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請問如何寫小型農田水利建設工程請示
這個請示有點大啊.....包含太多方面了,你找一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規范裡面有很多表格
⑵ 想給財政局起個請示,申請補撥公司污水費標題怎麼起,求大神
《關於申請補撥XX公司2015年1-2月污水處理服務費的請示》 希望有用
⑶ 關於要求徵收污水處理費的請示怎麼寫
主要內容應該包括:
【】報告名稱:要求徵收污水處理費的請示
【】內請示報告名稱:
【】環保局容職能部門:
【】徵收污水處理費的法律依據:
【】污水處理的主要因子及濃度;
【】污水流量的總量
【】污水處理費的數目
【】徵收污水處理費的時間安排
⑷ 關於向水利局申請撥款修建農田灌溉 請問各位如何寫
按照申請書的格式要求,寫清楚當地農田灌溉的困難情況和准備進行的農田灌溉水利設施建設,請求水利局撥款多少就行了。
⑸ 請示到污水處理廠拉污泥怎麼寫
摘要 關於 xxx 污水處理廠污泥外運的申請
⑹ 水塘出水口修復工程灌溉農田請示
摘要 關於協調修復五工台鎮林場村農田灌水渠道的請示 呼圖壁縣人民政府: 因中交二航局實施G312國道加寬項目,造成五工台鎮林場村700米250滴灌管道和...
⑺ 關於要求對污水處理廠進行提標改造的請示
由於我國城市河道補水的重要來源是城鎮污水廠出水,排入河道後,稀釋能力小版,若不提高出水水質排放標權准,將嚴重威脅城市生態環境。國家環保總局要求,對於污水處理廠出水作為城市景觀用水的此類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應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中的一級A標准,因此,對我國城鎮污水處理廠進行提標改造勢在必行。
⑻ 關於要求對永久基本農田 驗收的請示
申請材料(一)區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申報基本農田補劃驗收的請示(原件1份); (二)區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關於基本農田補劃面積通知書(復印件1份);(三)鄉鎮(街道)、村、社基本農田補劃前後面積對照表(原件1份);(四)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與村、社、農戶簽定的基本農田保護責任書(復印件1套);(五)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方案(補劃基本農田後修正稿或補充說明)(原件1份);(六)修改後的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原件1份);(七)區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初驗意見(原件1份);(八)基本農田保護標志圖片(2幅以上)。 我也不曉得。什麼意思。這是重慶的資料、、 希望對你有幫助.
⑼ 養殖場建場土地申請書怎麼寫
拿養豬場舉例。
養豬場屬養殖業,在農業生產的范疇,因此,要是使用土地,土地可直接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租用,但不得佔用基本農田。如佔用普通農用地,須辦理農用地轉建設用地的批准手續,租金標准與村組約定。首先大家要理解一個概念:農村基本農田是耕地,怎麼約摸用來養豬?不用申請了,依法申請也是不被批準的!國土部門也會查處這種行為。
一、跟村裡簽土地流轉合同
二 、鄉政府備案
辦養豬場首先需要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提供一個廠房平面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的有關規定,廠房必須與居民生存區、生存飲用水源地、學校、醫院等公共場所距離至少為搜索1公里,除此之外,還必須有封鎖隔離的生產區,廠房平面圖惟獨滿意了這些條件以後,才被批准建廠。
三、 縣農委立項
四、縣土地局申請建房指標
五 、繳納一定的重耕保證金
六、 環保檢疫
另外,還需要有相應的污水、污物、病死動物、感染疾病動物的無害化處理設施設備、清洗消毒設施設備和專業的動物防疫技術人員。惟獨滿意了這些條件,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後,才幹領取《動物防疫條件合證》。惟獨辦理了《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卜以憑此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登記注冊手續,領取營業執照。
大家來圍觀一下這個示範本:
xx縣國土資源局:
姚xx,xx縣xx村村民,准備在我村村北建設一個養豬場,申請佔地x畝,投資xx萬元,建設成年出欄種豬及育肥豬xxxx頭的養殖場,懇請領導研究批准。
項目建設方案:
1.項目名稱:姚xx養豬場
2. 建設地點、面積:xx鎮xx村村北,申請佔地xx畝。
3. 擬建養殖場標准:建豬舍六棟,每棟xx平方米,採用xx結構、彩鋼保溫柔通風系統。
4. 附屬設施:飼料間、辦公室、宿舍等xxx平方米。
豬舍採用封鎖式飼料管理模式,場址怨碼村莊,各區生產生存不交織,保持孤立,減少交織感染,自動化程度高,對飼料原料嚴厲檢驗,保持營養配比,提高成活率,降低生產成本。對整個場區的廢棄物集中綜合管理,所有糞便發酵後用於周圍農田種植。
本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河北省良種繁育體系建設發展規劃,通過引進性能優良的種豬,提高肉豬的產品質量,提升消費者的消費檔次。有效地促進我縣農業結構調整,拉動無極縣無公害生豬生產,推動我縣地區經濟發展進程。
因此,我申請建設種豬繁育場,懇請領導批准用地請求。
申請人:
x年x 月x 日
⑽ 農田申請做什麼
可以種植糧、棉、油、蔬菜等糧食作物。
申請農田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確定的糧、棉、油生產基地內的耕地。
有良好的水利與水土保持設施的耕地,正在實施改造計劃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產田,也可以發展蔬菜生產基地或農業科研、教學試驗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