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城市污水處理廠處理的主要是生活污水,工業廢水裡有很多種不同於城市生活污水污染物,根據不同污染物用不同的處理方式才能把污染物除去,不能直接用城市生活污水的處理方式來處理
⑵ 工廠污水要強制接入市政管網嗎
污水最終都沒地兒去,最終肯定是接入市政管網的,但前提是達到下水道排放標准,符合標準的原則上都可以接入市政管網最終去市政污水廠。
工業污水達標排放後一樣排入市政管網。不達標的不允許接入。
⑶ 工業污水接入市政管網是否合適
自流管接入壓力管?除非把自流管的污水收集加壓才能接入加壓管,否則會出現倒流的
⑷ 工業廢水處理後通過生活污水管道排放,違反環保法哪一條急急急!!!謝謝
沒誰規定不允許啊,工業廢水處理候滿足排入市政管網的標准時,是可以排放的
⑸ 工業廢水直排進管網和經處理達到進管網協議進管網兩者的區別
你老師的意思是:排放標准和接管標准。比如COD這兩種標準的標准值不同。
排放專標準是廢水直接屬排入環境所需要達到的標准。接管標准時廢水預處理後達到污水處理廠進水的水質要求。
所謂「直排進管網和經處理達到進管網協議進管網」不存在專門的標准問題。你可能理解錯了老師的意思,或者是你老師沒有表述清楚。
⑹ 工業廢水達標後排入城市管網,需考慮那些因素
關鍵看當地環保部門是否同意排入,排入的廢水是否含有特別的污染物、是否會影響市政污水的處理、排入的量占市政污水的比例等等
⑺ 工業廢水污染物哪些不能排入城市污水管道為什麼不能排入
未經處理的工業廢水不能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道,如果直接排入的話,可能會導致地下水被污染。
⑻ 工業企業廢水處理達到直排海標准,是否可以通過市政雨水管網排海!
不可以,所有市政管網是雨污分流的,雨水管網不允許進入污水。
⑼ 工業污水排放標准 國標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的適用范圍明確規定為:專門針對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國家專業污染物排放標准,適用於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排放、廢氣的排放和污泥處置的排放與控制管理。根據國家綜合排放標准與國家專業排放標准不交叉執行的原則,本標准實施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和污泥的排放不再執行綜合排放標准。污水處理廠噪音控制仍執行國家或地方的噪音控制標准。
項目、基本控制項目、一級標准、二級標准、三級標准。
A標准,B標准。
1、化學需氧量(COD)(mg/L) 50/60 60/60 100/120 120
2、生化需氧量(BOD)(mg/L) 10/20 20/20 30/30 60
3、懸浮物(SS)(mg/L) 10/20 20/20 30/30 50
4、動植物油(mg/L) 1/20 3/20 5/20 20
5、石油類(mg/L) 1/10 3/10 5/10 15
6、陰離子表面活性劑(mg/L) 0.5/5 1/5 2/5 5
7、總氮(以N計)(mg/L) 15/- 20/- - -
8、氨氮(以N計) (mg/L) 5(8)/15 8(15)/15 25(30)/25 -
9、總磷(以P計)(mg/L) 1/0.5 1.5/0.5 3/1 5
10、色度/稀釋倍數 30/50 30/50 40/80 50
11、pH 6~9/6~9 6~9/6~9 6~9/6~9 6~9
12、糞大腸菌群數(個/L) 103/- 104/- 104/- -
註:括弧外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括弧內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前後數值分別表示現標准值、原執行標准。
為了保證合流管道、泵站、預處理設施的安全、正常運行,發揮設施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環境效益,有關部門制定了納管標准,即排水戶向城市下水道或合流管道排放污水的水質控制標准。
如上海市建設委員會1999年批准實施了《污水排入合流管道的水質標准》(DBJ08-904-1998)。該標准所稱合流污水,是指生活污水、產業廢水及大氣降水的總和。
該標准規定了污水排人合流管道的30種有害物質的最高允許濃度。其他項目應遵守國家行業和地方標准中的規定。特殊行業的排水戶除了執行該標準的規定外,還應執行其行業的有關水質標准。
國家建設部在1999年制定了《污水排人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CJ3082-1999),規定了排入城市下水道污水中35種有害物質的最高允許濃度。
網路--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⑽ 工業廢水排放標准gb
第一類污染物,不分行業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納水體的功能類別,一律在車間或專車間處理設施排屬放口采樣,其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必須達到本標准要求(采礦行業的尾礦壩出水口不得視為車間排放口)。
2 第二類污染物,在排污單位排放口采樣,其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必須達到本標准要求。
2 本標准按年限規定了第一類污染物和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及部分行業最高允許排水量,分別為:
1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設(包括改、擴建)的單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須同時執行表1、表2、表3的規定。
2 1998年1月1日起建設(包括改、擴建)的單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須同時執行表1、表4、表5的規定。
3 建設(包括改、擴建)單位的建設時間,以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批准日期為准劃分。3 其他規定
1 同一排放口排放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類別的污水,且每種污水的排放標准又不同時,其混合污水的排放標准按附錄A計算。
2 工業污水污染物的最高允許排放負荷量按附錄B計算。
3 污染物最高允許年排放總量按附錄C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