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企業生產廢水和生產廢氣自行監測的頻次
這個你要去你本市的環保官網查你單位是否屬於重點排污單位。
重點排污單位應版當按權照國家及本市規定安裝在線監測、監控設備,並保證正常運行,不得擅自拆除、閑置、改變和損毀。在線監測、監控設備應當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在線監控中心聯網。
㈡ gb16292環境監測項目的頻率是什麼
摘要 一、通常情況下,適用於大多數企業
㈢ 化工企業應如何確定自行監測中采樣的時間和頻率
摘要 水系斷面年至少檢測一次,如果是水源地,水系斷面則需要12次,至少每年
㈣ 請問各大神,企業生產廢水每日檢測頻次是多少,例如每日幾次!跪謝!
首先抄要看你們公司是否屬於國襲家或省市重點監控企業了,如果是的話
採用自動監測的,全天連續監測,一般是監測2小時的均值
採用手工監測的,需每日監測COD、氨氮,水中其他的污染物每月監測一次
現在一般都是要求有產生廢水並且外排的企業安裝在線監測儀,可以實時顯示數據,超標會報警什麼的。
但是目前,一般企業均是每年委託第三方監測,出具監測報告後上報給環保部門或以待環保部門來查。
㈤ 工業企業環境監測的頻率是什麼
一、通常情況下,適用於大多數企業
例行環保監測如廠界雜訊、廢水、廢氣排放是一年一次專的,可屬以自行聯系有資質的檢測公司進行測試後去環保局遞交合格報告進行年審;也可以去環保局詢問其認可的檢測公司名稱,然後聯系檢測。
二、重點污染企業,較少,一般大型企業或特殊企業
請查看環評批復,會對您廠得主要污染指標進行指定,根據排污量和排污種類會就您廠是否為重點排污單位進行認定,分為市、省、國家及重點污染企業等。相應的環保監測頻次也各有不同,分別有季度監測、半年和全年監測等。不過這種情況的話,一般各企業負責環保安全的部門都會比較清楚了,您的工廠應該屬於第一種情況了。
㈥ 工業污水按什麼確定監測頻率
相關標准工業廢水排放標準是按行業來制定的:
■ 《造紙工業水專污染物排屬放標准(GB3544-2008)》
■ 《海洋石油開發工業含油污水排放標准(GB4914-2008)》
■ 《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4287-92)》
■ 《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457-92)》
■ 《合成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458-2001)》
■ 《鋼鐵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456-92)》
■ 《航天推進劑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4374-93)》
■ 《兵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4470.1~14470.3-2002)》
■ 《磷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5580-95)》
■ 《燒鹼、聚氯乙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5581-95)》
■ 《皂素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 20425-2006)》
■ 《煤炭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 20426-2006)》
㈦ 水污染源監測中應該怎樣確定采樣時間和采樣頻率
工業廢水的污染物含量和排放量常隨工藝條件及工作時間的不同而有很大差異,故采樣時間、周期和頻率的選擇是一個較復雜的問題。一般情況下,應在正常生產條件下的一個生產周期內進行加密監測,即周期在8h以內的,每小時采樣1次,周期大於8h的,每2h采樣1次,但每個生產周期的采樣次數不得少於3次。采樣的同時測定流量。根據加密監測結果,繪制污水污染物排放曲線(濃度一時間、流量一時間、總量一時間),並與所掌握的資料對照,如基本一致,即可據此確定采樣頻率。對於穩定排放的污水,污染物排放曲線比較平穩,可以采瞬時樣;對於排放曲線有明顯變化的不穩定排放污水,要根據曲線情況分時間單元采樣,再組成混合樣品。正常情況下,混合樣品的單元采樣不得少於2次。如排放污水的流量、濃度甚至組分都有明顯變化,則在各單元采樣時的采樣量應與當時的污水流量成比例,以使混合樣品更有代表性。 地方環境監測站對污染源的監督性監測每年不少於1次,如被國家或地方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列為年度監測的重點排污單位,應增加到每年2~4次。因管理或執法的需要所進行的抽查性監測或對企業的加密監測由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確定。更多分析測試、標准物質相關信息,見國家標准物質網www.rmhot.com
㈧ 廢水排放口自動檢測出現故障時手動檢測的頻次是多少
污水監測現在一般是在線監測, 每兩小時自動取樣化驗,將數據自動傳輸到專指定資料庫屬;雜訊監測每季度一次,需要有監測資質的單位進行監測,出具監測報告;臭氣監測應當也是每季度監測一次,有兩種常見方式,一種是儀表監測,一種是采樣後由專職的嗅辨師進行人工嗅辨
㈨ 化工廠環保監測方案怎麼寫
首先是要明確企業有哪些排口吧。
包括廢水、廢氣和固廢。
然後明確排放標准,確定特徵污染因專子或監測指標屬,再根據相關標准和環評要求,確定監測頻次和其他監測要求。
如果缺設備,就把需要的設備列個清單,標注好詩用於檢測哪些指標,使用頻率有多高等。
㈩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的內容中廢水、廢氣、雜訊和固廢監測頻次分別是幾天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技術要求(試行)
7. 驗收監測
7.3 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頻次
為使驗收監測結果全面和真實地反映建設項目污染物排放和環保設施的運行效果,采樣頻次應充分反映污染物排放和環保設施的運行情況,因此,監測頻次一般按以下原則確定:
7.3.1 對有明顯生產周期、污染物排放穩定的建設項目,對污染物的采樣和測試頻次一般為2~3個周期,每個周期3~5次(不應少於執行標准中規定的次數);
7.3.2 對無明顯生產周期、穩定、連續生產的建設項目,廢氣采樣和測試頻次一般不少於2天、每天采3個平行樣,廢水采樣和測試頻次一般不少於2天,每天4次,廠界雜訊測試一般不少於連續2晝夜(無連續監測條件的,需2天,晝夜各2次),固體廢物(液)采樣和測試一般不少於6次(堆場采樣和分析樣品數都不應少於6個);
7.3.3 對污染物確實穩定排放的建設項目,廢水和廢氣的監測頻次可適當減少,廢氣采樣和測試頻次不得少於3個平行樣,廢水采樣和測試頻次不少於2天,每天3次;
7.3.4 對污染物排放不穩定的建設項目,必須適當增加的采樣頻次,以便能夠反映污染物排放的實際情況;
7.3.5 對型號、功能相同的多個小型環境保護設施效率測試和達標排放檢測,可採用隨機抽測方法進行。抽測的原則為:隨機抽測設施數量比例應不小於同樣設施總數量的50%;
7.3.6 若需進行環境質量監測時,水環境質量測試一般為1-3天、每天1-2次;空氣質量測試一般不少於3天、采樣時間按GB3095-1996數據統計的有效性規定執行;環境雜訊測試一般不少於2天,測試頻次按相關標准執行;
7.3.7 對考核處理效率的測試,可選擇主要因子並適當減少監測頻次;
7.3.8 若需進行環境生態狀況調查,工作內容、采樣和測試頻次按負責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