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污水許可證
一、法律依據
排放污染物許可證審批管理的法律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
二、受理范圍
全市所有排放廢水、廢氣的合法單位。
三、需提供的材料
1、有關環保合法的手續。新建企業和有新建項目的企業需提供環評報告和「三同時」驗收材料;2000年以前建成的企業需提供「一控雙達標」驗收報告。
2、排污許可證申請表一式2—4份。我市列入省163家重點污染企業的19家企業需填寫申請表4份(名單見附件1);市屬企業填寫2份;市屬以下企業填寫3份(填表的具體要求及格式見範本)。
3、企業有關情況說明。包括生產情況(產品、產量、水耗、能耗、排污情況等),生產工藝及示意圖,各產品的生產周期、排污節點及排放規律,清潔生產水平,企業上年環保工作情況、存在問題及下年工作計劃。
4、有效的排污許可證監測報告1份。重點行業及重點企業需提供當年的監測報告,其他企業可提供上年的監測報告。排污許可證監測須由企業向污控處或縣、區環保局申請,由污控處或縣、區環保局委託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監測;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經現場踏勘後制定監測方案,經市局污控處審核同意後,監測部門按照監測方案進行監測。
5、有效的排污申報登記表1份。排污單位須如實填寫《排污申報登記表》向當地環保部門進行排污申報。排污單位提交的申報數據經市環保局監察支隊審核認可後,方合法有效。
四、企業提出申請
市屬以下企業報送當地環保局初審,市屬及市屬以上企業直接報市環保局污控處審核。
五、環保部門審核、發證
對於市屬以下企業,縣(市、區)環保局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有效的監測報告、《排污申報登記表》及該企業的環保表現,簽署初審意見,核定污染物排放量,並將初審意見及排污單位的《排污許可證申請表》一式3份報送市環保局;對於市及市屬以上企業,市環保局直接審核監測數據、申報數據,必要時現場核查的方式對市屬及以下企業審核、發證;對於省重點污染企業,市環保局簽署審核意見後,由企業報送省局審批。
六、審批原則
對於長期認真遵守環保法律法規,治理設施完善,各項污染物排放能夠穩定達標,近年來沒有發生重大污染事故和群眾舉報的企業,年審時換領正式排污許可證。
對排污單位的污水、廢氣不能穩定達到國家或地方規定標准(或總量指標)的,提出治理要求,治理期間發給臨時排污許可證。
沒有辦理環保手續的項目、未執行「三同時」的項目、國家嚴禁建設和明令取締的項目一律不予辦理排污許可證。國家和省有淘汰期限和其它要求的項目,按期限要求辦理。
七、排污許可證的變更
1、排污單位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濃度有重大變化,或改變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時,必須在變更前15日內向市、縣環境保護局申請更改許可證內容。
2、排污單位因破產、關停等終止排放污染物,必須在7日內交回排污許可證。
八、審批時限
市環保局收到申請後,對符合辦理條件的單位出具申請受理憑證(格式見附件2),並在15個工作日內依法做出發放正式(臨時)排污許可證、重新核定排污狀況或上報省局的決定(因企業原因造成未能按要求到現場核查耽誤的時間扣除)。對不符辦理條件的單位出具不予受理憑證(格式見附件3),並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及其享有的聽證權利。在排污許可證審批過程中實行辦事公開制,確保審批公平、公正、公開;實行「A、B」角負責制,做到工作無缺位。
Ⅱ 污水處理特許經營許可證辦理
摘要 根據《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許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規定,申請《資質證書》的單位,設施運營現場管理和操作人員應取得污染治理設施運營崗位培訓證書。崗位培訓由環保部審定認可的專業培訓機構進行。各省轄市環保局將轄區內城市污水處理廠參加培訓的人員報省環保廳科技處。
Ⅲ 營業執照經營范圍需增加「污水處理」這一項目的許可證或批文去哪裡辦怎麼辦
去新設立的環境保護局辦。
Ⅳ 什麼是污水處理特許經營權
污水處理來特許經營權是指自政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要求,通過市場競爭機制選擇市政公用事業投資者或者經營者,明確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圍內經營某項市政公用事業產品或者提供某項服務的制度。
特許經營作為一類特殊的經營項目,主要指無形資產,對不少企業的生產經營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市場經濟的發展以及對外交往的日益頻繁,使國內企業接觸、認識和開發利用特許經營權的機會亦日漸增多。
(4)污水企業經營許可擴展閱讀
在我國,特許經營又叫特許經營權,通常有兩種形式:
一、由政府機構授權,准許特定企業使用公共財產,或在一定地區享有經營某種特許業務的權利,如准許航空公司在政府規定的航線上,利用國有的機場設施,經營客貨運業務;
二、一家企業有期限地或永久地授予另一家企業使用其商標、商號、專利權、專有技術等專有權利,按照合同規定,在特許者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人支付相應費用。
Ⅳ 企業內部自行運營污水處理站,需要相關許可和資質嗎
關鍵是污水是否有排放,如果沒有排放,內部循環利用,不需要,如果需要外排,咨詢環保局
Ⅵ 污水處理許可證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申請辦理城市排水許可證書
應當如實提交下列材料:
(一)城市排水許可申請表;
(二)有關專用檢測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徑的圖紙及說明材料;
(三)按規定建設污水處理設施的有關材料;
(四)排水許可申請受理之日前一個月內由具有計量認證資格的排水監測機構出具的排水水質、水量檢測報告;
(五)排放污水易對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正常運行造成危害的重點排污工業企業,應當提供已在排放口安裝能夠對水量、pH、CODcr(或TOC)進行檢測的在線檢測裝置的有關材料;其他重點排污工業企業和重點排水戶,應當提供具備檢測水量、pH、CODcr、SS和氨氮能力及檢測制度的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法》
第三十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政府、村級組織、企業、農民等各方面參與的共建共管共享機制,綜合整治農村水系,因地制宜推廣衛生廁所和簡便易行的垃圾分類,治理農村垃圾和污水,加強鄉村無障礙設施建設,鼓勵和支持使用清潔能源、可再生能源,持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
第四十條 國家實行耕地養護、修復、休耕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養生息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依法劃定江河湖海限捕、禁捕的時間和區域,並可以根據地下水超采情況,劃定禁止、限制開采地下水區域。
禁止違法將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的產業、企業向農村轉移。禁止違法將城鎮垃圾、工業固體廢物、未經達標處理的城鎮污水等向農業農村轉移。禁止向農用地排放重金屬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含量超標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礦、礦渣等;禁止將有毒有害廢物用作肥料或者用於造田和土地復墾。
第五十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統籌規劃、建設、管護城鄉道路以及垃圾污水處理、供水供電供氣、物流、客運、信息通信、廣播電視、消防、防災減災等公共基礎設施和新型基礎設施,推動城鄉基礎設施互聯互通,保障鄉村發展能源需求,保障農村飲用水安全,滿足農民生產生活需要。
Ⅶ 污水處理公司經營時需要哪些運營資質
市政綜合資質來;市政中自的排水專業資質或者環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專項設計資質。其中環境設計資質分甲級乙級,要求:20000噸/日以下(含)要乙級,以上要甲級;不含管網和廠區辦公建築。
所以最好找市政綜合資質,管網和辦公樓可一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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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污水處理公司經營的范圍
生活、工業污水抄的處理;污水廠、泵站的建設和管理;污水水質檢測;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污泥接種技術服務;承接市政工程的施工、維修、養護;污水管網、污水泵站等排水設施的運營管理;河道、泵閘等水利設施運營管理;承建河湖水系工程、生態建設工程;物業管理。(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Ⅸ 污水處理廠運營資質證如何辦理
以河南省為例,根據《河南省環境保護廳關於城市污水處理廠申請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證書有關問題的通知》:
根據《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許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規定,申請《資質證書》的單位,設施運營現場管理和操作人員應取得污染治理設施運營崗位培訓證書。崗位培訓由環保部審定認可的專業培訓機構進行。各省轄市環保局將轄區內城市污水處理廠參加培訓的人員報省環保廳科技處。
申請《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證書》的單位,應按環境保護部制定的《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分級分類標准》要求,提交申請材料報省環保廳科技處預審後,報環保部審批。《資質證書》由國家環境保護部頒發。
(9)污水企業經營許可擴展閱讀:
根據《河南省環境保護廳關於城市污水處理廠申請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證書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省轄市環保局要充分認識推行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社會化的意義,把它作為促進污染減排和改善環境質量的一項重要措施。城市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必須取得《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證書》,並按規定從事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活動;未取得資質證書的單位,不得從事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