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國近幾年的重大水污染事件有哪些作業!!!
污染事故一 :山西長治苯胺泄露污染河流 2012年12月31日7時40分,位於長治市潞城市境內的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生一起因輸送軟管破裂導致的苯胺泄漏事故,泄漏苯胺隨河水流出省外,致漳河流域水源被污染。事故造成山西沿途80公里河道停止人畜飲用自然水,河北邯鄲因上游來水被污染,致使大面積停水。經全力應急處置,截止到2013年1月6日邯鄲市主城區85%以上居民已恢復正常供水。受此事件的影響,紅旗渠等部分水體有苯胺、揮發酚等因子檢出和超標,安陽市住建等部門採取了切斷水源,暫停沿途人畜飲水等措施加以應對。
污染事故二: 昆明東川小江變「牛奶河」事件 2013年4月1日消息,雲南省昆明市東川區驚現「牛奶河」 ,當地工礦業排放的尾礦水,直接注入這條河流中,污染已經持續了很多年,造成周邊群眾灌溉用水安全引發各方關注。村民稱直接用河水澆灌會導致西瓜減產,嚴重污染周邊的農田。據了解,違法企業向小江排放的最主要污染物是黃原酸鹽,直接排放或流失造成了水體和土壤污染,危害水生物,淤塞河流、湖泊。目前,檢察機關以涉嫌污染環境罪已批准逮捕昆明東川「牛奶河」事件8名責任人。
污染事故三: 北京密雲水庫上游存在垃圾填埋坑 威脅水源水質 2013年2月24日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在北京密雲水庫上游牤牛河的老河床上,一個佔地3000多平米的巨型垃圾填埋坑已經存在了三年。據當地村民反映,從2009年開始,密雲縣不老屯鎮10個多村的垃圾都運到此處。垃圾坑填滿了沒分類的垃圾,到處可見動物的屍體、葯瓶等生活垃圾,附近臭氣沖天,嚴重威脅了密雲水庫水質。事件報道後,北京市環保局、密雲縣政府等部門迅速介入,對牤牛河河道邊和庫區內的垃圾坑實施清理,確保水庫水質安全.
污染事故四: 貴陽境內多條河流污染嚴重 危及貴陽母親河 2013年4月27日,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貴陽境內多條河流污染嚴重,河流兩岸沿線生活垃圾、工業污染隨處可見,已危及貴陽母親河「南明河」水質。有村民反映,附近的玻璃廠、水泥廠經常把機油直接排進河裡,河水受到嚴重污染,嚴重影響莊稼收成和村民飲水安全。有關人士指出:如果支流污染不整治,南明河依然是年年治理、年年污染.
污染事故五: 華北平原局部地區地下水污染嚴重 2013年5月2日消息, 初步調查表明,華北平原淺層地下水綜合質量整體較差,幾乎已無Ⅰ類地下水;可以直接飲用的Ⅰ-Ⅲ類地下水僅佔22.2%;需經專門處理後才可利用的Ⅴ類地下水則佔56.55%以上。因地下水污染嚴重,天津翟莊子村村民三年來只能喝每壺0.5元的專供水,村裡的井水只用來刷鍋洗衣服.
污染事故六: 廣西賀江水污染事件 2013年7月1日至5日,賀江賀街至合面獅水域陸續出現死魚現象。經廣西環保廳檢測,在賀州市與廣東省交界斷面扶隆監測點水質鎘超標1.9倍,鉈超標2.14倍。導致西江水質受到威脅,下游賀州市信都鎮、廣東肇慶等地存在飲用水安全隱患。此次賀江被污染河段約110公里,從上游的賀江馬尾河段到與封開縣交界處,不同斷面污染物濃度超標從1倍到5.6倍不等。事故發生後,廣東肇慶市與廣西賀州市官方共商治理賀江水污染對策,確保賀江下游以及西江沿線飲用水安全。
污染事故七:蘭州水污染 ,即 4·10蘭州自來水苯超標事件 。
2014年4月10日蘭州發生自來水苯含量超標事件。蘭州市威立雅水務集團公司檢測顯示,4月10日17時出廠水苯含量、10日22時自流溝苯含量、11日2時自流溝苯含量均遠超出國家限值的10微克/升。2014年4月12日13:13原因已經查明:蘭州自來水苯超標系蘭州石化管道泄漏所致。2014年4月15日,蘭州主城區的城關、七里河、安寧、西固四區已經全部解除了應急措施,全市自來水恢復正常供水
希望能夠幫助到您
『貳』 長期從事廢水處理工作會得那些職業病
1粉塵 只要需要加浮選葯劑的就有粉塵傷害 導致肺病
2硫化氫 工業污水裡面一般都有。。。這個傷害你自己看
3總碳
4酚類
5酸鹼
6烴類氣體
7噪音 這個很重要
。。。。。。。
解決方法就是粉塵用面罩。。。污水接觸一般很少,一般沒事,最怕的是污水種的氣體。。。。下地下井和泵房的時候先通風,少去一些敏感區域。。
做酸鹼作業穿防化服,手套,平時勞保穿戴好,二級安全帽帶好!!
ok
『叄』 焦化廠廢水出水執行什麼標准
『肆』 工業廢水不達標如何處理
1、污水綜合排放標准不達標應該得到的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七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排放水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准,或者超過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按照許可權責令限期治理,處應繳納排污費數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限期治理期間,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限制生產、限制排放或者停產整治。限期治理的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關閉。
2、限期治理適用范圍:
《限期治理管理辦法(試行)》,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二條【適用范圍】 排污單位的污染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適用限期治理:
(一)排放水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本辦法以下簡稱「超標」);
(二)排放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實施總量削減和控制的重點水污染物,超過總量控制指標的(本辦法以下簡稱「超總量」)。
第三條【不適用情形】 排放水污染物超標或者超總量,但有下列情形之一,法律法規相關條款另有特別規定的,適用特別規定,不適用限期治理:
(一)建設項目的水污染防治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主體工程即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根據《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條處罰。
(二)建設項目投入試生產,其配套建設的水污染防治設施未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試運行的,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處罰。
(三)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處理設施,或者未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拆除、閑置水污染物處理設施的,根據《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三條處罰。
(四)違法採用國家強制淘汰的造成嚴重水污染的設備或者工藝,情節嚴重的,根據《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條處罰。
『伍』 工業廢水中金屬離子的去除方法
1化學沉澱
化學沉澱法是使廢水中呈溶解狀態的重金屬轉變為不溶於水的重金屬化合物的方法,包括中和沉法和硫化物沉澱法等。
中和沉澱法
在含重金屬的廢水中加入鹼進行中和反應,使重金屬生成不溶於水的氫氧化物沉澱形式加以分離。中和沉澱法操作簡單,是常用的處理廢水方法。實踐證明在操作中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中和沉澱後,廢水中若pH值高,需要中和處理後才可排放;
(2)廢水中常常有多種重金屬共存,當廢水中含有Zn、Pb、Sn、Al等兩性金屬時,pH值偏高,可能有再溶解傾向,因此要嚴格控制pH值,實行分段沉澱;
(3)廢水中有些陰離子如:鹵素、氰根、腐植質等有可能與重金屬形成絡合物,因此要在中和之前需經過預處理;
(4)有些顆粒小,不易沉澱,則需加入絮凝劑輔助沉澱生成。
硫化物沉澱法
加入硫化物沉澱劑使廢水中重金屬離子生成硫化物沉澱後從廢水中去除的方法。
與中和沉澱法相比,硫化物沉澱法的優點是:重金屬硫化物溶解度比其氫氧化物的溶解度更低,反應時最佳pH值在7—9之間,處理後的廢水不用中和。硫化物沉澱法的缺點是:硫化物沉澱物顆粒小,易形成膠體;硫化物沉澱劑本身在水中殘留,遇酸生成硫化氫氣體,產生二次污染。為了防止二次污染問題,英國學者研究出了改進的硫化物沉澱法,即在需處理的廢水中有選擇性的加入硫化物離子和另一重金屬離子(該重金屬的硫化物離子平衡濃度比需要除去的重金屬污染物質的硫化物的平衡濃度高)。由於加進去的重金屬的硫化物比廢水中的重金屬的硫化物更易溶解,這樣廢水中原有的重金屬離子就比添加進去的重金屬離子先分離出來,同時能夠有效地避免硫化氫的生成和硫化物離子殘留的問題。
2氧化還原處理
化學還原法
電鍍廢水中的Cr主要以Cr6+離子形態存在,因此向廢水中投加還原劑將Cr6+還原成微毒的Cr3+後,投加石灰或NaOH產生Cr(OH)3沉澱分離去除。化學還原法治理電鍍廢水是最早應用的治理技術之一,在我國有著廣泛的應用,其治理原理簡單、操作易於掌握、能承受大水量和高濃度廢水沖擊。根據投加還原劑的不同,可分為FeSO4法、NaHSO3法、鐵屑法、SO2法等。
應用化學還原法處理含Cr廢水,鹼化時一般用石灰,但廢渣多;用NaOH或Na2CO3,則污泥少,但葯劑費用高,處理成本大,這是化學還原法的缺點。
鐵氧體法
鐵氧體技術是根據生產鐵氧體的原理發展起來的。在含Cr廢水中加入過量的FeSO4,使Cr6+還原成Cr3+,Fe2+氧化成Fe3+,調節pH值至8左右,使Fe離子和Cr離子產生氫氧化物沉澱。通入空氣攪拌並加入氫氧化物不斷反應,形成鉻鐵氧體。其典型工藝有間歇式和連續式。鐵氧體法形成的污泥化學穩定性高,易於固液分離和脫水。鐵氧體法除能處理含Cr廢水外,特別適用於含重金屬離子種類較多的電鍍混合廢水。我國應用鐵氧體法已經有幾十年歷史,處理後的廢水能達到排放標准,在國內電鍍工業中應用較多。
鐵氧體法具有設備簡單、投資少、操作簡便、不產生二次污染等優點。但在形成鐵氧體過程中需要加熱(約70oC),能耗較高,處理後鹽度高,而且有不能處理含Hg和絡合物廢水的缺點。
電解法
電解法處理含Cr廢水在我國已經有二十多年的歷史,具有去除率高、無二次污染、所沉澱的重金屬可回收利用等優點。大約有30多種廢水溶液中的金屬離子可進行電沉積。電解法是一種比較成熟的處理技術,能減少污泥的生成量,且能回收Cu、Ag、Cd等金屬,已應用於廢水的治理。不過電解法成本比較高,一般經濃縮後再電解經濟效益較好。
近年來,電解法迅速發展,並對鐵屑內電解進行了深入研究,利用鐵屑內電解原理研製的動態廢水處理裝置對重金屬離子有很好的去除效果。
另外,高壓脈沖電凝系統()為當今世界新一代電化學水處理設備,對表面處理、塗裝廢水以及電鍍混合廢水中的Cr、Zn、Ni、Cu、Cd、CN-等污染物有顯著的治理效果。高壓脈沖電凝法比傳統電解法電流效率提高20%—30%;電解時間縮短30%—40%;節省電能達到30%—40%;污泥產生量少;對重金屬去除率可達96%一99%。
3溶劑萃取分離
溶劑萃取法是分離和凈化物質常用的方法。由於液一液接觸,可連續操作,分離效果較好。使用這種方法時,要選擇有較高選擇性的萃取劑,廢水中重金屬一般以陽離子或陰離子形式存在,例如在酸性條件下,與萃取劑發生絡合反應,從水相被萃取到有機相,然後在鹼性條件下被反萃取到水相,使溶劑再生以循環利用。這就要求在萃取操作時注意選擇水相酸度。盡管萃取法有較大優越性,然而溶劑在萃取過程中的流失和再生過程中能源消耗大,使這種方法存在一定局限性,應用受到很大的限制。
4吸附法
吸附法是利用吸附劑的獨特結構去除重金屬離子的一種有效方法。利用吸附法處理電鍍重金屬廢水的吸附劑有活性炭、腐植酸、海泡石、聚糖樹脂等。活性炭裝備簡單,在廢水治理中應用廣泛,但活性炭再生效率低,處理水質很難達到回用要求,一般用於電鍍廢水的預處理。腐植酸類物質是比較廉價的吸附劑,把腐植酸做成腐植酸樹脂用以處理含Cr、含Ni廢水已有成功經驗。有相關研究表明,殼聚糖及其衍生物是重金屬離子的良好吸附劑,殼聚糖樹脂交聯後,可重復使用10次,吸附容量沒有明顯降低。利用改性的海泡石治理重金屬廢水對Pb2+、Hg2+、Cd2+有很好的吸附能力,處理後廢水中重金屬含量顯著低於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另有文獻報道蒙脫石也是一種性能良好的粘土礦物吸附劑,鋁鋯柱撐蒙脫石在酸性條件下對Cr6+的去除率達到99%,出水中Cr6+含量低於國家排放標准,具有實際應用前暑。
5膜分離法
膜分離法是利用高分子所具有的選擇性來進行物質分離的技術,包括電滲析、反滲透、膜萃取、超過濾等。用電滲析法處理電鍍工業廢水,處理後廢水組成不變,有利於回槽使用。含Cu2+、Ni2+、Zn2+、Cr6+等金屬離子廢水都適宜用電滲析處理,已有成套設備。反滲透法已大規模用於鍍Zn、Ni、Cr漂洗水和混合重金屬廢水處理。採用反滲透法處理電鍍廢水,已處理水可以回用,實現閉路循環。液膜法治理電鍍廢水的研究報道很多,有些領域液膜法已由基礎理論研究進入到初步工業應用階段,如我國和奧地利均用乳狀液膜技術處理含Zn廢水,此外也應用於鍍Au廢液處理中。膜萃取技術是一種高效、無二次污染的分離技術,該項技術在金屬萃取方面有很大進展。
6離子交換法
離子交換處理法是利用離子交換劑分離廢水中有害物質的方法,應用的離子交換劑有離子交換樹脂、沸石等等,離子交換樹脂有凝膠型和大孔型。前者有選擇性,後者製造復雜、成本高、再生劑耗量大,因而在應用上受到很大限制。離子交換是靠交換劑自身所帶的能自由移動的離子與被處理的溶液中的離子通過離子交換來實現的。推動離子交換的動力是離子間濃度差和交換劑上的功能基對離子的親和能力,多數情況下離子是先被吸附,再被交換,離子交換劑具有吸附、交換雙重作用。這種材料的應用越來越多,如膨潤土,它是以蒙脫石為主要成分的粘土,具有吸水膨脹性好、比表面積大、較強的吸附能力和離子交換能力,若經改良後其吸附及離子交換的能力更強。但是卻較難再生,天然沸石在對重金屬廢水的處理方面比膨潤土具有更大的優點:沸石是含網架結構的鋁硅酸鹽礦物,其內部多孔,比表面積大,具有獨特的吸附和離子交換能力。研究表明,沸石從廢水中去除重金屬離子的機理,多數情況下是吸附和離子交換雙重作用,隨流速增加,離子交換將取代吸附作用佔主要地位。若用NaCl對天然沸石進行預處理可提高吸附和離子交換能力。通過吸附和離子交換再生過程,廢水中重金屬離子濃度可濃縮提高30倍。沸石去除銅,在NaCl再生過程中,去除率達97%以上,可多次吸附交換,再生循環,而且對銅的去除率並不降低。
三、生物處理技術
由於傳統治理方法有成本高、操作復雜、對於大流量低濃度的有害污染難處理等缺點,經過多年的探索和研究,生物治理技術日益受到人們的重視。隨著耐重金屬毒性微生物的研究進展,採用生物技術處理電鍍重金屬廢水呈現蓬勃發展勢頭,根據生物去除重金屬離子的機理不同可分為生物絮凝法、生物吸附法、生物化學法以及植物修復法。
1生物絮凝法
生物絮凝法是利用微生物或微生物產生的代謝物進行絮凝沉澱的一種除污方法。微生物絮凝劑是一類由微生物產生並分泌到細胞外,具有絮凝活性的代謝物。一般由多糖、蛋白質、DNA、纖維素、糖蛋白、聚氨基酸等高分子物質構成,分子中含有多種官能團,能使水中膠體懸浮物相互凝聚沉澱。至目前為止,對重金屬有絮凝作用的約有十幾個品種,生物絮凝劑中的氨基和羥基可與Cu2+、Hg2+、Ag+、Au2+等重金屬離子形成穩定的鰲合物而沉澱下來。應用微生物絮凝法處理廢水安全方便無毒、不產生二次污染、絮凝效果好,且生長快、易於實現工業化等特點。此外,微生物可以通過遺傳工程、馴化或構造出具有特殊功能的菌株。因而微生物絮凝法具有廣闊的應用前景。
2生物吸附法
生物吸附法是利用生物體本身的化學結構及成分特性來吸附溶於水中的金屬離子,再通過固液兩相分離去除水溶液中的金屬離子的方法。利用胞外聚合物分離金屬離子,有些細菌在生長過程中釋放的蛋白質,能使溶液中可溶性的重金屬離子轉化為沉澱物而去除。生物吸附劑具有來源廣、價格低、吸附能力強、易於分離回收重金屬等特點,已經被廣泛應用。
3生物化學法
生物化學法指通過微生物處理含重金屬廢水,將可溶性離子轉化為不溶性化合物而去除。硫酸鹽生物還原法是一種典型生物化學法。該法是在厭氧條件下硫酸鹽還原菌通過異化的硫酸鹽還原作用,將硫酸鹽還原成H2S,廢水中的重金屬離子可以和所產生的H2S反應生成溶解度很低的金屬硫化物沉澱而被去除,同時H2SO4的還原作用可將SO42-轉化為S2-而使廢水的pH值升高。因許多重金屬離子氫氧化物的離子積很小而沉澱。有關研究表明,生物化學法處理含Cr6+濃度為30—40mg/L的廢水去除率可達99.67%—99.97%。有人還利用家畜糞便厭氧消化污泥進行礦山酸性廢水重金屬離子的處理,結果表明該方法能有效去除廢水中的重金屬。趙曉紅等人用脫硫腸桿菌(SRV)去除電鍍廢水中的銅離子,在銅質量濃度為246.8mg/L的溶液,當pH為4.0時,去除率達99.12%。
4植物修復法
植物修復法是指利用高等植物通過吸收、沉澱、富集等作用降低已有污染的土壤或地表水的重金屬含量,以達到治理污染、修復環境的目的。植物修復法是利用生態工程治理環境的一種有效方法,它是生物技術處理企業廢水的一種延伸。利用植物處理重金屬,主要有三部分組成:
(1)利用金屬積累植物或超積累植物從廢水中吸取、沉澱或富集有毒金屬;
(2)利用金屬積累植物或超積累植物降低有毒金屬活性,從而可減少重金屬被淋濾到地下或通過空氣載體擴散:
(3)利用金屬積累植物或超積累植物將土壤中或水中的重金屬萃取出來,富集並輸送到植物根部可收割部分和植物地上枝條部分。通過收獲或移去已積累和富集了重金屬植物的枝條,降低土壤或水體中的重金屬濃度。在植物修復技術中能利用的植物有藻類、草本植物、木本植物等。
藻類凈化重金屬廢水的能力,主要表現在對重金屬具有很強的吸附力,利用藻類去除重金屬離子的研究已有大量報道。褐藻對Au的吸收量達400mg/g,在一定條件下綠藻對Cu、Pb、La、Cd、Hg等重金屬離子的去除率達80%—90%,馬尾藻、鼠尾藻對重金屬的吸附雖然不及綠海藻,但仍具有較好的去除能力。
草本植物凈化重金屬廢水的應用已有很多報道。鳳眼蓮是國際上公認和常用的一種治理污染的水生漂浮植物,它具有生長迅速,既能耐低溫、又能耐高溫的特點,能迅速、大量地富集廢水中Cd、Pb、Hg、Ni、Ag、Co、Cr等多種重金屬。有關研究發現鳳眼蓮對鈷和鋅的吸收率分別高達97%和80%。此外,還有很多草本植物具有凈化作用,如喜蓮子草、水龍、刺苦草、浮萍、印度芥菜等。
木本植物具有處理量大、凈化效果好、受氣候影響小、不易造成二次污染等等優點,受到人們廣泛關注。同時對土壤中Cd、Hg等有較強的吸附積累作用,由胡煥斌等試驗結果表明:蘆葦和池杉對重金屬Pb和Cd都有較強富集能力。
『陸』 有關工業水污染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於2008年2月28日修訂通過,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本法明確規定了保護水資源的相關政策、責任范圍任及措施等,還明確規定了違反本法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 正文 2.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防治水污染,保護和改善環境,保障飲用水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等地表水體以及地下水體的污染防治。
海洋污染防治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
第三條水污染防治應當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優先保護飲用水水源,嚴格控制工業污染、城鎮生活污染,防治農業面源污染,積極推進生態治理工程建設,預防、控制和減少水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水環境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採取防治水污染的對策和措施,對本行政區域的水環境質量負責。
第五條國家實行水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將水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作為對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負責人考核評價的內容。
第六條國家鼓勵、支持水污染防治的科學技術研究和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應用,加強水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
第七條國家通過財政轉移支付等方式,建立健全對位於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區域和江河、湖泊、水庫上游地區的水環境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第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水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交通主管部門的海事管理機構對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國土資源、衛生、建設、農業、漁業等部門以及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資源保護機構,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有關水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第九條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和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
第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保護水環境,並有權對污染損害水環境的行為進行檢舉。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對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2.2 第二章 水污染防治的標准和規劃
第十一條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制定國家水環境質量標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國家水環境質量標准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制定地方標准,並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水體的使用功能以及有關地區的經濟、技術條件,確定該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的省界水體適用的水環境質量標准,報國務院批准後施行。
第十三條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水環境質量標准和國家經濟、技術條件,制定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對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於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須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
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水體排放污染物的,應當執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第十四條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國家或者地方的經濟、技術條件,適時修訂水環境質量標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第十五條防治水污染應當按流域或者按區域進行統一規劃。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經濟綜合宏觀調控、水行政等部門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編制,報國務院批准。
前款規定外的其他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根據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和本地實際情況,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水行政等部門和有關市、縣人民政府編制,經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核,報國務院批准。
省、自治區、直轄市內跨縣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根據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和本地實際情況,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水行政等部門編制,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並報國務院備案。
經批準的水污染防治規劃是防治水污染的基本依據,規劃的修訂須經原批准機關批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依法批準的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組織制定本行政區域的水污染防治規劃。
第十六條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開發、利用和調節、調度水資源時,應當統籌兼顧,維持江河的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庫以及地下水體的合理水位,維護水體的生態功能。2.3 第三章 水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
第十七條新建、改建、擴建直接或者間接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和其他水上設施,應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建設單位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擴建排污口的,應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同意;涉及通航、漁業水域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在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時,應當徵求交通、漁業主管部門的意見。
建設項目的水污染防治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水污染防治設施應當經過環境保護主管部門驗收,驗收不合格的,該建設項目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第十八條國家對重點水污染物排放實施總量控制制度。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削減和控制本行政區域的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並將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分解落實到市、縣人民政府。市、縣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要求,將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分解落實到排污單位。具體辦法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水環境質量狀況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確定本行政區域實施總量削減和控制的重點水污染物。
對超過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地區,有關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暫停審批新增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第十九條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未按照要求完成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予以公布。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未按照要求完成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市、縣予以公布。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違反本法規定、嚴重污染水環境的企業予以公布。
第二十條國家實行排污許可制度。
直接或者間接向水體排放工業廢水和醫療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規定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方可排放的廢水、污水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單位,也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污許可的具體辦法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禁止企業事業單位無排污許可證或者違反排污許可證的規定向水體排放前款規定的廢水、污水。
第二十一條直接或者間接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應當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規定,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申報登記擁有的水污染物排放設施、處理設施和在正常作業條件下排放水污染物的種類、數量和濃度,並提供防治水污染方面的有關技術資料。
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排放水污染物的種類、數量和濃度有重大改變的,應當及時申報登記;其水污染物處理設施應當保持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閑置水污染物處理設施的,應當事先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批准。
第二十二條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排污口;在江河、湖泊設置排污口的,還應當遵守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
禁止私設暗管或者採取其他規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第二十三條重點排污單位應當安裝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並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排放工業廢水的企業,應當對其所排放的工業廢水進行監測,並保存原始監測記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規定。
應當安裝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的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由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根據本行政區域的環境容量、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要求以及排污單位排放水污染物的種類、數量和濃度等因素,商同級有關部門確定。
第二十四條直接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應當按照排放水污染物的種類、數量和排污費徵收標准繳納排污費。
排污費應當用於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五條國家建立水環境質量監測和水污染物排放監測制度。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水環境監測規范,統一發布國家水環境狀況信息,會同國務院水行政等部門組織監測網路。
第二十六條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的水資源保護工作機構負責監測其所在流域的省界水體的水環境質量狀況,並將監測結果及時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有經國務院批准成立的流域水資源保護領導機構的,應當將監測結果及時報告流域水資源保護領導機構。
第二十七條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依照本法規定行使監督管理權的部門,有權對管轄范圍內的排污單位進行現場檢查,被檢查的單位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必要的資料。檢查機關有義務為被檢查的單位保守在檢查中獲取的商業秘密。
第二十八條跨行政區域的水污染糾紛,由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協商解決,或者由其共同的上級人民政府協調解決。待續
『柒』 對於小學生來說,有哪些治理水污染的方法。這個作業急捏。。。
不往河裡丟臟物 還可以幫忙清理水上的一些漂浮物(不過太臟的話就交給清潔工吧!)還可以呼籲同學保護環境 貼宣傳畫 看到有小朋友污染水源的話還可以提醒一下哦!我們只有一個地球,共在一片藍天下,讓我們採取新行動保護和凈化我們的地球。
『捌』 關於保護水資源的資料(快一點,是要交作業的!)
水,人類的生命之源,在我們的生活中起著重要的作用。它是工業的血液,農業的命脈,是我們賴以生存的寶貴財富。然而,由於人們的大量浪費,地球上的水資源已經開始告急!
據資料顯示:地球上水佔70.8%,其中海水就佔了97%。陸地上的地面水佔0.017%,其中又有一半在內海和鹽湖之中。每49年落到陸地上的水只有10.5萬立方米,這其中的2/3又被植物蒸騰或地面蒸發掉,只有1/3,即3.75萬立方米。人類真正能利用的水僅佔地球水資源的0.26%。據統計,因為缺水,每年工業總產值大約有2000億元的損失;因為缺水,每年農業有1500億元的損失。我國600多座城市當中,有400多座缺水,北方大片土地在沙漠化……
我國是一個非常缺水的國家,有的地區連年乾旱,種的糧食都顆粒無收。一個老農用繩子把七八歲大的孩子滑到井底,為的只是一瓢舀上兩半桶略帶泥沙的飲用水,一些缺水城市的人們,一生只能洗三次澡,他們喝的竟是帶有淤泥的水……這是多麼令人觸目驚心啊!
在我們的生活中,浪費水資源的現象就非常嚴重。有時,我們在關水龍頭的時候,匆匆一擰,水龍頭沒有關緊,水就這樣一滴一滴白白浪費了。有時水龍頭壞了,水嘩嘩地流了一地。
比浪費更嚴重的是污染水質。一些工廠把工業廢水排進河流,人們往河裡亂扔生活垃圾,使小河的臭味撲面而來,再也不能看到那曾經清澈見底的場景,更使這些水無法使用,成了人類的負擔。
浪費水資源就是在慢性自殺,當水資源逐漸減少,我們還能無動於衷嗎?保護水環境,珍惜水資源就要從小做起,從現在做起。我們要盡量一水多用,用淘米水洗餐具,用洗菜水澆花,洗臉水還可以沖廁所。如果廁所的水箱過大,可以在裡面放一個裝滿水的可樂瓶,以減少沖水量。使用空調時,晚上滴下的水可以接一桶,能變廢為寶。刷牙、塗肥皂時要及時關掉水龍頭。洗衣服時,應在衣服較多時集中清洗,減少洗衣的次數。另外,我們還應保護水環境。不能向河流、湖泊里亂扔生活垃圾,不亂扔廢舊電池。要呼籲工廠不能把工業用水排放到河流里。
讓我們一起行動起來,保護水環境,珍惜水資源,共建美好家園!
『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關於污水排放的規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關於污水排放的規定具體如下:
1、第二十一條 直接或者間接向水體排放工業廢水和醫療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規定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方可排放的廢水、污水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單位,也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污許可證應當明確排放水污染物的種類、濃度、總量和排放去向等要求。排污許可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禁止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無排污許可證或者違反排污許可證的規定向水體排放前款規定的廢水、污水。
2、第三十三條禁止向水體排放油類、酸液、鹼液或者劇毒廢液。
禁止在水體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車輛和容器。
3、第三十四條禁止向水體排放、傾倒放射性固體廢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質的廢水。
向水體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質的廢水,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規定和標准。
4、第三十五條向水體排放含熱廢水,應當採取措施,保證水體的水溫符合水環境質量標准。
5、第三十六條含病原體的污水應當經過消毒處理;符合國家有關標准後,方可排放。
6、第三十七條禁止向水體排放、傾倒工業廢渣、城鎮垃圾和其他廢棄物。
禁止將含有汞、鎘、砷、鉻、鉛、氰化物、黃磷等的可溶性劇毒廢渣向水體排放、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存放可溶性劇毒廢渣的場所,應當採取防水、防滲漏、防流失的措施。
(9)工業廢水作業擴展閱讀
人民網北京10月16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第六章明確規定,排水戶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採取治理措施,補辦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可以處5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條例》提出了5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具體如下:
1、違反本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不依法作出行政許可或者辦理批准文件的,發現違法行為或者接到對違法行為的舉報不予查處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條例履行職責的行為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違反本條例規定,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排污許可證後不實施監督檢查的,對核發許可證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3、違反本條例規定,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排水戶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或者對符合法定條件的排水戶不予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違反本條例規定,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將雨水管網、污水管網相互混接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5、違反本條例規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覆蓋范圍內的排水單位和個人,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污水排入城鎮排水設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區將污水排入雨水管網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對單位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人民網—《國務院:無許可證向城鎮排放污水者處50萬以下罰款》
『拾』 工業污水處理新技術有哪些呢
維拓環境 十萬伏特團隊為你解答。
工業污水處理新技術:
1、生物濾池除臭系列
特點:
① 不需要高成本的化學葯劑,運行穩定,耐腐蝕,耐負荷沖擊能力大。
② 針對特定有害氣體成份馴化適當的微生物,提高單位容積的負荷率。
③ 填料採用有機無機混合填料,比表面積大,孔隙率高,並可為微生物
提供營養,可支撐大量不同種群微生物群。
④ 填料活性介質的損失小、可減少能耗,降低運行費用。
⑤ 採用強化自然生物降解污染物,無二次污染物產生。
⑥ VOC去除率高,對H2S的去除率可達99%。
⑦ PLC控制系統自動運行,無需人員管理。
適用場所:
① 污水處理廠預處理、生化處理、污泥處理過程惡臭氣體的凈化和治理。
② 垃圾處理過程中的堆放、分揀、堆肥、填埋、焚燒以及垃圾滲濾液污水處理站惡臭氣體
的凈化和治理。
③ 塗料與噴漆、煉焦、制葯、橡膠塑料、印染皮革、有機染料及合成材料廠、農葯和發酵
制葯、石油化工、製鞋廠、印刷廠、造紙廠、畜牧養殖、飼料加工、糞便處理等惡臭氣
體凈化和治理。
2、化學洗滌除臭系列
特點:
① 採用單級或多級串聯洗滌,對污染物去除徹底,去除效率高。
② 處理高濃度惡臭廢氣具有明顯優勢,運行穩定。
③ 具有啟動速度快、可間歇運行、耐沖擊負荷強、
受溫度影響小、運行穩定等特點。
④ 自動化程度高,佔地面積小。
適用場所:
Wintop-CW化學洗滌除臭設備適用於污水處理廠、制葯廠、化工廠等具有鹼性或酸性且濃度比較高的尾氣治理。
3、離子除臭系列
特點:
① 能解決大氣污染,改善作業環境空氣質量。
② 運行程序化、智能化,可連續運行或間斷式運行。
③ 不產生臭氧,對呼吸系統無刺激;對管道及設備無腐蝕性,並對儀器儀表有保護作用。
④ 設備可依附於通風系統上,不需要佔用很大的空間。
⑤ 操作維護簡單,零配件更換方便,無需專人值守。
⑥ 主要設備和部件原裝進口,設備壽命長(離子管使用壽命2萬小時以上,主體設備使用
年限15年以上)。
適用場所:
① 食品加工業(用於水產、肉禽、蔬菜等食品加工車間,冷藏室等)。
主要功能: 降低空氣中粉塵濃度;消除孢子、細菌病毒、異味。
② 污水、垃圾處理廠等市政行業(用於污水廠、污水泵站、污泥堆場、糞便處理場等)
主要功能:去除有害氣體;消除懸浮物及有害氣體、異味;減少灰塵、殺滅病毒。
③ 室內空氣凈化(用於飯店、機場、車站、游輪、客房、商店、展覽館、火車站、體育館等)。
主要功能:減少空氣中可吸入顆粒物;防止細菌侵害及交叉感染;提高室內空氣的離子濃度。
④ 化學工業的靜電、除塵(用於化學工業、電腦機房、造紙工業、電子工業、印刷業等)。
主要功能:減少空氣中的灰塵;消除靜電、異味、揮發性有機溶劑。
4、活性炭除臭系列
特點:
① Wintop-CD活性炭除臭設備採取切線出風、環狀過濾、中間進風、上不加料、下部卸料的結構,克服了傳
統的活性炭過濾器過濾阻力大、面積小、佔地面積大、設備投資高、更換活性炭困難等缺陷,使活性炭過濾
設備結構設計近乎於完美。
② Wintop-CD活性炭除臭設備是等體積傳統活性炭過濾設備過濾面積的2~4倍,阻力只有傳統的1/2~1/3。
環形活性炭凈化裝置由於採用切線出風,其方向不受場地條件限制可任意擺放,抽風機和設備對接極易,排
放管可直接固定於設備上,系統整齊合理。
適用場所:
① 垃圾焚燒過程的垃圾坑除臭。
② 低濃度有機廢氣等。
5、植物液除臭系列
特點:
① 可與各種氣體反應。
② 可生物降解。
③ 全天然。
④ 不是臭味掩蔽劑。
⑤ 除臭迅速特效。
⑥ 無毒、無揮發、無污染。
⑦ 對人類健康和動植物無害。
⑧ 使用安全、操作簡單。
適用場所:
① 工業區(石油石化,輪胎橡膠生產,冶煉)。
② 市政工程(污水處理,垃圾填埋……)。
③ 畜禽養殖(養豬場、養雞場,動物園……)。
④ 家居及公共場所(住宅,醫院,賓館,健身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