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樓上住戶裝修,請問對樓下影響有多大
1、對你家直接的影響,就是在整個裝修的過程中,由於來自聲音上的干擾,會造成某種不便,這是客觀存在的。但需要相互諒解。
2、一般來說,在樓板上打眼是不會打穿樓板的,樓板的厚度在12厘米以上,平常使用的沖擊鑽頭沒有那麼長。
3、樓上進行裝修,由於會產生一定的震動,固可能會造成你家房間頂面上出現裂縫——主要是老的建築,但牆面上應該是不會有問題出現的。
4、如果是因為樓上的裝修行為所造成的問題,可以要求樓上的進行修復。
⑵ 樓上裝修樓下遭殃,樓下鄰居的損失是否給該由樓上住戶賠償呢
樓上鄰居漏水損害了自己的權利,張女士認為物業公司難咎其責,故不再交納物業管理費。日前,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作出張女士向上海盛源物業有限公司支付所欠物業管理費1979.67元的判決,而物業公司要求張支付違約金的訴請未獲支持。
張女士辯稱,被告的小卧室房頂開始漏水,房間終日彌漫霉氣,可物業公司一直拖延不予修理。自己向有關部門投訴後物業才進行修理。另外,自家車輛停放在小區內時被其他車輛撞壞,要求小區物業經理開具事故證明,也遭野蠻拒絕;小區外牆上的紅外線攝像頭長期損壞,致使小區安全無保障;外牆上有黑廣告,牆體裂縫,地基嚴重下陷,小區雜草叢生,公共場所垃圾無人清除,但物業公司均不履行職責。現願意支付2005年至2006年4月期間80%的物業管理費,同意支付物業管理費。
⑶ 居民小區被樓上鄰居裝修打開水管不關致使該居民家中被水淹,跟物業有沒有關系
居民小區裡面,樓上鄰居裝修打開水管不關,導致樓下居民被水淹,那麼是樓上業主造成的損失。樓上業主進行賠償,跟物業沒有關系。
漏水淹了樓下或者鄰居,是這樣賠償。
發現漏水後,應該怎麼處理?
1、首先應當保護現場,並進行證據固定。例如拍照、錄像錄音等證據收集。
2、進行協商,可先找小區物業或社區,讓他們給出意見,或讓他們去找樓上的鄰居,進行協商修補。
3、若協商不成,請有評估資質的企業,如價格認證中心等,到現場進行評估。等待有關手續完備後,再向法院起訴為妥。
對於漏水造成的損失,又該如何索賠?
1、找樓上業主:如果樓上業主確因裝修或鋪設水管造成樓下住戶「受水」,樓上住戶應及時查找漏水原因並進行維修,還應當就其不當行為給樓下住戶造成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物權法》第九十二條規定:「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2、找開發商:房子還在保修期內,又確信不是人為破壞時,不管是受損業主還是樓上鄰居業主,都應及時讓開發商進行修補處理。當開發商按業主要求,派人來修補後,仍未解決漏水問題或維修不到位,反復兩次後,業主可以自行找人進行維修,費用由開發商來出。當開發商不予理會時,受損業主可以到當地質監部門進行投訴,或將開發商起訴至法院。
樓上造成漏水情況卻不肯賠償,咋辦?
如果漏水原因確為樓上造成,而鄰居不配合或不及時修補,受損業主可根據《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之規定將爭議提交法院處理。如果鄰居不理會法院的判決,受損方可以先自己請施工隊進行修補,所花費的費用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再通過法院要求樓上鄰居進行賠償。
《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樓上住戶裝修導致漏水,物業要負責嗎?
我國《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業主。
物業公司發現在裝修過程中有違反有關規定的行為時,應當通知行為人立即停止並改正;行為人拒不停止或改正的,應當及時報請相關行政部門依法處理。如果業主遇到了此類問題,應首先向物業公司反映,物業公司如果沒有盡到上述義務,就應該為受到損失的業主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但如果物業公司已經盡到義務,則不承擔責任。
出租房漏水殃及鄰居,房屋所有人需要承擔責任嗎?
《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明確了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也就是說,如果案件系相鄰關系糾紛,業主雖然並非侵權人,但作為不動產的所有人,對於因其房屋漏水對鄰居造成的損失仍應承擔賠償責任,業主在承擔賠償責任後亦可向租戶追償。對於鄰居因為漏水而造成的損失,可以雙方酌情商定。
《物權法》第八十五條規定,法律、法規對處理相鄰關系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辦理;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當地習慣。同時,《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也就是說,不動產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間,任何一方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權或使用權,享有要求其他相鄰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權利。
⑷ 樓上裝修破壞防水層和改變雨水流向使樓下牆面滲水如何起訴
到法院起訴破壞者,以損壞公共設施而起訴。
⑸ 污水倒灌致使新房損失19萬,污水倒灌的原因是什麼
污水倒灌致使新房損失19萬,污水倒灌的原因是因為下水道堵塞才會致使污水倒灌,新家被淹。
雖然目前法庭已經做出了判決,但是這32戶業主表示非常冤枉,這樣的事情就應該找出具體的住戶,每一戶都擔責也太讓人覺得不公平了。然而,法律就是這樣,誰想不擔責只能舉證。
⑹ 裝修漏水,導致樓下鄰居受損,事故涉及裝修公司和安裝公司兩家公司,他們互相推委,應該怎麼辦
可以。作為起訴裝修公司和安裝公司的依據。
實施很清楚了,你說的情況我個人認為。造成此次事情的發生重要是安裝洗臉盆的工人不專業,不負責任造成的。臨時接頭是不具備接臉盆管子的,這是專業人員都必須知道要換掉的,而安裝人員,沒有對你提示,和徵求你的意見,裝與不裝,擅自違規安裝,
裝修公司沒有任何責任,因為裝修公司只是預留了冷熱水介面。等待後期安裝使用。如果是專業人員操作安裝,就不會有今天的情況發生,你可以和樓下達成商量。讓裝修公司把樓下損壞部分修復,適當做出誠意,即可,如果不憤的話,可以找安裝公司索賠。他們應該付全責的,
⑺ 如果在裝修過程中,水管漏水,並對樓下住戶造成損失,其對樓下住戶的賠償應由誰負責業主還是裝修公司
樓上的你有沒有搞錯啊 怎麼會是防水的責任啊 樓主是說大面積積水防水是不會做到洗手間外面去的 我個人覺得這是施工方的責任《離開時沒有關閉總水閥,也沒有告知業主沒關水閥所可能引起的危害和損失.》 正常水管做好的話是不會出現漏水的 《因水壓過大沖破水管堵口》 這個不是理由 所以必須有施工方承擔責任
記得採納啊
⑻ 樓上裝修,住在樓下的我會受到甲醛的影響嗎
住在高層樓房的朋友,總是會擔心一個問題:樓上裝修,對住在樓下的自己,是不是會有甲醛等有害氣體的影響?
其實答案是:影響,微乎其微。大家都知道,甲醛的比重,往往會大於空氣。因此許多人會擔心樓上裝修時的甲醛等有害氣體,會下沉到樓下,對住在樓下的人產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