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消防水池容量怎麼確定
室內用水量乘以火災持續時間(規范設定值)減去火災持續時間內持續補水總量
❷ 消防水池最低水位和最高水位如何確定
最低有效水位由消防水泵吸水口的形式確定,即當採用吸水井喇叭口時,應按600確定;當採用旋流器時,應按200確定。
最低水位的概念引出則是由於消防水泵應任何時候滿足自灌式起泵的要求,即消防水泵自灌式起泵的最低水位。當採用立式水泵時,最低水位由水泵出水管中心線確定;當採用卧式水泵時,最低水位由水泵泵頂的放氣孔確定。
最低水位不宜高於最低有效水位。以保證火災發生時到滅火完畢全部有效容積被利用,並應考慮火災時二次起泵仍然滿足自灌起泵的要求。當最低水位高於最低有效水位時,若火災時由於某種原因導致需要二次起泵,則不一定能滿足自灌起泵的要求,應不被建議。
一、最低有效水位的確定
1.消規5.1.12第1款:消防水泵應採取自灌式吸水;
消規5.1.13第4款:消防水泵吸水口的淹沒深度應滿足消防水泵在最低水位運行安全的要求,吸水管喇叭口在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下的淹沒深度應根據吸水管喇叭口的水流速度和水力條件確定,但不應小於600mm。當採用旋流防止器時,淹沒深度不應小於200mm;
要點:
1.對於卧式消防水泵,消防水池滿足自灌式啟泵的最低水位應高於泵殼頂部放氣孔。對於立式消防水泵,應高於水泵出水管中心線。
2、當可做吸水井時,將吸水管放入到吸水井中,淹沒深度較好滿足,此時的最低有效水位主要考慮自灌。自灌水位需考慮水泵基礎高度,放氣閥高度,可參考山東雙輪消防泵樣本。
❸ 在建工地如何確定消防水池容量
一類公共建築不應小於18m³。
GB50045-95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7.4.7.1規定(應該使用新規范2014的GB50016-2014):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儲水量,一類公共建築不應小於18m³。GBJ84-85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第3.2.3條: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採用臨時高壓給水系統時,應設消防水箱,但可不大於18m³。
當室外給水管網能保證室外消防用水量時,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應滿足在火災延續時間內室內消防用水量的要求。當室外給水管網不能保證室外消防用水量時,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應滿足在火災延續時間內室內消防用水量與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
(3)消防廢水池能力如何確定擴展閱讀:
消防水池設置要求規定:
1、高層建築物內的消防水箱宜採用兩個,在一個水箱檢修時,仍可保存必要的消防應急用水,並應在水箱的底部用聯絡管連接,聯絡管上設置閥門,此閥處於常開狀態。
2、消防水箱宜與其他用水的水箱合用,使水箱內的水經常處於流動更新狀態,以防水質變壞,其他用水可採用虹吸管頂鑽眼等措施供給。
3、循環消防水箱平時與城市自來水管網保持連接,水箱中的水處於循環流動狀態,當地震發生時,能與自來水管網自動切斷,以保證水箱里始終充滿清潔的水源。
❹ 消防水池大小怎麼確定
消防水池容量=水系統用水量x火災有效滅火時間。
一個倉儲廠房一萬多平米,還有2萬多平米的辦公樓,要建一個不小於500--600m3的消防水池是符合規定的。
根據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J16-87),消防水池應符合下列規定:
1.當室外給水管網能保證室外消防用水量時,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應滿足在火災延續時間內室內消防用水量的要求。當室外給水管網不能保證室外消防用水量時,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應滿足在火災延續時間內室內消防用水量與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
當室外給水管網供水充足且在火災情況下能保證連續補水時,消防水池的容量可減去火災延續時間內補充的水量;
2.補水量應經計算確定,且補水管的設計流速不宜大於2.5m/s。
消防水池是人工建造的供固定或移動消防水泵吸水的儲水設施。當出現市政給水管網或入戶引入管不能滿足室內、室外消防給水設計流量;採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條入戶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設計流量大於20L/s或建築高度大於50m;市政消防給水設計流量小於建築室內外消防給水設計流量等規定之一時,都應當應設置消防水池。
❺ 多層建築的消防水池如何確定
如果市政完全滿足兩路,環狀,水量在最大用水時也能滿足消防水量,水壓也滿足消火栓水壓,消防水池可以不用儲存消火栓用水量,因為這種情況消火栓由市政直接供給,不用消火栓泵。
❻ 消防水池實際水量如何確定
和取水口的位置有關系,取水口的高度占整個水池的高度比*500即實際存水量
❼ 在建工地如何確定消防水池容量
消防水池,規范要求水池有效容積不應小於100m³,僅有消火栓系統不小於50m³。計算公式為Va=(Qp消火栓自噴水系統設計流量-Qb火災延續時間內可連續補水流量)×t火災延續時間。
根據建築高度的不同,消防水池的大小也有相應的規定:
1、一類高層公共建築不小於36m³,建築高度大於100米的不小於50m³,大於150米的不小於100m³;
2、一類高層住宅,二類高層公共,多層公共不小於18m³,建築高度超過100米的住宅不小於36m³;
3、二類高層住宅不小於12立方米;
4、大於21米的多層住宅不應小於6m³。
❽ 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積如何確定
參考:
《自噴規范》:12.0.7
3
城市供水不能同時保證最大生活用水量和系統的流量與壓力,也不允許從城市供水管直接吸水時,系統應設儲水池(罐)和消防水泵,儲水池(罐)的有效容積應按系統用水量確定,並可扣除系統持續噴水時間內仍能連續補水的補水量;
《給排水設計手冊》第二冊p33頁:
公式說的很清楚:水泵供水能力-外部供水能力)*水泵運行時間。
按照你的舉例:水泵供水能力其實就是設計流量也就是20l/s,火災延續時間也就是水泵運行時間也就是3h。
重要的是這個外部供水能力,如果有數據或者試驗記錄,就可以知道外部的補水能力是多少l/s。但是如果資料不足,:(水泵供水能力-外部供水能力)*水泵運行時間。這個值一般可按大於建築物日用水量的10%。
因為這個公式內的貯水池包含生產事故儲水量,因此可能不是很合適,不過不影響你用來參考。
主要依據: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手冊》p290頁:
延續時間的水量是經過計算的。實際上應該根據消防水池補水管的管徑、自來水壓力,補水管出水口水頭。經過水力計算確定,一般工程實踐中可按照1~2m/s進行計算水量。
火災延續時間就是指你的設計滅火時間了。就是3h,比如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就按照1h來計算。
你說的48小時不是最大延續時間,而是要求你的初次補水時間,也就是消防水池的初次不誰使用時間不宜超過48h,也就是告訴你設計的時候你的引水管管徑不能太小,48小時內必須補滿,目的就是怕你時間太長,考慮在一定時間內發生第二次火災也要能夠滅火,也就是說他認為很有可能在48h後第二次火災發生的概率很高,所以48小時內盡量補滿的意思。
你可以按照我說的位置去找下相關書籍,進行參考。一般就是《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手冊》《給排水設計手冊》或者各地細水霧、水噴霧規范。。
當然可能我的表達不夠清楚,請諒解,希望能夠給你點提示。記得《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手冊》一定要看--很不錯
很高興回答樓主的問題
如有錯誤請見諒
❾ 消防水池怎麼確定容積
這個需要根據建築的功能性質確定的消防用水量並按照一次滅火時間相乘,也就是消防用水量乘以3.6乘以一次滅火時間的,詳見GB50974-2014的消防用水量章節
❿ 消防廢水池屬於第二類重要設施嗎
《消防》明確規定消防設施指火災自報警系統、自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防煙排煙系統及應急廣播應急照明、安全疏散設施等
消防水池屬於自滅火系統重要組部消防設施至少重要消防附屬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