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租賃集體已經荒廢水田,我可以改造成養殖呢
首先,土地租賃不能改變土地的使用性質。但是水田有其特殊性,可以種稻養殖!
B. 農村水田可以長期出租嗎
三十年以內可以租!
C. 哪地方有水田出租
吉林省公主嶺市有5O多公頃水田對外承包
D. 水稻田租賃給他人,荒蕪幾年以上可以收回
你有解除權,就可以收回。你把水田租賃給他人,這屬於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你們之間應屬合同關系。對於合同關系,要想提前收回土地,就應該有合同解除權。如果合同未約定多長時間拋荒可以收回土地,那麼你可以給對方發一個通知,講明如多長時間再不恢復耕種,將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E. 關於水田出租給乙方,但乙方一直荒廢,甲方可以合同終止嗎
這個得看你當時出租合同是怎麼寫的如果你說過不能荒廢那麼他荒廢了就可以終止因為合同是有法律規定的唯了合同可以上法院起訴處理
F. 農村水田承包後可否出租
看合同
G. 荒廢了的水田可以用來做什麼利潤比較高的那種
1、「蝦稻共作」生態種養
蝦稻共作是一種種養結合的研製模式,即在稻田中養殖克氏原螯蝦並種植一季中稻,在水稻種植期間,克氏原螯蝦與水稻在稻田中同生共長。這種模式有過去的一稻一蝦變為一稻兩蝦,這樣就提高了稻種的質量和蝦的經濟效益,這種模式比單一的種植稻增加3000元以上
H. 想要消滅農村水田荒廢,應該怎麼做呢
首先我們要認識到,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荒廢的,是受什麼影響而荒廢的?隨著改革的發展,人民只是向錢看,本來農民靠土地耕種收益是不多的,所以他(她)們就放棄家庭的田土唯有以靠集體的力量,大辦手工製作業,以工䃼農,農忙時為農民,農閉時為村集體的工人,讓農民們充分利用好每一天,每一年,只有這樣,就算農產品再不值錢,農民們把農業作為付業而代之。
保與城鎮職工同等對待。生產的糧食歸國家所有,農民與企業職工一樣拿工資,也分技術等級,評職稱。
種植水稻,幾畝地的情況下。基本上是很難掙到錢的。現在隨著社會的發展,生活成本也在不斷提高。幾畝田的收入是非常難滿足家庭的正常開支的。所以基於這樣一個原因很多農村就放棄了田地過去的老農視糧食為口糧,從來不計生產成本,且農閑時基本呆在農村,大家都窮,傳統的認為不種地是可恥的,所以當時的農村幾乎沒有閑置土地。
I. 農村水田能租用多長時間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出租期限,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剩餘期限確定。即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出租期限不得長於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合同)的剩餘期限。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耕地的承包經營權期限為三十年。
J. 農村水田荒廢五年以上,國家怎麼不收回。
只要村流轉地不荒廢,假如村流轉地荒廢,村民代表及三委會應該督促村政府把地轉包給村民或外來戶,但是村民承包地是村民經營的自主權,不需要赤膊雞啄赤膊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