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情況下需要辦理廢水排放許可證
請查當抄地環保局要求,
如第二條 在廣東省行政區域內有下列排放污染物行為的排污單位,應按照本實施細則規定申領排污許可證:
(一)向大氣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等主要大氣污染物的;
(二)直接或間接向水體排放工業廢水,醫療廢水以及含重金屬,低放射性物質,病原體等有毒有害物質的其他廢水和污水的;
(三)在城鎮,工業園區或開發區等運營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
(四)規模化畜禽養殖排放污染物的;
(五)在城市市區內建築施工使用機械設備,可能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六)其它依法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的。
第三條 傾倒固體廢物,種植業,非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排放污染物,機動車,鐵路機車,船舶,航空器等移動污染源排放污染物,以及居民排放污染物不適用本實施細則。
第四條 本實施細則第二條所規定的排污單位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排污許可證的持有者,必須按照許可證規定排放污染物。
三同時報告為項目環保驗收時辦理
2. 如何辦理排污許可證
企事業單位排污許可制具體程序為:
1.企事業單位填報網上申報信息,提交紙質排污許可證申請資料;
2.環保主管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後,審批並提出修改意見、審核通過後核發排污許可證;
3.企事業單位自行監管企業環境管理情況,並按時提交執行報告;
4.環保部門採用不定期抽查等方式依證監督執法。
據《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
第十七條 排污單位應當在國家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上填報並提交排污許可證申請,同時向有核發許可權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提交通過平台印製的書面申請材料。排污單位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法律責任。申請材料應當包括:
(一)排污許可證申請表,主要內容包括:排污單位基本信息,主要生產裝置,廢氣、廢水等產排污環節和污染防治設施,申請的排污口位置和數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種類、排放濃度和排放量、執行的排放標准。排污許可證申請表格式見附件。
(二)有排污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實際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承諾書。主要承諾內容包括:對申請材料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法律責任;按排污許可證的要求控制污染物排放;按照相關標准規范開展自行監測、台賬記錄;按時提交執行報告並及時公開相關信息等。
(三)排污單位按照有關要求進行排污口和監測孔規范化設置的情況說明。
(四)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批復文號,或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4〕56號)要求,經地方政府依法處理、整頓規范並符合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五)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還應提供納污范圍、納污企業名單、管網布置、最終排放去向等材料。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排污許可制度是一種以企業生產運營期環境質量自行管控為手段的管理制度,它標志著中國環保理念的轉變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其本質是要求企業明確環境保護責任,不斷提高污染治理和環境管理水平,自覺接受監督檢查。
據《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
第六條 對排污單位排放水污染物、大氣污染物的各類排污行為實行綜合許可管理。排污單位申請並領取一個排污許可證,同一法人單位或其他組織所有,位於不同地點的排污單位,應當分別申請和領取排污許可證;不同法人單位或其他組織所有的排污單位,應當分別申請和領取排污許可證。
第八條 環境保護部負責建設、運行、維護、管理國家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各地現有的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應實現數據的逐步接入。環境保護部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基礎上,通過國家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對全國的排污許可證實行統一編碼。
排污許可證申請、受理、審核、發放、變更、延續、注銷、撤銷、遺失補辦應當在國家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上進行。排污許可證的執行、監管執法、社會監督等信息應當在國家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上記錄。
第十四條 現有排污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具有排污許可證核發許可權的核發機關申請領取排污許可證。新建項目的排污單位應當在投入生產或使用並產生實際排污行為之前申請領取排污許可證。
3. 城市排水許可證應該如何辦理
排水戶需要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放污水的,應當持有關材料向所在地排水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城市排水許可證書。排水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決定。
申請辦理城市排水許可證書,應當如實提交下列材料:
(一)城市排水許可申請表;
(二)有關專用檢測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徑的圖紙及說明材料;
(三)按規定建設污水處理設施的有關材料;
(四)排水許可申請受理之日前一個月內由具有計量認證資格的排水監測機構出具的排水水質、水量檢測報告;
(五)排放污水易對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正常運行造成危害的重點排污工業企業,應當提供已在排放口安裝能夠對水量、pH、CODcr(或TOC)進行檢測的在線檢測裝置的有關材料;其他重點排污工業企業和重點排水戶,應當提供具備檢測水量、pH、CODcr、SS和氨氮能力及檢測制度的材料。
(3)排廢水需要什麼證擴展閱讀
排水戶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未取得城市排水許可證書,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放污水;
(二)超過城市排水許可證書有效期限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放污水;
(三)違反城市排水許可證書規定的內容,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放污水;
(四)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放劇毒物質、易燃易爆物質和有害氣體等;
(五)堵塞城市排水管網或者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內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漿等易堵塞物;
(六)擅自占壓、拆卸、移動和穿鑿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
(七)擅自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加壓排放污水;
(八)其他損害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正常運行的行為。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城市排水許可管理辦法
4. 污水處理廠的工作人員需要考的資格證有什麼
目前只來有一個污水處理工源職業資格證,是必須考的。
為貫徹落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實行持職業資格證書就業上崗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進一步提高企業的環保管理水平和從業人員的職業技能素質,經考核合格後,頒發初、中、高級污水處理工《職業資格證書》(招收全國學員,證書全國通用)。
培訓對象:從事或准備從事本職業的人員如工業廢水、城市污水處理系統的操作管理人員。
職業等級:污水處理工中高級資格
相關工種:污水處理工,污泥處理工,污水化驗監測工,泵站操作工
培訓時間:2-3個月
函授內容:污水處理工環保法律知識和治理設施運行管理有關制度,污水處理工藝流程,排放出路及各排放指標,污水來源及水質變化規律,排水水質標准,污水的各種處理技術,系統主要設備基本知識和技術參數,污水處理常用儀表及電工基礎知識,關於清潔生產、建設循環經濟方面的知識等。
5. 什麼情況下需要辦理廢水排放許可證
請查當地環保局要求,
如第二條 在廣東省行政區域內有下列排放污染版物行為的排污單位權,應按照本實施細則規定申領排污許可證:
(一)向大氣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等主要大氣污染物的;
(二)直接或間接向水體排放工業廢水,醫療廢水以及含重金屬,低放射性物質,病原體等有毒有害物質的其他廢水和污水的;
(三)在城鎮,工業園區或開發區等運營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
(四)規模化畜禽養殖排放污染物的;
(五)在城市市區內建築施工使用機械設備,可能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六)其它依法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的。
第三條 傾倒固體廢物,種植業,非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排放污染物,機動車,鐵路機車,船舶,航空器等移動污染源排放污染物,以及居民排放污染物不適用本實施細則。
第四條 本實施細則第二條所規定的排污單位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排污許可證的持有者,必須按照許可證規定排放污染物。
三同時報告為項目環保驗收時辦理
6. 怎樣申請污水排放許可證
現在最重視環保了,你要申請排放污水肯定不行的
7. 請問做污水處理需要考什麼證
做污水處理需要考污水(廢水)處理工職業資格證。
隨著《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政策法規的實施,我國的水環境治理力度空前。
尤其在環保督查的大背景之下,各類工業企業污水設施、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作為水污染治理的重點基礎設施,能夠實現高效穩定的運行並滿足達標排放要求,無疑將大大降低水環境污染風險,確保水生態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達到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規定、國家化學工業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監督要求的工業廢水處理工初、中、高級職業資格要求,取得相應級別的職業資格證書,才能持證獨立上崗操作。
(7)排廢水需要什麼證擴展閱讀
培訓對象:從事或准備從事本職業的人員如工業廢水、城市污水處理系統的操作管理人員。
職業等級:污水處理工中高級資格
相關工種:污水處理工,污泥處理工,污水化驗監測工,泵站操作工
培訓時間:2-3個月
函授內容:污水處理工環保法律知識和治理設施運行管理有關制度,污水處理工藝流程,排放出路及各排放指標,污水來源及水質變化規律,排水水質標准,污水的各種處理技術,系統主要設備基本知識和技術參數,污水處理常用儀表及電工基礎知識,關於清潔生產、建設循環經濟方面的知識等。
8. 辦理排水許可證需要達到什麼要求
所有的用水單位都要辦理排水證,工業園,寫字樓,餐廳,住宅小區等等,首先要做好內。一八五。部雨水污水分流,分流改造後。二零六五。向當地。一二六五。水務部門申請驗收辦證,勘探設計施工辦證一條龍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