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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電鍍行業污染整治方案
關鍵詞:
電鍍,發展,規范
浙江省環境保護廳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文件
浙環發〔2011〕67號
關於印發浙江省電鍍行業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級各有關單位:
目前,我省電鍍行業普遍存在行業污染重、區域布局亂、企業規模小、裝備水平低、污染隱患多等問題。為優化電鍍行業產業結構和區域布局,提升工藝裝備、污染防治和清潔生產水平,有效削減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切實保障群眾環境權益,維護生態環境安全,促進電鍍行業健康、規范和可持續發展,根據省政府統一部署,決定全面開展電鍍行業污染整治行動。經省政府同意,現將《浙江省電鍍行業污染整治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二零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浙江省電鍍行業污染整治方案》
為解決我省電鍍行業無序發展、污染嚴重等突出問題,提升企業裝備技術、污染治理和內部環保管理水平,促進行業優化布局和轉型升級,確保生態環境安全,保障群眾環境權益,根據污染防治相關法律法規及《浙江省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規劃(2010-2015年)》,特製定本方案。整治范圍為全省范圍內所有專業電鍍企業和企業配套電鍍車間。
一、總體思路
堅持將污染整治作為行業轉型升級的倒逼機制,按照「提升一批、搬遷一批、淘汰一批」和「有保有壓、上大壓小」的思路全面開展電鍍行業污染整治。
組織開展電鍍行業企業基本情況排查,科學制定分類整治方案,對一批環保手續齊全、具有規模和技術優勢的企業,按一定整治標准進行整治規范提升,使其成為所在行業的標桿式企業;對一批雖具有一定的規模和技術優勢,但環境敏感的企業實施搬遷改造,促使其進入工業功能區或電鍍園區規范發展;對環保手續不全、技術裝備落後、整合無望的低小散企業依法予以關停淘汰。對擬保留的企業,在規定期限內按相關行業污染綜合整治驗收標准進行驗收,對各縣(市、區)相關整治工作統一按區域污染綜合整治驗收標准進行驗收。同時,鼓勵以騰出的排污指標,在工業功能區或電鍍園區內適當發展一批規模大、技術先進的建設項目,促使一批企業做大做強,實現電鍍產業的健康發展。
二、整治目標
通過一年半的努力,全省電鍍企業存在的生產規模小、工藝落後、產業檔次低、環境污染重、安全隱患多等突出問題基本得到解決,電鍍行業產業結構和區域布局得到明顯優化,工藝裝備、污染防治和清潔生產水平明顯提升,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在2009年重金屬污染防治規劃調查數據基礎上削減30%以上,生態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電鍍行業步入健康、規范和可持續發展的軌道。
具體目標:
1、2011年底前,各縣(市、區)完成電鍍企業基本情況排查和公示,科學制定分類整治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列入淘汰關停范圍的企業、工藝裝備全部淘汰關停到位;對其他所有不符合附件2所列要求的企業全面實施限期治理。
2、2012年6月底前,所有電鍍企業廢水、廢氣實現穩定達標排放,各類固體廢物利用處置規范有效,並按統一標准(附件2)完成整治驗收,對到期達不到整治要求的企業依法予以關停。溫州市區、諸暨市作為全省電鍍行業整治示範區率先完成整治並通過驗收。
3、2012年底前,電鍍企業眾多的縣(市、區)建成電鍍園區,除保留少數標桿式企業外,原則上所有電鍍企業完成搬遷入園或在園區租賃廠房設備整合發展。所有縣(市、區)完成整治工作並按統一規程和標准(見附件1)通過驗收。
三、主要任務
(一)優化區域布局
1、嚴格建設項目管理。所有新、擴、改、遷項目,在滿足污染物排放總量替代的前提下,其選址、規模、工藝、裝備、資源利用、污染防治等各項內容均應符合《浙江省電鍍產業環境准入指導意見》的要求。在工業功能區、電鍍園區以外原則上不再新上電鍍項目。
2、全面整治非法企業。在2011年底前,工業功能區、電鍍園區以外無環評批文、排污許可證等環保合法手續的電鍍企業一律關閉;工業功能區、電鍍園區內無環評批文、排污許可證等環保合法手續的電鍍企業一律停產整治,在2012年6月底前補辦環評等手續,到期無法取得相關批復的一律關閉。
3、同類整合集聚發展。2012年底前,電鍍企業眾多的地區,要完成電鍍園區建設,工業功能區、電鍍園區外除保留少數標桿式企業外,原則上所有電鍍企業(企業配套電鍍車間除外)都要搬遷入園或在園區租賃廠房設備整合發展。在「減量置換」的原則下,鼓勵以騰出的排污指標,在園區內適當發展一批規模大、技術先進的建設項目,促使一批企業做大做強,實現產業的健康發展。
(二)加快產業升級
1、嚴格執行產業政策。在2011年底前,全面取締無污染治理設施或設施簡陋、治理無望的電鍍企業、生產車間、生產線、加工點;全面淘汰無法入園、鍍槽總容積小於4萬升並且連續兩年產值小於500萬元的電鍍企業(特種電鍍企業、貴金屬電鍍企業除外,不對外承攬加工業務的企業配套電鍍車間達不到規模要求的原則上一律關停,確需保留的需經設區市環保局審核同意);位於園區內但鍍槽總容積小於4萬升且連續兩年產值小於500萬元的電鍍企業,經技改於2012年底前達到這一標準的可予以保留。
2、全面淘汰落後工藝。2012年6月底前,取締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淘汰類項目)明確的含氰沉鋅、含氰電鍍等落後工藝、產能;淘汰氰化鍍鋅、六價鉻鈍化、電鍍錫鉛合金、含硝酸褪鍍等工藝;禁止使用鉛、鎘、汞等重污染化學品;全面淘汰手工電鍍工藝(金、銀等貴重金屬電鍍確需保留手工工藝的,應經設區市經信、環保部門審核同意),對無法實現自動化的手工電鍍線(包括前處理和鉻鈍化等工段)必須確保全部廢水得到收集處理。
(三)提升工藝裝備。
1、優先發展達克羅、交美特(鏡面噴鍍、塗覆)等電鍍替代工藝。大力推廣無氰、無氟、無磷、低毒、低濃度、低能耗和少用絡合劑的清潔生產工藝,鼓勵採用三價鉻和無鉻鈍化工藝,鼓勵採用全自動控制的節能電鍍裝備。掛具和鍍件退鍍要採用電解法退鍍。
2、必須採用多級回收、逆流漂洗等節水型清潔生產工藝,禁止採用單級漂洗或直接沖洗等落後工藝,生產線或車間應安裝水、電計量裝置,廢水自行單獨處理的電鍍企業中水回用率不得低於50%。
3、所有電鍍企業應依法實施兩年一輪的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擬保留的電鍍企業在通過整治驗收前必須先通過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
(四)加強污染防治。
1、電鍍園區或工業功能區設施建設及管理要求。
園區內分產品、分區域進行生產管理,嚴格實行雨污分流,電鍍企業廢水必須全部納管;建設統一、集中的廢水處理設施,電鍍廢水按照不同污染物種類分質分流,含一類重金屬污染物的廢水經單獨處理達標後方能與其他廢水合並處理。區內實現集中供熱、危險化學品集中儲存、危險固廢集中收集處置。園區中心及周邊需設地下水觀察井,並由國土資源部門組織對地下水進行常規監測。
2、水污染防治。
水污染物排放嚴格執行《電鍍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0-2008)表1、表2排放限值要求,太湖流域執行表3排放限值要求。污染物排放種類和總量不得超出地方環保部門核定的范圍。
車間內嚴格落實防腐、防滲、防混措施,實施干濕區分離,濕區地面應敷設網格板,濕鍍件加工作業必須在濕區進行。排水系統,特別是建築物和構築物進出水管應有防腐蝕、防沉降、防折斷措施。
生產車間內廢水必須按照環保規范要求進行分質、分流,工藝廢水管線採取明管套明溝或架空敷設,廢水管道應滿足防腐、防滲漏要求。
電鍍廢水處理工藝應嚴格按照《電鍍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2-2010)選取,必須要有重金屬離子、化學需氧量及氨氮的達標工序。含氰廢水應單獨收集,需採用鹼性氯化法、電解法或臭氧氧化法進行破氰預處理。含鉻廢水需單獨收集處理,先將六價鉻還原為三價鉻後,再中和沉澱去除。含鎳廢水宜採用化學沉澱、離子交換等技術。含鋅廢水宜採用化學沉澱技術,嚴格控制pH值的范圍。含金屬絡合物廢水需經過破絡沉澱預處理。COD、石油類、總磷、氨氮與總氮等污染物,宜採用生物處理達標後排放。電鍍廢水深度處理及回用宜採用砂濾、活性炭吸附、離子交換、膜處理等技術。
廢水處理站需安裝流量計,pH值調節應採用pH計連鎖自動投加,對有氧化還原反應系統的加葯宜採用氧化還原電位儀(ORP)等裝置控制加葯量。控制系統應有自動和手動互切換雙迴路控制裝置,並有自動保護和聲光報警功能。有條件時,可在含氰廢水處理單元和含鉻廢水處理單元安裝游離氰和六價鉻在線檢測系統。
3、大氣污染防治。
大氣污染物排放嚴格執行《電鍍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0-2008)表5排放限值要求。產生大氣污染物(硝酸霧、氫氰酸霧、鉻酸霧、前處理酸洗廢氣)的工藝裝置應設立局部氣體收集系統和集中凈化處理裝置,氫氰酸霧、鉻酸霧產生工段應單獨設置處理裝置,氣體處理達標後高空排放。
4、固廢污染防治。
關閉取締的電鍍企業所遺留的電鍍廢液、電鍍污泥等危險廢物,由所在地縣(市、區)政府負責委託具有相應危險廢物經營資質的單位進行妥善處置。
保留企業要根據「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原則,對固廢進行分類收集、規范處置。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廢液(電鍍液、退鍍液)、廢渣(陽極泥、過濾殘渣、濾芯等)、廢水處理污泥應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
廢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污泥經污泥濃縮池濃縮後,可採用板框壓濾機或者帶式壓濾機脫水,脫水後的污泥含水率不得高於80%,濃縮池上清液和壓濾液要返回污水處理站重新處理。
危險廢物貯存場所須設雨棚、圍牆或圍堰,地面須作硬化防滲處理,設置能夠將廢水、廢液納入污水處理設施的廢水導排管道或渠道。貯存場所外要設置危險廢物警示標志,危險廢物容器和包裝物上要設置危險廢物標簽。
危險廢物應當委託具有相應危險廢物經營資質的單位利用處置,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計劃審批和轉移聯單制度。
(五)強化環保監管。
1、完善污染物排放監測監控體系。所有電鍍企業、園區必須建成標准化、規范化排污口,安裝廢水在線監控設施,並與環保部門聯網;企業、園區電鍍廢水處理站應設水質監測化驗室,應具備檢測分析特徵重金屬污染物的能力。鼓勵企業委託專業機構承擔檢測任務。逐步安裝特徵重金屬在線監測裝置,2012年底前,《浙江省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規劃》明確的重點防控區內須有1~2家企業先行安裝。
所在地縣(市、區)環保部門應開展電鍍企業及園區的排污口、雨水排放口及周邊環境的監督性監測;所在地縣(市、區)政府要組織國土資源、環保、農業等部門對關停、搬遷電鍍企業原廠區開展土地重金屬殘留的監測和評估,落實超標土壤的修復和限用措施。所在地縣(市、區)國土資源部門應做好電鍍企業及園區地下水特徵污染因子的環境監測工作;所在地縣(市、區)農業部門應做好電鍍企業及園區周邊農作物的監測工作,對作物重金屬超標的農田採取限耕措施。
2、進一步提高突發環境事故的防範應對能力。電鍍企業(園區)應設置應急事故水池,應急事故水池的容積應能容納12h~24h的廢水量,並做好防滲漏處理,確保環境安全。編制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建立應急組織體系,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落實事故防範措施。
3、規范內部環保管理。電鍍企業(園區)必須按照要求建立完善的環保組織體系、健全的環保規章制度和規范的環保台帳系統(包括污染治理設施運行和危險廢物管理等台帳)。應配備專職、專業人員負責日常環保管理,企業環保人員應經過縣級以上環保局組織的環保崗位業務培訓並持證上崗。電鍍園區還應設立專門的環保機構,統一負責園區環保工作。
4、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危險化學品使用、貯存等,應符合《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准要求,危險化學品應實行專庫儲存,庫房、生產作業場所必須符合安全生產條件,並具有防颱風、洪水、火災等自然災害功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整治責任。各級政府是電鍍行業整治的責任主體,要成立以分管負責人為組長,環保、發改、經信、安監、衛生、國土資源、建設、財政、農業、工商、宣傳等單位為成員的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各部門職責,切實加強對電鍍行業整治工作的領導,確保認識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整治過程中,各縣(市、區)政府和環保部門應對需整治的電鍍企業建立分片包乾的責任制度,確保整治工作按時完成。完成整治後,縣(市、區)環保部門應在電鍍企業及園區建立聯系人制度,有條件的應在重點企業和園區設立環境監督員,加強環保監管,確保整治成果有效性和穩定性。
(二)實施整治方案,嚴格考核問責。各縣(市、區)應制定實施本地區整治實施方案。整治實施方案應提出分階段任務計劃,提出各時間節點須完成關、停、並、轉、遷的企業名單,明確目標,細化任務,落實責任,穩步推進整治工作。整治情況作為《浙江省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規劃》實施情況考核和重金屬排放總量減排考核的重要依據,同時統一納入各級生態省建設考核體系,對年度整治任務未達要求的,生態省建設年度考核不得評優。對組織領導不力,整治工作進展緩慢的,上級政府或環保部門要對相關負責人進行約談,並視情採取掛牌督辦、區域限批、榮譽摘牌等措施。省環保廳要對各地整治工作進展情況按各時間節點進行匯總通報,同時報送省政府。
(三)嚴格執法監管,注重整治成效。加強日常巡查監管,對排查中發現的違法企業,應立即予以依法查處。對未經發改、經信、安監、環保、衛生、規劃、國土資源等相關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一律停止建設;對環境保護、職業衛生防護、安全生產「三同時」執行不到位的,一律停產整治;對無污染治理設施、污染治理設施運行不正常或超標排放的,一律停產整治;對整治無望或限期整治後仍達不到相關要求的,一律予以關停。對拒不履行責令停產、停業、關閉或者停產整治等決定繼續違法生產的企業,要依法採取強制措施,確保執行到位。整治完成後,要落實長效管理措施(見附件3),加強日常巡查監管,確保污染整治成果的鞏固提升。
(四)加大資金投入,加強政策保障。在電鍍行業整治期間,中央下達的重金屬整治資金要優先用於電鍍行業整治。省級財政應籌措資金加大對電鍍行業整治的支持力度;各地要配套出台生產企業關閉、搬遷和電鍍園區建設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對現有生產企業就地關閉轉產的,通過三級配套補貼、稅費減免等方式給予適當獎勵;對重點生產企業的污染治理、提標改造和生產設備升級、自動控制技術改造等,給予適當的政策資金支持;對主動實施關閉和搬遷的企業在新項目用地、審批方面給予政策傾斜及適當的資金補助;對未完成整治的企業要從排污許可證核發、新項目准入、上市核查、信用等級評價、綠色信貸、各類評優及資金補助等方面予以制約。
(五)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氛圍。深入開展污染整治宣傳,特別要重視做好電鍍企業主的思想工作,引導幹部群眾和廣大企業不斷提高思想認識,正確理解開展污染整治與新形勢下行業轉型升級的關系。各地要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交流,及時發布轄區內電鍍企業名單和各企業整治進展情況,曝光典型違法案件,積極回應各類問題,充分發揮新聞輿論對整治工作的推動作用。建立健全公眾參與機制,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環境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充分發揮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的作用,形成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附件1
縣(市、區)電鍍行業污染整治驗收規程
縣(市、區)驗收程序和要求
(一)驗收程序。
1、有整治任務的縣(市、區),在轄區內所有電鍍企業通過驗收後,由縣(市、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自查。
2、自查合格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向設區市人民政府提出核查驗收申請,並提交工作總結和由有資質的評估單位編制的縣(市、區)電鍍行業污染整治技術評估報告。
3、設區市人民政府收到核查申請後,組織有關部門按標准進行核查驗收。
4、對通過驗收的縣(市、區),由設區市人民政府在當地主要報紙上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並公開舉報電話和信箱,接受公眾監督。對公示期間接收的舉報電話和信件由設區市人民政府牽頭調查處理,並將調查處理情況函告省環保廳等相關部門。
5、公示期間無異議的,由設區市人民政府正式發文,宣布通過驗收,驗收意見報省環保廳備案。
6、未通過核查的,由設區市人民政府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其整改。
7、各設區市於2012年底前,將所轄縣(市、區)電鍍行業整治完成情況報送省環保廳。
(二)驗收材料。
1、工作總結。包括污染整治工作實施情況、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問題和下一步鞏固深化污染整治工作的打算等。
2、技術報告。詳細說明整治前後的行業基本情況、污染整治過程、基礎設施建設與運行情況、轄區企業總體污染治理及達標排放情況、區域環境質量變化情況、整治效益分析(包括整治前後企業數量、整體產能、污染物排放量的變化情況)、持續改進計劃等。
3、支撐材料。當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制定的污染整治相關文件、方案及有關宣傳材料等;企業一廠一檔資料,包括裝備情況、治理工藝、達標情況、監測數據、在線監測監控情況等;園區及功能區建設、驗收材料;區域環境質量、污染源環境監測報告;有關污染投訴、信訪處理情況材料;現場檢查和監督監測檔案資料;地方環境監測站開展監督性監測能力保障資料,包括監測站達標情況、人員儀器設備配置情況、監測項目開展情況和監督性監測經費保障情況等。
(三)驗收標准
1、當地人民政府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了行業污染整治實施方案,並根據方案組織完成了各項整治任務。
2、核查期間,應組織對該地整治企業進行抽查,抽查企業數不小於10家(總數小於10家的全部檢查),抽查合格率不低於90%。
3、電鍍園區的驗收標准:園區內分產品、分區域進行生產管理,嚴格實行雨污分流,電鍍企業廢水全部納管;電鍍廢水按照不同污染物種類分質分流,並建設統一、集中的廢水處理設施。區內實現集中供熱、危險化學品集中儲存、危險固廢集中收集處置。園區中心及周邊需設地下水觀察井,並對地下水進行常規監測。電鍍園區的污染治理設施、環境應急建設、綜合管理制度應參照電鍍企業污染綜合整治驗收標准中的相應標准執行。
4、完成所轄區域內電鍍企業綜合整治驗收工作。整治過程中,對每家電鍍企業要確定一名縣級政府負責人作為整治聯系人和一名環保監管人員作為監督員,加強監管,防止可能出現的污染事故;對通過驗收的企業,加強長效管理,督促企業持續改進相關工作;對被關停企業要做好善後工作,拆除生產設備,妥善處置剩餘原材料、固廢和其它污染物,縣(市、區)人民政府應依法責令其限期注銷相關許可證(照)。
5、轄區內電鍍行業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達到規定削減率要求。電鍍行業存在的突出環境問題基本解決,群體性事件隱患全面消除,群眾對電鍍企業環境污染的投訴、上訪得到妥善處置回復。
6、當地環境監測站應具備與電鍍企業和園區污染物排放和周邊環境監督性監測工作相適應的監測能力,在監測技術人員配置、實驗室用房、儀器設備和監測經費保障上達到開展監督性監測工作的要求。
7、完成對可能受污染水域和場地排查監測工作,對監測超標的水域和場地劃定范圍,設立標志牌,制定修復方案並組織實施。
8、建立完善行業污染防治長效管理機制及突發性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全面落實企業監管和事故應急相關責任,確保企業職工健康、社會環境安全。按環境保護部辦公廳《關於加強重金屬污染環境監測工作的意見》(環辦〔2011〕52號)要求,制定實施污染源及水、氣、土壤環境日常監測和監督性監測方案。
9、根據《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國家環保總局令第35號),督促轄區內電鍍企業定期向社會發布企業年度環境報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環境管理等情況。
10、全面建立企業環境管理檔案,建立健全電鍍企業檔案和信息資料庫,建立電鍍企業的監督檢查台賬。
附件2
電鍍企業污染整治驗收規程
一、驗收程序
1、企業在整治完成後,向當地縣(市、區)人民政府提出整治驗收申請,並提交污染綜合整治報告。
2、縣(市、區)人民政府組織發改、經信、環保、建設、衛生、安監等相關部門對企業污染整治情況進行檢查、驗收監測或專項驗收,並形成驗收監測或評估報告。
3、根據企業提交的驗收申請和相關驗收材料,縣(市、區)人民政府(或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會同設區市環保局根據相應的驗收標准開展驗收工作。
4、對驗收合格的企業,在當地主要媒體上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並公開舉報電話和信箱,接收來自公眾的監督意見和情況反映。對公示期間接收的舉報電話和信件由縣(市、區)人民政府牽頭調查處理,並將調查處理情況函告省環保廳等相關部門。
公示期間無異議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正式發文,宣布企業通過驗收。
二、驗收材料
1、項目環評報告、安評報告、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書、選址規劃意見書,相應的批復文件及其他相關支撐材料(包括相關監測或評估合格報告)。
2、發改、經信、環保、建設、衛生、安監等部門的驗收意見。
3、企業基本情況介紹,包括污染防治、職業病防治、安全生產等設施配備情況和內部環保、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等管理制度建立情況等。
4、企業仍存在的不足和持續改進計劃。
三、驗收標准
附表電鍍企業污染綜合整治驗收標准
附件3
浙江省電鍍企業環保長效管理辦法
為鞏固電鍍行業污染整治成果,提升我省電鍍企業的環保管理水平,督促企業持續改進環保工作,確保污染源穩定達標排放,保障生態環境安全,特製定本辦法。
一、加強排污監管
(一)各縣(市、區)環保部門應負責對轄區內電鍍企業(園區)進行定期巡查,至少每月一次,主要就環保設施運行狀況、環評和「三同時」執行情況、危廢貯存及處置、環保台帳規范化管理及電鍍行業整治驗收標准中環保要求符合情況進行檢查,並指導企業做好污染防治設施的日常運維及各類環保管理工作。對發現的違法問題,應及時予以查處。
(二)各縣(市、區)環保部門應就電鍍企業(園區)現場檢查建立責任制度,將歷次檢查的負責人及檢查、監測結果記錄在案,並納入企業一廠一檔檔案系統,對檢查中存在重大疏漏或發現問題隱瞞不報的,要嚴肅追究相關檢查人員的責任。
二、強化環境監測
當地環境監測站應加強對轄區內電鍍企業、園區污染源和水氣環境特徵重金屬污染物的監督性監測。對轄區內電鍍企業和園區的監督性監測至少每月一次;對企業和園區周邊環境的監督性監測至少每半年一次;在企業和園區超標排放和發生污染事故時,應視情況增加監測頻次。所在地縣(市、區)國土資源部門應組織開展園區地下水特徵重金屬的監測;所在地縣(市、區)農業部門應組織開展企業和園區周邊農作物特徵重金屬的監測。環保、國土和農業部門應及時交換監督性監測數據,有超標情況的,應及時上報、及時處理。
三、規范信息管理
(一)各地環保部門要加強企業環保信息管理,建立完善包括檢查、監測結果在內的企業一廠一檔檔案系統。既要及時公示通過整治的合格企業名錄,鼓勵公眾舉報其他非法運營的企業,又要及時發布電鍍企業環境違法行為查處信息,接受群眾監督。
(二)各地環保部門應將轄區內所有電鍍企業納入企業環境行為信用等級評定工作范圍。
(三)按照原國家環保總局發布的《環境信息公開辦法》,鼓勵電鍍企業自願公開其環境信息,接收群眾監督。污染物排放超過國家或者地方排放標准,或者污染物排放總量超過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污染嚴重的電鍍企業,應強制其在當地主要媒體上公開環境信息。
四、加強抽查監管
省環保廳將不定期組織對各地電鍍企業(園區)的環保要求落實情況、污染物排放達標情況進行抽查,並及時通報抽查結果。各市環保局也要參照省廳的做法,通過組織不定期抽查、交叉檢查等方式,加強對轄區電鍍企業(園區)的監管。
❷ 電鍍廢水怎麼處理
電鍍生產排出的廢水或廢液的處理。電鍍工廠排出的廢水和廢液中含有大量金屬離子如:鉻、鎬、鎳,含氰,含酸,含鹼,一般常含有有機添加劑。金屬離子有的以簡單的陽離子形式存在,有的則以酸根陰離於形式存在,有的以復雜的絡合離子存在。電鍍廢水處理常用中和沉澱法、中和混凝沉澱法、氧化法、還原法、鋇鹽法、鐵氧體法等化學方法。化學法設備簡單,投資少,應用較廣,但常留下污泥需要進一步處理。
❸ 電鍍廠工業廢水排放標准
現有企業及新建企來業,自自2010年7月1日後都要按照下表規定的水污染排放限值。
電鍍廠工業廢水的排放標准可以參照《電鍍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0-2008),其中對現有企業和新建企業的水污染物指標進行了限定,相關的指標只有超過標準的要求才認定為超標排放。但一些地方標准中對廢水排放濃度進行了要求,也必須要遵守。
❹ 電鍍廢水處理
電鍍廢水葯劑處理方法
電鍍是利用化學和電化學方法在金屬或在其它材料表面鍍上各種金屬。電鍍技術廣泛應用於機器製造、輕工、電子等行業。
電鍍廢水的成分非常復雜,除含氰(CN-)廢水和酸鹼廢水外,重金屬廢水是電鍍業潛在危害性極大的廢水類別。根據重金屬廢水中所含重金屬元素進行分類,一般可以分為含鉻(Cr)廢水、含鎳(Ni)廢水、含鎘(Cd)廢水、含銅(Cu)廢水、含鋅(Zn)廢水、含金(Au)廢水、含銀(Ag)廢水等。電鍍廢水的治理在國內外普遍受到重視,研製出多種治理技術,通過將有毒治理為無毒、有害轉化為無害、回收貴重金屬、水循環使用等措施消除和減少重金屬的排放量。隨著電鍍工業的快速發展和環保要求的日益提高,目前,電鍍廢水治理已開始進入清潔生產工藝、總量控制和循環經濟整合階段,資源回收利用和閉路循環是發展的主流方向。
1 電鍍重金屬廢水治理技術的現狀
針對我國家目前電鍍行業廢水的處理現狀的統計和調查,廣泛採用的主要有7不同分類的方法:(1)化學沉澱法,又分為中和沉澱法和硫化物沉澱法。(2)氧化還原處理,分為化學還原法、鐵氧體法和電解法。(3)溶劑萃取分離法。(4)吸附法。(5)膜分離技術。(6)離子交換法。(7)生物處理技術,包括生物絮凝法、生物吸附法、生物化學法、植物修復法。但目前都存在一定的弊端或嚴重的不合理性。
2 傳統電鍍廢水處理方法的弊端
目前電鍍廢水的處理方法一般採用物化法之分流—綜合兩段處理。前段處理多分三支水:鉻水、氰水和綜合水(銅鎳鋅水)。鉻水用還原劑使之變價還原,氰水用兩級氧化破氰,銅鎳鋅水直接與前兩股水匯合而成為綜合水。後段處理綜合水,基本上是用鹼(燒鹼或石灰)、聚合氯化鋁(PAC)和有機絮凝劑(PAM),具體操作是:把綜合水的pH值提到10~13,鹼濃度大而迫使鹼與重金屬的反應向生成氫氧化物的方向進行。由於pH>9,排放口又得用酸中和使pH值降到9以下。
上述乃傳統的處理工藝,存在許多嚴重的理論與實踐上的錯誤:1、前處理三支污水的劃分,不符合生產實際,因為不論那支水中都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只不過是鉻水以鉻為主、氰水以氰為主、銅鎳鋅三合水以3元素居多。這些實際情況,我們是在廢水處理的實踐中發現的,幾乎所有企業的電鍍廢水都是如此。我們詢問過電鍍廠的有關人員,其實他們能把這一現象的成因說得非常清楚,奇怪的是污水管理部門竟把分流—綜合兩段處理作為不能違反的規范性模式。由於第二段處理的污水中各種污染物都存在,怎麼可能用簡單的處理葯劑和方法就可使終端水達標排放呢?
2、許多專門論述中都會提到,氰水要分開處理是因為氰在酸液中會生成毒性極強的HCN(氰酸),它的揮發勢必造成人的中毒。這在理論上是成立的,確實要十分注意。不過,我們發現多數氰水本身就是pH<6的液體,如果要揮發就可能在車間,而不會流到污水池再揮發。再說氰酸本身是液體,只不過是揮發溫度低(26℃),那麼外界溫度<26℃時就不存在揮發問題了。
3、人工強制以超鹼使重金屬生成氫氧化物沉澱在污泥中,這有不科學之處:
(1)從化學反應原理上說,勿論在什麼樣的酸鹼度條件下,都有個反應平衡,也就是說永遠都不可達到水中不存在一定數量的重金屬。
(2)不同的重金屬形成氫氧化物的最佳酸鹼度(pH值)不盡相同,對某種重金屬最適合的pH值范圍,對另一些金屬可能已是重新溶解的pH值條件。
(3)由於二段處理是超鹼除重金,最後的排放水也必然超鹼,這就勢必要在排放口向水中加酸,以求pH值達到排放標准。加酸的結果,那些尚未沉澱的微細的氫氧化物迅速發生分解,重金屬又回到水中。
(4)、由於分流—匯合兩道污水處理,工程裝置自然就比較復雜,從而造成工程建設投資大、時間長。
3 礦物法處理電鍍廢水
3.1礦物法的概念
礦物法是採用以純天然礦物為原料,經過一定特殊工藝該性加工生產而成的專利產品天然礦物污水治理和礦粉,在再輔加某些助劑對電鍍廢水進行混合處理的一種方法。
3.2礦物法的主要作用機理
由於該方法主要採用的是純天然的礦物為主體原料,其所具有的特性有離子交換性、吸附性、化學轉化性、催化性等。
3.3礦物法的主要優勢
該方法的主要優勢如下:
1、徹底改變長期以來分流處理的傳統工藝,把鉻水、氰水、綜合水等混合起來進行處理,糾正了分流處理所存在的某些嚴重錯誤,彌補了傳統工藝所存在的弊端。
2、經一段處理即可完全解決問題,改變了傳統的兩段處理模式。
3、由於上述兩點,污水處理的工程裝置大大簡化,基建投資和工程建設時間大幅度減少。
4、傳統的處理方法,從理論上分析是不可能達標的,大量的實踐也證明了該工藝的確不能達到排放標准。若用礦物法處理電鍍廢水,從原理和實用上都表明了可以穩定地達標排放。
5、傳統工藝處理電鍍廢水的葯劑費用,主要被用於燒鹼中和酸水,一般情況處理一噸
污水燒鹼費就要10~15元,加上其他葯劑,總葯劑費多在15元以上。誠然,如果只求把廢水澄清,那費用就很難有個標准了。應用礦物法,前提是達標排放。處理一噸廢水葯劑費大約4~8元之間。
3.4 電鍍廢水處理流程示意圖
3.4.1電鍍廢水處理流程示意圖1 (間歇式電鍍廢水處理流程)
電鍍廢水處理流程示意圖2 (連續式電鍍廢水處理流程)
3.4.2 流程說明
從車間出來的各種類型的廢水在同一調節池進行混合調節,然後泵入第一反應池,還原劑用硫酸亞鐵或其他還原劑均可,其用量比分流處理少1/3~1/2,具體用量視水質情況而定,反應完成後進入第二反應池,加礦物污水治理劑和礦粉(一部分起中和作用,可以節約大部分的鹼,另外有去除重金屬的作用)綜合反應,可將廢水的pH調節到5~6,該階段一般要求不少於20min,再進入第三反應池,用鹼將廢水的pH調節到8~8.5,同時加入漂白水等氧化劑破氰,最後經沉澱池沉澱後排放。
4 結論
經過長時間來的研究和實踐,以及對理論上的探討,結合目前的實際,我們在對各種工藝進行完全的比較(包括葯劑的性價比、工程建設的投資、運營及管理等)之後,認為採用礦物法處理電鍍可以保證出水的水質達到國家一級排放標准。
電鍍廢水處理葯劑圖片
東莞市渝澤水處理科技有限公司
渝澤水處理有限公司是一家與華南地區多家重點大學環境工程系共同研究及開發為一體高新技術企業。污水處理技術開發、製造、營銷和服務為一體的高技實體,專業致力於水環保領域的工程設計、設備安裝、項目運營、根據不同客戶廢水水質狀況,自主研究開發不同處理葯劑,使其廢水達標排放、業務領域及到生活小區環境規劃、工業廢水、尤其針對工業上難降解難處理廢水進行處理、工業生產用水處理,生活污水處理及其它行業廢水處理及水回用。專業從事電鍍廢水處理、除油除臘廢水處理及回用、電鍍廢水處理不達標改造工程、廢水處理及回用、重金屬回收及水回用;光電行業生產用超純水、鍋爐用軟化水、循環冷卻水;線路板行業廢水處理及回用水工程
渝澤水處理有限公司 黎生18676909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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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廠房結構不能變,如有要更改須經甲方同意後方能進行.
2. 在廠房使用過程中不得破壞地磚地漆等還有牆面也要保持清潔.
3.廢水、廢氣排放,葯品排放要安國家規定要求處理.不得影響設備 廠房及周邊居民.
4.電線要安標准方式進行安裝,不得亂拉電線,電線的承載能力一定要符合設備需要,不得小余標稱值.
5.設備要定時清理,時常保持設備清潔.不用之設備要風干後放於乾燥處.且在使用中的設備也要保持乾燥通風.如有些設備要用水時,要定時清洗.保持設備內干凈.清理時間間隔不得大於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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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電鍍廢水處理方法
我國處理電鍍廢水常用的方法有化學法、生物法、物化法和電化學法等。
化學法
化學法是依靠氧化還原反應或中和沉澱反應將有毒有害的物質分解為無毒無害的物質,或者直接將重金屬經沉澱或氣浮從廢水中除去。
1、沉澱法
(1) 中和沉澱法。在含重金屬的廢水中加入鹼進行中和反應,使重金屬生成不溶於水的氫氧化物沉澱形式加以分離。中和沉澱法操作簡單,是常用的處理廢水方法。
(2) 硫化物沉澱法。加入硫化物使廢水中重金屬離子生成硫化物沉澱而除去的方法。與中和沉澱法相比,硫化物沉澱法的優點是:重金屬硫化物溶解度比其氫氧化物的溶解度更低,反應pH值在7~9之間,處理後的廢水一般不用中和,處理效果更好。但硫化物沉澱法的缺點是:硫化物沉澱顆粒小,易形成膠體,硫化物沉澱在水中殘留,遇酸生成氣體,可能造成二次污染。
(3) 螯合沉澱法。通過高分子重金屬捕集沉澱劑(DTCR)在常溫下與廢水中Hg2+、Cd2+、Cu2+、Pb2+、Mn2+、Ni2+、Zn2+及Cr3+等重金屬離子迅速反應,生成不溶水的螯合鹽,再加入少量有機或(和)無機絮凝劑,形成絮狀沉澱,從而達到捕集去除重金屬的目的。DTCR系列葯劑處理電鍍廢水的特點是可同時去除多種重金屬離子,對重金屬離子以絡合鹽形式存在的情況,也能發揮良好的去除效果,去除膠質重金屬不受共存鹽類的影響,具有較好的發展前景。
2、氧化法
通過投加氧化劑,將電鍍廢水中有毒物質氧化為無毒或低毒物,主要用於處理廢水中的CN-、Fe2+、Mn2+低價態離子及造成色度、昧、嗅的各種有機物以及致病微生物。如處理含氰廢水時,常用次氯酸鹽在鹼性條件下氧化其中的氰離子,使之分解成低毒的氰酸鹽,然後再進一步降解為無毒的二氧化碳和氮。
3、化學還原法
化學還原法在電鍍廢水治理中最典型的是對含鉻廢水的治理。其方法是在廢水中加入還原劑FeS04、NaHS03、Na2S03、S02或鐵粉等,使Cr(Ⅵ)還原成Cr(III),然後再加入NaOH或石灰乳沉澱分離。該法優點是設備簡單、投資少、處理量大,但要防止沉渣污泥造成二次污染。
4、中和法
通過酸鹼中和反應,調節電鍍廢水的酸鹼度,使其呈中性或接近中性或適宜下步處理的酸鹼度范圍,主要用來處理電鍍廠的酸洗廢水。
5、氣浮法
氣浮法作為處理電鍍廢水的技術是近幾年發展起來的一項新工藝。其基本原理是用高壓水泵將水加壓到幾個大氣壓注入溶罐中,使氣、水混合成溶氣水,溶氣水通過溶氣釋放器進入水池中,由於突然減壓,溶解在水中的空氣形成大量微氣泡,與電鍍廢水初步處理產生的凝聚狀物黏附在一起,使其相對密度小於水而浮到水面上成為浮渣排除,從而使廢水得到凈化。
生物法
生物處理是一種處理電鍍廢水的新技術。一些微生物代謝產物能使廢水中的重金屬離子改變價態,同時微生物菌群本身還有較強的生物絮凝、靜電吸附作用,能夠吸附金屬離子,使重金屬經固液分離後進入菌泥餅,從而使得廢水達標排放或回用。
1、生物吸附法
凡具有從溶液中分離金屬能力的物體或生物體制備的衍生物稱為生物吸附劑。生物吸附劑主要是菌體、藻類及一些提取物。微生物對重金屬的吸附機理取決於許多物理、化學因素,如光、溫度、pH值、重金屬含量及化學形態、其他離子、螫合劑的存在和吸附劑的預處理等。生物吸附技術治理重金屬污染具有一定的優勢,在低含量條件下,生物吸附劑可以選擇性地吸附其中的重金屬,受水溶液中鈣、鎂離子的干擾影響較小。該方法處理效率高,無二次污染,可有效地回收一些貴重金屬。但是生物成長環境不容易控制,往往會因水質的變化而大量中毒死亡。
2、生物絮凝法
生物絮凝法是利用微生物或微生物產生的代謝物進行絮凝沉澱的一種除污方法。微生物絮凝劑是由微生物自身產生的、具有高效絮凝作用的天然高分子物質,它的主要成分是糖蛋白、黏多糖、纖維素、蛋白質和核酸等。它具有較高電荷或較強的親水性和疏水性,能與顆粒通過離子鍵、氫鍵和范德華力同時吸附多個膠體顆粒,在顆粒間產生架橋現象,形成一種網狀三維結構而沉澱下來。對重金屬有絮凝作用的生物絮凝劑約有十幾個品種,生物絮凝劑中的氨基和羥基可與Cu 2+、Hg2+、Ag+、Au2+等重金屬離子形成穩定的螯合物而沉澱下來。該方法處理廢水具有安全方便無毒,不產生二次污染,絮凝范圍廣,絮凝活性高、生長快,絮凝作用條件粗放,大多不受離子強度、pH值及溫度的影響,易於實現工業化等特點。
3、生物化學法
生物化學法是通過微生物與金屬離子之間發生直接的化學反應,將可溶性離子轉化為不溶性化合物而去除。其優點是:選擇性強、吸附容量大、不使用化學葯劑。污泥中金屬含量高,二次污染明顯減少,而且污泥中重金屬易回收,回收率高。但其缺點是功能菌和廢水中金屬離子的反應效率並不高,且培養菌種的培養基消耗量較大,處理成本較高。
物化法
物化法是利用離子交換或膜分離或吸附劑等方法去除電鍍廢水所含的雜質,其在工業上應用廣泛,通常與其他方法配合使用。
1、離子交換法
離子交換法是利用離子交換劑分離廢水中有害物質的方法。最常用的交換劑是離子交換樹脂,樹脂飽和後可用酸鹼再生後反復使用。離子交換是靠交換劑自身所帶的能自由移動的離子與被處理的溶液中的離子通過離子交換來實現的。多數情況下,離子是先被吸附,再被交換,具有吸附、交換雙重作用。對於含鉻等重金屬離子的廢水,可用陰離子交換樹脂去除Cr(VI),用陽離子交換樹脂去除Cr(Ⅲ)、鐵、銅等離子。一般用於處理低有害物質含量廢水,具有回收利用、化害為利、循環用水等優點,但它的技術要求較高、一次性投資大。
2、膜分離法
膜分離是指用半透膜作為障礙層,藉助於膜的選擇滲透作用,在能量、含量或化學位差的作用下對混合物中的不同組分進行分離。利用膜分離技術,可從電鍍廢水中回收重金屬和水資源,減輕或杜絕它對環境的污染,實現電鍍的清潔生產,對附加值較高的金、銀、鎳、銅等電鍍廢水用膜分離技術可實現閉路循環,並產生良好的經濟效益。對於綜合電鍍廢水,經過簡單的物理化學法處理後,採用膜分離技術可回用大部分水,回收率可達60%~80%,減少污水總排放量,削減排放到水體中的污染物。
3、蒸發濃縮法
該方法是對電鍍廢水進行蒸發,使重金屬廢水得以濃縮,並加以回收利用的一種處理方法,一般適用於處理含鉻、銅、銀、鎳等含重金屬的電鍍廢水。一般將之作為其他方法的輔助處理手段。它具有能耗大、成本高、佔地面積大、運轉費用高等缺點。
4、活性炭吸附法
活性炭吸附法是處理電鍍廢水的一種經濟有效的方法,主要用於含鉻、含氰廢水。它的特點是處理調節溫和,操作安全,深度凈化的處理水可以回用。但該方法存在活性炭再生復雜和再生液不能直接回鍍槽利用的問題,吸附容量小,不適於有害物含量高的廢水。
電化學法
1、電解法
電解法是利用電解作用處理或回收重金屬,一般應用於貴金屬含量較高或單一的電鍍廢水。電解法處理Cr(VI),是用鐵作電極,鐵陽極不斷溶解產生的亞鐵離子能在酸性條件下將Cr(VI)還原成Cr(Ⅲ),在陰極上Cr(Ⅵ)直接還原為Cr(Ⅲ),由於在電解過程中要消耗氫離子,水中余留的氫氧根離子使溶液從酸性變為鹼性,並生成鉻和鐵的氫氧化物沉澱去除鉻。電解法能夠同時除去多種金屬離子,具有凈化效果好、泥渣量少、佔地面積小等優點,但是消耗電能和鋼材較多,已較少採用。
2、原電池法
以顆粒炭、煤渣或其他導電惰性物質為陰極,鐵屑為陽極,廢水中導電電解質起導電作用構成原電池,通過原電池反應來達到處理廢水的目的。近年來,鐵碳微電解技術在電鍍廢水的處理中受到越來越多的重視。
3、電滲析法
電滲析技術是膜分離技術的一種。它是將陰、陽離子交換膜交替地排列於正負電極之間,並用特製的隔板將其隔開,在電場作用下,以電位差為推動力,利用離子交換膜的選擇透過性,把電解質從溶液中分離出來,從而實現電鍍廢水的濃縮、淡化、精製和提純。
4、電凝聚氣浮法 採用可溶性陽極(Fe、AI等)材料,生成Fe2+、Fe3+、Al3+等大量陽離子,通過絮凝生成Fe(OH)2、Fe(OH)3、AI(OH)3等沉澱物,以去除水中的污染物。同時,陰極上產生大量的H2微氣泡,陽極上產生大量的O2微氣泡,以這些氣泡作為氣浮載體,與絮凝污物一起上浮。大量絮體在豐富的微氣泡攜帶下迅速上浮,達到凈化水質的目的。
我國電鍍廢水的常規處理技術已經比較成熟,現代生物法處理電鍍廢水是非常有發展前途的一項廢水處理技術,且不產生二次污染,關鍵是要運用新技術對其進行深度處理,進一步提高出水水質。膜處理技術因其分離效率高,且能回收重金屬,今後必將在電鍍廢水處理中占據重要的地位。同時通過推廣清潔生產工藝,從電鍍生產的各個環節上減少排污量,變「被動治理」為「積極治理」,也是解決電鍍廢水污染的根本方法。
❼ 電鍍廢水含什麼成分,一般怎麼處理
電鍍廢水中主要含有鉻、鋅、銅、鎘、鉛、鎳等重金屬離子以及酸、鹼,尤其是在氰化電鍍工藝中,廢水中含有大量的氰化物. 這些污染物具有很大的毒性,並存在致癌的危險。
電鍍廢水的水質、水量與電鍍生產的工藝條件、生產負荷、操作管理與用水方式等因素有關。電鍍廢水的水質復雜,成分不易控制,其中含有鉻、鎘、鎳、銅、鋅、金、銀等重金屬離子和氰化物等,有些屬於致癌、致畸、致突變的劇毒物質。
廢水特性
前處理
對於金屬基體材料,其電鍍的可分為:
1、物理處理(包括磨光、拋光、噴砂、滾光、刷光等)
2、化學處理(包括除油、除銹和侵蝕等)
3、電化學處理(包括電化學除油和電化學侵蝕等)
除油過程中常用鹼性化合物如NaOH、Na2CO3、Na3PO4、Na2SiO3等,對於油污特別嚴重的零件有時還用煤油、汽油、丙酮、甲苯、三氯乙烯、四氯化碳等有機溶劑除油,再進行化學鹼性除油。為去除某些礦物油,通常在除油液中加一定量的乳化劑,如OP乳化劑、AE乳化劑、三乙醇胺油酸皂等。因此除油過程中產生的清洗廢水以及更新廢液都是鹼性廢水,常含有油類及其它有機化合物。
酸洗除銹常用的有鹽酸、硫酸,為防止鍍件基體的腐蝕,常加入某些緩蝕劑如硫脲、磺化煤焦油、烏洛托品聯苯胺等。酸洗除銹過程產生的清洗水一般酸度都較高,含有重金屬離子及少量有機添加劑。
前處理廢水是電鍍廢水處理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約占電鍍廢水總量的50%,廢水中含有一定的鹽份、游離酸、有機化合物等,組分變化很大,隨鍍種、前處理工藝以及工廠管理水平等而變。
鍍層漂洗
鍍層漂洗水是電鍍作業中重金屬污染的主要來源。電鍍液的主要成分是金屬鹽和絡合劑,包括各種金屬的硫酸鹽、氯化物、氟硼酸鹽等以及氰化物、氯化銨、氨三乙酸、焦磷酸鹽、有機膦酸等。除此之外,為改善鍍層性質,往往還在鍍液中添加某些有機化合物,如作為整平劑的香豆素、丁炔二醇、硫脲,作為光亮劑的有糖精、香草醛、苄叉丙酮、對甲苯磺醯胺、苯磺酸等。因此鍍件漂洗廢水中除含有重金屬離子外,還含有少量的有機物。漂洗廢水的排放量以及重金屬離子的種類與濃度隨鍍件的物理形狀、電鍍液的配方、漂洗方法以及電鍍操作管理水平等諸多因素而變。特別是漂洗工藝對廢水中重金屬的濃度影響很大,直接影響到資源的回收和廢水的處理效果。
鍍層後
鍍層後處理主要包括漂洗之後的鈍化、不良鍍層的退鍍以及其他特殊的表面處理。後處理過程中同樣產生大量的重金屬廢水。一般來說,常含有Cr6+ 、Cu2+、Ni2+、Zn2+、Fe2+等重金屬;H2SO4、HCl、H3BO3、H3PO4、NaOH、Na2CO3等酸鹼物質;甘油、氨三乙酸、六次甲基四胺、防染鹽、醋酸等有機物質。總的來說,這類鍍層後處理廢水復雜多變,水量也不穩定,一般都與混合廢水或酸鹼廢水合並處理。
電鍍廢液
電鍍、鈍化、退鍍等電鍍作業中常用的槽液經長期使用後或積累了許多其他的金屬離子,或由於某些添加劑的破壞,或某些有效成分比例失調等原因而影響鍍層或鈍化層的質量。因此許多工廠為控制這些槽液中的雜質在工藝許可的范圍內,將槽液廢棄一部分,補充新溶液,也有的工廠將這些失效的槽液全部棄去。這些廢棄的各種濃度液一般重金屬離子濃度都很高,積累的雜質也很多,不僅污染物的種類不同,而且主要污染物的濃度、其他金屬雜質離子的濃度以及溶液介質也都往往有較大的差異。這些差異決定了這些廢水的處理技術上的多樣性和工藝上的特殊性。
電鍍廢水處理
目前普遍採用的工藝一般是物化法處理。處理方法較多,有效的也不少,但可以做到整體達標的並不多。
電鍍和金屬加工業廢水中鋅的主要來源是電鍍或酸洗的拖帶液。污染物經金屬漂洗過程又轉移到漂洗水中。酸洗工序包括將金屬(鋅或銅)先浸在強酸中以去除表面的氧化物,隨後再浸入含強鉻酸的光亮劑中進行增光處理。該廢水中含有大量的鹽酸和鋅、銅等重金屬離子及有機光亮劑等,毒性較大,有些還含致癌、致畸、致突變的劇毒物質,對人類危害極大。因此,對電鍍廢水必須認真進行回收處理,做到消除或減少其對環境的污染。
電鍍廢水處理設備由調節池、加葯箱、還原池、中和反應池、pH調節池、絮凝池、斜管沉澱池、廂式壓濾機、清水池、氣浮反應,活性炭過濾器等組成。
1.氣浮法
氣浮法是向水中通入空氣,產生微小氣泡,由於氣泡與細小懸浮物之間黏附,形成浮選體,利用氣泡的浮升作用,上浮到水面,形成泡沫或浮渣,從而使水中的懸浮物質得以分離。按照氣泡產生方式的不同,可分為充氣氣浮、溶氣氣浮和電解氣浮三類。
氣浮法是代替沉澱法的新型固液分離手段,1978年上海同濟大學首次應用氣浮法處理電鍍重金屬廢水處理獲得成功。隨後,因處理過程連續化,設備緊湊,佔地少,便於自動化而得到了廣泛的應用。
氣浮法固液分離技術適應性強,可處理鍍鉻廢水、含鉻鈍化廢水以及混合廢水。不僅可去除重金屬氫氧化物,而且可以去除其他懸浮物、乳化油、表面活性劑等。氣浮法用於處理鍍鉻廢水的原理是:在酸性的條件下硫酸亞鐵和六價鉻進行氧化還原反應,然後在鹼性條件下產生絮凝體,在無數微細氣泡作用下使絮凝體浮出水面,使水質變清。
2.離子交換法
離子交換法主要是利用離子交換樹脂中的交換離子同電鍍廢水中的某些離子進行交換而將其除去,使廢水得到凈化的方法。
國內用離子交換技術處理電鍍廢水是從20世紀60年代開始進行試驗研究的,到70 年代末,因為迫切需要解決環境污染問題,這一技術得到了很大發展,當前已成為處理電鍍廢水和回收某些金屬的有效手段之一,也是使某些鍍種的電鍍廢水達到閉路循環的一個重要環節。但是採用離子交換法的投資費用很高,系統設計和操作管理較為復雜,一般的中小型企業難以適應,往往由於維修、管理等不善而達不到預期的效果,因此,在推廣應用上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當前,國內對含鉻、含鎳等電鍍廢水採用離子交換法處理較為普遍,在設計、運行和管理上已有較為成熟的經驗。經處理後水能達到排放標准,且出水水質較好,一般能循環使用。樹脂交換吸附飽和後的再生洗脫液經電鍍工藝成分調整和凈化後能回用於鍍槽,基本實現閉路循環。另外,離子交換法也可用於處理含銅、含鋅、含金等廢水。
3.電解法
電解法主要是使廢水中的有害物質通過電解過程在陽、陰兩極上分別發生氧化和還原反應,轉化成無害物質;或利用電極氧化和還原產物與廢水中的有害物質發生化學反應,生成不溶於水的沉澱物,然後分離除去或通過電解反應回收金屬。國內在20世紀60年代開始用電解法處理電鍍含鉻廢水,70年代末對含銀、銅等廢水進行實驗研究,回收銀、銅等金屬,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電解法處理電鍍廢水一般用於中、小型廠,其主要特點是不需投加處理葯劑,流程簡單,操作方便,占生產場地少,同時由於回收的金屬純度高,用於回收貴重金屬有很好的經濟效益。但當處理水量較大時,電解法的耗電較大,消耗的鐵極板量也較大,同時分離出來的污泥與化學處理法一樣不易處置,所以已較少採用。
4.萃取法
萃取法是利用一種不溶於水而能溶解水中某種物質(稱溶質或萃取物)的溶劑投加入廢水中,使溶質充分溶解在溶劑內,從而從廢水中分離除去或回收某種物質的方法。萃取操作過程包括混合、分離和回收三個主要工序。
幾種典型的工藝流程
☆自來水----水泵----多介質過濾器----活性炭過濾器----自動加葯裝置----保安過濾器----高壓泵----一級反滲透----中間水箱----高壓泵----二級反滲透----純水箱----純水泵 新工藝
☆漂洗水----水箱----水泵----多介質過濾器----保安過濾器----超濾----電鍍液回收桶
☆漂洗水----水箱----水泵----多介質過濾器----保安過濾器----超濾----電鍍液回收桶----高壓泵----反滲透----清洗水箱
❽ 電鍍廢水是如何處理的
①現就處理重金屬方法的七種方法:1.硫酸亞鐵+石灰法 2.硫酸亞鐵+燒鹼法 3. 硫酸亞鐵+燒鹼+硫化鈉法 4.硫酸亞鐵+石灰+硫化鈉法
5.重金屬捕集劑一步法 6.重金屬捕集劑二步法 7.硫化鈉法。
②硫酸亞鐵:利用Fe2+在酸性環境下置換絡合態Cu2+,再加入鹼把PH調到9.5-11.5,讓重金屬離子以氫氧化物的形態沉澱下來。
③在置換過程中硫酸亞鐵需要大量過量,一般的情況需要過量4-5倍。按原水含銅31mg/L計算,需要含量為90%硫酸亞鐵(FeSO4.7H2O)400-500g/噸廢水。還調PH調到9.5-11.5需要大量的鹼性物質。大約需要0.8-0.9kg燒鹼或石灰(含量70%)1.0-1.2kg。
④如果採用石灰的話,將產生大量的污泥,1kg100%石灰將產生2.3kg污泥(干基)。換算成含水50%的污泥將是3.83kg,這些污泥因為含銅量低<0.5%,毫無利用價值,處理需要大量的人力、污泥處理設施、壓濾設備和污泥處理費用。因此硫酸亞鐵+石灰法處理PCB廢水表面上費用低,如果加上污泥處理費用成本是十分高。
⑤硫酸亞鐵法處理的水質一般情況銅離子含量是難以到達0.5mg/L,往往需要加入硫化鈉處理才能確保出水銅離子含量<0.5mg/L。由於此時廢水PH=9.5-10.5,進入生化系統還需要加硫酸回調到PH=6.0-9。因此,此方法操作十分繁瑣。亞鐵本身也會產生污泥,1kg亞鐵可產生0.6kg
(含水量60%)的污泥。
⑥使用石灰的污泥含銅量低,無利用價值。
這種污泥屬於危險固體物,污泥處理費根據城市不同,價格差距比較大,另外需要場地堆放,每班至少得增加一位操作人員。另外石灰加葯系統復雜,容易堵塞管道,動力消耗大。
⑦使用燒鹼的污泥含銅較高一般是>1.5%,有一定利用價值,無需花錢請人處理,相反可以賣給有資質的單位。
❾ 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污染物監測要求
5.1 污染物監測的一般要求
5.1.1 對企業排放廢水和廢氣采樣,應根據監測污染物的種類,在規定內的污染物排放監容控位置進行。有廢水、廢氣處理設施的,應在該設施後監測。在污染物排放監控位置須設置永久性排污口標志。
5.1.2 新建設施應按照《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的規定,安裝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設備,並與環保部門的監控中心聯網,並保證設備正常運行。各地現有企業安裝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設備的要求由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規定。
5.1.3 對企業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監測的頻次、采樣時間等要求,按國家有關污染源監測技術規范的規定執行。
5.1.4 鍍件鍍層面積的核定,以法定報表為依據。
5.1.5 企業應按照有關法律和《環境監測管理辦法》的規定,對排污狀況進行監測,並保存原始監測記錄。
5.2 水污染物監測要求
5.2.1 對企業排放水污染濃度的測定採用表6所列的方法標准。
表7 水污染物濃度測定方法標准
5.3 大氣污染物監測要求5.3.1 采樣點的設置與采樣方法按GB/T16157執行。
5.3.2 對企業排放大氣污染物濃度的測定採用表7所列的方法標准。
表8 大氣污染物濃度測定方法標准
❿ 電鍍廠污水是如何處理的
電鍍廢水分為預處理廢水、含氰廢水、含鉻廢水、混排廢水、其它廢水回。一般預處理廢水含答油,採用氣浮等進行處理後可以直接排放;含氰廢水通過二級氧化達到去除氰化物的效果,處理後與其它廢水進行混合;含鉻廢水通過加入還原劑進行還原,進行pH調整,將其污染物沉澱後與其它廢水進行混合;混排廢水先進行除氰,後進行除鉻,然後與其它廢水進行混合;最後的混合廢水加入混凝劑、絮凝劑並進行pH調整或進入生化處理系統,達標排放。希望萬川環保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