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劣葯什麼情況移交公安
法律分析:滿足以下條件可以移交公安:
1、含有超標準的有毒有害物質的;
2、不含所標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貽誤診治的;
3、所標明的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范圍,可能造成貽誤診治的;
4、缺乏所標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5、其他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四十條 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B. 法院一般會把什麼案件移交給公安局
法院把案件移交公安機關後,公安機關自接受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依法決定立案的,應當書面通知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公安機關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
C. 規模以下養殖場違法排污怎麼查處
規模以下養殖場違法排污查處方法
《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適用於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的養殖污染防治。」表明該法適用范圍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九條:「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應當保證其畜禽糞便、廢水的綜合利用或者無害化處理設施正常運轉,保證污水達標排放,防止污染水環境。」表明該條款適用范圍亦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
同時,《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六條第八款規定:「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或者溶洞排放、傾倒含有有毒污染物的廢水、含病原體的污水或者其他廢棄物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採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處以罰款。」該條款所指「含病原體的污水或其他廢棄物」現階段缺乏明確法律界定,難以直接用於畜禽養殖污染案件中。
《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未對農業、畜禽養殖業固體廢物處置做出明確規定。
綜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現階段對規模以下畜禽養殖經營戶污染環境無法依法做出罰款等行政處罰。
2.怎樣移送公安機關
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農業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印發的《行政主管部門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暫行辦法》第二條規定:「本辦法適用於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辦理尚不構成犯罪,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後,仍需要移送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的案件。」
因此,對違法行為已做出處罰決定,是向公安機關移送的前置條件。在本案中,日照市環保局做出的「責令停止排污」行政命令,不屬於《行政處罰法》規定的處罰類型。
但是根據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編寫的《<行政主管部門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暫行辦法>理解與適用》釋義,「在實踐中,對違法行為做出的處理雖不屬於《行政處罰法》規定的處罰類型,但只要有專門的文書,並加蓋縣級以上部門公章的,應視為已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針對該養殖經營戶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養殖廢棄物通過滲坑直接外排的違法事實,可以將「責令停止排污」視為行政處罰措施,並依據《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第三款移送公安機關。
D.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查處違法行為,什麼情況下必須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5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
國家工商局《關於案件移送有關問題的答復》(工商法字〔1999〕第192號)明確規定,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七條及第二十二條的有關規定,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行政機關必須將案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得以行政處罰代替刑事處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查處案件過程中,認為案件當事人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的,應當將案件移送司法機關,不再進行行政處罰。
(4)畜禽養殖污水超標需要移交公安嗎擴展閱讀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犯罪行為有4個構成要件,即:犯罪主體、犯罪的主觀方面、犯罪的客觀方面、犯罪客體。犯罪主體,是指實施犯罪行為的人。犯罪的主觀方面,是指犯罪主體對其實施的犯罪行為及其結果所具有的心理狀態。
犯罪的客觀方面,是指犯罪行為的具體表現。犯罪客體,是指《刑法》所保護的、被犯罪行為侵害的社會關系。上述4個要件必須同時具備才構成犯罪。
E. 怎樣處理畜禽養殖污水
1、還田模式
畜禽糞便污水還田作肥料為傳統而經濟有效的處置方法,可使畜禽糞便不排往外界環境,達到污水零排放。既可有效處置污染物,又能將其中有用的營養成分循環於土壤-植物生態系統中,家庭分散戶養畜禽糞便污水處理均採用該法。該模式適用於遠離城市、土地寬廣且有足夠農田消納糞便污水的經濟落後地區,特別是種植常年需施肥作物地區,要求養殖規模較小。還田模式主要優點一是污染物零排放,最大限度實現資源化,可減少化肥施用量,提高肥力;二是投資省,不耗能,毋需專人管理,運轉費用低等。其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需要大量土地利用糞便污水,每萬頭豬至少需7hm2土地消納糞便污水,故其受條件所限為適應性弱;二是雨季及非用肥季節必須考慮糞便污水或沼液的出路;三是存在和傳播禽畜疾病和人畜共患病的危險;四是不合理的施用方式或連續過量施用會導致NO3-、P及重金屬沉積,成為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源之一;五是惡臭以及降解過程所產生的氨、硫化氫等有害氣體釋放對大氣環境構成威脅。
我國一般採用厭氧消化後再還田利用,可避免有機物濃度過高而引起的作物爛根和燒苗,同時經過厭氧發酵可回收能源CH4,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且能殺滅部分寄生蟲卵和病原微生物。國外對畜禽糞便污水還田利用的研究主要側要重於安全性評估以及減少風險的措施。我國該方面研究則主要著眼於畜禽糞便污水厭氧消化液(沼液)的正面影響即改良土壤及增產效果,而對其副作用即長期施用所產生的危害尚未引起足夠重視。
2自然處理模式
自然處理模式主要採用氧化塘、土地處理系統或人工濕地等自然處理系統對養殖場糞便污水進行處理,適用於距城市較遠、氣溫較高且土地寬廣有灘塗、荒地、林地或低窪地可作污水自然處理系統、經濟欠發達的地區,要求養殖場規模中等。自然處理模式主要優點一是投資較省,能耗少,運行管理費用低;二是污泥量少,不需要復雜的污泥處理系統;三是地下式厭氧處理系統厭氧部分建於地下,基本無臭味;四是便於管理,對周圍環境影響小且無噪音;五是可回收能源CH4地。其主要缺點一是土地佔用量較大;二是處理效果易受季節溫度變化的影響;三是建於地下的厭氧系統出泥困難,且維修不便;四是有污染地下水的可能。
我國南方地區如江西、福建和廣東等省也多應用自然處理模式,但大多採用厭氧預處理後再進入氧化塘進行處理,厭氧處理系統分地上式和地下式,氧化塘為多級塘串聯。我國在人工濕地處理養殖廢水方面進行的一些實驗研究和工程應用,主要著眼於植物篩選和處理效果的考察,而在氧化塘以及人工濕地處理養殖廢水設計中,一般參照氧化塘或人工濕地處理其他污水的資料作為設計依據或者隨意設計,但針對畜禽養殖廢水,其氧化塘、人工濕地究竟需要多大面積,出水才能達到標准,季節溫度變化對自然處理系統效果的影響等方面尚缺乏深入研究和規范可依。
3工業化處理模式
工業化處理模式包括厭氧處理、好氧處理以及厭氧一好氧處理等處理組合系統。對那些地處經濟發達的大城市近郊、土地緊張且無足夠農田消納糞便污水或進行自然處理的規模較大養殖場,採用工業化理模式凈化處理畜禽糞便污水為宜。工業化處理模式主要優點一是佔地少;二是適應性廣,不受地理位置限制;三是季節溫度變化的影響較小。其主要缺點一是投資大,每萬頭豬場糞便污水處理投資約120萬~150萬元;二是能耗高,每處理1m3污水約耗電2~4kW•h三是運轉費用高,每處理1m3污水需運轉費2.0元左右;四是機械設備多,維護管理量大;五是需專門技術人員管理。
我國目前已有相當多的養殖場採用該模式處理糞便污水。畜禽養殖糞便污水厭氧處理工藝通常有完全混合式厭氧反應器、厭氧濾池、厭氧擋板反應器、厭氧復合反應器、上流式厭氧污泥床和內循環厭氧反應器等。畜禽養殖糞便污水含有高濃度的懸浮物和NH4+-N,影響r高教厭氧反應器的效率。好氧工藝早期主要採用活性污泥法、接觸氧化法、生物轉盤、氧化溝和缺氧一好氧法等工藝,這些工藝處理養殖場廢水脫N效果均差,其中缺氧好氧法雖能取得較好脫N效果,但需要污泥迴流和高比例混合液迴流,一般還需加鹼。而採用間歇曝氣處理豬場廢水其有機物與N、P去除效果較好,此後以間隙曝氣為特點的序批式反應器廣泛應用於豬場廢水處理中,且絕大多數獲得較好有機物與N、P去除效果。由於養殖場廢水系高濃度有機廢水,採用好氧處理工藝直接進行處理則需對廢水進行稀釋,或採用很長的水力停留時間(一般6d以上,有的甚至長達16d),這都需建大型處理裝置,投資大,能耗高,運行費用昂貴。高濃度有機廢水採用厭氧一好氧聯合處理工藝是公認的最經濟方法。
目前採用厭氧一好氧工藝處理養殖場廢水尚少見報道,且已有的厭氧一好氧工藝處理養殖場廢水報道,其處理效果均很差,主要是好氧後處理對厭氧消化液污染物去除效果差。厭氧一加原水間歇曝氣(簡稱Anarwia工藝)是由我國研製開發的畜禽養殖污水處理新工藝,即將大部分畜禽養殖污水進行厭氧消化後,出水再與小部分未經厭氧消化的養殖污水混合,然後採用問歇曝氣序批式反應器處理混合水,該Anarwia工藝處理效果與序批式反應器直接處理工藝相同,但其水力停留時間、工程投資、剩餘污泥量、需氧量同比分別降低38 6%、11.8%、16 4%和95 9%,並能回收沼氣。
F. 如何處理畜禽養殖污水
養殖廢水處理,最好的辦法就是採用導流曝氣生物濾池+微生物發生器就能徹底解決。且出水優於國標。
導流曝氣生物濾池充分借鑒了曝氣生物濾池法、接觸氧化法、生物膜法、間隙曝氣法、人工快濾法、沉降分離法、硝化返硝化法、給水快濾法等八者設計手法,並結合二級或三級污水處理工藝而研製出來的污水處理新工藝、新技術。 導流曝氣生物濾池在我國的北京、山東、河北、貴州、山西、四川、內蒙古、黑龍江、江蘇、吉林、河南、湖北、天津、新疆等地已有工程實例,案例涉及生活、醫院、化工、屠宰、食品、亞麻、酒精、制葯、榨菜等領域的污水處理。大量的應用證明:出水水質CODcr一般在20mg/L以下,最低5.95mg/L;BOD5一般在10mg/L以下,最低3.50mg/L;SS一般在20mg/L以下,最低6.55mg/L。
導流曝氣生物濾池使污水在同一個處理池內,完成兩次曝氣,兩次沉澱、兩次過濾,解決其它污水處理需要四個池子才能完成的工藝流程,特別是在連續進水條件下,實現間隙曝氣,活性污泥迴流,整個運行沒有閑置,其優點較傳統處理方法較為突出,處理效果尤為顯著。2009年8月,被國家科技部列為「創新項目」;2009年12月,該產品被國家環保部列為「國家鼓勵發展的環境保護技術目錄」;2010年5月,被國家科技部、國家環保部、國家商務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審查認定為「國家重點新產品」;2012年7月,又被國家環保部列為十二五期間「國家鼓勵發展的環境保護技術」。
微生物發生器主要優點如下:
1、自動化程度高,污水處理效果好
該設備採用三級發生、交替運行、逐級衍生、對數增長技術,致使發生器產生微生物的密度高達達到1.8×1020CFU/ml,高密度微生物釋放進入微生物凈化處理設備後,微生物凈化處理設備中生物量迅速提高到2.0×104mg/L以上,能將污水中的污染物徹底分解成CO2和H2O,從而使污水得到凈化。
2、適應范圍廣
該設備為比較理想的污水生物凈化處理設備,可根據不同種類、不同性質、不同環境的污水處理需要,生成不同種群、不同菌屬、不同溫度、不同污水處理需要的微生物,特別適合城鎮生活污水、農村生活污水、醫療污水、工業廢水、畜禽養殖廢水、高鹽廢水、高氨氮廢水、有毒有害廢水、重金屬廢水、垃圾滲濾液等廢(污)水處理的需要。
該設備還可直接與接觸氧化法、AB法、A/O法、氧化溝、SBR等舊污水處理工程配套,在既不變動污水處理工藝,也不改動土建工程的條件下,實現污水處理升級擴容、污泥減量、脫氮除磷、中水回用等多種用途。該設備還可用於景觀、河道、湖面、河流、鹹水湖、海灣、土地等領域去除微污染,保護公共環境。
3、經濟效益突出
該微設備產生的是高密度優勢微生物菌群,能快速食掉污水中的污染物和淤泥,且不產生臭味,不用污泥脫水機、污泥傳輸機、泥餅外運車、廢氣處理設備和大功率的鼓風曝氣設備,與傳統方法比較,能耗是活性污泥法的1/8,設備投資可節約百分之七十,還可在淺層水池上運轉,從而使污水處理池體積縮小、深度減淺,大大降低了一次投資費用和長期管理費用。
4、管理方便,安全可靠
該設備產生的高密度微生物菌群通過射流進入處理池後,能迅速減少污水中的生物耗氧量(BOD)、化學需氧量(COD)和固體懸浮物(TSS),並有極強的脫氮除磷功能,還能在極短的時間內使5類水轉變成3類以上,7天內消除污水中的臭味,10天內吃掉污水中50%左右的淤泥,每天降解20%的BOD,10-15天內實現達標排放或中水回用。
採用該設備處理污水無污泥膨脹之憂,也不受操作員學歷年齡限制,管理方便,安全可靠。
5、沒有二次污染,營造綠色環境
隨著高密度微生物菌群發生量的不斷增加,污水中的生物耗氧量(BOD)也越來越少,大量的微生物因缺少BOD而失去存活能源自滅,變成二氧化碳和水,未自滅微生物還可成為魚類和浮游生物的餌料,進而形成良性的生態處理凈化過程,沒有臭味、不產生污泥、無二次污染,營造綠色環境。
6、不受氣候影響,完成生化處理
採用傳統的生化法處理污水,受到氣候及水溫變化影響,當溫度每降低10度,微生物的酶促反應速度就降低1-2倍,氣候導致微生物的活性不足,造成污水處理效果不好,不但威脅著北方污水處理廠,對於南方冬天的污水處理廠也是嚴俊的考驗,貴州長城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專利產品微生物凈化處理設備徹底解決了這一難題,該發生器系統產生的高濃度微生物菌群釋放進入微生物凈化處理系統後,其生物量訊速達到2.0×104mg/L以上,使微生物凈化處理設備中生物濃度較活性污泥提高10倍,填補了因水溫低而導致生物量不足,污水處理效果差的技術難題。
7、解決活性不足,確保水質達標
採用傳統的生化方式處理高濃度、高氨氮、高鹽量、有毒性、重金屬廢水,由於微生物在這些污水中的成活少、數量小、致使污水處理後出水水質差、效果不穩定、難以達標排放。微生物凈化處理設備以獨特的方式徹底解決了這一難題,該微生物發生系統能將生產出的1.8×1020CFU/ml以上的高濃度微生菌群源源不斷地送入微生物凈化處理設備,較其他污水處理提高10倍以上的生物量,強大的微生物菌群加速對污水中污染物的降解和消化,同時微生物凈化反應設備的供氧又顯著加速了污染物被分解成CO2和H2O,硝酸鹽、硫酸鹽成為微生物生長的養分,至使微生物又得到進一步的衍生,即使受天冷、低溫、沖擊負荷影響,和高濃度、高氨氮、高鹽量、有毒性、重金屬抑制,也無法阻止群雄逐鹿、前仆後繼的微生物大軍,形成對污水處理的強大陣容,進而降解和消化污水中污染物,最終實現廢水達標排放或中水回用。
8、革新微污染治理方式
傳統河道治理離不開閘壩、斷水、清淤等處理過程,工程耗資大、工期長、淤泥量大。微生物凈化處理設備直接安裝在景觀、河道、湖面、河流、鹹水湖、海灣、土地等微污染源上游,從源頭切斷和堵住污染源頭,並通過微生物降解污染、吃掉污泥、去除嗅味、除磷脫氮等作用實現徹底治理,為微污染治理提供了可靠的設備
G. 畜禽養殖污水應該怎麼處理才好
畜禽養殖污水處理方法
1、還田模式
畜禽糞便污水還田作肥料為傳統而經濟有效的處置方法,可使畜禽糞便不排往外界環境,達到污水零排放。既可有效處置污染物,又能將其中有用的營養成分循環於土壤-植物生態系統中,家庭分散戶養畜禽糞便污水處理均採用該法。該模式適用於遠離城市、土地寬廣且有足夠農田消納糞便污水的經濟落後地區,特別是種植常年需施肥作物地區,要求養殖規模較小。
優點:一是污染物零排放,最大限度實現資源化,可減少化肥施用量,提高肥力;二是投資省,不耗能,毋需專人管理,運轉費用低等。
其存在問題:一是需要大量土地利用糞便污水,每萬頭豬至少需7hm2土地消納糞便污水,故其受條件所限為適應性弱;二是雨季及非用肥季節必須考慮糞便污水或沼液的出路;三是存在和傳播禽畜疾病和人畜共患病的危險;四是不合理的施用方式或連續過量施用會導致NO3-、P及重金屬沉積,成為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源之一;五是惡臭以及降解過程所產生的氨、硫化氫等有害氣體釋放對大氣環境構成威脅。
2、自然處理模式
自然處理模式主要採用氧化塘、土地處理系統或人工濕地等自然處理系統對養殖場糞便污水進行處理,適用於距城市較遠、氣溫較高且土地寬廣有灘塗、荒地、林地或低窪地可作污水自然處理系統、經濟欠發達的地區,要求養殖場規模中等。
優點:一是投資較省,能耗少,運行管理費用低;二是污泥量少,不需要復雜的污泥處理系統;三是地下式厭氧處理系統厭氧部分建於地下,基本無臭味;四是便於管理,對周圍環境影響小且無噪音;五是可回收能源CH4地。
缺點:一是土地佔用量較大;二是處理效果易受季節溫度變化的影響;三是建於地下的厭氧系統出泥困難,且維修不便;四是有污染地下水的可能。
3、工業化處理模式
工業化處理模式包括厭氧處理、好氧處理以及厭氧一好氧處理等處理組合系統。對那些地處經濟發達的大城市近郊、土地緊張且無足夠農田消納糞便污水或進行自然處理的規模較大養殖場,採用工業化理模式凈化處理畜禽糞便污水為宜。
優點:一是佔地少;二是適應性廣,不受地理位置限制;三是季節溫度變化的影響較小。
其主要缺點:一是投資大,每萬頭豬場糞便污水處理投資約120萬~150萬元;二是能耗高,每處理1m3污水約耗電2~4kW•h三是運轉費用高,每處理1m3污水需運轉費2.0元左右;四是機械設備多,維護管理量大;五是需專門技術人員管理。
畜禽養殖廢水污染現狀
畜禽業是我國農業和農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畜禽養殖業大力發展所帶來的環境污染問題日益嚴重,根據2010年2月發布的《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公報》中對農業源、生活源和工業源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進行了分析匯總。在農業源中,畜禽養殖業的COD和氨氮排放量分別為1268.26萬噸和71.73萬噸,占農業源COD和氨氮排放量的95.8%和78.1%,佔全國COD和氨氮排放量的41.9%和41.5%。
目前全國規模化養殖場每天排放的畜禽養殖廢水量大、集中,並且廢水中含有大量污染物,如CODcr、氨氮、重金屬、殘留的獸葯和大量的病原體等,如不經過處理直接排放,將會造成嚴重污染,其主要的危害如下:
對水體的危害,對大氣環境的危害,對農田及作物的危害
H. 養殖場的污水對水源超標20%環保部門會對他怎樣的處罰
環保法對養殖場離村子人群多遠沒有規定。環保法第四十九條各級人民政版府及其農業等有關部門和機構應當權指導農業生產經營者科學種植和養殖,科學合理施用農葯、化肥等農業投入品,科學處置農用薄膜、農作物秸稈等農業廢棄物,防止農業面源污染。禁止將不符合農用標准和環境保護標準的固體廢物、廢水施入農田。施用農葯、化肥等農業投入品及進行灌溉,應當採取措施,防止重金屬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環境。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定點屠宰企業等的選址、建設和管理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從事畜禽養殖和屠宰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採取措施,對畜禽糞便、屍體和污水等廢棄物進行科學處置,防止污染環境。縣級人民政府負責組織農村生活廢棄物的處置工作。禁止在下列區域內建設畜禽養殖場:(一)生活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及緩沖區;(二)城市和城鎮中居民區、文教科研區、醫療區等人口集中地區;(三)縣級人民政府依法劃定的禁養區域;(四)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規定需特殊保護的其他區域。
I. 食葯局哪些案件需要移交公安廳
涉嫌犯罪的案件,需要移交公安機關辦理。
J. 被移交公安廳的案件性質嚴重嗎
首先說嚴重;其次現在公安機關不搞刑訊了,誰也不願意為了把案子破了把自己飯碗砸了。當然也不排除少數基層公安機關的極端做法,但只要有證據就可以舉報,一報一個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