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國家排煙排污的相關管理規定
不同行業限制不一樣吧,例如餐飲業。
餐飲廣場排煙、排污管理規定:
(一)建設油煙收集和處理裝置設施,將油煙收集處理後全部排入專用煙道,且排放的油煙應符合《飲食業油煙排放標准(試行)》(GB18483-2001)的規定;禁止油煙無規則排放和利用城鎮公共雨水或者污水管道排放;
(二)採用先進的燃燒設備及與經營規模相匹配的消煙除塵、除油設備;禁止建設使用燃煤鍋爐;
不同的地區限制也不同。
(1)餐飲商戶污水排放責任書擴展閱讀:
以下基本信息應當同時在排污許可證正本和副本中載明:
(一)排污單位名稱、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生產經營場所地址、行業類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排污單位基本信息;
(二)排污許可證有效期限、發證機關、發證日期、證書編號和二維碼等基本信息。
第十四條 以下登記事項由排污單位申報,並在排污許可證副本中記錄:
(一)主要生產設施、主要產品及產能、主要原輔材料等;
(二)產排污環節、污染防治設施等;
(三)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意見、依法分解落實到本單位的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記錄等。
第十五條 下列許可事項由排污單位申請,經核發環保部門審核後,在排污許可證副本中進行規定:
(一)排放口位置和數量、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等,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源的位置和數量;
(二)排放口和無組織排放源排放污染物的種類、許可排放濃度、許可排放量;
(三)取得排污許可證後應當遵守的環境管理要求;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許可事項。
第十六條 核發環保部門應當根據國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確定排污單位排放口或者無組織排放源相應污染物的許可排放濃度。
排污單位承諾執行更加嚴格的排放濃度的,應當在排污許可證副本中規定。
第十七條 核發環保部門按照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規定的行業重點污染物允許排放量核算方法,以及環境質量改善的要求,確定排污單位的許可排放量。
對於本辦法實施前已有依法分解落實到本單位的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排污單位,核發環保部門應當按照行業重點污染物允許排放量核算方法、環境質量改善要求和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從嚴確定許可排放量。
2015年1月1日及以後取得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意見的排污單位,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和審批意見確定的排放量嚴於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確定的許可排放量的,核發環保部門應當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和審批意見要求確定排污單位的許可排放量。
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重污染天氣應對措施要求排污單位執行更加嚴格的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應當在排污許可證副本中規定。
『貳』 大飯店廚房污水怎麼處理
大飯店廚房污水怎麼處理。
現代的品質人士不論是在商務會面還是節假日慶祝,或是與朋友聚會都會選擇去一些高檔餐廳就餐,您知道大飯店廚房污水怎麼處理嗎?接下來為您詳細介紹一下吧。
餐飲廢水中含有大量的懸浮物質和動植物油脂,而動植物油會阻隔大氣中的溶解氧進入到水體,在處理過程中油類還會包裹在微生物周圍造成其缺氧死亡,影響處理效果。大量的懸浮物質多為食物碎屑,顆粒較大,難以被微生物所利用,而且在處理過程中容易造成處理設施堵塞,給處理帶來困難。因此,酒店餐飲污水處理方法中對餐飲廢水進行預處理成為處理過程中一項很重要的環節和手段。
預處理技術主要採用的是粗粒化法、吸附法、氣浮法及電化學法等。(
1)粗粒化法粗粒化法又稱聚結過濾法。採用親油疏水性材料,當含油廢水通過時,微小油珠附聚其表面形成油膜,達到一定厚度時,在浮力和水流剪力的作用下,脫離濾料表面,形成顆粒大的油珠浮升到水面,進行油水分離。對比W型和H型改性聚丙烯纖維兩種粗粒化材料對乳化食用油脂廢水的處理效果,結果顯示H型比W型的除油性能好,採用粗粒化技術能有效降低餐飲廢水中含油量,並能大幅度降低COD濃度,有利於後續的生化處理。曹書翰等採用超聲波對比傳統靜置上浮法處理餐飲廢水中的乳化油,結果發現影響除油率的主次順序為時間、功率、油體積分數、溫度、乳化劑體積分數。並利用粗粒化法自行設計了一種油水分離器,研究影響除油率的幾種因素。試驗結果表明,選用親油性粗粒化材料聚丙烯板呈15o角放置;溫度升高(可提高除油率);進水體積流量在150L/h左右時,除油率可達82%,且該出油工藝有效可行。
(2)SBR法
針對餐飲廢水排放具有間歇性和水質、水量較大的波動性,於金蓮等用SBR工藝,通過室內模擬實驗,考察了污泥濃度及負荷、曝氣時間等因素與處理效果的關系,從而確定其最佳運行周期條件。出水水質達到GB8978-1996二級排放標准,該工藝對餐飲廢水的處理具有很強的針對性。童娜等採用絮凝加葯處理聯合SBR工藝處理餐飲廢水,運行結果表明,該工藝抗沖擊負荷能力強,運行穩定,操作靈活,出水較好。胡志強等採用厭氧折流板反應器(ABR)與SBR組合工藝處理餐飲廢水,其中,ABR中活性污泥用餐飲廢水馴化50d,SBR中馴化7d。結果確定了最佳處理參數,出水水質均達到國家一級排放標准。陳威等結合混凝和SBR處理餐飲廢水,在污泥質量濃度為3g/L以上、SVI為100-150mL/g、水力停留時間不少於6h,出水可達一級B標准。夢溫婉等對比研究了SBR法、水解酸化預處理及兩種工藝組合對餐飲廢水的處理效果,確定了最佳處理工藝。同時,實驗考察了曝氣時間「污泥沉降比」溶解氧等因素與處理效果的關系,從而確定最佳的反應條件。利用水解酸化+SBR組合工藝,提高了廢水的可生化性,為SBR反應器的穩定運行創造了條件,提高了SBR反應器的處理效果。同時削減後續好氧處理工藝的曝氣量,從而降低工程成本。目前,SBR法應用及其廣泛,其很多變型及其改進工藝已成熟應用於各種領域,並且效果良好,佔地面積小,運行穩定,抗沖擊負荷強。但是其自動化控制要求高,後續處理設備要求高,對潷水器要求很高,由於不設置初沉池,易產生浮渣,不適合農村及低耗能地區的推廣。
(3)膜生物反應器法
膜生物反應器是膜分離技術與生物處理技術有機結合的新型態廢水處理系統。以膜組件代替傳統生物處理技術末端二沉池,在生物反應器中保持高活性污泥濃度,提高有機負荷,減少污水處理設施佔地面積,並通過保持低污泥負荷減少剩餘污泥量。主要利用膜分離設備截留水中的活性污泥與大分子有機物。上海同濟大學的何磊等考察了平板膜生物反應器(MBR)對餐飲廢水的處理效果,結果發現其對污染物的去除效果較好,隨膜通量提高,出水COD和氨氮濃度稍有升高,MLSS和SV30與粘度之間由很好的線性關系,結束運行後測試發現,隨著膜通量增大,內部阻力比例逐漸增大,而濾餅層阻力和濃度極化阻力比例都逐漸下降。他們還發現用化學清洗膜生物反應器可改變膜的接觸角度,成為比新膜疏水性更好的膜,並確定了最佳化學清洗液的配比。安喜平等採用膜生物反應器(MBR)聯合高級氧化(AOPs)工藝處理餐飲廢水,結果顯示,經高級氧化預處理和深度處理後MBR出水COD可從上千降低為幾十毫克。
(4)電化學法電化學法
是電解質溶液在電流的作用下,發生電化學反應時,溶液中的有毒有害物質在陰陽極發生氧化還原反應,降低為低分子有機物或直接氧化為CO2和H2O。此法處理效果雖然很好,但消耗能源大,不能被廣泛使用。宋衛鋒等對比了自行改裝的直流和脈沖兩用電流對餐飲廢水的處理,發現脈沖電解比直流電解處理效果要好,並且在去除率相近情況下耗電也較低。於巧玲等採用電聲H2O2協同電解絮凝法處理餐飲廢水,確定了最佳反應參數,且可控性較強,設備及操作簡單,同時又絮凝、氣浮、殺菌的作用。Rimeh Daghrir等利用電凝法結合電氧化法對餐飲廢水進行處理研究,實驗結果顯示,同在一個電解池中的配置鐵或鋁電極的雙電極材質,和配置石墨電極的單極構型電極根據它們能力的不同,同時產生氧化劑、凝結劑。相對地原處產生了活性氯(9.6mg/min)的高濃度和鋁(20-40mg Al/L)或鐵(40-60mg Fe=L)。研究還確定了最佳處理參數,且一噸水的總費用為1.56美元,其中包括電耗,葯劑以及污泥處置。湖南城市學院的周俊等利用鐵碳微電解工藝對餐飲廢水進行預處理,確定了反應時間、PH、鐵碳質量比等最佳反應參數。降低了後續處理的難度和費用。
(5)生物接觸法
該法的實質是在池中填充填料,已經充氧的污水以一定流速流經填料上的生物膜時被生物膜上的微生物攝取利用,從而將污水中的污染物得到去除,使污水得以凈化。它是介於活性污泥法和生物濾池之間的生物處理技術,兼具兩者的優點。張景麗等針對餐飲廢水污染源較分散、污染嚴重、處理效果差等特點,採用UASB+AF—接觸氧化聯合工藝對餐飲廢水進行處理,當總水力停留時間為8h時處理效果較好。趙錦輝等開發的厭氧—好氧填料床聯合處理餐飲廢水,確定了上流式厭氧填料床水力停留時間和總的水力停留時間,且出水水質較好。張振欣、易友根、孟祥岩等採用水解酸化—生物接觸氧化工藝,分別輔之以混凝、氣浮和過濾處理餐飲廢水,結果表明此法可有效降低廢水中污染物濃度,達到國家污水排放標准。生物接觸氧化法具有較強的抗沖擊負荷能力,運行方便、操作簡單,易於維護管理,不需污泥迴流。但是,填料易堵塞,布水和曝氣不易均勻,可能在局部不為出現死角。
(6)其他
康建雄等採用遠紫外光(UV-185)高級氧化技術對餐飲廢水進行氧化,確定了最佳反應條件,且本方法能有效降低COD、氨氮等污染物,可作為後續生物處理的預處理。韓德軍等對餐飲廢水中的微生物進行培養、分離,並以黃豆油降解率為指標篩選得到兩個高效菌種—淺白隱球酵母和葡萄球菌屬,並對其進行產脂肪酶驗證,結果顯示他們都具有較高的產脂肪酶能力,具有較好的處理餐飲廢水能力。胡小兵等用厭氧池+人工濕地+人工浮床復合系統進行餐飲廢水的處理研究,結果表明,預處理可將大分子有機物進行水解,人工濕地的處理效果良好,後續人工浮床出水能達到農田灌溉水質標准,總體人工濕地復合系統可行。丁會請採用A/O+復合流人工濕地處理工藝處理農家樂鄉鎮的酒店、餐飲、生活污水,處理後達地表水Ⅲ類水,用於農田灌溉,工藝簡單,效果好且運行穩定,費用低。用負離子通入水中產生的高活性物質對餐飲廢水進行處理,考察了時間對廢水中各污染物的去除效果的影響,分析處理前後廢水組分的變化。研究結果表明,負離子於水中所形成的高活性物質能使餐飲廢水中大分子有機物得到有效降解,出水能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准三級標准。楊泉鑫等考察Carrousel氧化溝在低污泥濃度運行模式處理餐飲廢水,運行效果良好,出水水質可達到城市污水綜合排放一級標准和城市雜用水道路清掃、消防水質標准,運行成本較低為0.6元/m3。溫鋼等從廚房排污口分離篩選出巨大芽孢桿菌,利用紫外誘變使其遺傳物質發生改變,以蛋白質降解率為篩選依據進而提高菌株的產蛋白酶能力,在發酵時間為120h的前提下,蛋白質降解能力提高約10.96%。並且用正交試驗確定了蛋白質最佳降解條件:酵母膏最優濃度為2.5g/L,葡萄糖最優濃度為5.0g/L,銅離子最優濃度為1.0g/L,最優裝樣量為40%。對於餐飲廢水的處理。
『叄』 經營面積低於100平的餐飲業要辦污染物排放許可證嗎
不需要,但其他該有的證明還是要辦的,你又不是工廠,怎麼可能有污染排放。
『肆』 餐飲排水證怎麼辦理需要什麼證件。下圖紅圈什麼意思!!!
根據《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
第七條申請領取排水許可證,應當如實提交下列材料:
(一)排水許可申請表;
(二)排水戶內部排水管網、專用檢測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徑的圖紙及說明等材料;
(三)按規定建設污水預處理設施的有關材料;
(四)排水隱蔽工程竣工報告;
(五)排水許可申請受理之日前一個月內由具有計量認證資質的水質檢測機構出具的排水水質、水量檢測報告;擬排放污水的排水戶提交水質、水量預測報告;
(六)列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排水戶應當提供已安裝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有關材料;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條符合以下條件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核發排水許可證:
(一)污水排放口的設置符合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的要求;
(二)排放污水的水質符合國家或者地方的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准等有關標准;
(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設相應的預處理設施;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排放口設置便於采樣和水量計量的專用檢測井和計量設備;列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排水戶已安裝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施工作業需排水的,建設單位應當已修建預處理設施,且排水符合本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標准。
(4)餐飲商戶污水排放責任書擴展閱讀
根據《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排水戶應當按照排水許可證確定的排水類別、總量、時限、排放口位置和數量、排放的污染物項目和濃度等要求排放污水。
第十三條排水戶不得有下列危及城鎮排水設施安全的行為:
(一)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傾倒劇毒、易燃易爆物質、腐蝕性廢液和廢渣、有害氣體和烹飪油煙等;
(二)堵塞城鎮排水設施或者向城鎮排水設施內排放、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漿、油脂、污泥等易堵塞物;
(三)擅自拆卸、移動和穿鑿城鎮排水設施;
(四)擅自向城鎮排水設施加壓排放污水。
第十四條排水戶因發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發事件,排放的污水可能危及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運行的,應當立即停止排放,採取措施消除危害,並按規定及時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等有關部門報告。
『伍』 申請餐飲服務許可證出具的餐飲業環保承諾書。
承諾書
1、我單位所提交的文件、證件和有關附件等申請材料真實、合法、有效復印文本與原件一致並對因提交虛假文件、證件等所引發的一切後果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我單位經營項目和食品加工場所流程布局、設備設施未發生改變。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xxx(章)
2012年 10 月 9
『陸』 請問誰知道餐飲廢水,垃圾處理管理制度
餐飲管理制度是為了加強飯店、食堂、餐廳等服務網點的管理,更好的為人群服務,維護社會的利益而制定。餐飲服務單位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
1、餐飲服務單位必須與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服務企業簽訂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經營協議;
2、安排專人負責本店餐廚廢棄物的處置、收運、台賬管理工作;
3、餐廚廢棄物分類放置,做到日產日清;
4、禁亂倒亂堆餐廚廢棄物,禁止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廁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5、廢棄物應當實行密閉化運輸,運輸設備和容器應當具有餐廚廢棄物標識,整潔完好,運輸中不得泄漏、撒落;
6、禁止將餐廚廢棄物交給未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或個人處理;
7、不得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廢棄物喂養畜禽;
8、建立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運、處置台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並定期向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及環保部門報告;
9、發現餐飲服務環節違法違規處置餐廚廢棄物的,應第一時間向當地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或環保部門舉報;
10、企業負責人應實時監測單位餐廚廢棄物的處置管理,並對處置行為負責。
(6)餐飲商戶污水排放責任書擴展閱讀:
國內對餐飲垃圾的處理歸結起來有三種方式。
1、垃圾高速發酵減量處理技術;該技術基本原理利用微生物菌種在自控處理機中,對城市餐飲垃圾進行高速發酵分解,最終變成有機肥料或飼料。微生物菌種一般是通過篩選、純化、改良而獲得的能夠高效分解餐飲垃圾的菌種。
2、濕式厭氧發酵處理工藝;該工藝主要採用濕式厭氧發酵、沼氣發電、系列有機肥生產的處理技術,作為餐飲垃圾的處理模式。總體處理工藝包括前處理系統、備料系統、厭氧消化處理系統、有機肥生產系統、污水處理系統及廢氣處理系統,最終形成的產品有沼氣和有機肥。
3、使用餐飲垃圾烘乾機將餐飲垃圾轉化高蛋白飼料成套處理技術;該工藝包括餐飲垃圾消毒、滅菌;壓榨脫脂;油、水分離;污水處理、乾燥、廢氣處理等工序。餐飲垃圾經處理後可得到高蛋白飼料添加劑和動植物混合油脂。
『柒』 成都餐飲污水排放管理法規
《成都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已經2012年5月25日市政府第111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市長:葛洪林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成都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
第一條(目的依據)
為加強餐廚垃圾管理,保障食品安全和市民身體健康,維護市容環境衛生,促進資源循環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成都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成都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術語含義)
本辦法所稱餐廚垃圾,屬於生活垃圾范疇,是指除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餐飲服務、畜禽屠宰等活動過程中產生的廚余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等廢棄物。
前款所稱廚余垃圾,是指食物殘余(泔水)和食品加工廢料;廢棄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動植物油脂和各類殘渣、油水混合物。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中心城區和中心城區以外區(市)縣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區以及建制鎮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區的餐廚垃圾產生、收運、處理及相關管理活動。
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廚余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等廢棄物的產生、收運、處理及相關管理活動,不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部門職責)
市城市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市城管部門)負責本市餐廚垃圾的收運、處理的監督管理,其日常管理工作由所屬的市生活固體廢棄物管理機構負責。各區(市)縣(含成都高新區)城市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區(市)縣城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餐廚垃圾收運、處理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餐飲服務環節的監督管理,監督餐飲服務提供者建立並執行食用油采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依法查處以餐廚垃圾為原料製作食品等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並對餐飲服務提供者餐廚垃圾產生登記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環保部門負責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餐廚垃圾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餐廚垃圾產生、處理單位的違法排污行為。
質監部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督管理,加強對食品加工企業產生的不可食用的殘渣油脂處理情況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以餐廚垃圾為原料進行食用油或食品生產加工的違法行為。
工商部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經營銷售以餐廚垃圾為原料生產的食品的違法行為。
農業部門負責禽畜養殖場所的監督管理;加強對以餐廚垃圾為原料加工的肥料產品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無證生產動物源性飼料產品以及使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垃圾飼喂禽畜的違法行為;加強對除生豬以外其他畜禽屠宰過程中產生的不可食用的殘渣油脂處理情況的監督管理。
商務部門應當做好餐飲服務提供者誠信經營的引導工作,督促餐飲服務提供者將餐廚垃圾交給取得收運、處理許可的企業收運和處理;並將餐廚垃圾的處理情況與企業的等級評定掛鉤;加強對生豬屠宰過程中產生的不可食用的殘渣油脂處理情況的監督管理。
公安機關應當加強對餐廚垃圾收運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處收運、處理餐廚垃圾過程中的違法犯罪行為。
發展改革(價格)、財政、水務、教育、旅遊、衛生等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餐廚垃圾管理的相關工作。
市和區(市)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餐廚垃圾監督管理的綜合協調工作。
第五條(管理原則)
本市餐廚垃圾管理實行「誰產生、誰負責」、「屬地管理、統一收運、集中處置」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
第六條(倡導規定)
本市倡導通過凈菜上市、改進食品加工工藝、合理膳食等方式減少餐廚垃圾的產生。
本市鼓勵餐廚垃圾收運和處理一體化,支持對餐廚垃圾收運、處理的科學研究和創新,促進餐廚垃圾的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
第七條(行業自律)
餐飲行業協會應當發揮行業自律作用,參與制定有關標准,規范行業行為;推廣減少餐廚垃圾的方法,將餐廚垃圾的管理工作納入餐飲企業等級評定范圍。
第八條(產生單位責任)
從事食品加工、餐飲服務、畜禽屠宰等活動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餐廚垃圾產生單位),應當按城管部門的要求分類收集餐廚垃圾,並將其交給經城管部門許可的單位收運、處理。
第九條(處理費用)
本市餐廚垃圾的收運、處理,不再新增收費項目。
餐廚垃圾處理費用不足部分,由當地政府予以適當補貼。
第十條(服務許可)
從事餐廚垃圾收運、處理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收運、處理服務許可。
未取得餐廚垃圾經營性收運、處理服務許可的單位,不得從事餐廚垃圾經營性收運、處理活動。
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收運、處理服務許可通過特許經營權出讓的方式授予。
市和區(市)縣城管部門應當編制已取得許可的餐廚垃圾收運、處理單位名單目錄,並定期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收運單位條件)
申請從事餐廚垃圾收運的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備企業法人資格,有規定數額的注冊資金。
(二)配備符合國家相關標准和技術規范的餐廚垃圾專用密閉運輸車輛,並按規定安裝使用管理信息系統相關設備,具有餐廚垃圾專用運輸車標識,依法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貨運汽車城區道路行駛證》等許可證件。
(三)具有健全的技術、質量、安全和監測管理制度並得到有效執行。
(四)具有固定的辦公及機械、設備、車輛停放場所。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處理單位條件)
申請從事餐廚垃圾處理的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備企業法人資格,有規定數額的注冊資金。
(二)餐廚垃圾處理設施規劃建設應當符合城鄉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市容和環境衛生事業發展規劃。
(三)餐廚垃圾處理工藝和技術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技術規范。
(四)具有健全的工藝運行、設備管理、環境監測與保護、財務管理、生產安全、計量統計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並得到有效執行。
(五)具有可行的餐廚垃圾處理過程中廢水、廢氣、廢渣處理技術方案和達標排放方案,並按規定安裝使用管理信息系統等相關設施設備。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三條(停業歇業)
未經批准,餐廚垃圾收運、處理單位不得停業、歇業或停產檢修;確需停業、歇業或停產檢修的,應當提前十五日向市或區(市)縣城管部門報告並徵得其同意。因不可抗力無法繼續運營的情況除外。
城管部門在批准餐廚垃圾收運、處理單位停業、歇業或停產檢修前,應當落實保障及時收運、處理餐廚垃圾的措施。
第十四條(應急管理)
餐廚垃圾收運、處理單位應當制定餐廚垃圾收運、處理應急預案,並按規定報區(市)縣城管部門備案。
市城管部門應當會同市級有關部門制定中心城區餐廚垃圾收運、處理應急預案,建立中心城區餐廚垃圾應急處理系統,確保緊急情況或特殊情況下餐廚垃圾的收運、處理;區(市)縣城管部門應當會同當地有關部門制定當地餐廚垃圾收運、處理應急預案。
第十五條(產生單位要求)
餐廚垃圾產生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設置餐廚垃圾貯存間等收集設施設備;使用符合標准、有醒目標識的餐廚垃圾專用收集容器;產生廢棄食用油脂的,還應當按照環保部門的規定設置油水分離器或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設施,避免廢棄食用油脂和油水混合物直接排放。
(二)保持餐廚垃圾收集、存放設施設備功能完好、正常使用、干凈整潔。
(三)按規定分類收集、密閉存放餐廚垃圾。
(四)與取得經營許可的餐廚垃圾收運單位簽訂書面收運協議,並在餐廚垃圾產生後二十四小時內交其收運。
第十六條(收運單位要求)
餐廚垃圾收運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免費為餐廚垃圾產生單位提供符合標準的餐廚垃圾全密閉專用收集容器。
(二)按照環境衛生作業標准和規范,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收運餐廚垃圾。每日至少到餐廚垃圾產生單位收運一次餐廚垃圾。
(三)在收運餐廚垃圾後二十四小時內,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路線將餐廚垃圾清運至取得經營許可的餐廚垃圾處理單位處理。
(四)密閉化運輸餐廚垃圾,並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
第十七條(處理單位要求)
餐廚垃圾處理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照要求配備餐廚垃圾處置設施、設備,並保證其運行良好,環境整潔。
(二)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接收餐廚垃圾。
(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技術標准處理餐廚垃圾,對餐廚垃圾進行資源化利用所生產的產品,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用途;對不能進行資源化利用的餐廚垃圾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
(四)使用微生物菌劑處理餐廚垃圾的,應當符合微生物菌劑使用環境安全相關規定,並採取相應安全控制措施。
(五)嚴格遵守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採取措施防止處理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廢氣、廢渣、粉塵、雜訊等造成二次污染。
(六)對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生產的產品應當符合相關質量標准要求,並依法報質監部門或農業部門備案。
(七)按照要求進行環境影響監測,對餐廚垃圾處置設施的性能和環保指標進行檢測、評價,並向城管部門和環保部門報告檢測、評價結果。
第十八條(台賬制度)
餐廚垃圾產生單位應當建立餐廚垃圾產生、交運台賬,真實、完整記錄餐廚垃圾的種類、產量和去向等情況。餐廚垃圾產生單位初次建立台賬時,應當分別向區(市)縣食品葯品監督管理、質監、商務、農業等部門報告登記,並提交其與取得許可的餐廚垃圾收運單位簽訂的收運協議復印件。簽訂協議的餐廚垃圾收運單位發生變更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向相關部門變更登記。
餐廚垃圾收運、處理單位應當建立收運、處理台賬,真實、完整記錄收運的餐廚垃圾來源、數量、去向、處置方法、產品流向、運行數據等情況,並每月向市或區(市)縣城管部門報告登記。
台賬資料應當保存兩年以上,以備核查。
食品葯品監督管理、質監、商務、農業、城管等部門應當對餐廚垃圾產生、收運、處理單位建立台賬和報告登記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九條(聯單管理)
餐廚垃圾收運、處理實行聯單制管理:
(一)聯單由餐廚垃圾收運單位向區(市)縣城管部門申請領取。
(二)餐廚垃圾產生單位交運時,應當如實填寫聯單有關內容,經收運單位驗收簽章後,留存聯單第一聯。
(三)收運單位應當按規定將餐廚垃圾隨同餘下的四張聯單運抵處理單位。
(四)處理單位應當驗收運來的餐廚垃圾,核實聯單填寫的內容,加蓋公章後,將聯單第二聯交收運單位留存;將第三聯自留存檔;將第四聯、第五聯分別按規定報送區(市)縣城管部門和食品葯品監督管理、質監、商務、農業等部門備案。
第二十條(禁止行為)
在餐廚垃圾產生、收運、處理過程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將餐廚垃圾裸露存放。
(二)將餐廚垃圾混入其他生活垃圾存放、收運。
(三)將餐廚垃圾隨意傾倒、堆放,或直接排放到公共排水設施、河道、公廁、生活垃圾收集設施等。
(四)收運途中滴漏、撒落餐廚垃圾。
(五)未經許可擅自收運、處理餐廚垃圾。
(六)將餐廚垃圾交由未經許可的單位或個人收運、處理。
(七)餐廚垃圾未經無害化處理直接飼喂畜禽。
(八)將餐廚垃圾或者其加工產品用於食品加工或食品銷售。
(九)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禁止行為。
第二十一條(聯動執法)
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執法信息共享機制,必要時,按照市或區(市)縣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實施聯動執法。
第二十二條(計分管理)
本市對違反餐廚垃圾收運、處理規定的行為,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累計記分制度,並納入城市管理信用評價監管系統管理。對累計記分達到規定分值的餐廚垃圾收運、處理單位,市或區(市)縣城管部門可以解除與其簽訂的收運、處理協議;被解除協議的單位三年內不得參加本市餐廚垃圾收運、處理服務許可投標。
具體的記分辦法,由市城管部門另行制定。
第二十三條(投訴舉報)
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投訴舉報制度,接受公眾對餐廚垃圾產生、收運、處理活動的投訴和舉報。受理投訴或者舉報後,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並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將調查處理結果告知實名舉報人或投訴人。
第二十四條(產生單位責任)
對餐廚垃圾產生單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按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未按規定設置使用餐廚垃圾專用設施設備或者未保持其功能完好、環境整潔的,由城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二)未按規定將餐廚垃圾分類收集、密閉存放或者將餐廚垃圾混入其他生活垃圾存放的,由城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三)未按規定建立台賬、對台賬弄虛作假或未按規定報告登記的,分別由食品葯品監督管理、質監、商務、農業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對單位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四)將餐廚垃圾交由未經許可的單位或個人收運、處理的,分別由食品葯品監督管理、質監、商務、農業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對單位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五)隨意傾倒、堆放、排放餐廚垃圾的,由城管、水務、林業園林等部門責令立即清除污染,對單位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六)未按規定實行聯單管理的,由城管部門責令改正,對單位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五條(收運處理單位責任)
對餐廚垃圾收運、處理單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按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餐廚垃圾收運單位未向餐廚垃圾產生單位免費提供符合標準的餐廚垃圾收集容器的;未使用餐廚垃圾專用運輸車或未按規定安裝和使用管理信息系統相關設備的;未密閉化運輸或轉運過程中裸露存放餐廚垃圾的;運輸過程中滴漏、撒落餐廚垃圾或車容不整潔的,由城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二)將餐廚垃圾混入其它生活垃圾收運或隨意傾倒、堆放,排放餐廚垃圾的,由城管部門責令立即清除污染,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三)餐廚垃圾收運單位未按規定標准和規范每天到餐廚垃圾產生單位收集、運輸餐廚垃圾的,由城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四)餐廚垃圾收運單位將餐廚垃圾交給未經許可的單位或個人處理的,由城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五)餐廚垃圾收運、處理單位未按規定建立台賬、對台賬弄虛作假或未按規定申報的,由城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六)未按規定實行聯單管理的,由城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七)未經許可擅自從事餐廚垃圾收運、處理的,由城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單位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八)未經批准擅自停業、歇業或停產檢修的,由城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其他責任)
使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垃圾飼喂畜禽的,由農業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單位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其他法律、法規、規章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七條(責任追究)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施行日期)
本辦法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捌』 酒店環保機構和環保管理規章制度
綠色環保賓館(酒店)是指以可持續發展為理念,將環境管理融入飯店經營管理之中,運用環保、健康、安全理念,堅持綠色管理和清潔生產,倡導綠色消費,保護生態環境和合理使用資源的賓館(酒店)。其核心是為顧客提供符合環保、有利於人體健康要求的綠色客房和綠色餐飲,在生產過程中加強對環境的保護和資源的合理利用。綠色環保賓館(酒店)是國際通用的「生態標志」和環境品牌。
綠色環保賓館(酒店)主要有三個特點:安全、健康、環保。安全是綠色環保賓館(酒店)的一個基本特徵,主要關注的是賓館(酒店)行業的公共安全和食品安全這兩個因素。健康是指為賓館(酒店)行業消費者提供有益於大眾的身心健康的服務和產品。環保主要是指賓館(酒店)在經營過程中減少對環境的污染、節能降耗,實現資源利用的最大化。同時,由於綠色環保賓館(酒店)的創建、實施與保持將是一個持續的發展過程,在標准中根據企業在提供綠色服務,保護環境等方面做出的不同程度的改進,綠色環保賓館(酒店)分為A級到AAAAA級共五個等級,以鼓勵企業持續不斷的努力。
綠色環保賓館(酒店)的原則是:自覺貫徹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不對周邊環境造成污染;飯店經營不產生擾民問題,採用清潔燃料,不燒原煤;不經營國家明令禁止的野生動植物食品;不使用一次性發泡餐盒和造成資源浪費的一次性餐具,餐具有完備的消毒措施;積極經營綠色無污染食品,做到餐桌無公害;提倡節約,能主動建議顧客帶走剩餘食品;環境整潔、空氣清新,體現綠色風格;服務員服飾整潔,室內外設置有環境公益宣傳畫或警語;推行標准化管理,符合衛生防疫標准。
一、等級劃分及標識
綠色環保賓館(酒店)分為五個等級,根據企業在提供綠色服務、保護環境等方面做出不同程度的努力,分為A級、AA級、AAA級、AAAA級、AAAAA級共五個等級。AAAAA級為最高級。
1、A級
表示飯店符合國家環保、衛生、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規,並已開始實施一些改善環境的措施,在關鍵的環境原則方面已作了時間上的承諾。
2、AA級
表示賓館(酒店)在為消費者提供綠色服務、減少企業運營對環境的影響方面已做出了一定的努力,並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3、AAA級
表示賓館(酒店)通過持續不斷地實踐,在保護生態和合理使用資源等方面取得了卓有成效的進步,在本地區賓館(酒店)行業處於領先地位。
4、AAAA級
表示賓館(酒店)的服務與設施在提高生態效益的實踐中,獲得了社會的高度認可,並不斷提出新的創舉,處於國內賓館(酒店)行業領先地位。
5、AAAAA級
表示賓館(酒店)的生態效益在世界賓館(酒店)業處於領先地位,其不斷改進的各項舉措,為國內外酒店採納和效仿。
二、評定方法和管理原則
1、綠色環保賓館(酒店)的評定採取企業自願申請,並組織相關人員參加培訓的方式對企業進行評審。
2、企業參照綠色環保賓館(酒店)評定條件及自我評估表,開展實施活動。企業根據實施結果,填寫有關評估材料報各市(地)評選表彰領導小組。在地、市評選的基礎上,開展自治區評選表彰活動。凡申報受自治區表彰的「綠色環保酒店(賓館)」須向所在地的地、市宣傳部、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合格後,報自治區評選表彰領導小組辦公室。
3、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自治區環境保護局等聯合組成「綠色環保酒店(賓館)」評選表彰領導小組,負責評選表彰活動的指導、協調和評審工作。各地推薦「綠色環保酒店(賓館)」的截止日期為每年的5月30日。
4、自治區評選表彰領導小組對材料進行書面審核後,委派審核組對該企業進行現場評審,出具評審報告並確定等級。
5、一個企業評定一個等級,如果企業由若干分店組成,應按各店的實際情況分別評定等級。如果是連鎖店,可以統一申報,一次評定。
6、自治區評選表彰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各地、市的推薦意見,對推薦的酒店(賓館)進行審定、考核。經審定、考核的「綠色環保酒店(賓館)」,由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自治區環境保護局聯合發文表彰,授予相應等級的綠色環保賓館(酒店)標志獎牌,並在有關媒體上公布。
7、自治區評選表彰領導小組對全區的「綠色環保酒店(賓館)」創建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負責組織全區「綠色環保酒店(賓館)」創建工作的培訓、學習、交流、考察、日常指導工作等活動。經評定的綠色環保賓館(酒店),每兩年進行一次復查,符合條件的,保留稱號,不符合條件的,取消稱號。在此期間,應企業的申請,可安排進行晉級評定。
8、綠色環保賓館(酒店)標志牌由自治區綠色環保賓館(酒店)評選表彰領導小組統一製作、頒發,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授權或許可,不得擅用。
9、企業在使用標志期間,一經發現與標准不符或給消費者帶來直接的、間接的利益損害的行為,將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降級、摘牌等處理。飯店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服務質量事故,星級賓館(酒店)受到降低星級或取消星級飯店稱號處理者,一年之內不得參與評定或評為綠色環保賓館(酒店)。
三、評定條件
(一)綠色管理
1、遵章守法。賓館(酒店)最高管理者承諾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環保、節能、衛生、防疫、食品等法律法規,積極改進本單位環境質量,有效開展污染預防工作。
2、制定規章。綠色環保賓館(酒店)應制訂創建綠色環保賓館(酒店)的目標和指標,建立並實施有關環保、節能、降耗和倡導綠色消費的規章制度,必須有最高管理者發布的專人(綠色代表)負責該企業創建綠色環保賓館(酒店)的任務書;有創建綠色工作計劃;有明確的環境目標和行動措施;有健全的公共安全、食品安全、節能降耗、環保的規章制度,並且不斷更新和發展;有飯店管理者定期檢查目標實現情況及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的記錄。
3、積極採用綠色環保賓館(酒店)質量管理體系。最高管理者落實一名管理者分管綠色環保賓館(酒店)的創建、實施與運行,建立創建活動領導小組。各部門設有負責綠色管理任務的人員,形成管理網路。各級管理者要定期檢查飯店各部門的運行情況,有記錄,有整改措施,並有成效。
4、全員參與。每年均有酒店領導、員工參加各類形式的環保培訓,不斷提高員工安全和環保意識。酒店員工積極參與環保公益活動,結合「六•五」世界環境日等重要環保紀念日,單獨或聯合有關單位開展各類環保主題活動,每次參加活動的職工人數應在50%以上。酒店每年至少召開一次以綠色環保為主題的員工大會或主題活動,開展一次全體員工參與的以節能、降耗為主題的綠色活動。
5、加強學習和培訓。結合酒店實際和國家環保發展的要求,以開辦「環保學校」的形式,對酒店內全體員工進行全面的環境意識的教育和環保、節能、降耗的技術培訓。每年購買或訂閱關於環境保護的手冊、書報刊、雜志、音像資料等,並確保員工和顧客易於更新環保信息。
6、與人為善的環保宣傳。飯店主要公共場所和相關場所應有體現保護環境、創建綠色環保賓館(酒店)的宣傳欄、廣告牌、裝飾或資料,客人活動區域以告示、宣傳牌等形式鼓勵並引導顧客進行綠色消費,使顧客關心綠色行動的告示和文字說明。飯店被授予「綠色環保賓館(酒店)」後,必須把牌匾置於醒目處。
7、建立檔案。建立一套比較完整的綠色環保賓館(酒店)工作計劃、思路、實施過程和工作總結的文件檔案(文字、圖片、音像資料等)。
(二)節約用水
1、各主要部門要有用水的定額標准和責任制,有關人員應定期登記用水量,強化用水管理,節約水資源。飯店的水消耗各主要部門要有用水的定額標准和責任制。建立水計量系統,並對用水狀況進行記錄、分析。
2、積極引進新型節水設備,並按說明書指導運用,以達到最少的用水量。採取多種節水措施,加強水資源的回收利用。
3、有關較高水消耗的部門應獨立安裝水表。
4、杜絕水龍頭滴漏、跑冒現象。
5、有游泳池的賓館(酒店),應有定期用水情況紀錄。
(三)能源管理
1、酒店要定期對電能總消耗進行監測,各主要部門有電、煤(油)能耗定額和責任制。
2、通風、製冷和供暖設備應強化日常維護及清潔管理,定期清理、檢查、清潔。
3、健全酒店的能源使用計量系統,有條件的在主要部門單獨安裝電表以控制能源消耗。
4、積極採用節能新技術,有條件的企業應使用可再利用的能源(如太陽能供熱裝置、地熱等)系統。
(四)環境保護
1、飯店污水處理、鍋爐煙塵排放、廢熱氣排放、廚房大氣污染物排放、噪音排放必須達到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准。
2、積極推廣、使用無磷和有機物不超標的洗浴、洗滌用品,以降低對環境的影響。
3、室內綠化與環境相協調,無裝飾裝修污染,房間空氣質量符合國家和地方標准。
4、冰箱、空調、冷水機組等積極採用環保型設備及用品。
5、室外可綠化地的綠化覆蓋率達到95%以上,營業場地周圍不得使用化學除草劑和化學肥料。
6、客房用紙和衛生用紙最大限度使用環保再生紙,積極使用可降解的塑料製品。
(五)垃圾管理
1、酒店要通過垃圾分類、再回收利用和減少垃圾數量等強化對垃圾的控制和管理,員工能將垃圾按照細化的標准分類投棄,建立垃圾分類收集設施以便回收利用。
2、對顧客做好分類處理垃圾的宣傳,廢電池能統一收集。
3、食品垃圾、廚房垃圾積極採用獨立容器包裝處理。
4、衛浴用品積極使用可再循環或可降解的材料包裝處理。
5、對危險廢棄物有專用存放點
(六)綠色客房
1、酒店應設置有不少於客房總數20%的綠色客房,並在客房外顯著位置標示「綠色客房」字樣,其標準是:客房內不吸煙,採光充足,有良好的通風系統, 並擺放對人體健康有益的綠色植物。設有無煙客房樓層或無煙小樓。
2、房間的牙刷、香皂、梳子、拖鞋等一次性賓客用品和毛巾、枕套、床單、浴衣等客用棉織品,按顧客意願更換,減少洗滌次數。建議使用可重復使用的拖鞋,並定期進行清潔、消毒。
3、取消塑料封套、塑料擦鞋合、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洗衣袋,積極使用無污染、可再生的替代品。
4、綠色客房內應有環保提示或警示牌,有環保宣傳資料或有關環保的報刊、書籍等。
5、供應潔凈的飲用水。
6、客房封閉狀態下室內無異味、無噪音,各項污染物及有害氣體檢測均符合國家標准。
(七)綠色餐飲
1、餐廳內有良好的通風系統,無油煙味。
2、餐廳有無煙區,設有無煙標志,有包廂的餐廳應設置有無煙環保包廂,並設有「無煙包廂」提示標志。
3、不使用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木製筷子,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等,積極減少使用一次性毛巾。
4、制訂綠色服務規范,倡導綠色消費,積極採用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和無公害蔬菜,至少有一定比例的使用符合生態標準的原料製作的菜餚。提供剩餘食品打包服務和存酒服務。
5、不出售國家禁止銷售的野生保護動物。
(八)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1、賓館(酒店)應建立有效的環境管理體系,有條件的應進行環境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2、賓館(酒店)應建立積極進行有效的公共安全和食品安全的預防、管理體系。
3、賓館(酒店)應積極採用綠色設計,遵循綠色環保采購原則,建立采購人員和供應商監控體系,選用綠色食品和環保產品。
4、能源、水資源消耗比上年下降或達到先進指標;消耗品費用比上年下降或達到先進指標。
5、賓館(酒店)的綠色行動受到社會的積極贊同,顧客對飯店的綜合滿意率達到80%以上。對於存在的問題能根據客人反饋的意見及時改進。
『玖』 飯店排污費該如何繳納
第三十二條城市建成區內的餐飲業爐灶和單位食堂爐灶不得使用燃煤、燃油、木材以及其他高污染燃料。
禁止在城市建成區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區域露天焚燒垃圾和其他廢棄物;禁止露天焚燒產生有毒有害廢氣、粉塵和惡臭氣體的垃圾和其他廢棄物。
第三十三條在城市建成區內從事露天燒烤,必須在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地點進行,並具備符合條件的污染防治設施。
第三十四條舊城改造和新區開發應當規劃和建設餐飲業集中經營區域,允許從事餐飲業的建築物應當設立餐飲業專用煙道。
第三十五條禁止在下列地點新設可能產生油煙、雜訊污染的餐飲業項目:
(一)住宅樓;(二)距離住宅樓10米以內的建築物;(三)未設餐飲業專用煙道的建築物;(四)與居住層相鄰的商住綜合樓樓層;(五)市人民政府明令禁止設立餐飲業的其他地點。
第三十六條經營可能產生油煙、雜訊污染的餐飲業項目,經營者應事先予以公示並書面徵求周圍可能受影響的單位和居民的意見,然後依次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核發衛生許可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放營業執照,經營者方可營業。
第三十七條經營可能產生油煙、雜訊污染的餐飲業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設置油煙凈化裝置,油煙不得排入下水管道;
(二)設置餐飲業專用煙道,專用煙道的排放口高度和位置不得影響周圍居民生活、工作環境;
(三)雜訊、振動排放符合規定標准;
(四)設置油水分離設施,污水經隔油處理後排入污水管網,廢油脂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置;
(五)油煙凈化裝置和油水分離設施,應當自行維護並保證其正常運行,實現達標排放;無力自行維護,造成排放污染物超標的,應當委託污染治理專業運營單位進行承包式維護運行;
(六)泔水廢渣,應當配備微生物有機垃圾處理裝置自行處理或者委託污染治理專業運營單位進行承包式治理,實現達標排放。
『拾』 飲食業油煙排放標准
此類復標准多為地方標准,各制地要求也不一樣,國標只有18483
DB12/ 644-2016 餐飲業油煙排放標准
DB31/ 844-2014 餐飲業油煙排放標准 DB41/ 1604-2018 餐飲業油煙污染物排放標准
DB46/T 163-2009 海濱酒店、餐飲店污水油煙排放標准
GB 18483-2001 飲食業油煙排放標准
SZDB/Z 254-2017 飲食業油煙排放控制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