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政府可以强行在村民承包地上和房屋周边修建污水处理厂赔偿标准是多少与房屋
后建让先建,应该是你要求安全距离,要求你拆迁你就应该要求赔偿。这个在厂区建设前期环境评价时都应该确认好,环境评价批复时应取得周边群众的认可,否则环境评价批复不能下达,厂区建设就属于违建。
Ⅱ 大足区宝兴镇污水处理厂征地补偿款
没看懂题目的意思
Ⅲ 政府修污水处理厂,可以强行征地吗
现在不允许强行征地了,征地是政府与村委签订协议,这个具体到某个村民,只是使用权,所以算不上强行征地。
Ⅳ 污水处理厂占地如何计算
可根据污水处理生产工艺路线确定占地面积。
Ⅳ 镇政府因建污水处理厂有权征用耕地吗
占用耕地35公顷以上,或者占用基本农田(无论多少)需国务院批准。
Ⅵ 前几个月家里的耕地被政府征用用于修建污水处理厂,耕地按每亩三万的价格征用,有青苗补偿费。家里是农村
是的,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方案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
Ⅶ 土地被政府强行占用建设污水处理厂怎么办呢
先跟政府部门协商,协商不成就起诉。
Ⅷ 大理市下关镇大庄污水处理厂征地补偿款
您好,譬如农村征地补偿费规定: 由于精神文明的不断建设,公民素质的日益提高,公平、公正是每个现代公民要求得到的待遇,也是每个公民依法应享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望采纳
Ⅸ 请问一个日处理能力为3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占地多大周围多少地方要被征用
不同工艺的污水厂,占地是不同的。
另外,还要看水是否做到回用标准,或预留。
一般处理排版放的话权,一吨水0.5-1平米就够了,回用的话,再加0.25平米每吨。
算下来,要22500-37500平,合34亩-56亩。
构筑物和池体的面积占有率,你可以查一下国家的相关规范,即城市污水处理厂设计规范。
Ⅹ 镇政府,搞污水处理厂,征收用农民耕地,需村民同意吗或百分之几的人同意吗
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只要村主任同意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