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混凝土攪拌站的污水應當怎樣去處理
一、攪拌抄主機清洗的水,清襲洗攪拌輸送車的水,這些水裡都含有一定的水泥、煤灰、砂子、骨料,一般的話需要通過渠道或管道導入沙石分離機分離,沙石骨料,在導入沉澱池進行沉澱以後,可以進入回用污水池,作為水計量使用,一般的話可以添加百分之20左右。
二、需要的裝備有:沙石分離機、污水管路、污水攪拌裝置;如果原來的站不是按免排設計的話,就需要進行技術改造;主機噴水管需要按污水使用設計,取消加壓泵,增加一套污水計量系統,也就是說具有污水、清水雙計量的水計量。
㈡ 混凝土的水質要求
混凝土用水標准JGJ63-2006-2006年12月1日實施
1總則
1.0.1為保證混凝土用水的質量,使混凝土性能符合技術要求,制定本標准。
1.0.2本標准適用於工業與民用建築以及一般構築物的混凝土用水。
1.0.3混凝土用水除應符合本標准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2術語
2.0.I混凝土用水water for concrete
混凝土拌合用水和混凝土養護用水的總稱,包括:飲用水、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混凝土企業設備洗刷水和海水等。
2.0.2地表水
nature surface water
存在於江、河、湖、塘、沼澤和冰川等中的水。
2.0.3地下水
underground water
存在於岩石縫隙或土壤孔隙中可以流動的水。
2.0.4再生水urban recycling water
指污水經適當再生工藝處理後具有使用功能的水。
2.0.5不溶物insoluble matter
在規定的條件下,水樣經過濾,未通過濾膜部分乾燥後留下的物質。
2.0.6可溶物soluble matter
在規定的條件下,水樣經過濾,通過濾膜部分乾燥蒸發後留下的物質。
3技術要求
3.1混凝土拌合用水
3.1.1混凝土拌合用水水質要求應符合表
3.1.1的規定。對於設計使用年限為100年的結構混凝土,氯離子含量不得超過500mg/L;對使用鋼絲或經熱處理鋼筋的預應力混凝土,氯離子含量不得超過350mg/L。
表3.1.1混凝土拌合用水水質要求 I
項目 預應力混凝土 鋼筋混凝土 索混凝土
pH值 ≥5.0 ≥4.5 ≥4.5
不溶物(mg/L) ≤2000 ≤2000 ≤5000
可溶物(mg/L) ≤2000 ≤5000 ≤10000
CI一(mg/L) ≤500 ≤1000 ≤3500
S042一(mg/L) ≤600 ≤2000 ≤2700
鹼含量(rag/L) ≤1500 ≤1500 ≤1500
註:鹼含量按Na20+0.658K20計算值來表示。採用非鹼活性骨料時,可不檢驗
鹼含量。
3.1.2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的放射性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GB 5749的規定。
3.1.3被檢驗水樣應與飲用水樣進行水泥凝結時間對比試驗。對比試驗的水泥初凝時間差及終凝時間差均不應大於30min;同時,初凝和終凝時間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硅酸鹽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GB 175的規定。
3.1.4被檢驗水樣應與飲用水樣進行水泥膠砂強度對比試驗,被檢驗水樣配製的水泥膠砂3d和28d強度不應低於飲用水配製的水泥膠砂3d和28d強度的90%。
3.1.5混凝土拌合用水不應有漂浮明顯的油脂和泡沫,不應有明顯的顏色和異味。
3.1.6混凝土企業設備洗刷水不宜用於預應力混凝土、裝飾混凝土、加氣混凝土和暴露於腐蝕環境的混凝土;不得用於使用鹼活性或潛在鹼活性骨料的混凝土。
3.1.7未經處理的海水嚴禁用於鋼筋混凝土和預應力混凝土。
3.1.8在無法獲得水源的情況下,海水可用於素混凝土,但不宜用於裝飾混凝土。
3.2混凝土養護用水
3.2.1混凝土養護用水可不檢驗不溶物和可溶物,其他檢驗項目應符合本標准3.1.1條和3.1.2條的規定。
3.2.2混凝土養護用水可不檢驗水泥凝結時間和水泥膠砂強度。
4檢驗方法
4·0·1 pH值的檢驗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水質pH值的測定玻璃電極法》GB/T 6920的要求,並宜在現場測定。
4·0·2不溶物的檢驗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水質懸浮物的測定重量法》G]3/T 11901的要求。
4·0·3可溶物的檢驗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生活飲用水標准檢驗法》GB 5750中溶解性總固體檢驗法的要求。
4·0.4氯化物的檢驗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水質氯化物的測定硝酸銀滴定法》G]3/T 11896的要求。
4·0.5硫酸鹽的檢驗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水質硫酸鹽的測定重量法》GB/T 11899的要求。
4.0.6鹼含量的檢驗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水泥化學分析方法》 GB/T 176中關於氧化鉀、氧化鈉測定的火焰光度計法的要求。
4.0.7水泥凝結時問試驗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水泥標准稠度用水量、凝結時間、安定性檢驗方法》GB/T 1346的要求。試驗應採用42.5級硅酸鹽水泥,也可採用42.5級普通硅酸鹽水泥;出現爭議時,應以42.5級硅酸鹽水泥為准。
4.0.8水泥膠砂強度試驗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水泥膠砂強度檢驗方法(ISO法)》GB/T 17671的要求。試驗應採用42.5級硅酸鹽水泥,也可採用42.5級普通硅酸鹽水泥;出現爭議時,應以42.5級硅酸鹽水泥為准。
5檢驗規則
5.1取樣
5.1.1水質檢驗水樣不應少於5L;用於測定水泥凝結時間和膠砂強度的水樣不應少於3L。
5.1.2採集水樣的容器應無污染;容器應用待採集水樣沖洗三次再灌裝,並應密封待用。
5.1.3地表水宜在水域中心部位、距水面lOOmm以下採集,並應記載季節、氣候、雨量和周邊環境的情況。
5.1.4地下水應在放水沖洗管道後接取,或直接用容器採集;不得將地下水積存於地表後再從中採集。
5.1.5再生水應在取水管道終端接取。
5.1.6混凝土企業設備洗刷水應沉澱後,在池中距水面lOOmm以下採集。
5.2檢驗期限和頻率
5.2.1水樣檢驗期限應符合下列要求:
1水質全部項目檢驗宜在取樣後7d內完成;
2放射性檢驗、水泥凝結時間檢驗和水泥膠砂強度成型宜在取樣後lOd內完成。
5.2.2地表水、地下水和再生水的放射性應在使用前檢驗;當有可靠資料證明無放射性污染時,可不檢驗。
5.2.3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和混凝土企業設備洗刷水在使用前應進行檢驗;在使用期間,檢驗頻率宜符合下列要求:
1地表水每6個月檢驗一次;
2地下水每年檢驗一次;
3再生水每3個月檢驗一次;在質量穩定一年後,可每6
個月檢驗一次;
4混凝土企業設備洗刷水每3個月檢驗一次;在質量穩定一年後,可一年檢驗一次;
5當發現水受到污染和對混凝土性能有影響時,應立即檢驗。
6結果評定
6.0.1符合現行國家標准《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GB 5749要求的飲用水,可不經檢驗作為混凝土用水。
6.0.2符合本標准3.1節要求的水,可作為混凝土用水;符合本標准3.2節要求的水,可作為混凝土養護用水。
6.0.3當水泥凝結時間和水泥膠砂強度的檢驗不滿足要求時,應重新加倍抽樣復檢一次。
本標准用詞說明
1為便於在執行本標准條文時區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
1)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
正面詞採用「必須」;反面詞採用「嚴禁」。
2)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採用「應」;反面詞採用「不應」或「不得」。
3)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採用「宜」;反面詞採用「不宜」。
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採用「可」。
2條文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准執行的寫法為:「應符合……的規定」或「應按……執行」。
㈢ 混凝土攪拌站水泥漿廢水怎麼處理
混凝土攪拌站廢水廢渣的主要回收步驟將詳細介紹:
1、洗車泵抽取經過澄清的回收內水,通過洗車注水容管注入攪拌車做洗車用水。洗完後的污水及殘渣排入泄料槽,藉助料槽沖洗水泵抽取攪拌池的污水形成的高速流動水流進入砂石污水回收分級機。砂與石被分級機從污水中分離出來,可重新成為攪拌混凝土的原材料,而污水通過排水槽回到攪拌池。
2、攪拌池的攪拌器周期性轉動,使污水保持均勻不沉澱,通過泥漿泵抽到攪拌樓上的暫存槽里。暫存槽出水口的電磁閥根據主機發出的信號閉合或開啟向水計量秤注水,作為攪拌混凝土的材料回到混凝土裡。
3、分離機將根據攪拌車的離開時間自動確定運轉時間,運轉完成後從清水池抽取清水自動沖洗。沖洗完成後,打開電磁閥門,把分離機內的殘余泥漿水全部排空。
4、設備安裝現場一般有4個攪拌池、2個澄清水池、2個清水池。攪拌池上均安裝有攪拌器及池面安全鍍鋅格板,PLC軟體自動控制攪拌器的運轉時間,防止污水沉澱。各個攪拌池和清水池按一定的順序排列,表面下有水流通道相通,表面上有水泵相連。
㈣ 混凝土攪拌站污水怎麼處理
統一回收、沉澱處理。
㈤ 混凝土攪拌站污水怎麼處理
統一回收、沉澱處理。
㈥ 混凝土攪拌站中存在污水,要怎麼處理解決呢
在混凝土生產企來業中主要的污水源一源方面來自我們清洗混凝土運輸車輛、輸送泵車、混凝土攪拌站主站本身以及其攪拌站配套設備產生的大量廢水。處理攪拌站的廢水量很大,而且濃度先對還比較高,處理難度也十分的大,利益方面就是我們日常清潔場地產生廢水和站內雨水的收集廢水,這些廢水相對容易處理。在廢水處理方案中,首先將攪拌站設備漿水和普通廢水進行分類收集,攪拌站中的漿水可以和清水混合直接用於攪拌用水使用,這樣既節約一定的生產成本,也很好的解決了漿水處理問題。場地清洗污水和站內收集雨水可經過一級沉澱、二級沉澱、三級沉澱後即可產生清水,統一收集在清水池內,作為攪拌生產用水和車輛清洗用水使用,從而實現站內污水循環使用,更好的完成污水處理。採用上方要求進行污水處理方案解決,可以實現混凝土攪拌站企業中污水零排放的生產要求,確保混凝土生產企業達到環保生產標准,該污水處理解決方案也在很多企業實際實施使用,獲得比較好的效果。
㈦ 怎麼解決混凝土攪拌站廢水處理問題
1、廢水廢漿,檢驗合格後用於攪拌混凝土。2、廢水沉澱過濾後,用於沖洗場地,洗攪拌車的攪拌桶
㈧ 混凝土對水質有什麼要求
混凝土用水標准JGJ63-2006-2006年12月1日實施
1總則
1.0.1為保證混凝土用水的質量,使混凝土性能符合技術要求,制定本標准。
1.0.2本標准適用於工業與民用建築以及一般構築物的混凝土用水。
1.0.3混凝土用水除應符合本標准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2術語
2.0.I混凝土用水water for concrete
混凝土拌合用水和混凝土養護用水的總稱,包括:飲用水、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混凝土企業設備洗刷水和海水等。
2.0.2地表水
nature surface water
存在於江、河、湖、塘、沼澤和冰川等中的水。
2.0.3地下水
underground water
存在於岩石縫隙或土壤孔隙中可以流動的水。
2.0.4再生水urban recycling water
指污水經適當再生工藝處理後具有使用功能的水。
2.0.5不溶物insoluble matter
在規定的條件下,水樣經過濾,未通過濾膜部分乾燥後留下的物質。
2.0.6可溶物soluble matter
在規定的條件下,水樣經過濾,通過濾膜部分乾燥蒸發後留下的物質。
㈨ 混凝土攪拌站污水如何處理
攪拌主機清洗的水,清洗攪拌輸送車的水,這些水裡都含有一定的水泥、煤灰、砂子、骨料,一般的話需要通過渠道或管道導入沙石分離機分離,沙石骨料,在導入沉澱池進行沉澱以後,可以進入回用污水池,南方路機有專門的的處理設備的。又不清楚的可以咨詢一下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