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居民污水處理費怎麼算
水費2元,另外加收水費的九折作為污水處理費,則污水處理費為2*0.9=1.8元,即總水價為3.8元,用水20立方,則總水費為20*3.8=76元.若交水費57元,則用水量為57/3.8=15噸.
2. 2017年上海市自來水收費標准
上海市居民用水實行階梯水價。
第一階梯0到220立方米水量的時候自來水價是1.92元,綜合水價是3.45元/立方米。
第二階梯是220到300,水價是3.30元,綜合水價是4.83元。
第三階梯300以上水價是4.30元,綜合水價是5.83元。
綜合水價是自來水價格加上排水費,排水費是1.70元/立方米,按照排水量的90%計算,實際價格是1.53/立方米
(2)上海污水是多久收一次擴展閱讀:
「階梯水價」是對使用自來水實行分類計量收費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的俗稱。「階梯水價」充分發揮市場、價格因素在水資源配置、水需求調節等方面的作用,拓展了水價上調的空間,增強了企業和居民的節水意識,避免了水資源的浪費。
階梯式計量水價將水價分為兩段或者多段,每一分段都有一個保持不變的單位水價,但是單位水價會隨著耗水量分段而增加。
3. 上海自來水費多久交一次
上海的自來水費賬單是每2個月抄一次。不見賬單可以去營業廳補交。
4. 上海水費幾月交一次
上海的居民自來水水費通常隔月(兩個月)收取一次,每次出票時間各區域不同,大多數是10-15號。上海城投水務集團將正式啟用全新的水費賬單,不僅升級了賬戶安全等級,還優化了繳費系統,讓賬單明細更加清晰,在線操作更便捷。
同時供水熱線也全面升級,與「一網通辦」平台緊密結合,進一步簡化業務流程,更快響應市民的服務訴求。新版水費賬單變化如下:
1、全新賬戶編號,賬戶安全等級升級
市民拿到新的水費賬單後,將發現左上角原來的9位「銷根號」已經升級成為10位「賬戶編號」。今後,市民可以將名下的多個賬戶進行關聯,還可以通過查詢賬戶編碼,清楚地看到該賬戶內所有用水地址、水費賬單等信息。
2、全新水費賬單,水費明細一目瞭然
在市民最關心的繳費金額方面,新賬單也更為人性化了。除了當期水費外,市民還可以在賬單上看到欠費多少,總共應繳多少,幫助忙碌的上班族及時了解自己的賬戶情況,並起到提醒的作用。
3、全新結算模式,賬戶情況實時掌握
以往,由於第三方支付的局限性,水費在途時間較長,一旦發生重復繳費,還得辦理退款手續,非常麻煩。為此,城投水務集團拓展了與多家銀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線上直聯功能,大大縮短了水費在途時間,有效避免了市民重復繳費。
而一旦發生重復繳納水費的情況,市民也不用再跑營業廳辦理退款手續了,全新結算模式能夠將多繳費用自動轉入客戶賬戶,用來抵扣下期水費。
(4)上海污水是多久收一次擴展閱讀:
全新熱線系統
1、全新熱線系統,部分業務直接預約
不少市民曾反映,在撥打962740供水熱線進行報修時,話務員往往只能受理,而無法確定具體上門時間,只能等待維修人員或供水服務代表的二次來電。現在,市民在撥打供水熱線時,話務員可以直接根據後台數據對水表外移、新表啟動等部分業務進行當場預約,大大縮短了客戶的等候時間。
2、全新業務流程,線上辦理化繁為簡
新系統出台後,市民在辦理居民一戶多人口、居民合用表、居民過戶、水費托收、單位過戶、用水性質變更等業務時,能夠享受到更快捷、更簡便的線上服務體驗。以往在營業廳需要2-5個工作日的業務,通過逐步拓展線上辦理、營業廳當場辦結,真正做到「數據多跑腿,用戶少跑腿」。
5. 水費裡面的污水處理費是多長時間交一次,什麼時間交
有每個月交的,也可以兩個月交一次。我們家就是預存錢到銀行,它自己扣。
6. 上海市是如何處理污水的,我指的是生活污水。難道直接排到黃浦江
污水通過管網收集後進入污水處理廠,經過物理、生物、化學處理後,滿足排放標准後再排入自然水體,可能是黃浦江,可能是大海。
7. 排污費多久繳納一次
一個月或者一個季度
8. 上海市污水排放標準是什麼
1 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污染物類別、污染監測及實施監督。
本標准適用於上海市范圍內所有排放污水的單位和個體經營者。
2 引用標准
下列標准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准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准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准都會被修訂,使用本
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3552-83 船舶污染物排放標准
GB8703-88 輻射防護規定
GB12997-91 采樣方案設計
GB12998-91 采樣技術指導
GB12999-91 樣品的保存和管理技術規定
3、定義
3.1 污水:指所有排污單位排放的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的總稱。
3.2 排水量:指在生產過程中直接用於工藝生產的水的排放量, 不包括間接冷卻水、廠區鍋爐及電站排水;以及生活污水排放量。
4 污染物在別內容
4.1 污染物分類
根據污染物的危害特性,按照國家標准將污染物分成二類,第一類17項,第二類63項。
4.2 污染物排放去向分類
4.2.1 特殊保護水域
特殊保護水域指:經國家、市人民政府批準的自然保護區范圍內水域;黃浦江上游水源保護區水域;由本市各區、縣人民政府規定的郊縣居民集中生活飲用水取水口的衛生防護帶。
4.2.2 保護水域
保護水域指:黃浦江上游准水源保護區;本市各區、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居民集中生活飲用水源保護區;淡水養殖水域。
4.2.3 一般水域
一般水域指:除以上特殊保護水域和保護水域以外的其他內河水域。
4.2.4 長江口、杭州灣
4.2.5 污水總管
4.2.6 污水處理廠
4.3 標准分級
4.3.1 標准分級原則
第一類污染物實施統一的排放濃度標准。
第二類污染物按污水排放去向實施三個級別的排放濃度標准,不同時段的排污單位實施不同的排放標准。
特殊保護水域和黃浦江上游准水源保護區實施特殊要求。
4.3.2 分級
4.3.2.1 特殊保護水域內不準新建排污口。原有排污口執行《上海市黃浦江上游水源保護條例實施細則》中規定的污水排放濃度,即表1中的標准A,並實行濃度控制和排污總量控制相結合的管理辦法。
4.3.2.2 黃浦江上游准水源保護區內的排污口,執行表1中的標准B(30項),30項以外污染物執行表2、表3及表4中的一級標准。
4.3.2.3 排入除黃浦江上游准水源保護區以外的保護水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准。 4.3.2.4 排入一般水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准。
4.3.2.5 接入南區、西區污水干管的污水,執行二級標准。
4.3.2.6 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
4.3.2.7 接入蘇州河合流污水截流管,以及向長江口與杭州灣深水擴散排放的截流污水,如截流總管末端設置二級處理設施,執行三級標准;未設置處理設施,則執行二級標准。
4.3.2.8 排入未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排水系統的污水,必須根據下水道出水受納水域的功能要求,執行4.3.2.1、4.3.2.2、4.3.2.3與4.3.2.4的規定。
4.4 標准值
4.4.1 本標准將污染物按其性質及控制方式分為二類。4.4.1.1 第一類污染物,應在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排出口取樣,達到本標准要求。
4.4.1.2 第二類污染物,在排放單位排放口采樣,達到本標准要求。
4.4.2 本標准規定了第一類污染物、第二類污染物(按不同年限)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標准值分別規定為:
4.4.2.1 在1998年1月1日以前建設(包括改、擴建)的單位,結合總量控制要求,水污染物的排放濃度必須符合表2和表3的規定。
4.4.2.2 在1998年1月1日起建設(包括改、擴建)的單位,結合總量控制要求,水污染物的排放濃度必須符合表2和表4的規定。
4.4.2.3 建設(包括改、擴建)單位的建設時間,以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批准日期為准劃分。
4.5 其他規定
4.5.1 對於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質的污水,除執行本標准外,還須符合GB8708-88的規定。
4.5.2 嚴禁船舶向特殊保護水域排放污水。向其他水域排放污水須執行國家GB3552-83標准。
5 污染監測
5.1 采樣點
采樣點應按本標准4.4.1.1及4.4.1.2的規定設置,並設置排放標志。在排放口應設置污水水量計量裝置。
5.2 采樣頻率
5.2.1 污水樣品採集應符合GB12997GB12998和GB12999的規定。
5.2.2 工廠對工業廢水的自身監測,按生產周期確定監測頻率。生產周期在8小時以內的,每2小時采樣一次;生產周期大於8小時的,每4小時采樣一次。其他污水采樣:24小時不少於2次。環保部門的監督監測,按《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執行。最高允許排放濃度以日均值計算。
5.3 測定方法
本標准採用的測定方法見表5。
6、標准實施監督
6.1 本標准由市和區、縣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實施。
6.2 郊縣地區執行本標准時,若某些污染物控制項目不能滿足本地區飲用水源的水質要求時,區、縣環境保護管理部門應根據受納水體的允許納污量,規定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報市環境保護局批准並實施。
表1 黃浦江上游水源保護區域污水排放標准 (mg/l)
類別
序號
污 染 物
澱山湖元盪湖沿湖縱深2公里至5公里以及其他黃浦江上游水源保護區 A
黃浦江上 游准水源 保護區 B
一 類
1 總汞
0.005
0.005
2 烷基汞
不得檢出
不得檢出
3 總鎘
0.01
0.01
4 總鉻
0.15 0.15
5 六價鉻
0.05 0.05
6 總砷
0.05 0.05
7 總鉛
0.1 0.1
8 總鎳
0.1 0.1
9 苯並(a)芘
0.00003 0.00003
二 類
10 pH
6-9
6-9
11 色度
40 50
12 懸浮物
70 70
13 生化需氧量(BOD5)
15 20
14 化學需氧量(CODcr)
60 80
15 氨氮
8 12
16 石油類
3 5
17 動植物油
5 10
18 揮發酚
0.2 0.5
19 總氰化物
0.2 0.5
20 硫化物
0.5 1.0
21 氰化物(以F計)
8 10
22 總磷(以P計)
0.2 0.5
23 總銅
0.2 0.5
24 總鋅
1.0 2.0
25 總錳
1.0 2.0
26 甲醛
0.5 1.0
27 苯胺類
0.5 1.0
28 硝基苯類
1.0 2.0
29 陰離子合成洗滌劑(LAS)
3 5
30 大腸桿菌
3000個
10000個
註:含有一類污染物的污水,不分行業、排放方式、受納水體功能類別,應在車間或處理設施排出口取樣測定。
表2 第一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mg/l)
序號
污 染 物
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1 總汞(按Hg計)
0.02
2 烷基汞(按Hg計)
不得檢出
3 總鎘(按Cd計)
0.1
4 總鉻(按Cr計)
1.5
5 六價鉻(按Cr+6計)
0.5
6 總砷(按As計)
0.5
7 總鉛(按Pb計)
1.0
8 總鎳(按Ni計)
1.0
9 苯並(a)芘
0.00003
10 總鈹(按Be計)
0.005
11 總銀(按Ag計)
0.5
12 總α放射性
1Bq/L
13 總β放射性
10Bq/L
14 總釩(按V計)
2.0
15 總硒(按Se計)
0.1
16 總鈷(按Co計)
1.0
17 總錫(按Sn計)
5.0
表3 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1998年1月1日前建設)(mg/l)
序號
污 染 物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1 pH
6-9
6-9
6-9
2 色度(稀釋倍數)
50
50
-
3 懸浮物(SS)
70 200 400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20 30 -
4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5 30 150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20 30 -
5 化學需氧量(CODcr)
100 100 300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60 120 -
6 石油類
10 10 20
7 動植物油
15 20 30
8 揮發酚
0.5 0.5 2.0
9 總氰化物(按CN-計)
0.5 0.5 0.5
10 硫化物(按S計)
1.0 1.0 1.0
續表3
序號
污 染 物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11 氨氮
15
15 25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10 15 -
12 氟化物(按F計)
10
10 20
13 磷酸鹽(排入蓄水性河流和封閉性水域的控制指標)
0.5 1.0 -
14 甲醛
1.0 2.0 5.0
15 苯胺類
1.0 2.0 5.0
16 硝基苯類(按硝基苯計)
2.0 3.0 5.0
17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LAS)
5.0 10 15
18 總銅(按Cu計)
0.5 1.0 1.0
19 總鋅(按Zn計)
2.0 4.0 5.0
20 總錳(按Mn計)
2.0 2.0 5.0
21 彩色顯影劑
2.0 3.0 5.0
22 顯影劑及氧化物總量
3.0 6.0 6.0
23 元素磷(P4計,黃磷工業)
0.1 0.1 0.1
24 有機磷農葯(按P計)
0.1 0.1 0.1
25 苯
不得檢出
0.5 0.5
26 甲苯
0.1 0.2 0.5
27 乙苯
0.4 0.6 1.0
28 鄰二甲苯
0.4 0.6 1.0
29 對二甲苯
0.4 0.6 1.0
30 間二甲苯
0.4 0.6 1.0
31 氯苯
0.2 0.4 1.0
32 鄰二氯苯
0.4 0.6 1.0
33 對二氯苯
0.4 0.6 1.0
34 甲醇
8.0 10 15
35 水合胼
2.0 2.0 5.0
36 吡啶
2.0 2.0 5.0
37 二硫化碳
4.0 8.0 10
38 可溶性鋇(按Ba計)
15 20 -
39 四氯化碳
0.03 0.06 0.50
40 乙腈
3.0 3.0 5.0
41 丙烯腈
2.0 5.0 5.0
42 丙烯醛
0.5 1.0 3.0
43 硼
5.0 5.0 10
續表3
序號
污 染 物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44 大腸菌群數 醫院1)獸醫院及醫療機構含病原 體污水傳染病、結核病醫院污水
500個/L 100個/L
1000個/L 500個/L
5000個/L 1000個/L
45 總余氯(採用氯化消毒的醫院污水) 醫院2)獸醫院及醫療機構含病原體 污水 傳染病、結核病醫院污水
<0.52) <0.52)
>3(接觸時間 ≥1h) >6.5(接觸時間 ≥1.5h)
>2(接觸時間 ≥1h) >5(接觸時間 ≥1.5h)
注:1) 指20個床位以上的醫院;
2) 加氯消毒後須進行脫氯處理,達到本標准.
表4 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1998年1月1日後建設)(mg/l)
序號
污 染 物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1 pH
6-9
6-9
6-9
2 色度(稀釋倍數)
50
50
-
3 懸浮物(SS)
70 150 350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20 30 -
4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5 30 150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20 30 -
5 化學需氧量(CODcr)
100 100 300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60 120 -
6 石油類
5.0 10 20
7 動植物油
10 15 30
8 揮發酚
0.5 0.5 2.0
9 總氰化物(按CN-計)
0.5 0.5 0.5
10 硫化物(按S計)
1.0 1.0 1.0
11 氨氮
10 15 25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10 10 -
12 氟化物(按F計)
10 10 20
續表4
序號
污 染 物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13 磷酸鹽(排入蓄水性河流和封閉性水域的控制指標)
0.5 1.0 -
14 甲醛
1.0 2.0 5.0
15 苯胺類
1.0 2.0 5.0
16 硝基苯類(按硝基苯計)
2.0 3.0 5.0
17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LAS)
5.0 10 15
18 總銅(按Cu計)
0.5 1.0 1.0
19 總鋅(按Zn計)
2.0 4.0 5.0
20 總錳(按Mn計)
2.0 2.0 5.0
21 彩色顯影劑
1.0 2.0 3.0
22 顯影劑及氧化物總量
3.0 3.0 6.0
23 元素磷(P4計,黃磷工業)
0.1 0.1 0.1
24 有機磷農葯(按P計)
不得檢出 0.5 0.5
25 樂果
不得檢出
1.0 2.0
26 對硫磷
不得檢出
1.0 2.0
27 甲基對硫磷
不得檢出
1.0 2.0
28 馬拉硫磷
不得檢出
5.0 10
29 五氯酚及五氯酚鈉(按五氯酚計)
5.0 8.0 10
30 可吸附有機鹵化物(AOX)按(C1計)
1.0 5.0 8.0
31 三氯甲烷
0.3 0.6 1.0
32 四氯化碳
0.03 0.06 0.50
33 三氯乙烯
0.3 0.6 1.0
34 四氯乙烯
0.1 0.2 0.5
35 苯
0.1 0.2 0.5
36 甲苯
0.1 0.2 0.5
37 乙苯
0.4 0.6 1.0
38 鄰二甲苯
0.4 0.4 1.0
39 對二甲苯
0.4 0.6 1.0
40 間二甲苯
0.4 0.6 1.0
41 氯苯
0.2 0.4 1.0
42 鄰二氯苯
0.4 0.6 1.0
43 對二氯苯
0.4 0.6 1.0
44 對硝基氯苯
0.5 1.0 5.0
45 2,4-二硝基氯苯
0.5 1.0 5.0
續表4
序號
污 染 物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46 苯酚
0.3 0.4 1.0
47 間甲酚
0.1 0.2 0.5
48 2,4-二氯酚
0.6 0.8 1.0
49 2,4,6-三氯酚
0.6 0.8 1.0
50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
0.2 0.4 2.0
51 鄰苯二甲酸二辛酯
0.3 0.6 2.0
52 丙烯腈
2.0 5.0 5.0
53 甲醇
8.0 10 15
54 水合胼
2.0 2.0 5.0
55 吡啶
2.0 2.0 5.0
56 二硫化碳
4.0 8.0 10
57 可溶性鋇(按Ba計)
15 20 -
58 乙腈
3.0 3.0 5.0
59 丙烯醛
0.5 1.0 3.0
60 硼
5.0 5.0 10
61 大腸菌群數 醫院1)獸醫院及醫療機構含病原 體污水傳染病、結核病醫院污水
500個/L 100個/L
1000個/L 500個/L
5000個/L 1000個/L
62 總余氯(採用氯化消毒的醫院污水) 醫院2)獸醫院及醫療機構含病原體 污水 傳染病、結核病醫院污水
<0.52) <0.52)
>3(接觸時間 ≥1h) >6.5(接觸時間 ≥1.5h)
>2(接觸時間 ≥1h) >5(接觸時間 ≥1.5h)
63 總有機碳(TOC)
20 30 -
注:1) 指20個床位以上的醫院;
2) 加氯消毒後須進行脫氯處理,達到本標准.
表5 測定方法
序號
項 目
測 定 方 法
標 准 號
1 總汞
冷原子吸收光度法
GB7468-87
2 烷基汞
氣相色譜法
GB/T14204-93
3 總鎘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7475-87
4 總鉻
高錳酸鉀氧化---二苯碳醯二肼分光光度法
GB7466-87
5 六價鉻
二苯碳醯二肼分光光度法
GB7467-87
6 總砷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銀分光光度法
GB7485-87
7 總鉛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7485-87
8 總鎳
⑴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11912-89
⑵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19910-89
9 苯並(a)芘
⑴紙層析---熒光分光光度 法
GB5750-85
⑵乙醯化濾紙層析熒光分光 光度法
GB11895-89
10 總鈹
活性炭吸附---鉻菁S光度法1)
-
11 總銀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11907-89
12 總α
物理法2)
-
13 總β
物理法2)
-
14 PH值
玻璃電極法
GB6920-86
15 色度
稀釋倍數法
GB11903-89
16 懸浮法
重量法
GB11901-89
17 生化需氧量(BOD5)
稀釋與接種法
GB7488-87
重鉻酸鉀紫外分光光度法
待國家頒布
18 化學需氧量(CODcr)
重鉻酸鉀法
GB11914-89
19 石油類
紅外光度法
GB/T16488-1996
20 動植物油
紅外光度法
GB/T16488-1996
21 揮發酚
蒸餾後用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GB7490-87
22 氰化物
硝酸銀滴定法
GB7486-87
23 硫化物
亞甲基藍分光光度法
GB/T16489-1996
24 氨氮(NH3-N)
蒸餾和滴定法
GB7478-87
25 氟化物
離子選擇電極法
GB7484-87
續表5
序號
項 目
測 定 方 法
標 准 號
26 磷酸鹽
鉬藍比色法1)
-
27 甲醛
乙醯丙酮分光光度法
GB13197-91
28 苯胺類
N-(1-萘基)乙二胺偶氮 分光光度法
GB11889-89
29 硝基苯類
還原---偶氮比色法或分光光度法1)
-
30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LAS)
亞甲基藍分光光度法
GB7494-87
31 總銅
⑴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7475-87
⑵二乙基二硫化氨基甲酸鈉 分光光度法
GB7474-87
32 總鋅
⑴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7475-87
⑵雙硫腙分光光度法
GB7472-87
33 總錳
⑴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11911-89
⑵高碘酸鉀分光光度法
GB11906-89
34 彩色顯影劑
169呈色劑法3)
-
35 顯影劑及氧化物總量
碘---澱粉比色法3)
-
36 元素磷
磷鉬藍比色法3)
-
37 有機磷農葯(按P計)
有機磷農葯的測定
GB13192-91
38 樂果
氣相色譜法
GB13192-91
39 對硫磷
氣相色譜法
GB13192-91
40 甲基對硫磷
氣相色譜法
GB13192-91
41 馬拉硫磷
氣相色譜法
GB13192-91
42 五氯酚及五氯酚鈉 (以五氯酚計)
⑴氣相色譜法
GB8972-88
⑵藏紅T分光光度法
GB9803-88
43 可吸附有機鹵化物 (AOX)(以C1 計)
微庫侖法
GB/T15959-95
44 三氯甲烷
氣相色譜法
待國家頒布
45 四氯化碳
氣相色譜法
待國家頒布
46 三氯乙烯
氣相色譜法
待國家頒布
47 四氯乙烯
氣相色譜法
待國家頒布
48 苯
氣相色譜法
GB11890-89
49 甲苯
氣相色譜法
GB11890-89
50 乙苯
氣相色譜法
GB11890-89
續表5
序號
項 目
測 定 方 法
標 准 號
51 鄰二甲苯
氣相色譜法
GB11890-89
52 鄰二甲苯
氣相色譜法
GB11890-89
53 間二甲苯
氣相色譜法
GB11890-89
54 氯苯
氣相色譜法
待國家頒布
55 鄰二氯苯
氣相色譜法
待國家頒布
56 對二氯苯
氣相色譜法
待國家頒布
57 對硝基氯苯
氣相色譜法
GB13194-91
58 2,4-二硝基氯苯
氣相色譜法
GB13194-91
59 苯酚
氣相色譜法
待國家頒布
60 間甲酚
氣相色譜法
待國家頒布
61 2,4-二氯酚
氣相色譜法
待國家頒布
62 2,4,6-三氯酚
氣相色譜法
待國家頒布
63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
氣相、液相色譜法
待國家制定
64 鄰苯二甲酸二辛酯
氣相、液相色譜法
待國家制定
65 丙烯腈
氣相色譜法
待國家制定
66 總硒
2,3-二氨基萘熒光法
GB11902-89
67 大腸菌群數
發酵法1)
-
68 余氯量
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
GB11898-89
69 總有機碳(TOC)
N,N-二乙基-1,4-苯二胺滴定法
GB11897-89
非色散紅外吸收法
待國家制定
直接紫外熒光法
待國家制定
70 總釩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4)
-
71 總鈷
原子吸收光譜
待上海市頒布
72 總錫
原子吸收光譜
待上海市頒布
73 甲醇
氣相色譜法
待上海市頒布
74 水合胼
對二甲氨基苯甲醛比色法
待上海市頒布
75 吡啶
氣相色譜法(氫火焰)
GB/T14672-93
76 二硫化碳
二乙胺---醋酸銅比色法
GB/T15504-1995
77 可溶性鋇(按Ba計)
⑴電位滴定法
GB/T14671-93
⑵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5506-1995
續表5
序號
項 目
測 定 方 法
標 准 號
78 乙腈
⑴ 氣相色譜法
待上海市頒布
⑵ 碘化汞鉀比色法
79 丙烯醛
氣相色譜法
待上海市制定
80 硼
⑴ 姜黃法
待上海市制定
⑵ 胭脂紅法
⑶ 電位滴定法
.2 控制湖泊水庫富營養化的特定項目按表2執行。
控制地表水Ⅰ、Ⅱ、Ⅲ類水域有機化學物質的特定項目按表3執行。
5 水質評價
5.1 地表水環境質量評價應選取單項指標,分項進行達標率評價。
5.2 對於豐、平、枯水期特徵明顯的水體,應分水期進行達標率評價,所使用數據不應是瞬時一次監測值和全年平均監測值,每一水期數據不少於兩個。
5.3 溶解氧、化學需氧量、揮發酚、氨氮、氰化物、總汞、砷、鉛、六價鉻、鎘十項指標豐、平、枯水期水質達標率均應達到100%。
5.4 其它各項指標豐、平、枯水期水質達標率應達到80%。
9. 污水處理費什麼時間收,標準是什麼
一個正常的污水處理費用一般都是按運行費用收取的,和自來水費一起收的,正常的污版水處理費用一般在權0.7元左右,但是政府收取的時候還有管網等等的附加費用吧,如果你用水量特別大的時候,政府還有部分特殊費用,比如北京對洗浴,洗車等大量用水單位的價格是很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