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那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後用於農灌,執行的標準是《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中三級標准還是
執行標准為《農田灌溉水質標准》GB5084-2005代替GB5084-92。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農田回灌溉水質標准》Standards for irrigation water quality,答GB5084-2005代替GB5084-92,2005-07-21發布2006-11-01實施。
標准將控制項目分為基本控制項目和選擇性控制項目。基本控制項目適用於全國以地表水、地下水和處理後的養殖業廢水及以農產品為原料加工的工業廢水為水源的農田灌溉用水。
(1)養殖廢水灌溉山地植被標准擴展閱讀:
農田灌溉水質要求規定:
1、為了保障農業用水安全,在污水灌溉區灌溉期間,采樣點應選在灌溉進水口上。化學需氧量(COD)、氧化物、三氯乙醛的標准數值為一次測定的最高值,其他各項標准數值均指灌溉期多次測定的平均值。
2、當本標准不能滿足當地環境保護需要時,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補充本標准中未規定的項目,作為地方補充標准,並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3、具有一定的水利灌排工程設施,能保證一定的排水和地下水徑流條件的地區;有一定淡水資源能滿足沖洗土體中鹽分的地區。
⑵ 養殖污水的排放標準是多少
1.行業標準是《畜禽養抄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596-2001
2.如果排水點用於農業灌溉,應該遵守農田用水標准,即《農田灌溉水質標准》GB5084-2005,這個標准更嚴格一些
3.如果要排入地表水系,就得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 》 GB3838-2002 的標准,分五類
4.如果有處於飲用水源地附近,可能要執行《城鎮污水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的一級A標准
⑶ 日處理50噸養豬場廢水,農田灌溉標准,處理一噸要多少錢A2O工藝
A2O不可能達來到農溉標准!A2O根本不適自用於養殖廢水的處理,養殖廢水氨氮高的去到2-3千,對硝化菌有強烈的抑製作用。養殖廢水處理停留時間需要非常的長,好氧停留時間起碼都要24小時以上,運行費用300左右一天。
⑷ 養殖廢水排放還要執行農田灌溉水質標准嗎
養殖廢水排放應達到《GB 18596-2001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的規定,若養殖廢水排放直接用於農田灌溉的,則應達到《GB 5084-2005農田灌溉水質標准》的要求。
⑸ 農田灌溉水質標准
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防止土壤、地下水和農產品污內染,保障人體健康,維護生態容平衡,促進經濟發展,特製定本標准。本標準的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
本標准將控制項目分為基本控制項目和選擇性控制項目。基本控制項目適用於全國以地表水、地下水和處理後的養殖業廢水及以農產品為原料加工的工業廢水為水源的農田灌溉用水;選擇性控制項目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和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農業水源水質特點和環境、農產品管理的需要進行選擇控制,所選擇的控制項召作為基本控制項目的補充指標。
本標准控制項目共計27項,其中農田灌溉用水水質基本控制項目16項,選擇性控制項目11項。
本標准與GB 5084—1992相比,刪除了凱氏氮、總磷兩項指標。修訂了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學需氧量、懸浮物、氯化物、總鎘、總鉛、總銅、糞大腸菌群數和蛔蟲卵數等9項指標。
本標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提出
⑹ 養殖污水採用什麼樣的排放標准
1.行業標準是《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596-2001 。
2.如果排水點用於農業灌溉,應該遵守農田用水標准,即《農田灌溉水質標准》GB5084-2005,這個標准更嚴格一些。
3.如果要排入地表水系,就得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GB3838-2002的標准,分五類。
4.如果有處於飲用水源地附近,可能要執行《城鎮污水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的一級A標准。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控制畜禽養殖業產生的廢水、廢渣和惡臭對環境的污染,促進養殖業生產工藝和技術進步,維護生態平衡,制定本標准。
本標准適用於集約化、規模化的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區,不適用於畜禽散養戶。根據養殖規模,分階段逐步控制,鼓勵種養結合和生態養殖,逐步實現全國養殖業的合理布局。根據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的特點,本標准規定的污染物控制項目包括生化指標、衛生學指標和感觀指標等。
為推動畜禽養殖業污染物的減量化、無害化和資源化,本標准規定了廢水、惡臭排放標准和廢渣無害化環境標准。本標准按集約化畜禽養殖業的不同規模分別規定了水污染物、惡臭氣體的最高允許日均排放濃度、最高允許排水量,畜禽養殖業廢渣無害化環境標准。
(6)養殖廢水灌溉山地植被標准擴展閱讀:
養殖場污水的主要特徵是:
養殖污水具有典型的「三高」特徵即有機物濃度高COD高達3000-12000mg/l,氨氮高達800-2200mg/l,懸浮物多SS超標數十倍,色度深,並含有大量的細菌,氨氮、有機磷含量高。可生化性好,沖洗排放時間集中,沖擊負荷大。
根據水質特點,先去除懸浮物與色度,採用混凝沉澱工藝,有機物、氨氮、有機磷採用生化處理,因污染物濃度高,從成本及處理效果考慮,採用厭氧+好氧處理工藝。
1污水處理
污水首先經過收集進入格柵,去除大顆粒的懸浮物,然後進入物化反應沉澱池,去除懸浮物、色度及部分COD。初沉池出水進入厭氧池,主要是將大分子有機污染物降解成小分子污染物,小分子污染物在接觸氧化池內徹底降解。二沉池出水進入清水消毒池,通過消毒達到殺菌效果。
2污泥處理與處置
系統的污泥產生於初沉池、二沉池,主要為有機污泥,通過板框壓濾機壓榨後可作為肥料。
⑺ 這個報告符合農田灌溉標准嗎
答:這個報告符合農田灌溉事實是標準的,這樣的水質對土地和果苗應該有污染。
⑻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對養殖場(養豬)與住宅區最小距離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對養殖場(養豬等)與住宅區的最小距離沒有明確的限制與規定。但應不污柒生活環境與居民的正常生產生活為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四十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農業等有關部門和機構應當指導農業生產經營者科學種植和養殖,科學合理施用農葯、化肥等農業投入品,科學處置農用薄膜、農作物秸稈等農業廢棄物,防止農業面源污染。
禁止將不符合農用標准和環境保護標準的固體廢物、廢水施入農田。施用農葯、化肥等農業投入品及進行灌溉,應當採取措施,防止重金屬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環境。
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定點屠宰企業等的選址、建設和管理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從事畜禽養殖和屠宰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採取措施。
對畜禽糞便、屍體和污水等廢棄物進行科學處置,防止污染環境。 縣級人民政府負責組織農村生活廢棄物的處置工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五十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在財政預算中安排資金,支持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生活污水和其他廢棄物處理、畜禽養殖和屠宰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和農村工礦污染治理等環境保護工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五十一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統籌城鄉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固體廢物的收集、運輸和處置等環境衛生設施,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場所以及其他環境保護公共設施,並保障其正常運行。
(8)養殖廢水灌溉山地植被標准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二十九條:
國家在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環境敏感區和脆弱區等區域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實行嚴格保護。 各級人民政府對具有代表性的各種類型的自然生態系統區域。
珍稀、瀕危的野生動植物自然分布區域,重要的水源涵養區域,具有重大科學文化價值的地質構造、著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區、冰川、火山、溫泉等自然遺跡,以及人文遺跡、古樹名木,應當採取措施予以保護,嚴禁破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三十條:
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應當合理開發,保護生物多樣性,保障生態安全,依法制定有關生態保護和恢復治理方案並予以實施。 引進外來物種以及研究、開發和利用生物技術,應當採取措施,防止對生物多樣性的破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三十一條:
國家建立、健全生態保護補償制度。 國家加大對生態保護地區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落實生態保護補償資金。
確保其用於生態保護補償。 國家指導受益地區和生態保護地區人民政府通過協商或者按照市場規則進行生態保護補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三十二條:
國家加強對大氣、水、土壤等的保護,建立和完善相應的調查、監測、評估和修復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三十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農業環境的保護,促進農業環境保護新技術的使用,加強對農業污染源的監測預警,統籌有關部門採取措施。
防治土壤污染和土地沙化、鹽漬化、貧瘠化、石漠化、地面沉降以及防治植被破壞、水土流失、水體富營養化、水源枯竭、種源滅絕等生態失調現象。
推廣植物病蟲害的綜合防治。 縣級、鄉級人民政府應當提高農村環境保護公共服務水平,推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三十四條:
國務院和沿海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海洋環境的保護。向海洋排放污染物、傾倒廢棄物,進行海岸工程和海洋工程建設,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有關標准,防止和減少對海洋環境的污染損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三十五條:
城鄉建設應當結合當地自然環境的特點,保護植被、水域和自然景觀,加強城市園林、綠地和風景名勝區的建設與管理。
⑼ 養殖污水如何做到灌溉標准
分步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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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地下水和處理後的城市污水、養殖業廢水及以農產品為原料加工的工業廢水為水源的農田灌溉用水。
生活污水水質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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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分散且面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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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接排放、波動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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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質相對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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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化性好、出水易達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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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甘度復合菌種處理生活污水,一般用量較少見效快,根據不同的情況而定
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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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污水用於農田灌溉前應進行一級處理,通過格柵、初沉池去除污水中50%左右的懸浮物和30%左右的有機物。有的還需加入消毒殺菌劑,貯存於污水塘中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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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污水灌溉要防止大定額灌溉,以免造成地表及地下徑流,灌溉強度以不造成土壤黏閉和不產生地表徑流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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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污水水質不符合灌溉水質標准時,可採用清水污水混合方法,使混合後的水質符合灌溉要求後再進行灌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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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污水灌溉的作物是蔬菜,最好只用於作物生育前期,在作物收獲前一段時間應停止污水灌溉。此技術較復雜,最好在專家指導下運用。
處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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厭氧+多級A/O工藝:污水化糞池系統多級A/O系統澄清池清水回用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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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污水中的糞便廢水直接由農戶定時清掏,用於農田灌溉;其他生活污水,其主要污染物為SS,經沉澱池處理後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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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生態復合型工藝:生活污水經格柵後泵入沉澱池,然後自流進入復合厭氧池,復合厭氧池利用多種厭氧微生物組成的微生物系統實現對污水中厭氧活性生物濾床,污水經厭氧處理後,由泵自動提升至組合復合生物濾池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