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誰知道自來水排污費收取是否合理呢
一、排污費是屬於環保部門來徵收。
根據《排污費徵收標准管理辦法》
第二條 直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排污者」),必須按照本辦法規定,繳納排污費。
第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按下列排污收費項目向排污者徵收排污費:
(一) 污水排污費。
(二)廢氣排污費。
(三)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排污費。
(四)雜訊超標排污費。
注意:湖北省目前是環保部門核定,由稅務部門徵收,詳見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10號《湖北省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
二、污水處理費 一般是包含在水費裡面,由自來水公司收取。
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污水需按規定繳納污水處理費用。
注意:如果你們當地已經建成城市污水處理廠,並且你單位或個人所排污水全部進入處理廠,繳納了污水處理費用的,不需要再繳納排污費。
依據《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69號
第二條 直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排污者),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排污費。
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污水、繳納污水處理費用的,不再繳納排污費。排污者建成工業固體廢物貯存或者處置設施、場所並符合環境保護標准,或者其原有工業固體廢物貯存或者處置設施、場所經改造符合環境保護標準的,自建成或者改造完成之日起,不再繳納排污費。
國家積極推進城市污水和垃圾處理產業化。城市污水和垃圾集中處理的收費辦法另行制定。
2. 我鎮上政府把污水處理費加在自來水費上0.5元每方,現在2.8每方,問這個污水處理費政府收合理嗎
只要區縣政府批准,為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在某一階段在自來水費中加收污水處理費是合法的。
3. 這樣的污水處理費合法嗎
這樣來的污水處理費合法嗎?
關鍵要看自有沒有法律法規或者規范性文件的依據了,就是說收費必須有法可依,同時收費標准也要得到物價部門的批准。
個人認為是合理的,誰污染誰治理嘛!污水處理費每個城市都要徵收了,沒什麼不妥。
4. 環保局對我收污水處理費合理嗎
你讓他們拿相關文件給你看 如果你有任何污水排放他們收就算了 沒有的話就要據理力爭
再 你可以打12369 環保信訪熱線咨詢下
5. 自來水公司收居民用水排污費是合理的嗎
摘要 不合理。
6. 收取污水處理費合理嗎
污水處理廠收取一定的污水處理費用是合理的,污水處理也需要采購一些處理的葯劑等。
7. 自來水公司收水費中含污水處理費嗎,額外收費合不合理
摘要 這樣子的侍衛方式肯定是非常不合理的,因為污水處理本身就是屬於自來水廠,他們的一個范圍額外收費肯定是相當不正規的,也是非常不合理的
8. 政府向居民收污水處理費合法嗎
政府有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向居民收取污水處理的費用,對於具體的收取金額,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核實確定。
9. 小區收污水處理費合理嗎
【法律分析】
具體要看物業合同是怎麼約定的,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的,那就不合理,業主可以拒絕繳納。如果雙方就此費用無法達成一致,無法解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解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條例》
第二十三條 建設單位應當在物業銷售前將臨時管理規約向物業買受人明示,並予以說明。物業買受人在與建設單位簽訂物業買賣合同時,應當對遵守臨時管理規約予以書面承諾。
第四十條 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別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辦法,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10. 污水廠收費問題。
污水廠收費具體事宜請到當地自來水收費大廳咨詢,下面材料僅供參考。 一、合理制定和調整收費標准。污水處理收費標准應按照「污染付費、公平負擔、補償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則,綜合考慮本地區水污染防治形勢和經濟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和調整。收費標准要補償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置設施的運營成本並合理盈利。2016年底前,設市城市污水處理收費標准原則上每噸應調整至居民不低於0.95元,非居民不低於1.4元;縣城、重點建制鎮原則上每噸應調整至居民不低於0.85元,非居民不低於1.2元。已經達到最低收費標准但尚未補償成本並合理盈利的,應當結合污染防治形勢等進一步提高污水處理收費標准。未徵收污水處理費的市、縣和重點建制鎮,最遲應於2015年底前開征,並在3年內建成污水處理廠投入運行。
各地制定和調整污水處理收費標准,應依法履行污水處理企業成本監審、專家論證、集體審議等定價程序,確保政府制定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的科學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廣泛接受社會監督,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二、加大污水處理費收繳力度。對排水量明顯低於用水量且排水口已經安裝自動在線監測設施等計量裝置的火力發電、鋼鐵等少數企業用戶,經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主管部門(以下簡稱「排水主管部門」)認定並公示後,按實際排水量計征;未安裝自動在線監測設施等計量裝置的,按用水量計征。要重點加強自備水源用戶污水處理費的征繳,對取水設施已安裝計量裝置的自備水源用戶,其用水量按照計量值計算;對未安裝計量裝置的用戶,其用水量按照取水設施額定流量每日運轉24小時計算。自備水源污水處理費由排水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單位負責徵收。
三、實行差別化收費政策。各地可結合水污染防治形勢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制定差別化的污水處理收費標准。對企業排放污水符合國家或地方規定標準的,執行正常的企業污水處理收費標准。對企業排放污水超過國家或地方規定標準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並對超標排放的污水實行更高的收費標准。各地可根據超標排放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制定差別化的收費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