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村污水运行单位和人员要有哪些资质
市政综合资质;市政中的排水专业资质或者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资质。其中环境设计资质分甲级乙级,要求:20000吨/日以下(含)要乙级,以上要甲级;不含管网和厂区办公建筑。
所以最好找市政综合资质,管网和办公楼可一起做。
2. 检测公司的资质标准有哪些
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一、专项检测机构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一)专项检测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见证取样检测机构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二)所申请检测资质对应的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
(三)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边远的县(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少于6人;
(四)有符合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工作场所;其中,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要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二、专项检测机构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一)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工程桩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二)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结构工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三)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建筑幕墙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
(四)钢结构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钢结构机械连接检测、钢网架结构变形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三、见证取样检测机构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3名;边远的县(区)可不少于2人。
3. 废水处理公司处理废水需要哪些资质
1、设计来
环境工程设计资质源(废水、废气、固废)
等级标准有:甲级、乙级
2、施工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等级标准:壹级、贰级、弎级
3、安装(环保设备生产企业需有)
机电设备安装资质
等级标准:一级、二级、三级
工程设计、施工企业及机电设备安装资质均由低等级向高等级申报,一级资质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初审,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准颁发;二级及以下资质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准颁发。
4、运营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废水、废气、固废、生活垃圾、)
等级标准:甲级,甲临,乙级,乙临
运营资质由低等级向高等级申报,国家环保部核准颁发。
4. 我有一个做水处理工程的公司,请问本公司需要什么资质(越多越好)如:人员、施工
(一)、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施工业务范围:
(1)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公共广场工程;
(2)城市供水工程、排水工程或污水处理工程;
(3)城市燃气工程或热力工程;
(4)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三级资质人员配置标准:
1、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
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8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4、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施工业务范围:
(1)禽、畜粪便沼气池工程;
(2)厌氧生化处理池工程;
(3)一般工业项目的噪声、有害气体、粉尘、污水、工业废料的综合处理工程;
(4)工业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烟气脱硫工程;
(5)医院医疗污水处理工程;
(6)火电机组燃煤烟气脱硫工程工程。
三级资质人员配置标准:
1、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2、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20万元以上。
3、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3、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施工业务范围: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分为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 物处理处置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和污染修复工程五个专业类别。
乙级专项资质人员标准:
(二)乙级
1、资历与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
(1)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从事环境工程设 计经历,且主持过中型环境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执业注册资格(限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在主要专业技术人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
责人主持过申请专业类别中环境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 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 称。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4名。
长沙资质小肖希望能帮到你。
5. 办理污水处理运营企业资质证书需要满足哪些资料
城市建筑垃圾分类资质如何办理?
(一)运输企业要求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2、具有至少30台经检测合格全密闭总质量≥2吨≤5吨的环保小型专用运输车辆(车辆行驶证必须是申请企业的名称);
3、具有满足停车需要的停车场,停车场需配备冲洗设备;
4、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经营、质量、保养、安全、保洁等相应的管理制度;
企业的运输车辆必须在本地登记上牌。
城市垃圾清运处理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二)运输车辆要求
1、具有车辆驾驶证、行驶证等合法手续;
2、安装、使用GPS定位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并将信号接入市城管执法局管理平台;
3、购买必要的商业保险;
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清洁保洁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装潢)垃圾运输企业经营行为,提高我市建筑(装潢)垃圾运输市场经营有序化、检查制度化、行业监管水平,达到运输企业行业自律、考核到位、规范处置的要求,减少和杜绝各类违章行为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容貌标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办法。
6. 污水处理方面的需要哪些资质
污水处理设施如果是新建项目的话,一般要求承包公司有环境工程设计类资质(甲级、乙级)、市政或环境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以上资质);项目建成后,可以要求污水处理方面的运营资质(分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甲级、乙级等资质)。您如果有什么其它问题需要咨询的话,可以打电话: 0312 7505333 郭
7. 污水处理厂 负责人 需要具备什么样的素质
良好的敬业精神,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精通管理,熟悉各种法律法规,做事认真负责细心,要有一定的领导能力,这个是我们公司要求的
8. 污水处理公司一般具备哪些污水处理资质
污水处理基本资质:
1、懂污水处理的基本知识。
2、懂污水处理场内各构筑物的作用和管理方法。
3、懂污水处理场内各种管道的分布和使用方法。
4、懂污水处理系统分析化验指标的含义及其应用。
5、员工要具备会合理配水配泥,会合理调度空气,会正确回流与排放污泥,会排除运行中的常见故障的能力。
6、大型城市污水处理场的日处理规模需要能力在在几十到上百万吨。
7、坐落地点必须比较偏僻,场内生产和检维修及各种服务性岗位设置比较齐全,自成系统,分工明确。
8、主体工种需有化验工、机泵管理工、污水处理工、污泥处理工、污泥脱水工等,辅助工种有电工、钳工、焊工、车工、仪表工、绿化工、炊事员、门卫等。
9、污水处理工必须要具备负责机泵管理、污水处理、污泥处理、污泥脱水等多项工作,检维修、化验等一系列的能力。
(8)污水检测企业负责人具备哪些资质扩展阅读:
过去几年,污水处理行业的产业能力发生了质的变化,这个质的变化主要由两个方面,一是污水处理厂的数目在快速增加,二是整体的处理能力在快速地增加。
通过研究美国及其他发达国家城镇水务的发展进程、技术标准、治理水平、监管制度等可以发现我国虽然具备了大规模污水处理能力,但是仅仅体现在量上,在治理的水平等质量方面依然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
我国若要在质量上追上与其他发达国家的差距,需要在污水处理的监管机制、投融资机制以及处理各环节产业链上加大投入力度,从而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的总体水平,有效控制水污染。
汇聚“污水处理”领域顶尖技术的院所:
1、青岛理工大学 :以环境能源为优势学科的综合院校。
2、武汉大学:高校排名第四,水资源与水电工程国家实验室。
3、华中师范大学:211高校,全国高校综合排名第30。
参考资料:网络-污水处理
9. 水处理什么资质 以及如何办理
最低环保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两项到建委进行办理即可。
三级资质标准
一、企业资产
净资产150万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人员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瓦工、木工、油漆工、除尘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相关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向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发现企业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生产活动,不依法处理的;
3、发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依法处理的;
4、接到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举报后,不及时处理的;
5、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企业的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