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水污染新聞
水污染的防治: 廣義的水污染防治法是指國家為防治水環境的污染而制定的各項法律法規及有關法律規范的總稱。狹義的水污染防治法指國家為防止陸地水(不包括海洋)污染而制定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法律規范的總稱。水污染防治法的歷史可以追溯到19世紀,英國1876年制定了《河流污染防治法》,日本1896年制定了《河川法》等。20世紀50年代以後,許多國家都加強了水污染防治方面的立法,制定了較完備的水污染防治法,如日本的《水質污染防治法》、美國的《水凈化法》等等。我國在50年代開始注意水污染的防治,如1959年制定了《生活飲用水衛生規程》。70年代後進一步加強了水污染防治立法,《關於保護和改善環境的若干規定(試行草案)》、《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都對保護水環境作了規定。1984年5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此後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和地方政權又制定了《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以及一系列水質標准、水污染排放標准和地方性水污染防治法規,使我國的水污染法初步形成了體系。水污染防治法通過建立有效的監督管理制度、加強對各類污染物排放的控制等措施,實現保護地表水和地下水免受污染的目的。
22日是第13屆「世界水日」、第18屆「中國水周」。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路明在此間表示,2005年1月份監測顯示,長江、黃河、淮河等七大江河水系劣Ⅴ類水質佔28.4%。水污染已出現由支流向主幹延伸、由城市向農村蔓延、由地表水向地下水滲透、由陸地向海域發展的趨勢。 按照地表水國家標准,水質分五類,類別越高,水質越差。而劣V類水的污染程度已超過V類。2005年1月對七大水系的175條河流、345個斷面的監測顯示:Ⅰ~Ⅲ類水質佔46.7%,其中Ⅰ類佔9.0%,Ⅱ類佔17.7%,Ⅲ類佔20.0%;Ⅳ~Ⅴ類水質佔24.9%,其中Ⅳ類佔16.2%,Ⅴ類佔8.7%;劣Ⅴ類水質佔28.4%。七大水系主要污染指標是高錳酸鹽指數、氨氮和石油類。按污染程度由輕到重的次序是:珠江、長江、松花江、淮河、黃河、遼河和海河。 路明介紹說,同期對全國52個主要湖泊評價顯示,5個受到污染,26個受到嚴重污染。75%的湖泊不同程度的富營養化,滇池、巢湖、太湖最為嚴重。滇池五類水質佔69%,劣Ⅴ類水質佔31%。不少湖泊出現藻類爆發。 統計顯示,2003年我國全國廢污水排放總量680億噸(2/3為工業廢水 ,1/3為生活污水),比1980年增加2倍。約有1/3的工業廢水和2/3的生活污水未經處理排入水中。農田大量使用化肥、農葯,也加劇了水環境的污染。 「我國的飲用水安全正面臨嚴重威脅,危及飲水安全的基本因素是水污染問題。」路明強調,珠江三角洲、長江三角洲,已出現了因水體污染而導致的水質型缺水。全國25%的地下水體遭到污染,35%的地下水水源不合格,平原區約有54%的地下水不符合生活用水水質標准。(姚潤豐) 環保總局:五大措施力保水環境安全 水資源短缺和水污染已成為制約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瓶頸。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副局長潘岳21日在此間說,水危機將始終是國家安全的心腹之患,要從根本上解決水環境安全問題,必須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建立水資源節約型、環境保護型的國民經濟體系。 潘岳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目前造成全國水污染十分嚴峻形勢主要有三大原因,一是由於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沒有根本轉變,污染物排放量大,大大超過水環境容量。二是生態用水缺乏。目前,黃河、海河、淮河水資源開發利用率都超過50%,其中海河更是高達95%,超過國際公認的40%的合理限度,嚴重擠占生態用水。三是水污染防治立法不夠健全,處罰力度小,執法不夠有力,幹部群眾的環保意識和守法意識不高。 「某地區50%的飲用水取自長江,從11個飲用水源中測出468種污染物,其中有機毒物210種,甚至檢出致畸、致癌、致突變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飲用受到污染的水已造成腫瘤、癌症等疾病發生率的增加。」潘岳說,治污當需「猛葯」,國家將從五個方面加強水環境保護、保障水安全。 優先保護飲用水源地水質。以劃定城市和農村生活飲用水水源地為重點,組織制定全國城市和農村水源地保護規劃,特別是要加快廣大農村集中式水源地的劃定工作,防治鄉鎮企業和農業面源污染水源地。在水源地保護區內嚴格限制各項開發活動。一級保護區內,應禁止一切排污行為和對水源地有影響的旅遊和水產養殖等活動。 提高水污染防治水平,推進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實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依法實行排污許可,嚴肅查處超標和超總量排污等違法行為。加強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嚴格維護和努力改善農村飲用水源的水質。加快修訂《水污染防治法》,從根本上解決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執法成本高的問題。 實行生態系統管理,重振生命之河。水壩建設直接關系水環境安全,流域開發規劃和水壩建設都要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分析利弊得失,對嚴重影響水環境安全的項目堅決不準上。經過環評可以建設的,也要嚴格按照環評要求,實施環保措施。 加大環保執法力度,堅決懲處各類違法排污行為。繼續開展清理整頓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行動。集中力量查處小造紙、小釀造、小化工、小印染、規模化畜禽養殖廠和城鎮污水處理廠等排污單位的違法排污行為,重點解決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老大難問題。 做好水環境質量信息的公開工作,落實人民群眾的環境知情權。對重大流域開發規劃和重大涉水項目,要舉行聽證,廣泛徵求人民群眾的意見,落實群眾環境監督權,堅決維護群眾的環境權益。(姚潤豐) 中國高度關切3億農民飲水安全 3月22日是第十三屆「世界水日」和第十八屆「中國水周」開始的第一天。水利部部長汪恕誠21日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強調,目前中國農村有3億多人飲水不安全,必須加強對城鄉污染源的監控,把保障飲水安全、維護民眾的生命健康作為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務。 中國2000年啟動農村飲水解困項目以來,國債資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資金和群眾自籌共投入180多億元,使5700多萬農村人口告別了飲水難。 「飲水困難解決之後,農民群眾迫切要求的更高層次的飲水安全問題又擺在我們面前,」汪恕誠說。他指出,要清醒地認識到目前中國的飲水安全形勢十分嚴峻,據調查,中國一些地區飲水存在水質嚴重不達標、供水保證率低、水質性地方病等問題,農村有3億多人飲水不安全,相當一部分城市水源污染嚴重,威脅到人的生命健康。 現階段,中國每年因飲水水質問題造成的對人生命的危害,實際上要高於洪水造成的傷亡。汪恕誠說,飲水不安全導致了近年來比較嚴重的水性地方病發病率明顯提高,目前華北、西北、東北和黃淮海平原地區的6300多萬人飲用水含氟量超過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造成駝背病、骨質疏鬆、骨變形,甚至癱瘓,喪失勞動能力。 汪恕誠強調,今年「中國水周」宣傳活動的主題是「保障飲水安全,維護生命健康」。必須把這個主題作為今後一個時期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務,不僅要讓農民喝上水,還要讓他們喝上安全水和優質水。 他說,在「十一五」期間,中國將重點解決高氟水、高砷水、苦鹹水、污染水等飲用水水質不達標以及局部地區飲用水供應嚴重不足問題,到2010年,使無法得到或負擔不起安全飲用水的人口比例降低三分之一。到2020年,使城鄉居民飲水達到安全或基本安全。2005年,水利部將組織制定《全國城鄉飲水安全建設規劃》,開展飲水安全問題普查,制定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的重點和實施方案。(姚潤豐) 專家點評:保證飲水安全是我國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務 水是生命之源,今年3月22日第13個世界水日的主題為「生命之水」。據中國水利部的專家介紹,為了保護好我們這個人口大國的飲用水水源,中國水利部正在採取一系列措施,以保證讓群眾喝上放心水。 聯合國的調查表明,全世界每年排放的污水達4000多億噸,造成5萬多億噸水體被污染,致使數百萬人死於飲水不潔所引起的疾病。中國水利部提供的資料顯示,我國有3億多人飲水不安全,水性地方病、飲用水水源污染、血吸蟲、局部地區季節性缺水等問題在一些地區依然存在。 水利部的專家對新華社記者說,為把保證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作為我國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務來落實,近5年來,國家共安排國債資金98億元,加上各級地方政府的配套資金和群眾自籌,總共投入約180億元,共建成各類農村飲水工程80多萬處,使5700多萬農村人口告別了飲水難。 與此同時,為了進一步解決與飲水安全有關的問題,水利部正在重點做好4項工作。首先是進一步摸清飲水安全現狀,搞好飲水安全建設規劃。為此,水利部正在組織編制《全國城鄉飲水安全建設規劃》,在全國水資源調查評價成果的基礎上,深入開展飲水安全問題普查。其次是加大對飲水安全工程的投入力度。水利部專家指出,對貧困地區的飲水工程建設,應以政府補助為主,群眾自籌為輔;對經濟發達地區的飲水工程建設,所需資金由政府、受益群眾、市場等多種途徑籌集;對飲水工程建設和運行中的用地、用電、稅費等應實行優惠政策。 第三是統籌兼顧,抓好飲水安全建設工作。為此,有關部門要依法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供水工程管護范圍,制定有關辦法,防止水源受到污染和人為破壞;根據各地自然、經濟條件和社會發展狀況,合理選擇飲水工程的類型、規模及標准;加強水質檢驗和監測,完善飲水安全監測體系。第四,深化改革,不斷完善飲水工程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以保障飲水安全為目標,以提供優質供水服務為宗旨,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有利於調動各方面積極性、有利於工程可持續利用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B. 關於地球環境污染的新聞
【1】「WWF」是什麼組織?------WWF(世界自然基金會)是在全球享有盛譽的、最大的獨立性非政府環境保護組織之一,自1961年成立以來,WWF一直致力於環保事業,在全世界擁有將近520萬支持者和一個在100多個國家活躍著的網路。WWF的使命是遏止地球自然環境的惡化,創造人類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美好未來。致力於: 保護世界生物多樣性;確保可再生自然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推動降低污染和減少浪費性消費的行動。
【2】它發出的倡議「地球一小時」具體內容是什麼?------ "地球一小時"是WWF(世界自然基金會)應對全球氣候變化所提出的一項倡議,希望個人、社區、企業和政府在特定的時間熄燈一小時,來表明他們對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的支持。
【3】今年中國會有哪些城市有響應?------中國內地首個官方宣布加入活動的城市是保定。另外還有:北京、上海、香港;最近一段時間,大連、成都、武漢、深圳、佛山順德等地也紛紛掀起了響應關燈的熱潮,越來越多的城市正在加入...
【4】具體時間是何時?------2009年3月28日8:30-9:30。
C. 哪裡可以找到環保類的新聞(特別是比較重大的,令人震驚與恐怖的)
http://news..com/ns?word=%BB%B7%B1%A3&tn=newstitle&from=news&ie=gb2312&bs=%D6%D0%B9%FA%CA%AE%B4%F3%C2%C3%D3%CE%BE%B0%C7%F8&sr=0&cl=2&rn=20&ct=0
D. 環保新聞寫寫從中的啟示
2015年上半年,我省各地共發生突發環境事件6起,按照《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分級標准,均屬一般突發環境事件,並得到及時妥善處置。6起事件分別是:3月24日,安徽理士電源技術有限公司倉庫失火次生環境污染事件;4月16日,安徽海容電源動力有限公司廠房化成工序失火次生環境污染事件;4月17日,合銅黃高速廬江段交通事故柴油泄漏次生環境污染事件;4月27日,滬渝高速順安服務區交通事故鹽酸泄漏次生環境污染事件;5月2日,銅陵縣320國道九榔河大橋交通事故硫酸泄漏次生環境污染事件;5月8日,合武高速金寨段交通事故苯乙烯泄漏次生環境污染事件。
最近幾年我國發生的環境污染事件如下:
2002年
2002年9月11日,貴州都勻壩固鎮多傑村上游一個鉛鋅礦尾渣大壩崩塌,上千立方米礦渣從懸崖上直瀉而下,注入山腳的范家河,沿岸被尾渣浸泡過的樹木枯死,良田被礦渣掩埋,粉末狀鉛鋅尾渣與河水混合成的黏稠泥漿經范家河徑直排入清水江。事發後,下游二十多公里的清水江依然一片渾濁,人畜一時飲水困難。
雲南南盤江水污染事件
2002年10月,雲南省南盤江柴石灘以上河段突發嚴重水污染事件,造成上百噸魚類死亡,下游柴石灘水庫3億多立方米水體受污染。因南盤江沿岸人口稠密,工農業生產集中,是雲南經濟較發達的區域之一,此次水污染事件不僅造成巨大經濟損失,且社會影響十分惡劣。
2003年
年三門峽水庫泄出「一庫污水」
2003年,因三門峽大壩上游一些企業的工業污水排放和黃河附近城鎮的生活污水排放逐年增加,黃河發生有實測記錄以來最嚴重的污染,三門峽水庫泄水呈「醬油色」,水質惡化為V類,成為名副其實的「一庫污水」。三門峽市區雖緊鄰黃河,但市民不得不花錢購買從附近山上運來的山泉水,「守著黃河買水吃」成為三門峽市一大奇觀。
2004年
四川沱江特大水污染事件
2004年2月底和3月初,四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化肥廠將大量高濃度氨氮廢水排入沱江支流毗河,導致沱江江水變黃變臭,氨氮超標竟達50倍之多。污染發生後,50萬公斤網箱魚死亡,直接經濟損失3億元左右。沿江簡陽、資中、內江三地被迫停水4周,影響百萬群眾,當地純凈水被搶購一空,當地政府從宜賓、成都調集消防車送水,依然無法滿足居民日常用水。為緩解災情,還從都江堰、三岔湖緊急調水稀釋2000噸氨氮,但為時已晚。據專家當時測算,沱江被破壞的生態至少需要5年時間來恢復。
河南濮陽喝不上「放心水」
自2004年10月以來,河南省濮陽市黃河取水口發生持續4個多月的水污染事件,城區四十多萬居民的飲水安全受到威脅,濮陽市被迫啟用備用地下水源。據調查,自1997年以來,濮陽市黃河取水口已連續多年遭受污染,城市飲用水源每年約有4至5個月受污染影響。
四川青衣江水污染事件
2004年12月下旬,由於一些造紙企業向四川樂山市青衣江偷偷排放大量工業污水,導致水面出現大量白色泡沫,並散發出一陣陣刺鼻的鹼味。青衣江本是樂山市近四十萬市民的飲用水源,但水質嚴重污染後,周邊的自來水公司因生產達標飲用水的難度加大而瀕臨停產,當地市民面臨斷水危機。
E. 國內最新保護環境新聞
國內新聞:10月8日晚,合肥上空飄起的淡淡煙霧又讓省城市民郁悶了一回,秸稈咋又燒起來了呢?記者昨日從合肥市環境監測站獲得的數據看,焚燒秸稈對合肥的空氣質量略有影響,而空氣污染指數由此前一天的72上升到99。 從8日中午到9日中午的監測來看,合肥市10個監測點中,除三里街、長江中路、董鋪水庫、濱湖新區4個監測點為良外,琥珀山莊、明珠廣場、廬陽區、瑤海區、包河區、高新區6個監測點均為輕微污染,全市總體污染指數為99,這一數字比8日的污染指數升高了27。 雖然有焚燒秸稈的情況發生,但是合肥的空氣質量並沒有顯著惡化,而自秋收以來,合肥的空氣質量也始終保持在良的狀態。 「現在,合肥市環境監察支隊每天有2部車在下面督察,而各個縣區也都有禁燒小組在督察,只要發現火星就會立刻撲滅。 」據合肥市環境監察支隊支隊長曹勇介紹,秋季的秸稈焚燒與夏收季節有本質區別,不僅燃燒面積小,且不是「雙搶」時候,所以出現集中的、大面積焚燒的情況幾乎是沒有的。 「秋季燒的秸稈是稻草,稻草是牛飼料的一種,現在收購的也多,所以一部分秸稈被養殖戶『消化』掉了。但是,焚燒的情況並不是沒有,只是不多,從目前督察的情況看,農民燒的多是秸稈根。 」曹勇說,由於現在秋高氣爽,且稻草燃燒的速度很快,所以進入秋收以來合肥的空氣質量並沒有太大波動。 但是,根據預測,今日合肥全市總體空氣污染指數為100~120,為III級輕微污染。合肥可能會迎來4個多月來第一個污染天。
希望採納
F. 急!!求一則有關環保的新聞
新華網銀川8月24日電(記者 姜雪城)正在此間召開的寧夏防沙治沙大會透露,最近十年,這個自治區的沙化面積凈減少5.3萬公頃,減幅達4.3%,其中,流動沙丘和半固定沙丘分別減少了37.9%和59.7%。
寧夏位於西北乾旱和半乾旱地區,周圍分布著毛烏素沙地、騰格里沙漠和烏蘭布和沙漠,全區近六成人口長期遭受風沙危害。多年來,當地幹部群眾依託「三北」防護林等國家重點生態建設工程,採取一系列綜合治理措施,有效地遏制了生態惡化趨勢。
據2004年第三次全國荒漠化和沙化監測結果顯示,寧夏已累計治理沙化土地46.7萬公頃,全區沙化面積由上世紀70年代的165萬公頃減至118.3萬公頃,占國土總面積的比重下降為22.8%,實現了治理速度大於沙化速度的歷史性轉變。
環保優先是科學發展理念,必須貫穿於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全過程。一是以人為本的發展需要將環保作為優先目標。二是全面協調的發展必須將環保放在優先地位。三是發展的可持續性要將環保定為優先標准。
G. 十大環保新聞
2006年度「石葯集團杯」中國十大環境新聞和世界十大環境新聞評選近日揭曉。評選揭曉新聞發布會於1月18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
「第六次全國環境保護大會召開」等十條新聞獲得中國十大環境新聞,「有毒廢液污染引發象牙海岸政壇地震」等十條新聞獲得世界十大環境新聞。
獲選的中國和世界十大環境新聞在2006年度國內外環保領域中產生了深遠影響,深刻反映了2006年度國內外環保領域的重大變革和發展全貌,具有深刻的新聞價值和廣泛的社會影響,在反映世界及中國環保事業發展進程方面具有標志性、突破性、導向性、創新意義。
「2006年度中國十大環境新聞和世界十大環境新聞」評選活動由國家環保總局批准,中國環境報社主辦,石葯集團有限公司獨家贊助。評選活動從2007年1月1日正式啟動,到1月15日結束。評選期間,評選活動組委會共收到了全國各地近十萬份選票。
評選揭曉新聞發布會上還對公眾參與將及優秀組織獎各獎項進行了表彰。全國人大環資委、國家環保總局及北京各大學的NGO代表參加了新聞發布會。
附
中國十大環境新聞:
1、第六次全國環境保護大會召開
2、環境保護成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約束性指標
3、《環評公眾參與暫行辦法》正式發布
4、我國發布第一份綠色GDP核算研究報告
5、最高法公布環境犯罪定罪量刑標准最高檢公布環境監管失職立案標准
6、我國排查化工石化業環境風險
7、我國政府「綠色采購」制度開始實施
8、國家環保總局成立5大督查中心
9、甘肅湖南發生危害群眾健康的重大環境事件
10、青藏鐵路開通,成為環保典範
世界十大環境新聞:
1、有毒廢液污染引發象牙海岸政壇地震
2、WHO公布空氣質量新標准
3、「亞太清潔發展與氣候新夥伴計劃」啟動
4、第四屆世界水論壇呼籲全球應對水危機
5、《斯特恩評估報告》凸顯氣候變化危機
6、黎巴嫩燃油泄漏致地中海面臨環境災難
7、國際熱核聚變實驗反應堆計劃正式啟動
8、世界環境日關注沙漠與荒漠化
9、全球3500萬人參加「清潔世界周末」活動
10、全球海洋環保亟待提速
H. 最近有關環保話題的新聞有哪些·
環保」納入「企業誠信」值得期待 企業在環保方面的誠信,將成為獲得財政支持、銀行貸款、政府優先採購甚至上市等方面的重要參考因素。昨日提交深圳市四屆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深圳經濟特區環境保護條例(修訂草案)》中提出,環保部門根據環保行為評估辦法,對排污者及其負責人的環保行為進行年度評估,建立排污者環保誠信檔案,記錄其環保誠信信息。(《南方都市報》5月19日) 或許在不少人看來,把企業的環保誠信與財政支持、銀行貸款,甚至企業上市掛起鉤來,實在是有些「搞連坐」的嫌疑。畢竟,環保固然是企業的責任,但是,假如企業在環保方面出現問題,其實應該就事論事的照章處罰即可,而不必上綱上線、大而化之的去切斷人家的經濟命脈。乍一看來,這種觀點也並非一無是處,既然人無完人,企業當然也不會有完美無缺的楷模,環保方面有點小瑕疵,要說也並非不可容忍,在不少地方眼中,只要企業能夠產生利潤和稅收,排放點污染完全是「瑕不掩瑜」,將放鬆環保標准要求用於招商引資,更是不在少數。 不過,對於企業而言,環保恐怕並非無關緊要的蠅頭小事,而恰恰是企業的責任所在和義務所系。假如企僅僅因為環保投入或是環保設施的運營成本便無利可圖,無稅可交的話,這樣的企業其實早該在市場競爭中被淘汰。而假若企業明明有利可圖甚至利潤不菲,卻為了獲取更多的利潤而故意暗中排污或是偷偷關停環保設備的話。如此做法,無疑暴露了企業的誠信缺陷。既然這家企業在環保方面可以造假蒙人,那麼對於產品質量把關也完全可能降低標准來降低成本,在產品銷售過程中也完全可能通過欺詐消費者來賣個高價,在企業貸款、融資及上市的過程中,也難免會為了達到目的而不擇手段的使出財務造假的伎倆。如此看來,將環保誠信與財政支持、銀行貸款、企業上市掛鉤,其實不無道理,甚至完全合乎邏輯。 事實上,誠信作為一種基本素質,在判斷一家企業時,完全適用管中窺豹法,敢於在環保上玩貓膩的企業,也同樣會在其他方面存在誠信危機。基於此,企業環保誠信將影響上市這一「連坐制」,不僅有益於環保事業,更將有助於形成全面完善的企業誠信理念和監督機制。
滿意請採納
I. 近期相關環境方面的問題及新聞有關環境污染環境保護之類
《水污染防治法》未將任何一種超標情形列為例外情況和免責事由。2019年2月28日,生態環境部召開新聞發布會做出權威回答:污水處理廠出水達標排放是《水污染防治法》明確規定的法律責任;污水處理廠作為專業機構,在建廠之前就應調查評估污水來源,通過市場作用體現各方責任,減少問題產生,保證達標排放責任。
因而,當事人不能以進水水質問題為借口,超標排放,更不能因此而成為逃避行政處罰的正當理由。
污水處理廠應承擔哪些處罰?
《行政處罰法》第四條規定,設定和實施行政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本案當事人是慣犯,此次長期嚴重超標且拒不改正,應當加重處罰。
監管存在漏洞。《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環保部門發現重點排污單位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傳輸數據異常,應當及時進行調查。本案當事人在出現問題後,及時向政府及有關部門做了匯報,卻未見政府有所作為,任由事態發展。
《孟州市產業集聚區污水處理項目特許經營協議》系與第三方的合同行為,與行政處罰屬不同法律關系,無約束力;但政府部門有義務維護和保障污水處理廠權利,監管上游企業進水符合規定標准;進水企業也要履行協議,自行監管濃度,達「標」進水。
被罰者是否有追償權利?
目前,本案已進入行政復議階段。
可否轉嫁?行政處罰是有處罰權的行政部門針對具體行政行為相對人特定違法行為而實施的具體行政行為。行政處罰法律關系不同於合同約定的追償民事法律關系,因此行政處罰由特定人承擔、不可轉嫁,否則就脫離了處罰真正目的。目前,法律也沒有規定行政處罰的追償權。行政處罰不可轉嫁,但在沒有實質違法的情況下,處罰的罰款是可以追償的。
可獲賠償?《行政處罰法》第六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行政機關違法給予行政處罰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提出賠償要求。本案中,行政機關違法在先,既缺少自己監管作為,又缺失報告後的管理作為,沒有及時處罰和糾正上游企業,給當事人造成了處理成本、系統癱瘓、受到懲罰和信用名譽的損害。
怎麼追責?本案中,上游企業雖未被處罰,但污水處理廠是因其違法被處罰,有理由由其民事賠償責任。《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條規定,因水污染受到損害的當事人,如城鎮污水處理廠,有權要求排污方排除危害和賠償損失;水污染損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排污方承擔賠償責任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如何界定?本案的《特許經營協議》就是污水處理企業與進水企業之間的合同。「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損失強調的是與違約的因果關系,並不排除將行政處罰導致的利益納入損失的范圍,相對人受到行政處罰,應當可以作為違約損失向違約方追償。
可代為治理嗎?以《水污染防治法》為例,第八十五條、第八十八條分別從污水治理、污泥處置、船舶水污染、事故水污染方面規定,逾期、未按要求或者不具備能力採取治理措施的,監管部門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單位代為治理,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承擔。污水處理廠處理其他企業產生的污水,雖不是代為治理,但其具有一致性:上游企業怠於處理,下游集中處理且要收取費用。
本案當事人污水處理廠在處理能力范圍內履行了污水處理義務,出水濃度超標非自身原因造成。真實違法對象是超標進水企業及其他單位。處罰責任不能轉移,但不應由污水處理廠全部承擔,罰款追償具有實質基礎法律規定依據。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本案被處罰者追償的權利,取決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即污水處理廠在行為上有無實質違法。有證據證明積極履行義務的,被處罰的罰款可以追償。否則,既違背公序良俗精神追求,也與上述法律規定要求不符,難以起到以法律法規規范教育公民遵紀守法的目的。本案當事人能且必須追償。
作者單位:河南省靈寶市生態環境局
■案情介紹
最近,河南省焦作生態環境局擬對孟州城市污水處理有限公司行政處罰罰款4880萬元,這家公司不服,向河南省生態環境廳提起行政復議,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孟州市城市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是該市第二污水處理廠,負責處理其產業聚集區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出水一級A標准。數據顯示,2015年以來,該公司存在廢水超標排放、污泥處置不當、不配合環保檢查和運行經費保障不到位等問題,幾乎每年都受到1-2次處罰。
2月13日,采樣監測發現,該公司總排口總磷(TP)1.42mg/L、總氮(TN)23.4mg/L,超過《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表1規定一級A標准(TP≦0.5mg/L,TN≦15mg/L)。4月3日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罰款80萬元。
3月25日,復查發現:總排口總磷2.37mg/L、總氮25.2mg/L,隨即責令改正,實施按日連續處罰。4月28日,再次復查:正在運營,總排口氨氮23.8mg/L、總磷2.68mg/L、總氮30.5mg/L,濃度更高且新增一超標污染物,再次實施按日連續處罰。第一次計27日,罰款2160萬元;第二次計34日,罰款計2720萬元,總計罰款4880萬元。
■不服理由
1.該公司陳述,出水超標系進水水量超負荷、水質超標准所致,各指標均超出設計負荷,導致系統癱瘓。
2.該公司申辯,受到進水沖擊時,堅持正常運轉,並連續向孟州市產業集聚區管委會及孟州市生態環境局匯報水量、水質及影響情況,但未有明顯改觀。
3.該公司抗辯,其與上游進水企業簽訂的《孟州市產業集聚區污水處理項目特許經營協議》「水質不合格的處理」明確:「運營期間,遇以下進水水質不符合標準的原因導致污水處理廠不能正常運行時,經公司盡力採取措施,造成出水水質仍不達標;乙方不承擔責任,且不影響乙方按照協議約定收取污水處理服務費。」
J. 近幾年來中國比較嚴重的環境污染事件
近年來中國比較嚴重的環境污染事件有以下五件:
1、太湖水污染事件
2007年5月, 江蘇省無錫市城區的大批市民家中自來水水質突然發生變化,並伴有難聞的氣味,無法正常飲用。無錫市民飲用水水源來自太湖。因此,無錫市民紛紛搶購超市內的純凈水,街頭零售的桶裝純凈水也出現了較大的價格波動。
此次事件,市政府稱是持續高熱造成的,國家環保總局認為既是天災也是人禍。民間普遍認為是政府為了經濟業績大量興建排污嚴重的化工廠,卻對太湖污染治理不力造成了今天的惡性事件,而政府的弄虛作假,使得太湖污染問題日益嚴重。有研究顯示,無錫水污染事件主要是由於水源地附近藍藻大量堆積,厭氧分解過程中產生了大量的NH3、硫醇、硫醚以及硫化氫等異味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