㈠ 沼液還田的國家最新標准
養殖場廢水沼液還田執行標准:GB18596 - 2001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㈡ 養殖污水的排放標準是多少
摘要 針對畜禽養殖污染,我國先後發布了《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596—2001 )、《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技術規范》(HJ/T81—2001 )、《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沼氣工程設計規范》(NY/T1222 - 2006 )、《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 9 號)等文件。
㈢ 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污染物排放標準是什麼
農村自然條件比較優越,稍加註意即可。工業化學成分含量,不良微生物蟲卵等版不可直接排放權。必須經過處理,初級凈化分解。農葯,塑料 粉石渣水 的直接排放到河流,直接埋到土地都不可,這都是常識。總結一句話就是 所有的排放廢棄物,必須經過一級處理後 才能與大自然直接接觸。塑料等不能降解的成分 埋到土裡半個世紀也都在那,農葯 電池重金屬 大量化肥大量的企業廢氣廢水等化學成分這類排泄物,就必須處理 反應 降解,才能放到大自然。微生物類 比方說糞便 大量腐肉,爛水果菜葉子海鮮殼,這些可以密閉發酵另作用途,有病的死家禽必須火化。大自然養育了所有人,保護自然環境是每個人的責任和義務
㈣ 現在養殖廢水(大型豬場)所執行的行業指標有哪些最好詳細一點
行業標準是《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596-2001。
表5集約化蓄禽養殖專業污染最高允許日均排放濃屬度
控制項目
五日生 化需氧量 (mg/L)150 化學需氧量 (mg/L)400 懸浮量 (mg/L)200 氨氮 (mg/L)80 總磷 (計) (mg/L)8.0 糞大腸菌群數 (mg/L)1000 蛔蟲卵 (個/L) (mg/L) 2.0
蓄禽養殖業廢渣無害化環境標准
控制項目
蛔蟲卵 死亡率≥95%
糞大腸菌群數 ≤103個/kg
集約化蓄禽養殖業惡臭污染物排放標准
控制項目
臭氣濃度≤(無量綱)70
如果排水點用於農業灌溉,應該遵守農田用水標准,即《農田灌溉水質標准》GB5084-2005
㈤ 養殖污水排放標准有哪些
目前養殖污水排放相關國家標准有《污水綜合排放標准》、《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農田灌溉水質標准》。浙江省、山東省和廣東省已制定了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地方標准。
我國於1996年發布了《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 8978—1996),規定了69種水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及部分行業最高允許排水量,其中與養殖污水有關的污染物指標及其限值如下表所示。
污染物 稻田 旱地 蔬菜BOD5(毫克/升) 60 100 40,15COD(毫克/升) 150 200 100,60SS(毫克/升) 80 100 60,15大腸菌(個/100毫升) 4 000 4 000 2 000,1 000蛔蟲卵(個/升) 2 2 2,1氯化物 350鉛 0.2砷,鉻 0.1鎘 0.01汞 0.001
㈥ 養殖污水的排放標準是多少
1.行業標準是《畜禽養抄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596-2001
2.如果排水點用於農業灌溉,應該遵守農田用水標准,即《農田灌溉水質標准》GB5084-2005,這個標准更嚴格一些
3.如果要排入地表水系,就得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 》 GB3838-2002 的標准,分五類
4.如果有處於飲用水源地附近,可能要執行《城鎮污水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的一級A標准
㈦ 牛蛙養殖廢水排放標准
針對畜禽養殖污染,我國先後發布了《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596—2001 )、《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技術規范》(HJ/T81—2001 )、《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沼氣工程設計規范》(NY/T1222 - 2006 )、《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 9 號)等文件。
牛蛙養殖廠廢水處理工程項目中排水量一般不會太大,排放廢水一般是牛蛙產生的糞便沖洗水、投喂的餌料殘渣以及一些抗生素葯物殘渣等,由於葯物及抗生素的大量使用,導致牛蛙養殖場產生的廢水可生化性下降,處理起來難度增加,廢水主要污染物為COD,還帶有一定的氨氮和磷。採取「預處理+生物脫氮除磷」的方式來對牛蛙養殖場產生的廢水進行處理。預處理可選用格柵、隔渣、混凝沉澱等工藝,攔截水中的顆粒懸浮物或膠體有機物,一是減輕後續生化有機負荷,二能大幅降低水中的有機污染物質;生物脫氮除磷是一種經典的高濃度有機廢水處理方式,對COD、氨氮、總磷均有去除效果,處理出水穩定,投資資金低、運行成本省。
㈧ 養殖污水回用水質要求有哪些
我國是個水資源短缺的國家,污水處理後回用是我國未來水處理和分質供水的重內要內容容之一,尤其對畜禽養殖業生產過程中大量沖洗用水以及對水質要求較低而言,顯得更為重要,但是目前我國還沒有養殖污水回用的水質相關規定。
國家現有的污水再生利用標准有:《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GB/T 18920—2002)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觀環境用水水質》(GB/T 18921—2002),畜禽養殖業污水回用可以參照其中的指標內容執行,僅限用於圈舍地面沖洗,但必須對沖洗圈舍地面回用水加強消毒處理,嚴格控制其中病原微生物。
㈨ 污水處理國家標准都有哪些
比較常用的水處理標准如下:
一、醫療機構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466—2005
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
三、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
四、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准DB11/307—2013(北京地標)
五、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18920—2002
六、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觀環境用水水質GB18921—2002
七、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457—92
八、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596—2001
九、發酵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3—2008
十、化學合成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4—2008
十一、提取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5—2008
十二、中葯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6—2008
十三、生物工程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7—2008
十四、混裝制劑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8—2008
十五、啤酒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9821—2005
十六、汽車維修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6877—2011
㈩ 我國畜禽養殖的環境保護相關標准有哪些
(1)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 18596—2001)
1996年,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委託農業部環境保護科研監測所主持制定,2001年11月26日實施。本標准適用於集約化、規模化的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區。
標准規定了集約化畜禽養殖業水沖工藝最高允許排水量、集約化畜禽養殖業干清糞工藝最高允許排水量、集約化畜禽養殖業水污染物最高允許日均排放濃度、畜禽養殖業廢渣無害化環境標准(糞大腸菌群數、蛔蟲卵數)、集約化畜禽養殖業惡臭污染物排放標准。
標准要求畜禽養殖業必須設置廢渣的固定儲存設施和場所,儲存場所要有防止糞液滲漏、溢流措施。用於直接還田的畜禽糞便,必須進行無害化處理。還田時,不能超過當地的最大農田負荷量。禁止直接將廢渣傾倒入地表水體或其他環境中。避免造成面源污染和地下水污染。
(2)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技術規范(HJ/T 81—2001)
該技術規范規定了畜禽養殖場的選址要求、場區布局與清糞工藝、畜禽糞便貯存、污水處理、固體糞肥的處理利用、飼料和飼養管理、病死畜禽屍體處理與處置、污染物監測等污染防治的基本技術要求。
規范要求畜禽養殖場的建設應堅持農牧結合、種養平衡的原則,根據本場區土地(包括消納本場區產生糞便污水的土地)對畜禽糞便的消納能力,確定新建畜禽養殖場的養殖規模。對於無相應消納土地的養殖場,必須配套建立具有相應加工(處理)能力的糞便污水處理設施或處理(置)機制。畜禽養殖場的設置應符合區域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
(3)糞便無害化衛生標准(GB 7959—1987)
該標准於1987年頒布實施,適用於全國城鄉垃圾、糞便無害化處理效果的衛生評價和為建設垃圾、糞便處理構築物提供衛生設計參數。規定了高溫堆肥的衛生要求,包括堆肥溫度、蛔蟲卵死亡率、糞大腸菌群菌值、蒼蠅等指標;規定了沼氣發酵的衛生要求,包括密封貯存期、高溫沼氣發酵溫度、寄生蟲卵沉降率、血吸蟲卵和鉤蟲卵、糞大腸菌值、蚊子、蒼蠅、沼氣池糞渣等指標。
(4)畜禽場環境質量標准(NY/T 388—1999)
該標準是農業部制定的農業行業標准,於1999年7月1日正式實施。該標准分為三部分:畜禽場必要的空氣環境質量標准、生態環境質量標准、畜禽飲用水的水質標准。適用於畜禽場的環境質量控制、監測、監督、管理、建設項目的評價及畜禽場環境質量的評估。
(5)畜禽養殖產地環境評價規范(HJ 568—2010)
該標准由環境保護部2010年4月16日批准,2010年7月1日起實施。該標準是食用農產品產地環境系列評價標准之一,縣級以上環保部門在食用農產品產地環境監督管理工作中,可以參照該系列標准中的指標和監測、評價方法評估食用農產品產地環境狀況。該標准僅適用於法律允許的畜禽養殖場、畜禽養殖小區和放牧區的養殖地環境質量評價與管理。不適用於畜禽產品加工生產地的環境質量評價與管理。
(6)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 497—2009)
該標准由環境保護部2009年9月30日批准,12月1日起實施。該標准規定了集約化畜禽養殖場(區)污染治理工程設計、施工、驗收和運行維護的技術要求。該標准適用於集約化畜禽養殖場(區)的新建、改建和擴建污染治理工程從設計、施工到驗收、運行的全過程管理和已建污染治理工程的運行管理,可作為環境影響評價、設計、施工、環境保護驗收及建成後運行與管理的技術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