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室外污水工程閉水試驗報告怎麼寫
有專用表格,按表格內容及項目填。
② 污水管閉水試驗怎麼做
1. 閉水試驗施工時間:
閉水試驗應在防水施工完畢24小時後進行,試驗前首先應檢查防水施工質量,如塗層表面是否平整光滑,有無開裂現象;陰角、陽角、地漏、排水管根部等是否進行補修處理;防水層是否完全乾燥等。同時還必須事先與樓下住戶聯系好,做好漏水預防和協助。
2. 閉水試驗施工步驟:
基層清理好,防水施工完成,24小時後可做閉水試驗;
把地漏和管道口周邊進行暫時封堵;
在門口砌20cm高的擋牆;
開始蓄水,深度5-20厘米,做好水位標記;
蓄水時間48~72小時;
第一天閉水後,看水位線是否有明顯下降,如果有,請及時檢查樓下屋頂和管道周邊是否有滲漏,如果沒有,繼續閉水;
第三天閉水完畢,全面檢查樓下天花板和屋頂管道周邊。
驗收完全合格後再進行下一道裝修工序。
③ 市政管道閉水試驗怎麼做
(1)注水浸泡:閉水試驗的水位,應為試驗段上游管內頂以上2米,將水灌至接近上游井口高度。注水過程應檢查管堵、管道、井身,無漏水和嚴重滲水,在浸泡管和井1~2天進行閉水試驗;
(2)閉水試驗:將試驗管段灌滿水後,開始記錄。試驗水頭達規定水頭時開始計時,觀測管道的滲水量,直至觀測結束時,應不斷地向試驗管道內補水,保持試驗水頭恆定。滲水觀測時間不得小於30min;根據井內水面的下降值計算滲水量,滲水量不超過規定的允許滲水量即為合格。
(3)試驗滲水量計算:實測滲水量q=W/(T*L)
公式中
q——實測滲水量【L/(min*m)】;
W——補水量(L);
T——實測滲水觀測時間(min);
L——試驗管段的長度(m);
當q≤允許滲水量時,試驗即為合格。
對於污水管道,按照市政施工規程要求,必須在回填前做閉水試驗。閉水試驗前,施工現場應具備以下條件:
(1)管道及檢查井的外觀質量及「量測」檢驗均已合格;
(2)管道兩端的管堵(磚砌築)應封堵嚴密、牢固,下游管堵設置放水管和截門,管堵經核算可以承受壓力;
(3)現場的水源滿足閉水需要,不影響其它用水;
(4)選好排放水的位置,不得影響周圍環境。
④ 污水管道閉水試驗的在哪個工序時
按照《建築給水排水及採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10.2.2要求,排水管道在埋回填之前專應該進行灌水屬和通水試驗,對於管徑的大小沒明確規定。《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9.3.6規定內徑大於700mm時取1/3試驗。也就是說500mm的污水管道規范要求是需要做閉水試驗的。但實際施工中廠區都是工期緊,很難做到全部做閉水試驗。小區的管道也很難到500mm管徑,基本上有化糞池300mm就夠了。
⑤ 品茗軟體中污水管道閉水試驗檢驗批在哪
閉水試驗沒有檢驗批,也不需要單獨做檢驗批。它是管道鋪設檢驗批裡面的一個檢查項目。屬於施工記錄。
⑥ 污水管閉水試驗怎麼做
(1)注水浸泡:閉水試驗的水位,應為試驗段上游管內頂以上2米,將水灌至接近上游井口高度。注水過程應檢查管堵、管道、井身,無漏水和嚴重滲水,在浸泡管和井1~2天進行閉水試驗;
(2)閉水試驗:將試驗管段灌滿水後,開始記錄。試驗水頭達規定水頭時開始計時,觀測管道的滲水量,直至觀測結束時,應不斷地向試驗管道內補水,保持試驗水頭恆定。滲水觀測時間不得小於30min;根據井內水面的下降值計算滲水量,滲水量不超過規定的允許滲水量即為合格。
(3)試驗滲水量計算:實測滲水量q=W/(T*L)
公式中
q——實測滲水量【L/(min*m)】;
W——補水量(L);
T——實測滲水觀測時間(min);
L——試驗管段的長度(m);
當q≤允許滲水量時,試驗即為合格。
對於污水管道,按照市政施工規程要求,必須在回填前做閉水試驗。閉水試驗前,施工現場應具備以下條件:
(1)管道及檢查井的外觀質量及「量測」檢驗均已合格;
(2)管道兩端的管堵(磚砌築)應封堵嚴密、牢固,下游管堵設置放水管和截門,管堵經核算可以承受壓力;
(3)現場的水源滿足閉水需要,不影響其它用水;
(4)選好排放水的位置,不得影響周圍環境。
⑦ 我想查查找一些地方污水處理廠的環評報告,我應該到哪裡找啊,有些百
可以去各地市的環保局網站,現在項目都公示
⑧ 管道閉水試驗的檢驗報告由哪個部門出示
所有的實驗報告的出示都由質量部出示,質量部分析,跟蹤做數據的統計
檢測項.檢測方法和檢驗標准等由研發部提供
⑨ 污水管道閉水試驗怎麼做
閉水試驗方案
1試驗條件
對於污水管道,按照市政施工規程要求,必須再回填前做閉水試驗。閉水試驗前,施工現場應具備以下條件:
1)管道及檢查井的外觀質量及「量測」檢驗均已合格;
2)管道兩端的管堵(磚砌築)應封堵嚴密、牢固,下有管堵設置放水管和截門,管堵經核算可以承受壓力;
3)現場的水源滿足閉水需要,不影響其它用水;
4)選好排放水的位置,不得影響周圍環境。
2試驗程序
在具備了閉水條件後,即可進行管道閉水試驗。試驗從上游往下游分段進行,上游實驗完畢後,可往下游充水,倒段試驗以節約用水。試驗各階段說明如下:
1)注水浸泡:閉水試驗的水位,應為試驗段上游管內頂以上2米,將水灌至接近上由井口高度。注水過程應檢查管堵、管道、井身,無漏水和嚴重滲水,在侵泡管和井1~2天進行閉水試驗;
2)閉水試驗:將水灌至規定的水位,開始記錄,對滲水量的測定時間,不少於30分鍾,根據井內水面的下降值計算滲水量,滲水量不超過規定的允許滲水量即為合格。
3)試驗滲水量計算:滲水量試驗時間30分鍾時,每km管道每晝夜滲水量為Q=(48q)*(1000/L),
式中Q---每km管道每d的滲水量
q---閉水管道30分鍾的滲水量
L---閉水管段長度
當Q≤允許滲水量時,試驗即為合格。
參考資料: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質量檢驗標准》(CJJ 3—90)採用滿管閉水試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