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建设污水处理厂需要办理哪些审批手续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15
㈡ 建设污水处理厂需要办理哪些审批手续
立项(经贸委或发改委)、环境影响评价、处理运行资质、固废处理联单、排污总量核准、排污许可证(环保)、土地(国土局)、规划(规划局)、管网相关(建设局)等等,可能还有很多,主要就这些。
㈢ 城镇污水处理厂需要办理哪些证件
污水厂必须申请获取《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同时还必须取专得《污水排放许可证》属、《土地证使用证》、《建设规划证》、《城建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根据《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申请《资质证书》的单位,设施运营现场管理和操作人员应取得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岗位培训证书。申请《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的单位,应按环境保护部制定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分级分类标准》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报环保厅科技处预审后,报环保部审批。《资质证书》由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必须取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并按规定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活动;未取得资质证书的单位,不得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活动。
㈣ 防治陆原污染物对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入海排污口设置,必须符合什么
防治陆源污染物对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入海排污口设置必须符合功能区划、科学论证
㈤ 乡镇污水处理厂审批流程
1、由市规划建设局制定该污水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作为审批建设项目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法定附件;
2、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同意项目的用地预审;
3、当地政府管委会向市发展和改革局请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立项,确定业主建设单位取得中标通知书后才能投资启动项目;
4、开展环保设施的建设,项目竣工;
5、向市环保局(办公室文秘)提交试运转申请,具体材料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防治污染设施设计方案、竣工工艺流程图、治理合同及治理技术方案已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案(或审查)的证明材料。
6、经环保局审核材料、组织现场检查,同意项目试运转,期限为90天。特殊工程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可适当延期,但最长不得超过150天。试运转的最后30天为验收临测报告期;
7、试运转期满后,提交竣工验收申请。试运转成功的项目,应在试运转期结束后的20天内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3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临测报告、污染治理工作总结(应包含工程设计、投资、施工、试运转情况及以及运行费用等内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防治污染设施操作规程;
8、由环保局组织现场检查、验收。现场检查内容有:防治法治设施现场运行情况、防治污染设施试运转运行记录、是否装有排污计量装置,具备临测采样条件,排污口设置专门标志、是否有不合理短路排污口、周围环境的生态恢复情况、其它防治污染措施的落实情况;
9、取得环保合格验收。其条件有:建设工程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手续齐备、污染
防治设施委托有资质的环保治理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并进行方案评估,技
术资料齐全、施工过程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
报告和环保审批意见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治污染设施稳定、正
常运行,符合交付使用的条件、外排污染物达到规定的环境标准、有规范化
排污口、建设过程受到破坏并可恢复的环境已经得到恢复。
10、再出具验收意见,发放排污许可证。其内容有:对验收合格的环境保护设施,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验收意见,与其相对应的建设项目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并发放排污许可证;
11、对验收不合格的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单位须按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申请验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受理申请后30天内组织现场再次检查验收后出具验收意见,发放排污许可证。
㈥ 广州的污水排放许可证怎么办理啊
你可登录广州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办理,也可去市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办理。
广州办理排水许可证的具体流程是(1)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大厅城管委窗口递交申请材料。(2)属地及设施管理单位现场踏查。(3)由市级排水行政部门审核,核发排水许可证。
《排污许可证》办理条件
一、新建项目单位取得排污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生产经营的合法资质;
(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重新审核同意;
(三)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排放污染物应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有总量控制要求的,还应符合环境功能区和所在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五)有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规定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和污染物处理能力;设施委托运营的,运营单位应取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
(六)按规定进行了排污申报登记;
(七)按规定制定污染事故应急方案,配备相应的设施、装备;
(八) 按照标准和技术规范设置排污口;
(九)按规定应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已完成污染设施在线监控建设,并与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新建项目试生产(运行)单位,其主要环保设施和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和落实,并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检查,符合条件的可取得排污许可证。
二、现有排污单位取得排污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其它合法经营资质;
(二)有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规定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和污染物处理能力;设施委托运营的,运营单位应取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
(三)排放污染物应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有总量控制要求的,还应符合环境功能区和所在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四)按规定进行了排污申报登记;
(五)按照标准和技术规范设置排污口;
(六)按规定应安装自动检测设备的,已完成污染设施在线监控建设,并与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所需材料
1 . 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原件,原件和复印件)
2 .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需有环境监察部门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原件和复印件)
3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原件和复印件)
4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文件 (原件和复印件)
5 .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通知书 (原件和复印件)
6 . 污水排放去向是城镇污水处理厂的,需提供水务部门核发的排水许可证 (原件和复印件)
㈦ 污水处理厂立项批复 是由市级批复 还是由区市县批复
这个要根来据项目实施单位源的性质来决定,如果是国家机关,如住建委来实施,那么,市住建委实施的污水处理厂项目由市发改委来批复,县住建局实施的由县发改局批复。如果是企业,只要不使用政府资金,那么一般是按照属地管理,在那个县区就由那个县区的发改局批复即可。需要说明点的是,只要审批部门在权限内批复了,就是有效的,不需重复批复,也就是说,县区发改局给你批复了,只要他有这个权限,他的批文就是合法有效的,不需要再到市级发改部门批复。
㈧ 污水排入污水处理厂证明是怎么办理的
到当地的环境保护局办理污水排放许可证,具体流程要到当地的环保局咨询,最后出的文件叫污染物(污水)排放许可证
㈨ 污水处理厂建厂审批流程
1、由市规划建设局制定该污水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作为审批建设项目任务书(可行性研...
2、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同意项目的用地预审;
360问答
㈩ 办理排水许可证需要达到什么要求
所有的用水单位都要办理排水证,工业园,写字楼,餐厅,住宅小区等等,首先要做好内。一八五。部雨水污水分流,分流改造后。二零六五。向当地。一二六五。水务部门申请验收办证,勘探设计施工办证一条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