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養殖場廢水排農灌渠執行什麼標准
針對畜禽養殖污染,我國先後發布了《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596—2001 )、《畜禽養殖內業污染防治技術規范容》(HJ/T81—2001 )、《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沼氣工程設計規范》(NY/T1222 - 2006 )、《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 9 號)等文件。
國家頒布的《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596—2001 )文件中針對養殖廢水排放制定了標准。
⑵ 畜禽養殖廢水必須達到灌溉標准後才能還田嗎
是的,不過如果不達標的話,可以內部循環,比如沖洗地面什麼的
⑶ 養殖廢水怎樣處理能排放達標
體化養殖污水處理設備採用生化法處理工藝,處理效率高,有效的去除了養殖內污水中的各種有機物,使出水達容到《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該設備使得養殖場污水處理能夠達標排放,是環保局認可的達標設備。
二、養殖污水處理工藝介紹:
養殖污水處理設備常用的主體工藝「水解酸化池+一級接觸氧化池+缺氧池+二級接觸氧化池」。
水解酸化池:利用厭氧菌的代謝作用,將有機物分解為小分子有機物,同時降低後續處理構築物的負荷。
一級接觸氧化池:利用好氧微生物的代謝作用,把廢水中的有機污染物分解為二氧化碳、水等低能位的污泥物穩定下來,同時利用硝化菌的代謝作用,把氨氮轉化為硝酸鹽。
缺氧池:利用反硝化菌的代謝作用,將硝酸鹽轉化為氮氣穩定下來,進而除去廢水中的氨氮。
二級生物接觸氧化池:進一步除去廢水中的有機物。
⑷ 畜禽養殖污水應該怎麼處理才好
畜禽養殖污水處理方法
1、還田模式
畜禽糞便污水還田作肥料為傳統而經濟有效的處置方法,可使畜禽糞便不排往外界環境,達到污水零排放。既可有效處置污染物,又能將其中有用的營養成分循環於土壤-植物生態系統中,家庭分散戶養畜禽糞便污水處理均採用該法。該模式適用於遠離城市、土地寬廣且有足夠農田消納糞便污水的經濟落後地區,特別是種植常年需施肥作物地區,要求養殖規模較小。
優點:一是污染物零排放,最大限度實現資源化,可減少化肥施用量,提高肥力;二是投資省,不耗能,毋需專人管理,運轉費用低等。
其存在問題:一是需要大量土地利用糞便污水,每萬頭豬至少需7hm2土地消納糞便污水,故其受條件所限為適應性弱;二是雨季及非用肥季節必須考慮糞便污水或沼液的出路;三是存在和傳播禽畜疾病和人畜共患病的危險;四是不合理的施用方式或連續過量施用會導致NO3-、P及重金屬沉積,成為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源之一;五是惡臭以及降解過程所產生的氨、硫化氫等有害氣體釋放對大氣環境構成威脅。
2、自然處理模式
自然處理模式主要採用氧化塘、土地處理系統或人工濕地等自然處理系統對養殖場糞便污水進行處理,適用於距城市較遠、氣溫較高且土地寬廣有灘塗、荒地、林地或低窪地可作污水自然處理系統、經濟欠發達的地區,要求養殖場規模中等。
優點:一是投資較省,能耗少,運行管理費用低;二是污泥量少,不需要復雜的污泥處理系統;三是地下式厭氧處理系統厭氧部分建於地下,基本無臭味;四是便於管理,對周圍環境影響小且無噪音;五是可回收能源CH4地。
缺點:一是土地佔用量較大;二是處理效果易受季節溫度變化的影響;三是建於地下的厭氧系統出泥困難,且維修不便;四是有污染地下水的可能。
3、工業化處理模式
工業化處理模式包括厭氧處理、好氧處理以及厭氧一好氧處理等處理組合系統。對那些地處經濟發達的大城市近郊、土地緊張且無足夠農田消納糞便污水或進行自然處理的規模較大養殖場,採用工業化理模式凈化處理畜禽糞便污水為宜。
優點:一是佔地少;二是適應性廣,不受地理位置限制;三是季節溫度變化的影響較小。
其主要缺點:一是投資大,每萬頭豬場糞便污水處理投資約120萬~150萬元;二是能耗高,每處理1m3污水約耗電2~4kW•h三是運轉費用高,每處理1m3污水需運轉費2.0元左右;四是機械設備多,維護管理量大;五是需專門技術人員管理。
畜禽養殖廢水污染現狀
畜禽業是我國農業和農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畜禽養殖業大力發展所帶來的環境污染問題日益嚴重,根據2010年2月發布的《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公報》中對農業源、生活源和工業源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進行了分析匯總。在農業源中,畜禽養殖業的COD和氨氮排放量分別為1268.26萬噸和71.73萬噸,占農業源COD和氨氮排放量的95.8%和78.1%,佔全國COD和氨氮排放量的41.9%和41.5%。
目前全國規模化養殖場每天排放的畜禽養殖廢水量大、集中,並且廢水中含有大量污染物,如CODcr、氨氮、重金屬、殘留的獸葯和大量的病原體等,如不經過處理直接排放,將會造成嚴重污染,其主要的危害如下:
對水體的危害,對大氣環境的危害,對農田及作物的危害
⑸ 我國畜禽養殖的環境保護相關標准有哪些
(1)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 18596—2001)
1996年,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委託農業部環境保護科研監測所主持制定,2001年11月26日實施。本標准適用於集約化、規模化的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區。
標准規定了集約化畜禽養殖業水沖工藝最高允許排水量、集約化畜禽養殖業干清糞工藝最高允許排水量、集約化畜禽養殖業水污染物最高允許日均排放濃度、畜禽養殖業廢渣無害化環境標准(糞大腸菌群數、蛔蟲卵數)、集約化畜禽養殖業惡臭污染物排放標准。
標准要求畜禽養殖業必須設置廢渣的固定儲存設施和場所,儲存場所要有防止糞液滲漏、溢流措施。用於直接還田的畜禽糞便,必須進行無害化處理。還田時,不能超過當地的最大農田負荷量。禁止直接將廢渣傾倒入地表水體或其他環境中。避免造成面源污染和地下水污染。
(2)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技術規范(HJ/T 81—2001)
該技術規范規定了畜禽養殖場的選址要求、場區布局與清糞工藝、畜禽糞便貯存、污水處理、固體糞肥的處理利用、飼料和飼養管理、病死畜禽屍體處理與處置、污染物監測等污染防治的基本技術要求。
規范要求畜禽養殖場的建設應堅持農牧結合、種養平衡的原則,根據本場區土地(包括消納本場區產生糞便污水的土地)對畜禽糞便的消納能力,確定新建畜禽養殖場的養殖規模。對於無相應消納土地的養殖場,必須配套建立具有相應加工(處理)能力的糞便污水處理設施或處理(置)機制。畜禽養殖場的設置應符合區域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
(3)糞便無害化衛生標准(GB 7959—1987)
該標准於1987年頒布實施,適用於全國城鄉垃圾、糞便無害化處理效果的衛生評價和為建設垃圾、糞便處理構築物提供衛生設計參數。規定了高溫堆肥的衛生要求,包括堆肥溫度、蛔蟲卵死亡率、糞大腸菌群菌值、蒼蠅等指標;規定了沼氣發酵的衛生要求,包括密封貯存期、高溫沼氣發酵溫度、寄生蟲卵沉降率、血吸蟲卵和鉤蟲卵、糞大腸菌值、蚊子、蒼蠅、沼氣池糞渣等指標。
(4)畜禽場環境質量標准(NY/T 388—1999)
該標準是農業部制定的農業行業標准,於1999年7月1日正式實施。該標准分為三部分:畜禽場必要的空氣環境質量標准、生態環境質量標准、畜禽飲用水的水質標准。適用於畜禽場的環境質量控制、監測、監督、管理、建設項目的評價及畜禽場環境質量的評估。
(5)畜禽養殖產地環境評價規范(HJ 568—2010)
該標准由環境保護部2010年4月16日批准,2010年7月1日起實施。該標準是食用農產品產地環境系列評價標准之一,縣級以上環保部門在食用農產品產地環境監督管理工作中,可以參照該系列標准中的指標和監測、評價方法評估食用農產品產地環境狀況。該標准僅適用於法律允許的畜禽養殖場、畜禽養殖小區和放牧區的養殖地環境質量評價與管理。不適用於畜禽產品加工生產地的環境質量評價與管理。
(6)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 497—2009)
該標准由環境保護部2009年9月30日批准,12月1日起實施。該標准規定了集約化畜禽養殖場(區)污染治理工程設計、施工、驗收和運行維護的技術要求。該標准適用於集約化畜禽養殖場(區)的新建、改建和擴建污染治理工程從設計、施工到驗收、運行的全過程管理和已建污染治理工程的運行管理,可作為環境影響評價、設計、施工、環境保護驗收及建成後運行與管理的技術依據。
⑹ 養殖污水排放標准有哪些
目前養殖污水排放相關國家標准有《污水綜合排放標准》、《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農田灌溉水質標准》。浙江省、山東省和廣東省已制定了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地方標准。
我國於1996年發布了《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 8978—1996),規定了69種水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及部分行業最高允許排水量,其中與養殖污水有關的污染物指標及其限值如下表所示。
污染物 稻田 旱地 蔬菜BOD5(毫克/升) 60 100 40,15COD(毫克/升) 150 200 100,60SS(毫克/升) 80 100 60,15大腸菌(個/100毫升) 4 000 4 000 2 000,1 000蛔蟲卵(個/升) 2 2 2,1氯化物 350鉛 0.2砷,鉻 0.1鎘 0.01汞 0.001
⑺ 養殖污水採用什麼樣的排放標准
1.行業標準是《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596-2001 。
2.如果排水點用於農業灌溉,應該遵守農田用水標准,即《農田灌溉水質標准》GB5084-2005,這個標准更嚴格一些。
3.如果要排入地表水系,就得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GB3838-2002的標准,分五類。
4.如果有處於飲用水源地附近,可能要執行《城鎮污水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的一級A標准。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控制畜禽養殖業產生的廢水、廢渣和惡臭對環境的污染,促進養殖業生產工藝和技術進步,維護生態平衡,制定本標准。
本標准適用於集約化、規模化的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區,不適用於畜禽散養戶。根據養殖規模,分階段逐步控制,鼓勵種養結合和生態養殖,逐步實現全國養殖業的合理布局。根據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的特點,本標准規定的污染物控制項目包括生化指標、衛生學指標和感觀指標等。
為推動畜禽養殖業污染物的減量化、無害化和資源化,本標准規定了廢水、惡臭排放標准和廢渣無害化環境標准。本標准按集約化畜禽養殖業的不同規模分別規定了水污染物、惡臭氣體的最高允許日均排放濃度、最高允許排水量,畜禽養殖業廢渣無害化環境標准。
(7)畜禽養殖廢水土壤消納標准擴展閱讀:
養殖場污水的主要特徵是:
養殖污水具有典型的「三高」特徵即有機物濃度高COD高達3000-12000mg/l,氨氮高達800-2200mg/l,懸浮物多SS超標數十倍,色度深,並含有大量的細菌,氨氮、有機磷含量高。可生化性好,沖洗排放時間集中,沖擊負荷大。
根據水質特點,先去除懸浮物與色度,採用混凝沉澱工藝,有機物、氨氮、有機磷採用生化處理,因污染物濃度高,從成本及處理效果考慮,採用厭氧+好氧處理工藝。
1污水處理
污水首先經過收集進入格柵,去除大顆粒的懸浮物,然後進入物化反應沉澱池,去除懸浮物、色度及部分COD。初沉池出水進入厭氧池,主要是將大分子有機污染物降解成小分子污染物,小分子污染物在接觸氧化池內徹底降解。二沉池出水進入清水消毒池,通過消毒達到殺菌效果。
2污泥處理與處置
系統的污泥產生於初沉池、二沉池,主要為有機污泥,通過板框壓濾機壓榨後可作為肥料。
⑻ 養殖廢水排放還要執行農田灌溉水質標准嗎
養殖廢水排放應達到《GB 18596-2001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的規定,若養殖廢水排放直接用於農田灌溉的,則應達到《GB 5084-2005農田灌溉水質標准》的要求。
⑼ 畜禽養殖污水處理有哪些主要模式
(1)能源環保型
畜禽養殖場「能源環保型」污水凈化工程,指的是畜禽場的畜禽污水經處理後直接排入自然環境或以回用為最終目的的工程。該工程要求最終出水達到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排放標准。此類型污水凈化工程一般用於畜禽養殖場周邊環境無法消納厭氧消化液,必須將其進行處理達標後排放。
模式適用范圍及條件:本模式適用於存欄大於3000頭豬單位的規模化養殖場,污水處理量每天大於50米3;項目建設點周邊排水水質要求高,沼渣沼液無充足農田利用,出水必須達標排放。本模式建設需要配備一定面積的人工濕地和植物氧化塘。
「能源環保型」工藝主要特點:在前處理時盡可能通過物理方法去除污水中固形物,降低厭氧池工作負荷;畜禽舍內清出的糞便以及固液分離的糞渣可製作有機肥或直接外賣;沼氣產量小;污水達標排放,有效防止二次污染;主體工程投資大、運行費用高;操作與管理水平要求高。
(2)能源生態型
「能源生態型」污水凈化工程是指畜禽場污水經厭氧消化處理後消化液不直接排入自然環境,而是作為農作物的有機液體肥料的工程,這類污水凈化工程適用於畜禽場周邊有足夠的農田、魚塘、植物塘等,能夠完全消納經厭氧(沼氣)發酵後的沼渣、沼液。目前,「能源生態型」污水凈化工程已經成為比較成熟適用、以綜合利用為主的畜禽場污水凈化工藝。
本處理模式適用於存欄大於300頭豬單位的規模化養殖場,項目建設點周邊環境容量大,排水要求不高。該模式必須配備足夠的農田能完全消納和利用厭氧消化後的沼渣、沼液。
「能源生態型」工藝主要特點為畜禽場污水、糞便可全部進入厭氧池;沼氣產量大,沼液產量相對較少;運行費用低;操作簡單、管理方便。
(3)生態種養型
「生態種養型」主要是以生態學原理為基礎,利用無害化處理後的畜禽糞尿中的物質作為植物生長所需的營養物質;以沼氣為紐帶的種植和養殖有機結合,就是將經沼氣發酵過的沼液、沼渣用作果、菜、稻、漁和林等生產肥料,實現消納養殖污水、促進農、林、果、漁生產發展雙贏目標的生態種養結合模式。我國目前推廣的「豬—沼—果(菜、稻、漁、林、草)」生態農業模式即屬於此類型。
本模式適用於存欄30~300頭豬單位的畜禽養殖戶和養殖場,糞便污水產生量小,周圍環境要求不嚴,且有足夠農田和土地面積消納小型沼氣發酵池發酵後的沼渣沼液。
⑽ 畜禽養殖場對水源和水質有哪些要求
(1)水源
水在自然界分布廣泛,可分為地表水、地下水和降水三大類。但因其來源、環境條件和存在形式不同,又有各自的衛生特點。
①地表水。地表水包括江、河、湖、塘及水庫等。這些水主要由降水或地下水在地表徑流匯集而成,容易受到生活及工業廢水的污染,常常因此引起疾病流行或慢性中毒。地表水一般來源廣、水量足,又因為它本身有較好的自凈能力,所以仍然是被廣泛使用的水源。因此,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應盡量選用水量大、流動的地表水作畜禽養殖場的水源。在管理上可採取分段用水和分塘用水。
②地下水。地下水深藏在地下,是由降水和地表水經土層滲透到地面以下而形成。地下水經過地層的滲濾作用,水中的懸浮物和細菌大部分被濾除。同時,地下水被弱透水土層或不透水層覆蓋或分開,水的交換很慢或停頓,受污染的機會少。但是地下水在流經地層和滲透過程中,可溶解土壤中各種礦物鹽類而使水質硬度增加。因此,地下水的水質與其存在地層的岩石和沉積物的性質密切相關,化學成分較為復雜。水質的基本特徵是懸浮雜質少,水清澈透明,有機物和細菌含量極少,溶解鹽含量高,硬度和礦化度較大,不易受污染,水量充足而穩定且便於衛生防護。但有些地區地下水含有某些礦物性毒物,如氟化物、砷化物等,往往引起地方性疾病。所以,當選用地下水時,應經過水質檢驗達標後,才能選作水源。
③降水。大氣降水指雨、雪,是由海洋和陸地蒸發的水蒸氣凝聚形成的,其水質依地區的條件而定。靠近海洋的降水可混入海水飛沫;內陸的降水可混入大氣中的灰塵、細菌;城市和工業區的降水可混入煤煙、二氧化硫等各種可溶性氣體和化合物,因而易受污染。但總的來說,大氣降水是含雜質較少而礦化度很低的軟水。降水由於儲存困難、水量無保障,因此除缺乏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地區外,一般不用作畜禽養殖場的水源。
(2)水質
水的衛生學標准根據使用目的不同分畜禽飲用水水質標准和畜禽產品加工用水水質標准。NY5027—2008《無公害食品—畜禽飲用水水質》對畜禽飲用水具體規定了各項指標,從感官性狀、一般化學指標、細菌學指標、毒理學指標等方面明確了具體的標准值(表1-12)。
表1-12 畜禽飲用水質安全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