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以過處理後的水排入市政管網跟排入污水處理站是一個意思嗎
不是。有些時候污水進入市政管網後不一定是進污水處理廠的,遇到這種情況是,污水進市政管網和進污水處理廠執行的排放標准不同。
『貳』 四川省 煉鋅廢水排放標準是多少
1 總則
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第二十七條規定,為有效地控制四川省區域環境的污染、保護人體健康、防止生態的破壞、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特製定本標准。
1.2 本標准適用於我省轄區內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一切單位。重慶市按《重慶市環境污染物排放標准》執行。
1.3 一切新建、擴建、改建工程(包括挖潛、革新、技術改造項目,下同)在驗收和檢查防治污染設施時,應以本標准為依據。
1.4 本標準的規定,如與國家排放標准有不一致之處,應按本標准執行。
本標准未作規定的其它氣、水污染物的排放,以及放射性污染物、醫院污水、環境雜訊、汽車尾氣等的排放,按國家有關標准執行。
固體廢棄物一律不得任意棄置,應妥善處置和管理,防止污染環境。
2 氣污染物排放標准
2.1 標準的分類、分級
2.1.1 根據自然條件和社會狀況,將我省地域分為三類。
第一類地區:成都市城區及其近郊區;
第二類地區:自貢市和渡口市的城區及其近郊區:城鎮人口在二萬以上和年工業總產值在五千萬以上的居民集中地。
2.1.2 氣污染物排放標准分為三級,第一級分為甲、乙兩項,並規定:經國家和省人民政府批準的自然保護區、風景游覽區和名勝古跡等重點保護區域內,現有排污單位執行一級甲項標准,新建、擴建、改建單位,不得向區域內排放氣污染物。
第一類地區凡規劃確定的居住區、文化區、風景游覽區、名勝古跡、療養地內、現有排污單位執行一級甲項標准,現有排污單位執行一級乙項標准。
第二類地區的新建、擴建、改建單位,執行一級乙項標准,現有排污單位執行二級標准。
第三類地區的新建、擴建、改建單位,按三級標准削減30%執行。現有排污單位執行三級標准。
2.2 凡向大氣排放污染物,不得超過表1.表2所列的排放標准(單支排氣筒)。監測采樣點為排入大氣的排口或處理裝置排口,也可在排氣筒下部采樣監測,換算求得實際的排放量或濃度。
2.3 表1、表2所列的排氣筒高度,系指從車間零地面起至排氣口處的垂直距離。在表列兩種高度之間的排氣筒,用高度平方內插法確定其排放標准。高於表列最高高度的排氣筒,以表列最高高度為基準,用高度平方外推法確定其排放標准(電站二氧化硫除外)。
排氣筒高度應高於表列有相應標准值的最低高度。
2.4 低於表列最低高度的排氣筒,視為無組織排放。新建、擴建、改建單位,嚴禁無組織排放污染物,現有排污單位無組織排放的氣污染物,按其排口高度,以表列最低高度為基準用高度平方外推法確定其排放標准。
2.5 凡散發惡臭氣體的生產裝置,應採取防護或治理措施,不得污染環境。
3 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3.1 標準的分類、分級
3.1.1 根據水質狀況,將全省水域劃分為三類。
第一類水域:
成都南河、府河、沙河,毗河中支,綿遠河,釜溪河,小安溪,賴溪河,沱江富順縣李家灣及其上游,風咀江,巴河,州河,近十月最枯月平均流量小於4m3/s的其它河流,以及湖泊和政府主管部門規定作飲用、養魚的水域。
第二類水域:
渝江,石亭江,浦陽河,沱江富順李家灣及其上游,岷江樂山市段及其上游,岷江西河,渠江,*江,通河,嘉陵江合川及其上游,金沙江。
第三類水域:
大渡河、青衣河、安寧河、岷江樂山市段以下,雅礱江,鬱江,烏江,嘉陵江合川段以下,長江,以及一、二類水域以外的其它河流。
3.1.2 水污染物排放標准,按功能將各類水域分為甲、乙兩極,並規定:
各級政府和主管部門明確規定的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區(指取水點上游1km,下游100m范圍內)和明確規定的漁業養殖場(包括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等)水域內,現有排污單位按所屬水域類別的甲級標准執行,新建、擴建、改建單位不得排放水污染物。
上述飲用水源和漁業養殖場以外的水域內,新建、擴建、改建單位按所屬水域類別的甲級標准執行,現有排污單位按乙級標准執行。
經國家和省人民政府批準的自然保護區、風景游覽區和名勝古跡重點保護單位的水域內,嚴禁排放水污染物。
3.2 根據對環境和人體健康的危害程度,將水污染物分為三種。
3.2.1 第一種:能在環境和機體內蓄積,對人體健康產生長遠影響的有害物質。
監測采樣點在生產裝置或工藝排出口或治理設施排出口。不得加水稀釋,也不得混入該生產工藝以外的任何廢水進行稀釋,代替必要的治理。
排放標准見表。
表 第一種污染物排放標准 mg/L
序號 項目 一類水域 二類水域 三類水域
甲級 乙級 甲級 乙級 甲級 乙級
30
31
32
33
34
35 汞及其無機化合物(以汞計)
鎘及其無機化合物(以鎘計)
六價鉻化合物(以鉻計)
砷及其無機化合物(以砷計)
鉛及其無機化合物(以鉛計)
鈹及其無機化合物(以鈹計) 0.01
0.02
0.10
0.30
0.50
6×10-3 0.02
0.05
0.20
0.50
0.70
8×10-3 0.02
0.05
0.20
0.50
0.70
8×10-3 0.03
0.08
0.30
0.70
1.00
10×10-3 0.03
0.07
0.30
0.70
1.00
10×10-3 0.05
0.10
0.50
1.00
1.50
40×10-3
3.2.2 第二種:長遠影響小於第一種的有害物質。
監測采樣點在車間排出口或廠區治理設施排出口。
3.3 直接排入水庫、灌溉渠道的污染物,必須符合《農田灌溉水質標准》。利用廢水灌溉農田,須符合《污水灌溉農田水質標准》,並經縣以上環保部門會同農業、衛生等部門審查,批准後方可進行。
3.4 嚴禁採用滲坑、滲井、漫流等方式排放廢水。有毒有害廢水的輸送管道或明渠乙級濃縮池、貯存池等均應有防止滲漏的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
凡經過城鎮下水管網排入水域的污染物,按該水域相應的標准執行。
3.5 嚴禁向一切水域傾倒固體廢棄物,固體廢棄物應有堆放場,其堆放場應與江河、湖泊、水庫等水域保持一定距離,防止堵塞河道、污染水體。
3.6 不得將能在水中形成明顯泡沫的廢水排入水體。
4 標準的實施和檢查監督
4.1 各排污單位應在規定的監測點設置采樣口,排放工業廢水的單位一般還應在廠排口處設置計量裝置,以便檢查和監督。
各主管部門,大、中型企事業單位和污染嚴重的小型企業,應設立專門機構,一般小型企業設專人負責本部門,本單位的排污監測。例行監測情況應按期報告當地環保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發生嚴重違犯本標準的行為和污染事故應及時報告。
4.2 本標准由各級環保部門負責檢查和監督,環境監測機構負責檢查和監測核實排污情況,必要時會同或委託有關監測機構進行監測。遇有爭議由上級環境監測機構裁決。
4.3 本標准所列項目的分析方法,暫用省環保科技情報網編的《工業廢水廢氣分析方法》。不足項目由省環境監測展組織選定。全國統一的分析方法公布後,即以統一方法為准,不足項目仍由省環境監測站組織選定。
附加說明:
本標准由四川省環境保護局負責起草。
本標准主要起草人:李鳴平、孟孚、全清華、許繼成。
本標准由四川省環境保護局負責解釋。
本標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管理條例》第九條的規定,定期組織修訂,修訂由四川省環境保護局負責。
『叄』 生活污水用什麼方法處理才能排入水庫
用污水處理設備
『肆』 某廠排放污水,污水經乾渠進入下游水庫,進而進入供水公司,問此事件中的衛生行政法律關系
污染飲用水水源屬於重大環境事故,不用追究什麼行政法律關系 只要能證明是他污染的不僅專要對廠家進行罰款 對相關屬責任還要進行處分,屬於重大事故,
如果不好對廠家處理 ,水廠可以直接斷水 水源污染不是水廠的責任 但是自來水有問題就是水廠的責任 到時候看誰著急
『伍』 污水處理廠處理後排放到水體中的排放標准
污水處理廠現行排放標准按GB18918-2002《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執行。其中含有污水處理後排放到相應水體的相應指標要求。
『陸』 污水處理廠全部排放指標有哪些
根據城鎮污水復處理廠排入制地表水域環境功能和保護目標,以及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將基本控制項目的常規污染物標准值分為一級標准、二級標准、三級標准,一級標准分為A標准和B標准.一類重金屬污染物和選擇控制指標不分級. 一級標準的A標準是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作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當污水處理廠出水引入稀釋能力較小的河湖作為城鎮景觀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時,執行一級標準的A標准. 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國家和省確定的重點流域及湖泊、水庫等封閉、半封閉水域時,執行一級標準的A標准,排入GB3838地表水Ⅲ類功能水域(劃定的飲用水源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GB3097海水二類功能水域時,執行一級標準的B標准 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Ⅳ、Ⅴ類功能水域或GB3097海水三、四類海域,執行二級標准.
『柒』 生活污水排入污水處理廠執行什麼標准
生活污水排入下水道,必須執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CJ343-2010),之後通過城市管網進入污水處理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