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一类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用水需要检测哪几项 标准是什么
为进一步加强对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的监督管理,规范全市体外诊版断试剂生产企业审批工作,权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市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现场审查实际情况,近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制订出台了《北京市体外诊断试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现场审查标准(试行)》(以下简称《现场审查标准》)。
《现场审查标准》适用于全市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的开办、变更及换证现场评分,是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专用的审查标准。与通用生产企业现场审查评分标准相比,主要在人员、生产场地以及设备等硬件条件的要求、审查项目各部分的分值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和进一步明确。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还根据全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管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体外诊断试剂企业申请的准备工作、洁净车间环境检测机构、许可证生产范围核定要求等内容。
《现场审查标准》的实施,将进一步强化北京市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的准入门槛,规范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行为,为《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和质量体系考核的开展奠定基础。
⑵ 体外诊断试剂温度 湿度要求多少
实验温度一般要求室温左右,湿度应该没有什么要求,保存的话,一般都是在4至8℃,密封保存,不能漏气,漏气对产品影响大
⑶ 哪些行业生产用水需达到纯化水标准
体外诊断试剂行业用水设备杀菌消毒设备
体外诊断试剂行业用水设备设计采用板式换热器对预处理各处理单元以及管道进行巴氏杀菌作用。板式换热器是由一系列具有一定波纹形状的304不锈钢片叠装而成的一种新型高效换热器。各种板片之间形成薄矩形通道,通过半片进行热量交换。板式换热器是液—液、液—汽进行热交换的理想设备。它具有换热效率高、热损失小、结构紧凑轻巧、占地面积小、安装清洗方便、应用广泛、使用寿命长等特点。在相同压力损失情况下,其传热系数比管式换热器高3-5倍,占地面积为管式换热器的三分之一,热回收率可高达90%以上。
根据国内外多个工程项目经验表明,合理的预处理对系统长期稳定运行起着关键作用,因此体外诊断试剂行业用水设备预处理工艺设计非常的重要。
试剂盒生产用水设备组件设计
1、试剂盒生产用水系统组件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EPDM/PTFE膜片材质不符合FDA要求;喷淋球脱落铁屑;空气源或者氧气源臭氧发生器所带来的颗粒物污染(包括致癌物质的释放)等。
2、管网系统设计不符合实际运行要求,导致用点管网发生“脏空气倒吸”。
3、纯化水储罐呼吸器滤芯破损所引起的外界污染。
4、死角超过3D所带来的清洗不彻底并导致残留物超标。
5、系统组件抛光度不足所带来的清洗残留物超标。
6、系统管道酸洗钝化不彻底导致的红锈现象。
7、焊接氧化过度所带来的焊口腐蚀,并引起红锈现象。
8、循环水温度过高所带来的红锈现象。
9、系统消毒后“全排尽”后排水管网内脏空气倒吸所带来的二次污染。
10、手动操作方式所带来的人员污染。
11、系统坡度不足导致的系统无法自排尽。
12、设备配置不正确所带来的无法自排尽,如在储存与分配系统中采用立式输送泵、采用双板板式换热器等。
13、制剂纯化水设备水质指标过低,导致储存与分配系统发生外源性颗粒物污染。
14、配置单板换热器导致的外源性污染。
15、臭氧消毒后,紫外灯降解不彻底导致的水质臭氧污染。
16、RO/EDI化学消毒后存在的化学消毒剂残留风险。
综上所述,试剂盒生产用水水质与纯化水设备组件设计,安装息息相关,因此设备设计、选材、配置等方面应严格执行相关规范。
⑷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纯化水监测频率是否有法规文件规定
体外复试剂生产用水工制艺优势
1、无人值守,出水水质平稳。
2、不用酸碱,不污染环境。传统的脱盐系统采用离子交换法脱盐,无论采用一级复床阳床或阴床,还是两级复床或混床,均采用离子交换树脂,树脂用酸碱再生,并反复利用。
3、可连续生产,不需备用装置。EDI组件采用每个容量为2~3th的膜块,再并联扩大容量,也不需备用装置,解决了原来离子交换设备需停用再生,设有备用的缺陷。
4、进水有要求。设备进水水质的要求因膜而异,水质如达不到要求。应采用适当的预处理方法改善水质。除采用混凝和沉降处理外,预处理有多介质过滤、活性炭过滤、精密过滤等,有时为了防止RO膜阻塞,对高硬度水还要进行软化。
5、体外试剂生产用水设备占地面积小,运行费用低。
体外试剂生产用水设备针对体外试剂生产行业所需水质水量需求,量身定制合理的工艺,为生产线提供优质水源。
ang=EN-US>→紫外线杀菌器→ 微孔过滤器→用水点。
⑸ 申请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检验对样品有什么要求
缘兴医疗来依据体外诊断试剂注源册管理办法的规定,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检验样品必须符合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
样品数量要求:一般情况下,样品数量应为一次检验用量的三倍;
样品状态要求:样品应包装完整,有说明书和完整标签,标签内容应符合国家局体外诊断试剂标签说明书相关文件规定。
样品效期要求:样品剩余效期一般需要满足2个检验周期,除特殊情况外(如进行稳定性考察等),已过效期或效期内不能满足2个检验周期的样品一般是不予受理的。
⑹ 体外诊断试剂洁净厂房 应遵循什么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体外诊断试剂的公告》(2015年第103号)
2.2 厂房与设施
2.2.1 应当有整洁的生产环境。厂区的地面、路面周围环境及运输等不应对产品的生产造成污染。行政区、生活区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合理,不得对生产区有不良影响。厂区应当远离有污染的空气和水等污染源的区域。
2.2.2 生产厂房应当设置防尘、防止昆虫和其他动物进入的设施。洁净室(区)的门、窗及安全门应当密闭,洁净室(区)的门应当向洁净度高的方向开启。
2.2.3 应当根据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过程控制,确定在相应级别的洁净室(区)内进行生产的过程,避免生产中的污染。空气洁净级别不同的洁净室(区)之间的静压差应当大于5帕,洁净室(区)与室外大气的静压差应大于10帕,并应当有指示压差的装置。相同级别洁净室间的压差梯度应当合理。
2.2.4 酶联免疫吸附试验试剂、免疫荧光试剂、免疫发光试剂、聚合酶链反应(PCR)试剂、金标试剂、干化学法试剂、细胞培养基、校准品与质控品、酶类、抗原、抗体和其他活性类组分的配制及分装等产品的配液、包被、分装、点膜、干燥、切割、贴膜以及内包装等,生产区域应当不低于100,000级洁净度级别。
2.2.5 阴性或阳性血清、质粒或血液制品等的处理操作,生产区域应当不低于10,000级洁净度级别,并应当与相邻区域保持相对负压。
2.2.6 无菌物料等分装处理操作,操作区域应当符合局部100级洁净度级别。
2.2.7 普通类化学试剂的生产应当在清洁环境中进行。
2.2.8 洁净室(区)空气洁净度级别应当符合下表规定:
表 洁净室(区)空气洁净度级别
洁净度级 别
尘粒最大允许数/m3
微生物最大允许数
≥0.5μm
≥5μm
浮游菌/m3
沉降菌/皿
100级
3,500
0
5
l
10,000级
350,0O0
2,000
100
3
1OO,000级
3,500,000
20,000
500
10
2.2.9 洁净室(区)应当按照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工艺流程及所要求的空气洁净度级别进行合理布局,人流、物流走向应当合理。同一洁净室(区)内或相邻洁净室(区)间的生产操作不得互相交叉污染。
2.2.10 进入洁净室(区)的管道、进回风口布局应当合理,水、电、气输送线路与墙体接口处应当可靠密封,照明灯具不得悬吊。
2.2.11 洁净室(区)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当与产品生产工艺要求相适应。无特殊要求时,温度应当控制在18~28℃,相对湿度控制在45%~65%。
2.2.12 洁净室(区)和非洁净室(区)之间应有缓冲设施。
2.2.13 洁净室(区)的内表面(墙面、地面、天棚、操作台等)应当平整光滑、无裂缝、接口严密、无颗粒物脱落,避免积尘,并便于清洁处理和消毒。
2.2.14 洁净室(区)的空气如循环使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和交叉污染。
2.2.15 洁净室(区)内的水池、地漏应安装防止倒灌的装置,避免对环境和物料造成污染。
100级的洁净室(区)内不得设置地漏。
2.2.16 产尘操作间应当保持相对负压或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粉尘扩散,避免交叉污染。
2.2.17 对具有污染性、传染性和高生物活性的物料应当在受控条件下进行处理,避免造成传染、污染或泄漏等。
2.2.18 生产激素类、操作有致病性病原体或芽胞菌制品的,应当使用单独的空气净化系统,与相邻区域保持负压,排出的空气不能循环使用。
2.2.19 进行危险度二级及以上的病原体操作应当配备生物安全柜,空气应当进行过滤处理后方可排出。应当对过滤器的性能进行定期检查以保证其有效性。使用病原体类检测试剂的阳性血清应当有相应的防护措施。
2.2.20 对于特殊的高致病性病原体的采集、制备,应当按照有关部门颁布的行业标准,如人间传染病微生物名录、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等相关规定,配备相应的生物安全设施。
2.2.21 生产聚合酶链反应(PCR)试剂的,其生产和检验应当在独立的建筑物或空间内进行,保证空气不直接联通,防止扩增时形成的气溶胶造成交叉污染。其生产和质检的器具不得混用,用后应严格清洗和消毒。
2.2.22 洁净室(区)内的人数应当与洁净室(区)面积相适应。
2.2.23 对生产环境没有空气净化要求的体外诊断试剂,应当在清洁环境内进行生产。
清洁条件的基本要求:要有防尘、通风、防止昆虫或其他动物以及异物混入等措施;人流、物流分开,人员进入生产车间前应当有换鞋、更衣、佩戴口罩和帽子、洗手、手消毒等清洁措施;生产场地的地面应当便于清洁,墙、顶部应平整、光滑,无颗粒物脱落;操作台应当光滑、平整、无缝隙、耐腐蚀,便于清洗、消毒;应当对生产区域进行定期清洁、清洗和消毒;应当根据生产要求对生产车间的温湿度进行控制。
2.2.24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具有污染性或传染性、具有生物活性或来源于生物体的物料的管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所涉及的物料应当列出清单,专区存放、专人保管和发放,并制定相应的防护规程。
2.2.25 动物室应当在隔离良好的建筑体内,与生产、质检区分开,不得对生产造成污染。(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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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体外诊断试剂管理有什么要求
体外诊断试剂质量管理制度目录1、医疗器械经营质量方针和管理目标2、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岗位职责3、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4、质量负责人岗位职责5、医疗器械质量验收员岗位职责6、医疗器械售后服务岗位职责7、医疗器械产品退货管理制度8、医疗器械技术培训、维修、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9、医疗器械质量验收程序和验收制度10、医疗器械质量跟踪管理制11、医疗器械质量事故、投诉管理制度12、医疗器械产品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我说的不够详尽,你可以查看下参考资料,希望对你会有帮助。
⑻ 体外诊断试剂具备什么条件
体外诊断试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验收标准
第一章机构与人员
第一条体外诊断试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
企业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熟悉国家有关体外诊断试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体外诊断试剂的知识。
第二条应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对诊断试剂质量具有裁决权。其中1人为主管检验师,或具有检验学相关专业大学以上学历并从事检验相关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
质量管理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兼职。
第三条验收、售后服务人员应具有检验学中专以上学历;企业保管、销售等工作人员,应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第四条质量管理、验收、保管、销售等工作岗位的人员,应接受上岗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第二章制度与管理
第五条应根据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质量管理文件,包括质量管理制度、职责、工作程序。
(一)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质量管理文件的管理,内部评审的规定,质量否决的规定,诊断试剂购进、验收、储存、销售、出库、运输、售后服务的管理,诊断试剂有效期的管理,不合格诊断试剂的管理,退货诊断试剂的管理,设施设备的管理,人员培训的管理,人员健康状况的管理,计算机信息化管理。
(二)质量管理职责应包括: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储存、销售、运输、售后服务、信息技术等岗位的职责。
(三)工作程序应包括:质量管理文件管理的程序,诊断试剂购进、验收、储存、销售、出库、运输、售后服务等程序,诊断试剂销后退回的程序,不合格诊断试剂的确认及处理程序。
第六条应建立购进、验收、销售、出库、运输等内容的质量管理记录。
第三章设施与设备
第七条应有明亮整洁的办公、营业场所,其面积应与经营规模相适应,但不得少于100平方米。
第八条应设置符合诊断试剂储存要求的仓库,其面积应与经营规模相适应,但不得少于60平方米,且库区环境整洁,无污染源;诊断试剂储存作业区应与经营、办公等其他区域有效隔离;库房内墙、顶和地面应光洁、平整,门窗结构严密。
第九条住宅用房不得用作仓库。
第十条应设置储存诊断试剂的冷库,其容积应与经营规模相适应,但不得小于20立方米。冷库应配有自动监测、调控、显示、记录温度状况和自动报警的设备,备用发电机组或安装双路电路,备用制冷机组。
第十一条储存诊断试剂的仓库应有以下设施和设备:
(一)诊断试剂与地面之间有效隔离的设备;
(二)通风及避免阳光直射的设备;
(三)有效调控、检测温湿度的设备;
(四)符合储存作业要求的照明设备;
(五)不合格诊断试剂、退货诊断试剂专用存放区域或设施设备;
(六)包装物料的储存场所和设备;
(七)诊断试剂的质量状态应实行色标管理,待确定诊断试剂为黄色,合格诊断试剂为绿色,不合格诊断试剂为红色。
第十二条应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品种相适应,符合诊断试剂储存温度等特性要求的运输设施设备。
第十三条应有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满足诊断试剂经营管理全过程及质量控制的有关要求,并有可以实现接受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条件。
第十四条应对所用设施和设备的检查、保养、校准、维修、清洁建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