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污水排放標准一級二級三級劃分標准
法律分析:1、排入GB3838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准。
2、排入GB3838中、類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准。
3、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
4、排入未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必須根據排水系統出水受納水域的功能要求來執行規定。
5、GB3838中、類水域和類水域中劃定的保護區,GB3097中一類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現有排污口應按水體功能要求,實行污染物總量控制,以保證受納水體水質符合規定用途的水質標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六十條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超過污染物排放標准或者超過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污染物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責令其採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停業、關閉。
㈡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分幾級,各級標准適用於哪類污水排放
分為五類。
《污復水綜合排放標准制》標准分級:
1、排入GB3838Ⅲ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准。
2、排入GB 3838中Ⅳ、Ⅴ類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准。
3、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
4、排入未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必須根據排水系統出水受納水域的功能要求來執行規定。
5、GB3838中Ⅰ、Ⅱ類水域和Ⅲ類水域中劃定的保護區,GB3097中一類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現有排污口應按水體功能要求,實行污染物總量控制,以保證受納水體水質符合規定用途的水質標准。
(2)廢水排放標准1級2級3級擴展閱讀
污染物的分類:
將排放的污染物按其性質及控制方式分為二類。
1、第一類污染物,不分行業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納水體的功能類別,一律在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排放口采樣,其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必須達到本標准要求(采礦行業的尾礦壩出水口不得視為車間排放口)。
2、 第二類污染物,在排污單位排放口采樣,其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必須達到本標准要求。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㈢ 污水處理等級分為幾級
污水處理一般分為以下三個級別:
1、 污水一級處理又稱污水物理處理。通過簡單的沉澱、過濾或適當的曝氣,以去除污水中的懸浮物,調整pH值及減輕污水的腐化程度的工藝過程。處理可由篩選、重力沉澱和浮選等方法串聯組成,除去污水中大部分粒徑在100微米以上的顆粒物質。篩濾可除去較大物質;重力沉澱可除去無機顆粒和相對密度大於1的有凝聚性的有機顆粒;浮選可除去相對密度小於1的顆粒物(油類等)。廢水經過一級處理後一般仍達不到排放標准。
2、 污水二級處理:污水經一級處理後,再經過具有活性污泥的曝氣池及沉澱池的處理,使污水進一步凈化的工藝過程。常用生物法和絮凝法。生物法是利用微生物處理污水,主要除去一級處理後污水中的有機物;絮凝法是通過加絮凝劑破壞膠體的穩定性,使膠體粒子發生凝絮,產生絮凝物而發生吸附作用,主要是去除一級處理後污水中無機的懸浮物和膠體顆粒物或低濃度的有機物。經過二級處理後的污水一般可以達到農灌水的要求和廢水排放標准。但在一定條件下仍可能造成天然水體的污染。
3、 污水三級處理(又稱深度處理):污水經二級處理後,進一步去除污水中的其他污染成分(如;氮、磷、微細懸浮物、微量有機物和無機鹽等)的工藝處理過程。主要方法有生物脫氮法、凝集沉澱法、砂濾法、硅藻土過濾法、活性炭過濾法、蒸發法、冷凍法、反滲透法、離子交換法和電滲析法等。
㈣ 工業污水處理後的污水要達到四類水的要求,那麼按國家排放標准要達到幾級排放標准一級二級三級
企業污水處理要達到行業或者綜合排放標準的一級或者二級(IV、V類功能區)排放標准;有地方標准時,執行地方制訂的更嚴格的排放標准。
但是這只是對廢水排放的最低要求,並不是說達到標准就可以排放。排放的廢水,除了達到排放標准之外,還必須滿足:區域污染物總量控制要求,以及保證水體環境功能的要求。當受納水體水質不能達到水體功能區要求的水質時,根據第二個要求,就出現了「工業污水處理後的污水要達到四類水的要求」的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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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排放標准分級:
1,排入GB3838Ⅲ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准。
2,排入GB
3838中Ⅳ、Ⅴ類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准。
3,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
4,排入未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必須根據排水系統出水受納水域的功能要求。
5,
GB3838中Ⅰ、Ⅱ類水域和Ⅲ類水域中劃定的保護區,GB3097中一類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現有排污口應按水體功能要求,實行污染物總量控制,以保證受納水體水質符合規定用途的水質標准。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網路-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網路-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㈤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的一級、二級、三級分別是什麼
污水綜抄合排放標準的一級、二級、三級分別是:
排入GB3838Ⅲ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准;
排入GB 3838中Ⅳ、Ⅴ類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准;
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
排入GB3838Ⅲ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執行一級標准(Ⅲ類水域:主要適用於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級保護區、魚蝦類越冬場、洄遊通道、水產養殖區等漁業水域及游泳區);
排入GB3838Ⅵ、Ⅴ類水域執行二級標准(Ⅵ類水域主要適用於一般工業用水及人體非直接接觸的娛樂用水區,Ⅴ類水域主要適用於農業用水區及一般景觀要求水域);
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
㈥ 污水處理等級分為幾級
現代污水處理技術,按處理程度劃分,可分為一級、二級和回三級處理。
一級處理:任務是從廢水中去答除呈懸浮狀態的固體污染物。為此,多採用物理處理法。一般經過一級處理後,懸浮固體的去除率為70%~80%,而生化需氧量(BOD)的去除率只有25%~40%左右,廢水的凈化程度不高。
以上是對污水處理都有哪幾個等級的介紹,污水的危害有多大,大家一定都知道,所以污水一定要達到排放要求後再進行排放。
㈦ 污水排放標准分成三級,什麼情況達到什麼標准
㈧ 污水處理一級,二級,三級是什麼意思
1、一級處理
主要去除污水中的懸浮固體污染物,大部分物理處理方法只能滿足一級內處容理的要求。污水經一級處理後,BOD一般可去除30%左右,達不到排放標准。第一處理屬於第二處理的預處理。
2、二級處理
主要去除污水中的膠體和溶解性有機污染物(BOD、COD),去除率可達90%以上。有機污染物去除率達到排放標准,懸浮物去除率達到出水的95%。
3、三級處理
對難降解有機物、氮、磷的進一步處理,可導致水的可溶性無機物富營養化。主要方法有生物脫氮除磷、混凝沉澱、砂濾、活性炭吸附、離子交換和電滲析。
(8)廢水排放標准1級2級3級擴展閱讀:
處理方法:
1、物理處理法
通過對廢水中不溶性懸浮污染物(包括油膜和油滴)的物理分離和回收,可分為重力分離法、離心分離法和篩選保留法。
2、化學處理法
通過化學反應和傳質處理廢水,分離和去除廢水中的溶解和膠體污染物,或將其轉化為無害物質。
3、生物處理法
通過微生物的代謝作用,使廢水中呈溶液、膠體以及微細懸浮狀態的有機污染物,轉化為穩定、無害的物質的廢水處理法。
㈨ 污水三級排放標准
根據我國污水綜合排放標准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污水三級排放標准如下:1、排入GB3838Ⅲ類水域和GB3097二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准。 2、排入GB 3838中Ⅳ、Ⅴ類水域和GB3097三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准。 3、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
【法律分析】
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採取措施,防治在生產建設或者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廢氣、廢水、廢渣、醫療廢物、粉塵、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以及雜訊、振動、光輻射、電磁輻射等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建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明確單位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重點排污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監測規范安裝使用監測設備,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保存原始監測記錄。 嚴禁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城市裡若是有國家排水管網的區域,可排入城市排水管網,執行地方污水綜合排放標准三級標准;若是沒有市管網的城鎮區域和農村的生活污水則需要直排,例如排到河流,則執行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執行一級標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十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全國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軍隊環境保護部門,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對資源保護和污染防治等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㈩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規定的排放標準是怎樣分級的
1,執行一級標準的:排入GB3838Ⅲ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類海域的污水。排入GB3838Ⅲ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
2,執行二級標準的:排入GB 3838中Ⅳ、Ⅴ類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類海域的污水。排入GB3838Ⅵ、Ⅴ類水域執行二級標准。
3,執行三級標準的: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
(10)廢水排放標准1級2級3級擴展閱讀:
現行狀態:現行(查國家標准改革委員會官網,國家標准文獻服務平台,工標網等是現行)
替代標准:GB18466-2005部分代替GB 8978-1996、GB 20426-2006 部分代替GB 8978-1996、GB 20425-2006 部分代替GB 8978—1996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公告 2005年 第35號(摘)
GB18466-2005 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本標准自實施之日起,代替《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中有關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准部分,並取代《醫療機構污水排放要求》(GB18466-2001)。上述標准為強制性標准,由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出版,自2006年1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