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家住農村鄰居家裡的污水管道從我家中間房屋地下安裝對我家有沒有傷害
如果鄰居家的污水管道。從你家院子里過,還可以不可以在房子底下過,如果。水管漏水了,那怎麼辦?你還能拆房子啊?
㈡ 居民樓總管道漏水導致我家廚房水斗污水外溢,下滲到一樓發生糾紛。請問該如何解決糾紛維護權利。
在過程中,您這個案例是由兩宗有聯系的個案組成的
首先是您家樓下的鄰居和版您,由於您權家漏水導致了鄰居家的損失
第二是您家和物業,由於物業沒有採取必要的日常維護,導致水管事故,出事故後也沒有及時處理,導致污水下滲不但給您家造成損失,還需要您家對鄰居家做出賠償,擴大了損失。
所以,您這個事情,是需要分開處理的。
㈢ 惡鄰居不讓我通污水管道
你難道要通過他們家到達嗎?
如果不需要,直接挖了通了
怕他故意為難你,先找村長
到時候他就不讓,你可以報警
㈣ 鄰里之間房前屋後空閑地為排生活污水糾紛
你好,首先和鄰居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到當地居委會或村委會調解。本著便利通行的原則,如果你鄰居拒絕更改排污管道的,你可以起訴至人民法院,要求其恢復道路原狀。
㈤ 鄰居故意把我家下水管堵了,我要怎麼樣維護自己的權利
故意堵塞下水道而影響他人正常生活的,在法律上屬於侵權行為,應承擔民事侵權法律責任,作為受害者,可以要求對方停止侵權、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如果雙方協商不成的,受害者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規定:
第八十三條 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5)鄰居埋設污水管道糾紛擴展閱讀:
案例:
2010年,濟南市的曹先生購買了濟南市鳳凰路龍園小區4號樓西單元203室住宅樓房,單價每平方米4000元左右。由於曹先生暫時不住,就出租給別人辦公使用。
2014年6月20日,租客不在家,曹先生就接到了物業公司打來的電話,告訴曹先生,他家的門口有水流出,進門後發現,全家的各室均被水泡,污水近10厘米,臭氣熏天,地板、牆皮、傢具、門都有不同程度的損壞,損失達3萬多元
經物業人員疏通,最終發現是曹先生家的二樓樓板下至一樓間的下水道堵塞,從曹先生家預留的廚房污水下水口溢出來的污水。
(需要說明的是,曹先生家住二樓,一樓的下水管道是單獨的,與二樓以上的24家使用的不是一條下水管道,曹先生家的廚房沒有裝修,廚房的污水下水口是敞開的)。據曹先生講,當時物業公司的人員承諾給曹先生補償,但一直沒有落實。通過這次污水浸泡,曹先生家的租客也搬走了。無奈的曹先生,只好自己出錢重新鋪了地板。
2015年4月24日,災難再次降臨到曹先生的家裡。曹先生家的樓下業主,也就是103室房主發現,二樓樓板有滲水現象,懷疑是203室(曹先生家)的上水的閥門壞了,進門後,與上次污水溢出的情況相同,曹先生的家再次被污水浸泡,臭氣熏天,慘不忍睹。
這一次,曹先生是徹底崩潰了。經物業公司人員疏通發現,這一次是一層地板下至地下一層間的下水管道堵塞了,物業公司的工作人員在地下一層疏通堵塞的下水管道施工時,被污水澆了全身,至今想起來,還惡心。
曹先生認為:這兩次下水道堵塞不是偶然發生的,要麼是開發商設計有問題,要麼是物業公司沒有及時疏通,要麼是樓上鄰居的排污有問題。
物業公司人員認為:主要是樓上鄰居排污不當造成的,存在惡意排污行為,因為在疏通堵塞的下水管道時,發現了飲料瓶、塑料袋、蘋果核等垃圾。物業公司將工作人員講:可以協助曹先生找樓上的鄰居,注意排污不當的問題,但不能保證以後這樣的事情不再發生。
參考資料:鳳凰網-侵犯別人相鄰權要擔責
㈥ 鄰居要在我的農耕地里挖污水管道,我拒絕,他就把我在路低下的澆水管子挖斷,這樣做我該怎麼辦
首先這是一種典型的民事違法行為,因為他侵犯了公民的一個物權或者是一個物品權,因此樓主可以以民事違法行為的厄狀況去訴訟他或者是直接找村委會去幫你協調解決這個問題,這種情況通常有兩種解決方法,一是和解,2是通過法律途徑,但是看這個人如此的蠻橫不講理,很有可能樓主要走訴訟或者法律渠道!
㈦ 鄰居把污水排放在我家屋後,我該怎麼辦
可以報警,也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排除妨害(疏通水溝),停止侵權行為。
㈧ 鄰里污水排放糾紛怎麼辦
你好,依據你提供的信息和《物權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做出如下解答:版
一、我國《物權法》第八權十八條規定:「不動產權利人因建造、修繕建築物以及鋪設電線、電纜、水管、暖氣和燃氣管線等必須利用相鄰土地、建築物的,該土地、建築物的權利人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因此,上午修建房屋,作為相鄰的不動產所有權人,你有義務為其提供便利。
但《物權法》第九十二條規定:「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且結合該法第三十五條、三十六條和三十七條的規定,在你的不動產遭到污水填堵和污染等損害且鄉鎮政府協調無果的情況下,可向當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排除妨害、民事賠償。
二、我國《侵權責任法》第十五條也規定:「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礙;(三)消除危險;(四)返還財產;(五)恢復原狀;(六)賠償損失;(七)賠禮道歉;(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以上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並適用。」因此,你既可以依據物權法的規定也可依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相應的補救措施。
㈨ 挖排污水管道,井口直對我家門口,可井口定位在我家隔壁路口,我應該找那部門
那麼這種情況的話,我建議你可以找一下環保部門,因為環保部門的話,他是和你正式對口的,所以你找環保部門就可以了。正
㈩ 鄰居故意用生活污水損壞我的房子怎麼辦
臨界gui用污水生活污水損壞我家的房子該怎麼辦?這個問題你應該找房產局有關部門或者來解決,因為房子的高度還是都是有規定的,如果他故意這樣做,我們就應該通過法律的手段去解決,不要去和他吵吵了,影響不太好,只有通過房產局或者是司法部門去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