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哪裡可以查到焦化行業能源消耗標准
焦化行業准入條件
焦化行業准入條件
為遏制焦化行業低水平重復建設和盲目擴張趨勢,促進產業結構升級,規范市場競爭秩序,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要求,按照「總量控制、調整結構、節約能(資)源、保護環境、合理布局」的可持續發展原則,特製定焦化行業准入條件。
一、生產企業布局
(一)新建和改擴建焦化生產企業廠址要靠近用戶和煉焦煤原料基地;必須符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焦化行業發展規劃。
(二)在城市規劃區邊界外2公里(城市居民供氣項目除外)以內,主要河流兩岸、公路幹道兩旁,居民聚集區和其他嚴防污染的食品、葯品等企業周邊1公里以內,國務院、國家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生態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旅遊區、文化遺產保護區以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不得建設焦化生產企業。
已在上述區域內投產運營的焦化生產企業要根據該區域規劃,通過「搬遷、轉產」等方式逐步退出。
二、工藝與裝備
新建和改擴建焦化企業要達到煉焦行業清潔生產標准(HJ/T126-2003)中生產工藝與裝備二級標准要求。主要指標有:
(一)為滿足節能、環保和資源綜合利用要求,實現合理規模經濟。新建和改擴建機焦爐炭化室高度必須達到4.3米以上(含4.3米),年生產能力60萬噸及以上。
(二)新建煤焦油單套加工裝置規模要達到處理無水焦油10萬噸/年及以上,粗(輕)苯精製單套裝置規模要達到5萬噸/年及以上。已有煤焦油單套加工裝置規模要達到5萬噸/年及以上;粗(輕)苯精製單套裝置規模要達到2.5萬噸/年及以上。
(三)節能工藝與設施
1、新建或改擴建焦爐,原則上(缺水地區和鋼鐵企業)要同步配套建設干熄焦裝置。
2、新建或改擴建焦爐,焦爐煤氣必須全部回收利用,不得直排或點火炬。
3、新建或改擴建焦爐,要採用先進的配煤工藝,合理配比煉焦用煤,盡量減少優質主焦煤用量。
(四)環保工藝與設施
1、新建或改造焦爐要同步配套建設粉碎、裝煤、推焦、篩運焦除塵裝置、煤氣凈化(含脫硫脫氰工藝)回收、廢水生化處理設施。嚴格執行環保設施「三同時」規定,並要在主體設備投產後6個月內達到設計規定標准,連續運行。
2、廢水生化處理工藝與裝備及洗選煤設備要先進可靠,與主體生產設備同步竣工投產,連續運行。在設備發生故障或檢修時要有足夠的廢水事故處理備用儲槽,做到不達標廢水不外排。焦化廢水經處理後做到內部循環使用。
三、主要產品質量
(一)焦炭
新建或改擴建焦爐生產的冶金焦要達到GB/T1996-2003規定的二級冶金焦以上標准,鑄造焦要達到GB/T8729-1988規定的二級鑄造焦以上標准。
現有焦爐生產的冶金焦要達到GB/T1996-2003規定的三級冶金焦以上標准,鑄造焦要達到GB/T8729-1988規定的三級鑄造焦以上標准。
(二)焦爐煤氣
1、城市民用煤氣
焦化企業生產的城市民用煤氣要達到煉焦行業清潔生產標准(HJ/T126-2003)中城市民用煤氣產品指標。
2、工業或其它用煤氣
焦化企業生產的工業或其它用煤氣中的
(三)其他焦化或化工產品
按國標或冶標組織生產。
1、硫銨按GB535-1995標准(一級品)
2、粗焦油符合YB/T5075-1993標准
3、粗苯符合YB/T5022-1993標准
四、資源、能源消耗及副產品綜合利用
(一)資源能源利用指標
新建和改擴建焦化企業要達到煉焦行業清潔生產標准(HJ/T126-2003)中資源能源利用指標二級標准。主要指標有:
1、噸焦耗洗精煤(干煤)≤1.33t(即全焦率≥75%);
2、煉焦工序能耗≤170kg標煤/t焦;
3、煉焦耗熱量:焦爐煤氣加熱≤2250kj/kg煤(7%含水折算);高爐煤氣加熱≤2550kj/kg煤(7%含水折算);
4、噸焦耗新水≤3.5t;
5、噸焦耗電量≤35KWh;
6、焦爐煤氣利用率≥95%;
7、水循環利用率≥85%。
(二)副產品綜合利用
1、焦化生產企業產生的焦化煤氣要有使用用戶;若有剩餘煤氣,必須配套建設煤氣綜合利用設施,例如:合成甲醇、雙氧水,煤氣提氫或煤氣發電等,轉化全部剩餘煤氣。正常生產時煤氣不得直排或點火炬。
2、煤焦油及苯類化工產品應進行有效回收。
五、環保指標和清潔生產
(一)清潔生產標准
新建和改擴建焦化生產企業各種污染物產生指標不得超過煉焦行業清潔生產標准(HJ/T126-2003)中規定的二級標准。廢物回收利用指標要達到煉焦行業清潔生產標准(HJ/T126-2003)中規定的標准。
(二)污染物排放標准
1、新建和改擴建焦化生產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執行《煉焦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GB16171-1996)
2、酚氰廢水處理後廠內回用。外排廢水應達到《鋼鐵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456-1992)二級標准和《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二級標准或其所在地區規定的要求。
3、熄焦廢水:熄焦水實現閉路循環使用,不得外排;
(三)廢渣
焦化企業廢渣包括備配煤、推焦、裝煤、熄焦及篩焦工段除塵器收回的煤塵、焦油渣(含焦油罐滌清渣)、粗苯再生渣以及剩餘污泥等煉焦工藝產生的一切廢渣均在廠內完全處理利用,不得對外排放。
(四)焦化生產企業新建或擴建,各種污染物排放不得突破該地區環境允許排放總量。
六、監督與管理
(一)新建和改擴建焦化行業生產項目必須符合上述准入條件。焦化生產建設項目的投資管理、土地供應、環保審批、信貸融資必須依據上述准入條件。環境影響評估報告要由省級及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二)新建或改擴建焦化生產裝置建成投產前,要經省級及以上投資、土地、環保、工商等管理部門及有關專家組成的聯合檢查組,按照準入條件中第一、二款要求進行監督檢查。經檢查未達到准入條件要求的,投資主管部門應責令限期完成符合準入條件(企業備案材料提供)的有關建設內容。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吊銷其排污許可證,水電供應部門將依法停止供電、供水。
(三)新建或改擴建焦化項目要在投產6個月內達到准入條件第四、五款中規定的節能、環保和資源綜合利用指標。逾期者除按正常規定繳納相關費用外,環境保護行政執法部門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加大處罰力度,同時限期整改。
(四)各省市發改委(經貿委、經委)、環保局要對本地區執行焦化行業准入條件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中國煉焦行業協會要加強對國內外焦炭市場、煉焦工藝技術發展等情況的分析研究,推廣焦化行業環保、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新技術;建立符合準入條件的評估體系,科學公正提出評估意見;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做好監督和管理工作。
(五)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定期公告符合準入條件的焦化生產企業名單。符合準入條件的焦化生產企業,可按有關程序規定取得焦炭產品出口資格。
(六)對不符合準入條件的新建或改擴建焦化建設項目,環保部門不得辦理環保審批手續,金融機構不得提供信貸支持,電力供應部門依法停止供電。地方人民政府或相關主管部門依法決定撤銷或責令關閉的企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責令其辦理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
七、附則
(一)本准入條件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台灣、香港、澳門特殊地區除外)所有類型的焦化行業生產企業。
(二)本准入條件中涉及的國家和行業標准若進行了修訂,則按修訂後的新標准執行。
(三)本准入條件自2005年1月1日起實施,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解釋,並根據行業發展情況和宏觀調控要求進行修訂。
㈡ 焦化廢水處理成本現目前大概是多少啊,還請各位有經驗的朋友幫忙分析一下,感謝!
如果算上蒸氨,得七八十塊錢一噸,主要是浪費在蒸汽上面了(濟鋼焦化廠在負壓內蒸氨方面較有研究容,如果能夠實現負壓蒸氨將大幅度降低蒸氨廢水量和蒸汽浪費)。
生化處理一般七、八塊錢左右(不考慮土建和設備的折舊),管理得好也可能略微低一些。葯劑費和電費參半。主要能耗是在風機上,其他的主要是迴流泵和提升泵等泵類設備,通過合理布置高程可以合理避免多級提升,減低這部分費用。葯劑則主要是鹼,其次是聚合氯化鋁和聚丙烯醯胺。有時候生化池也需要補充一些磷酸氫二鈉、葡萄糖之類。通過合理的設計和運行過程的精細管理,我認為焦化廢水的生化處理噸水成本控制在8元以內不成問題。
深度處理我目前也拿不準,我們的項目目前連續運行還不足一個月,未統計出詳細數據。預計初期在6元左右就可處理到回用,3元左右即可做到國家一級排放標准(我們山東省執行的是半島流域污染物綜合排放標准,更嚴格一些)。但是後期費用不可預料,因為涉及膜的壽命,及樹脂填料的使用壽命問題。
㈢ 焦化廢水零排放,還需要執行焦化廢水排放標准嗎
第一章 總 則抄 第一條 為防治襲大氣污染,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必須將大氣環境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合理規劃工業布局
㈣ 煉焦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2012有哪些變化
焦化生產抄過程中排放出大量含酚、氰、油、氨氮等有毒、有害物質的廢水。焦化廢水主要來自煉焦和煤氣凈化過程及化工產品的精製過程,其中以蒸氨過程中產生的剩餘氨水為主要來源。蒸氨廢水是混合剩餘氨水蒸餾後所排出的廢水。剩餘氨水是焦化廠最重要的酚氰廢水源,是含氨的高濃度酚水,由冷凝鼓風工段循環氨水泵排出,送往剩餘氨水貯槽。剩餘氨水主要由三部分組成:裝爐煤表面的濕存水、裝爐煤干餾產生的化合水和添加入吸煤氣管道和集氣管循環氧水泵內的含油工藝廢水。剩餘氨水總量可按裝爐煤14%計。剩餘氨水在貯槽中與其它生產裝置送來的工藝廢水混合後,稱為混合剩餘氨水。混合剩餘氨水的去向,有的是直接蒸氨,有的是先脫酚後蒸氨,有的是與富氨水合在一起蒸氨,還有的是與脫硫富液一起脫酸菜氨,脫酸蒸氨前要進行過濾除油。
天#貓美國進口普衛欣提示:霧霾天氣出行記得做好防護。
㈤ 用微電解工藝深度處理焦化廢水後排水能達到綜合污水排放標準的一級標准嗎
不太可能。而且微電解處理焦化廢水也就是可以做個預處理,去除點版COD,增加點可生化性權。單獨作為深度處理很難達標,而且運行一段時間後很難保持最初的處理效果。常規的深度處理工藝有臭氧氧化、芬頓法高級氧化、超濾+反滲透等等,但是超濾加反滲透成本較高。我們廠用的是陶氏歐美的超濾+可再生高分子吸附。選工藝不要相信廠家的一面之詞,多考察考察,別被忽悠了。
㈥ 焦化廢水的來源
焦化廢水是由原煤的高溫干餾、煤氣凈化和化工產品精製過程中產生的。廢水成分復雜,其水質隨原煤組成和煉焦工藝而變化。核磁共振色譜圖中顯示:焦化廢水中含有數十種無機和有機化合物。其中無機化合物主要是大量氨鹽、硫氰化物、硫化物、氰化物等,有機化合物除酚類外,還有單環及多環的芳香族化合物、含氮、硫、氧的雜環化合物等。總之,焦化廢水污染嚴重,是工業廢水排放中一個突出的環境問題。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96)對焦化廢水新改擴建項目要求:NH 3 -N≤15mg/L,COD≤100mg/L。過去,國內外去除焦化廢水中的NH 3 -N和COD主要採用生化法,其中以普通活性污泥法為主,該方法可有效去除焦化廢水中酚、氰類物質,但對於難降解有機物和NH 3 -N去除效果較差,難以達標排放。難降解有機物的處理已引起國內外有關學者的高度重視,許多學者對難降解有機物進行了大量研究,同時改進了焦化廢水中NH 3 -N脫除工藝,提出了許多切實可行的處理設施和技術,使出水COD和NH 3 -N濃度大大降低。本文將介紹幾種先進有效的焦化廢水的處理技術。
1 焦化廢水的預處理技術
去除焦化廢水中的有機物主要採用生物處理法,但其中部分有機物不易生物降解,需要採用適當的預處理技術。常用的預處理方法是厭氧酸化法。
厭氧酸化法是一種介於厭氧和好氧之間的工藝,其作用機理是通過厭氧微生物水解和酸化作用使難降解有機物的化學結構發生變化,生成易降解物質。厭氧微生物對於雜環化合物和多環芳烴中環的裂解,具有不同於好氧微生物的代謝過程,其裂解為還原性裂解和非還原性裂解。厭氧微生物體內具有易於誘導、較為多樣化的健全開環酶體系,使雜環化合物和多環芳烴易於開環裂解。焦化廢水中存在較多的易降解有機物,可以作為厭氧酸化預處理中微生物生長代謝的初級能源和碳源,滿足了厭氧微生物降解難降解有機物的共基質營養條件。焦化廢水經厭氧酸化預處理後,可以提高難降解有機物的好氧生物降解性能,為後續的好氧生物處理創造良好條件 [1] 。趙建夫等 [2] 將水解一酸化作為焦化廢水預處理工藝,廢水經6h水解一酸化,12h好氧生化處理,COD去除率達91%,比傳統的生化處理法提高了近40% [3] 。
2 焦化廢水的二級處理技術
焦化廢水經預處理後,廢水的可生化性得到了提高,但其中難降解有機物不能徹底分解為CO2和H2O,必須進行二級處理。焦化廢水的二級處理方法很多,有生物化學法、物理法、化學法以及物理化學法等。目前,效果較好的二級處理技術主要有以下幾種。
2.1 催化濕式氧化技術
催化濕式氧化技術是80年代國際上發展起來的一種治理高濃度有機廢水的新技術,是在一定溫度、壓力下,在催化劑作用下,經空氣氧化使污水中的有機物、氨分別氧化分解成CO2、H2O及N2等無害物質,達到凈化目的。其特點是凈化效率高,流程簡單,佔地面積少。杜鴻章等研製出適合處理焦化廠蒸氨、脫酚前濃焦化污水的濕式氧化催化劑,該催化劑活性高,耐酸、鹼腐蝕,穩定性高,適用於工業應用,對CODcr及NH 3 -N的去除率分別為99.5%及99.9%;而且,經催化濕式氧化法治理焦化廢水小試結果估算,治理費用與生化法相近,但處理後的水質遠優於生化法。從技術、經濟指標、環境效益分析採用催化濕式氧化法治理焦化廢水經濟可行 [4] 。
2.2 生物強化技術
生物強化技術是指在生物處理體系中投加具有特定功能的微生物來改善原有處理體系的處理效果。投加的微生物可以來源於原有的處理體系,經過馴化、富集、篩選、培養達到一定數量後投加,也可以是原來不存在的外源微生物。實際應用中這兩種方法都有採用,主要取決於原有處理體系中的微生物組成及所處的環境 [5] 。這一技術可以充分發揮微生物的潛力,改善難降解有機物生物處理效果 [6-7] 。Selvaratnam等 [8] 通過在活性污泥中投加苯酚降解菌Psendomonas Pvotida ATCC11172,提高了苯酚的去除率,系統在40d內一直保持在95%-100%的苯酚去除率,而沒有進行生物強化的對照組中苯酚去除率開始很高,但很快降到40%左右。
2.3 紛頓試劑技術
紛頓試劑對有機分子的破壞是非常有效的,其實質是二價鐵離子和過氧化氫之間的鏈反應催化生成·OH自由基,三價鐵離子催化劑(稱紛頓類試劑)也能激發這個反應,這兩個反應生成的·OH自由基能有效地氧化各種有毒的和難處理的有機化合物;或者採用紫外燈作為輻射能源放射紫外線進入廢水,當過氧化氫被紫外光激活後,反應產物是一個高反應性的·OH自由基,這個·OH基團迅速引發氧化鏈反應,最終有機化合物被分解為CO2和H2O。K.Banerjeek等經實驗證明:採用過氧化氫添加鐵鹽和同時採用紫外光、過氧化氫和催化劑的兩個處理過程都能有效地減少焦化廢水中COD濃度 [9] 。
2.4 固定化細胞技術
固定化細胞(簡稱IMC)技術是通過採用化學或物理的手段將游離細胞或酶定位於限定的空間區域內,使其保持活性並可反復利用的方法。制備固定化細胞可採用吸附法、共價結合法、交聯法、包埋法等。固定化細胞技術充分發揮了高效菌種或遺傳工程菌在降解有機物治理中的降解潛力,該技術特點是細胞密度高,反應迅速,微生物流失少,產物分離容易,反應過程式控制制較容易,污泥產生量少,可去除氮和高濃度有機物或某些難降解物質 [10] 。
Amanda等 [11] 以PVA-H3BO3包埋法固定化假單孢菌Psendomonas,在流化反應器中連續運行2周,進水酚濃度從250mg/L逐漸提高到1300mg/L,出水酚濃度均為0。
2.5 三相氣提升循環流化床
蔡建安 [12] 經實驗研究證明:用三相氣提升內循環流化床反應器(AZLR)處理焦化廢水比活性污泥法效果好,其處理負荷高,COD進水負荷為13kg/(d·m 3 ),COD去除的容積負荷可達7kg/(d·m 3 )。它對酚、氰等污染物的耐受力強,去除效果好,並具有較低的曝氣能耗,其COD去除率為54.4%~76%,酚的去除率為95%~99.2%,氰去除率為95%~99.2%。
2.6 缺氧-好氧-接觸氧化法
該工藝在缺氧過程溶解氧控制在0.5mg/L以下,兼性脫氮菌利用進水中的COD作為氫供給體,將好氧池混合液中的硝酸鹽及亞硝酸鹽還原生成氨氣排入大氣,同時利用厭氧生物處理反應過程中的產酸過程,把一些復雜的大分子稠環化合物分解成低分子有機物。在好氧過程溶解氧在3~6mg/L范圍內,先由好氧池中的碳化菌降解易降解的含碳化合物,再由亞硝酸鹽菌和硝酸鹽菌氧化氨氮;在接觸氧化過程溶解氧控制在2~4mg/L,能夠進一步降解難降解有機物,脫除氨氮、磷,對水質起關鍵作用。山西省臨汾市煤氣化公司採用這一工藝,出水水質由處理前COD3000mg/L、氨氮650mg/L、酚250mg/L,經處理後分別變為140mg/L、230mg/L、0.9mg/L,基本接近《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13] 。
3 焦化廢水深度處理技術
焦化廢水二級出水中COD和NH 3 -N常常超標,應進行三級處理。許多學者已研究出了一些三級處理方法,如化學氧化法、折點加氯法、絮凝沉澱輔以加氯法、吸附過濾輔以離子交換法等,但由於經濟和技術的原因,這些方法均處於試驗階段,目前較為經濟可行的三級處理方法主要有以下兩種。
3.1 氧化塘深度處理法
氧化塘深度處理焦化廢水簡單易行,處理效果好,能耗低,易管理,費用低。COD進水濃度在250-400mg/L范圍內,該方法對COD處理效果較為理想。氧化塘對低濃度焦化廢水進行處理的適宜pH值為6-8,最佳pH值為7;適宜溫度范圍為25-35℃,最佳溫度為35℃。如果投加生活污水於焦化廢水中,其COD和NH 3 -N去除率都可得到提高。藻類吸收作用是焦化廢水氧化塘脫除NH 3 -N的主要途徑,硝化反應是焦化廢水NH 3 -N轉化的重要反應。吳紅偉等經試驗證明,採用氧化塘深度處理焦化廢水,COD、NH 3 -N均可達標排放 [14] 。
3.2 粉煤灰吸附法
X光衍射儀測定結果表明:粉煤灰主要成分是SiO 2 、Al 2 SO 5 、NaAlSiO 4 等,將粉煤灰作為吸附劑深度處理焦化廢水,脫色效果好,對CODcr、揮發酚、油等去除效果好,費用低廉。張兆春 [15] 等研究表明腐植酸類物質-長焰煤作為吸附劑對焦化廢水中化學耗氧物質具有較快的吸附速率以及可觀的吸附容量,可以對焦化廢水進行深度處理。山西焦化廠採用生化-粉煤灰深度處理焦化廢水的工藝技術,經處理後,除氨氮偏高外,CODcr、揮發酚、硫化物、氰化物、BOD5等污染物濃度均低於國家規定的允許排放標准,處理後的水60%被回用。
4 結束語
深入研究焦化廢水的先進處理技術,既是當前經濟建設面臨的現實問題,也是將來進行技術攻關的重點,我們應該尋求既高效又經濟的處理技術,改善環境質量,實現水資源的循環利用。
㈦ 焦化廢水能不能用IC厭氧內循環反應器處理
基本工藝:焦化廢水脫氮主要採用化學法、物理化學法和生物化學法等。化學法主要有濕式催化氧化法和折點加氯法;物理化學方法主要有吹脫法和離子交換法。近幾年,許多科研部門開發了諸如PT法、新物化法、H・S・B微生物(特種菌法)等處理技術。經多年生產實踐和綜合各項技術經濟指標發現,生物化學法用於焦化廢水處理是一種較為理想的處理工藝,目前已在各焦化廠廢水處理中廣泛採用。在焦化廢水處理過程中,生物化學法是經濟、實效、無污染轉移、易操作的典型工藝技術,而硝化和反硝化是去除焦化廢水中氨氮的主要手段。目前,國內焦化廢水處理主要採用硝化一反硝化(A/O)工藝及在此基礎上開發的O,/A/O。工藝、A/DO工藝。A/0工藝按污泥和廢水迴流形式的不同又分為內循環和外循環兩種。
A/o工藝處理效果:目前,焦化廢水處理主要採用的是A/O內循環生物脫氮工藝。廢水處理過程中,需加1倍稀釋水,稀釋水主要來源於循環水排廢水或生產新水。廢水處理後的出水可達到:CODcr100~150mg/L;酚O.5mg/L以下;CN0.5mg/L以下;油5mg/L以下;氨氮15mg/L以下。
處理後焦化廢水指標如何滿足國家相關標准或回用水用戶的要求,將直接影響廢水處理站的建設規模、投資和運行成本。首先,國家綜合廢水排放標準的取樣口為焦化廠總排口,而焦化廠工程設計中廢水處理取樣口要求為廢水處理站裝置排口;其次,處理後的焦化廢水主要回用於熄焦補充水、除塵循環水補充水和高爐沖渣補充水,而這些用水單位對水質要求並不嚴格。若處理後焦化廢水能達到二級排放標准,則完全可以滿足上述補充水的水質要求。
處理後廢水的回用現狀:本著少排或不排廢水的原則,現在的焦化廠盡可能將處理後廢水在廠內回用。主要是用作焦化廠的濕法熄焦補充水、除塵補充水和煤場灑水等。對獨立焦化廠,處理後廢水的回用率為66%左右,其餘的需外排,而外排的處理後廢水須達到國家綜合排放1級或2級標准。以年100萬t焦炭的焦化廠為例,焦化廢水量約45m3/h,要達到國家1級或2級標准,生化過程需加稀釋水55m3/h,生化處理規模達100m3/h,生化裝置的工程總投資約1400萬元,運行成本約5元/m3。濕法熄焦補充水約60m3/h,除塵補充水和煤場灑水等約6m3/h,因此處理後廢水的外排量約為34m3/h。對有洗煤廠的獨立焦化廠,部分處理後廢水可送往洗煤廠,用作洗煤補充水。
對鋼鐵聯合企業,其餘的處理後廢水可送煉鐵廠用作高爐沖渣水、泡渣水,或送煉鋼廠用作濁循環水補充水,基本上可全部消耗掉而不外排。但是,近幾年隨著中國鋼鐵工業的飛速發展和人們節能環保意識的增強,許多焦化廠,尤其是大型鋼鐵聯合企業的焦化廠,都在建設干熄焦裝置來代替濕法熄焦裝置。現在,中國已有24套干熄焦裝置在生產,正在施工建設和設計的還有近30套。濕法熄焦裝置被替代,大量的處理後廢水須尋找新的出路,否則只能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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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焦化廢水處理有什麼注意的
這個一般是要經過污水處理廠的過濾之後就可以了。
㈨ 焦化廠廢水出水執行什麼標准
國家二級排放標准吧
㈩ 焦化廢水的氨氮和COD排放標準是多少
COD:一、二、三級分別是:100 150 500
氨氮一、二、三級分別是:15 50 --
單位:m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