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養豬場污水如何處理
養豬場污水具有典型的「三高」特徵,CODcr高達3000~12000mg/l,氨氮高達800~2200mg/l,SS超標數十倍。規模化畜禽養殖專廢水處理目前已屬引起養豬場業主及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採取一系列防治措施及選用經濟、高效的處理技術已刻不容緩。隨著國家和部分地區污水排放標准日益更新,高濃度養豬廢水達標排放問題更加突出。污水處理設備
對於豬場廢水而言,一般都含有對生物細菌有抑製作用和難以降解的活性劑成份,因此擬採用氣浮加生化法處理工藝,通過多級處理後達到降解去除污水中有機污染物質。
污水經格柵去除大顆粒及纖維狀雜質後流入調節池。防止雜質沉降等作用。
Ⅱ 養豬污水變清水最快方法
養豬污水變清水最快方法?我們參考國內比較成熟可靠的處理工藝,認為要做好本項目的污水處理工程,必須體現技術上的先進性、經濟上的效益性和環境上的生態性,同時要考慮較低的運行成本,避免建成後因為運行費用過高而導致養殖成本提高,降低養豬場的整體效益。
工具原料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596—2001)中華人民共和國《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 8978-1996)
方法/步驟分步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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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用人工清糞,豬舍內的豬糞利用人工清運到封閉糞場,豬尿及少量沖舍糞水流入污水處理系統,進入初沉池,沉去細小的懸浮物,糞渣與豬舍內人工清運的糞渣直接運到糞場。這種方法雖然增加了人工費,但每天用水量可大大減少,一般可比「水沖糞法」減少三分之二;排出污水的COD值只有前法的75%左右,BOD值只有前法的40-50%,SS只有前法的50-70%,污水更容易處理;污水池的投資少,佔地面積小,日常維持費用低。
對一個萬頭肉豬的豬場來說,干清糞法比水沖糞法平均每天可減少排污水量100噸左右,年減少污水36500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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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養豬場污水水質特性及排水狀況,在污水處理工藝前端設置固液分離段,以利糞便與污水初步分離,減少污水處理量。分離後的糞便和人工清除的糞便作堆積發酵處理後,加工成為有機肥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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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離後的污水自流進入沉沙池、調節池,污水經沉澱、酸化及均衡調節後,清除部分水解污泥至污泥干化池。污水經泵提升後進入折流式厭氧反應池(ABR),進行第一級生化處理,產生沼氣用於發電、食堂飲事、供熱等。沉澱污泥經污泥干化池干化後,送堆肥場和人工清除的糞便一起堆積發酵,作復合肥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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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折流式厭氧池(ABR)處理後,糞污水COD、BOD降解大約可達80%以上。污水經中間調節池再進入溪流氧化溝,作好氧深度處理(即二級生化處理),污水在此處進一步脫磷、脫氨處理後,主要降解指標COD、BOD、NH3-N去除率可超過97%以上,基本滿足排放標准。處理後污水經集水沉澱池後達標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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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折流式厭氧池(ABR)的運行管理比升流式厭氧池(UASB)簡單,對高懸浮固體廢水的適應性比較強,沒有三相分離器,工程投資較省,所以在這里我們選用折流式池型取代升流式池型。
Ⅲ 養豬場廢水的水量。(水處理)
隨著畜牧業的發展,畜產廢水排放量日益增加,對農業生態環境和水體環專境產生的負面影響也日屬益嚴重。據統計,一條3.5萬頭規模化養豬生產線,其污染負荷相當於一座10萬人的城鎮,隨著養殖規模的越來越大,對環境質量的威脅也在加大。養豬場污水污染負荷高,而養豬行業的利潤水平又低,因而要求污水處理工程投資低、運行費用低、處理效率高,導致目前養豬場污染治理措施難以推進,養豬場廢水治理設施運行不正常,甚至廢水不做處理直接排放的現象十分普遍,給社會環境造成極大的污染和損害。
因此,在選擇處理工藝時,充分考慮養豬場污水污染負荷高,而養豬行業的利潤水平又低的特點,顯得非常重要。
1水質、水量與排放標准
廣州某規模化養豬場的污水量為500m3/d,設計水質及排放標准見表1
Ⅳ 養豬場廢水該怎樣處理才能達標排放
豬場排出去的污水屬有機污水, 經厭氧發酵效果最佳,但經處理過的污水還未達到最佳標准, 不能直接排放, 適量用於農田、魚塘是極佳的營養液。因此豬場的污水處理必須從生物學及生態學相結合來考慮, 才是最經濟、最有效的種養業相互促進發展的最佳方式。目前國內外規模化豬場糞污的處理方法主要包括綜合利用和處理達標排放兩大類。綜合利用是生物質能經過多層次利用、打造生態農業和保證農業與環境和諧共處的可持續發展之路,處理後達標排則是多級處理環節之後在日允許排放濃度范圍內可排放至魚塘、農田或果園等諸多能被利用的地方,以最大可能減少環境污染的程度。
豬場養殖廢水的預處理方法
豬場養殖廢水無論採取何種工藝及措施來進行處理,都應該採取一定的預處理方法。採用預處理方法可使廢水污染物在之後處理步驟中的負荷降低,同時防止大的固體或雜物進入後續處理環節,造成處理設備的擁堵或損害。針對糞污中的大顆粒成分,豬場可採用沉澱、過濾及離心等固液分離技術來實現預處理,常見的格柵、沉澱池及篩網都屬於此范疇。沉澱是廢水處理中應用最廣的方法之一,可在重力作用下懸浮物自然沉降並且與水分離的處理工藝。目前,在規模豬場有廢水處理設施的豬場基本都將串聯2-3個沉澱池,通過過濾、沉澱及氧化分解將糞污進行處理。此外,還有一些機械過濾設備包括自動轉鼓過濾機、離心盤式分離機都可用於豬場糞污的預處理步驟中.豬場廢水是比較難處理的有機廢水,因為其排量大、溫度低、廢水中固液混雜,有機物含量高,氮、磷含量豐富且不易去除,單純使用物理、化學或生物學方法都很難達到排放要求。厭氧法BOD(生化需氧量)負荷大,好氧法BOD負荷小,在污水厭氧處理過程中,處理後水體仍具有一定的臭味,各項指標並不一定能達到國家排放的標准,一般來說需要採取多種處理方法相結合的工藝,常採用進一步的好氧處理(氧化塘等)來作為厭氧處理的二級凈化,這也是目前處理高濃度有機物污水的一種好方法,也是許多規模豬場採用的廢水處理方法。經過處理後的污水基本都能達到國家排放標准,但最後一般設置排入魚塘,一方面通過魚塘起到更進一步氧化塘的作用,同時藻類復氧提高溶解氧含量,同時促進浮游植物、浮游動物和魚的生長,形成氮、磷——藻類——魚生物鏈,減少氮磷的環境污染。
養殖廢水處理作為一個系統工程,需要遵循生態學原理,結合多種處理方法來形成科學的綜合利用,利用益富源em微生物除臭消毒益生菌,實現處理達標後循環使用豬場用水,有效改善養殖環境,減少對周邊環境的威脅。
Ⅳ 國家對養豬水污染有那些規定
豬業污染已成為突出的環境問題,地下水和地面水體受到不同程度污染,由此引發了不少污染糾紛。國土環境資源廳日前發出《關於加強養豬場污染防治有關問題的通知》,就養豬場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具體意見,要求各市、縣督促各養豬業主按要求對豬場進行整改和治理。
相當部分養豬場目前大多採用水法清糞處理工藝,直接用自來水沖洗糞便,導致COD(有機耗氧量)、氨氮、總磷等濃度偏高。環保部門要求養豬場要採用干法清糞工藝,採取有效措施將糞及時、單獨清出,不可與尿、污水混合排出,並將產生的糞渣及時運至貯存或處理場所,實現日產日清。採用水沖糞、水泡糞濕法工藝的養豬場,要限期改為干法清糞工藝。
目前,大部分養豬場未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無完善的污水處理設施,相當部分養豬場污水僅進行簡單處理便外排或用於農灌,對造成部分地表水體污染。
環保部門要求現有的養豬場須完善污水處理系統,養豬過程產生的污水應堅持種養結合的原則,經厭氧等無害化處理後盡量充分還田,氧化塘應採取防滲漏、防溢流措施,實現污水資源化利用。
因養豬糞肥含有蛔蟲卵和糞大腸菌群數,環保部門要求,採取土地利用方式處理糞便的,糞便須經過無害化處理,符合《糞便無害化衛生標准》後才能利用。同時,要充分考慮作物生長的需要,其用量不能超過作物當年生長所需要養分的需求量。禁止未經處理的糞便直接施入農田。對沒有充足土地消納利用糞肥的大中型養豬場和養殖小區,應建立集中處理糞便的有機肥廠或處理(置)機制,防止糞便隨意丟棄污染環境。
Ⅵ 養殖污水排放標准有哪些
目前養殖污水排放相關國家標准有《污水綜合排放標准》、《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農田灌溉水質標准》。浙江省、山東省和廣東省已制定了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地方標准。
我國於1996年發布了《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 8978—1996),規定了69種水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及部分行業最高允許排水量,其中與養殖污水有關的污染物指標及其限值如下表所示。
污染物 稻田 旱地 蔬菜BOD5(毫克/升) 60 100 40,15COD(毫克/升) 150 200 100,60SS(毫克/升) 80 100 60,15大腸菌(個/100毫升) 4 000 4 000 2 000,1 000蛔蟲卵(個/升) 2 2 2,1氯化物 350鉛 0.2砷,鉻 0.1鎘 0.01汞 0.001
Ⅶ 養豬場廢水的COD值一般是多少採用什麼工藝處理
養豬廢水COD一般1000~2000。採用厭氧+好氧工藝處理。處理流程的選擇看你排放標準定
Ⅷ 建養豬場的環保污染問題國家有什麼規定
國家環保局對養豬場有以下規定:
1、不能建在居民區。
2、落實「三廢」處理,廢水廢渣和廢氣都要有完善的處理設施。
3、水源地不能在上風口,對環保要求較嚴格。
4、要有化糞池,沉澱處理。
具體條例參照:《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596-2001)
《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立法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推動畜禽養殖業從加強科學規劃布局、適度規模化集約化發展、加強環保設施建設、推進種養結合、提高廢棄物利用率入手,提高畜禽養殖業可持續發展能力,提升產業發展水平,提升產業綜合效益。
(8)農村養豬場污水排放標准擴展閱讀:
畜禽養殖業環境問題是妨礙產業本身健康發展的重要因素。
糞便、屍體、廢水等廢棄物處置不當,將惡化生產環境,大量病原體、高濃度惡臭氣體、粉塵等,都將嚴重危害畜禽健康,甚至導致疫病,直接威脅生產安全,導致經濟損失。畜禽養殖造成的環境污染也常常引發社會問題。
畜禽養殖業環境保護滯後,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的浪費,也直接妨礙產業綜合效益的提高。農業要提升效益,就必須走綜合利用的路子,走生態化、循環化的路子。畜禽養殖業要實現可持續發展、實現產業優化和升級,就必須搞好廢棄物的綜合利用,走種養結合、種養平衡的路子。
《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頒布之前,我國還沒有國家層面上專門的農業環境保護類法律法規。
長期以來,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監管無法可依,僅有的原環保總局2001年頒布的《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效力有限,無法作為進一步強化環境監管的依據,導致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設施配套率低,環境管理不到位。
部門規章也無法協調更多力量、出台更多的政策措施推動畜禽養殖廢棄物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由於農村生產生活方式的轉變、勞動力結構的變化以及國家對化肥使用的補貼等政策,導致畜禽糞肥的應用受到限制,也直接導致了大量畜禽糞便等廢棄物資源的浪費,形成污染。
Ⅸ 養豬場污水排放標准
如果直排環境,
養豬場是承擔不起這個污水處理設施費用的。
一般的養豬場正常,應當將養豬廢水用於農業灌溉,
這個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