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卖净水器属于传销不
通过以复下几点辨别是不是传销制
【传销的三种行为特征】:
1、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
2、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
3、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或者返利。
B. 天渌泉净水机是传销吗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和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一人员加入需要购买商品或者服务的。第二成员按特定次序排列组成层级的。第三人员收入以增员数量为依据的。符合以上三条就有可能涉嫌传销。
C. 农村卖净水机是传销吗
一般卖净水机不是做传销的。
是不是传销要看行为及其模式。
1、缴纳一定的费内用作为入门费容,无论是交钱还是花钱买产品作为加入条件。
2、最基本的就是收益主要来自拉人头,而不是销售产品。
3、要发展3级或以上的下线才算传销,并且下线的收益你可以分食,下线的下线的收益你还可以分食,下线的下线的下线的你还可以分食.......分下去。
4、最终发展成金字塔模式。
因此你先对比是不是这种模式。
D. 麦之澜净水机是传销吗
E. 增幅康净水机是直销还是传销
截止2019年7月22日,增幅康净水机暂未被认定为传销,也未取得直销牌照。
增幅康净水机由北京增幅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增福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25日,法定代表人为陈术国。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技术咨询;销售机械设备、家用电器、针纺织品、日用品、汽车零配件。
该公司目前已被列入异常名录,但未被相关部门认定为传销,在商务部官网直销企业名单中找不到该公司,未取得直销牌照。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外国投资者还应当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
2、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
3、依照本条例规定在指定银行足额缴纳了保证金;
4、依照规定建立了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
(5)净水机是传销吗扩展阅读:
一、打开网络,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点击进入;
参考资料来源: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官网-直销企业列表
参考资料来源:靖边县政府官网-直销管理条例
F. 增幅康净水机是传销吗
是不是传销,要观察其销售模式
现在的传销不控制人身自由,但却用洗专脑控制思想,用交属钱控制你的行为!
看是不是传销,主要看2点∶
一、是不是需要你投钱买产品,然后再发展下线。说白了就是发展亲戚朋友或者他人买他们公司产品,有的甚至只是交钱而根本没产品。你吃亲戚朋友提成的同时,亲戚朋友就成为你的下线,并帮你开拓下线!(此条就是传销的本质!上课,交钱,拉下线,吃提成)
你一旦交钱了,即便意识到是传销,你也不得不为了回本而拉下线拉人头。
二、公司有没有宣传什么公司文化理念,优质产品文化并且每周上课等等。上课形式,可以是讲师专讲,也可以是学员分享,也可以是宣传公司内只要做到高级经理就可以参加公司什么顶级活动或者赚到几百万几千万等等刺激你,用求财欲望控制你思想,并告诉你每个人都可以做到而且只需要发展三五个友人做下线。其中学员分享这种参与度高的形式洗脑很厉害,用赚钱欲望控制刺激更厉害。有的公司甚至宣传国家政策或者宗教思想给你洗脑等等。
一旦你被洗脑,你就会天天做着赚大钱的美梦,坚信不疑的宣传传销公司的好,自觉的高兴的宣传传销公司的产品。
你接触的销售岗位符合以上两点就是传销
G. 智猫净水机的是直销还是传销
智猫净水机采取的是直销的方式,麻烦楼主搞清楚什么是直销,什么是传销,传销是不断的发展下线,通过下线再不断发展下线的模式,跟智猫的销售模式不符。
H. 魅尚净水器是是传销么
魅尚净水器不是传销。
南宁市魅尚净水器经营部(以下简称南宁市魅尚净水器)成立于2018年,经营者:谢昕芷,地址:广西省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995号嘉和城温莎北郡8栋2单元605号,主营产品:净水器。
魅尚净水器,一个专业从事净水设备、饮水设备及空气净化器等系列环保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品牌,已取得由国家卫生部颁发的粤卫水字(2017)第s9290号、第s9317号涉水批文,荣获“中国十大净水器品牌”、“消费者质量信得过品牌”、“315诚信品牌”等荣誉称号。
旗下产品已申请国家多项专利保护,产品均由太平洋保险承保,知名影视明星代言。2018年成功搭建小程序商城“魅尚净净说”,MAXSOME逐步升级为2B+2C的新型互联网公司。
公司与华南地区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同研发出数十款产品;严选严控供应链,建立了独树一帜的质量管理系统。百万级无尘车间,先进的全自动流水线生产,精细化管理,全检出厂。
(8)净水机是传销吗扩展阅读:
1、打开网络浏览器;
I. 爱加贝是传销吗它的空气净化器、净水器都是属于传销吗
判断一个行为是否为传销行为,主要看该行为是不是具有传销犯罪的几个要素,如符合以下条件的,则属于传销行为。
(根据刑法修正案七修改)《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