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都是哪些药物属于大环内酯类药物
红霉素
Erythromycin (Ilotycin,Erycin)
【作用与用途】
本品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抗菌谱和青霉素相似,主要是对革兰阳性菌如金葡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白喉杆菌、炭疽杆菌及梭形芽胞杆菌等,均有强大抗菌作用。对革兰阴性菌如脑膜炎双球菌、淋球菌、百日咳杆菌、流感杆菌、布氏杆菌、部分痢疾杆菌及大肠杆菌等有一定作用。特点是对青霉素产生耐药性的菌株,对本品敏感。作用机制主要是与核糖核蛋白体的50S亚单位相结合,抑制肽酰基转移酶,影响核糖核蛋白体的移位过程,妨碍肽链增长,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系抑菌剂。
临床上主要用于耐青霉素的金葡菌感染及对青霉素过敏的金葡菌感染。亦用于溶血性链球菌及肺炎球菌所致的呼吸道、军团菌肺炎、支原体肺炎、皮肤软组织等感染,此外,对白喉病人,以本品及白喉抗毒素联用则疗效显著。
【剂量与用法】
红霉素片(肠溶片),口服,成人1g~2g/日;儿童每日30mg~50mg/kg,分3~4次。静注或静滴可用乳糖酸红霉素(Erythromycin Lactobionate),成人1g~2g/日;儿童每日20mg~30mg/kg,分2~3次。
【副作用】
1 胃肠道反应,可有恶心、呕吐、腹痛及腹泻,反应与剂量大小有关。
2 过敏反应,可有荨麻疹及药物热。
3 可引起肝脏损害,如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出现黄疸等。
4 静注或静滴乳糖酸红霉素可引起血栓性静脉炎,静注发生的可能性较多。肌注局部刺激性大,可引起疼痛及硬结,因此不宜肌注。
【注意事项】
1 本品在酸中不稳定,能被胃酸破坏,故需同时服用抑酸剂碳酸氢钠,如服用肠溶片则可避免。
2 乳糖酸红霉素应先以注射用水溶解,切不可用生理盐水或其它无机盐溶液溶解,因无机离子可引起沉淀。待溶解后则可用等渗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稀释供静滴,浓度不宜大于0.1%,以防血栓性静脉炎产生。
3 与碱化尿液药物碳酸氢钠同用时,本品在泌尿系统的抗菌活性随pH值的升高而增强。
4 本品与林可霉素和β 内酰胺类药物之间有拮抗作用,应避免联用。
5 乳糖酸红霉素与氨茶碱、辅酶A、细胞色素C、万古霉素、磺胺嘧啶钠、青霉素、氨苄青霉素钠、头孢噻吩钠及碳酸氢钠等混用可产生浑浊、沉淀或降效,故不宜同时静滴。
6 红霉素可抑制华法令和卡马西平在肝内代谢,增强两药的作用或毒性。与这两种药物合用时应注意观察。7 红霉素可抑制茶碱代谢清除,提高其血浓度,这常发生在合用若干天以后。应注意监测。
麦迪霉素(别名:美地霉素,米地加霉素、米地霉素)
Midecamycin (Medemcyin)
【作用与用途】
本品为大环内酯类抗菌素,抗菌谱及作用机制与红霉素相似,抗菌作用稍低于红霉素。临床主要用于革兰阳性菌感染,如金葡菌、链球菌及肺炎球菌等引起的上呼吸道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急性咽喉炎、中耳炎、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对多种红霉素耐药菌有效。
【剂量与用法】
口服,0.6g~1.2/日,分3~4次服。
【副作用】
有时可引起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胃不适及腹泻等,偶有皮疹。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肝肾功能损伤者减量使用
柱晶白霉素
Leucomycin (Stereomycin)
别名:白霉素、吉他霉素
【作用与用途】
本品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抗菌谱与红霉素相似,对革兰阳性球菌的作用较红霉素稍弱,但对耐红霉素的金葡菌效力较好,临床主要用于上呼吸道感染、肺炎、淋病、胆囊炎、百日咳、扁桃体炎及败血症等。
【剂量与用法】
0.8g~1.2g/日,分4次口服。柱晶白霉素酒石酸盐注射剂供静脉注射,剂量1次0.2g,每6~8小时1次。缓慢静注。
【副作用】
本品毒性较低,静脉注射较安全,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痛、腹泻、皮疹、荨麻疹、肝功能异常等。忌用于孕妇和小儿。
螺旋霉素(罗华密新)
Spiramycin (Rovamycin)
【作用与用途】
本品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抗菌谱与红霉素相似,主要对革兰阳性菌及一些革兰阴性菌、立克次体及大型病毒等有作用,如链球菌,脑膜炎球菌、百日咳杆菌、肺炎支原体、白喉杆菌、沙眼衣原体、钩端螺旋体及梭状芽胞杆菌等。对青霉素、链霉素、四环素及氯霉素耐药细菌,本品作用强。临床主要用于各种敏感菌所致的感染,如上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脑膜炎、乳腺炎、骨髓炎、猩红热、中耳炎、颊口部感染及鼻窦炎等。
【剂量与用法】
口服,成人6片(75万U/片)/日,分2~3次服用。儿童,每日1.5片(75万U/片)/10kg(每日0.15片/kg),分2次服用。
【副作用及注意事项】
1 偶有轻微胃肠不适,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便稀、腹泻。
2 药物过敏罕见,一旦发现即停止用药。
3 哺乳期产妇忌用。
阿齐红霉素(阿齐霉素、阿红霉素)
Azithromycin (Zithromax)
【作用与用途】
抗菌谱与红霉素相似,对革兰阳性菌具更强抗菌活性;对革兰阴性杆菌的活性较红霉素强;临床主要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呼吸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沙眼衣原体和非耐药淋球菌所致的单纯生殖器感染。
【剂量与用法】
口服,成人500mg/日,1次/日;儿童每日10mg/kg,1次/日,连服3日。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成人沙眼衣原体或淋球菌感染者服1g。
【副作用】
1 常见的有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痛及腹泻;皮疹。
2 偶见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等。
3 少数病人出现白细胞计数减少
【注意事项】
1 对大环内酯类药品过敏者禁用。
2 肝功能不全者和孕妇禁用。
3 避免与抗酸剂同时服用。
罗红霉素(罗力得)
Roxithromycin (Rulid)
【作用与用途】
为红霉素衍生物,抗菌活性与红霉素相似,对化脓性链球菌、肺炎双球菌、金葡菌、军团菌、衣原体、梅毒螺旋体、脑炎弓形体、表皮葡萄球菌、阴道厌氧菌、及肺炎支原体等有作用。
临床用于敏感菌引起的支气管炎、肺炎、扁桃体炎、五官科感染、泌尿系统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等。
【用法与剂量】
口服,成人150mg/次,2次/日;儿童每次2.5mg~5mg/kg,2次/日。饭前服用。
【副作用】
1 胃肠道反应较轻,有时有恶心、呕吐、腹泻及腹痛,偶有转氨酶升高。
2 偶有过敏反应,如皮疹及荨麻疹,应停止给药。
罗红霉素(罗力得)
Roxithromycin (Rulid)
【作用与用途】
为红霉素衍生物,抗菌活性与红霉素相似,对化脓性链球菌、肺炎双球菌、金葡菌、军团菌、衣原体、梅毒螺旋体、脑炎弓形体、表皮葡萄球菌、阴道厌氧菌、及肺炎支原体等有作用。
临床用于敏感菌引起的支气管炎、肺炎、扁桃体炎、五官科感染、泌尿系统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等。
【用法与剂量】
口服,成人150mg/次,2次/日;儿童每次2.5mg~5mg/kg,2次/日。饭前服用。
【副作用】
1 胃肠道反应较轻,有时有恶心、呕吐、腹泻及腹痛,偶有转氨酶升高。
2 偶有过敏反应,如皮疹及荨麻疹,应停止给药。
乙酰螺旋霉素
Acetylspiramycin
本品为一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抗菌谱和螺旋霉素相似,口服后即脱乙酰基而显示抗菌作用,不良反应较少。很多对红霉素耐药的金葡菌对本品敏感。主要用于金葡菌、链球菌、肺炎球菌、脑膜炎球菌、淋球菌、白喉杆菌、支原体、梅毒螺旋体及大肠杆菌等引起的感染如扁桃体炎咽炎、支气管炎、肺炎、猩红热、中耳炎及各种皮肤软组织感染等副作用:1、 偶有食欲减退、恶心呕吐。 2 、个别病人有轻度头昏、头痛、嗜睡等现象。
注意:1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 有效期2年。
剂量为0.8g~1.2g/日,分4~6次口服。小儿:每日20mg~30mg/kg,分4次。
交沙霉素
Josamycin
【别名】
丙酸交沙霉素、角沙霉素。
本品为新型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抗菌谱广,与红霉素近似。对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脑膜炎双球菌和百日咳杆菌、梭状芽胞杆菌、白喉杆菌、炭疽杆菌、布氏杆菌、军团菌、螺旋杆菌、支原体、立克次体、衣原体、螺旋体等亦有较好抗菌作用。临床主要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呼吸系统、耳鼻咽喉科及皮肤科和胆道部位的感染。本品主要特点是口服吸收迅速,体内分布快而广,组织和脏器中浓度高。特别在气管痰液和胆汁中有较高的浓度。使用较安全,不良反应小。
剂量,成人口服1~2片(0.2g~0.4g)/次,3~4次/日;小儿每日30mg/kg,分3~4次口服。
罗他霉素
Rokitamycin (Ricamycin)
【作用与用途】
本品为半合成16员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抗菌谱与红霉素相似,对需氧的革兰阳性菌如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厌氧菌及衣原体、支原体显示有抗菌活性,临床用于上述敏感菌所致的感染,如咽喉炎、扁桃体炎、支气管炎、肺炎、支原体肺炎、牙周炎、副鼻窦炎、皮肤和软组织感染。
【剂量与用法】
口服,成人600mg/日,分3次。
【副作用】
1 可见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及腹泻。
2 变态反应如皮疹及荨麻疹等。偶见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3 对大环内酯类药物有过敏史者慎用。
4 孕妇慎用、新生儿、早产儿一般不用本药。
琥乙红霉素(别名:琥珀酸红霉素、痢菌沙、乙琥红霉素)
Erythromycin Ethylsuccinate
为红霉素乙基琥珀酸酯。口服后在体内水解,释放出红霉素而起抗菌作用。作用与用途同红霉素。剂量为成人1g~2g/日,分4次服用;儿童每日12.5mg/kg,分4次服用。最好饭前半小时空腹服用,以免影响吸收。本品肝毒性较无味红霉素低,但由于体内红霉素系经肝代谢和排泄,故肝功能不全者应慎用。红霉素可透过胎盘屏障,亦可进入乳汁,所以妊娠期妇女与哺乳期内亦应慎用。
罗沙米星(玫瑰霉素)
Rosaramicin (Rosamycin)
本品抗菌谱与红霉素相似,对革兰阴性菌的抗菌活性优于红霉素,对军团菌属具有强的抗菌活性。临床主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泌尿道及生殖道感染。口服剂量为0.25g/次,4次/日。其它参见红霉素。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6年版>>
⑵ 我是海水养殖从业者,谁能提供一份抗生素配伍禁忌
抗生素配伍禁忌(兽用)
一、抗生素选择的原则:
① 认真阅读并理解药品的各种说明;
② 掌握抗生素的适应症,选择敏感度高,抗菌作用强、组织渗透性好副反应少的药物;
③ 要熟悉细菌获得性耐药性的动性及对各种抗生素敏感度的变迁;
④ 要了解各类抗生素作用特点及同类抗生素中不同品种之间的差别。
二、 理想抗生素应具备的特点:
① 广谱、杀菌;
② 长效、高效;
③ 给药方便、安全、无副作用;
④ 感染组织穿透性好;
⑤ 不易产生耐药性;
⑥ 配伍性好。
三、 使用抗生素时的注意事项:
① 病毒感染时为防止条件性细菌的继发感染应使用抗生素;
② 在未确定何种致病菌时,要用广谱抗菌药物,以提高杀菌覆盖面,避免病菌漏网;
③ 掌握用药时机和期限,早期和急性期使用效果好;
④ 要控制使用剂量,保证效果;开始剂量要稍大,一般为维持剂量的两倍,称首剂量;以后再用维持剂量巩固疗效;
⑤ 根据药代及药效动力学,决定给药剂量和给药频率;
⑥ 联合使用时要十分注意配伍禁忌等。
四、 常见抗生素治疗失败原因:
① 细菌产生耐药性;
② 给药途径不当;
③ 给药时机不当,剂量不当;
④ 靶组织(病灶)药物分布差;
⑤ 贮存不当;
⑥ 判断错误,导致误诊;
⑦ 混合感染;
⑧ 药物配伍不当。
五、 抗生素(化疗药物)的联合配伍:
目的:降低药物毒性,扩大抗菌谱,增加疗效。
根据抗菌药物抗菌的强度(抑菌或杀菌)和作用的快慢可将其分为四个类型:
第一类:繁殖期速效杀菌剂,包括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
第二类:静止期慢效杀菌剂,包括氨基甙类、多粘菌素类
第三类:速效抑菌剂,包括四环素类、大环内酯类、氯霉素类
第四类:慢效抑菌剂,包括磺胺类
①第一类和第二类联用有增强抗菌作用,如青、链霉素;
②第一类和第三类联用会有拮抗作用;
③第一类和第四类联用可能无影响即无重大意义,如青霉素类+磺胺嘧啶(SD)类;
④第二类和第三类联用有协同作用;
⑤第三类和第四类联用有协同相加作用;
⑥第二类和第四类联用有协同。
六、 抗生素配伍禁忌规律:
1、 与抗菌增效剂配伍:如磺胺增效剂(抗菌增效剂)TMP(三甲氧苄氨嘧啶)和DVD(二甲氧苄氨嘧啶)
增效剂:氟喹诺酮类(沙星类)==1:5
增效剂:四环素类==1:4
增效剂:磺胺类==1:5
增效剂也与青霉素、氨基甙类(庆大霉素、卡那霉素等)、红霉素、多粘菌素等联合,增加疗效;
2、 一般来说,禁止同类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因大多数具有交叉耐药性);
3、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地塞米松、氢化可的松、氢化泼po尼松)具有抗炎、抗毒、抗休克、抗免疫作用等,经常用于治疗炎症和全身性严重感染。由于其具有抗免疫作用,能降低动物免疫功能,降低抵抗力。所以,要求在使用本类药物同时,必须配合大剂量抗菌药物治疗;
4、 多数化疗药物在静注给药时应单独使用。
5、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地塞米松、氢化可的松、氢化泼po尼松)禁与氯霉素、多粘菌素E、四环素类、磺胺类药物混合使用注射;[可与青、链霉素、痢菌净、氟哌酸(诺氟沙星)、鱼腥草、穿心莲等大多抗生素配伍];
6、 多粘菌素E注射液禁与卡那霉素、青霉素G、氢化可的松类、磺胺类钠盐混合注射;[多肽类抗生素,用于阴性菌较好,不易耐药,对绿脓杆菌(化脓、脓疱)疗效好];
7、 硫酸链霉素禁与葡萄糖酸钙注射液混合使用
禁与其他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合用,以免增加毒性
禁与碱类药物混用,如磺胺类钠盐针剂等(破坏)
禁与Vc、VB1混用(减效);
8、 糖盐水可与5%NaHCO3配伍静注;
9、 CacL2、葡萄糖酸钙禁与四环素类、头孢菌素类、硫酸链霉素等配伍混用;
10、 Vc禁与Ca剂(CacL2、葡萄糖酸钙)、抗生素、VB12(Vc、VB1使VB12生物效价降低)、碱类等合用;
11、 氟喹诺酮类(沙星类)注射液、复方磺胺制剂类注射液等禁与糖水注射液稀释静滴;
12、 庆大霉素禁与氨苄青霉素、青霉素G、半合成青霉素等联合静滴
13、 一般来说,头孢菌素、氨苄青霉素、万古霉素(多肽类)、卡那霉素、氯霉素、四环素等均应单独静滴;
14、 氯霉素禁与卡那霉素配伍
禁与碱性药物如人工盐(氯霉素失效)、磺胺类、洁霉素类、氨茶碱、安钠咖、安乃近等混合;
禁与酸性药物混合(反应,形成沉淀,静注易导致栓塞血管);
一般情况,氯霉素最好单独使用;
氯霉素、氨茶碱可与5%糖水配伍静滴,但要缓慢;
氯霉素与红霉素、土霉素以1:1:1配伍治疗喘气病效果好;
氯霉素与北里霉素以2:1配伍疗效高;
15、 激素类药物,严格来说,如催产素等要求单独使用,尽量不要与抗生素配伍使用。催产素可与葡萄糖配伍静滴止血;
16、 磺胺类药物一般单独使用(TMP、DVD等也属于磺胺类药物);
磺胺类药物与TMP、新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等配伍,疗效增强
磺胺类药物禁与许多抗生素类药物、糖盐水、镇静类、退热类药物等配伍(易发生沉淀析出);
磺胺类药物禁与普鲁卡因混合配伍使用,也禁止治疗期间同时使用;
磺胺类药物禁与酸性药物同时使用(增加泌尿系统副作用);
磺胺类药物禁与Vc(失效)、头孢拉定、头孢氨苄、氨苄西林合用(疗效降低);
磺胺类钠盐针剂禁与复方氨基比林、5%NaHCO3等针剂混用(沉淀);
磺胺类药物禁与氟甲砜霉素、罗红霉素一起使用(毒性增强)
17、 青霉素、链霉素、葡萄糖酸钙、盐酸普鲁卡因等酸性药物禁与安乃近、安痛定、氨基比林等碱性药物配伍;
18、 氯丙嗪与水合氯醛配伍使用(氯丙嗪作麻醉前给药),可增强水合氯醛的麻醉强度和延长麻醉时间,增加镇痛作用,并可减少水合氯醛剂量1/3—1/2;
19、 强心药洋地黄毒甙(dai)、苯甲酸钠咖啡因、樟脑磺酸钠、咖啡因(如安钠咖等)等与钙剂(如CacL2、葡萄糖酸钙)合作,因Ca2+有兴奋心肌作用而呈现协同强心作用,但易致心肌疲劳;
20、 将安钠咖与溴化物(如溴化钠)合用制成安溴注射液,可发挥咖啡因和溴离子对大脑皮层兴奋与抑制过程的双向调节作用,用于动物癫痫与马疝痛的治疗;
21、 VB12禁与Vc、VB1溶液混合,否则,VB12生物效价降低;
22、 碘/氯/解磷啶(2-PAM)溶液与碱性药物混合易水解成毒性极大的氰化物;(碘/氯/解磷啶主要用于有机磷中毒解毒:20—30mg/kg体重溶于10%糖水中缓慢静注,半小时后,无明显好转,再输一次(静滴));
23、 红霉素(乳糖酸盐)的水溶液与NacL(生理盐水)、CacL2溶液混合则产生沉淀;
红霉素(乳糖酸盐)的水溶液与NaHCO3注射液混合析出游离子碱沉淀;
红霉素(乳糖酸盐)的水溶液与糖盐水输液混合6h后,效价下降12%;
红霉素与氯霉素、杆菌肽锌、链霉素等合用有协同作用;
罗红霉素、硫氰酸红霉素、替米考星(都是大环内酯类)与庆大霉素、新霉素、氟苯尼考等配伍,疗效增强;
罗红霉素、硫氰酸红霉素、替米考星(都是大环内酯类)禁与盐酸林可霉素配伍(降低疗效);
罗红霉素、硫氰酸红霉素、替米考星(都是大环内酯类)禁与磺胺类药物、氨茶碱、卡那霉素等配伍(毒性增强);
罗红霉素、硫氰酸红霉素、替米考星(都是大环内酯类)禁与CacL2、NacL等配伍(沉淀、析出游离碱)
24、 ZnSO4在中性碱性液中易水解成Zn(OH)2沉淀,若加入少量硼酸使溶液呈弱酸性,可防止ZnSO4水解而得到稳定的ZnSO4滴眼液
25、 头孢菌素类与氨苄青霉素(氨/安比西林)、庆大霉素、卡那霉素、链霉素等合用有协同抗菌作用(但联用对肾的毒性大,应注意);
26、 青霉素G与杆菌肽锌(多粘菌素类)合用有协同抗菌作用;
青霉素禁与碱类、林可霉素、磺胺类钠盐针剂混用(分解失效);
青霉素禁与无机酸、有机酸、有些盐酸盐(如盐酸青霉素、盐酸四环素、盐酸金霉素、盐酸氯丙嗪等)等混用(浑浊失效);
青霉素禁与浓度高于1%的盐酸普鲁卡因注射液混合(浑浊)(但生成的普鲁卡因青霉素可肌注);
氨苄西林钠、阿莫西林、青霉素G钾与链霉素、新霉素、多粘菌素、喹诺酮类等配伍疗效增强;
氨苄西林钠、阿莫西林、青霉素G钾禁与替米考星、罗红霉素、盐酸多西环素、氟苯尼考等配伍(疗效降低);
氨苄西林钠、阿莫西林、青霉素G钾禁与Vc、Vc-多聚磷酸酯、罗红霉素等配伍(沉淀分解失效);
氨苄西林钠、阿莫西林、青霉素G钾禁与氨茶碱、磺胺类药物等配伍(沉淀分解失效);
27、 四环素类与庆大霉素合用对绿脓杆菌作用增强;
四环素类与氟喹诺酮类、氯霉素、呋喃类(治疗肠道感染疗效好)、链霉素等有协同作用;
四环素类与泰乐菌素、泰牧菌素、TMP等配伍疗效增强;
四环素类禁与青霉素、Vc、氨茶碱、葡萄糖酸钙、CacL2等针剂混用(浑浊失效);
四环素类(金霉素、强力霉素等)禁与三价阳离子(如AL3+)(形成不溶性难吸收络合物);
28、 NH4cL能酸化尿液而可加强四环素和土霉素在尿路的抗菌作用;
29、 北里霉素(吉他霉素、柱晶白霉素)与氨基甙类或氯霉素以1:2配伍疗效高;
30、 盐霉素、莫能霉素等聚醚类抗生素禁与泰妙菌素(支原净)、竹桃霉素等配伍混饲;
31、 痢菌净(乙酰甲喹):穿心莲==1:15(含量)
痢菌净(乙酰甲喹):二萜类内酯==5:1(含量)
32、 环丙沙星:利巴韦林:TMP/DVD==4:2:1(含量)
33、 (动物牛黄中提取的抗炎抗毒成分)牛磺酸与青霉素、环丙沙星、庆大霉素、病毒唑等配伍疗效高;
34、 碘酊禁与碱、生物碱、水合氯醛、酚、Na2S2O3、淀粉、鞣酸等同时使用或接触;
35、 复方利巴韦林注射液:利巴韦林:安乃近==1:6(含量);
36、 5%NaHCO3注射液禁与酸性药物、生理盐水及磺胺类等药物配伍应用;
37、 林可霉素混饲44--77ppm主要用于促进仔猪增重,减少仔猪腹泻;
林可霉素:壮观霉素==1:1混饲(120ppm:120ppm)主要用于母猪分娩前后各10—15天,可预防产后三联症;
林可霉素:壮观霉素==1:2混饲(120ppm:240ppm)主要用于禽MH、猪血痢疗效好,优于单用或优于泰乐菌素;
盐酸林可霉素与甲硝唑合用有疗效增强作用;
盐酸林可霉素与罗红霉素、替米考星、磺胺类、氨茶碱等合用有浑浊、疗效降低;
38、 支原净(泰妙菌素)与金霉素协同配伍特别适用于消化道和呼吸道混合感染;
39、 (盐酸)麻黄碱(20—50mg/次)/氨茶碱(200—500mg/次)+尼可利米(250—1000mg/次)+地米(2—5mg/次)/氢化可的松(4—12mg/次)联用肌注治疗喘气病;
平喘药(麻黄碱/氨茶碱):松弛支气管平滑肌、收缩血管及兴奋大脑皮层。主要治疗支气管哮喘、过敏反应、血压过低等,哺乳期家畜禁用,反复应用易产生快速耐受性,作用减弱;
40、“VB1+氯化氨甲酰甲胆碱”针剂,有开胃增食作用;
40、 氟甲砜霉素针剂禁与氟喹诺酮类、β-内酰胺类{阿莫西林、氨苄西林钠(溶液呈碱性)、头孢拉定(禁与氨茶碱配伍于溶液中)、头孢氨苄等}、磺胺类、呋喃类、卡那霉素、链霉素等药合用(毒性增强,但与β-内酰胺类配伍降低疗效);
氟甲砜霉素针剂禁与叶酸、VB12等配伍(抑制红细胞生成);
氟甲砜霉素针剂与新霉素、盐酸多西环素、硫酸粘杆菌素等合用疗效增强;
41、 氨茶碱与Vc、盐酸多西环素、盐酸肾上腺素等酸性药物混合发生浑浊分解;与氟喹诺酮类混用降低疗效(析出沉淀);
42、 硫酸安普霉素1万IU:TMP/DVD10mg配伍肌注;
43、 氟喹诺酮类禁与利福平、甲砜霉素、氟甲砜霉素、四环素、盐酸多西环素、呋喃类、罗红霉素等混合或同时使用,否则,会使氟喹诺酮类药物失效或减弱;
氟喹诺酮类禁与金属阳离子(Ca2+、Mg2+、Fe2+、AL3+等)合用(形成不溶性络合物);
氟喹诺酮类与链霉素、新霉素、庆大、氨苄西林、头孢拉定、头孢氨苄、磺胺类等配伍有疗效增强作用
氟哌酸禁与氯霉素、呋喃坦啶、利福平、抗惊厥药(休眠、镇静类)等配伍;
氟哌酸能抑制茶碱、咖啡因、氨替比林的代谢而能增强这些药物的作用,伍用时需防止这些药物中毒;
44、 盐霉素配伍组合(料中)(盐霉素、、盐霉素钠盐、莫能霉素等聚醚类抗生素禁与泰妙菌素、竹桃霉素合用);
盐霉素20—50ppm+卡巴氧50ppm
盐霉素20—50ppm +喹乙醇50ppm
盐霉素20—50ppm+呋喃唑酮150ppm
盐霉素20—50ppm+阿散酸100ppm
母猪料中:
盐霉素60ppm
仔猪料中(7日龄—30kg):
盐霉素60ppm+卡巴氧40ppm
盐霉素60ppm +喹乙醇100ppm(仔猪后期)
盐霉素60ppm +呋喃唑酮200ppm
中猪料中(30—60kg):
盐霉素20ppm +喹乙醇50ppm(≥35kg禁用)
盐霉素20ppm +阿散酸100ppm
仔猪料中、中猪料中最好用盐霉素系列配伍,因盐霉素促生长效果好;
45、 泰乐菌素配伍组合(料中)
仔猪料中:
泰乐菌素50ppm+呋喃唑酮200ppm+TMP120—150ppm
泰乐菌素50ppm+氟哌酸150ppm+TMP30ppm
泰乐菌素50ppm+抗敌素20ppm
泰乐菌素100ppm+磺胺二甲嘧啶110ppm
46、 抗敌素配伍(料中):
仔猪料中:
抗敌素10—20ppm+杆菌肽锌50—100ppm
中猪料中:
抗敌素10ppm+杆菌肽锌40ppm(杆菌肽锌禁与喹乙醇、土/金霉素合用)
防治仔猪下痢最好用泰乐菌素系列配伍或用抗敌素系列配伍
47、 金霉素配伍组合(料中):
仔猪前期(7日龄—15kg)料中:
金霉素75ppm+阿美拉霉素20ppm
仔猪后期(15—30kg)料中:
金霉素75ppm+硫酸粘杆菌素10ppm
硫酸粘杆菌素60ppm
48、人工盐(Na2SO444%+NaHCO336%+NacL18%+K2SO42%)禁与稀盐酸混合(中和失效);
人工盐禁与胃蛋白酶混用(降低酶活性);
人工盐禁与MgSO4混用(沉淀);
48、 安钠咖禁与Vc、VB混合(反应中和);(Vc、VB禁与碱性较强的氨茶碱、安钠咖等合用);
安钠咖禁与含鞣酸物质混合(白色沉淀或沉淀);
安钠咖禁与酸类混合(沉淀);
49、 氯丙嗪禁与青霉素G盐、金霉素、NaHCO3、含巴比妥类药物制剂如复方氨基比林、安痛定、复方水杨酸钠等针剂(浑浊);
氯丙嗪禁与有机酸类混合(分解);
50、 普鲁卡因(含有对氨基苯甲酸成分)禁与磺胺类药物混合(减效);
普鲁卡因禁与碱类混合(水解失效);
普鲁卡因禁与鞣酸混合(失效);
普鲁卡因禁与氧化剂混合(分解);
51、 生理盐水(NacL)禁与促肾上腺皮质激素、红霉素混合(浑浊);
生理盐水(NacL)禁与溴化物混合(减效);
52、 敌百虫禁与碱类、碱性药物等混合(易生成敌敌畏,增加毒性);
53、 硫酸粘杆菌素与盐酸多西环素、氟苯尼考、头孢氨苄、罗红霉素、替米考星、喹诺酮类等配伍,疗效增强;
硫酸粘杆菌素禁与硫酸阿托品、先锋霉素Ⅰ、新霉素、庆大霉素等配伍(毒性增强);
54、 硫酸新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链霉素与氨苄西林钠、头孢拉定、头孢氨苄、盐酸多西环素、TMP等配伍疗效增强;
硫酸新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链霉素禁与Vc等配伍(抗菌减弱);
硫酸新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链霉素禁与同类药物配伍(毒性增强);
55、 头孢拉定、头孢氨苄与新霉素、庆大霉素、喹诺酮类、硫酸粘杆菌素等配伍疗效增强;
头孢拉定、头孢氨苄禁与氨茶碱、Vc、磺胺类、罗红霉素、盐酸多西环素、氟苯尼考等配伍(沉淀、分解、降低疗效);
56、 鞣酸蛋白禁与胰酶、胃蛋白酶、乳酶生等同服,因这些蛋白质与鞣酸结合,即失去活性,鞣酸可使FeSO4、氨基比林、洋地黄类等药物发生沉淀;乳酶生禁与铋剂、鞣酸、活性炭、酊剂等合用,因他们能抑制、吸附或杀灭乳酸杆菌;
⑶ 链霉素和红霉素的作用机制分别是什么
红霉素Erythromycin (Ilotycin,Erycin)【作用与用途】本品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抗菌谱和青霉素相似,主要是对革兰阳性菌如金葡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白喉杆菌、炭疽杆菌及梭形芽胞杆菌等,均有强大抗菌作用。对革兰阴性菌如脑膜炎双球菌、淋球菌、百日咳杆菌、流感杆菌、布氏杆菌、部分痢疾杆菌及大肠杆菌等有一定作用。特点是对青霉素产生耐药性的菌株,对本品敏感。作用机制主要是与核糖核蛋白体的50S亚单位相结合,抑制肽酰基转移酶,影响核糖核蛋白体的移位过程,妨碍肽链增长,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系抑菌剂。临床上主要用于耐青霉素的金葡菌感染及对青霉素过敏的金葡菌感染。亦用于溶血性链球菌及肺炎球菌所致的呼吸道、军团菌肺炎、支原体肺炎、皮肤软组织等感染,此外,对白喉病人,以本品及白喉抗毒素联用则疗效显著。【剂量与用法】红霉素片(肠溶片),口服,成人1g~2g/日;儿童每日30mg~50mg/kg,分3~4次。静注或静滴可用乳糖酸红霉素(Erythromycin Lactobionate),成人1g~2g/日;儿童每日20mg~30mg/kg,分2~3次。【副作用】1 胃肠道反应,可有恶心、呕吐、腹痛及腹泻,反应与剂量大小有关。2 过敏反应,可有荨麻疹及药物热。3 可引起肝脏损害,如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出现黄疸等。4 静注或静滴乳糖酸红霉素可引起血栓性静脉炎,静注发生的可能性较多。肌注局部刺激性大,可引起疼痛及硬结,因此不宜肌注。【注意事项】1 本品在酸中不稳定,能被胃酸破坏,故需同时服用抑酸剂碳酸氢钠,如服用肠溶片则可避免。2 乳糖酸红霉素应先以注射用水溶解,切不可用生理盐水或其它无机盐溶液溶解,因无机离子可引起沉淀。待溶解后则可用等渗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稀释供静滴,浓度不宜大于0.1%,以防血栓性静脉炎产生。3 与碱化尿液药物碳酸氢钠同用时,本品在泌尿系统的抗菌活性随pH值的升高而增强。4 本品与林可霉素和β 内酰胺类药物之间有拮抗作用,应避免联用。5 乳糖酸红霉素与氨茶碱、辅酶A、细胞色素C、万古霉素、磺胺嘧啶钠、青霉素、氨苄青霉素钠、头孢噻吩钠及碳酸氢钠等混用可产生浑浊、沉淀或降效,故不宜同时静滴。6 红霉素可抑制华法令和卡马西平在肝内代谢,增强两药的作用或毒性。与这两种药物合用时应注意观察。7 红霉素可抑制茶碱代谢清除,提高其血浓度,这常发生在合用若干天以后。应注意监测。麦迪霉素(别名:美地霉素,米地加霉素、米地霉素)Midecamycin (Medemcyin)【作用与用途】本品为大环内酯类抗菌素,抗菌谱及作用机制与红霉素相似,抗菌作用稍低于红霉素。临床主要用于革兰阳性菌感染,如金葡菌、链球菌及肺炎球菌等引起的上呼吸道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急性咽喉炎、中耳炎、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对多种红霉素耐药菌有效。【剂量与用法】口服,0.6g~1.2/日,分3~4次服。【副作用】有时可引起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胃不适及腹泻等,偶有皮疹。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肝肾功能损伤者减量使用柱晶白霉素Leucomycin (Stereomycin)别名:白霉素、吉他霉素【作用与用途】本品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抗菌谱与红霉素相似,对革兰阳性球菌的作用较红霉素稍弱,但对耐红霉素的金葡菌效力较好,临床主要用于上呼吸道感染、肺炎、淋病、胆囊炎、百日咳、扁桃体炎及败血症等。【剂量与用法】0.8g~1.2g/日,分4次口服。柱晶白霉素酒石酸盐注射剂供静脉注射,剂量1次0.2g,每6~8小时1次。缓慢静注。【副作用】本品毒性较低,静脉注射较安全,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痛、腹泻、皮疹、荨麻疹、肝功能异常等。忌用于孕妇和小儿。螺旋霉素(罗华密新)Spiramycin (Rovamycin)【作用与用途】本品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抗菌谱与红霉素相似,主要对革兰阳性菌及一些革兰阴性菌、立克次体及大型病毒等有作用,如链球菌,脑膜炎球菌、百日咳杆菌、肺炎支原体、白喉杆菌、沙眼衣原体、钩端螺旋体及梭状芽胞杆菌等。对青霉素、链霉素、四环素及氯霉素耐药细菌,本品作用强。临床主要用于各种敏感菌所致的感染,如上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脑膜炎、乳腺炎、骨髓炎、猩红热、中耳炎、颊口部感染及鼻窦炎等。【剂量与用法】口服,成人6片(75万U/片)/日,分2~3次服用。儿童,每日1.5片(75万U/片)/10kg(每日0.15片/kg),分2次服用。【副作用及注意事项】1 偶有轻微胃肠不适,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便稀、腹泻。2 药物过敏罕见,一旦发现即停止用药。3 哺乳期产妇忌用。阿齐红霉素(阿齐霉素、阿红霉素)Azithromycin (Zithromax)【作用与用途】抗菌谱与红霉素相似,对革兰阳性菌具更强抗菌活性;对革兰阴性杆菌的活性较红霉素强;临床主要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呼吸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沙眼衣原体和非耐药淋球菌所致的单纯生殖器感染。【剂量与用法】口服,成人500mg/日,1次/日;儿童每日10mg/kg,1次/日,连服3日。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成人沙眼衣原体或淋球菌感染者服1g。【副作用】1 常见的有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痛及腹泻;皮疹。2 偶见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等。3 少数病人出现白细胞计数减少【注意事项】1 对大环内酯类药品过敏者禁用。2 肝功能不全者和孕妇禁用。3 避免与抗酸剂同时服用。罗红霉素(罗力得)Roxithromycin (Rulid)【作用与用途】为红霉素衍生物,抗菌活性与红霉素相似,对化脓性链球菌、肺炎双球菌、金葡菌、军团菌、衣原体、梅毒螺旋体、脑炎弓形体、表皮葡萄球菌、阴道厌氧菌、及肺炎支原体等有作用。临床用于敏感菌引起的支气管炎、肺炎、扁桃体炎、五官科感染、泌尿系统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等。【用法与剂量】口服,成人150mg/次,2次/日;儿童每次2.5mg~5mg/kg,2次/日。饭前服用。【副作用】1 胃肠道反应较轻,有时有恶心、呕吐、腹泻及腹痛,偶有转氨酶升高。2 偶有过敏反应,如皮疹及荨麻疹,应停止给药。罗红霉素(罗力得)Roxithromycin (Rulid)【作用与用途】为红霉素衍生物,抗菌活性与红霉素相似,对化脓性链球菌、肺炎双球菌、金葡菌、军团菌、衣原体、梅毒螺旋体、脑炎弓形体、表皮葡萄球菌、阴道厌氧菌、及肺炎支原体等有作用。临床用于敏感菌引起的支气管炎、肺炎、扁桃体炎、五官科感染、泌尿系统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等。【用法与剂量】口服,成人150mg/次,2次/日;儿童每次2.5mg~5mg/kg,2次/日。饭前服用。【副作用】1 胃肠道反应较轻,有时有恶心、呕吐、腹泻及腹痛,偶有转氨酶升高。2 偶有过敏反应,如皮疹及荨麻疹,应停止给药。乙酰螺旋霉素Acetylspiramycin本品为一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抗菌谱和螺旋霉素相似,口服后即脱乙酰基而显示抗菌作用,不良反应较少。很多对红霉素耐药的金葡菌对本品敏感。主要用于金葡菌、链球菌、肺炎球菌、脑膜炎球菌、淋球菌、白喉杆菌、支原体、梅毒螺旋体及大肠杆菌等引起的感染如扁桃体炎咽炎、支气管炎、肺炎、猩红热、中耳炎及各种皮肤软组织感染等副作用:1、 偶有食欲减退、恶心呕吐。 2 、个别病人有轻度头昏、头痛、嗜睡等现象。注意:1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 有效期2年。剂量为0.8g~1.2g/日,分4~6次口服。小儿:每日20mg~30mg/kg,分4次。交沙霉素Josamycin【别名】丙酸交沙霉素、角沙霉素。本品为新型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抗菌谱广,与红霉素近似。对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脑膜炎双球菌和百日咳杆菌、梭状芽胞杆菌、白喉杆菌、炭疽杆菌、布氏杆菌、军团菌、螺旋杆菌、支原体、立克次体、衣原体、螺旋体等亦有较好抗菌作用。临床主要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呼吸系统、耳鼻咽喉科及皮肤科和胆道部位的感染。本品主要特点是口服吸收迅速,体内分布快而广,组织和脏器中浓度高。特别在气管痰液和胆汁中有较高的浓度。使用较安全,不良反应小。剂量,成人口服1~2片(0.2g~0.4g)/次,3~4次/日;小儿每日30mg/kg,分3~4次口服。罗他霉素Rokitamycin (Ricamycin)【作用与用途】本品为半合成16员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抗菌谱与红霉素相似,对需氧的革兰阳性菌如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厌氧菌及衣原体、支原体显示有抗菌活性,临床用于上述敏感菌所致的感染,如咽喉炎、扁桃体炎、支气管炎、肺炎、支原体肺炎、牙周炎、副鼻窦炎、皮肤和软组织感染。【剂量与用法】口服,成人600mg/日,分3次。【副作用】1 可见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及腹泻。2 变态反应如皮疹及荨麻疹等。偶见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3 对大环内酯类药物有过敏史者慎用。4 孕妇慎用、新生儿、早产儿一般不用本药。琥乙红霉素(别名:琥珀酸红霉素、痢菌沙、乙琥红霉素)Erythromycin Ethylsuccinate为红霉素乙基琥珀酸酯。口服后在体内水解,释放出红霉素而起抗菌作用。作用与用途同红霉素。剂量为成人1g~2g/日,分4次服用;儿童每日12.5mg/kg,分4次服用。最好饭前半小时空腹服用,以免影响吸收。本品肝毒性较无味红霉素低,但由于体内红霉素系经肝代谢和排泄,故肝功能不全者应慎用。红霉素可透过胎盘屏障,亦可进入乳汁,所以妊娠期妇女与哺乳期内亦应慎用。罗沙米星(玫瑰霉素)Rosaramicin (Rosamycin)本品抗菌谱与红霉素相似,对革兰阴性菌的抗菌活性优于红霉素,对军团菌属具有强的抗菌活性。临床主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泌尿道及生殖道感染。口服剂量为0.25g/次,4次/日。其它参见红霉素。摘自<>
⑷ 红霉素、泰乐菌素、螺旋霉素、北里霉素的抗菌作用及适应症有哪些使用这类抗生素时应该注意什么
(1)红霉素从红链丝菌的培养液中提取而得。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碱性结晶性粉末,难溶于水。其抗菌谱和青霉素相似。对革兰氏阳性球菌和杆菌均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对部分革兰氏阴性杆菌如布鲁氏菌、立克次氏体、钩端螺旋体等也有抑制作用,但对肠道革兰氏阴性杆菌如大肠杆菌、变形杆菌、沙门氏菌等不敏感。兽医临床上主要用于耐青霉素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化脓性链球菌、肺炎球菌、肠球菌等所引起的肺炎、子宫炎、乳腺炎、猪丹毒等的治疗,亦可用于鸡支原体病(慢性呼吸道病)和传染性鼻炎。利用红霉素成盐的不同,制成了多种红霉素盐及其制剂,如乳糖酸红霉素、乳糖酸红霉素可溶粉、硫氰酸红霉素、硫氰酸红霉素可溶性粉等制剂。
红霉素片的用法用量为:内服一次量,犬、猫每1公斤体重2~10毫克,每日2次。
注射用乳糖酸红霉素的用法用量为:临用前,先用灭菌注射用水溶解(不可用氯化钠注射水),然后用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滴注,浓度不应超过0.1%。静脉注射一日量为,每1公斤体重,马、牛、羊2~4毫克,猪2~6毫克,犬、猫2~10毫克,分2次注射。
硫氰酸红霉素注射液的用法用量为:肌内注射,一次量每1公斤体重,马、牛、猪、羊1~2毫克,犬、猫1~5毫克,一日2次。
硫氰酸红霉素可溶性粉的用法用量为:混饮,每1升饮水,鸡2.5克,连用3~5天。本品应密闭在干燥处保存。
硫氰酸红霉素水溶剂,每1克含红霉素46~56毫克,用法用量:家禽混饮,每1升饮水中加2.4克,屠宰前3天停用。
在使用红霉素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红霉素在酸中不稳定,能被胃酸破坏,故内服时要同时服用制酸剂碳酸氢钠。如为肠溶片则不必服碳酸氢钠。同时忌与酸性物质配伍。②本品毒性较低,但有时也可引起过敏反应,如可引起药物热、荨麻疹等。给母牛每1公斤体重静注12.5毫克后能见到延续几分钟的不安、流涎和呼吸增数。③注射用乳糖酸红霉素,不能用生理盐水溶解,以免产生沉淀。④静脉注射浓度过高或速度过快,易发生疼痛和静脉炎。⑤与青霉素同用可使青霉素效力减弱。
(2)泰乐菌素是从弗氏链霉菌的一类似菌株培养液中取得。为白色结晶,微溶于水,具弱碱性。一般成盐后易溶于水,根据成盐的不同可分为磷酸泰乐菌素、酒石酸泰乐菌素等,为畜禽专用抗生素。
泰乐菌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和一些阴性菌有抗菌作用,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化脓棒状杆菌均呈敏感,也对鸡支原体病(慢性呼吸道病)的防治特别有效,但对猪支原体肺炎仅有预防性功效,对敏感菌引起的牛乳腺炎、肺炎和子宫炎等,肌注也有效。本品主要用于畜禽细菌及支原体感染,亦可作猪的饲料添加剂以促进增重和提高饲料转换率。
其制剂有:泰乐菌素片、泰乐菌素注射液、注射用酒石酸泰乐菌素、酒石酸泰乐菌素可溶性粉、磷酸泰乐菌素预混剂等,具体的用法用量如下:
泰乐菌素片,内服一日量,每1公斤体重,犬、猫20~40毫克(效价),分3~4次。
泰乐菌素注射液,肌内注射一次量,每1公斤体重牛2~4毫克(效价),猪2~8毫克(效价),犬、猫6~20毫克(效价),一日1次。
注射用酒石酸泰乐菌素,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量,每1公斤体重,猪、禽5~13毫克(效价)。
酒石酸泰乐菌素可溶性粉,混饮,每1升饮水中,鸡0.5克(效价),连饮5~7日。产蛋期禁用,宰前5天停止给药。
磷酸泰乐菌素预混剂,混饲,每1000公斤饲料猪10~100克(效价),鸡4~50克(效价),注意宰前5天停止给药。
泰乐菌素有一定的安全范围。但使用时,犬内服会有呕吐和下泻的副作用,鸡皮下注射会发生暂时颜面肿胀,猪偶有直肠水肿,部分脱肛及皮肤出现红斑、瘙痒等,停药后几天内消失。本品的水溶液遇铁、铜、铝、锡等离子多形成络合物而减效。另本品对产蛋母鸡和泌乳奶牛禁用。
(3)螺旋霉素由链丝菌的培养液中取得。为白色或淡黄色结晶性粉末,其盐酸盐易溶于水。抗菌作用同其他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但效力较红霉素差,主要用于防治葡萄球菌感染和鸡支原体病。亦用于猪的饲料添加剂。其用法用量为:常用盐酸盐治疗量,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量,每1公斤体重,马、牛4~10毫克,猪、羊10~50毫克,家禽20~50毫克,每日1次。内服量为注射量的2~3倍;家禽可用0.04%的饮水给药3天;饲料添加量,每1000公斤饲料,猪加5~20克,仔猪加5~100克。
(4)北里霉素(柱晶白霉素):本品是由链霉菌产生的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为白色或淡黄色粉末,难溶于水,在室温中稳定。其酒石酸盐极易溶于水。本品的抗菌谱同红霉素,对革兰氏阳性菌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对一些革兰氏阴性菌、支原体、立克次氏体、勾端螺旋体等也有效。用于治疗革兰氏阳性菌、支原体和勾端螺旋体所致的感染,并可促进猪、鸡等畜禽生长。其制剂有北里霉素片、北里霉素预混剂、注射用酒石酸北里霉素、酒石酸北里霉素可溶性粉等,其用法用量为:
北里霉素片,内服一次量,每1公斤体重,猪20~30毫克(2万~3万单位),鸡20~50毫克(2万~5万单位),一日1~2次。
北里霉素预混剂,混饲每1000公斤饲料,以有效成分计,促生长量,猪5~50克(500万~5000万单位),鸡5~10克(500万~1000万单位);治疗量,猪80~300克(8000万~3亿单位),鸡100~300克(1亿~3亿单位),连用5~7天。注意产蛋期禁用,宰前2天停止给药;治疗疾病时连续使用不得超过5~7天。
注射用酒石酸北里霉素,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量,每1公斤体重,猪2~55毫克,鸡25~50毫克,一日2次。
酒石酸北里霉素可溶性粉,混饮,每1升饮水中,以有效成分计,猪100~200毫克(1亿~2亿单位),鸡250~500毫克(2.5亿~5亿),5天为1疗程,连用1~2个疗程。猪宰前3天、鸡宰前2天停止给药。鸡产蛋期禁用。
⑸ 用于注射树脂的低压注射机海关报关属于哪种类别
为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设备,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技术进步,保持国民经济持
续、快速、健康发展,国务院决定,自1998年月1日起,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在规定的范围内,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一、进口设备免税的范围
(一)对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并转让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的自用设备、加工贸易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进口设备,比照上款执行,即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对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国内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三)对符合上述规定的项目,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也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四)在上述规定范围之外的进口设备减免税,由国务院决定。
二、进口设备免税的管理
(一)投资项
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权限、程序,仍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限额以上项目,由国家计委或国家经贸委分别审批。限额以下项目,由国务院授权的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产门、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和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审批,但外商投资项目须按《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审批。审批机构在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对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限制乙类,或者《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项目,或者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按统一格式出具确认书。限额以下项目,应按项目投资性质,将确认书随可行性研究报告分别报国家计委或国家经贸委备案。
(二)项目单位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机构出具的确认书,其中外商投资项目还须凭外经贸部门批准设立企业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到其主管海关办理进口免税手续。加工贸易单位进口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设备,凭批准的加工贸易合同到其主管海关办理进口免税手续。海关根据这些手续并对照不予免税的商品目录进行审核。
(三)海关总署要对准予免税的项目统一编号,建立数据库,加强稽查,严格监管,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问做好核查工作。
(四)各有关单位都要注意简化操作环节,精简审批程序,加快审批速度,使此项重大免税政策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三、结转项目迸曰设备的免税
(一)对1996年3月31日以前按国家规定程序批准的技术改造项目进口设备,从1998年1月1日起,按原批准的减免税设备范围,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由项目单位凭原批准文件到其主管海关办理免税手续。
(二)对1996年4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按国家规定程序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项目和国内投资项目的进口设备,以及1995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进口设备,从1998年1月1日起,除本规定明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由项目单位凭原批准的文件到其主管海关办理免说手续。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1997年12月修订)
鼓励外商投资业目录
(一)农、林、牧、渔业及相关工业
1.荒地、荒山、滩涂开垦、开发(言有军事设施的除外),中低产田改造
2.糖料、果树、蔬菜、花卉、牧草等农作物优质高产新品种、新技术开发
3.蔬菜、花卉无土栽培系列化生产
4.林木营造及林木良种引进
5.伟良种畜种禽、水产苗种繁育(不含我国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
6.名特优水产品养殖
7.高效、安全的农药原药新品种(杀虫率、杀菌率达80%及以上,对人畜、作物等安全)
8.高浓度化肥(钾肥、磷肥)
9.农膜生产新技术及新产品开发(纤维膜、光解膜、多项能膜及原料)
10.动物用抗菌原料药(包括抗生素、化学合成类)
11.动物用驱虫药、杀虫药,抗球虫药新产品及新剂型
12.词料添加剂及饲料蛋白资源开发
13.粮食、蔬菜、水果。肉食品、水产品的贮藏。保鲜、干燥、加工新技术、新设备
14.林业化学产品及林区“次、小、薪”材和竹材的综合利用新技术、新产品
15.综合利用水利枢纽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16.节水灌染新技术设备制造
17.农业机具新技术设备制造
18.生态环境整冶和建设工程
(二)轻工业
1.非金属制品模具设计、加工、制造
2.纸浆(年产木浆17万吨及以上,并建设相应的原料基地)
3.皮革后整饰加工及其新技术设备制造
4.无汞碱锰二次电他、锂离子电他生产
5.高技术含量的持种工业缝纫机主严
6.聚酰亚胺保鲜薄膜生产
7.新型、高效酶制剂生产
8.合成香料、单离香料生产
9.替代氟利昂应用技术研究及推广
10.烟甲二醋酸纤维素及丝束加工
(三)纺织工业
1.纺织化纤木浆(年产10万吨及以上,并建设相应的原料基地)
2.工业用特种纺织品
3.高仿真化纤及高档织物面料的印染及后整理加工
4.纺织用助剂、油剂、染化料生产
(四)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
1.铁路运输技术设备:机车车辆及主要部件设计与制造、线路设备设计与制造、高速铁路有关技术与设备制造、通信信号和运输安全监测设备制造、电气化铁路设备和器材制造
2.支线铁路、地方铁路及其桥梁、隧道、轮渡设施的建设、经营(不允许外商独资)
3.公路、港口新型机械设备设计与制造
4.城市地铁及轻轨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5.公路、独立桥梁和隧道的建设、经营
6.港口公用码头设施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7.民用机场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8.蜂窝移动通信交叉连接/码分多址(DCS/COMA )系统设备制造
9.2.5千兆比/秒(2.5GB/S)及以上光同步、微波同步数字系列传输设备制造
10.2.5于兆比/秒(2.5GB/S)光通信、无线通信、数据通信计量仪表制造
11.异步转移模式(ATM)交换讥设备制造
(五)煤炭工业
1.煤炭采掘运选设备设计与制造
2.煤炭开采与洗选(特种、稀有煤种由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3.水煤浆、煤炭液化生产
4.煤炭综合开发利用
5.低热值燃料及伴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
6.煤炭管道运输
7.煤层气勘查、开发
(六)电力工业
1. 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站的建设、经营
2.发电为主水电站的建设、经营
3. 核电站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4. 煤洁净燃烧技术电站的建设、经营
5. 新能源电站的建设、经营(包括太阳能、风能、磁能、地热能、潮汐能、生物质能等)
(七〕黑色冶金工业
1.50吨及以上超高功辜电炉(配备炉外精炼和连铸)、50吨及以上转炉炼钢上下诱俐冶炼
2.不锈钢冶炼
3.冷轧硅钢片生产
4.热、冷轧不锈钢板生产
5. 石油钢管
6.废钢加工和处理
7.铁矿、锰矿采选
8.直接还原铁阳熔融还原铁生产
9.高铝矾土、硬质粘土矿开采及熟料生产
10.针状焦、岛固焦和煤焦油深加工
11.干熄焦生产
(八)有色金属工利
1.单晶硅(直径8英于以及以上)、多晶硅生产
2.硬质合金、锡化台物、锑化合物生产
3.有色金属夏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生产
4.桐、铅、锌矿开采(不允许外商独资)
5.铝矿开采(不允许外商独资),年产30万吨及以上氧化铝生产
6.稀土应用
(九)石油、石油化工及化学工业
1.烧碱用离子膜生产
2.年产60万吨及以上乙烯(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3. 聚氯乙烯时脂(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4.乙烯副产品C5一C9产品的综合利用
5.工程塑料及塑料合金
6.合成材料的配套原料:双酚A、了苯毗胶乳、吡啶、4.4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甲苯二异氰酸酯
7. 基本有机化工原料:苯、甲苯、二甲苯(对、邻、间)衍生物产品的综合利用
8.合成橡胶:溶液丁苯橡胶、丁基橡胶、异戊橡胶、乙丙橡胶、丁二烯法氯丁橡胶、聚氨酯橡胶、丙烯酸橡胶、氨醇橡胶生产
9.精细化工:染(颜)料、中间体、催化剂、助剂及石油添加剂新产品、新技术,染(颜)料商品化加工技术,电子、造纸用高科技化学品,食品添加剂、饮料添加剂,皮革化学品、油田助剂,表面活性剂,水处理剂,胶粘剂,无机纤维,无机粉体填料生产
10.氯比法钛白粉生产
11.煤化工产品生产
12.废气、废液、废渣综合利用
13.汽车尾气净化剂、催化剂及其它助剂生产
14.增加石油采收率的三次采油新技术开发与运用(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15.输油、输气管道及油库、石油专用码头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十)机械工业
1.高性能焊接机器人和高效焊装生产线设备制造
2.耐高温绝缘材料(绝缘等级为民F、H级)及绝缘成型件生产
3.井下无轨采、装、运设备,100吨及以上机械传动矿用自卸车,移动式破碎机,3000立方米/小时及以上斗轮挖掘机,5立方米及以上矿用装载机,全断面巷道掘进机制造
4.卷筒纸和对开以上单纸张多色胶印机制造
5.机电井清洗设备制造和药物生产
6.生产30万吨及以上合成氨、48万吨及以上尿素、30 万吨及以上乙烯成套设备中的透平压缩机、混合造粒机制造(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7.新型纺织机械、新型造纸机械(含纸浆)等成套设备制造
8.精密在线测量仪器开发与制造
9.安全生产及环保检测仪器新技术设备制造
10.新型仪表元器件和材料(主要指智能型仪用传感器、仪用接插件、柔性线路板、光电开关、接近开关等新型仪用开关、仪用功能材料等)
11.重要基础机械。基础件、重大技术装备等研究、设计开发中心
12.比例、伺服液压技术,低功率气动控制阀,填料静密封生产
13.精冲模、精密型腔模、模具标准件生产
14.25万吨/日及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设备,工业废水膜处理设备,上流式厌氧流化床设备和其他生物处理废水设备,粉煤灰砌块生产设备(5一10吨/年),废塑料再生处理设备,工业锅炉脱硫脱硝设备,大型耐高温 、耐酸袋式除尘器制造
15.精密轴承及各种主机专用轴承制造
16.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制动器总成、驱动桥总成、变速器、柴油机燃油泵、活塞(含活塞环)、气门、幢压挺杆、轴瓦、增压器。滤清器(三滤)、等速万向节、减震器、座椅调角器、车锁、后视镜、玻琉升降器、组合仪表、灯具及灯泡、专用高强度紧固件
17.汽车,摩托车模具(含冲模、注塑模、模压模等)夹具(焊装夹具、检验夹具等)制造
18.汽车、摩托车用铸锻毛坯件制造
19.汽车、摩托车技术研究。设计开发中心
20.石油工业专用沙漠车等特种专用车生产
21.摩托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化油器、磁电机、起动电机、灯具、盘式制动器
22.水质在线监测仪器的新技术设备制造
23.待种防汛抢险机械和设备制造
24.湿地土方及清淤机械制造
25.10吨/小时及以上的饲料加工成套设备、关键部件生产
26.石油勘探开发新型仪器设备设计与制造
(十一)电子工业
1.线宽0.35微米及以下大规模集成电路生产
2.新型电子元器件(含片式元器件)及电力电子元器件生产
3.光电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生产
4.大中型电子计算机制造
5.可兼容数字电视、高清晰度电视(HDTV)、数字磁带录放机生产
6.半导体、光电子专用材料开发
7.新型显示器件(平板显示器及显示屏)制造
8.计算机辅助设计(三维ICAD)、辅助测试(CAT)、辅助制造(CAM)、辅助工程(CAE)系统及其他计算机应用系统制造
9.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工模具制造
10.水文数据采集仪器及设备制造
11.卫星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12.数字交叉连接设备制造
13. 空中交通管制设备制造(不允许外商浊资)
14.大容量光、磁盘存储器及其部件开发与制造
15.新型打印装置(激光打印机等)开发与制造
16. 数据通信多媒体系统设备制造
17. 单模光纤生产
18. 接入网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19. 支撑通讯网的新技术设备制造
20. 宽带综合业务数字网设备(ISDN)制造
(+二)建筑材料、设备及其它非金属矿制品工业
1. 日熔化500吨级及以上优质浮法玻璃生产线
2. 年产50万件及以上高档卫生瓷生产线及其配套的五金件、塑料件
3. 新型建筑材料(墙体材料、装饰装修材料、防水材料、保温材料)
4. 日产4000吨及以上水泥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限于中西部地区)
5. 散装水泥仓储运输设备
6. 年产1万吨及以上玻璃纤维(池窑拉丝工艺生产线)及玻璃钢制品
7. 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石英玻璃、人工晶体)
8. 玻璃、陶瓷、玻璃纤维窑炉用高档耐人材料
9. 平板玻璃深加工技术及设备制造
10. 隧道挖掘机、城市地铁暗挖设备制造
11. 城市卫生特种设备制造
12.树木移栽机械设备制造
13.路面铣平、翻修机械设备制造
(十三)医药工业
1. 受我国专利保护或行政保护的化学原料药,需进口的医药专用中间体
2. 采用新技术设备生产解热镇痛药
3. 维主素类:烟酸
4. 新型抗癌药物及新型心脑血管药
5. 药品制剂:采用缓释、控释、靶向、透皮吸收等新技术的新剂型、新产品
6. 氨基酸类:丝氨酸、色氨酸、组氨酸等
7. 新型药品包装材料、容器及先进的制药设备
8. 新型、高效、经济的避孕药具
9. 中成药产品质量控制、改变剂型包装的新技术、新设备、新仪器
10.中药有效成分分析的新技术、提取的新工艺、新设备
11.采用生物工程技术生产的新型药物
12.新型佐剂的开发应用
13.肝炎、艾滋病及放射免疫类等诊断试剂生产
(十四)医疗器械制造业
1.具有中频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和数字图象处理技术,辐射剂量小的80千瓦及以上医用X线机组
2.电子内窥镜
3.医用导管
(十五)航天航空工业
1.民用飞机设计与制造(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2.民用飞机零部件制造
3.航空发动机设计与制造(中方控投或占主导地位)
4.航空机载设备制造
5.轻型燃气轮机制造
6.民用卫星设计与制造(中方控投或占主导地位)
7.民用卫星有效载荷制造(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8.民用卫星零部件制造
9.民用卫星应用技术开发
10.民用运载火箭设计与制造(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十六)新兴产业
1.微电子技术
2.新材料
3.生物工程技术(不包括基因工程技术)
4.信息、通信系统网络技术
5.同位素、辐射及激光技术
6. 海洋开发及海洋能开发技术
7.海水淡化及利用技术
8.节约能源开发技术
9.资源再生及综合利用技术
10.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及监测和治理技术
(十七)服务业
1.国际经济、科技、环保信息咨询
2.精密仪器设备维修、售后服务
3.高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中心的建设与企业孵化
(十八)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项目
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甲)
(一)轻工业
1.洗衣机、电冰箱、冰柜生产
2.合成脂肪醇、醇醚及醇醚硫酸盐
3.空调、冰箱用轴功率2千瓦以下压缩机生产
(二)纺织工业
1.常规切片纺的化纤抽丝
2.单线能力在2万吨/年以下粘胶短纤维生产
(三)石油、石油化工及化学工业
1.钡盐生产
2;500万吨以下炼油厂建设
3.斜交轮胎、旧轮胎(子午胎除外)翻新及低性能工业橡胶配件生产
4.硫酸法钛白粉生产
(四)机械工业
1.一般涤纶长丝、短纤维设备制造
2.柴油发电机组制造
3.各种普通磨料(含刚玉、碳化硅),直径400毫米以下砂轮及人造金刚石锯片生产
4.电钻、电动砂轮机生产
5.普通碳钢焊条
6.普通级标准紧固件、小型和中小型普通轴承
7.普通铅酸蓄电池
8.集装箱
9.电梯
10.铝合金轮毂
(五)电子工业
1.卫星电视接收机及关键件
2.数字程控局用和用户交换机设备
(六)医药工业
1.氯霉素、洁霉素、庆大霉素、双氢链霉素、丁胺卡那霉素、盐酸四环素、土霉素、乙酞螺旋霉紊、麦迪霉素、柱晶白霉素、红霉素、环丙氟哌酸、氟哌酸、氟嗪酸生产
2.安乃近、阿斯匹林、扑热息痛、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生产
(六)医疗器械制造业
1.中低档日型超声显像仪生产
(八)运输服务业
1.出租汽车(限于国内购车)
2.加油站(限于与高速公路配套建设、经营)
(乙)
(一)农、林、牧、渔业及相关工业
1、粮食、棉花、油料种子开发生产(中方控投或占主导地位)
2、珍贵树种原木加工、出口(不允许外商独资)
3.近海及内陆水域水产捕捞业(不允许外商独资)
4.中药材种植、养殖(不允许外商独资)
(二)轻工业
1.食盐七工业用盐生产
2.外国牌号无酒精饮料(含固体饮料)生产
3.黄酒、名牌白酒生产
4.卷烟、过滤嘴棒等烟草加工业
5.猪、牛、羊蓝湿皮加工及生产
6.天然香料生产
7.油脂加工
8.纸及纸板
(三)纺织工业
1.毛纺织、棉纺织
2.生丝、坯绸
3.高仿真化学纤维及芳纶、碳纤维等特种化纤(不允许外商独资)
4.纤维级及非纤用聚酯、腈纶、氨纶(不允许外商独资)
(四)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
1.干线铁路建设、经营(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2.水上运输(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3.出入境汽车运输(不允许外商独资)
4.航空运输(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5.通用航空(中方控股或占主寻地位)
(五)电力工业
1.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常规燃煤火电厂的建设、经营(小电网、边远山区及低质煤、煤矸石电厂除外)
(六)有色金属工业(不允许外商独资)
1.铜加工、铝加工
2.贵金属(金、银、铂族)矿产开采、选矿、冶炼、加工
3.钨、锡、锑矿等有色金属开采
4.稀土勘查、开采、选矿、冶炼、分离
(七)石油、石油化工及化学工业
1.感光材料(胶片、胶卷、PS版、相纸)
2.硼镁铁矿开采及加工
3.联苯胺
4.离子膜烧碱及有机氯系列化工产品
5.子午线轮胎(中方控投或占主导地位)
6.合成纤维原料:精对苯二甲酸、丙烯腈、已内酞胺、尼龙66盐等
(八)机械工业
1.汽车(含各类轿车、载货车、客车、改装车)及摩托车整车(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2.汽车、摩托车发动机(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3.汽车用空调压缩机、电子控制燃油喷射系统、电子控制制动防抱死系统、安全气囊及其它汽车电子设备系统、电机、铝散热器制造
4.旧汽车、摩托车及其发动机翻新、拆解(改装)
5.火电设备:1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发电机、汽轮机、锅炉、辅机和控制装置)、燃气轮机联合循环发电设备、循环流化床锅炉、煤气化联合循环技术及装备(1GCC)、增压流化床(PFBC)、脱硫及脱硝设备制造(不允许外商独资)
6.水电设备:转轮直径5米及以上水电机组(含水电辅机和控制装置)、5万千瓦及以上大型抽水蓄能机组、1万千瓦及以上大型贯流式机组制造(不允许外商独资)
7.核电机组: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制造(不允许外商独资)
8.输变电设备:220千伏及以上大型变压器、高压开关、互感器、电缆设备制造(不允许外商独资)
9.320马力以下履带式推土机、3立方米以下轮式装载机、50吨以下汽车起重机(不允许外商独资)
10.薄板连铸机制造
11.复印机、照相机
(九)电子工业
1.彩色电视机(含投影电视机)、彩色显像管及玻壳
2.摄像机(含摄录一体机)
3.录像机、录像机磁头、磁鼓、机芯
4.摸拟移动通信系统(蜂窝、集群、无线寻呼、无线电话)
5.卫星导航定位接受设备及关键部件(不允许外商独资)
6.稀路由卫星通信(VSAT)系统设备制造
7. 2.5千兆比/秒(2.5GB/S)以下光同步数字系列,144兆比/秒(144MB/S)及以下微波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十)建筑材料、设备及其它非金属矿制品业
1.金刚石及其它天然宝石等贵重非金属矿的勘查、开采及加工(不允许外商独资)
(十一)医药工业
1.中药材、中成药半成品及制成品(中药饮片传统炮制工艺技术除外)
2.毒品前体:麻黄碱、伪麻黄碱、麦角新碱、麦角胺、麦角酸等
3.青霉素G
4.成瘾性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的生产(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5.高技术的疫苗生产(艾滋病疫苗、丙肝疫苗、避孕疫苗等,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6.国家计划免疫的疫苗、菌苗类及抗毒素、类毒素类(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白百破、麻疹、乙脑、流脑疫苗等)的生产
7.维生素C生产
8.血液制品的生产
(十二)医疗器械制造业
1.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及血袋
2.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磁共振成像装置(MRI)及医用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制造
(十三)船舶工业(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1.特种船、高性能和3.5万吨及以上船舶的修理、设计与制造
2.船舶柴油机、辅机、无线通讯、导航设备及配件设计与制造
(十四)内外贸、旅游、房地产及服务业(不允许外商独资)
1.国内商业(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2.对外贸易(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3.旅行社
4.合作办学(基础教育除外)
5.医疗机构(中方控投或占主导地位)
6.会计、审计、法律咨询服务,经纪人公司
7.代理业务(船舶、货运、期货、销售、广告等)
8. 高档宾馆、别墅、高档写字楼、国际会展中心
9.高尔夫球场
10.土地成片开发
11.大型旅游、文化、娱乐公园及人造景观
12.国家级旅游区建设、经营
(十五)金融及相关行业
1.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
2.保险公司、保险经纪人及代理人公司
3.证券公司、投资银行、商业银行、基金管理公司
4.金融租赁
5.外汇经纪
6.金融、保险、外汇咨询
7.金银、珠宝、首饰生产、加工、批发和销售
(十六)其他
1.印刷、出版发行业务(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2.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认证业务(不允许外商独资)
3.音像制品制作、出版、发行,电子出版物(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十七)国家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限制的其他产业
禁止外商投资料业目录
(一)农、林、牧、渔业及相关工业
1.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资源
2.我国稀有的珍贵优良品种(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的优良基因)
3.动植物的自然保护区建设
4.绿茶及特种茶(名茶、黑茶等)加工
(二)轻工业
1. 象牙雕刻、虎骨加工
2.手工地毯
3.脱胎漆器
4. 琅玳制品
5.青花玲珑瓷
6.宣纸、墨锭
(三)电力工业及城市公用事业
1.电网的建设、经营
2.城市供排水、煤气、热力管网的建设、经营
(四)矿业采选及加工业
1.放射性矿产的开采、选矿、冶炼及加工
(五)石油、石油化工及化学工业
1.硼镁石开采及加工
2.天青石开采及加工
(六)医药工业
1.列入国家保护资源的中药材(麝香;甘草等)
2.传统的中药饮片炮制技术及中成药秘方产品
(七)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
1.邮政、电信业务的经营管理
2.空中交通管制
(八)贸易金融业
1.商品期货,金融期货等衍行金融业务
(九)广播影视业
1.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网)、发射、转播台(站)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出版、发行及播放
3.电影制片、发行、放映
4.录像放映
(十)新闻业
(十一)武器生产业
(十二)其他
1.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项目
2.致癌、致畸、致突变原料及加工
3.跑马场、赌博
4.色情服务
(十三)国家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禁止的其他产业
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
一、农业
动植物优良品种改良及重大病虫害防治技术
脱毒种苗
蔬菜、花卉无土栽培
高产、高效模式化栽培
先进农业技术开发和推广
农产品储藏、保鲜、加工及综合利用
中低产田综合治理
宜农荒地、荒山、荒漠、滩涂开发
商品粮、棉、油、糖等农产品基地建设
旱作农业、节水农业及生态农业
天然橡胶
草业和草原建设
名特优水产品养殖
奶业
生物农药
高效低毒无公害农药
新型农膜
新型兽用疫苗和兽用化学药品
牛羊胚胎移植
渔船技术改造
饲料添加剂及配套利用
二、林业
林业良种选育与遗传改良
经济林树种、花卉良种繁育及储藏
森林灾害防治
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特殊困难立地造林
速生丰产林
防护林工程
恢复森林资源工程
荒漠化防治
附带原料林基地的木浆造纸
木材及人工林、小径木材和林区剩余物的深度加工及系列产品
竹质工程材料和植物纤维工程材料
林化工产品深加工
树木生理活性物质
固沙、保水、改土新材料
三、水利
大江、大河、大湖的防洪控制性治理工程
跨流域调水工程
水资源短缺地区的水源工程
干旱地区的人畜饮水和改水工程
蓄滞洪区安全建设
海堤防维护和建设
江河湖库清淤
病险水库和堤防的除险加固
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工程
水土保持技术及设施建设
微咸水、劣质水、海水的开发利用及海水淡化
水能资源保护和开发
水利工程中土工合成材料
高效输配水及节水灌溉技术、设备和方法
高效耐磨及低扬程大流量水泵
水情自动测报及防洪调度自动化系统
水利工程勘测设计(CAD)系列软件
水文数据采集仪器及设备
四、气象
自动气象站系统技术及设备
特种气象观测及分析设备
多普勒雷达技术及设备
五、煤炭
矿井地质及地球物理勘探
大中型、高效露天煤矿
大中型高效选煤厂
瓦斯、煤尘、矿井水、井下火灾的防治
工业型煤
水煤浆
煤
⑹ 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生产有什么要求
具有大环内酯的一类抗生素,多为碱性亲脂性化合物。对革兰氏阳性菌及支原体抑制活性较高。大环内酯基团和糖衍生物以苷键相连形成的大分子抗生素。由链霉菌产生的一类弱碱性抗生素。
时下沿用的大环内酯类有红霉素、麦迪霉素、螺旋霉素、乙酰螺旋霉素、交沙霉素、柱晶白霉素。大环内酯类新品种(新大环内酯类)有阿奇霉素、克拉霉素、罗红霉素等,其对流感嗜血杆菌、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等的抗微生物活性增强、口服生物利用度提高、给药剂量减小、不良反应亦较少、临床适应证有所扩大。
广义的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系指微生物产生的具有内酯键的大环状生物活性物质,其中包括一般大环内酯(狭义的大环内酯)、多烯大环内酯、安莎大环内酯与酯肽等。
一般大环内酯分为一内酯与多内酯。常见的一内酯有:十二元环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如酒霉素等)、十四元环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如红霉素等)和十六元环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如柱晶白霉素、麦迪霉素、螺旋霉素、乙酰螺旋霉素及交沙霉素等),至今最大者已达六十元环,如具有抗肿瘤作用的醌酯霉素A1,A2,B1。多内酯中二内酯有:抗细菌与真菌的抗霉素、稻瘟霉素、洋橄榄霉素、硼霉素等。
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在临床上可用于治疗:
1.军团菌病:大环内酯类治疗嗜肺军团菌﹑麦克达德军团菌或其他军团菌引起的肺炎及社区获得性肺炎。
2.链球菌感染:本类抗生素可用于治疗化脓性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引起的咽炎﹑猩红热﹑丹毒﹑急性扁桃体炎﹑蜂窝组织炎。
3.衣原体﹑支原体感染:包括沙眼衣原体所致的结膜炎等眼部感染,肺炎支原体﹑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急性发作等呼吸系统感染,衣原体和支原体所致的尿道炎﹑宫颈炎﹑盆腔炎等泌尿生殖系统感染。红霉素可在妊娠期间作为一线药物治疗泌尿生殖系统衣原体感染,也被用于四环素禁忌症。婴儿期衣原体肺炎和新生儿眼炎。
4.棒状杆菌感染:红霉素能根除白喉杆菌感染,改善急慢性白喉带菌者状况,但不改变白喉急性感染进程。本类抗生素也可治疗棒状杆菌败血症等。
5.其它:本类药物可用于对青霉素过敏的葡萄球菌﹑链球菌或肺炎球菌感染患者。可作为治疗隐孢子虫病及弓形体病的选用药物。也可用于治疗皮肤软组织感染。
⑺ 柱晶白霉素的药物副作用
该品毒性较低,静脉注射较安全,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痛、腹泻、皮疹、荨麻疹、肝功能异常等。忌用于孕妇和小儿。
杜晶白霉素(吉他霉素)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作用机制和抗菌谱与红霉素相似。注射后吸收迅速,静脉注射200 mg后,0.5 h内血药浓度达6~3 μg/ml,在脏器内分布广泛,肝和胆汁中浓度很高,在肺、肾等脏器及肌肉组织中浓度也较血清浓度为高。该品主要经肝胆系统排泄。半衰期约为2 h。
临床运用对患者进行观察提示,注射用酒石酸吉他霉素临床使用中存在一些问题:①超适应证用药,注射用酒石酸吉他霉素为抑菌性药物,主要用于敏感的革兰阳性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胆道感染、呼吸道感染、链球菌咽峡炎、猩红热、白喉、军团菌病、百日咳等,以及淋病、非淋病性尿道炎、痤疮等。②大剂量使用及使用方法不当,注射用酒石酸吉他霉素用于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先用少量氯化钠注射液或葡萄糖注射液溶解,然后在稀释到需要浓度。成人:0.2~0.4 g/次,2~3 次/d。小儿:0.2 g/d或酌减,分2~3次给药。静脉注射时,浓度不得大于2%即20万U,将1次用量溶于10~20 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缓慢推注(急速静注,有时出现恶心、腹痛、血压下降、休克症状等),注射时间应不少于5 min,以免产生静脉反应。
吉他霉素不良反应:胃肠道反应发生率较红霉素低,偶见皮疹和瘙痒。对该品及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注意事项:使用该品前,应做药物过敏测定,阳性反应者禁用。肝功能不全者及有荨麻疹病史或过敏反应体质者慎用。
因此,建议医护人员关注吉他霉素临床合理用药问题,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掌握好静脉注射的速度,避免超适应证用药,配伍禁忌用药,注重个体化用药,遵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其次,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抗菌药物合理用药的宣传和监督,加强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临床用药监护知识和急救知识的培训,树立合理应用抗感染药物的意识和观念。
⑻ 小儿常用的抗生素是什么
青霉素G钠:用于各种球菌、革兰氏阳性杆菌和螺旋体所致的感染,如蜂窝组织炎、丹毒、猩红热、扁桃体炎、心内膜炎、大叶肺炎、脓胸、流脑、肺炎双球菌脑膜炎、骨髓炎、败血症,以及白喉、破伤风、气性坏疸等,配合抗毒素治疗。
青霉素V钾片:同青霉素G,是目前惟一不用皮试的口服青霉素。
氨基苄青霉素(氨苄西林):用于大肠杆菌、变形杆菌、非溶血性链球菌引起的尿路感染,流感杆菌、肺炎球菌引呼吸道感染,以及伤寒、沙门氏菌属肠道感染、痢疾、脑膜炎等。
羟氨苄青霉素(阿摩西林):用于呼吸道、泌尿道、软组织等感染,对肺炎疗效较好。
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用于风湿性心脏病患者的预防用药。
头孢菌素IV(头孢氨苄,先锋霉素IV):用于革兰氏阳性或阴性菌所致的呼吸道、泌尿道感染。
头孢氯氨苄(头孢克罗):抗菌谱同第一代头孢。
庆大霉素:静脉用于治疗革兰氏阴性杆菌所致的败血症、肺炎、脑膜炎。肠道感染用口服。
多粘菌素E:用于治疗各种感染性腹泻。
红霉素:用于耐药的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如肺炎、败血症、伪膜性肠炎等,对支原体、衣原体感染有效。
柱晶白霉素(北里霉素):用于百日咳、中耳炎、咽峡炎、肺炎、支原体肺炎、胆道感染等。
美地霉素(麦迪霉素、米地卡霉素):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所致的感染。
交沙霉素:抗菌谱同红霉素,但胃肠道反应低。
罗红霉素:抗菌谱同红霉素,但抗革兰氏阴性菌作用>红霉素。
阿奇霉素:抗菌谱同上,但疗程只需3天。
⑼ 柱晶白霉素的乙酰吉他霉素干混悬剂
类别西医药物
药理作用
抗菌性能与红霉素相似,对革兰阳性菌有较强的抗菌作用,较红霉素稍弱,但对耐红霉素等金葡菌有效,细菌对之耐药性产生较慢,该品系非耐药诱导药物。对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绿色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白喉杆菌、破伤风杆菌、炭疽杆菌等均有的用。对淋球菌、百日咳杆菌等革兰阴性菌也有抗菌作用。对钩端螺旋体、立克次体、支原体等也有效。该品系多组分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作用机制、抗菌谱与红霉素相似。对革兰阳性球菌作用对钩端螺旋体、立克次体、支原体也有效。该品作用机制、抗菌谱、抗菌作用与吉他霉素完全相同,静脉注射给药,
动力学
口服的药物动力学性质与红霉素相近,静注200mg后,半小时内血药浓度达6~3μg/ml,在胆汁中有很高浓度,在肝、肾、肺等脏器中浓度较血清浓度为高。该品主要在吸收部位及肝脏中代谢后排泄。
适应症
可作为红霉素的替代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口咽部、呼吸道、皮肤和软组织、胆道等感染。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1~1.4g/d,分4次服用;儿童,每日每千克体重20~40mg,分4次服用。静脉注射:1次O.2~O.4g,1日2~3次,将1次用量溶于2ml氯化钠注射液或葡萄糖液中,缓慢推注。
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轻微,有胃肠道反应,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偶可引起转氨酶短暂升高、嗜酸细胞增多及过敏反应,如皮疹、药热等,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与红霉素有较密切的交叉耐药关系。(2)其他参见红霉素。
制剂片剂,胶囊剂:0.1g。注射用酒石酸吉他霉素每瓶O.2g。
⑽ 红霉素为什么会被大环内脂类其他抗生素代替
具环内酯类抗素碱性亲脂性化合物革兰氏阳性菌及支原体抑制性较高环内酯基团糖衍物苷键相连形抗素由链霉菌产类弱碱性抗素 沿用环内酯类红霉素、麦迪霉素、螺旋霉素、乙酰螺旋霉素、交沙霉素、柱晶白霉素环内酯类新品种(新环内酯类)阿奇霉素、克拉霉素、罗红霉素等其流嗜血杆菌、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等抗微物性增强、口服物利用度提高、给药剂量减、良反应亦较少、临床适应证所扩 广义环内酯类抗素系指微物产具内酯键环状物性物质其包括般环内酯(狭义环内酯)、烯环内酯、安莎环内酯与酯肽等 般环内酯内酯与内酯见内酯:十二元环环内酯类抗素(酒霉素等)、十四元环环内酯类抗素(红霉素等)十六元环环内酯类抗素(柱晶白霉素、麦迪霉素、螺旋霉素、乙酰螺旋霉素及交沙霉素等)至今者已达六十元环具抗肿瘤作用醌酯霉素A依A贰B依内酯二内酯:抗细菌与真菌抗霉素、稻瘟霉素、洋橄榄霉素、硼霉素等 环内酯类抗素临床用于治疗: 依.军团菌病:环内酯类治疗嗜肺军团菌﹑麦克达德军团菌或其军团菌引起肺炎及社区获性肺炎 贰.链球菌染:本类抗素用于治疗化脓性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引起咽炎﹑猩红热﹑丹毒﹑中国性扁桃体炎﹑蜂窝组织炎 三.衣原体﹑支原体染:包括沙眼衣原体所致结膜炎等眼部染肺炎支原体﹑衣原体所致肺炎﹑中国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中国性发作等呼吸系统染衣原体支原体所致尿道炎﹑宫颈炎﹑盆腔炎等泌尿殖系统染红霉素妊娠期间作线药物治疗泌尿殖系统衣原体染用于四环素禁忌症婴期衣原体肺炎新眼炎 四.棒状杆菌染:红霉素能根除白喉杆菌染改善中国慢性白喉带菌者状况改变白喉中国性染进程本类抗素治疗棒状杆菌败血症等 5.其:本类药物用于青霉素敏葡萄球菌﹑链球菌或肺炎球菌染患者作治疗隐孢虫病及弓形体病选用药物用于治疗皮肤软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