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城鎮污水處理廠氨氮排放標准 城鎮污水氨氮排放標准
一級A標准為5(8),一級B標准為8(15),二級標准為25(30) 括弧內數值為水溫≤12度時的控制指標.(GB18918-2002)
Ⅱ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一級B標準的氨氮去除率要求是百分之多少
按《城鎮污水源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表1, 要求當COD大於350mg/L、去除率應大於60%;BOD大於160mg/L,去除率應大於50%;也就是說,在COD大於350mg/L這種情況下,氨氮去除率要求大於60%。在BOD大於160mg/L這種情況下,氨氮去除率應大於50%。
Ⅲ 城市污水進出水總氮是多少
這根據不同城市來說的,不同城市污水水質數據是有差別的,但是出的標准根據設計的排水標准來說的,一級標准排水A類總氮低於15,B類低於20,進水不確定
四川永沁環境
Ⅳ 城鎮污水處理廠進水標准 進水標准各項指標濃度分別是多少有相關依據嗎
這個沒有,這個是在建廠前的立項報告中就說明了進水各項指標的濃度的版.
主要看周邊是生活污水權為主,還是工業污水為主.
一般城鎮污水處理廠進水比例:生活污水70%,工業污水30%
城鎮污水處理廠在設計初期,COD和NH3-N設計在300和30左右.
在運行過程中,一般會低於設計標准,COD和NH3-N在130和15左右.
Ⅳ 污水中的氨氮的排放標準是多少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規定醫葯原料葯、染料、石油化工工業的一級標準是15mg/L,二級標準是50mg/L;其它排污單位一級標准15mg/L,二級標准25mg/L。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控制水污染,保護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質的良好狀態,保障人體健康,維護生態平衡,促進國民經濟和城鄉建設的發展,制定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5)城市污水進水氨氮控制標准擴展閱讀:
污水排放標准可以分為:國家排放標准、地方排放標准和行業標准。
1.國家排放標准國家排放標準是國家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並在全國范圍內或特定區域內適用的標准,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適用於全國范圍。
2.地方排放標准地方排放標準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頒布的,在特定行政區適用。如《上海市污水綜合排放標准》(DB31/199-1997),適用於上海市范圍。
3.行業標准目前我國允許造紙工業、船舶工業、海洋石油開發工業、紡織染整工業、肉類加工工業、鋼鐵工業、合成氨工業、航天推進劑、兵器工業、磷肥工業、燒鹼、聚氯乙烯工業等12個工業門類,不執行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可執行相應的行業標准。
Ⅵ 環保部水質氨氮標准樣值有0.283毫克每升左右的嗎
完善氨氮的排放標准,促進氨氮污染防治水平提升;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升級改造,大幅度強化氨氮削減作用;以重點行業為抓手,加大工業結構調整力度,加強工業污染治理;多管齊下,綜合試點,大力防治農業源污染。
完善廢水氨氮排放標准,促進氨氮污染防治水平提升
我國目前有26個現行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對氨氮的排放規定了控制標准值。總體來說,我國目前現行國家和地方有關氨氮的排放標准中,發布年代較早的標准,其氨氮控制要求已不能滿足當地目前的環境管理工作要求;而最近幾年發布的地方標准基本可以滿足當地的環境管理工作要求。應根據現有工業企業氨氮達標排放標准低的狀況,完善國家環境質量標准體系,加大行業型污染物排放標准工作制(修)訂力度,縮小通用型、綜合型污染物排放標准適用范圍,對實施時間較長的排放標准進行全面復審和修訂,提高氨氮排放控制要求,督促企業進行深度治理,提高工業氨氮治理水平。
考慮到工業企業廢水處理設施實際進水氨氮濃度很高,很多企業面臨氨氮達標出水困難,且各行業污水特點不盡相同,應避免一刀切,基於技術經濟可行性提出「提標升級」要求,既要體現對水體水質的要求,又要考慮各行業實際的經濟承受能力和處理水平。通過「提標升級」,促進企業升級改造,工業氨氮排放水平有望進一步降低。
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升級改造,大幅度強化氨氮削減作用
由於進水水量變化大、工業廢水影響、進水SS(固體懸浮物)濃度高等因素,我國污水處理工藝氨氮去除效果不理想。我國絕大部分污水處理廠缺乏控制氨氮的有效手段,硝化效果的有無很大程度上是依賴於自然界春夏秋冬的自然更替,部分污水處理廠提高硝化的效果僅僅是簡單地減少排泥或者增加曝氣量,遠遠沒有達到優化運行的效果。一些老的污水處理廠在建設之初沒有考慮硝化的功能,只有簡單的COD去除功能,污水處理廠的出水氨氮較高。這些污水處理廠的曝氣池容積較小,達不到硝化所需要的泥齡要求;沉澱池容積偏小,無法適應硝化所需要的高污泥濃度;曝氣設備的能力較低,達不到硝化所需的供氧量。
通過污水處理廠COD減排協同效應並升級改造強化生活源氨氮去除效率,可以有效地減少氨氮排放。一方面深挖潛力,注重提升現有設施負荷率和運營水平。根據流域水質的情況,有條件改造的,繼續分期分批在城市污水處理廠中增加脫氮除磷的功能;排入封閉式水域及對近岸海域水質有直接影響的地區污水處理廠應選用具有強化除磷脫氮功能的處理工藝,鼓勵新建污水處理廠將去除水中總氮作為控制污染指標之一;負荷率低的,完善污水收集管網,通過管網改造提升等措施提升負荷率。另一方面全面啟動縣縣污水處理廠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分散式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因地制宜建設農村分散式污水處理設施。同時以缺水地區為重點大力推行污水再生利用工作,鼓勵其他地區開展污水再生利用,重點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
需要注意的是,硝化菌群增殖速度慢且難以維持較高的生物濃度,必須同時進行污泥迴流和硝化液迴流,反硝化時往往要另外加入碳源(如甲醇)和鹼,這些需要統籌考慮加以解決,應以老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為主,鼓勵企業採取技術措施,降低污水處理過程中的能耗,淘汰落後的技術,優化運行,使氨氮減排最優化。
以重點行業為抓手,加大工業結構調整力度,加強工業污染治理
不少工業廢水進水COD偏高,難降解COD比例過高,易降解有機碳源佔COD中的10%左右,可利用的碳源不能滿足生物脫氮反硝化需求,這些造成工業廢水處理廠出水氨氮和總氮達標比較困難。根據2007年《中國環境統計年報》,2007年,工業氨氮去除率為60.3%,比工業COD去除率低10個百分點;生活氨氮排放量為98.3萬噸,去除率僅為26.1%,比城鎮生活COD去除率低13個百分點;根據主要氨氮產生排放行業氨氮去除率的分析,除石化行業去除率超過90%,其他行業均有提升潛力。
廢水氨氮污染排放的污染結構性問題突出,化工、有色、石化、農副食品、紡織等8個行業氨氮排放量占工業排放總量的85.9%。化工行業是氨氮的主要排放行業,占工業企業氨氮總排放量的40%以上,其次為造紙、食品加工、紡織、黑色冶金、石化和食品製造等行業,具有高氨氮廢水排放問題的工業部門主要有煉油、化肥、無機化工、農葯、鐵合金、玻璃製造、食品和飼料生產等。此外,養殖場排出的廢水和垃圾填埋場產生的垃圾滲濾液等廢水中氨氮的含量也很高。重點抓住化工、有色、石化、農副食品、紡織等重點行業,可以有效控制工業氨氮排放總量。
按照先控制新增量後削減存量的順序,首先,在項目審批階段嚴格環境准入標准,合理控制行業發展速度和經濟規模,在源頭污染物增量環節多做「減法」,控制氨氮污染物新增量;其次,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加大工業結構調整力度,對重點行業、重點流域依法實行強制清潔生產審核,對達不到清潔生產水平的應予以關閉和淘汰;第三,抓好企業末端治理,加強污染治理設施的運行監管,確保工業企業實現全面穩定達標排放。
參考資料:www.andanquchuji.com/望採納
Ⅶ 城鎮污水處理廠進水標准
這個沒有,這個是在建廠前的立項報告中就說明了進水各項指標的濃度的。版
主要看周邊是生活污水為主權,還是工業污水為主。
一般城鎮污水處理廠進水比例:生活污水70%,工業污水30%
城鎮污水處理廠在設計初期,COD和NH3-N設計在300和30左右。
在運行過程中,一般會低於設計標准,COD和NH3-N在130和15左右。
Ⅷ 污水中的氨氮的排放標準是多少
氨氮廢水排放標准:
氨氮標准限值范圍為0.02mg/L~150mg/L。
我國現行的相關版環權保標准中涉及氨氮廢水排放指標的有《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GB3838-2002)、《地下水環境質量標准》(GB/T14848-93)、《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以及相關行業型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地方現行廢水排放氨氮控制標准
中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未
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對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
定嚴於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須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水體排放污染物的,應當執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各省(市、區)的廢水排放標準的制定必須密切結合當地的水環境狀況和地方的技術經濟條件。
到目前為止,中國已有11個省G市)制定了25個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在這些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中,大多數標准都規定了氨氮的排放控制限值。
Ⅸ 生活污水處理進水水質規定指標是多少
國標里沒有規定進水水質指標,但一般生活污水處理進水水質都有一個大致的范圍,如COD一般在200-400mg/L,NH3-N在30-50mg/L,SS在200mg/L左右。
Ⅹ 城市污水排放1級A標准
GB 18918-2002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一級標准共要求指標12項,其中化學專需氧量(COD)與懸浮物(SS)以及氨屬氮和總磷是常規重點控制的污染物指標,具體詳見下表內容:
(10)城市污水進水氨氮控制標准擴展閱讀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的適用范圍明確規定為:
專門針對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國家專業污染物排放標准,適用於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排放、廢氣的排放和污泥處置的排放與控制管理。
根據國家綜合排放標准與國家專業排放標准不交叉執行的原則,本標准實施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和污泥的排放不再執行綜合排放標准。
污水處理廠噪音控制仍執行國家或地方的噪音控制標准。
參考資料
網路-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