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檢查井和管道的施工順序是怎樣的
塑料檢查井施工
A、井坑與基礎
1、井坑應與管溝同時開挖,開挖時井座主管線應與管溝中管道在同一軸線。井坑邊坡與管溝邊坡一致。井坑開挖時,不得擾動基土超挖;如基土受到擾動,則應按現行的《給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268的有關規定,根據基土土質採取補救措施。有沉泥室雨水檢查井井坑,應根據選用的規格,局部開挖沉泥室深度。井坑開挖應根據選用的規格,考慮井座主管線偏置因素,偏置端得坑壁應與管溝齊平。
2、地下水位較高的地區或雨季施工,應有排水,降低水位措施。
3、檢查井基礎應根據當地地質勘察資料和回填土下拽力經計算確定。當無資料時,可按檢查井基礎圖施工。
B、檢查井接管安裝
1、檢查井井座與管道連接安裝順序,應先從接戶管上游段開始安裝,以井-管-井-管順序安裝,病逐漸向下游支管,干管延伸。
2、井座接頭與管道連接施工方法,應與同類型接頭的管道連接的施工方法一致。
3、井座與匯入管,排出管連接需要變徑,採用異徑接頭時,當匯入管徑小於井座介面管徑時,應管頂平接;井座排出管介面大於下游管道時,應管內底平接。
4、管道採用可變角接頭或球形接頭調整坡度時,當其管徑為315mm,應採用專用工具,不得使用鏈條扳手。
5、附加接頭的安裝,應根據井筒尺寸和連接管道的直徑,採用專用工具在井壁上開孔,孔洞圓周邊緣應平整,安裝附加接頭不得倒坡。
6、在地下水位較高或雨季施工期間,在管道(含檢查井)安裝完成(但尚未進行灌水試驗)時,應採取防止井體上浮的技術措施。
C、井筒安裝
1、井筒的長度應為井座連接井筒的承口底部至設計地面的高度,再減去井筒頂至地面的凈距。當地面或路面標高難以精確確定時,井筒長度可適當預留餘量。
2、井筒插入井座應保持垂直。井筒插接時,不得使用重錘敲打,應採用專用收緊工具。
D、回填
1、回填應在排水管線(含管道和檢查井)驗收合格後進行,並與管道溝槽的回填同時進行。
2、回填前可用砂土袋、鋼釺、木支撐將井座、井筒固定,並應排除基坑、溝槽內積水。
3、回填材料:從管底基礎面至管頂以上0.5m范圍內的溝槽回填材料可用碎石屑、粒徑小於40mm的砂碩、高(中)鈣粉煤灰,中粗砂或溝槽開挖出的良質土。
4、回填土不得採用淤泥,垃圾和凍土等,並不得夾帶石塊,磚及其他帶有稜角的硬塊物體。
5、在當地最大凍土深度大於等於1.0m時,在冰凍層范圍內,應在井筒周圍不少於100m范圍內回填中粗砂。
6、回填應採用人工分層對稱回填,其密實度與管道回填一致,並不得使井筒產生位移和傾斜,嚴禁機械回填。
E、井蓋安裝
1、井蓋安裝前應精確測量井筒的長度,切割井筒的多餘部分。
2、安裝井蓋應按檢查井的輸送介質性質確定,污水井蓋和雨水井蓋等不得混淆。
3、有防護蓋座的污水檢查井的井筒上口還應安裝內蓋。
4、本圖集中的防護蓋座基礎,系採用C20細石混凝土現場澆搗;如需採用鋼筋混凝土預制,需經結構專業另行設計。
F、閉水試驗
應按現行的埋地塑料排水管道工程技術規程進行閉水試驗。
Ⅱ 污水井設計圖平面是長方型的塑料檢查井井蓋如何施工
塑料檢查井施工
A、井坑與基礎
1、井坑應與管溝同時開挖,開挖時井座主管線應與管溝中管道在同一軸線。井坑邊坡與管溝邊坡一致。井坑開挖時,不得擾動基土超挖;如基土受到擾動,則應按現行的《給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268的有關規定,根據基土土質採取補救措施。有沉泥室雨水檢查井井坑,應根據選用的規格,局部開挖沉泥室深度。井坑開挖應根據選用的規格,考慮井座主管線偏置因素,偏置端得坑壁應與管溝齊平。
2、地下水位較高的地區或雨季施工,應有排水,降低水位措施。
3、檢查井基礎應根據當地地質勘察資料和回填土下拽力經計算確定。當無資料時,可按檢查井基礎圖施工。
B、檢查井接管安裝
1、檢查井井座與管道連接安裝順序,應先從接戶管上游段開始安裝,以井-管-井-管順序安裝,病逐漸向下游支管,干管延伸。
2、井座接頭與管道連接施工方法,應與同類型接頭的管道連接的施工方法一致。
3、井座與匯入管,排出管連接需要變徑,採用異徑接頭時,當匯入管徑小於井座介面管徑時,應管頂平接;井座排出管介面大於下游管道時,應管內底平接。
4、管道採用可變角接頭或球形接頭調整坡度時,當其管徑為315mm,應採用專用工具,不得使用鏈條扳手。
Ⅲ 雨水檢查井施工方法及工藝流程
檢查井接管安裝
1、檢查井井座與管道連接安裝順序,應先從接戶管上專游段開始安裝,屬以井-管-井-管順序安裝,病逐漸向下游支管,干管延伸。
2、井座接頭與管道連接施工方法,應與同類型接頭的管道連接的施工方法一致。
3、井座與匯入管,排出管連接需要變徑,採用異徑接頭時,當匯入管徑小於井座介面管徑時,應管頂平接;井座排出管介面大於下游管道時,應管內底平接。
4、管道採用可變角接頭或球形接頭調整坡度時,當其管徑為315mm,應採用專用工具,不得使用鏈條扳手。
5、附加接頭的安裝,應根據井筒尺寸和連接管道的直徑,採用專用工具在井壁上開孔,孔洞圓周邊緣應平整,安裝附加接頭不得倒坡。
井坑應與管溝同時開挖,開挖時井座主管線應與管溝中管道在同一軸線。井坑邊坡與管溝邊坡一致。井坑開挖時,不得擾動基土超挖;如基土受到擾動,則應按現行的《給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268的有關規定,根據基土土質採取補救措施。
有沉泥室雨水檢查井井坑,應根據選用的規格,局部開挖沉泥室深度。井坑開挖應根據選用的規格,考慮井座主管線偏置因素,偏置端得坑壁應與管溝齊平。
Ⅳ 污水管道和檢查井的閉水試驗怎麼做
閉水試驗也叫蓄水試驗,要放滿水,水要有足夠容積。 蓄水試驗的蓄水深度應不小於20mm,蓄水高度一般為30-40mm,蓄水時間不得低於24小時,移步樓下,觀察樓下樓頂有無漏水現象,無漏水現象視為合格。閉水試驗應從上游往下游分段進行,形成流水段實驗,在管道上游實驗完畢後,可往下游試驗段充水,倒段試驗以節約用水。依據《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68-2008第9.1.9條:無壓管道的閉水試驗,條件允許時可一次試驗不超過5個連續井段。
在具備了閉水條件後,即可進行管道閉水試驗。試驗從上游往下游分段進行,上游實驗完畢後,可往下游充水,倒段試驗以節約用水。試驗各階段說明如下:
1、注水浸泡:閉水試驗的水位,應為試驗段上游管內頂以上2米,將水灌至接近上游井口高度。注水過程應檢查管堵、管道、井身,無漏水和嚴重滲水,在浸泡管和井1~2天進行閉水試驗;
2、閉水試驗:將試驗管段灌滿水後,開始記錄。試驗水頭達規定水頭時開始計時,觀測管道的滲水量,直至觀測結束時,應不斷地向試驗管道內補水,保持試驗水頭恆定。滲水觀測時間不得小於30min;根據井內水面的下降值計算滲水量,滲水量不超過規定的允許滲水量即為合格。
3、試驗滲水量計算:實測滲水量q=W/(T*L),公式中:q——實測滲水量(L/(min*m));W——補水量(L);T——實測滲水觀測時間(min);L——試驗管段的長度(m);當q≤允許滲水量時,試驗即為合格。
閉水試驗工具為閉水試驗氣囊:採用優質復合橡膠與高分子材料經高溫硫化工藝製成的一種彈性大、抗老化、耐磨性好、密封嚴密的管道閉水試驗的用橡膠產品,它可在不同管徑、不同平面和不同位置上快速阻斷水流,是地下管道進行輸排水和淤污治理的理想工具。
一般情況下,污水處理構築物多為露天開敞式,由於溫度的變化,風力的影響及空氣的對流等因素的影響使池內水量蒸發,水池面積越大,則由於蒸發造成水量損失越大,對於這一因素如果不加考慮,則勢必造成總滲水量數值偏大,導致錯判。所以,在測定水池水位下降的同時,必須對蒸發量的大小進行定量的測定。
(4)超深污水檢查井怎麼施工擴展閱讀:
閉水試驗試驗條件:
對於污水管道,按照市政施工規程要求,必須在回填前做閉水試驗。閉水試驗前,施工現場應具備以下條件:
1、管道及檢查井的外觀質量及「量測」檢驗均已合格;
2、管道兩端的管堵(磚砌築)應封堵嚴密、牢固,下游管堵設置放水管和截門,管堵經核算可以承受壓力;
3、現場的水源滿足閉水需要,不影響其它用水;
4、選好排放水的位置,不得影響周圍環境。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閉水試驗
Ⅳ 管道檢查井如何砌築
管道檢查井砌築方法:
A、井坑與基礎
1、井坑應與管溝同時開挖,開挖時井座主管線應與管溝中管道在同一軸線。井坑邊坡與管溝邊坡一致。井坑開挖時,不得擾動基土超挖;如基土受到擾動,則應按現行的《給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268的有關規定,根據基土土質採取補救措施。有沉泥室雨水檢查井井坑,應根據選用的規格,局部開挖沉泥室深度。井坑開挖應根據選用的規格,考慮井座主管線偏置因素,偏置端得坑壁應與管溝齊平。
2、地下水位較高的地區或雨季施工,應有排水,降低水位措施。
3、檢查井基礎應根據當地地質勘察資料和回填土下拽力經計算確定。當無資料時,可按檢查井基礎圖施工。
B、檢查井接管安裝
1、檢查井井座與管道連接安裝順序,應先從接戶管上游段開始安裝,以井-管-井-管順序安裝,病逐漸向下游支管,干管延伸。
2、井座接頭與管道連接施工方法,應與同類型接頭的管道連接的施工方法一致。
3、井座與匯入管,排出管連接需要變徑,採用異徑接頭時,當匯入管徑小於井座介面管徑時,應管頂平接;井座排出管介面大於下游管道時,應管內底平接。
4、管道採用可變角接頭或球形接頭調整坡度時,當其管徑為315mm,應採用專用工具,不得使用鏈條扳手。
5、附加接頭的安裝,應根據井筒尺寸和連接管道的直徑,採用專用工具在井壁上開孔,孔洞圓周邊緣應平整,安裝附加接頭不得倒坡。
6、在地下水位較高或雨季施工期間,在管道(含檢查井)安裝完成(但尚未進行灌水試驗)時,應採取防止井體上浮的技術措施。
C、井筒安裝
1、井筒的長度應為井座連接井筒的承口底部至設計地面的高度,再減去井筒頂至地面的凈距。當地面或路面標高難以精確確定時,井筒長度可適當預留餘量。
2、井筒插入井座應保持垂直。井筒插接時,不得使用重錘敲打,應採用專用收緊工具。
D、回填
1、回填應在排水管線(含管道和檢查井)驗收合格後進行,並與管道溝槽的回填同時進行。
2、回填前可用砂土袋、鋼釺、木支撐將井座、井筒固定,並應排除基坑、溝槽內積水。
3、回填材料:從管底基礎面至管頂以上0.5m范圍內的溝槽回填材料可用碎石屑、粒徑小於40mm的砂碩、高(中)鈣粉煤灰,中粗砂或溝槽開挖出的良質土。
4、回填土不得採用淤泥,垃圾和凍土等,並不得夾帶石塊,磚及其他帶有稜角的硬塊物體。
5、在當地最大凍土深度大於等於1.0m時,在冰凍層范圍內,應在井筒周圍不少於100m范圍內回填中粗砂。
6、回填應採用人工分層對稱回填,其密實度與管道回填一致,並不得使井筒產生位移和傾斜,嚴禁機械回填。
E、井蓋安裝
1、井蓋安裝前應精確測量井筒的長度,切割井筒的多餘部分。
2、安裝井蓋應按檢查井的輸送介質性質確定,污水井蓋和雨水井蓋等不得混淆。
3、有防護蓋座的污水檢查井的井筒上口還應安裝內蓋。
4、本圖集中的防護蓋座基礎,系採用C20細石混凝土現場澆搗;如需採用鋼筋混凝土預制,需經結構專業另行設計。
F、閉水試驗
1、應按現行的埋地排水管道工程技術規程進行閉水試驗。
Ⅵ 當污水檢查井井深超過1.2米時,井內在哪裡安裝8顆膨脹掛鉤
你好嗎
Ⅶ 檢查井修復施工方案
檢查井施工工藝
1、施工排水:
1.1 在檢查井施工過程中,必須做到不間斷排水,嚴禁帶水操作。
1.2 溝槽開挖採用明溝排水施工時,應在開挖的溝槽范圍以外布置排水井,排水井規格:φ600×H(H-有效深度>40cm),其間距不宜大於150m。
1.3 檢查井施工時,應在檢查井基礎10cm以外布置排水井。
2、基礎施工:
2.1 井地基應符合下列規定:
2.1.1 採用天然地基時,地基不得受擾動。
2.1.2 井底地基土質必須滿足設計要求,遇有松軟地基、流砂等特殊地質變化時,應與設計單位商定處理措施。
2.2 井的砼基礎之強度和厚度的規定:
井基礎的砼強度和厚度等尺寸,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最低砼強度等級不得低於C15,素砼井基礎的最小厚度不得小於15cm。
2.3 檢查井基礎施工:
2.3.1 不落底的檢查井:井基礎應與管道基礎同時澆築。
2.3.2 有落底的檢查井:應先施工井基礎,然後砌井壁達管道基礎底標高,再澆築管道基礎。
2.3.3 應按施工規范進行砼澆築。澆築完後,要給砼一定時間的養護期。只有當砼基礎強度達1.2MPa時,方能進行下道工序(安裝管道或砌井壁的施工)。
2.3.4 嚴禁留出井位、先施工管道,再施工檢查井或先砌井壁後澆築砼底板的錯誤作業法。
2.4 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採用預制砼底板(設計單位提供圖紙)。
2.4.1 因趕工期,不能按上列規程進行現澆砼底板施工及養護的。
2.4.2 因基底土質及排水條件不良,從而造成砼的澆灌和養護不能確保工程質量的。
2.5 凡施工作業面能允許吊裝機具進場操作的施工段,要推廣和採用預制砼底板。
3、井體砌築:
3.1 施工前,應將磚或原砌體澆水濕潤。
3.2 每層磚砌體的砌築水泥砂漿必須填充飽滿,水泥砂漿標號不得低於M7.5號。
3.3 井壁的砌築一般一次性砌到二灰碎石基層的底部標高為宜,井壁的二次接高要根據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的程序進行。
3.4 檢查井內的流槽應與井壁同時進行砌築。
3.5 檢查井接入圓管的管口與井壁間空隙應封堵嚴密,當接入管徑大於300mm時,應砌磚圈加固。
3.6 井內外壁粉刷必須嚴格按設計要求進行,內外壁粉刷必須在回填土之前進行,且在排乾井筒內積水後一次粉刷到底。
4、檢查井周的回填土:
4.1 現澆砼或砌體水泥砂漿的強度應達到設計規定的強度後方允許回填。嚴禁與砌井體同步回填。
4.2 井周40cm寬范圍內的回填材料,均應採用6%石灰土。對於雨水口砌體外的回填,因其回填空間實際上無法達到40cm寬(一般只有5~15cm寬)致使施工機械無法入內操作的,要採用合理級配砂石料回填充實。
4.3 壓實機具:
4.3.1 按規范配置的壓路機具。
4.3.2 特別要配置小型機械如蛙式打夯機和立式沖擊夯等。
4.3.3 在施工中,優先採用立式沖擊夯。
4.4 壓實工藝:
4.4.1 井室周圍的回填,應與管道溝槽的回填同時進行,當井室周圍的回填與管道溝槽的回填不便同時進行時,應留台階形接茬。
4.4.2 當溝槽內每一層回填土壓實成型後,用人工將井室周圍40cm范圍內的鬆土挖去,換填預先拌制好的6%石灰土,並在保持最佳含水量的狀態下用沖擊夯夯實直至成型。要使石灰土壓實後與井壁緊貼
4.4.3 井室周圍回填壓實時應沿井室中心對稱進行,且不得漏夯。
4.4.4 在進入道路結構層施工時,除採用壓路機碾壓外,還應採用蛙式打夯機或立式沖擊夯逐層對井周60公分范圍內進行補夯,以清除碾壓死角。
5、井框(蓋)安裝施工:
5.1 對井周進行加固:在路基結構層二灰碎石施工完成後,要對井周進行加固。具體做法是:
5.1.1 沿井周將二灰碎石挖除(挖至12%灰土頂面),放加固鋼筋箍。
5.1.2 放置預制鋼筋砼井圈,注意要將預制砼井圈平面位置及標高調整好(井圈頂至設計路面標高之間的厚度為路面厚,井圈與磚砌井室平面位置一致)。
5.1.3 井周澆築C30砼進行加固(澆築砼時必需嚴格採用機械振搗)。
5.1.4 用臨時蓋板將井口蓋好。
5.2 對道路檢查井井蓋標高的調整:
道路井蓋標高的調整是在粗粒式瀝青攤鋪後進行的,具體做法是:
5.2.1 將井周瀝青砼挖除,露出預制鋼筋砼井圈。
5.2.2 根據相鄰平石上的標高以及攤鋪機實際攤鋪橫坡放線,確定檢查井的井蓋標高。
5.2.3 將檢查井蓋放置在預制鋼筋砼井圈上,井蓋底沿井周用4~6個鐵制楔型塞,將井蓋頂面調至放線標高位置。
5.2.4 井蓋底與預制鋼筋砼井圈間用高標號砂漿進行填充。
5.2.5 每調好一座井後,用圍護進行隔離,直至砂漿達到強度後方可撤去圍護。
5.2.6 井周用細石瀝青砼進行補填,並用沖擊夯具進行夯實,標高控制比粗粒式瀝青砼高5~10mm。
6、檢查井施工的質量監控:
6.1 檢查井施工質量應作為道路施工重點質量監控對象,檢查井的砼底板澆築及井周回填土,應作為監理旁站監督的一項重要內容。
6.2 當檢查井基坑挖好後,基底土質和狀態要作為一項必檢的隱蔽工程項目經監理工程師驗收簽證。
6.3 檢查井底板砼澆築後在砌井壁前應經監理工程師驗收簽證。
6.4 井周每一層回填土壓實成型後,要經監理工程師驗收簽證方可進行上一層回填土。
6.5 井蓋框的安裝底用4~6個鐵制楔型塞來調整井蓋標高這一工序,也要作為一項必檢的隱蔽工程項目經監理工程師驗收簽證,井蓋框的標高應由監理工程師逐一復核。
6.6 其他未盡的施工要求,按有關規范和規定執行。
檢查井施工工藝(二)
預制鋼筋混凝土裝配式檢查井工法流程為:施工准備→基坑開挖及坑壁支護→地基處理及砂礫墊層鋪設→檢查井安裝→管道與檢查井連接→流槽施工→路面井圈及井蓋安裝→閉水試驗(如有需要)→回填→驗收。
對於明開槽排水管道施工,可以採用開槽後逐節下管、遇井吊裝的方法施工;也可以採用預留井位、先下管、最後吊裝井體的方法施工。對於頂管施工,宜採用精確測量井位、先開槽吊裝井室,而後將管體頂入井室預留孔的方法進行施工。無論採用哪種施工方法,為達到地基均勻承載的效果,預制裝配式混凝土排水檢查井井室底板下面都必須預先鋪設5~10cm厚度的砂礫墊層。預制裝配式混凝土排水檢查井各部分之間設計為企口,並在吊裝時採用防水砂漿「座漿」。預制裝配式混凝土排水檢查井與管道,通過預留孔並在四周填充防水砂漿形成剛性連接。管道和井體的差異沉降靠第一節、第二節管之間的柔性介面的變形解決。
由於避免使用粘土磚砌築和現場濕混凝土作業,明顯提高了工效。快速閉水試壓後即可還土,可以做到邊開挖、邊鋪管、邊裝井、邊還土、邊修路。預制裝配式混凝土排水檢查井的整體性能好、與管道連接效果好,也提高了排水管道的總體質量。
作為粘土磚砌築檢查井的替代產品,預制裝配式混凝土排水檢查井適用於建築小區、一般工業與市政排水工程和抗震設防烈度為8度及8度以下地區。可用在通行(汽~超20級)重車的城市道路下埋的排水管道工程中。地面覆土最大深度(自地面至檢查井底板內表面)通常為6m,地下水位不高於地面以下0.5m。
Ⅷ 污水檢查井的做法
現代城市內的污水管道施工,主要採用的是頂管的施工方法。
在頂管的施工過程中需要開挖工作坑和接收坑,等管道頂進完成後,工作坑和接收坑內開始砌築(或澆注)檢查井,然後回填和恢復路面,這是頂管施工最普遍的施工方法。
工藝流程及操作要點:放線定點-管道就位-確定開挖尺寸-人工開挖第一段-第二段施工-第三段施工(挖土、綁鋼筋、支模、澆築混凝土)……第n段。
根據接收坑處檢查井的作用和特點,我項目部經過對多個頂管施工工程的摸索和實踐,制定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針對接收坑處檢查井施工的新方法—「改型檢查井——騎馬井」施工方法。
此工藝方法實施後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是對污水管道頂管檢查井施工的一次革命。
騎馬井施工原理主要是根據人工挖孔樁的施工原理並參照《排水檢查井圖集》(圖集號02S515)整合而成的。
騎馬井的上半部分(井壁和井筒部分)採用人工挖孔樁的施工原理,挖孔然後澆築鋼筋混凝土護壁。
下半部分(井室部分)參照《排水檢查井圖集》(圖集號02S515)中直線型磚砌污水檢查井井室的樣式進行施工。
(8)超深污水檢查井怎麼施工擴展閱讀:
井口、井筒和井室的尺寸應便於養護和檢修,爬梯和腳窩的尺寸、位置應 便於檢修和上下安全。
2 檢修室高度在管渠埋深許可時一般為1.8m,污水檢查井由流槽頂起算, 雨水(合流)檢查井由管底起算,雨水口連接管長度不宜超過25m。
當道路縱坡大於0.02 時,雨水口的間距可大於50m,其型式、數量和 布置應根據具體情況和計算確定。
坡段較短時可在最低點處集中收水,其雨水口 的數量或面積應適當增加。 雨水口深度不宜大於1m,並根據需要設置沉泥槽。
遇特殊情況需要 淺埋時, 應採取加固措施。 有凍脹影響地區的雨水口深度, 可根據當地經驗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