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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化水检定规程

发布时间:2020-12-29 21:28:02

Ⅰ 最新版本的饮用水,纯化水质量标准

目 的:规范纯化水系统操作,保障纯化水质量。

适用范围:纯化水系统操作及树脂再生,反渗透装置的物理清洗、自动砂滤器的设定。

责 任:纯化水系统操作人员按本规程操作,工程部负责人对本规程的有效执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程 序:

1. 正常运行

1.1检查设备上所有开关是否关闭,设定砂滤器在运行位置上。

1.2开饮用水进水阀及砂滤器出水阀。

1.3开活性炭纤维过滤器进水阀及出水阀(如果管内有空气,则应打开气阀,排尽空气)。

1.4开精密过滤器进水及出水阀(如果管内有空气,则应打开排气阀、排尽空气)。

1.5当预处理的水已到达高压泵,观察压力表压力,如超过0.5kg/㎝2,则可开启反渗透后排空阀,浓水阀,溶水阀。

1.6启动高压泵,缓慢开启泵后出水球阀,并闭排空阀,调节淡水阀及浓水阀,设定淡水及浓水流量分别为500L/h、700L/h,此时出水进入淡水箱。

1.7开启淡水泵进出水阀,启动淡水泵。

1.8开混合离子交换器前级水阀,上进阀,出水阀,调节上进阀便出水流量控制为500L/h,此时观察电导率仪、电导小于2μs/㎝,即为合格,直接进入纯水箱,不合格则应排放。

1.10启动紫外线电源,开启紫外线进出水阀,进入0.2微米过滤器开启微过滤器出水阀,则灭菌水可达使用点。

2.树脂再生

1开启排树脂口,使树脂排入事先准备好的容器中(容器最好为透明)。

2.2在树脂中倒入适量饱和食盐溶液,根据阴、阳树脂比重不同,使其分层,上层为阴树脂,下层为阳树脂。(饱和食盐溶液可反复使用)

2.3阴、阳树脂分别装入容器。加入二倍于树脂体积的碱(NaOH)及酸(HCI)溶液,浓度分别为3%和4%浸泡一小时。然后用纯化水清洗至PH值接近中性。

2.4把冲洗后的树脂混合,搅拌,使其充分抱团。

2.5通过加树脂口倒入混合离子交换器,投入使用。

3.反渗透装置的物理清洗

每次反渗透装置停机前均需作物理清洗。预处理装置不用关闭,先开排空阀,关浓水阀及淡水阀,清洗约十分钟。然后关闭高压泵及所有仪器仪表(排空及混合离子交换器上排不得关闭)

4.自动砂滤器的设定

4.1不需通电,把工作箭头按逆时针方向转到反冲位置,慢慢打开进水阀,让砂滤罐中的空气从排水口中排出,直到排水口有水排出为止。才将进水阀完全打开,反冲洗时间大约需20分钟左右。

4.2把工作箭头按逆时针方向转到正常位置,通上电源。

4.3拔出星期时间插片,把需要反冲洗的星期按下去,如需每天清洗,则全部按下去。

4.4如需每次反洗时间定在凌晨2:30分,则将时间转盘对准当前时间,如在其它时间则依次类推。其间不能关闭电源,如关闭电源,则清洗时间相应推迟。

Ⅱ 纯化水设备系统设计规范及执行标准

1.工艺标准
水处理设备 技术条件 JB/T 2932-1999》
《美国海德能膜反渗透膜技术手册》2011版回

2.容器标准
《钢制焊接压答力容器GB150,GB151》
《食品工业用不锈钢薄壁容器 QB/T 2681一2004》
《钢制焊接常压容器 NB/T 47003.1—2009》

3.电气安装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成套装置》IEC439-1

4.水质标准
《中国药典》2010版“纯化水”要求
《欧盟药典》GMP7.0 版
《美国药典》USP36“PW”要求

Ⅲ 纯化水的电导率标准是多少

2010版《中国药典》纯化水质量标准中对电导率的规定如下:

10℃ ≤3.6μs/cm,

20℃ ≤4.3μs/cm,

25℃ ≤5.1μs/cm;

药厂的纯化水一般都是0.8-1.4之间,温度低容易得到1以下的数据,温度高的时候一般都会是1.2左右。

在介质中该量与电场强度E之积等于传导电流密度J。对于各向同性介质,电导率是标量;对于各向异性介质,电导率是张量。生态学中,电导率是以数字表示的溶液传导电流的能力。单位以西门子每米(S/m)表示。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从保护人群身体健康和保证人类生活质量出发,对饮用水中与人群健康的各种因素(物理、化学和生物),以法律形式作的量值规定,以及为实现量值所作的有关行为规范的规定,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一定形式发布的法定卫生标准。

(3)纯化水检定规程扩展阅读

各类水用途规定:

Ⅰ类水质:水质良好。地下水只需消毒处理,地表水经简易净化处理(如过滤)、消毒后即可供生活饮用者;

Ⅱ类水质:水质受轻度污染。经常规净化处理(如絮凝、沉淀、过滤、消毒等),其水质即可供生活饮用者;

Ⅲ类水质: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

Ⅳ类水质:适用于一般工业保护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水质: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超过五类水质标准的水体基本上已无使用功能。

Ⅳ 净水检测标准是什么

1、水环境质量标准

CJ/T 206-2005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CJ 3020-1993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CJ 94-2005饮用净水水质标准;

CJ 3082-1999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 18920-200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代替CJ/T 48-1999;

GB/T 18921-200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代替CJ/T 95- 2000;

GB/T 19772-2005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地下水回灌水质;

GB/T 18919-200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CJ/T 206—2005。

(4)纯化水检定规程扩展阅读

检测范围

污水、纯水、海水、渔业水、泳池用水、中水、瓶装纯净水、饮用天然矿泉水、冷却水、农田灌溉水、景观用水、生活饮用水、地下水、锅炉水、地表水、工业用水、试验用水等。

检测目的

饮用水主要考虑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其水质标准除有物理指标、化学指标外,还有微生物指标;对工业用水则考虑是否影响产品质量或易于损害容器及管道。

检测指标

1、色度:标准中规定饮用水的色度不应超过15度。

2、浑浊度:衡量水质良好程度的最重要指标之一,也是考核水处理设备净化效率和评价水处理技术状态的重要依据。

3、臭和味:公共供水正常臭味的改变可能是原水水质改变或水处理不充分的信号。

4、肉眼可见物:主要指水中存在的、能以肉眼观察到的颗粒或其他悬浮物质。

5、余氯:在水中具有持续的杀菌能力可防止供水管道的自身污染,保证供水水质。

6、化学需氧量:化学耗氧量越高,表示水中有机污染物越多。

7、细菌总数:我国规定饮用水的标准为1ml水中的细菌总数不超过100个。

8、总大肠菌群:标准是在检测中不超过3个/L。

9、耐热大肠菌群:是水体粪便污染的指示菌。

Ⅳ 纯水生产浊度检测国家标准

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
GB 17324-1998

Hygienic standard of bottled purified water for drinking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瓶装饮用纯净水的定义、卫生要求及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瓶装饮用纯净水。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4789.2-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的测定

GB 4789.3-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的测定

GB 4789.4-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5-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GB 4789.10-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1-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溶血性链球菌检验

GB 4789.15-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菌检验

GB 574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50-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方法

GB 7718-94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T 8538-1995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

GB 14881-94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 1732-1998 瓶装饮用纯净水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瓶装饮用纯净水 bottled purified water for drinking

以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为原料,通过电渗析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蒸馏法及其他适当的加工方法制得的,密封于容器中且不含任何添加物可直接饮用的水。

4 卫生要求
4.1 原料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4.2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项目
要求

色度,度 ≤
5,不得呈现其他异色

浊度,度 ≤
1

臭和味
无异味、异臭

肉眼可见物
不得检出

4.3 理化指标

4.3.1 pH值、电导率、高锰酸钾消耗量、氯化物等指标应符合GB 17323规定。

4.3.2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铅(以Pb计),mg/L ≤0.01

砷(以As计), mg/L ≤0.01

铜(以Cu计), mg/L ≤1

氰化物(以CN-)1), mg/L ≤0.002

挥发酚(以苯酚计)1), mg/L ≤0.002

游离氯, mg/L ≤0.005

三氯甲烷, mg/L ≤0.02

四氯化碳, mg/L ≤0.001

亚硝酸盐,(以NO-2计) ≤0.002

1)为蒸馏水加检项目

4.4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微生物指标

项目
指标

菌落总数,cfu/mL ≤20

大肠菌群,MPN/100 mL ≤3

致病菌(系指肠道致病菌和致病性球菌)
不得检出

霉菌、酵母菌,cfu/mL
不得检出

4.5 卫生导则

见附录A

5检验方法
5.1感官指标

色度、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按GB/T 8538规定的方法测定。

5.2 理化指标

5.2.1 pH值、电导率、高锰酸钾消耗量、氯化物。

按GB 17323规定的方法测定

5.2.2 游离氯、砷、铅、铜、氰化物、亚硝酸盐、挥发性酚、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按GB 5750 规定的方法测定。

5.3微生物指标

按GB 4789.2规定的方法测定。

5.3.1大肠菌群

按GB 4789.3规定的方法测定。

5.3.2致病菌

按GB 4789.4、GB 4789.10及GB 4789.11规定的方法测定。

5.3.3霉菌、酵母菌

按GB 4789.15规定的方法测定。

附录A(提示的附录)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导则
A1 目的

为指导瓶装饮用纯净水的生产,使春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保证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导则。

A2 适用范围

瓶装饮用纯净水,即以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水为原料,通过电渗析、离子交换当、反渗透法、蒸馏法及其他适当的加工方法制得的密封于容器中且不含任何添加物可直接饮用的瓶装饮用纯净水。

A3 指导原则

第一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生产单位的设计,布局应符合GB 14881。

第二条 水处理车间应为封闭间,灌装圜间应封闭并设空气净化装置,空气清洁度应达到1000级,并使用自动化灌装。

第三条 设备、管道、工具、器具和储水设施必须采用无毒、无导味、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制成,表面应光滑、无凹坑、无剥脱、无缝隙、无死角、无盲端、不易积垢,便于清洗、消毒;储存罐应易于放水,避免形成死水层引起微生物污染。

第四条 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禁止使用回收瓶子。瓶、盖灌装前必须使用自动化设备,严格清洗、消毒。

第五条 采取有效的消毒措施,终端水、清洗后的瓶、盖,其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药物残留等不得检出。

第六条 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进入车间前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进入灌装间的人员必须进行二次更衣,配戴口罩,方准进入。

第七条 纯净水生产单位应建立自身卫生管理组织,配备考核合格和检验人员;建立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符合要求的检验室,负责产品检验。其感官指标、pH值、电导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必须每批检验,合格后方准出厂。

第八条 纯净水生产单位对原料用水应经常进行检验,同时每年应按GB 5749全项检验一次;对纯净水产品除每批进行常规检验外,每年还应按本标准进行全项检验二次;如有停产情况,在生产前必须进行全项检验一次,并将检验报告妥善保存以备食品卫生监督机构查验。

第九条 瓶装饮用纯净水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GB 7718的规定;除标注商品名称外,还应标注其主要工艺及纯净水字样。非蒸馏工艺生产的纯净水不能标注为蒸馏水。

Ⅵ 工业中纯水的检测方法及国家标准!!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和卫生要求必须满足三项基本要求:

1.为防止介水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要求生活饮用水不含病原微生物。

2.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得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要求水中的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引起急性和慢性中毒及潜在的远期危害(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

3.水的感官性状是人们对饮用水的直观感觉,是评价水质的重要依据。生活饮用水必须确保感官良好,为人民所乐于饮用。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共35项。其中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15项,主要为了保证饮用水的感官性状良好;毒理学指标15项、放射指标2项,是为了保证水质对人不产生毒性和潜在危害;细菌学指标3项是为了保证饮用水在流行病学上安全而制定的。

随着经济和工农业的迅速发展,化学物质对水的污染越来越引起政府和广大居民的关注,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更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为了和国际先进标准接轨,卫生部于2001年6月颁布了《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自2001年9月1日起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是在《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的基础上修改而成,该规范共包括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和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中水质指标共96项,常规检测项目34项,非常规检测项目62项,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相比,增加和修改了某些指标,加强了对有机污染的监测,对人体健康危害大的指标限值更加严格。基本上是一个既符合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通过卫生部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宣传贯彻,目前已在全国范围内得到较好的落实。

Ⅶ 纯水设备的验收规范是什么

1,看合约里面规定哪些内容
2,纯水的电导率是否可以达标;纯水的每小时制水能力是否和规格相符。
3,纯水反洗和滤芯功能是否正常。
基本上这些吧。其他小东西就不列了。

Ⅷ 纯化水电导率标准是多少

2010版《中国药典》纯化水质量标准中对电导率的规定如下:

10℃ ≤3.6μs/cm,

20℃ ≤4.3μs/cm,

25℃ ≤5.1μs/cm;

药厂的纯化水一般都是0.8-1.4之间,温度低容易得到1以下的数据,温度高的时候一般都会是1.2左右。

在介质中该量与电场强度E之积等于传导电流密度J。对于各向同性介质,电导率是标量;对于各向异性介质,电导率是张量。生态学中,电导率是以数字表示的溶液传导电流的能力。单位以西门子每米(S/m)表示。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从保护人群身体健康和保证人类生活质量出发,对饮用水中与人群健康的各种因素(物理、化学和生物),以法律形式作的量值规定,以及为实现量值所作的有关行为规范的规定,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一定形式发布的法定卫生标准。

电导率的测量需要两方面信息。一个是溶液的电导G,另一个是溶液的电导池常数Q。电导可以通过电流、电压的测量得到。

根据关系式K=Q×G可以得到电导率的数值。这一测量原理在直接显示测量仪表中得到广泛应用。

而Q= L/A

A——测量电极的有效极板面积

L——两极板的距离

这一值则被称为电极常数。在电极间存在均匀电场的情况下,电极常数可以通过几何尺寸算出。当两个面积为1 cm2的方形极板,之间相隔1 cm组成电极时,此电极的常数Q=1 cm-1。如果用此对电极测得电导值G=1000 μS,则被测溶液的电导率K=1000 μS/ cm。

(8)纯化水检定规程扩展阅读:

为贯彻《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加强地表水环境管理,防治水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现制定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为国家环境质量标准该标准为强制性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自2002年6月1日开始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二00二年四月二十六日颁布。标准名称、编号: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地面水使用目的和保护目标,中国地面水分五大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回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各类水用途规定:

Ⅰ类水质:水质良好。地下水只需消毒处理,地表水经简易净化处理(如过滤)、消毒后即可供生活饮用者;

Ⅱ类水质:水质受轻度污染。经常规净化处理(如絮凝、沉淀、过滤、消毒等),其水质即可供生活饮用者;

Ⅲ类水质: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

Ⅳ类水质:适用于一般工业保护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水质: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超过五类水质标准的水体基本上已无使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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