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冶金行業廢水排放標准
冶金行業廢水氨氮排放標准?
② 錳礦廢水排放標准要用哪個
有行業排放標準的優先執行行業標准,沒有行業標準的則執行國家的綜合排放標准。
③ 廢氣,廢水,雜訊排放分別執行什麼排放標准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的適用范圍明確規定為:專門針對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國家專業污染物排放標准,適用於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排放、廢氣的排放和污泥處置的排放與控制管理。根據國家綜合排放標准與國家專業排放標准不交叉執行的原則,本標准實施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和污泥的排放不再執行綜合排放標准。污水處理廠噪音控制仍執行國家或地方的噪音控制標准。
表1 《標准》基本控制項目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
項目 基本控制項目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A標准 B標准
1 化學需氧量(COD)(mg/L) 50/60 60/60 100/120 120
2 生化需氧量(BOD)(mg/L) 10/20 20/20 30/30 60
3 懸浮物(SS)(mg/L) 10/20 20/20 30/30 50
4 動植物油(mg/L) 1/20 3/20 5/20 20
5 石油類(mg/L) 1/10 3/10 5/10 15
6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mg/L) 0.5/5 1/5 2/5 5
7 總氮(以N計)(mg/L) 15/- 20/- - -
8 氨氮(以N計) (mg/L) 5(8)/15 8(15)/15 25(30)/25 -
9 總磷(以P計)(mg/L) 1/0.5 1.5/0.5 3/1 5
10 色度/稀釋倍數 30/50 30/50 40/80 50
11 pH 6~9/6~9 6~9/6~9 6~9/6~9 6~9
12 糞大腸菌群數(個/L) 103/- 104/- 104/- -
註:括弧外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括弧內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前後數值分別表示現標准值、原執行標准。
水污染物排放標准通常被稱為污水排放標准,它是根據受納水體的水質要求,結合環境特點和社會、經濟、技術條件,對排入環境的廢水中的水污染物和產生的有害因子所作的控制標准,或者說是水污染物或有害因子的允許排放量(濃度)或限值。它是判定排污活動是否違法的依據。污水排放標准可以分為:國家排放標准、地方排放標准和行業標准。
1.國家排放標准國家排放標準是國家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並在全國范圍內或特定區域內適用的標准,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適用於全國范圍。
2.地方排放標准地方排放標準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頒布的,在特定行政區適用。如《上海市污水綜合排放標准》(DB31/199-1997),適用於上海市范圍。
3.行業標准目前我國允許造紙工業、船舶工業、海洋石油開發工業、紡織染整工業、肉類加工工業、鋼鐵工業、合成氨工業、航天推進劑、兵器工業、磷肥工業、燒鹼、聚氯乙烯工業等12個工業門類,不執行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可執行相應的行業標准。
4.國家標准與地方標準的關系《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10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中沒做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已做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於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兩種標准並存的情況下,執行地方標准。
5.污水綜合排放標准與水污染物排放的行業標準的關系污水排放標准按適用范圍不同,可以分為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和水污染物行業排放標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上海市污水綜合排放標准》(DB31/199--1997)是綜合排放標准。《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44--1992)是國家行業排放標准。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與國家行業排放標准不交叉執行。
此外,為了保證合流管道、泵站、預處理設施的安全、正常運行,發揮設施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環境效益,有關部門制定了納管標准,即排水戶向城市下水道或合流管道排放污水的水質控制標准。如上海市建設委員會1999年批准實施了《污水排入合流管道的水質標准》(DBJ08-904-1998)。該標准所稱合流污水,是指生活污水、產業廢水及大氣降水的總和。該標准規定了污水排人合流管道的30種有害物質的最高允許濃度。其他項目應遵守國家行業和地方標准中的規定。特殊行業的排水戶除了執行該標準的規定外,還應執行其行業的有關水質標准。國家建設部在1999年制定了《污水排人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CJ3082-1999),規定了排入城市下水道污水中35種有害物質的最高允許濃度。
④ 國家排放廢水COD標準是多少啊
化學需氧量(COD)國家排放廢水標準是:單位: mg/L
(4)錳礦廢水執行標准擴展閱讀
按照國家綜合排放標准與國家行業排放標准不交叉執行的原則,造紙工業執行《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44-92)》,船舶執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52-83)》,船舶工業執行《船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4286-84)》。
海洋石油開發工業執行《海洋石油開發工業含油污水排放標准(GB4914-85)》,紡織染整工業執行《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4287-92)》,肉類加工工業執行《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457-92)》,合成氨工業執行《合成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458-92)》。
鋼鐵工業執行《鋼鐵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456-92)》,航天推進劑使用執行《航天推進劑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4374-93)》,兵器工業執行《兵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4470.1~14470.3-93和GB4274~4279-84)》。
磷肥工業執行《磷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5580-95)》,燒鹼、聚氯乙烯工業執行《燒鹼、聚氯乙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5581-95)》,其他水污染物排放均執行本標准。
⑤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中總磷的標準是多少
在《污水綜來合排放標准》中,磷酸鹽排源放標准如下:一級,0.5mg/l;二級,1.0mg/l;無三級標准。
廢水中的磷酸鹽主要以正磷酸鹽、偏磷酸鹽、聚磷酸鹽和有機磷酸鹽等形態存在,《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中污染物項目磷酸鹽指總磷,即廢水中溶解的、顆粒的、有機磷和無機磷的總和。監測時按《總磷的測定 鉬酸銨分光光度法》(GB11893-89)進行,以總磷報告分析數據。
拓展資料: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控制水污染,保護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質的良好狀態,保障人體健康,維護生態平衡,促進國民經濟和城鄉建設的發展,特製定本標准。
參考資料:中國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⑥ 求教廢水排放標準的問題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控制水污染,保護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質的良好狀態,保障人體健康,維護生態平衡,促進國民經濟和城鄉建設的發展,特製定本標准。
本標准適用於現有單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驗收及其投產後的排放管理。
按照國家綜合排放標准與國家行業排放標准不交叉執行的原則,造紙工業執行《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44-92)》,船舶執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52-83)》,船舶工業執行《船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4286-84)》,海洋石油開發工業執行《海洋石油開發工業含油污水排放標准(GB4914-85)》,紡織染整工業執行《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4287-92)》,肉類加工工業執行《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457-92)》,合成氨工業執行《合成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458-92)》,鋼鐵工業執行《鋼鐵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456-92)》,航天推進劑使用執行《航天推進劑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4374-93)》,兵器工業執行《兵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4470.1~14470.3-93和GB4274~4279-84)》,磷肥工業執行《磷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5580-95)》,燒鹼、聚氯乙烯工業執行《燒鹼、聚氯乙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5581-95)》,其他水污染物排放均執行本標准。
1.3 本標准頒布後,新增加國家行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行業,按其適用范圍執行相應的國家水污染物行業標准,不再執行本標准。
2 引用標准下列標准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准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GB3097-82 海水水質標准GB3838-88
地面水環境質量標准GB8703-88 輻射防護規定3 定義3.1 污水:指在生產與生活活動中排放的水的總稱。3.2
排水量:指在生產過程中直接用於工藝生產的水的排放量。不包括間接冷卻水、廠區鍋爐、電站排水。3.3 一切排污單位:指本標准適用范圍所包括的一切排污單位。3.4
其他排污單位:指在某一控制項目中,除所列行業外的一切排污單位。
4 技術內容
4.1 標准分級
4.1.1排入GB3838Ⅲ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准。
4.1.2 排入GB 3838中Ⅳ、Ⅴ類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准。
4.1.3 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
4.1.4 排入未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必須根據排水系統出水受納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別執行4.1.1和4.1.2的規定。
4.1.5
GB3838中Ⅰ、Ⅱ類水域和Ⅲ類水域中劃定的保護區,GB3097中一類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現有排污口應按水體功能要求,實行污染物總量控制,以保證受納水體水質符合規定用途的水質標准
4.2 標准值
4.2.1 本標准將排放的污染物按其性質及控制方式分為二類。
4.2.1.1
第一類污染物,不分行業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納水體的功能類別,一律在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排放口采樣,其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必須達到本標准要求(采礦行業的尾礦壩出水口不得視為車間排放口)。
4.2.1.2 第二類污染物,在排污單位排放口采樣,其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必須達到本標准要求。
4.2.2 本標准按年限規定了第一類污染物和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及部分行業最高允許排水量,分別為:
4.2.2.1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設(包括改、擴建)的單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須同時執行表1、表2、表3的規定。
4.2.2.2 1998年1月1日起建設(包括改、擴建)的單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須同時執行表1、表4、表5的規定。
4.2.2.3 建設(包括改、擴建)單位的建設時間,以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批准日期為准劃分。4.3 其他規定4.3.1
同一排放口排放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類別的污水,且每種污水的排放標准又不同時,其混合污水的排放標准按附錄A計算。
4.3.2 工業污水污染物的最高允許排放負荷量按附錄B計算。4.3.3污染物最高允許年排放總量按附錄C計算。
4.3.4 對於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質的污水,除執行本標准外,還須符合GB8703-88《輻射防護規定》。
⑦ 請問污水處理分為一級、二級、三級,那麼各個級別的進水、出水都執行什麼標准
進水沒有什麼標准,先說排放水質標准~
一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都一樣(單位mg/l)
1.總汞:0.001
2.烷基汞:不得檢出
3.總鎘:0.01
4.總鉻:0.1
5.六價鉻:0.05
6.總砷:0.1
7.總鉛:0.1
基本控制指標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平均值,單位還是mg/l)
下面第一行項目:接著就是一級A、一級B、二級標准、三級標准:
COD:50、60、100、120
BOD5:10、20、30、60
SS:10、20、30、50
動植物油:1、3、5、20
石油類:1、3、5、15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0.5、1、2、5
總氮(以氮計):15、20、-、-(-表示不限,下面一樣)
氨氮(以氮計):5、8、25、-
總磷(以P及):0.5、1、3、5
色度:30、30、40、50
PH:全部都6-9
糞大腸菌群數(個每升):10三次方、10四次方、10四次方、-
然後再是三個處理級別:
1.按污水處理程度劃分:
一級處理、二級處理、三級處理(深度處理)
2.按處理原理劃分:
物理處理法(格柵截留法、沉澱法、氣浮和過濾),化學處理法(中和,混凝,點解,氧化還原萃取吸附離子交換等)和生物處理法(厭氧好氧什麼你懂的)。
一級處理就是二級處理的預處理,就是去掉水中漂浮懸浮物,也就是我們講的固液分離。
二級就是把水裡膠體和溶解狀態的用微生物處理,一般BOD可以去掉個百分之九十差不多。
三級就是在一級和兩極之後,再進一步處理,處理那種難降解的,有機物,可能導致水體富營養化的,可溶性無機物。三級一般都以回用為目的的。
每一級處理後還有什麼倒說不定,但去掉了什麼大致可以了解,去掉多少也差不多,打這么多,估計也沒什麼太多有用的,你可以多找點書看下~進步會很快了~
⑧ 國家廢水COD排放標准
4.1.2.2修改為: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國家和省確定的重點流域及湖泊、水庫等封閉、半封閉水域時,執行一級標準的A標准,排入GB3838地表水III類功能水域(劃定的飲用水源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GB3097海水二類功能水域時,執行一級標準的B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