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污水知識 > 城市污水排放的措施

城市污水排放的措施

發布時間:2021-03-02 11:45:46

⑴ 防止水污染的措施有哪些

防止水質污染的措施
1.水體自凈規律的利用
首先是對水體污染進行系統的監測,為研究水體污染、自凈規律和環境容量提供數據。根據水體功能制定各種水質標准、廢水排放標准,以保護水環境質量,並確定污水的合理處理程度。
2.城市污水處理
傳統的污水處理是根據受納水體對有機污染物BOD5(五日生化需氧量)的容許排放負荷確定污水的處理程度。目前污水二級處理廠,僅能去除可生物降解的有機物和部分地去除氮、磷等營養性物質,而不能去除難以生物降解的有機物,處理後的污水排入水體仍會造成污染。因此,最近有少數污水處理廠加設了除氮、除磷等處理設備。少數缺水城市還採用了三級處理系統(見污水三級處理),即將經過二級處理的水進行脫氮、脫磷處理,用活性炭吸附法或反滲透法等去除水中的剩餘污染物,並用臭氧或氯消毒殺滅細菌和病毒,然後將處理水送入中水道,作為沖洗廁所、噴灑街道、澆灌綠化帶、工業用水、防火等水源。
由生物氧化塘、貯存湖和污水灌溉田等組成的土地處理系統作為污水處理系統是經濟、有效的方法,在有條件的地區已得到實際應用。
工業廢水處理
工業廢水的成分和性質相當復雜,處理難度大,費用大,必須採用綜合防治措施。最根本的措施是用無毒原料取代有毒原料,以杜絕有毒廢水的產生。在使用有毒原料的生產過程中,採用合理的工藝流程和設備,消除逸漏,以減少有毒原料的耗用量和流失量。重金屬廢水、放射性廢水、無機毒物廢水和難以生物降解的有機毒物廢水,應盡可能與其他廢水分流,就地單獨處理,並要盡量採用閉路循環系統,或在廠內進行適當的預處理,達到排放標准後再排入下水道。相對清潔的廢水如冷卻水,最好在廠內經過簡單處理後循環使用,以節省水資源,減輕下水道和污水處理廠的負荷。性質近似於城市污水的工業廢水可排入下水道,由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一些能生物降解的有毒廢水如含酚、氰廢水,可按排放標准排入城市下水道,與城市污水混合處理。
3.排水系統
為及時地排除城市生活污水、工業廢水和天然降水,並分別把不同的污水集中輸送到污水處理廠或排入水體,或灌溉土地,或處理後重復使用,須按照最經濟合理的方案建設排水系統。制定排水系統的規劃,必須結合本地區的自然條件和社會條件(包括城市規劃)考慮地區內污水收集和處理方式:在全地區是分片還是集中設污水處理廠;採用各種污水的分流制(生活污水、工業廢水、雨水分別建管網系統)還是合流制(各種污水合建管網系統),或兩種適當結合的混合制;排放水口設在何處,還要注意近期建設和遠景規劃的結合,以及對管徑、坡降、管網附屬構築物、施工工程量、運行維護費用等等作出技術經濟比較。也要考慮利用舊有設施,擴建或改建城市原有管道系統。
4.水系污染綜合防治工程
水系污染綜合防治工程是從60年代開始發展起來的。這種防治工程根據城市和工礦區內及周圍水系分布情況,分段(河川)或分區(湖、海)調查研究它們各自的自凈能力和自凈規律,確定各區段的污染負荷,修建相應的處理設施,包括修建大規模的區域性聯合污水處理廠,以及在一些自凈能力小或污染超負荷的區段修建調節水庫或污水庫,以增加枯水期的水流量或減輕枯水期的排污負荷。也可修建曝氣設施,增加水體的進氧量和自凈能力,或者引附近水系的水進行稀釋,以提高自凈能力和改善水質。水系流域內的工業要壓縮用水量,實行循環用水,減少排污量。
水系被污染後,有許多種污染物如重金屬、多氯聯苯、有機氯農葯、重質焦油等沉積於水體底泥中。它們有可能重新返回水中,如汞可經甲基化再往水中釋放劇毒的甲基汞。因此水系污染底質防治工程是水系污染防治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包括:①對污染底質進行調查研究,以確定其污染范圍和濃度、形態和分布;②調查研究水生物特別是底棲水生物如貝類、底層魚類對底質污染物的吸收、蓄積狀況和規律,並結合水文、地質等多種因素和水域功能要求確定底質中污染物的最大容許濃度;③對污染物濃度超過容許標準的底質進行處理,可使用挖掘法、粘土覆蓋法、吸附法等。
在水系污染防治工程中還要考慮農田、礦山等地面徑流的污染問題。
5.飲用水的除污染
在水源被城市污水、工業廢水、農業廢水以及大氣沉降、降水徑流等挾帶的多種污染物污染的情況下,採用傳統的處理工藝已不能滿足飲用水的水質要求,需要採用更加有效的處理方法。美國已有50多座水廠用粒狀活性炭濾池取代砂濾池,或者在砂濾池之後附加活性炭濾池,通過活性炭的吸附去除多種污染物,尤其是有機污染物。西歐有越來越多的水廠採用臭氧氧化與活性炭吸附相結合的除污染工藝。此外,還在試驗研究用反滲透和超過濾法等去除給水中的污染物。

⑵ 城市生活污水的排放措施有哪些

城市生活污水處理過程中,需要對城市生活污水處理設備進行科學的配置,使得專城市污水收集管網屬與處理廠能夠有效整合,充分發揮污水處理相關設備的作用,使得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的性能得到提升,實現良好的生活污水處理效果。城市生活污水處理過程中污水收集管網發揮著極為重要的作用,這是城市生活污水收集處理中必須要做好的工作。

污水處理再利用有著比較嚴格的要求,簡單的污水處理方法無法滿足污水再利用的標准,因此城市生活污水處理過程中需要緊跟時代發展步伐,使用先進的污水處理技術,並將其進行優化組合,使得生活污水處理的效果實現最優。

⑶ 生活污水採用什麼措施排放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委(建設廳)、環保局、科委,北京市市政管委:
為了引導城市污水處理及污染防治技術的發展,加快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防治城市水環境的污染,現將《城市污水處理及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城市污水處理及污染防治技術政策
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建設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科技部
1.總則
1.1為控制城市水污染,促進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及相關產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和《國務院關於環境保護若干問題的決定》,制定本技術政策.
1.2本技術政策所稱「城市污水」,系指納入和尚未納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統的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之混合污水.
1.3本技術政策適用於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工程建設,指導污水處理工藝及相關技術的選擇和發展,並作為水環境管理的技術依據.
1.4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應依據城市總體規劃和水環境規劃、水資源綜合利用規劃以及城市排水專業規劃的要求,做到規劃先行,合理確定污水處理設施的布局和設計規模,並優先安排城市污水收集系統的建設.
1.5城市污水處理,應根據地區差別實行分類指導,根據本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和自然環境條件及地理位置等因素,合理選擇處理方式.
1.6城市污水處理應考慮與污水資源化目標相結合.積極發展污水再生利用和污泥綜合利用技術.
1.7鼓勵城市污水處理的科學技術進步,積極開發應用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
2.目標與原則
2.12010年全國設市城市和建制鎮的污水平均處理率不低於50%,設市城市的污水處理率不低於60%,重點城市的污水處理率不低於70%.
2.2全國設市城市和建制鎮均應規劃建設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達標排放的工業廢水應納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統並與生活污水合並處理.
對排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統的工業廢水應嚴格控制重金屬、有毒有害物質,並在廠內進行預處理,使其達到國家和行業規定的排放標准.
對不能納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統的居民區、旅遊風景點、度假村、療養院、機場、鐵路車站、經濟開發小區等分散的人群聚居地排放的污水和獨立工礦區的工業廢水,應進行就地處理達標排放.
2.3設市城市和重點流域及水資源保護區的建制鎮,必須建設二級污水處理設施,可分期分批實施.受納水體為封閉或半封閉水體時,為防治富營養化,城市污水應進行二級強化處理,增強除磷脫氮的效果.非重點流域和非水源保護區的建制鎮,根據當地經濟條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可先行一級強化處理,分期實現二級處理.
2.4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應採用成熟可靠的技術.根據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規模和對污染物排放控制的特殊要求,可積極穩妥地選用污水處理新技術.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出水應達到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的要求.對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出水水質有特殊要求的,須進行深度處理.
2.5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應按照遠期規劃確定最終規模,以現狀水量為主要依據確定近期規模..
3.城市污水的收集系統
3.1在城市排水專業規劃中應明確排水體制和退水出路.
3.2對於新城區,應優先考慮採用完全分流制;對於改造難度很大的舊城區合流制排水系統,可維持合流制排水系統,合理確定截留倍數.在降雨量很少的城市,可根據實際情況採用合流制.
3.3在經濟發達的城市或受納水體環境要求較高時,可考慮將初期雨水納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統.
3.4實行城市排水許可制度,嚴格按照有關標准監督檢測排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統的污水水質和水量,確保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安全有效運行..
4.污水處理
4.1工藝選擇准則
4.1.1城市污水處理工藝應根據處理規模、水質特性、受納水體的環境功能及當地的實際情況和要求,經全面技術經濟比較後優先確定.
4.1.2工藝選擇的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包括:處理單位水量投資、削減單位污染物投資、處理單位水量電耗和成本、削減單位污染物電耗和成本、佔地面積、運行性能可靠性、管理維護難易程度、總體環境效益等.
4.1.3應切合實際地確定污水進水水質,優化工藝設計參數.必須對污水的現狀水質特性、污染物構成進行詳細調查或測定,作出合理的分析預測.在水質構成復雜或特殊時,應進行污水處理工藝的動態試驗,必要時應開展中試研究.
4.1.4積極審慎地採用高效經濟的新工藝.對在國內首次應用的新工藝,必須經過中試和生產性試驗,提供可靠設計參數後再進行應用.
4.2處理工藝
4.2.1一級強化處理工藝
一級強化處理,應根據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規劃要求和建設規模,選用物化強化處理法、AB法前段工藝、水解好氧法前段工藝、高負荷活性污泥法等技術.
4.2.2二級處理工藝
日處理能力在20萬立方米以上(不包括20萬立方米/日)的污水處理設施,一般採用常規活性污泥法.也可採用其它成熟技術.
日處理能力在10-20萬立方米的污水處理設施,可選用常規活性污泥法、氧化溝法、SBR法和AB法等成熟工藝.
日處理能力在10萬立方米以下的污水處理設施,可選用氧化溝法、SBR法、水解好氧法、AB法和生物濾池法等技術,也可選用常規活性污泥法.
4.2.3二級強化處理
二級強化處理工藝是指除有效去除碳源污染物外,且具備較強的除磷脫氮功能的處理工藝.在對氮、磷污染物有控制要求的地區,日處理能力在10萬立方米以上的污水處理設施,一般選用A/O法、A/A/O法等技術.也可審慎選用其他的同效技術.
日處理能力在10萬立方米以下的污水處理設施,除採用A/O法、A/A/O法外,也可選用具有除磷脫氮效果的氧化溝法、SBR法、水解好氧法和生物濾池法等.
必要時也可選用物化方法強化除磷效果.
4.3自然凈化處理工藝
4.3.1在嚴格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滿足國家有關標准要求和水體自凈能力要求的條件下,可審慎採用城市污水排入大江或深海的處置方法.
4.3.2在有條件的地區,可利用荒地、閑地等可利用的條件,採用各種類型的土地處理和穩定塘等自然凈化技術.
4.3.3城市污水二級處理出水不能滿足水環境要求時,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可採用土地處理系統和穩定塘等自然凈化技術進一步處理.
4.3.4採用土地處理技術,應嚴格防止地下水污染.
5.污泥處理
5.1城市污水處理產生的污泥,應採用厭氧、好氧和堆肥等方法進行穩定化處理.也可採用衛生填埋方法予以妥善處置.
5.2日處理能力在10萬立方米以上的污水二級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宜採取厭氧消化工藝進行處理,產生的沼氣應綜合利用.
日處理能力在10萬立方米以下的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可進行堆肥處理和綜合利用.
採用延時曝氣的氧化溝法、SBR法等技術的污水處理設施,污泥需達到穩定化.採用物化一級強化處理的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須進行妥善的處理和處置.
5.3經過處理後的污泥,達到穩定化和無害化要求的,可農田利用;不能農田利用的污泥,應按有關標准和要求進行衛生填埋處置..
6.污水再生利用
6.1污水再生利用,可選用混凝、過濾、消毒或自然凈化等深度處理技術.
6.2提倡各類規模的污水處理設施按照經濟合理和衛生安全的原則,實行污水再生利用.發展再生水在農業灌溉、綠地澆灌、城市雜用、生態恢復和工業冷卻等方面的利用.
6.3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應根據用戶需求和用途,合理確定用水的水量和水質..
7.二次污染防治
7.1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必須充分重視防治二次污染,妥善採用各種有效防治措施.在污水處理設施的前期建設階段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中,應進行充分論證.
7.2為保證公共衛生安全,防治傳染性疾病傳播,城市污水處理設施應設置消毒設施.
7.3在環境衛生條件有特殊要求的地區,應防治惡臭污染.
7.4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機械設備應採用有效的雜訊防治措施,並符合有關雜訊控制要求.
7.5城市污水處理廠經過穩定化處理後的污泥,用於農田時不得含有超標的重金屬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質.衛生填埋處置時嚴格防治污染地下水.

⑷ 如何處理廢水,使能滿足城市污水排放標

1.工業污水的治理方法

工業廢水是指工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污水和廢液,其中含有隨水流失的工業生產用料、中間產物和產品以及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工業廢水具有排放量大,污染范圍廣,排放方式復雜;污染物種類繁多,濃度波動幅度大;污染物質毒性強,危害大,污染物排放後遷移變化規律差異大;恢復比較困難等特點。
工業廢水的水量取決於用水情況。冶金、造紙、石油工業、電力等工業用水量大,廢水量也大,如有的煉鋼廠煉
1噸鋼出廢水200~250噸。但各工廠的實際外排廢水量還同水的循環使用率有關。例如循環率高的鋼鐵廠,煉1噸鋼外排廢水量只有2噸左右。
工業污水水質復雜,不能用單一流程處理,一般採用多種方法的組合工藝。工業廢水處理途徑一般有三種情況:一是工業污水單獨處理後排放,二是工業污水排入城市污水處理廠一同處理,三是工業污水預處理後進入城市污水處理廠。管網需要進一步完善的地區的企業需要自行處理後達標排放。污水處理對於排污企業來講是很陌生的,他們對於什麼廢水,採用什麼工藝處理並不了解,所以他們會選擇將污水的問題交給環保企業來處理。那去哪兒找環保企業,這些企業的實力、資質怎麼樣?污水處理的成本等又成為了排污企業的問題。很多排污單位痛下決心花巨資建設污水處理站,但建成後卻發現污水處理成本太高,導致造價昂貴的設施成為擺設。

⑸ 針對生活污水排放我國採取了哪些措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委(建設廳)、環保局、科委,北京市市政管委:

為了引導城市污水處理及污染防治技術的發展,加快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防治城市水環境的污染,現將《城市污水處理及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城市污水處理及污染防治技術政策
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建設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科技部

1.總則

1.1為控制城市水污染,促進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及相關產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和《國務院關於環境保護若干問題的決定》,制定本技術政策。

1.2本技術政策所稱「城市污水」,系指納入和尚未納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統的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之混合污水。

1.3本技術政策適用於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工程建設,指導污水處理工藝及相關技術的選擇和發展,並作為水環境管理的技術依據。

1.4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應依據城市總體規劃和水環境規劃、水資源綜合利用規劃以及城市排水專業規劃的要求,做到規劃先行,合理確定污水處理設施的布局和設計規模,並優先安排城市污水收集系統的建設。

1.5城市污水處理,應根據地區差別實行分類指導,根據本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和自然環境條件及地理位置等因素,合理選擇處理方式。

1.6城市污水處理應考慮與污水資源化目標相結合。積極發展污水再生利用和污泥綜合利用技術。
1.7鼓勵城市污水處理的科學技術進步,積極開發應用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

2.目標與原則

2.12010年全國設市城市和建制鎮的污水平均處理率不低於50%,設市城市的污水處理率不低於60%,重點城市的污水處理率不低於70%。

2.2全國設市城市和建制鎮均應規劃建設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達標排放的工業廢水應納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統並與生活污水合並處理。
對排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統的工業廢水應嚴格控制重金屬、有毒有害物質,並在廠內進行預處理,使其達到國家和行業規定的排放標准。
對不能納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統的居民區、旅遊風景點、度假村、療養院、機場、鐵路車站、經濟開發小區等分散的人群聚居地排放的污水和獨立工礦區的工業廢水,應進行就地處理達標排放。

2.3設市城市和重點流域及水資源保護區的建制鎮,必須建設二級污水處理設施,可分期分批實施。受納水體為封閉或半封閉水體時,為防治富營養化,城市污水應進行二級強化處理,增強除磷脫氮的效果。非重點流域和非水源保護區的建制鎮,根據當地經濟條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可先行一級強化處理,分期實現二級處理。

2.4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應採用成熟可靠的技術。根據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規模和對污染物排放控制的特殊要求,可積極穩妥地選用污水處理新技術。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出水應達到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的要求。對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出水水質有特殊要求的,須進行深度處理。

2.5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應按照遠期規劃確定最終規模,以現狀水量為主要依據確定近期規模.。

3.城市污水的收集系統

3.1在城市排水專業規劃中應明確排水體制和退水出路。

3.2對於新城區,應優先考慮採用完全分流制;對於改造難度很大的舊城區合流制排水系統,可維持合流制排水系統,合理確定截留倍數。在降雨量很少的城市,可根據實際情況採用合流制。

3.3在經濟發達的城市或受納水體環境要求較高時,可考慮將初期雨水納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統。

3.4實行城市排水許可制度,嚴格按照有關標准監督檢測排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統的污水水質和水量,確保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安全有效運行.。

4.污水處理

4.1工藝選擇准則

4.1.1城市污水處理工藝應根據處理規模、水質特性、受納水體的環境功能及當地的實際情況和要求,經全面技術經濟比較後優先確定。

4.1.2工藝選擇的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包括:處理單位水量投資、削減單位污染物投資、處理單位水量電耗和成本、削減單位污染物電耗和成本、佔地面積、運行性能可靠性、管理維護難易程度、總體環境效益等。

4.1.3應切合實際地確定污水進水水質,優化工藝設計參數。必須對污水的現狀水質特性、污染物構成進行詳細調查或測定,作出合理的分析預測。在水質構成復雜或特殊時,應進行污水處理工藝的動態試驗,必要時應開展中試研究。

4.1.4積極審慎地採用高效經濟的新工藝。對在國內首次應用的新工藝,必須經過中試和生產性試驗,提供可靠設計參數後再進行應用。

4.2處理工藝

4.2.1一級強化處理工藝
一級強化處理,應根據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規劃要求和建設規模,選用物化強化處理法、AB法前段工藝、水解好氧法前段工藝、高負荷活性污泥法等技術。

4.2.2二級處理工藝
日處理能力在20萬立方米以上(不包括20萬立方米/日)的污水處理設施,一般採用常規活性污泥法。也可採用其它成熟技術。
日處理能力在10-20萬立方米的污水處理設施,可選用常規活性污泥法、氧化溝法、SBR法和AB法等成熟工藝。
日處理能力在10萬立方米以下的污水處理設施,可選用氧化溝法、SBR法、水解好氧法、AB法和生物濾池法等技術,也可選用常規活性污泥法。

4.2.3二級強化處理
二級強化處理工藝是指除有效去除碳源污染物外,且具備較強的除磷脫氮功能的處理工藝。在對氮、磷污染物有控制要求的地區,日處理能力在10萬立方米以上的污水處理設施,一般選用A/O法、A/A/O法等技術。也可審慎選用其他的同效技術。
日處理能力在10萬立方米以下的污水處理設施,除採用A/O法、A/A/O法外,也可選用具有除磷脫氮效果的氧化溝法、SBR法、水解好氧法和生物濾池法等。
必要時也可選用物化方法強化除磷效果。

4.3自然凈化處理工藝

4.3.1在嚴格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滿足國家有關標准要求和水體自凈能力要求的條件下,可審慎採用城市污水排入大江或深海的處置方法。

4.3.2在有條件的地區,可利用荒地、閑地等可利用的條件,採用各種類型的土地處理和穩定塘等自然凈化技術。

4.3.3城市污水二級處理出水不能滿足水環境要求時,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可採用土地處理系統和穩定塘等自然凈化技術進一步處理。

4.3.4採用土地處理技術,應嚴格防止地下水污染。

5.污泥處理

5.1城市污水處理產生的污泥,應採用厭氧、好氧和堆肥等方法進行穩定化處理。也可採用衛生填埋方法予以妥善處置。

5.2日處理能力在10萬立方米以上的污水二級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宜採取厭氧消化工藝進行處理,產生的沼氣應綜合利用。
日處理能力在10萬立方米以下的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可進行堆肥處理和綜合利用。
採用延時曝氣的氧化溝法、SBR法等技術的污水處理設施,污泥需達到穩定化。採用物化一級強化處理的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須進行妥善的處理和處置。

5.3經過處理後的污泥,達到穩定化和無害化要求的,可農田利用;不能農田利用的污泥,應按有關標准和要求進行衛生填埋處置.。

6.污水再生利用

6.1污水再生利用,可選用混凝、過濾、消毒或自然凈化等深度處理技術。

6.2提倡各類規模的污水處理設施按照經濟合理和衛生安全的原則,實行污水再生利用。發展再生水在農業灌溉、綠地澆灌、城市雜用、生態恢復和工業冷卻等方面的利用。

6.3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應根據用戶需求和用途,合理確定用水的水量和水質.。

7.二次污染防治

7.1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必須充分重視防治二次污染,妥善採用各種有效防治措施。在污水處理設施的前期建設階段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中,應進行充分論證。

7.2為保證公共衛生安全,防治傳染性疾病傳播,城市污水處理設施應設置消毒設施。

7.3在環境衛生條件有特殊要求的地區,應防治惡臭污染。

7.4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機械設備應採用有效的雜訊防治措施,並符合有關雜訊控制要求。

7.5城市污水處理廠經過穩定化處理後的污泥,用於農田時不得含有超標的重金屬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質。衛生填埋處置時嚴格防治污染地下水。

⑹ 針對城鎮污水排放總量變化情況,國家採取了哪些措施

如果你說的是城鎮污水處理廠如何面對污水總量變化問題,國家的設計標准和手冊上都有專關於變化系數的確定和屬設計流量確定的規定,一般是有一定的餘量,並對未來可能的規模擴大留有空間的;
如果你指的是污水量的變化對污水處理設施的影響,那麼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污水處理工藝中一般都有起到水量調節作用的調節池,可以保證水量穩定進入到水處理設施中。

⑺ 生活污水排放量國家採取了哪些措施啊答了高分。

目前大力興建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就是為了處理生活污水,因此,生活污水目前國家的政策是要通過下水管網收集,匯集到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標准後排放到自然水體中

⑻ 針對城鎮污水排放總量變化情況,國家採取了哪些措施

1項目建設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並進行嚴格的專家評審,由主管環保部門專批復。
2依據環評及其屬批復所要求的排放標准、總量控制等,執行項目同時規劃、同時建設、同時使用的三同時原則。
3項目建設完工使用前,由環保部門組織驗收,同意後發給排污許可證。
4有些地方還要與水務部門協調排水量。
5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標准規范進行日常監測。
6隨著日趨嚴格的標准限制,要求排污單位不斷進行技術升級改造,強化污水處理設施效果,減少排放。
7鼓勵進行污水回用,有相應的獎勵政策。

⑼ 治理污水的辦法有什麼

廢水類型
生活廢水
生活污水是指人們在日常生活活動中所排出的廢水,這種廢水主要被生活廢料和人的排泄物所污染,污染物的數量、成分和濃度與人們的生活習慣、用水量有關。 生活污水一般並不含有有毒物質,但是,它具有適於微生物繁殖的條件,含有大量細菌和病原體,從衛生角度來看,具有一定的危害性。[1]
由於城市人口的不斷增多,城市生活廢水處理問題日益凸顯。又因為技術落後、資金短缺、治理難度較大,一直影響著城市環境及其建設。如果不盡快解決這些問題,那麼隨著城市化的推進,用水量的不斷增加,污染將會更加的嚴重,影響也會更加的惡劣。[2]
城市生活污水不同於工業廢水,可以進行制止或者工業企業的搬遷,解決源頭。城市生活污水主要來源於家庭、學校、商業等一系列城市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其來源的廣泛性和必然性也使得在污水處理上面臨著區域性傾向。而城市生活污水的污染物更是五花八門,但綜合其主要含量,多是以有機物為主,其中澱粉、蛋白質、糖類、礦物油等生活垃圾居多,其中,BOD2(生物需氧量)、CODc2(化學需氧量)、TkN(凱氏氮)、TP(總磷)、TN(總氮)等也較高,排入水體後很容易造成水體的富營養化,使得藻類大量生長繁殖,我們平時看到的赤潮和水華就與此有關。而當季節溫度原因,藻類代寫死亡後,就會使得水域水體腐敗發臭水質惡化,也就使得城市生活污水的表現特徵和具體成分的含量,也使得我們在處理城市生活污水時,對各個環節有了更加清醒的認知。[3]
我們都知道水是生命之源,而我國本身也是淡水資源相對貧瘠的國家,拯救城市生活用水就像拯救我們的生命一樣,時不我待![3]
工業廢水
工業生產中會產生很多種類的污染物,不同行業產生的污染物的種類與濃度均有明顯的差異。[4]
電鍍廢水
電鍍和金屬加工業廢水中鋅的主要來源是電鍍或酸洗的拖帶液。污染物經金屬漂洗過程又轉移到漂洗水中。酸洗工序包括將金屬(鋅或銅)先浸在強酸中以去除表面的氧化物,隨後再浸入含強鉻酸的光亮劑中進行增光處理。
該廢水中含有大量的鹽酸和鋅、銅等重金屬離子及有機光亮劑等,毒性較大,有些還含致癌、致畸、致突變的劇毒物質,對人類危害極大。因此,對電鍍廢水必須認真進行回收處理,做到消除或減少其對環境的污染。
電鍍混合廢水處理設備由調節池、加葯箱、還原池、中和反應池、pH調節池、絮凝池、斜管沉澱池、廂式壓濾機、清水池、氣浮反應,活性炭過濾器等組成。
電鍍廢水處理採用鐵屑內電解處理工藝,該技術主要是利用經過活化的工業廢鐵屑凈化廢水,當廢水與填料接觸時,發生電化學反應、化學反應和物理作用,包括催化、氧化、還原、置換、共沉、絮凝、吸附等綜合作用,將廢水中的各種金屬離子去除,使廢水得到凈化。
重金屬廢水
重金屬廢水主要來自礦山、冶煉、電解、電鍍、農葯、醫葯、油漆、顏料等企業排出的廢水。如果不對重金屬廢水處理,就會嚴重污染環境。廢水處理中重金屬的種類、含量及存在形態隨不同生產企業而異。除重金屬在廢水處理中顯得很重要。
正在載入

⑽ 防治水體污染的措施有哪些

①減少廢水和污染物排放量,包括節約生產廢水,規定用水定額,改善生版產工藝和管理制度、提權高廢水的重復利用率,採用無污染或少污染的新工藝,制定物料定額等。

②發展區域性水污染防治系統,包括制定城市水污染防治規劃、流域水污染防治管理規劃,實行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發展污水經適當人工處理後用於灌溉農田和回用於工業,在不污染地下水的條件下建立污水庫,枯水期貯存污水減少排污負荷、洪水期內進行有控制地稀釋排放等。

③發展效率高、能耗低的污水處理等技術來治理污水。

(10)城市污水排放的措施擴展閱讀

水污染綜合防治的必要性和迫切性集中體現在兩個方面:

一是水資源緊缺、供需不平衡的矛盾突出,而水環境污染嚴重使這一矛盾更加突出,迫切需要解決;

二是以點源治理為基礎的排污口凈化處理,不能有效地解決水污染問題,必須從區域或水系的整體出發進行水污染綜合防治,由點源治理的尾部控制過渡到源頭控制,才能從根本上控制水污染。

閱讀全文

與城市污水排放的措施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印染廢水中cod排放量是多少 瀏覽:245
冷干機的濾芯如何拆下來 瀏覽:552
海爾凈水器出水管介面怎麼拆 瀏覽:13
河北水垢漏斗 瀏覽:689
白雲區農村ppp污水項目 瀏覽:498
安吉爾水壺濾芯怎麼拆 瀏覽:318
電廠化學廢水調整及注意事項 瀏覽:892
什麼叫納米微晶技術凈化器 瀏覽:43
百佳境界凈水器如何 瀏覽:695
甲醇蒸餾塔再沸器的原理 瀏覽:268
ro膜氯化 瀏覽:984
潔廁靈能除垢 瀏覽:459
油煙機凈化器的價格多少錢一台 瀏覽:334
凈化器電源怎麼測量 瀏覽:332
wq污水提升泵 瀏覽:415
污水處理50戶需多少立方池 瀏覽:656
樹脂是不是ab膠 瀏覽:694
減壓蒸餾怎麼拆 瀏覽:544
飲水機為什麼加熱一會就保溫 瀏覽:287
電解法處理污水基於什麼原理 瀏覽: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