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版(权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Ⅱ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如何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1、年限平均法(也称直线法)
年折旧率 =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寿命(年)× 100%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年折旧率 ÷ 12
2、工作量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 1 - 预计净残值率 )/ 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余额递减法(加速折旧法)
年折旧率 =2÷ 预计使用寿命(年)× 100%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净值 × 年折旧率 ÷ 12
4、年数总合法(加速折旧法)
年折旧率 = 尚可使用寿命/ 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合 × 100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预计净残值 )× 年折旧率 ÷ 12
一般企业使用较多的是直线法。企业计提折旧可以个别计提,也可分类计提。
注会
Ⅲ 最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来国企业自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是属于国家法律一级的规范,其规定只要该法律部废止,就一直按照这个执行,现在还没有废止,所以2011年继续按这个执行。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而转移到商品或费用中去的那部分价值,也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使用固定资产而在其使用年限内分摊的固定资产耗费。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是计提折旧的前提。
在所考察的时期中,资本所消耗掉的价值的货币估计值。在国民收入账户中也称为资本消耗补偿。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Ⅳ 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是怎么划分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来国企业所得税法源实施条例》第六十条之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Ⅳ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折旧年限是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所用的年限。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是按照物理耐用年限,即按固定资产经受物理磨损和自然磨损所能延续使用的时间确定的。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5)纯水设备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扩展阅读: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1、年限平均法(也称直线法)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100%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年折旧率÷12
2、工作量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余额递减法(加速折旧法)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净值×年折旧率÷12
4、年数总合法(加速折旧法)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寿命/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合×100%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12
一般企业使用较多的是直线法。企业计提折旧可以个别计提,也可分类计提。
Ⅵ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
一、通用设备部分
折旧年限
1.机械设备
10━14年
2.动力设备
11━18年
3.传导设备
15━28年
4.动输设备
8━14年
5.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
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
8━12年
电子计算机
4━10年
通用测试仪器设备
7━12年
6.
工业窑炉
7━13年
7.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
9━14年
8.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
设备工具
18━22年
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
5━8年
二、专用设备部分
折旧年限
9.冶金工业专用设备
9━15年
10.电力工业专用设备
发电及供热设备
12━20年
输电线路
30━35年
配电线路
14━16年
变电配电设备
18━22年
核能发电设备
20━25年
11.机械工业专用设备
8━12年
12.石油工业专用设备
8━14年
13.化工、医药工业专用设备
7━14年
14.电子仪表电讯工业专用设备
5━10年
15.建材工业专用设备
6━12年
16.纺织、轻工专用设备
8━14年
17.矿山、煤炭及森工专用设备
7━15年
18.造船工业专用设备
15━22年
19.核工业专用设备
20━25年
20.公用事业企业专用设备
自来水
15━25年
燃气
16━25年
三、房屋、建筑物部分
折旧年限
21.房屋
生产用房
30━40年
受腐蚀生产用房
20━25年
受强腐蚀生产用房
10━15年
非生产用房
35━45年
简易房
8━10年
22.建筑物
水电站大坝
45━55年
其他建筑物
15━25年
商业流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
一、通用设备分类
折旧年限
1.机械设备
10━14年
2.动力设备
11━18年
3.传导设备
15━28年
4.动输设备
8━14年
5.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
8━12年
电子计算机
4━10年
空调器、空气压缩机、电气设备
10━15年
通用测试仪器设备
7━12年
传真机、电传机、移动无线电话
5━10年
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
5━8年
音响、录(摄)像机
10━15年
二、专用设备分类
折旧年限
1.营业柜台、货架
3━6年
2.加工设备
10━15年
3.油池、油罐
4━14年
4.制冷设备
10━15年
5.粮油原料整理筛选设备6━10年
6.小火车
6━12年
7.烘干设备
6━10年
8.酱油、醋、酱、腌菜腐蚀性严重的
设备和废旧物资加工设备
4━8年
9.库(厂)内铁路专用线
10━14年
10.地磅
7━12年
11.吊动机械设备
8━14年
12.消防安全设备
4━8年
13.其他经营用设备及器具15━20年
三、房屋、建筑物分类
折旧年限
1.经营用房、仓库
钢结构
35━45年
钢筋混凝土结构
30━35年
钢筋混凝土砖结构
25━30年
砖木结构
20━30年
危险物品专用仓库
20━25年
2.简易房
8━10年
围墙
4━8年
烘干塔
12━17年
地坪、晒场、晒台、货场
5━10年
3.其他建筑物
10━20年
Ⅶ 设备折旧年限
1、关于设备的折旧年限,企业所得税法对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工程公司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2、《企业会计准则》没有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做出详细的、分类别的划分。《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五条规定: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3、残值率:《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都是一样的: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4、工程公司新买的车,这些车的折旧年限要按照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这一项,折旧年限为4年;
5、计提折旧是不需要考虑工期的,影响折旧最大的因素是使用年限和残值率。
(7)纯水设备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扩展阅读: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注意问题
1、注意计提折旧的范围,按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按照规定单独计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3)处于更新改造过程中的固定资产。未使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也要计提折旧。
2、注意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应考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注意折旧期间跨年度时年折旧额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