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2002)的內容是什麼大神們幫幫忙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 2002年以前對城市污水處理廠的管理都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96)。由於該標准多數指標是針對工業廢水的,當時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尚處於起步階段,處理技術還在發展階段,因此,對城市污水的針對性不強。相當一部分標准值偏寬,而個別指標在技術經濟上達標又有一定難度。如:對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而言,重金屬、微污染有機物、石油類、動植物油、LAS等指標標准值偏寬;而總磷偏嚴,常規二級處理和強化二級處理工藝難以達到0.5 mg/L和1 mg/L的現行綜合標准,為此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科技標准司2001 年提出了《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並於2002年12月27日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和國家技術監督檢驗總局批准發布,2003年7 月1日正式實施。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的適用范圍明確規定為:專門針對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國家專業污染物排放標准,適用於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排放、廢氣的排放和污泥處置的排放與控制管理。根據國家綜合排放標准與國家專業排放標准不交叉執行的原則,本標准實施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和污泥的排放不再執行綜合排放標准。污水處理廠噪音控制仍執行國家或地方的噪音控制標准。 表1 《標准》基本控制項目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 項目 基本控制項目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A標准 B標准 1 化學需氧量(COD)(mg/L) 50/60 60/60 100/120 120 2 生化需氧量(BOD)(mg/L) 10/20 20/20 30/30 60 3 懸浮物(SS)(mg/L) 10/20 20/20 30/30 50 4 動植物油(mg/L) 1/20 3/20 5/20 20 5 石油類(mg/L) 1/10 3/10 5/10 15 6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mg/L) 0.5/5 1/5 2/5 5 7 總氮(以N計)(mg/L) 15/- 20/- - - 8 氨氮(以N計) (mg/L) 5(8)/15 8(15)/15 25(30)/25 - 9 總磷(以P計)(mg/L) 1/0.5 1.5/0.5 3/1 5 10 色度/稀釋倍數 30/50 30/50 40/80 50 11 pH 6~9/6~9 6~9/6~9 6~9/6~9 6~9 12 糞大腸菌群數(個/L) 103/- 104/- 104/- - 註:括弧外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括弧內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前後數值分別表示現標准值、原執行標准。
㈡ gb8978-2015污水綜合排放標准什麼時間執行
該標准沒有2015版,現在沿用的還是1996的版本。
國家排放標準是國家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版並在全國范圍內權或特定區域內適用的標准,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適用於全國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10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中沒做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已做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於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兩種標准並存的情況下,執行地方標准。
拓展資料:
水污染物排放標准通常被稱為污水排放標准,它是根據受納水體的水質要求,結合環境特點和社會、經濟、技術條件,對排入環境的廢水中的水污染物和產生的有害因子所作的控制標准,或者說是水污染物或有害因子的允許排放量(濃度)或限值。
它是判定排污活動是否違法的依據。污水排放標准可以分為:國家排放標准、地方排放標准和行業標准。
參考資料:網路-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㈢ 現在用的《污水綜合排放標准》是(GB8978)哪個版本
2002年以前對城市污水處理廠的管理都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96)。由於該標准多數指標是針對工業廢水的,當時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尚處於起步階段,處理技術還在發展階段,因此,對城市污水的針對性不強。相當一部分標准值偏寬,而個別指標在技術經濟上達標又有一定難度。如:對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而言,重金屬、微污染有機物、石油類、動植物油、LAS等指標標准值偏寬;而總磷偏嚴,常規二級處理和強化二級處理工藝難以達到0.5 mg/L和1 mg/L的現行綜合標准,為此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科技標准司2001 年提出了《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並於2002年12月27日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和國家技術監督檢驗總局批准發布,2003年7 月1日正式實施
㈣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2002與GB89818-2002同時有這2份標准嗎
第一個污水綜合排放標准應該還是GB8978-1996版的,第二個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是GB18918-2002。如果需要可以發給你。
㈤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中總磷的標準是多少
在《污水綜來合排放標准》中,磷酸鹽排源放標准如下:一級,0.5mg/l;二級,1.0mg/l;無三級標准。
廢水中的磷酸鹽主要以正磷酸鹽、偏磷酸鹽、聚磷酸鹽和有機磷酸鹽等形態存在,《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中污染物項目磷酸鹽指總磷,即廢水中溶解的、顆粒的、有機磷和無機磷的總和。監測時按《總磷的測定 鉬酸銨分光光度法》(GB11893-89)進行,以總磷報告分析數據。
拓展資料: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控制水污染,保護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質的良好狀態,保障人體健康,維護生態平衡,促進國民經濟和城鄉建設的發展,特製定本標准。
參考資料:中國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㈥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
你好!
GB8978—2002污水綜合排放標准_網路文庫
http://wenku..com/view/6d310e906bec0975f465e27c.html
文庫上直接版就能下權載
㈦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
GB 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㈧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和GB8978-2002有什麼區別么
2002年以前對城市污水處理廠的管理都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96)。由專於該標准多數指標是針屬對工業廢水的,當時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尚處於起步階段,處理技術還在發展階段,因此,對城市污水的針對性不強。相當一部分標准值偏寬,而個別指標在技術經濟上達標又有一定難度。如:對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而言,重金屬、微污染有機物、石油類、動植物油、LAS等指標標准值偏寬;而總磷偏嚴,常規二級處理和強化二級處理工藝難以達到0.5 mg/L和1 mg/L的現行綜合標准,為此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科技標准司2001 年提出了《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並於2002年12月27日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和國家技術監督檢驗總局批准發布,2003年7 月1日正式實施
㈨ 為什麼廢水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中三級標准,又要滿足污水處理廠接管要求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是基本要求,這是環保局管的。污水廠如果版對你提出了接權管要求,那肯定是要高於《污水綜合排放標准》的,那是污水廠根據自身容量或其他條件提出來的,不達到的話污水廠就不讓你接管。說到底你只要達到污水廠的接管要求問題就不大了
㈩ 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2002)中的二級標準的內容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2002》我國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建設處於起步階段,處理技術還在發展階段,因此,國家對城市污水的針對性不強。相當一部分標准值偏寬,而個別指標在技術經濟上達標又有一定難度。
對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而言,重金屬、微污染有機物、石油類、動植物油、LAS等指標標准值偏寬;而總磷偏嚴,常規二級處理和強化二級處理工藝難以達到0.5 mg/L和1 mg/L的現行綜合標准。
標准明確規定為:專門針對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國家專業污染物排放標准,適用於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排放、廢氣的排放和污泥處置的排放與控制管理。
根據國家綜合排放標准與國家專業排放標准不交叉執行的原則,本標准實施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和污泥的排放不再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准》,污水處理廠噪音控制仍執行國家或地方的噪音控制標准。
(10)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798擴展閱讀
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2002)排放值:A標准 B標准
1、化學需氧量(COD)(mg/L) 50/60 60/60 100/120 120
2、生化需氧量(BOD)(mg/L) 10/20 20/20 30/30 60
3、懸浮物(SS)(mg/L) 10/20 20/20 30/30 50
4、動植物油(mg/L) 1/20 3/20 5/20 20
5、石油類(mg/L) 1/10 3/10 5/10 15
6、陰離子表面活性劑(mg/L) 0.5/5 1/5 2/5 5
7、總氮(以N計)(mg/L) 15/- 20/- - -
8、氨氮(以N計) (mg/L) 5(8)/15 8(15)/15 25(30)/25 -
9、總磷(以P計)(mg/L) 1/0.5 1.5/0.5 3/1 5
10、色度/稀釋倍數 30/50 30/50 40/80 50
11、pH 6~9/6~9 6~9/6~9 6~9/6~9 6~9
12、糞大腸菌群數(個/L) 103/- 104/- 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