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工業園區排污費如何收
依據抄2003年2月28日國務院令第襲369號發布的《排污費徵收標准管理辦法》,自2003年7月1日起實施,國家原有的排污收費標准及地方制定的排污收費標準的規定同時廢止。
若是指工業園區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污水的處理費則要依據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成本(污水處理成本、人工成本等及投資成本回收期)及投資回報率進行成本核算,由物價局核准污水的處理費收費標准。
B. 污水處理費和排污費的關系如何處理
污水處理費:來城市污水集中處自理設施按照規定向排污者提供污水處理的有償服務而收取的費用,以保證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的正常運行。
排污費:直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應當按規定繳納排污費。
按照《四川省城市排水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已交納污水處理費的排水戶,不再交納排污費。
也就是說,如果是向地表排污水,就交納排污費;向市政管網排污水,就交納污水處理費。二者只交其一。
另外糾正上面的回答,污水處理費不是由運營單位徵收的,污水處理廠的運營單位也不是自來水公司。自來水公司只是在代收水費時一並收取污水處理費,一同上交地方財政。
C. 排污費和污水處理費有什麼區別
排污費和污水處理費的區別有
1、污水處理費和排污費是兩種不同的費種,城市管理者不能同時以兩個費種的形式向同一個排污者收取費用。
2、費用側重點不一樣,排污費是針對污染物的去除所需支付的費用,污水處理費針對處理後污染物排放所需支付的費用。
3、污水處理費是由公用事業局收取的費用,排污費是由環保部門收取的費用。
4、污水處理費一般按排放水量乘以單價計收,排污費按排污量收收取。
排污費是指分非超標排污費和超標排污染費兩種。主要包含污水排污費、廢氣排污、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排污費和雜訊超標排污費。
污水處理費是指看廢水的情況收費,大體分為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生活污水比較少,我們每噸自來水裡就有一塊多的排污費,這個費用就是給污水處理廠。
一般情況下,污水處理費包含在水費裡面。水費包括基本水費、城市附加費、水資源費、污水處理費、南水北調基金、水廠建設費、省專項費。 (根據省市收費不同,構成不同)
2014年9月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和環境保護部近日聯合印發《關於調整排污費徵收標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各省(區、市)結合實際,調整污水、廢氣主要污染物排污費徵收標准,提高收繳率,實行差別化排污收費政策。
利用經濟手段、價格杠桿作用,建立有效的約束和激勵機制,促使企業主動治污減排,保護生態環境。要將廢氣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費徵收標准調整至不低於每污染當量1.2元,污水中的化學需氧量、氨氮及鉛、汞、鉻、鎘和類金屬砷五項主要重金屬排污費徵收標准不低於每污染當量1.4元。
國家鼓勵污染重點防治區域及經濟發達地區,制定高於上述標準的徵收標准。各地要建立差別排污收費機制,對超排放限值或超總量指標排放污染物的,以及列入淘汰類目錄的企業,實行較高的徵收標准;對治污效果較好的企業實行較低的徵收標准。
通知要求,各級價格、財政和環保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加強環境執法和排污費徵收情況檢查,嚴厲打擊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設施等違法行為。
堅決查處未按規定繳納排污費或者逾期不繳納的行為,並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同時,要做好信息公開工作,提高政策執行透明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D. 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是否徵收排污費
如果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處理完的污水排入水體的就要按照規定徵收廢水排污費的,環保部環函[2006]144號復函明確規定,此類設施不視為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應按照一般工業企業收取排污費。
E. 工業企業排污費徵收標准
排污就要收費,超標就要加倍,直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應當繳納排污費,排污費是由環保部門來收取。
排污費包括:污水排污費、廢氣排污費、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排污費、雜訊超標排污費。你的企業涉及到哪幾個方面(排放廢水、排放廢氣等)環保部門就會收取那幾項的排污費。
你可以查看下面的相關法律法規:
1、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的《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69號)
2、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的《排污費徵收標准管理辦法》(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 聯合頒布的第31號令)
下面是國家環保部網站上有關的鏈接地址:http://www.mep.gov.cn/law/fg/xzhg/200301/t20030102_86236.htm
http://www.sepa.gov.cn/law/gz/bmgz/qtgz/200302/t20030228_86250.htm
F. 青島工業污水處理如何收費 排污費一般多少錢
有害物質名稱 超標排放量每公斤 濃度超過標准每10立方米
二氧化硫、硫化氫、氟化物、氮氧化物、氯、氯化氫、一氧化碳 0。04
硫酸(霧)、鉛、汞、鈹化物 0。03--0。10
生產性
粉塵 玻璃棉、礦渣棉、石棉、鋁化物 0。10
電站煤粉、水泥粉塵 0。02
煉鋼爐粉塵、其他粉塵 0。04
煙塵 煙塵濃度C(毫克/標立方米) 200<C<=400
林格曼黑度(級)
每噸燃料收費額(元) 3
煙塵濃度C(毫克/標立方米) 400<C<=600
林格曼黑度(級) 2
每噸燃料收費額(元) 3
煙塵濃度C(毫克/標立方米) 600<C<=800
林格曼黑度(級) 3
每噸燃料收費額(元) 4
煙塵濃度C(毫克/標立方米) 800<C<=1000
林格曼黑度(級) 4
每噸燃料收費額(元) 5
煙塵濃度C(毫克/標立方米) 1000<C
林格曼黑度(級) 5
每噸燃料收費額(元) 6
說明:林格曼黑度的定級方法,按下列規定執行。
林格曼黑度一級:連續測試一小時,出現林格曼黑度二級累計時間不超過三分鍾,三級以上不出現。
林格曼黑度二級:連續測試一小時,出現林格曼黑度二級累計時間,超過三分鍾,三級以上不出現。
林格曼黑度三級:連續測試一小時,出現林格曼黑度三級,四級以上不出現。
林格曼黑度四級:連續測試一小時,出現林格曼黑度四級,五級以上不出現。
林格曼黑度五級:連續測試一小時,出現林格曼黑度五級。
註:蒸汽機車及其他流動污染物的排煙暫不收費。
表2超標污水排污費徵收標准 污染物名稱 排放污染物超標分界依據(噸水·倍) 超標收費單價(A級)(元/噸水·倍) 超標收費單價(B級)(元/噸水·倍) B級起征費(元)
總汞 2000 2.00 1.00 2000
總鎘 3000 1.00 0.15 2550
苯並(a)芘 3000000 0.06 0.03 90000
總鉻 150000 0.06 0.03 4500
六價鉻 150000 0.09 0.02 10500
總砷 150000 0.09 0.02 10500
總鉛 150000 0.08 0.03 7500
總鎳 150000 0.08 0.03 7500
PH值 5000 0.25 0.05 1000
色度 100000 0.14 0.04 10000
懸浮物 800000 0.03 0.01 16000
生化需氧量 30000 0.18 0.05 3900
化學需氧量 20000 0.18 0.05 2600
石油類 25000 0.20 0.06 3500
動植物油 25000 0.12 0.04 2000
揮發酚 250000 0.06 0.03 7500
氰化物 250000 0.07 0.04 7500
硫化物 250000 0.05 0.02 7500
氨氮 25000 0.10 0.03 1750
氟化物 25000 0.30 0.09 5250
磷酸鹽(以P計) 250000 0.05 0.02 7500
甲醛 200000 0.12 0.06 12000
苯胺類 200000 0.12 0.06 12000
硝基苯類 200000 0.10 0.04 12000
陰離子合成洗滌劑(LAS) 25000 0.30 0.09 5250
銅 250000 0.04 0.02 5000
鋅 100000 0.06 0.020 4000
錳 100000 0.06 0.02 4000
有機磷農葯(以P計) 250000 0.07 0.04 7500
排放含有污染物質的廢水徵收標准0.04元/噸
說明:
1、收費額=超標收費單價×排放污染物超標總量(噸·倍數)
其中:污染物超標總量(噸·倍數)=污水排放量×污水中該污染物超標倍數。
排放污染物超標分界依據為排放污染物超標總量(噸·倍數)的分界值。
當排放污染物的超標噸倍數小於或等於排放污染物超標分界依據時,收費額=超標收費單價A×排放污染物超標總量(噸·倍數)。
當排放污染物的超標噸倍數大於排放污染物超標分界依據時,收費額=超標收費單價B×排放污染物超標總量(噸·倍數)+B級起征費。
2、PH值的超標總量=超標污水的PH值與排放標准之差×污水排放量。
3、在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准》表3的「最高允許排水量或最低允許水循環利用率」時,超標水量按當地最低上水單價收費,並與超標排污費迭加計算,合並徵收。
山東省環境保護局、物價局、財政廳文件(魯環計〔1991〕43號)規定,我省在徵收超標水量費時,其最低上水單價統一規定為0.30元/噸。
4、病原體污水超標收費標准為0.14元/噸水。
表3超標廢渣排污費徵收標准
單位:元 有害物質名稱 向水體傾 倒或排放 (每噸)
無防水、防 滲措施堆放 每噸·月 無專設的堆放場所堆放每噸·月
含汞、鎘、砷、六價鉻、鉛、氰化物、黃磷及其他可溶性劇毒物廢渣 36.00 2.00
電廠粉煤灰 1.20 0.10
其他工業廢渣 5.00 0.30
註:
(1)排放、傾倒或無防水、防滲措施堆放劇毒廢渣,除收費外,應立即制止其行為,並責成清理。
(2)「電廠粉煤灰」一項,只適用《環境保護法(試行)》公布前,建成投產而未建成灰場、已向水體排放的燃煤電廠。其他電廠(包括上述電廠擴建)堆放粉煤灰,適用其他工業廢渣的標准。
(3)在尾礦壩、灰場、廢渣(包括煤矸石)專用堆放場等設施內堆放的,暫不收費。
表4超標環境雜訊排污費徵收標准 超標值dB(A) 1~3 4~6 7~9 10~12 13以上
徵收額(元/月) 200 400 800 1600 3200
說明:
1、 一個單位邊界上有多處環境雜訊超標,徵收額應根據最高一處超標聲級計征。若有不同地點的作業場所,收費金額逐一計征。
2、 晝、夜均超標的環境雜訊,收費金額按本標准分別計算,迭加徵收。
3、 聲源一月內超過不足十五天的(晝或夜),超標排污費減半徵收。
4、 聲源在一天內超標排放環境雜訊,不論工作時間長短,均按一天計算。
5、店鋪、事業單位照工業、企業執行。
表5工業燃煤二氧化硫排污費徵收標准
每排放壹公斤二氧化硫徵收排污費0.20元。
G. 污水處理費與排污費有何區別
污水處理費是指處理污水所要的費用,如污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網,由城市專污水處理廠處理屬,需要支付污水處理費,一般在自來水費中一並收取。
排污費是指污染物排入水體所需要收取的環境專項費用,由環保部門收取。
兩個費用側重點不一樣,一個是針對污染物的去除所需支付的費用,另一個是針對處理後污染物排放所需支付的費用。
H. 工業用水水費中包含排污費嗎
一、污水排污費徵收標准及計算方法
(一)污水排污費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以污染當量計征,每一污染當量徵收標准為0.7元。
(二)對每一排放口徵收污水排污費的污染物種類數,以污染當量數從多到少的順序,最多不超過3項。其中,超過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和本辦法規定的收費標准計征污水排污費的收費額加一倍徵收超標准排污費。
對於冷卻水、礦井水等排放污染物的污染當量數計算,應扣除進水的本底值。
(三)、水污染物污染當量數計算
1、一般污染物的污染當量數計算
某污染物的污染當量數=
該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
該污染物的污染當量值(千克)
一般污染物的污染當量值見表1和表2。
2、PH值、大腸菌群數、余氯量的污染當量數計算
某污染物的污染當量數=
污水排放量(噸)
該污染物的污染當量值(噸)
3、色度的污染當量數計算
色度的污染當量數=
污水排放量(噸)×色度超標倍數
色度的污染當量值(噸·倍)
PH值、色度、大腸菌群數、余氯量的污染當量值見表3。
PH值、色度、大腸菌群數、余氯量不加倍收費。
4、禽畜養殖業、小型企業和第三產業的污染當量數計算
污染當量數=
污染排放特徵值
污染當量值
禽畜養殖業、小型企業和第三產業的污染當量值見表4。
(四)排污費計算
1、污水排污費收費額=0.7元×前3項污染物的污染當量數之和
2、對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排放標準的污染物,應在該種污染物排污費收費額基礎上加1倍徵收超標准排污費。
表1 第一類水污染物污染當量值
污染物
污染當量值(千克)
1. 總汞
0.0005
2. 總鎘
0.005
3. 總鉻
0.04
4. 六價鉻
0.02
5. 總砷
0.02
6. 總鉛
0.025
7. 總鎳
0.025
8. 苯並(a)芘
0.0000003
9. 總鈹
0.01
10. 總銀
0.02
表2 第二類水污染物污染當量值
污染物
污染當量值(千克)
11. 懸浮物(SS)
4
12. 生化需氧量(BOD5)
0.5
13. 化學需氧量(COD)
1
14. 總有機碳(TOC)
0.49
15. 石油類
0.1
16. 動植物油
0.16
17. 揮發酚
0.08
18. 總氰化物
0.05
19. 硫化物
0.125
20. 氨氮
0.8
21. 氟化物
0.5
22. 甲醛
0.125
23. 苯胺類
0.2
24. 硝基苯類
0.2
25.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LAS)
0.2
26. 總銅
0.1
27. 總鋅
0.2
28. 總錳
0.2
29. 彩色顯影劑(CD-2)
0.2
30. 總磷
0.25
31. 元素磷(以P計)
0.05
32. 有機磷農葯(以P計)
0.05
33. 樂果
0.05
34. 甲基對硫磷
0.05
35. 馬拉硫磷
0.05
36. 對硫磷
0.05
37. 五氯酚及五氯酚鈉(以五氯酚計)
0.25
38. 三氯甲烷
0.04
39. 可吸附有機鹵化物(AOX)(以Cl計)
0.25
40. 四氯化碳
0.04
41. 三氯乙烯
0.04
42. 四氯乙烯
0.04
43. 苯
0.02
44. 甲苯
0.02
45. 乙苯
0.02
46. 鄰-二甲苯
0.02
47. 對-二甲苯
0.02
48. 間-二甲苯
0.02
49. 氯苯
0.02
50. 鄰二氯苯
0.02
51. 對二氯苯
0.02
52. 對硝基氯苯
0.02
53. 2.4-二硝基氯苯
0.02
54. 苯酚
0.02
55. 間-甲酚
0.02
56. 2.4-二氯酚
0.02
57. 2.4.6-三氯酚
0.02
58. 鄰苯二甲酸二丁脂
0.02
59. 鄰苯二甲酸二辛脂
0.02
60. 丙烯腈
0.125
61. 總硒
0.02
說明:1.第一、二類污染物的分類依據為《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
2.同一排放口中的化學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5)和總有機碳(TOC),只徵收一項。
表3 PH值、色度、大腸菌群數、余氯量污染當量值
污染物
污染當量值
1. PH值
1. 0-1, 13-14
2. 1-2, 12-13
3. 2-3, 11-12
4. 3-4, 10-11
5. 4-5, 9-10
6. 5-6,
0.06噸污水
0.125噸污水
0.25噸污水
0.5噸污水
1噸污水
5噸污水
2. 色度
5噸水·倍
3. 大腸菌群數(超標)
3.3噸污水
4. 余氯量(用氯消毒的醫院廢水)
3.3噸污水
說明:1. 大腸菌群數和總余氯只徵收一項。
2、PH5-6指大於等於5,小於6;PH9-10指大於9,小於等於10,其餘類推。
表4 禽畜養殖業、小型企業和第三產業污染當量值
類型
污染當量值
禽畜養殖場
1. 牛
0.1頭
2. 豬
1頭
3. 雞、鴨等家禽
30羽
4.小型企業
1.8噸污水
5.飲食娛樂服務業
0.5噸污水
6.醫院
消毒
0.14床
2.8噸污水
不消毒
0.07床
1.4噸污水
說明: 1.本表僅適用於計算無法進行實際監測或物料衡算的禽畜養殖業、小型企業和第三產業等小型排污者的污染當量數。
2.僅對存欄規模大於50頭牛、500頭豬、5000羽雞、鴨等的禽畜養殖場收費。
3.醫院病床數大於20張的按本表計算污染當量。
I. 污水處理廠需要交納排污費嗎
你說的應該是環保部門收的排污費爾吧。
如果你單位是向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也就是城市污水處理廠)排放污水、並按規定繳納污水處理費的,不再徵收污水排污費。
依據:
一、《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69號)
第二條 直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排污者),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排污費。
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污水、繳納污水處理費用的,不再繳納排污費。排污者建成工業固體廢物貯存或者處置設施、場所並符合環境保護標准,或者其原有工業固體廢物貯存或者處置設施、場所經改造符合環境保護標準的,自建成或者改造完成之日起,不再繳納排污費。
二、《排污費徵收標准管理辦法》(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 第31號令)
第一條 為規范排污費徵收標準的管理,根據國務院《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69號,以下簡稱《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直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排污者」),必須按照本辦法規定,繳納排污費。
第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按下列排污收費項目向排污者徵收排污費:
(一) 污水排污費。對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計征污水排污費;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和本辦法規定的收費標准計征的收費額加一倍徵收超標准排污費。對向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污水、按規定繳納污水處理費的,不再徵收污水排污費。
對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接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污水,其處理後排放污水的有機污染物(化學需氧量、生化需氧量、總有機碳)、懸浮物和大腸菌群超過國家或地方排放標準的,按上述污染物的種類、數量和本辦法規定的收費標准計征的收費額加一倍向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運營單位徵收污水排污費,對氨氮、總磷暫不收費。對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達到國家或地方排放標准排放的水,不徵收污水排污費。
J. 工業園區工業污水接管排放由污水處理廠處理污水處理費的收費標准多少一噸
這個得看水質,每個級別的污廢水處理價格都不一樣。如果企業長期運營且出水量大肯定自己做一套工藝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