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國家生活污水排放標准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
2002年以前對城市污水處理廠的管理都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96)。由於該標准多數指標是針對工業廢水的,當時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尚處於起步階段,處理技術還在發展階段,因此,對城市污水的針對性不強。相當一部分標准值偏寬,而個別指標在技術經濟上達標又有一定難度。如:對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而言,重金屬、微污染有機物、石油類、動植物油、LAS等指標標准值偏寬;而總磷偏嚴,常規二級處理和強化二級處理工藝難以達到0.5 mg/L和1 mg/L的現行綜合標准,為此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科技標准司2001 年提出了《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並於2002年12月27日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和國家技術監督檢驗總局批准發布,2003年7 月1日正式實施。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的適用范圍明確規定為:專門針對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國家專業污染物排放標准,適用於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排放、廢氣的排放和污泥處置的排放與控制管理。根據國家綜合排放標准與國家專業排放標准不交叉執行的原則,本標准實施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和污泥的排放不再執行綜合排放標准。污水處理廠噪音控制仍執行國家或地方的噪音控制標准。
表1《標准》基本控制項目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
項目 基本控制項目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A標准 B標准
1 化學需氧量(COD)(mg/L) 50/60 60/60 100/120 120
2 生化需氧量(BOD)(mg/L) 10/20 20/20 30/30 60
3 懸浮物(SS)(mg/L) 10/20 20/20 30/30 50
4 動植物油(mg/L) 1/20 3/20 5/20 20
5 石油類(mg/L) 1/10 3/10 5/10 15
6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mg/L) 0.5/5 1/5 2/5 5
7 總氮(以N計)(mg/L) 15/- 20/- - -
8 氨氮(以N計) (mg/L) 5(8)/15 8(15)/15 25(30)/25 -
9 總磷(以P計)(mg/L) 1/0.5 1.5/0.5 3/1 5
10 色度/稀釋倍數 30/50 30/50 40/80 50
11 pH 6~9/6~9 6~9/6~9 6~9/6~9 6~9
12 糞大腸菌群數(個/L) 103/- 104/- 104/- -
註:括弧外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括弧內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前後數值分別表示現標准值、原執行標准。
㈡ 城市下水道的污水都排到了哪裡
污水由排水管道收集,送至污水處理後,排入水體或回收利用。
1、從環境保護方面講,排水工程有保護和改善環境,消除污水危害的作用。而消除污染,保護環境,是進行經濟建設必不可少的條件,是保障人民健康和造福子孫後代的大事。
2、從衛生上講,排水工程的興建對保障人民的健康具有深遠的意義。
3、從經濟上講,首先,水是非常寶貴的自然資源,它在國民經濟的各部門中都是不可缺少的。其次,污水的妥善處理,以及雨雪水的及時排除,是保證工農業正常運行的必要條件之一。同時,廢水能否妥善處理,對工業生產新工藝的發展也有重要影響。
4、污水本身也有很大的經濟價值,如工業廢水中有價值原料的回收,不僅消除了污染,而且為國家創造了財富,降低產品成本。
(2)公用廁所污水排放標准擴展閱讀
城市污水按來源可分為生活污水、工業廢水和徑流污水。
1、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主要來自家庭、機關、商業和城市公用設施。其中主要是糞便和洗滌污水,集中排入城市下水道管網系統,輸送至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後排放。其水量水質明顯具有晝夜周期性和季節周期變化的特點。
2、工業廢水
工業廢水在城市污水中的比重,因城市工業生產規模和水平而不同,可從百分之幾到百分之幾十。其中往往含有腐蝕性、有毒、有害、難以生物降解的污染物。因此,工業廢水必須進行處理,達到一定標准後方能排入生活污水系統。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的水量以及兩者的比例決定著城市污水處理的方法、技術和處理程度。
3、城市徑流污水
城市徑流污水為雨雪淋洗城市大氣污染物和沖洗建築物、地面、廢渣、垃圾而形成的。這種污水具有季節變化和成分復雜的特點,在降雨初期所含污染物甚至會高出生活污水多倍。
㈢ 國家污水排放標准 最新
工業廢水(instrial wastewater )包括生產廢水、生產污水及冷卻水,是指工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和廢液,其中含有隨水流失的工業生產用料、中間產物、副產品以及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工業廢水種類繁多,成分復雜。例如電解鹽工業廢水中含有汞,重金屬冶煉工業廢水含鉛、鎘等各種金屬,電鍍工業廢水中含氰化物和鉻等各種重金屬,石油煉制工業廢水中含酚,農葯製造工業廢水中含各種農葯等。由於工業廢水中常含有多種有毒物質,污染環境對人類健康有很大危害,因此要開發綜合利用,化害為利,並根據廢水中污染物成分和濃度,採取相應的凈化措施進行處置後,才可排放。
國家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涵蓋了各類工業污水排放指標,概括了《污水綜合排放標准》2020年《污水綜合排放標准》2019年《污水綜合排放標准》2018年等最新排放標准。
第一種是按工業廢水中所含主要污染物的化學性質分類,含無機污染物為主的為無機廢水,含有機污染物為主的為有機廢水。例如電鍍廢水和礦物加工過程的廢水是無機廢水,食品或石油加工過程的廢水是有機廢水,印染行業生產過程中的是混合廢水,不同的行業排除的廢水含有的成分不一樣。
第二種是按工業企業的產品和加工對象分類,如冶金廢水、造紙廢水、煉焦煤氣廢水、金屬酸洗廢水、化學肥料廢水、紡織印染廢水、染料廢水、製革廢水、農葯廢水、電站廢水等。
第三種是按廢水中所含污染物的主要成分分類,如酸性廢水、鹼性廢水、含氰廢水、含鉻廢水、含鎘廢水、含汞廢水、含酚廢水、含醛廢水、含油廢水、含硫廢水、含有機磷廢水和放射性廢水等。
前兩種分類法不涉及廢水中所含污染物的主要成分,也不能表明廢水的危害性。
國內所有工業行業廢水分類如下:
冶金廢水、造紙廢水、焦化廢水、金屬酸洗廢水、化學肥料廢水、印染廢水、紡織廢水、染料廢水、製革廢水、農葯廢水、電站廢水、煤化工廢水、化工廢水、制葯廢水、石化廢水、煉油廠廢水、油田廢水、食品廢水、養殖廢水、屠宰廢水、電鍍廢水、印染廢水、醫葯廢水、機械加工廢水、化纖廢水、煤礦廢水、釀酒廢水、製革廢水、礦山廢水、選礦廢水、海水淡化、循環水處理、鋼鐵廠廢水、木材加工廢水、機加工廢水、電子廢水、半導體廢水、玻璃加工廢水、乳化液廢水、鋁加工廢水、金屬加工廢水、焦化廢水、紡織廢水、玻纖廢水、建材廢水、陶瓷廢水、橡膠廢水、光伏廢水、垃圾滲濾液廢水、餐飲廢水、生活污水、清洗廢水、醫療污水、醫院廢水、船舶廢水、養殖廢水、石油廢水、澱粉廢水、電廠脫硫廢水、中水回用等工廠廢水。
酸性廢水、鹼性廢水、含鹽廢水、高鹽廢水、含氰廢水、含鉻廢水、含鎘廢水、含汞廢水、含酚廢水、含醛廢水、含油廢水、含硫廢水、有機磷廢水、放射性廢水
㈣ 生活污水排放標準是什麼
城市污水處理排污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一級標准分為A標准和B標准,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國家和省確定的重點流域及湖泊、水庫等封閉或半封閉水域時,執行一級標准中A標准;排入GB3838地表水Ⅲ類功能水域執行一級標準的B標准。二級標准為出水排入GB3838Ⅵ、Ⅴ類水域時執行;三級標准為非重點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護區的建制鎮的污水處理廠,根據當地經濟條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採用一級強化處理工業時執行。但必須預留二級處理設施的位置,分期達到二級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