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分幾級,各級標准適用於哪類污水排放
分為五類。
《污復水綜合排放標准制》標准分級:
1、排入GB3838Ⅲ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准。
2、排入GB 3838中Ⅳ、Ⅴ類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准。
3、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
4、排入未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必須根據排水系統出水受納水域的功能要求來執行規定。
5、GB3838中Ⅰ、Ⅱ類水域和Ⅲ類水域中劃定的保護區,GB3097中一類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現有排污口應按水體功能要求,實行污染物總量控制,以保證受納水體水質符合規定用途的水質標准。
(1)排入污水廠廢水標准擴展閱讀
污染物的分類:
將排放的污染物按其性質及控制方式分為二類。
1、第一類污染物,不分行業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納水體的功能類別,一律在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排放口采樣,其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必須達到本標准要求(采礦行業的尾礦壩出水口不得視為車間排放口)。
2、 第二類污染物,在排污單位排放口采樣,其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必須達到本標准要求。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貳』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和《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具體如何應用
一般說來企業生產廢水排水出向為城市下水道並且進入污水處理廠處理的執行回《污水綜合排放標准》中的答三級標准.國標中並不存在一個《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
具體來說,一個企業的污水必須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准》中的三級標准才能向城市下水道排放.(必須是進入城市污水處理廠的,該下水道的去向如果是直接排向環境中則要根據實際情況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准》中的一級或二級標准,有行業標準的執行行業標准中的相應標准)
『叄』 污水排放的標準是什麼
(1)排入GB3838Ⅲ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處)和排入GB3097中二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准。
(2)排入GB3838中Ⅳ、Ⅴ類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准。
(3)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
(4)排入未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必須根據排水系統出水受納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別執行(1)和(2)的規定。
(5)GB 3838中Ⅰ.Ⅱ類水域和Ⅲ類水域中劃定的保護區,GB 3097中一類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現有排污口應按水體功能要求,實行污染物總量控制,以保證受納水體水質符合規定用途的水質標准。
『肆』 工業廢水COD達到多少可以排放到污水處理廠
達到城市污水排入下水道標准即可,不過排放標准一般是當地環保部門確定!當地環保部門根據本地區COD總量進行調控!
『伍』 為什麼廢水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中三級標准,又要滿足污水處理廠接管要求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是基本要求,這是環保局管的。污水廠如果版對你提出了接權管要求,那肯定是要高於《污水綜合排放標准》的,那是污水廠根據自身容量或其他條件提出來的,不達到的話污水廠就不讓你接管。說到底你只要達到污水廠的接管要求問題就不大了
『陸』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的相關標准
1、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廢氣排放和污泥處置(控制)的污染物限值。
本標准適用於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廢氣排放和污泥處置(控制)的管理。
居民小區和工業企業內獨立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也按本標准執行。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標准中的條文通過本標準的引用即成為本標準的條文,與本標准同效。
GB3838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
GB3097 海水水質標准
GB3095 環境空氣質量標准
GB4284 農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標准
GB8978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GB12348 工業企業廠界雜訊標准
GB16297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准
HJ/T55 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
當上述標准被修訂時,應使用最新版本。
3、術語和定義
3.1城鎮污水(municipalwastewater)指城鎮居民生活污水,機關、學校、醫院、商業服務機構及各種公共設施排水,以及允許排入城鎮污水收集系統的工業廢水和初期雨水等。
3.2城鎮污水處理廠()指對進入城鎮污水收集系統的污水進行凈化處理的污水處理廠。
3.3一級強化處理(enhancedprimarytreatment)在常規一級處理(重力沉降)基礎上,增加化學混凝處理、機械過濾或不完全生物處理等,以提高一級處理效果的處理工藝。
4、技術內容
4.1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4.1.1控制項目及分類
4.1.1.1根據污染物的來源及性質,將污染物控制項目分為基本控制項目和選擇控制項目兩類。基本控制項目主要包括影響水環境和城鎮污水處理廠一般處理工藝可以去除的常規污染物,以及部分一類污染物,共19項。選擇控制項目包括對環境有較長期影響或毒性較大的污染物,共計43項。
4.1.1.2基本控制項目必須執行。選擇控制項目,由地方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污水處理廠接納的工業污染物的類別和水環境質量要求選擇控制。
4.1.2標准分級
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排入地表水域環境功能和保護目標,以及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將基本控制項目的常規污染物標准值分為一級標准、二級標准、三級標准。一級標准分為A標准和B標准。部分一類污染物和選擇控制項目不分級。
4.1.2.1一級標準的A標準是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作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當污水處理廠出水引入稀釋能力較小的河湖作為城鎮景觀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時,執行一級標準的A標准。
4.1.2.2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Ⅲ類功能水域(劃定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
、GB3097海水二類功能水域和湖、庫等封閉或半封閉水域時,執行一級標準的B標准。
4.1.2.3
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Ⅳ、Ⅴ類功能水域或GB3097海水三、四類功能海域,執行二級標准。
4.1.2.4非重點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護區的建制鎮的污水處理廠,根據當地經濟條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採用一級強化處理工藝時,執行三級標准。但必須預留二級處理設施的位置,分期達到二級標准。
4.1.3標准值
4.1.3.1
城鎮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排放基本控制項目,執行表1和表2的規定。
4.1.3.2選擇控制項目按表3的規定執行。
4.1.4取樣與監測
4.1.4.1水質取樣在污水處理廠處理工藝末端排放口。在排放口應設污水水量自動計量裝置、自動比例采樣裝置,PH、水溫、COD等主要水質指標應安裝在線監測裝置。
4.1.4.2取樣頻率為至少每兩小時一次,取24h混合樣,以日均值計。
4.1.4.3監測分析方法按表4或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認定的替代方法、等效方法執行。
4.2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
4.2.1標准分級
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所在地區的大氣環境質量要求和大氣污染物治理技術和設施條件,將標准分為三級。
4.2.1.1位於GB3095一類區的所有(包括現有和新建、改建、擴建)城鎮污水處理廠,自本標准實施之日起,執行一級標准。
表1基本控制項目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 單位:mg/L 序
號 基本控制項目 一級標准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A標准B標准1化學需氧量(COD)50601001202生化需氧量(BOD5)102030603懸浮物(SS)102030504動植物油135205石油類135156陰離子表面活性劑0.51257總氮(以N計)1520————8氨氮(以N計)5(8)8(15)25(30)——9總磷(
以P計) 05年12月31日前建設的11.53506年1月1日起建設的0.513510色度(稀釋倍數)3030405011PH值6~912糞大腸菌群數/(個/L)103104104——註:①下列情況下按去除率指標執行:當進水COD大於350mg/L時,去除率應大於60%;BOD
大於160mg/L時,去除率應大於50%。
②括弧外數值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括弧內數值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
表
2
部分一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
單位:
mg/L
表
3
選擇控制項目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
單位:
mg/L
4.2.1.2
位於
GB3095
二類區和三類區的城鎮污水處理廠,
分別執行二級標准和三級標准。
其
中
2003
年
6
月
30
日之前建設
(包括改、
擴建)
的城鎮污水處理廠,
實施標準的時間為
2006
年
1
月
1
日;
2003
年
7
月
1
日起新建(包括改、擴建)的城鎮污水處理廠,自本標准實施
之日起開始執行。
4.2.1.3
新建(包括改、擴建)城鎮污水處理廠周圍應建設綠化帶,並設有一定的防護距離,
防護距離的大小由環境影響評價確定。
4.2.2
標准值
城鎮污水處理廠廢氣的排放標准值按表
5
的規定執行。
4.2.3
取樣與監測
4.2.3.1
氨、
硫化氫、
臭氣濃度監測點設於城鎮污水處理廠廠界或防護帶邊緣的濃度最高點;
甲烷監測點設於區內濃度最高點。
4.2.3.2
監測點的布置方法與采樣方法按
GB16297
中附錄
C
和
HJ/T55
的有關規定執行。
4.2.3.3
采樣頻率,每兩小時采樣一次,共採集
4
次,取其最大測定值。
4.2.3.4
監測分析方法按表
6
執行。
4.3
污泥控制標准
4.3.1
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污泥應進行穩定化處理,穩定化處理後應達到表
7
的規定。
『柒』 生活污水排入污水處理廠執行什麼標准
生活污水排入下水道,必須執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CJ343-2010),之後通過城市管網進入污水處理廠。
『捌』 國家排放廢水COD標準是多少啊
化學需氧量(COD)國家排放廢水標準是:單位: mg/L
(8)排入污水廠廢水標准擴展閱讀
按照國家綜合排放標准與國家行業排放標准不交叉執行的原則,造紙工業執行《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44-92)》,船舶執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52-83)》,船舶工業執行《船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4286-84)》。
海洋石油開發工業執行《海洋石油開發工業含油污水排放標准(GB4914-85)》,紡織染整工業執行《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4287-92)》,肉類加工工業執行《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457-92)》,合成氨工業執行《合成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458-92)》。
鋼鐵工業執行《鋼鐵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456-92)》,航天推進劑使用執行《航天推進劑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4374-93)》,兵器工業執行《兵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4470.1~14470.3-93和GB4274~4279-84)》。
磷肥工業執行《磷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5580-95)》,燒鹼、聚氯乙烯工業執行《燒鹼、聚氯乙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5581-95)》,其他水污染物排放均執行本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