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鄉鎮污水處理廠個人建設因一直虧損可以停止運行嗎
2. 國家對農村鄉鎮污水處理的政策
請看以下報道:
污水處理向鄉鎮延伸/農村污水處理費政策存在空白
日期:2010-1-20
污水處理向鄉鎮延伸
記者發現,隨著各地對環保要求越來越高,一些地方鄉鎮要求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尤其是隨著節能減排任務壓力不斷增加,採取在大中城市興建污水處理設施,減少COD的空間將縮小,鄉鎮一級的污水處理將成為一些地方減少COD的新領域。
鄉鎮一級的污水處理廠基本依靠政府資金建設。在湖北省已建或在建的10多座鄉鎮污水處理廠,都是依靠國家和省補助才得以實施的。荊州市建委介紹,為了配合湖北省荊州市四湖地區的流域治理,通過省級補助方式,今年在湖泊周邊建設10個鄉鎮污水處理廠,對日處理每噸污水能力補貼1300元;管網建設也是按照地方每投資100萬元,省市補貼50萬元的標准進行。
但記者發現,環保高要求與經濟低水平矛盾也在鄉鎮污水處理中顯現,即使有上級政府補貼,一些鄉鎮一級的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和運行仍困難不少,走上市場化運行軌道更是希望渺茫。
一方面,我國絕大多數鄉鎮經濟實力薄弱,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後續資金不足。為配合湖泊治理,湖北監利縣新溝鎮正在建一個日處理污水4000噸的鄉鎮污水處理廠,省級財政補貼了520萬元。鎮黨委副書記熊耀平說,當地還有管網建設費800萬元,即使上級財政補貼一半,仍然有400萬元的缺口壓得當地政府喘不過氣來。他說,新溝鎮是監利縣經濟狀況最好的鄉鎮,每年能夠用於公共建設的資金也只有150多萬元。
因此,湖北省四湖地區流域不少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在去年11月簽訂了有關投資開工協議後,至今無實質性進展。
另一方面,鄉鎮經濟落後,導致城鎮化的供水體系不健全,農村自來水收費率低,與自來水費捆綁的污水處理費也難以收齊。監利縣新溝鎮雖然也在向上級政府打報告,收取污水處理費,但當地自來水的收取率才40%,自來水廠已負債100多萬元。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自來水供水管網本身跑冒滴漏,農村貧困戶、無人戶大量存在。
農村污水處理費政策存在空白
記者發現,從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上看,污水處理費只有縣級以上才可以徵收。鄉鎮一級的污水處理費收取是空白。
由於鄉鎮污水處理費收取無政策保障,即使開征污水處理費,中部鄉鎮普遍經濟水平低,群眾生活水平不高,難以負擔高成本的污水處理費。一個日處理能力只有4000噸的污水處理廠,要保本運行,污水處理費要遠遠超過1元/噸。一般的農村群眾無法負擔。湖北監利縣福田寺鎮每天產生生活污水排入四湖流域。在省里投資310萬元後,這個集鎮人口只有8600人的鄉鎮在今年9月份基本建成了一個日處理污水2000噸的處理廠。副鎮長楊小波說,保障污水處理廠商業化運行的污水處理費收取根本沒有納入政府的計劃。當地1.5元/噸的供水價格也是政府不敢輕易再收取污水處理費的主要原因。
另外,人才不足、管理不規范也是當前一些鄉鎮污水處理中面臨的挑戰。楊小波介紹,目前污水處理廠還是鎮政府在先行管理。可只有2000噸日處理能力的污水處理廠根本就沒有企業感興趣,當地政府已計劃將污水處理廠先期交給鎮自來水廠來管理。這個自來水廠已承包給了社會人員,造成了污水治理監管上「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的情況,鎮污水處理廠後期持續穩定運行前景不容樂觀。
強化補貼手段 堵塞政策漏洞
以上一系列問題的存在,加上鄉鎮污水處理廠規模過小,一般企業根本無法正常進入這個市場,鄉鎮污水處理距離市場化還有非常大的距離。不少基層幹部和專家建議,要在堅持推進市場化的基礎上,逐步加強對鄉鎮污水處理行業的扶持。
首先,對已運行或在建的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國家和上級政府應進行一定的固定補貼政策。目前,我國對鄉鎮污水處理還沒有專門的補貼政策,只有一些特定區域和項目上才有補貼,而且這些補貼缺乏持續性,忽視了鄉鎮污水處理中的一些實際難題。湖北省宜昌市建委副主任陸鋒介紹,宜昌沿長江建有6個鄉鎮污水處理廠。為確保三峽水庫水質,國家對這些鄉鎮的污水處理廠都採取逐年遞減的補貼方式確保正常運轉。按照各地污水水量,國家在2006年補0.80元/噸,2008年為0.40元/噸,2009年為0.30元/噸,2010年為0.20元/噸,之後國家不再補貼。
劉立偉說,除補貼建設資金外,國家應在補貼上考慮鄉鎮經濟落後現狀,強化對污水處理費的補貼。他說,鄉鎮污水處理規模小,污水主要以生活污水為主,進行初級處理就能夠達到國家排放標准,因此主要成本還是集中在電費和人力成本上,只要能夠有效解決這兩個問題,就能確保鄉鎮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
其次,補齊鄉鎮污水處理費收取上的政策空白,防止因此加重農民負擔。專家認為,我國中西部農村地區經濟落後,農民收入低下,對一些地方收取鄉鎮污水處理費必須慎重,國家要有一個明確的政策標准,不能通過加污水處理費增加農村群眾負擔。
第三,要堅持市場化原則,供水與污水治理必須分開管理。為避免一些地方出現污水處理設施閑置或者拿了國家補貼不處理污水等問題,國家所有的補貼行為,必須是以推動污水處理向市場化轉變為原則,運行體制上堅持企業參與,政府補貼,走市場化道路;應將污水處理設施的經營權和所有權分開,將經營權向市場拍賣;企業不能在同一個地區既供水,又參與污水治理。
3. 我想承包一個污水處理廠的承建項目,但是沒經驗,想知道承包的話流程(詳細),和施工方面的問題(重賞)
你把那個項目的招標文件拿到手,按照招標文件一條條仔細讀完就都了解了。
4. 鄉鎮污水處理廠審批流程
1、由市規劃建設局制定該污水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作為審批建設項目任務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法定附件;
2、經市國土資源局審核,同意項目的用地預審;
3、當地政府管委會向市發展和改革局請示污水處理工程項目的立項,確定業主建設單位取得中標通知書後才能投資啟動項目;
4、開展環保設施的建設,項目竣工;
5、向市環保局(辦公室文秘)提交試運轉申請,具體材料有: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批意見、防治污染設施設計方案、竣工工藝流程圖、治理合同及治理技術方案已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案(或審查)的證明材料。
6、經環保局審核材料、組織現場檢查,同意項目試運轉,期限為90天。特殊工程經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可適當延期,但最長不得超過150天。試運轉的最後30天為驗收臨測報告期;
7、試運轉期滿後,提交竣工驗收申請。試運轉成功的項目,應在試運轉期結束後的20天內向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交驗收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一式3份):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臨測報告、污染治理工作總結(應包含工程設計、投資、施工、試運轉情況及以及運行費用等內容)、環境保護管理制度、防治污染設施操作規程;
8、由環保局組織現場檢查、驗收。現場檢查內容有:防治法治設施現場運行情況、防治污染設施試運轉運行記錄、是否裝有排污計量裝置,具備臨測采樣條件,排污口設置專門標志、是否有不合理短路排污口、周圍環境的生態恢復情況、其它防治污染措施的落實情況;
9、取得環保合格驗收。其條件有:建設工程環境影響審查批復手續齊備、污染
防治設施委託有資質的環保治理單位進行設計、施工,並進行方案評估,技
術資料齊全、施工過程嚴格遵守有關環保法律、法規,並按照環境影響評價
報告和環保審批意見要求,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防治污染設施穩定、正
常運行,符合交付使用的條件、外排污染物達到規定的環境標准、有規范化
排污口、建設過程受到破壞並可恢復的環境已經得到恢復。
10、再出具驗收意見,發放排污許可證。其內容有:對驗收合格的環境保護設施,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同意驗收意見,與其相對應的建設項目可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並發放排污許可證;
11、對驗收不合格的環境保護設施,建設單位須按環保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後重新申請驗收。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在受理申請後30天內組織現場再次檢查驗收後出具驗收意見,發放排污許可證。
5. 關於承接市政污水處理項目前期所需要做些什麼工作
一個完整的BOT項目運作過程包括確定項目、選擇項目公司、項目建設、運營和移交五個主要步驟。
第一步,確定項目
1.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情況提出項目設想。
2.聘請咨詢機構對項目進行技術、經濟論證。
3.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完成項目立項審批手續。
第二步,選擇項目公司
項目公司的選擇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協商方式,另一種是招標方式。我國現有BOT項目基本都是採用協商方式,國外應用較多的是招標方式。由於BOT方式需要談判的條件較多,協商方式成功率較低,即使成功,由於缺乏競爭,項目成本往往較高,但有時速度較快。採用招標方式,步驟如下:
1.委託咨詢機構編制招標文件。
2.公開招投標(發表招標公告、進行資格預審、發售招標文件、投標者准備標書、開標與評標)。
3.合同談判(開標評標後,要對評標結果進行排序,選擇2~3家公司進行合同談判。首先與第一標進行談判,若成功,則轉向下一步,否則,轉向第二標進行談判)。
4.與項目公司簽約(內容通常包括特許權期限、項目的技術和經營、材料的供應、稅收、出資者的信用程度、政府的支持和項目設施移交的期限、爭議的解決方式等)。
第三步,項目建設
1.項目公司(一般是委託一家咨詢機構)對項目進行詳細設計。
2.融資。
3.項目公司與一個建築公司簽定承包合同,通常是總承包方式的交鑰匙合同。
4.建築公司對項目進行施工並交付項目公司(期間,承包商一般不歡迎政府幹涉項目,但項目成本的最終承擔者是用戶,項目的最終擁有者是政府,為保證項目質量,降低成本,政府對項目進行監督並適當參與項目工作是必要的)。
第四步,運營
項目公司在BOT項目期內,自己來運營,或者通過合同,委託一家獨立的專業運營公司來運營。
第五步,移交
當BOT項目期滿,政府或其委託機構對項目設備進行檢查,以確認是否符合規定的質量要求。若設備有問題,則政府可以要求項目公司作一定的修理或更換工作。然後,項目公司把整套設備移交政府。政府可以自己運營這些設備,也可以選擇與該項目公司議定延續特許協議,或者與具有競爭力的公司議定一個新的特許權協議。
採用BOT方式發展城鎮供水事業應注意的問題
1.認真做好項目論證的前期工作
城鎮供水項目實施BOT需要做大量的前期工作,如對項目進行技術的和經濟的詳細論證,提出符合立項審批要求的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論證要建立在城鎮水資源綜合利用規劃的基礎上,而一個城鎮的水資源綜合利用規劃應包括水資源中長期供求、供水水源、節水、污水資源化和水資源保護等專項規劃。規劃里要明確城鎮供水水資源必須依照「先地表水、後地下水,先當地水、後過境水」的次序,採取「多庫串聯,水系聯網,地表水與地下水聯調,優化配置水資源」的方式,提高城鎮供水保證率。
2.理順水資源管理體制
要想順利地採用BOT 方式積極發展城鎮供水業,就必須首先建立科學合理的水資源管理新體制——對區域的防洪、除澇、蓄水、供水、節水、水資源保護、污水處理回用、地下水回灌等實行統一規劃、統一調配、統一發放取水許可證、統一徵收水資源費、統一管理水量和水質,實現城鄉水務一體化。
3.牢牢抓住BOT項目的核心——特許合同
特許合同是BOT項目的核心,它明確了在特許期內政府和項目公司的權利與義務,反映了雙方的風險與回報。合同條款一定要嚴密,過於簡單,一旦出現遺漏問題,往往會由此產生糾紛。因此,政府應該聘請有經驗的專業咨詢公司作顧問,在項目合同的嚴密性上狠下功夫。特別強調,在特許期內,項目公司雖擁有特許權項目設施的所有權,以及為特許權項目進行投融資、工程設計、施工建設、設備采購、運營管理和合同收費的權利,並承擔對特許項目的設施進行維修養護的義務,但更要明確和細化政府部門具有對特許權項目監督、檢查、審計,以及如發現項目公司有不符合特權協議規定的行為,予以糾正並依法處罰的權力。
4.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盡可能降低投資風險
投資環境的建設包括經濟環境、政治環境和法律環境等。應該充分認識到,BOT項目的前期工作較為復雜,它既涉及到政府部門與非政府部門之間的談判與合作,又牽涉到許多需要相互之間良好協調的關鍵機構,如政府部門、項目部門、項目投資者、用戶等,它既涉及包括金融、稅收、外匯等經濟問題,也涉及法律、公眾利益、環境保護等社會問題。由於BOT項目涉及到公眾利益並且需要以土地、交通、能源、通信、人力資源等為基礎進行實施,因此,BOT項目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項目所在地政府是否給予強有力的支持,即項目所在地的投資環境是否有利。
6. 鄉鎮污水處理具體措施有哪些
大量未經復處理或處理不達標制的污水如果直排各種受納水體直接威脅飲用水的安全,而且所造成的水質性缺水會進一步加劇我國水資源的緊缺局勢,因而科學合理地處理好各種污水是生態環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隨著環境問題的日益突出,國家對污水處理廠的出水進一步嚴格要求,因此,污水廠的運行狀況是否良好成為制約出水品質的重要因素。影響二級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的原因主要有兩方面:運行設備和運行工藝的問題。
7. 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監管部門資金申請報告怎麼寫
中哲咨詢網上有關於資金申請報告的目標大綱,你去看看有不有你需要的,希望有幫助到你。
8. 鄉鎮污水處理廠環評報告表應該收費多少
很難說一個環評項來目具體是多少源錢,因為環評沒有一個固定的收費標准,純屬商業行為,你可以和環評公司的老闆去談,如果環評公司的老闆願意給你免費做環評也是可以的。純屬商業行為。
我們這里,如果可以引用監測資料的話,鄉鎮污水處理廠環評報告表在4萬左右。
9. 鄉鎮污水處理站算是公共污水收集管網嗎
隨著我國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步伐不斷加快,農村經濟獲得了長足的發展,各類工廠投入建設及養殖項目產業化的發展,使農村的生態環境遭到了破壞,讓我國鄉鎮生活污水排放量及處理難度呈現逐年上升趨勢,水資源缺乏和水環境惡化的問題也日益突出,因此受到了人們的關注。
一、鄉鎮生活污水特點
1.水量、水質特徵
工業化水平較低,廚房炊事用水、沐浴、洗滌和沖洗廁所排放水,這些水的分散排放及公共衛生服務設施的污水排放是廢水污水的主要組成部分,且鄉鎮人口居住分散,水量相對較少,相應產生的生活污水量也較小。居民生活規律相近,水量不穩定,晝夜變化大,早晚比白天大,夜間排水量小,呈不連續狀態。水質具有易生化處理,總水量小,水中基本不含有毒有害物質和重金屬的特點。
2.污水收集
鄉鎮居民環保意識薄弱,且受到區域的限制,很多生活污水廢水的排放沒有任何收集的設施,任由其隨地表流入河流、湖沼、溝渠、池塘、水庫等地表水體和地下水體,對周邊環境造成嚴重污染。
二、鄉鎮污水處理模式
鄉鎮污水處理模式可分兩種:(1)利用土壤過濾、植物吸收和微生物分解的原理,又稱為生態處理系統,常用有人工濕地處理系統。(2)集中式建設模式,即通過在村內鋪設污水管網,將污水收集到污水處理站後集中處理,(3)地埋式污水處理設備是將目前較為成熟的生化處理技術組合在一起並埋在地下以進行污水綜合處理的設備,其具有噪音低、投資省、佔地面積小等很多的優點,該技術可分為人工快滲系統、A/O法、A2/O法等在鄉鎮地區的應用前景很好。以下我們可以進行簡單的探討。
1.人工濕地處理系統的優缺點
人工濕地污水處理技術是一種基於自然生態原理,使污水處理達到工程化、實用化的新技術。主要由鋪設於構築物底部的填料與具有良好污水處理效果、成活率高、生長周期長的水生植物組成,將污水有控制地投配到土壤經常處於飽和狀態、生長有蘆葦、等沼澤植物的土地上,利用植物根系的吸收和微生物的作用,實現物理、化學、生物協同作用對污水的凈化處理,將污水凈化的天然與人工處理相結合。
人工濕地處理系統的凈化機理是多方面的,包括:物理過濾、物理吸附與沉積、植物吸附吸收、微生物代謝、有機物的生物降解等,其中填料一般由土壤、細沙、礫石、灰渣等構成,為植物和微生物提供生長介質。人工濕地系統具有基建投資費用低、運行能耗低、出水水質穩定、兼顧環境效應與經濟效應。
然而,該工藝也很多不足之處。如人工濕地管理技術不完善,不同環境條件下的人工濕地系統管理方法不盡相同。由於目前我國的人工濕地大都採取託付當地有關部門管理的方式,而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較低,因此,不可能有良好的工程管理。同時,人工濕地的建設存在需要土地面積大,開挖量大,易產生淤積、衛生問題,建設時隨意性較大,對惡劣氣候條件抵禦能力弱,凈化效果受作物生長情況影響大等不足之處。
2.集中式建設模式的優缺點
集中式污水處理方式有很多優點,它的佔地面積極小、運行既安全又可靠、出水的水質穩定、抗沖擊能力強。適用於村莊布局相對密集、地勢平緩、規模大、處於水源保護區內的污水處理。能對水廠或污水處理廠進行可靠且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既有利於用戶,也有利於環境保護。
但它也有很多不足,需要較大的工程費用來建立復雜的排水收集管網,同時集中式建設通常需要長遠規劃,設計的處理水量通常為遠期規劃水量,近期內的污水排放量可能大大低於設計水量,從而形成「大牛拉小車」的狀況,造成資源浪費。
3.地埋式污水處理設備的優缺點
3.1人工快滲系統
人工快滲系統有很多優點:一是該系統操作簡單,建設投資成本和運行費用低,易於管理和維護;二是不產生活性污泥,節約處置費用,不會引起二次污染;三是CRI系統停止運行較長時間後,經3~5天的翻曬保養即可迅速恢復正常運行;四是出水效果優於傳統活性污泥法,一般可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一級A或B標。
同時人工快滲系統也存在一些缺點:在實際運行時因考慮基建成本,往往在設計時大多偏向使用手動閥門控制污水進入快滲池,由於該系統需要干濕交替地運行,造成手動閥門頻繁使用,不僅加大了工作量,也減少閥門壽命以及後續的維修費用。其次微生物在填料中的生長情況,無法定性衡量。再者快滲池長草迅速,需頻繁翻曬,會加大勞動力的投入。
3.2A/O工藝
現場人員曝氣操控不好,會造成填料損失,活性污泥流失,若無污泥迴流系統,曝氣池中污泥減少,會導致生化系統出現異常。由於無法達到同時脫氮除磷,可能導致出水不能滿足新排放標准。
3.3A2/O工藝
A2/O工藝的主要特點有:(1)在同時脫氧除磷、去除有機物的工藝中,該工藝流程最為簡單,水力停留時間也少於同類其他工藝。(2)在厭氧—缺氧—好氧交替運行下,絲狀菌不會大量繁殖,不會發生污泥膨脹。污泥中磷含量高,一般在2.5%以上。
但不足的是,A2/O反應池容積比A/O脫氮工藝還要大;污泥內迴流量大,能耗較高;用於小型污水處理廠費用偏高;沼氣回收利用經濟效益差;污泥滲出液需要化學除磷。脫氮效果受混合液迴流比例影響,脫氮除磷效率不會很高。(3)污染物去除效率高,運行穩定,有較好的耐沖擊負荷的能力,污泥沉降性能好。(4)厭氧、缺氧、好氧三種不同的環境條件和不同種類微生物菌群的有機配合,能同時具有去除有機物、脫氮除磷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