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怎么写好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工作简报
污水垃圾处理工作简报
(2010年 第6期)
省污水处理工作专班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垃圾处理工作专班 201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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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 全省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运营情况
◆ 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运营情况
◆ 省厅开展全省部分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专项检查
全省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运营情况
截止2010年5月底,全省已建成污水处理项目102个(含调试运行项目24个,其中调试运行项目中改扩建项目2个),处理能力525.39万吨/日;在建项目31个,设计处理能力96.4万吨/日。
一、建设情况
(一)在建项目情况。目前全省污水处理在建项目共31个,分别是:武汉市南太子湖二期、黄金口、黄陂盘龙,黄石黄金山、团城山,宜昌市夷陵区三斗坪镇、五峰县、秭归二期,荆门市南城区、沙洋县,鄂州市樊口,孝感安陆市、汉川市、云梦县,十堰郧西县,黄冈市黄州火车站、黄州新区、罗田县、英山县,咸宁市长江产业园、崇阳县、通山县、通城县,恩施市宣恩县、咸丰县、来风县、鹤峰县、巴东县野三关镇,仙桃市城南新区(管网工程)、天门市和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污水处理厂。其中,宜昌市秭归县二期、云梦县和恩施宣恩县污水处理厂虽已完成厂区三通一平,但项目厂区还未进入实质性施工阶段,应尽快完成有关准备工作,迅即开始厂区主体工程施工。
(二)未开工项目情况。按照《湖北省“十一五”城市污水处理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十堰市西部犟河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尚未开工,应抓紧前期准备工作,力争早日开工,按期建成。
二、运营情况
截止5月底,全省已正式投运并上报住建部《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的污水处理厂共80座,设计处理能力431.59万吨/日。5月份,上述80座污水处理厂(其中丹江口六里坪未报5月份月报)共处理水量11385.88万立方米、COD削减量1.98万吨,平均负荷率为85.3%,平均吨水COD削减量为0.174kg/m3。其中:运行负荷率低于60%的有9座,分别是秭归县水田坝乡、归州镇、沙镇溪镇、郭家坝镇、远安县、兴山县峡口镇、房县大木镇、竹山县和神农架林区木鱼镇污水处理厂;平均吨水COD削减量低于0.1kg/m3的有8座,分别是武汉二郎庙、黄浦路、沙湖、夷陵区、荆州市草市、公安县、应城和十堰泗河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低于60%并且平均吨水COD削减量低于0.1kg/m3的有5座,分别是汉南纱帽、夷陵区太平溪、丁家坝、洪湖市和十堰市污水处理厂。
十堰市丹江口六里坪镇污水处理厂经各级主管部门多次催报后,在6月底仍未填报5月份运营月报,望该厂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运行管理,按时在住建部《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上填报运营月报。
三、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
截止5月底,全省除新设随县外,其余76个市县均已按照省政府规定的0.8元/立方米额度开征了污水处理费。各地行政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和监管力度,特别是要加大自备水源的征缴力度,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经费。
四、信息上报情况
本月各项目单位填报住建部《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运营项目月报情况基本良好,但还有24座已建成调试运行污水处理厂,尚未由在建状态转为运营状态,分别是武汉落步嘴、黄陂前川、蔡甸、新洲阳逻、新洲邾城,宜昌当阳市、长阳县,襄樊鱼梁洲二期扩建、南漳县、谷城县、保康县,荆门夏家湾二期,荆州江陵县、监利县,十堰房县,黄冈团风县、红安县、浠水县、蕲春县、黄梅县,咸宁永安、嘉鱼县,恩施利川市和建始县污水处理厂。上述项目应申请通过环保验收后,尽快在住建部《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上由在建项目转为运营项目。
五、附件
2010年5月全省在(拟)建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形象进度表.xls
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运营情况
截止2010年6月15日,全省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39个(含垃圾收集与垃圾转运站1个),处理能力14753吨/日;在建项目32个,设计处理能力13735吨/日;未建项目34个,设计处理能力为10071.6吨/日。
一、建设情况
(一)在建项目情况。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在建项目共有32个。其中:属国家拉动内需项目3个(荆州市城区垃圾收运及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红安县,潜江市扩建);属“十一五”规划项目9个(汉阳锅顶山焚烧,洪湖市,十堰市城区西部,应城市,荆门市城区垃圾3座中转站建设工程、荆门市城区垃圾收集与集中点新建改造,麻城市,咸宁市焚烧,神农架垃圾处理场);同属“十一五”规划、国家拉动内需项目15个(汉口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阳新县,宜城市,松滋市、监利县,秭归县二期,武当山,安陆市,沙洋县,黄冈市城区、英山县、武穴市、黄梅县,通城县、崇阳县);其它项目5个(武汉市东西湖焚烧,黄石市黄金山焚烧,襄樊市焚烧,荆州市集美焚烧,罗田县)。
(二)未开工项目情况。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厂)未开工项目共34个。其中:属“十一五”规划项目31个(武汉市青山区、武汉市城市建筑垃圾综合处理项目,襄樊市洪山头扩建、南漳县、保康县、谷城县、老河口市,公安县、江陵县,宜昌市猇亭、点军、五峰县,十堰市白浪、丹江口市、郧西县、竹溪县,汉川市、大悟县、孝昌县,荆门市屈家岭、京山县、钟祥市,鄂州市梁子湖区、华容区、花湖区,团风县、蕲春县,嘉鱼县、通山县,仙桃市,天门市);其它未开工项目3个(石首市,孝感市焚烧,龙感湖)。
二、运营情况
全省已投入运营的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共39个,处理能力14753吨/日,分别是武汉市二妃山、陈家冲、长山口卫生填埋、长山口焚烧,黄石市西塞、峰烈山,襄樊市洪山头、枣阳市,宜昌市黄家湾、黄家湾扩建改造、夷陵区、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秭归县、远安县、兴山县、长阳县,十堰市刘家沟、郧县、竹山县、房县,孝感市城区,荆门市第二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鄂州市,浠水县,赤壁市,随州市烟岱包、广水市,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潜江市、潜江市转运站。其中26个通过无害化等级评定(武汉市二妃山垃圾处理场已封场);7个基本建成试运行(武汉市长山口焚烧,黄石市峰烈山,枣阳市,郧县、房县,浠水县,广水市);4个建成运行未通过无害化等级评估(长阳县避难溪,竹山县,孝感市城区,随州市烟岱包);1个改造项目完工(黄家湾垃圾处理场扩建改造工程);1个中转站建成(潜江市垃圾收集与垃圾转运站)。
三、信息上报情况
本月各市、州及运营单位填报住建部《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城市动态月报的上报率为100%,运营项目月报上报率为100%。其中武汉、黄石、襄樊、荆州、宜昌、十堰、孝感、荆门、鄂州、黄冈、咸宁、随州、潜江、恩施等市(含所辖市、县、区)以及神农架林区统计上报情况较好,能够按照“评估办法”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填报。
四、附件
2010年5月全省在建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形象进度表.xls:
省厅开展全省部分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专项检查
5月17日至5月20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省建设质安总站组织专家对武汉市南太子湖二期(扩建)等14座在建污水处理厂的实际进度、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安全文明施工和主体构筑物实体质量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表明,大部分污水处理厂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污水处理设施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较好地保证了污水处理设施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质量。但也有少部分污水处理厂在建设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施工方案指导性不强、施工过程中工艺性试件留置或功能性检测不规范、监理人员配备不齐、安全文明施工现场不到位等。对于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整改要求。
省厅要求,各地污水处理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监管力度,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执行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整治,监督监理单位进一步强化现场监理,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倒排工期,确保年内高标准建成投产。
报:张通副省长,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九处、政务督查室
送:各市、州、县委、人大、政府、政协
发:市、州、县建委(建设局),有关城市水务局、城管局
B. 谁来守住污水处理的责任底线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下称“新标准”)已于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据悉,新标准出台是为解决纺织印染行业产能过于集中、局部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环境承受能力的问题,通过加严标准,遏制集中处理造成的集中污染,同时响应国家对纺织业大幅度节能减排的要求。
然而,新标准实施近两年后,依然有大批印染企业不能达到间接排放标准。马军指出,对印染行业来说,直接的挑战在于资金投入、土地空间和改造时间困难。
首先,改造升级耗资巨大。以绍兴为例,在2012年纳管COD浓度要求500mg/L时,绍兴市、柯桥区印染企业在预处理设施建设方面的资金投入已达30.4亿元。绍兴市环保局称,为达到新标200mg/L的纳管浓度要求,所需的设施升级新增投入就高达50亿元以上,平均每家企业新增2000万元。
其次,土地空间紧缺。《报告》指出,由于纺织印染行业废水中有机物浓度高、可生化性差,要达到纳管排放要求,需在当前处理设施基础上增加药剂投放和停留时间,或新建深度处理装置,这些都要求建设更多的处理设施。“然而,不少印染企业提出,受征地指标或工业园规划的限制,它们缺少土地空间用于预处理设施改造。”马军表示。
再次,改造时间有限。马军透露,新标准于2012年10月19日发布,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2013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现有企业执行的是过渡性排放限值,以便企业升级改造;自2015年1月1日起,现有企业与新建企业统一执行更严格新标准。“部分省市最新季度监督性监测结果显示,在过渡期较宽松标准下,现有企业达标情况仍不容乐观。这说明企业用于改造时间十分有限,现有企业的升级压力很大。”马军表示。
而更大的争论在于,废水纳管排入集中处理设施的印染企业,是否应该为其间接排放承担责任。部分纺织业内人士认为,既然印染企业与污水处理厂签有合同,那么纳管标准就不该如此严格,而达标排放也应完全是污水处理厂的责任。
集中治理或导致“集中污染”
集中处理是指城市或工业园区通过市政排水管网,将区域内污染源(包括工业污染源和生活污染源)产生的废水进行收集并输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的模式。这种模式既节省环保投资,提高处理效率,又可采用先进工艺,进行现代化管理,因此有显著社会、经济、环境效益,有利于城市规划和产业整合。
但《报告》显示,大批工业污水处理厂的排放不能达到标准,变成了集中“污染源”。根据中国水污染地图数据库统计,2008~2013年,各地先后建成的3622家污水处理厂的违规监管记录达到了惊人的4961条,平均每座污水处理厂就约有1.4条,江苏、浙江问题更为严重。
在存在超标排放记录的污水处理厂中,相当一批都接纳工业废水,部分污水处理厂甚至是以接纳工业废水为主。“工业废水通常具有污染物浓度高、成份复杂、可生化性差的特点,而不少地区把处理厂当‘泔水’,各种类型的污水不加选择全部接纳,从而‘消化不良’,污水处理效率大大降低,最终出现废水排放超标情况。”马军指出。
2013年12月4日,由IPE、绿色江南等7家环保组织发布的绿色选择纺织3期报告曾记录萧山临江污水处理厂存在的超标排放情况。然而时至今日,萧山临江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依然不容乐观。根据IPE污染地图数据库收录的监管记录,在2013~2014年多次监督性监测报告中,萧山临江污水处理厂屡次出现超标排放情况。
“一企一管”应调整为“一企一监管”
在集中处理模式下,排污者和治理者的权利义务关系是:排污企业按照约定向污水处理企业输送符合预处理标准的污水,污水集中处理企业按照约定的收费标准对排污企业输送的污水有偿进行代处理。
“若排污企业将符合要求的污水输送至集中处理企业后产生环境问题,由集中处理方自行负责,该情况下污染集中处理企业在的过错造成了环境污染损害,环境责任只能由其自身承担;若环境损害在集中处理企业无过错的情况下发生,污染企业应该和集中处理企业一起承担连带环境责任,并按照约定的分担份额进行责任分担。”马军指出。
11月5日,环保部开始就提高工业园区印染废水间接排放预处理标准征求意见,即单一纺织染整工业园区内的排入集中处理设施的企业执行COD500mg/L、BOD150mg/L的排放限值。“虽然限值被放松了,但对于企业排放的监控依然不能少。”马军透露。修改单编制说明中强调,企业要对一般污染物进行预处理,预处理达到的间接排放标准需要根据废水水质、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与排水要求,以及技术、经济、土地和管理等因素综合确定。
庆幸的是,目前部分地区也在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江苏省环保厅针对污水集中处理存在的问题,正在将之前的‘一企一管’调整为‘一企一监管’,‘一企一管’意味确保每家纳管企业确实将污水排入集中处理厂,但由于对预处理常常没有严格要求,印染化工等复杂行业废水的混合排入,容易对处理工艺产生严重影响。‘一企一监管’意味对每家企业纳管排放进行监管,严格要求每家排污企业按照预处理标准达标排放,以此减轻集中处理设施的处理负担,提高达标排放率。”马军表示。
C. 污水处理厂污水溢出,相关人员应当承受什么法律责任
处理来厂负大部分责任,源根据环境保护法,厂方因不可抗力以外的原因导致污染物泄出,严重且人为的,厂方可能责令整改,包括民事赔偿,十分严重的,负责人要负刑事责任,如果当地环境管理局处理不当,不及时,也会收处理
D. 废水处理的目标是什么
引污水处理日渐成为一个生活难题,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污水处理厂目标责任书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和参考。污水处理厂目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本院污水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将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实处。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污水处理安全责任书:责任人的职责:污水管理工作人员为本单位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污水管理的安全性负责。污水管理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来自环境监测部门和医院总务科依法进行的安全监察和日常安全检查。具体要求:操作人员要熟练掌握污水处理工艺知识,熟悉本岗位操作技术。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负责设备安全运行,执行交接班制度。设备开停机前后必须检查设备情况,设备运行中严格监视运行状态,随时观察电气设备和机械设备,检查声音,温度等,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排除,不能排除时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积极主动配合维修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设备修理,主动介绍设备故障外在表现情况。随时掌握进出水情况,出水压力、液位、电流、电压等参数,合理调整开机时间,详细记录设备运行时各种参数。准确填写当班运行记录和生产日报表,要做到字迹清晰,整洁。做好设备维护保养,保持清洁卫生,及时清理设备油泥和污垢。每天交接班时观察运行风机及备用风机滑油油位,油压情况,做好记录。爱护各种设备、降低消耗、费用、各种设备应按照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开展。
E. 污水处理工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工艺管理岗位责任制
一、熟悉本厂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工艺参数,掌回握有关构筑物设备,仪表答,管路系统的功能和用途。
二、熟练掌握有关机械设备,仪表等基本操作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按照工艺操作程序,准确控制运行过程,按时进行规定的操作。确保工艺正常运行,使水处理效果和质量达到技术要求。
四、了解水质情况及其与设备运行的关系,能按工艺要求调整运行状态。
五、运行人员每一小时巡视一次,作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夜间巡视必须二人以上,严禁单人上池。
六、认真做好运行记录,数据要正确。及时填报各种表格,不缺项、漏项,不虚报。
七、严守工作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时间内要精力集中,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
八、坚持文明生产,精心维护设备,仪表和操作控制系统,保持其干净清洁,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
九、注重安全生产,确保设备、人员安全。谢绝未批准的无关人员上岗上池。
F. 环保目标责任书怎么写
你说的是09年山东乡镇申论吧。现在年山东乡镇申论真题都出来了,你还不知道怎么写?我给你个答案吧,也算挺标准的了.
环保目标责任书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服务和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六条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的规定,制定2006-2010年福州市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
到2010年,基本形成现代化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效果,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城乡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省建设取得新进展,福州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全省总体水平。
一、责任目标
(一)环境质量目标
1.福州、福清、长乐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每年达90%以上。
2.闽江、敖江(福州段)水质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90%以上,龙江水质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70%以上,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50%以上。
3.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95%以上,福州市区内河水质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60%以上,西湖水质达到地表水Ⅴ类水质标准。
(二)污染控制目标
1.完成省下达的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总量控制目标。
2.2006年底,依法拆除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污染、破坏水源的设施,完成建制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
3.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全部规范处理;工业企业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完成年度清洁生产审核计划;主要工业企业普遍实行清洁生产,按规划推进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工业园区、福州青口汽车城生态工业园区及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的建设工作,完成闽清陶瓷企业污染治理达标工作。
4.福州市污水处理率达8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以上。所有县(市)都要建成1座以上污水处理厂和1座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都分别达到60%以上,其中福清、长乐城市污水处理率达7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并做到达标排放。
5.2008年底,福州市区燃用柴油的公交车达标排放;2010年底,所有机动车达标排放。
6.巩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果并通过复查。
(三)生态保护目标
1.2006年底,完成市、县(区)生态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并经市、县(区)政府或人大批准实施。
2.2006年底,完成畜禽养殖发展规划、污染治理规划的编制工作,全面拆除禁建区划定后禁建区内建设的畜禽养殖场,以及划定前建设的治理未达标的畜禽养殖场;2008年底,完成禁建区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治理达标工作。
3.2006年底,编制完成敖江流域乡镇垃圾整治规划;2007年6月前,编制完成县(市)域垃圾处理专项规划和生活垃圾治理行动方案。2010年底,完成“十一五”期间“家园清洁行动”垃圾治理任务。
4.福州建成区内60%的社区通过绿色社区验收,完成13个省级以上环境优美乡镇的创建工作。
(四)环境监管能力目标
1.按要求落实国家、省挂牌督办污染单位的查处工作;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或者干扰执法、执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
2.各级政府及环保部门均制定实施环境应急预案,完善环境应急车载流动实验室(环境应急监测车)的监测仪器设备,及时上报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信息,未发生重大环境事件。
3.全市环保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济增长速度,“211环境保护”支出科目体系得到落实。
4.列入污染源自动监控计划的排污单位均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设备,福清、长乐、闽侯、罗源建成环境自动监测监控分中心。
5.2008年底,各级环保部门的环境监测站通过省级以上资质认定(含计量认证),福州市级和福清、长乐的环境监察机构通过省级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2010年底,所有各县(区)环境监察机构通过省级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长乐、闽清、闽侯、连江、罗源、马尾环境监测站通过省级标准化验收。
二、目标考核
(一)市政府要围绕责任书制定年度计划,报省环保局备案,并对年度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自查;
(二)省环保局负责组织对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省环保局、省监察厅牵头组织对责任书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G. 什么是责任状
责任状是一种公共管理手段,上下级就某项工作签订责任状,上级将工作任务布置给下级,下级承诺全力完成工作目标,通过这种方式实现责任分解、压力传导的目的。
这相当于,下级给上级立了“军令状”,上级给下级上了“紧箍咒”。由此来看,上下级签订责任状的初衷是好的,如果运用得好,效果应该也不错。
(7)污水处理管理人员责任状扩展阅读:
目前问题
责任状过多让基层工作人员“眉毛胡子一把抓”,疲于应付上级的各种检查、考核以及材料报送工作。有些上级部门把责任状当成了“万能药方”,以为只要责任状一签,什么工作都能落实到位,却没有考虑基层到底有没有能力、有没有办法落实责任。
其实也是一种形式主义,责任状泛滥,本质是一些上级以行政权力压制下级,根源在于绩效考核制度不完善、不科学,暴露出的是典型的官僚主义作风。有基层干部甚至说,一个地方责任状的多少,往往是当地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存量的直接反映。这种简单粗暴的管理考核机制早已经不适应新的形势,必须尽快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