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含油廢水處理方法有哪些
你好,含油廢水的處理方法要根據廢水中油的存在形式分別處理或者幾種方回法結合處理。主要有答:
比重小於1的浮油 此類廢油漂浮於廢水表面,需要設置隔油池清除浮油。
比重大於1的重油 此類廢油比重大沉積於廢水底層,要使用離心重力分離機械分離除油。
呈乳濁混凝態廢油 此類廢油與廢水呈乳濁混合狀態需要投加葯劑破乳態後再利用方法1或2去除。
對廢水進行處理通常對含油污水都需要先進行除油的預處理,然後在結合廢水的特性(可生化性高低)分別選擇生化處理或者化學沉澱處理及更深層的處理。
Ⅱ 污水處理油的處理方法
本發明涉及污水處理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含油污水處理方法。本發明提供的含油污水處理方法是將含油污水注入集水罐並曝氣;曝氣後的含油污水進行磁化處理;磁化後的含油污水中添加破乳劑進行破乳;對經過加葯的水進行混合反應;釋放混合後產生的絮凝產物;將釋放過絮凝產物的水進行過濾得到最終處理好的凈水。本發明提供的含油污水處理方法,通過在經過磁化後再進行破乳處理,之後才進行過濾,進而能夠徹底解決了濾料板結的問題,同時提高了過濾精度和除油效果,節省了能耗和水耗,使污水中的油可以不被分解而排出系統,使污水中的油能夠進行再次利用,提高了資源利用率。
摘要附圖
權利要求書
1.一種含油污水處理方法,其特徵在於,將含油污水注入集水罐並曝氣;曝氣後的含油污水進行磁化處理;磁化後的含油污水中添加破乳劑進行破乳;對經過加葯的水進行混合反應;釋放混合後產生的絮凝產物;將釋放過絮凝產物的水進行過濾得到最終處理好的凈水。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含油污水處理方法,其特徵在於,對釋放過絮凝產物的水進行過濾時,使用微濾罐進行過濾。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含油污水處理方法,其特徵在於,對釋放過絮凝產物的水進行的過濾為至少兩次。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含油污水處理方法,其特徵在於,在釋放混合後產生的絮凝產物後,通過提升泵將水位提高,以便於進行多次過濾操作。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含油污水處理方法,其特徵在於,對經過加葯的水進行混合反應的容器為超聲波混合罐。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含油污水處理方法,其特徵在於,在破乳後,先使用PAC將水中的膠體進行絮凝後,再使用PAM將反應後的細小繁花進行團聚,之後再進行混合。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含油污水處理方法,其特徵在於,在經過加葯的水進行混合反應後,先使用PAC將水中的膠體進行絮凝後,再使用PAM將反應後的細小繁花進行團聚,之後再進行釋放混合後產生的絮凝產物。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含油污水處理方法,其特徵在於,在含油污水進入到集氣罐之前先進行強氧化處理。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含油污水處理方法,其特徵在於,在釋放混合後產生的絮凝產物的同時,在水中進行曝氣。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含油污水處理方法,其特徵在於,對含油污水進行磁化處理在管道型磁化器中進行。
說明書
一種含油污水處理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污水處理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含油污水處理方法。
背景技術
含油污水的范圍包括了油田污水處理,也包括了油田用於回灌到地下保持地層壓力的回注水處理。相比之下,回注水處理技術要求最高,而且處理的目的是將原油與水進行有效分離,同時對懸浮物的去除要求也最高。
傳統的油田回注水處理一般採用的工藝為:
1、來水-聚合氯化鋁-沉降-核桃殼-一級石英砂-出水
2、來水-聚合氯化鋁-沉降-核桃殼-一級石英砂-二級石英砂-出水
3、來水-生化-超濾膜
4、來水-預處理-陶瓷膜
聚合氯化鋁的作用在於凝聚溶解性膠體和細小懸浮物,核桃殼的作用在於吸附油,石英砂過濾的作用在於濾出懸浮物,一般過濾精度大於10μm。
傳統的油田回注水處理一般採用的工藝存在的問題是:
1、僅僅添加聚合氯化鋁或相類似的通用性葯劑,對於去除水中溶解性膠體類物質作用有限,其原因在於很多含油污水裡面含有不同離子型膠體,通用葯劑對此沒有作用或作用有限。
2、採用核桃殼吸附油工藝具有普遍性,也確實可以起到很大作用。但是對於油田污水,因為所含油為原油,非常粘,類似鋪設馬路的瀝青。因此很容易將核桃殼粘連在一起,用水很難清洗,後來人們採用添加各種除油劑進行脫附,以期希望恢復吸附原油的能力,而事實上很難做到這一點,也就是沒有長期穩定吸附油的能力,反沖洗效果有限,原油粘連核桃殼是老大難問題。
3、石英砂過濾是水處理行業普遍應用的設備,已經有近百年的歷史,因其結構簡單價格便宜而延續至今,但是石英砂過濾也不是萬能的,在油田使用中已經普遍表現為不適應,具體為:
反沖洗水量大,一般為產水量的20%左右;反沖洗耗電大,例如直徑3米的石英砂過濾罐,反洗水泵一般為55KW;反洗效果有限,流量逐漸衰減;濾料板結粘連,使得過濾功能逐漸失效;過濾精度低,一般高於10微米,過濾出水懸浮物指標大於10mg/L,難以達到油田中後期普遍希望的高指標,既出水懸浮物5mg/L,粒徑中值2微米的要求,更難以達到出水懸浮物1mg/L,粒徑中值1微米的要求。
來水-生化-超濾膜工藝可以達到回注水最高標准,存在的問題是生化耗能較高,實際上是用耗電催生微生物,然後用微生物分解油,這樣得不償失,因為電和油都是能源,因此而造成很大浪費,特別是超濾膜的壽命有限,一般為2-3年,這樣就需要不斷的重復投資。
來水-預處理-陶瓷膜工藝也可以達到回注水最高標准,但是致命的缺陷是流量衰減太快,一般在6個月左右流量會衰減50%左右,投資和運行費用昂貴。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含油污水處理方法,以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技術問題。
本發明提供的含油污水處理方法,將含油污水注入集水罐並曝氣;曝氣後的含油污水進行磁化處理;磁化後的含油污水中添加破乳劑進行破乳;對經過加葯的水進行混合反應;釋放混合後產生的絮凝產物;將釋放過絮凝產物的水進行過濾得到最終處理好的凈水。
進一步的,對釋放過絮凝產物的水進行過濾時,使用微濾罐進行過濾。
進一步的,對釋放過絮凝產物的水進行的過濾為至少兩次。
進一步的,在釋放混合後產生的絮凝產物後,通過提升泵將水位提高,以便於進行多次過濾操作。
進一步的,對經過加葯的水進行混合反應的容器為超聲波混合罐。
進一步的,在破乳後,先使用PAC將水中的膠體進行絮凝後,再使用PAM將反應後的細小繁花進行團聚,之後再進行混合。
進一步的,在經過加葯的水進行混合反應後,先使用PAC將水中的膠體進行絮凝後,再使用PAM將反應後的細小繁花進行團聚,之後再進行釋放混合後產生的絮凝產物。
進一步的,在含油污水進入到集氣罐之前先進行強氧化處理。
進一步的,在釋放混合後產生的絮凝產物的同時,在水中進行曝氣。
進一步的,對含油污水進行磁化處理在管道型磁化器中進行。
本發明提供的含油污水處理方法,通過在經過磁化後再進行破乳處理,之後才進行過濾,進而能夠徹底解決了濾料板結的問題,同時提高了過濾精度和除油效果,節省了能耗和水耗,使污水中的油可以不被分解而排出系統,使污水中的油能夠進行再次利用,提高了資源利用率。
Ⅲ 廢油處理中產生的廢水如何處理
(1)廢機油經沉澱、蒸餾、酸洗、鹼中和、水洗、白土吸附、污水處理、過濾八道工序之後內,油的各項 指標均達到新機容油的標准
(2)與傳統再生方法比較,改良後的再生方法加入了水洗和過濾兩道處理工序,油中雜質明顯減少,化學性質穩定,不會在使用過程中發生變質的現象;
(3)改良後的再生方法還加入含油廢水處理工序,廢水經過粗粒化法處理後可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與城市生活污水一同處理,不會造成環境污染,符合環境保護要求;
(4)生產過程中由於嚴格控制污染物的量,沒有產生廢氣、廢渣等其他污染物,使得整個處理工序安全、合理.
Ⅳ 廢油如何處理和生活用水一起排放至污水處理廠是否可以
如果是
廢油
的話,是不能跟
生活污水
一起排放的,廢油必須集中單獨處理。
如果是餐飲廢水的話,經過
油水分離
後是可以跟生活污水一起排放的。
Ⅳ 關於污水排放的規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規定,禁止向生活飲用水水源地和一級保護專區的水體排放屬污水。已設置的排污口,應限期拆除或限期治理。在生活飲用水源地、風景名勝區水體、重要漁業水體和其他有特殊經濟文化價值的水體的保護區內,不得新建排污口。在保護區附近新建排污口,必須保證保護區水體不受污染。
第四章水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二十九條禁止向水體排放油類、酸液、鹼液或者劇毒廢液。
禁止在水體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車輛和容器。
第三十條禁止向水體排放、傾倒放射性固體廢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質的廢水。
向水體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質的廢水,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規定和標准。
第三十一條向水體排放含熱廢水,應當採取措施,保證水體的水溫符合水環境質量標准。
第三十二條含病原體的污水應當經過消毒處理;符合國家有關標准後,方可排放。
第三十三條禁止向水體排放、傾倒工業廢渣、城鎮垃圾和其他廢棄物。
禁止將含有汞、鎘、砷、鉻、鉛、氰化物、黃磷等的可溶性劇毒廢渣向水體排放、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存放可溶性劇毒廢渣的場所,應當採取防水、防滲漏、防流失的措施。
Ⅵ 含油污水處理怎麼處理
你好,含油廢水的處理方法要根據廢水中油的存在形式分別處理或者幾種方法結合處理回。主要有:
比重小於1的浮答油 此類廢油漂浮於廢水表面,需要設置隔油池清除浮油。
比重大於1的重油 此類廢油比重大沉積於廢水底層,要使用離心重力分離機械分離除油。
呈乳濁混凝態廢油 此類廢油與廢水呈乳濁混合狀態需要投加葯劑破乳態後再利用方法1或2去除。
對廢水進行處理通常對含油污水都需要先進行除油的預處理,然後在結合廢水的特性(可生化性高低)分別選擇生化處理或者化學沉澱處理及更深層的處理。
Ⅶ 製造業工廠廢油(潤滑油、液壓油)處理制度是什麼
製造業工廠廢油(潤滑油、液壓油)處理制度是:
1,嚴禁露天焚燒廢油。
2,循環利用過程中,應保證從事產品的工人絕對安全。
3,廢油的預處理必須符合有關空氣污染標準的要求,並且,嚴禁將廢油用於燃燒功能。
4,油品包裝物的廢棄
5,機油桶、油漆罐、溶劑桶等等油品包裝物廢充時,應將桶內物質倒凈,防止剩餘油品造成污染。
6,油桶,油漆桶請放入指定的回收箱身體。
7, 油口的放棄
8, 清洗零件廢汽油倒到指定收集廢油桶。
9, 修理保養過程中放出的廢機油入指定的收集廢油桶。
10, 違反本規定的按環保管理制度進行考核。
Ⅷ 廢水廢油排污控制措施
一般的控制工藝流程,格柵-調節池-除油設施(氣浮除油)-生物處理設施-沉底池,這是一般的工藝流程,由於廢水有很多不同的性質,具體的還會有一些小的差異。如果可溶性油脂太多的話,還有酸化設施來提高廢水的可生化性,
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關於污水排放的規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關於污水排放的規定具體如下:
1、第二十一條 直接或者間接向水體排放工業廢水和醫療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規定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方可排放的廢水、污水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單位,也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污許可證應當明確排放水污染物的種類、濃度、總量和排放去向等要求。排污許可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禁止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無排污許可證或者違反排污許可證的規定向水體排放前款規定的廢水、污水。
2、第三十三條禁止向水體排放油類、酸液、鹼液或者劇毒廢液。
禁止在水體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車輛和容器。
3、第三十四條禁止向水體排放、傾倒放射性固體廢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質的廢水。
向水體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質的廢水,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規定和標准。
4、第三十五條向水體排放含熱廢水,應當採取措施,保證水體的水溫符合水環境質量標准。
5、第三十六條含病原體的污水應當經過消毒處理;符合國家有關標准後,方可排放。
6、第三十七條禁止向水體排放、傾倒工業廢渣、城鎮垃圾和其他廢棄物。
禁止將含有汞、鎘、砷、鉻、鉛、氰化物、黃磷等的可溶性劇毒廢渣向水體排放、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存放可溶性劇毒廢渣的場所,應當採取防水、防滲漏、防流失的措施。
(9)建築廢油污水排放擴展閱讀
人民網北京10月16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第六章明確規定,排水戶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採取治理措施,補辦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可以處5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條例》提出了5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具體如下:
1、違反本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不依法作出行政許可或者辦理批准文件的,發現違法行為或者接到對違法行為的舉報不予查處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條例履行職責的行為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違反本條例規定,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排污許可證後不實施監督檢查的,對核發許可證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3、違反本條例規定,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排水戶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或者對符合法定條件的排水戶不予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違反本條例規定,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將雨水管網、污水管網相互混接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5、違反本條例規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覆蓋范圍內的排水單位和個人,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污水排入城鎮排水設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區將污水排入雨水管網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對單位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人民網—《國務院:無許可證向城鎮排放污水者處50萬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