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基坑支護方案有哪些
常見的基坑支護形式主要有:
1、排樁支護,樁撐、樁錨、排樁懸臂;
2、地下連續牆支護,地連牆+支撐;
3、水泥擋土牆;
4、土釘牆(噴錨支護);
5、逆作拱牆;
6、原狀土放坡;
7、樁、牆加支撐系統;
8、簡單水平支撐;
9、鋼筋混凝土排樁;
10、上述兩種或者兩種以上方式的合理組合等。
地下水控制
基坑開挖期間,地下水控制也屬於基坑支護的一部分,地下水控制方法可分為集水明排、降水、截水和回灌等型式單獨或組合使用。
施工方案
1、基礎施工前必須進行地質勘探和了解地下管線情況,根據土質情況和基礎深度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應與施工現場實際相符,能指導實際施工。其內容包括:放坡要求或支護結構設計、機械類型選擇、開挖順序和分層開挖深度、坡道位置、坑邊荷載、車輛進出道路、降水排水措施及監測要求等。對重要的地下管線應採取相應措施。
2、基礎施工應進行支護,基坑深度超過5M的對基坑支護結構必須按有關標准進行設計計算,有設計計算書和施工圖紙。
3、施工方案必須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蓋章後方可實施。
臨邊防護
1、基坑施工必須進行臨邊防護。深度不超過2M的臨邊可採用1.2M高欄桿式防護,深度超過2M的基坑施工還必須採用密目式安全網做封閉式防護。
2、臨邊防護欄桿離基坑邊口的距離不得小於50cm。
坑壁支護
1、坑槽開挖時設置的邊坡符合安全要求。坑壁支護的做法以及對重要地下管線的加固措施必須符合專項施工方案和基坑支護結構設計方案的要求。
2、支護設施產生局部變形,應會同設計人員提出方案並及時採取相應的措施進行調整加固。
排水措施
1、基坑施工應根據施工方案設置有效的排水、降水措施。
2、深基坑施工採用坑外降水的,必須有防止臨近建築物危險沉降的措施。
坑邊荷載
1、基坑邊堆土、料具堆放的數量和距基坑邊距離等應符合有關規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2、機械設備施工與基坑(槽)邊距離不符合有關要求時,應根據施工方案對機械施工作業范圍內的基坑壁支護、地面等採取有效措施。
上下通道
1、基坑施工必須有專用通道供作業人員上下。
2、設置的通道,在結構上必須牢固可靠,數量、位置滿足施工要求並符合有關安全防護規定。
土方開挖
1、施工機械應由企業安全管理部門檢查驗收後進場作業,並有驗收記錄。
2、施工機械操作人員應按規定進行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熟悉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施工作業時,應按施工方案和規程挖土,不得超挖、破壞基底土層的結構。
4、機械作業位置應穩定、安全,在挖土機作業半徑范圍內嚴禁人員進入。
監測
基坑支護結構應按照方案進行變形監測,並有監測記錄。對毗鄰建築物和重要管線、道路應進行沉降觀測,並有觀測記錄。
基坑工程監測包括: 基坑及支護結構監測和周圍環境監測.
1.基坑及支護結構監測包括:
(1)圍護牆(樁)或基坑邊坡頂部水平及豎向位移監測
(2)圍護牆(樁)或土體深層水平位移監測
(3)圍護牆(樁)及支撐內力監測
(4)立柱位移監測
(5)坑底隆起監測
(6)地下水位監測等
2.周圍環境的監測
(1)臨近建築物的沉降和傾斜的監測
(2)地下管線的沉降和位移監測
(3)周邊重要道路的監測
(4)其他應監測的對象等
作業環境
1、基坑內作業人員應有穩定、安全的立足處。
2、垂直、交叉作業時應設置安全隔離防護措施。
3、夜間或光線較暗的施工應設置足夠的照明,不得在一個作業場所只裝設局部照明。
基坑支護,是為保證地下結構施工及基坑周邊環境的安全,對基坑側壁及周邊環境採用的支擋、加固與保護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准《建築基坑支護技術規程》JGJ120-2012對基坑支護的定義如下:為保護地下主體結構施工和基坑周邊環境的安全,對基坑採用的臨時性支擋、加固、保護與地下水控制的措施。
網路-基坑支護
Ⅱ 基坑支護專項施工方案
施工方法
基礎擬採用機械放坡開挖,人工配合清底的方式進行。開挖過程中如遇岩石時,採取淺眼爆破,但在基底以上30cm時,不得爆破,採用人工開挖
基坑邊坡的坡度視地質情況而定,一般採用1:0.5-1:1,基底挖至接近設計標高時,保留0.3m厚的一層,待灌注混凝土前由人工開挖至設計標高,迅速檢驗,隨即進行基礎施工。如果施工便道需經過基頂時,坑頂與便道之間設置1m寬的護道。並在基坑頂面設置截水溝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
放坡開挖時,開挖前首先根據平面點及高程點,計算並放出開挖邊線。鋼板樁或開挖線准備完成後,展開開挖,開挖採用機械開挖,首先用挖掘機清除表面鬆土,然後根據現場情況並據岩層情況在樁間進行淺眼爆破至擴大基礎底標高以上0.3m位置,剩餘部分人工配合風鎬開挖至設計標高以下5cm處,砂漿封底(如果基底岩層較好時,人工挖至承台底標高即可,可不再作5cm的封底,)。基坑開挖面積放坡開挖時每邊留出大約80cm的工作面,鋼板樁擋護內開挖時,順鋼板樁下挖即可,開挖完成後根據現場滲水情況在基底四周設置排水溝和集水井。開挖後,對基坑四周的危石進行處理,必要時進行掛網錨噴處理。
2)施工要求
基坑應避免超挖,松動部分應清除。使用機械開挖時,不得破壞基底土的幾口,可以再設計高程上保留一定厚度由人工開挖。當施工便道需經過基頂時,坑頂與便道之間設置1m寬的護道。並在基坑頂面設置截水溝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
所有墩台基礎開挖時應做好防水設施並及時澆注基礎,以免基坑暴露過久或受地表水浸泡而影響地基承載力,基礎施工完成後基坑需及時回填,回填部分應夯實。
對岩石地基採用松動爆破法開挖,控制裝葯量,以保證基岩的完整性不被破壞。其底層基礎基坑開挖應盡量不超挖,在施工最下層基礎要求不得立模,滿基坑灌注混凝土。
應採取有效措施減少橋梁基礎施工時對環境的污染。
擴大基礎在施工開挖至基底標高後,需對基礎范圍內四角及中心深約5m的范圍內地質資料進行驗證,以確保基礎范圍內不存在溶洞、溶槽:若在基礎范圍內發現溶洞、溶槽或者地質情況與設計不符時,應立即通知設計單位,在經設計單位現場確認並作出相應變更設計等處理後方可以設計單位的變更設計等處理意見為依據繼續施工.
基坑開挖到距設計基底標高30cm左右時,禁止爆破開挖,以免對基底的持力層產生擾動,此30cm岩石禁止爆破,採用人工風鎬或風鑽進行開挖,以免破壞樁身混凝土質量。
基底檢驗
灌注基礎混凝土前,對基坑進行隱蔽工程檢查,檢查內容為:
①
基底平面位置、尺寸、標高、嵌入岩層是否滿足要求。
是否符合設計圖紙要求。
②
基底承載力是否滿足設計要求。
③
確定地基層是否能保證墩台的穩定。
④
基底無積水、雜物,清潔。
Ⅲ 基坑開挖與支護工程施工專項方案
基坑必須清楚放坡范圍,邊坡的坡度,並應留出足夠的基坑底部操作空間,所以在基坑開挖前必須知道放坡坡度,基礎外皮跨度,工作面寬度,基坑深度。基礎施工以前首先要定位,定位之後進行放線,之後就是支模綁筋打砼了。
好店鋪導航
www.gohdp.com
Ⅳ 3至4米基坑基坑開挖支護專項方案
開挖深度超過5米為深基坑。淺的,土釘牆,重力式擋土牆,深的,地連牆或排樁支撐,或上部按淺的來,下部按深的來。看周圍的環境了,放坡最便宜。
Ⅳ 管溝基坑開挖,採用什麼支護方案
用槽鋼支護即可,要保證入土深度,同時為安全,要對磚圍牆進行支護。
Ⅵ 基坑支護的常見方案有哪些
1、排樁或地下連續牆:適用條件:適用於基坑側壁安全等級一、二、三級;
2、水泥土牆:適用條件 基坑側壁安全等級宜為二、三級;
3、土釘牆:適用條件 基坑側壁安全等級宜為二、三級的非軟土場地;
4、逆作拱牆:適用條件 基坑側壁安全等級宜為二、三級;
5、放坡:適用條件 基坑側壁安全等級宜為三級;
Ⅶ 基坑支護方案
1、6米的基坑一般情況下是需要做基坑支護設計方案的,為什麼這樣說呢,現在在一般的地級市建管局或建委頒發的基坑支護工程管理規定中,把基坑是否需要進行支護的尺度定在5米深;你可以仔細的查查你們當地建管局或建委的頒布的文件是怎麼說的;不知道兄台的你工程地在什麼位置?我知道湖北省和山東省超過5米的基坑都是要進行支護的。
2、我剛才找了基本規范,上面倒沒有明確規定要進行基坑支護工程施工的深度限制,也許我沒有找全;
如果你所在的地區建設主管部門有規定超過5米的基坑要進行支護的話,你最好還是按他們的要求來,以為像這樣的規定現在在全國范圍內都比較普遍了。
兄台如果需要做基坑支護設計方案的話,可以和我聯系,我們公司設計、施工都有可以做,我的郵箱:[email protected]
Ⅷ 基坑施工方案
1.施工方案
(1)基坑開挖之前,要按照土質情況、基坑深度以及周邊環境確定支護方案,其內容應包括;放坡要求、支護結構設計、機械選擇、開挖時間、開挖順序、分層開挖深度、坡道位置、車輛進出道路、降水措施及監測要求等。
(2)施工方案的制定必須針對施工工藝結合作業條件,對施工過程中可能造成的坍塌因素和作業條件的安全及防止周邊建築、道路等產生不均勻沉降,設計制定具體可行措施,並在施工中付諸實施。
(3)高層建築的箱形基礎,實際上形成了建築的地下室,隨上層建築荷載的加大,常要求在地面以下設置三層或四層地下室,因而基坑的深度常超過5~6m,且面積較大,給基礎工程施工帶來很大困難和危險,必須認真制定安全措施防止發生事故。
1)工程場地狹窄,鄰近建築物多,大面積基坑的開挖,常使這些舊建築物發生裂縫或不均勻沉降;
2)基坑的深度不同,主樓較深,裙房較淺,因而需仔細進行施工程序安排,有時先挖一部分淺坑,再加支撐或採用懸臂板樁;
3)合理採用降水措施,以減少板樁上的土壓力;
4)當採用鋼板樁時,合理解決位移和彎曲;
5)除降低地下水位外,基坑內還需設置明溝和集水井排除暴雨突然而來的明水:
6)大面積基坑應考慮配兩路電源,當一路電源發生故障時,可以及時採取另一路電源,防止停止降水而發生事故。
總之,由於基坑加深,土側壓力再加上地下水的出現,所以必須做專項支護設計以確保施工安全。
(4)支護設計方案的合理與否,不但直接影響施工的工期、造價,更主要還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與否有直接關系,所以必須經上級審批。
2.臨邊防護
(1)當基坑施工深度達到2m時,對坑邊作業已構成危險,按照高處作業和臨邊作業的規定,應搭設臨邊防護設施。
(2)基坑周邊塔抗的防護欄桿,從選材、搭設方式及牢固程度都應符合《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
3.基坑支護
基坑支護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保護相鄰已有建築物和地下設施的安全;利用支護結構進行地下水控制,施丁降水可能導致相鄰建築物產生過大的沉降而影響其正常使用功能,此時需採用局部回灌工藝;節約施工空間,在施工現場不允許放坡時,使用支護結構可將開挖空間限制在主體結構基礎平面周邊外不大的范圍內;減小基礎底部隆起,由於開挖卸荷,基坑和其周圍的土體會發生回彈變形和隆起,嚴重時可造成基底坑隆起失效,合理地設計和施工支護結構,可使這種變形大大減小;利用永久性結構作為支護結構的一部分,如作為主體結構地下室的外牆等。
基坑支護結構側壁安全等級及重要性系數可以分為:
(1)安全等級一級。破壞後果為支護結構破壞、土體失穩或過大變形對基坑周邊環境及地下結構施工影響很嚴重,此時重要性系數r0取1.1。
(2)安全等級二級。破壞後果為支護結構破壞、土體失穩或過大變形對基坑周邊環境及地下結構施工影響一般,此時重要性系數r0取1.0。
(3)安全等級三級。破壞後果為支護結構破壞、土體失穩或過大變形對基坑周邊環境及地下結構施工影響不嚴重,此時重要性系數r0取0.9。
不同深度的基坑和作業條件,所採取的支護方式也不同。
(1)原狀土放坡。一般基坑深度小於3m時,可採用一次性放坡。當深度達到4—5m時,也可採用分級放坡。明挖放坡必須保證邊坡的穩定,淺基坑的類別進行穩定計算確定安全系數。原狀土放坡適用於較淺的基坑,對於深基坑可採用打樁、土釘牆或地下連續牆方法來確保邊坡的穩定。
Ⅸ 深基坑開挖支護方案
,,,那必須要用鋼板樁阿,槽鋼肯定不行的。11米,太深了。9米也挺寬了。鋼板樁插打完後開挖,挖一定深度加一層內支撐(工字鋼和鋼管),再繼續挖,繼續支護第二層。最少需要支護兩層。
Ⅹ 基坑模板支護專項施工方案
基坑圍護專項施工方案
編制人 職務(稱) 技術員
審核人 職務(稱) 項目副經理
批准人 職務(稱) 項目經理
一、工程概況
1.總體概況
1.1由上海古北朱家角置業有限公司投資開發的朱家角B7、B8地塊1標工程;B7-1#樓(會所)圍護項目;地處上海市青浦區朱家角鎮沙淀南路,東至沙淀東路,西至規劃河道,南至沙淀南路,北至沙淀中路。本項目基坑面積約4317㎡,周長約267M,地下車庫主體結構標高±0.000相當於絕對標高+5.800,現場場地內自然地坪絕對標高+4.600,相當於相對標高-1.200。由上海天華建築設計有限公司設計,由上海申海建設監理有限公司承擔施工監理,由浙江中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總承包。
1.2本工程為鋼筋混凝土框架現澆結構。
1.3 基底設計標高:基坑坑底標高為-6.000m;基坑普遍深度為4.900m。坑內局部基坑深度達到6.700m。坑內集水井和坑內高差1m。
1.4土質情況
根據工程地質勘查報告,①、雜填土;②、灰黃色粘質粉土;③、灰色淤泥質粉質粘土;④、灰色粘質粉土透鏡體;⑤灰色粉質粘土。因地下水位較高,圍護樁施工至1/2時,故採取井點降水措施。
二、編制依據
本方案為確保基坑圍護周圍土體的穩定和後續施工的安全性,保證土方開挖安全施工和對設計持力層不受擾動,以及如何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根據以下依據而編制。
2.1 上海豪斯岩土工程技術有限公司提供的「朱家角B7地塊項目岩土工程勘察報告」;
2.2 上海天華建築設計有限公司提供的「朱家角B7、B8地塊工程設計施工圖紙」;
2.3 上海思築建築規劃設計有限公司提供的「朱家角B7、B8地塊項目基坑圍護工程設計方案」;
2.4 根據現行國家有關標准、規范和規程;
2.5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
三、施工准備
3.1 測量放線
3.1.1 圍護樁施工前,熟悉施工圖紙;測放人員要根據施工圖紙,按建築物設計坐標尺寸進行定位、放線,測量場地標高,明確實際圍護樁的深度。經監理工程師檢查核准後施工。因此基坑圍護范圍內所有軸線樁和水準點都要引出施工區域以外,並設置塗紅白漆的鋼管支架加以保護,防止圍護樁施工期間被損壞。
3.2 施工機械的管理
3.2.1 圍護攪拌樁機施工前所有機械應處於良好狀態,並配備適量的維護人員;
3.3 施工期間的水電管理
確保圍護攪拌樁現場施工用水、電供給,夜間施工照明採用活動燈架,每個燈架安裝碘鎢燈1000w,每台攪拌樁機設活動燈架 2個。每台圍護樁機配備一名專業電工。確保安全第一。
四、圍護樁工藝要求
4.1 圍護樁採用雙軸700水泥土攪拌樁,攪拌樁相互搭接200㎜,施工順序由外向內。
4.2 圍護攪拌樁水泥摻入量為13%(重量比),28天無側限抗壓強度不小於0.8Mpa。
4.3 水泥強度等級P.o42.5;水泥應新鮮、乾燥、嚴禁採用受潮結塊水泥,嚴禁使用快硬性水泥。
4.4 水泥漿制備後應在2小時內用完。為防止水泥漿發生離析,可在灰漿機中不斷攪拌,待壓降前緩慢倒入集料斗中。
4.5 攪拌樁的施工定位誤差小於50㎜,垂直誤差小於1/100,施工要求連續、封閉、攪拌均勻。
4.6 攪拌樁樁身完成養護至少28天,方可進行基坑開挖施工。
4.7 攪拌樁工藝流程;空位放樣 振管就位 振管入土 制備漿液
噴漿堵漏 清洗移位。
五、圍護攪拌樁的施工
5.1 圍護樁機使用1#機和2#機;1#和2#圍護樁機首先從會所北面中間3軸~4軸間開始向東西兩側延伸,兩台圍護樁機同時攪拌操作,1#圍護樁機向西延伸,2#圍護樁機向東延伸,慢慢形成會所合圍之勢。
5.2 兩台攪拌樁採用24小時不間斷施工,作業人員採用換班輪流施工。每台攪拌樁每天注漿控制在100立方米內;會所攪拌樁施工計劃控制在50天內完成。
5.3 因會所北面臨河道,故考慮會所北面首先施工圍護攪拌樁。在圍護樁齡期28天後,經現場監測各項指標正常後,首先開挖會所D軸~A軸、①軸~⑨軸游泳池區域土方。
5.4 水泥土攪拌樁擋牆是靠本身重力來抵抗牆後側壓力保持穩定,由於本工程需要嚴格控制變形,同時土方開挖分段不明顯基本為一次性開挖。故水泥土重力式擋土牆壩體寬度設計在開挖深度的0.8倍。攪拌樁採用700雙軸水泥土攪拌樁工藝,每幅樁之間搭接0.2m,同時樁身插入坑底以下長度為開挖深度的1.2倍。擋牆結構布置形式為格柵式。同時樁頂插入1.50m長12插筋,攪拌樁內外側插入6m長48×3.0鋼管增加壩體側向剛度,同重力壩體表層設置0.25m厚C25鋼筋砼壓頂板連接使壩體形成整體共同作用。坑底被動區採用大面積的雙軸700m水泥土攪拌樁加固暗墩,間距約20~25m。採用水泥土攪拌重力壩具體有以下優點:
1) 施工時無振動、無噪音、無泥漿廢水污染;
2) 施工操作簡便、成樁工期較短,造價較低;
3) 隔水防滲性能良好,基坑內外可以有水位差;
4) 有利於縮短綜合工期;
5) 攪拌樁相對較長的插入深度解決坑底的抗隆起、管涌和滲流等問題。
5.5 基坑局部深沉處採用壓密注漿加固。注漿材料採用水泥漿,初凝時間1.5小時,地基中的漿液注入率為15%,注漿流量10L/min,漿液水灰比0.5,注漿壓力0.25MPa。注漿點的覆蓋土厚度不小於3.0m,注漿順序按跳孔間隔先外圍後內部方式進行。注漿結束28天後,選用靜力觸探對壓密注漿效果進行檢測,檢測點為注漿孔數的3%。
放線定位→鑽孔→漿液配置→插管至設計深度→注入漿液→提管注漿→合格拔管
(1) 放線定位:根據現場作業要求進行測量放線,每個注漿孔的間距為1.0m。
(2) 鑽孔:採用的震動機和注漿管配合成孔,鑽至設計要求深度。
(3) 漿液制備:漿液採用P.o42.5級硅酸鹽水泥,按上述水灰比0.5:1比例配比。
(4) 注漿:在注漿管口到達設計深度時,開啟注漿泵進行壓力注漿,並控制好注漿壓力、漿液流量和注漿時間。注漿設備採用HB80/10型泵,注漿壓力0.25MPa,在注漿初期水灰比採用1:1,若「吃漿」均勻,可增大水灰比的濃度,直至0.5:1。當注漿壓力達1.0Mpa,並不「吃漿」,應停止注漿。
(5) 提管再註:當在某一深度注漿達到要求時,提管1m後再次注漿,循環往復,直至該孔注漿完畢。
(6) 合格拔管:當該孔注漿到位時,要及時拔除注漿管,並及時清洗,防止漿管中殘留漿液凝固阻塞管路。
(7) 注漿孔間序排列。注漿順序按跳孔間隔先外圍後內部方式進行。
5.6 基坑東側距離規劃用地紅線較近,基坑周邊無較大空間卸土,且基坑靠邊局部深坑落深打到5.8m,因此在水泥土攪拌樁壩寬上增加至5.2m。
5.7 局部深坑支護:局部深坑主要支護方式:採用雙排水泥土攪拌樁支護形式,樁長4.0m、6.0m。
六、基坑井點降水:
6.1 基坑降水採用輕型井點管降水,濾管插入坑底以下1.5m。降水管單套50m,沿基坑周邊及中間布置,共布置16套。為保證降水深度輕型井點降水管落低地表1.0m布置。輕型井點管鑽孔直徑30cm。
6.2 井點管選用48鋼管、濾頭長1.0m,管長6 m、間距1.20 m,埋深應大於基底下2.50 m,集水管75,環形布置在-2.0 m井點降水工作面上。
6.3 井點管環狀布置時,在挖機出坡道處留出4米寬的出入口。
6.4 井點管的埋設采射水法沖孔而成,在井管與孔壁間及時用潔凈的中砂填灌密實均勻。井點使用前應進行試抽水,確認無漏水、漏氣等異常現象後,應保證連續不斷的進行抽水。待降水到基底1.0 m以下方可開挖土方。
6.5 井點抽水設備應盡量布置在集水管的中斷部位。
6.6 降水過程中,必須有專人負責看護。井點降水在完成基礎施工及土方回填後方可拆除,拆除前應有技術負責人確認。
七、應急措施
為確保基坑及周圍建(構)築物的安全,工地成立應急小組,施工現場配備一定數量的編織袋,碎石或砂等應急材料,基坑開挖施工時根據現場監測等實際情況,採取以下措施:
7.1 在基坑外側卸土;
7.2 編織袋裝碎石或砂在坑內快速回填;
7.3 及時鋪設墊層,減少基坑暴露時間;
7.4 增設鋼管支撐。
八、保證安全措施
8.1 施工前編制安全措施,作好安全技術交底。
8.2各類機械操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可任意操作機械,非機械操作人員,嚴禁開動機械。
8.3 基坑頂部嚴禁堆放各種材料,以免增加荷載,滑落等。
8.4 圍護樁施工應有足夠照明燈具,保證施工和行車安全。
8.5 圍護樁施工過程中,安全人員要密切觀察邊坡穩定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發生。
8.6 基坑四周4m范圍內不得堆載。
8.7 基坑邊沿四周必須設置老固可靠的安全圍護措施。
8.8 加強對降、排水系統的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採取措施,予以排除。
8.9 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
8.10非工作人員,嚴禁進入施工區域。
8.11 嚴禁酒後作業。
8.12嚴禁在工作區說笑、打鬧。
九、文明施工及環保措施
9.1 場內道路要平整、堅實、暢通。主要場地應全部硬底化,並設置相應的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標志。施工現場內有完善的排水措施,不允許有積水存在。
9.2 污水的處理和排放必須分別處理後才能排入市政排水管道。
9.3 粉塵控制
9.3.1未做硬地化的場地,要定期壓實地面和灑水,減少灰塵對周圍環境的污染。
9.3.2禁止在施工現場焚燒有、有害和有惡臭氣味的物質。
9.3.3嚴禁向建築物外拋擲垃圾。
9.4噪音控制
9.4.1 居民休息時段要對噪音進行控制,若由於施工不能中斷的技術原因和其他特殊情況,確需在該時段連續施工作業的,應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環保部門申請,核准後才能開工。
9.5 現場衛生管理
9.5.1 明確施工現場各區域的衛生責任人。
9.5.2 施工現場應設置衛生間並有水源供沖洗,同時設簡易化糞池或集糞池,加蓋並定期噴葯,每日有專人負責清潔。
9.5.3 設置足夠的垃圾池和垃圾桶,定期搞好環境衛生、清理垃圾。
9.5.4 建築垃圾必須集中堆放並及時清運。做到工完場清。
9.5.5 工地應設茶水亭和茶水桶,做到有蓋、加鎖和有標志。
9.5.6 配備保健葯箱,購置必要的急救、保健葯品。
9.6 文明施工教育
施工現場要利用黑板報和其它形式對員工進行法紀宣傳教育工作,使施工現場各類施工人員知法、懂法並自覺遵守和維護國家的法律法規,提高員工的法紀觀念,防止和杜絕盜窈、斗毆及進行黃、賭、等非法活動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