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环保工程师的主要工作是什么发展前景如何
环保工程师的主要工作内容:
1、识别获取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并贯彻落实;进行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
2、负责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教育培训、信息交流工作。
3、负责环保水保记录资料的管理。
4、进行环境审计监察,作出环境评估,多所发现的环境问题提出治理建议。
5、组织、督促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对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要及时向上级领导、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有关部门报告;参加上一级单位组织的检查和事故调查工作;落实事故处置方案的实施。
环保工程师的发展前景:
随着人类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对环境质量的关注与要求逐步提高。环保工程师的重要性不断凸显出来!注册环保工程师的待遇必然也会逐步提高!
预计5~10年内注册环保工程师的年薪将上升到10-15万左右。
执业范围:
(一)环保专业工程设计;
(二)环保专业工程技术咨询;
(三)环保专业工程设备招标、采购咨询;
(四)环保专业工程的项目管理;
(五)对本专业设计项目的施工进行指导和监督;
㈡ 电镀行业新出的整改标准,大概54条。有谁知道分享一下!谢谢了!
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
关键词:
电镀,发展,规范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
浙环发〔2011〕67号
关于印发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省电镀行业普遍存在行业污染重、区域布局乱、企业规模小、装备水平低、污染隐患多等问题。为优化电镀行业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提升工艺装备、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水平,有效削减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电镀行业健康、规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全面开展电镀行业污染整治行动。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零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
为解决我省电镀行业无序发展、污染严重等突出问题,提升企业装备技术、污染治理和内部环保管理水平,促进行业优化布局和转型升级,确保生态环境安全,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根据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0-2015年)》,特制定本方案。整治范围为全省范围内所有专业电镀企业和企业配套电镀车间。
一、总体思路
坚持将污染整治作为行业转型升级的倒逼机制,按照“提升一批、搬迁一批、淘汰一批”和“有保有压、上大压小”的思路全面开展电镀行业污染整治。
组织开展电镀行业企业基本情况排查,科学制定分类整治方案,对一批环保手续齐全、具有规模和技术优势的企业,按一定整治标准进行整治规范提升,使其成为所在行业的标杆式企业;对一批虽具有一定的规模和技术优势,但环境敏感的企业实施搬迁改造,促使其进入工业功能区或电镀园区规范发展;对环保手续不全、技术装备落后、整合无望的低小散企业依法予以关停淘汰。对拟保留的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按相关行业污染综合整治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对各县(市、区)相关整治工作统一按区域污染综合整治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同时,鼓励以腾出的排污指标,在工业功能区或电镀园区内适当发展一批规模大、技术先进的建设项目,促使一批企业做大做强,实现电镀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一年半的努力,全省电镀企业存在的生产规模小、工艺落后、产业档次低、环境污染重、安全隐患多等突出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电镀行业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得到明显优化,工艺装备、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水平明显提升,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在2009年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调查数据基础上削减30%以上,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电镀行业步入健康、规范和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具体目标:
1、2011年底前,各县(市、区)完成电镀企业基本情况排查和公示,科学制定分类整治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列入淘汰关停范围的企业、工艺装备全部淘汰关停到位;对其他所有不符合附件2所列要求的企业全面实施限期治理。
2、2012年6月底前,所有电镀企业废水、废气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各类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规范有效,并按统一标准(附件2)完成整治验收,对到期达不到整治要求的企业依法予以关停。温州市区、诸暨市作为全省电镀行业整治示范区率先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
3、2012年底前,电镀企业众多的县(市、区)建成电镀园区,除保留少数标杆式企业外,原则上所有电镀企业完成搬迁入园或在园区租赁厂房设备整合发展。所有县(市、区)完成整治工作并按统一规程和标准(见附件1)通过验收。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区域布局
1、严格建设项目管理。所有新、扩、改、迁项目,在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的前提下,其选址、规模、工艺、装备、资源利用、污染防治等各项内容均应符合《浙江省电镀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的要求。在工业功能区、电镀园区以外原则上不再新上电镀项目。
2、全面整治非法企业。在2011年底前,工业功能区、电镀园区以外无环评批文、排污许可证等环保合法手续的电镀企业一律关闭;工业功能区、电镀园区内无环评批文、排污许可证等环保合法手续的电镀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在2012年6月底前补办环评等手续,到期无法取得相关批复的一律关闭。
3、同类整合集聚发展。2012年底前,电镀企业众多的地区,要完成电镀园区建设,工业功能区、电镀园区外除保留少数标杆式企业外,原则上所有电镀企业(企业配套电镀车间除外)都要搬迁入园或在园区租赁厂房设备整合发展。在“减量置换”的原则下,鼓励以腾出的排污指标,在园区内适当发展一批规模大、技术先进的建设项目,促使一批企业做大做强,实现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加快产业升级
1、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在2011年底前,全面取缔无污染治理设施或设施简陋、治理无望的电镀企业、生产车间、生产线、加工点;全面淘汰无法入园、镀槽总容积小于4万升并且连续两年产值小于500万元的电镀企业(特种电镀企业、贵金属电镀企业除外,不对外承揽加工业务的企业配套电镀车间达不到规模要求的原则上一律关停,确需保留的需经设区市环保局审核同意);位于园区内但镀槽总容积小于4万升且连续两年产值小于500万元的电镀企业,经技改于2012年底前达到这一标准的可予以保留。
2、全面淘汰落后工艺。2012年6月底前,取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淘汰类项目)明确的含氰沉锌、含氰电镀等落后工艺、产能;淘汰氰化镀锌、六价铬钝化、电镀锡铅合金、含硝酸褪镀等工艺;禁止使用铅、镉、汞等重污染化学品;全面淘汰手工电镀工艺(金、银等贵重金属电镀确需保留手工工艺的,应经设区市经信、环保部门审核同意),对无法实现自动化的手工电镀线(包括前处理和铬钝化等工段)必须确保全部废水得到收集处理。
(三)提升工艺装备。
1、优先发展达克罗、交美特(镜面喷镀、涂覆)等电镀替代工艺。大力推广无氰、无氟、无磷、低毒、低浓度、低能耗和少用络合剂的清洁生产工艺,鼓励采用三价铬和无铬钝化工艺,鼓励采用全自动控制的节能电镀装备。挂具和镀件退镀要采用电解法退镀。
2、必须采用多级回收、逆流漂洗等节水型清洁生产工艺,禁止采用单级漂洗或直接冲洗等落后工艺,生产线或车间应安装水、电计量装置,废水自行单独处理的电镀企业中水回用率不得低于50%。
3、所有电镀企业应依法实施两年一轮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拟保留的电镀企业在通过整治验收前必须先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四)加强污染防治。
1、电镀园区或工业功能区设施建设及管理要求。
园区内分产品、分区域进行生产管理,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电镀企业废水必须全部纳管;建设统一、集中的废水处理设施,电镀废水按照不同污染物种类分质分流,含一类重金属污染物的废水经单独处理达标后方能与其他废水合并处理。区内实现集中供热、危险化学品集中储存、危险固废集中收集处置。园区中心及周边需设地下水观察井,并由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对地下水进行常规监测。
2、水污染防治。
水污染物排放严格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1、表2排放限值要求,太湖流域执行表3排放限值要求。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总量不得超出地方环保部门核定的范围。
车间内严格落实防腐、防渗、防混措施,实施干湿区分离,湿区地面应敷设网格板,湿镀件加工作业必须在湿区进行。排水系统,特别是建筑物和构筑物进出水管应有防腐蚀、防沉降、防折断措施。
生产车间内废水必须按照环保规范要求进行分质、分流,工艺废水管线采取明管套明沟或架空敷设,废水管道应满足防腐、防渗漏要求。
电镀废水处理工艺应严格按照《电镀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2-2010)选取,必须要有重金属离子、化学需氧量及氨氮的达标工序。含氰废水应单独收集,需采用碱性氯化法、电解法或臭氧氧化法进行破氰预处理。含铬废水需单独收集处理,先将六价铬还原为三价铬后,再中和沉淀去除。含镍废水宜采用化学沉淀、离子交换等技术。含锌废水宜采用化学沉淀技术,严格控制pH值的范围。含金属络合物废水需经过破络沉淀预处理。COD、石油类、总磷、氨氮与总氮等污染物,宜采用生物处理达标后排放。电镀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宜采用砂滤、活性炭吸附、离子交换、膜处理等技术。
废水处理站需安装流量计,pH值调节应采用pH计连锁自动投加,对有氧化还原反应系统的加药宜采用氧化还原电位仪(ORP)等装置控制加药量。控制系统应有自动和手动互切换双回路控制装置,并有自动保护和声光报警功能。有条件时,可在含氰废水处理单元和含铬废水处理单元安装游离氰和六价铬在线检测系统。
3、大气污染防治。
大气污染物排放严格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排放限值要求。产生大气污染物(硝酸雾、氢氰酸雾、铬酸雾、前处理酸洗废气)的工艺装置应设立局部气体收集系统和集中净化处理装置,氢氰酸雾、铬酸雾产生工段应单独设置处理装置,气体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4、固废污染防治。
关闭取缔的电镀企业所遗留的电镀废液、电镀污泥等危险废物,由所在地县(市、区)政府负责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
保留企业要根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废进行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废液(电镀液、退镀液)、废渣(阳极泥、过滤残渣、滤芯等)、废水处理污泥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经污泥浓缩池浓缩后,可采用板框压滤机或者带式压滤机脱水,脱水后的污泥含水率不得高于80%,浓缩池上清液和压滤液要返回污水处理站重新处理。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设雨棚、围墙或围堰,地面须作硬化防渗处理,设置能够将废水、废液纳入污水处理设施的废水导排管道或渠道。贮存场所外要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上要设置危险废物标签。
危险废物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审批和转移联单制度。
(五)强化环保监管。
1、完善污染物排放监测监控体系。所有电镀企业、园区必须建成标准化、规范化排污口,安装废水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企业、园区电镀废水处理站应设水质监测化验室,应具备检测分析特征重金属污染物的能力。鼓励企业委托专业机构承担检测任务。逐步安装特征重金属在线监测装置,2012年底前,《浙江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明确的重点防控区内须有1~2家企业先行安装。
所在地县(市、区)环保部门应开展电镀企业及园区的排污口、雨水排放口及周边环境的监督性监测;所在地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国土资源、环保、农业等部门对关停、搬迁电镀企业原厂区开展土地重金属残留的监测和评估,落实超标土壤的修复和限用措施。所在地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应做好电镀企业及园区地下水特征污染因子的环境监测工作;所在地县(市、区)农业部门应做好电镀企业及园区周边农作物的监测工作,对作物重金属超标的农田采取限耕措施。
2、进一步提高突发环境事故的防范应对能力。电镀企业(园区)应设置应急事故水池,应急事故水池的容积应能容纳12h~24h的废水量,并做好防渗漏处理,确保环境安全。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组织体系,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3、规范内部环保管理。电镀企业(园区)必须按照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组织体系、健全的环保规章制度和规范的环保台帐系统(包括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危险废物管理等台帐)。应配备专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环保管理,企业环保人员应经过县级以上环保局组织的环保岗位业务培训并持证上岗。电镀园区还应设立专门的环保机构,统一负责园区环保工作。
4、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使用、贮存等,应符合《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危险化学品应实行专库储存,库房、生产作业场所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并具有防台风、洪水、火灾等自然灾害功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治责任。各级政府是电镀行业整治的责任主体,要成立以分管负责人为组长,环保、发改、经信、安监、卫生、国土资源、建设、财政、农业、工商、宣传等单位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切实加强对电镀行业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整治过程中,各县(市、区)政府和环保部门应对需整治的电镀企业建立分片包干的责任制度,确保整治工作按时完成。完成整治后,县(市、区)环保部门应在电镀企业及园区建立联系人制度,有条件的应在重点企业和园区设立环境监督员,加强环保监管,确保整治成果有效性和稳定性。
(二)实施整治方案,严格考核问责。各县(市、区)应制定实施本地区整治实施方案。整治实施方案应提出分阶段任务计划,提出各时间节点须完成关、停、并、转、迁的企业名单,明确目标,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稳步推进整治工作。整治情况作为《浙江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实施情况考核和重金属排放总量减排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统一纳入各级生态省建设考核体系,对年度整治任务未达要求的,生态省建设年度考核不得评优。对组织领导不力,整治工作进展缓慢的,上级政府或环保部门要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视情采取挂牌督办、区域限批、荣誉摘牌等措施。省环保厅要对各地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按各时间节点进行汇总通报,同时报送省政府。
(三)严格执法监管,注重整治成效。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企业,应立即予以依法查处。对未经发改、经信、安监、环保、卫生、规划、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对环境保护、职业卫生防护、安全生产“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整治;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对整治无望或限期整治后仍达不到相关要求的,一律予以关停。对拒不履行责令停产、停业、关闭或者停产整治等决定继续违法生产的企业,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执行到位。整治完成后,要落实长效管理措施(见附件3),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确保污染整治成果的巩固提升。
(四)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政策保障。在电镀行业整治期间,中央下达的重金属整治资金要优先用于电镀行业整治。省级财政应筹措资金加大对电镀行业整治的支持力度;各地要配套出台生产企业关闭、搬迁和电镀园区建设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对现有生产企业就地关闭转产的,通过三级配套补贴、税费减免等方式给予适当奖励;对重点生产企业的污染治理、提标改造和生产设备升级、自动控制技术改造等,给予适当的政策资金支持;对主动实施关闭和搬迁的企业在新项目用地、审批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及适当的资金补助;对未完成整治的企业要从排污许可证核发、新项目准入、上市核查、信用等级评价、绿色信贷、各类评优及资金补助等方面予以制约。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深入开展污染整治宣传,特别要重视做好电镀企业主的思想工作,引导干部群众和广大企业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正确理解开展污染整治与新形势下行业转型升级的关系。各地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交流,及时发布辖区内电镀企业名单和各企业整治进展情况,曝光典型违法案件,积极回应各类问题,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对整治工作的推动作用。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1
县(市、区)电镀行业污染整治验收规程
县(市、区)验收程序和要求
(一)验收程序。
1、有整治任务的县(市、区),在辖区内所有电镀企业通过验收后,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自查。
2、自查合格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向设区市人民政府提出核查验收申请,并提交工作总结和由有资质的评估单位编制的县(市、区)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技术评估报告。
3、设区市人民政府收到核查申请后,组织有关部门按标准进行核查验收。
4、对通过验收的县(市、区),由设区市人民政府在当地主要报纸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并公开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公众监督。对公示期间接收的举报电话和信件由设区市人民政府牵头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函告省环保厅等相关部门。
5、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由设区市人民政府正式发文,宣布通过验收,验收意见报省环保厅备案。
6、未通过核查的,由设区市人民政府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其整改。
7、各设区市于2012年底前,将所辖县(市、区)电镀行业整治完成情况报送省环保厅。
(二)验收材料。
1、工作总结。包括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巩固深化污染整治工作的打算等。
2、技术报告。详细说明整治前后的行业基本情况、污染整治过程、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辖区企业总体污染治理及达标排放情况、区域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整治效益分析(包括整治前后企业数量、整体产能、污染物排放量的变化情况)、持续改进计划等。
3、支撑材料。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污染整治相关文件、方案及有关宣传材料等;企业一厂一档资料,包括装备情况、治理工艺、达标情况、监测数据、在线监测监控情况等;园区及功能区建设、验收材料;区域环境质量、污染源环境监测报告;有关污染投诉、信访处理情况材料;现场检查和监督监测档案资料;地方环境监测站开展监督性监测能力保障资料,包括监测站达标情况、人员仪器设备配置情况、监测项目开展情况和监督性监测经费保障情况等。
(三)验收标准
1、当地人民政府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了行业污染整治实施方案,并根据方案组织完成了各项整治任务。
2、核查期间,应组织对该地整治企业进行抽查,抽查企业数不小于10家(总数小于10家的全部检查),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0%。
3、电镀园区的验收标准:园区内分产品、分区域进行生产管理,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电镀企业废水全部纳管;电镀废水按照不同污染物种类分质分流,并建设统一、集中的废水处理设施。区内实现集中供热、危险化学品集中储存、危险固废集中收集处置。园区中心及周边需设地下水观察井,并对地下水进行常规监测。电镀园区的污染治理设施、环境应急建设、综合管理制度应参照电镀企业污染综合整治验收标准中的相应标准执行。
4、完成所辖区域内电镀企业综合整治验收工作。整治过程中,对每家电镀企业要确定一名县级政府负责人作为整治联系人和一名环保监管人员作为监督员,加强监管,防止可能出现的污染事故;对通过验收的企业,加强长效管理,督促企业持续改进相关工作;对被关停企业要做好善后工作,拆除生产设备,妥善处置剩余原材料、固废和其它污染物,县(市、区)人民政府应依法责令其限期注销相关许可证(照)。
5、辖区内电镀行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规定削减率要求。电镀行业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基本解决,群体性事件隐患全面消除,群众对电镀企业环境污染的投诉、上访得到妥善处置回复。
6、当地环境监测站应具备与电镀企业和园区污染物排放和周边环境监督性监测工作相适应的监测能力,在监测技术人员配置、实验室用房、仪器设备和监测经费保障上达到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的要求。
7、完成对可能受污染水域和场地排查监测工作,对监测超标的水域和场地划定范围,设立标志牌,制定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8、建立完善行业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及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全面落实企业监管和事故应急相关责任,确保企业职工健康、社会环境安全。按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环境监测工作的意见》(环办〔2011〕52号)要求,制定实施污染源及水、气、土壤环境日常监测和监督性监测方案。
9、根据《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5号),督促辖区内电镀企业定期向社会发布企业年度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等情况。
10、全面建立企业环境管理档案,建立健全电镀企业档案和信息数据库,建立电镀企业的监督检查台账。
附件2
电镀企业污染整治验收规程
一、验收程序
1、企业在整治完成后,向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整治验收申请,并提交污染综合整治报告。
2、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发改、经信、环保、建设、卫生、安监等相关部门对企业污染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监测或专项验收,并形成验收监测或评估报告。
3、根据企业提交的验收申请和相关验收材料,县(市、区)人民政府(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会同设区市环保局根据相应的验收标准开展验收工作。
4、对验收合格的企业,在当地主要媒体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并公开举报电话和信箱,接收来自公众的监督意见和情况反映。对公示期间接收的举报电话和信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函告省环保厅等相关部门。
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正式发文,宣布企业通过验收。
二、验收材料
1、项目环评报告、安评报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选址规划意见书,相应的批复文件及其他相关支撑材料(包括相关监测或评估合格报告)。
2、发改、经信、环保、建设、卫生、安监等部门的验收意见。
3、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包括污染防治、职业病防治、安全生产等设施配备情况和内部环保、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管理制度建立情况等。
4、企业仍存在的不足和持续改进计划。
三、验收标准
附表电镀企业污染综合整治验收标准
附件3
浙江省电镀企业环保长效管理办法
为巩固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成果,提升我省电镀企业的环保管理水平,督促企业持续改进环保工作,确保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排污监管
(一)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应负责对辖区内电镀企业(园区)进行定期巡查,至少每月一次,主要就环保设施运行状况、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危废贮存及处置、环保台帐规范化管理及电镀行业整治验收标准中环保要求符合情况进行检查,并指导企业做好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运维及各类环保管理工作。对发现的违法问题,应及时予以查处。
(二)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应就电镀企业(园区)现场检查建立责任制度,将历次检查的负责人及检查、监测结果记录在案,并纳入企业一厂一档档案系统,对检查中存在重大疏漏或发现问题隐瞒不报的,要严肃追究相关检查人员的责任。
二、强化环境监测
当地环境监测站应加强对辖区内电镀企业、园区污染源和水气环境特征重金属污染物的监督性监测。对辖区内电镀企业和园区的监督性监测至少每月一次;对企业和园区周边环境的监督性监测至少每半年一次;在企业和园区超标排放和发生污染事故时,应视情况增加监测频次。所在地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应组织开展园区地下水特征重金属的监测;所在地县(市、区)农业部门应组织开展企业和园区周边农作物特征重金属的监测。环保、国土和农业部门应及时交换监督性监测数据,有超标情况的,应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三、规范信息管理
(一)各地环保部门要加强企业环保信息管理,建立完善包括检查、监测结果在内的企业一厂一档档案系统。既要及时公示通过整治的合格企业名录,鼓励公众举报其他非法运营的企业,又要及时发布电镀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二)各地环保部门应将辖区内所有电镀企业纳入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范围。
(三)按照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鼓励电镀企业自愿公开其环境信息,接收群众监督。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的电镀企业,应强制其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开环境信息。
四、加强抽查监管
省环保厅将不定期组织对各地电镀企业(园区)的环保要求落实情况、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通报抽查结果。各市环保局也要参照省厅的做法,通过组织不定期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加强对辖区电镀企业(园区)的监管。
㈢ 谁能提供关于廉政文化建设类电视专题片的脚本感激不尽
十三世纪的一个清晨,意大利旅行家马可•波罗来到这里,惊叹于这座城市的繁华和美丽,这就是中国七大古都之一、闻名于世的旅游城市——杭州。今天,当人们来到这座历史文化名城时,在感叹改革开放给城市建设带来的壮丽画卷的同时,还会感受到吹拂着城市建设者的阵阵清风。
“莲思洁而尊,人因廉而正”,“清廉是福”,一句句、一条条,在市政建设工地、在建设工程交易场所,在城建管理者的办公室、处处显示出廉政文化独特的魅力和生命力。
清风吹拂城建人
——**市建委廉政文化建设的实践与探索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这一重要论述突出强调了教育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近几年来,市建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围绕构建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把反腐倡廉寓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之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扩大廉政教育覆盖面,推动了建设和管理各项任务的完成。
着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2003年以来,市建委先后开展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从政道德教育、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专题学习教育,以及“廉政,让生活更美好”主题教育等一系列活动,通过各类廉政辅导报告和讲座、播放廉政电教片、组织知识测试、放映影片《生死牛玉儒》等形式,切实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2005年6月,在调研和试点的基础上,市建委党委制订下发了《杭州市建委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意见》,确定了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提出了“通过3—5年努力,在全系统营造科学民主、敬业奉献、廉洁奉公、信守道德的浓厚文化氛围,逐步具有建委特色的廉政文化体系。”的总体目标。
党委统一领导。在市建委,廉政文化建设被列入了党委的重点工作,纳入了《杭州市建委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党政齐抓共管。每年年初,把廉政文化建设的具体工作和要求,列入党建工作目标和处室工作目标,建立定期检查考核制度,构建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
纪委组织协调。建委纪委负责组织协调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指导操作实施,督办工作进程,保证廉政建设稳步推进。牵头组织对廉政文化建设的定期检查和考核。
依靠群众支持参与。市建委努力营造廉政文化建设的参与氛围,以文化的魅力吸引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积极参与。
近年来,市建委把廉政文化建设与从政道德、法制教育和家庭美德教育等相结合,不断创新教育内容和形式,使之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职工群众,贴近工程建设,切实增强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按照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要求,着力推动廉政文化进工地、进市场、进机关、进家庭等“四进”工作。
廉政文化进工地
2004年以来,市建委以廉洁诚信、依法经营为主要内容,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工地。市市政公用建设开发公司、市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总公司、市七格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指挥部和市城市建设前期办公室等单位,积极探索,大胆实践。2006年6月,市建委党委向全系统转发了市市政公用建设开发公司制订的《关于全面开展廉政文化进工地活动的实施意见》。
召开有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和质检等参建单位参加的各种会议,宣传工程廉政建设,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形成在工程建设中人人崇廉的良好氛围。
在建设工地,利用工地围护,悬挂廉政公益广告、廉政漫画、廉政警言等,把围护建成城市道路工地上特有的廉政文化景墙,形成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为建设中的城市增添了文化气息,实现“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在民工学校,开展文化礼仪教学活动,组织民工学习文明礼仪、诚信道德等课程,开展廉政短信创作和廉政警言征集;举办“工地读书节”,发放《廉政文化进工地读本》,赠送《中国廉政文化丛书》、《中国反腐败史话丛书》等书籍,丰富民工学校阅览室的廉政文化藏书;举办“廉政小故事”大奖赛,运用讲故事这一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丰富工程参建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歌颂工程建设管理中涌现出来的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倡导廉荣贪耻的理念;开展“廉政短信递真情”活动,每周向工程参建人员发送一条廉政小知识,每逢节假日发出廉政短信,进行温馨提醒。
在社区共建,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期间,与沿线街道、社区签订共建协议,邀请沿线居民参与工程建设的监督,共同开展廉政文化活动。2005年8月,首场纳凉晚会“廉政文化进工地——共建之夜”,在浙江图书馆拉开了帷幕。工地管理人员、民工、社区干部和居民,自编自导廉政小品、廉政知识大家猜、廉政歌曲大家唱等节目,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递廉政清风。
在效能监察工程,推出谈话促廉、公约誓廉、读文思廉、案例警廉等“四廉”活动。谈话促廉。工程开工前,对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管理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引导三方参建人员树立诚信意识和精品意识,创造一流的工程质量,树立良好的企业信誉。
公约誓廉。举行《廉政公约》签字仪式,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参建人员在《廉政公约》上签字,公开作出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承诺。读文思廉。编辑廉政文化读本,组织工程参建人员学习廉政文化读本,开展学廉思廉活动,精心制作个性化的倡廉信封和廉政温馨提醒信。案例警廉。组织干部职工参观法纪教育基地,听现身说法,参观反腐倡廉图片,开展廉政格言警句征集活动。
廉政文化进市场
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是一个集本地区建设工程信息中心、工程承发包公开交易场所和政府部门集中管理场所于一体的市级有形建筑市场,也是建设领域廉政建设的前沿阵地。市建委高度重视有形建筑市场的廉政建设,以廉洁高效、依法办事为主要内容,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市场,努力打造杭州建设工程阳光交易平台。
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事大厅,设置廉政文化阅读栏,放置反腐倡廉杂志资料,提供给办事群众阅读;印发便民服务卡、办事指南等,将办事程序、时限、标准和依据等内容全部对外公开;设立服务评议箱,接受群众监督;在自助服务系统触摸屏上开辟“廉政教育小专栏”,宣传廉政规定,引导办事人员廉洁交易。
在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开辟网上专栏,加强政务公开力度;设立“企业曝光台”,将违规企业的不良记录在网上公告曝光;安排专人负责企业廉洁档案,加强动态管理。开通杭州建设诚信网,建立三色通道制度,加强企业诚信激励和违规处置。
在开标评标大厅,每次开标和评标前,在大屏幕上滚动播放廉政漫画、廉政故事、格言警句和警示案例,对参加开标评标的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先后制作了廉政教育材料15套,放映670场次,近13000人次观看。
在工程招标预审会上,对有关单位和评委专家进行相关法律和廉政规定教育,提出遵章守纪、廉洁评审的要求;举办评标专家业务培训班,提高评标水平,规范评标行为。
建立和完善评标专家语音通知系统、远程自助报名系统、评标专家指纹识别门禁系统等三大系统,运用科技方法打造“阳光市场”和“廉洁品牌”,促进工程交易的廉洁。把建设工程交易的各个环节置于阳光之下,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使操作更加规范、服务更加透明。
建委各窗口单位是建委服务社会的窗口,更是联系群众的桥梁。各窗口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向群众作出办事和服务承诺。郑重的承诺,辅以严格的制度和切实的行动,不断塑造建委部门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今年1—9月,建委办事窗口,先后4次获得了“流动红旗”,在市直部门中名列前茅。
建委廉政文化进市场工作,受到了各级领导的关注和肯定。中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办公厅等有关领导来中心调研时,对“廉政文化进市场”工作均予以高度评价。
2005年12月,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周国富视察杭州建设工程交易市场时,赞扬廉政文化进市场工作“载体新颖、成效显著、值得推广”。
今年6月,孙忠焕市长、叶明书记等市领导在视察有形建设市场工作时,对廉政文化建设也给予了充分肯定。
廉政文化进机关
近年来,市建委坚持以执政为民、廉洁奉公、勤政高效为主要内容,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创建具有导向和示范作用的机关廉政文化。通过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活动,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感染力、吸引力和渗透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文化氛围。
开展节前专题教育。每逢重大节假日,都举办节前专题教育会,教育党员干部绷紧廉洁“弦”,筑起防腐“墙”,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遵守廉政规定,做到自尊、自爱、自律、自醒。
举办廉政报告会。每年定期邀请市有关部门领导作党风廉政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报告。
参观法制教育基地。每年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参观法制教育基地、听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参观反腐败图片展览。同时延伸腐败成本教育到工程建设,组织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接受教育。
开展读书思廉活动。每年在委机关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中开展读书活动,推荐阅读《地狱门前》、《从政警戒》等书籍,做到警钟长鸣。
开展网上廉政教育。2005年4月,在委局域网上开设“廉政文化”专栏,设置了反腐影视、格言警句、廉政漫画等九个板块。迄今,已累计播放19期,播出电教片19部,廉政论文28篇,格言警句35条,廉政漫画58幅,学习体会21篇。
廉政文化进家庭
2006年1月,寒风没能挡住人们脚步。市建委“廉政文化进家庭”试点工作,在杭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总公司的会议室里拉开了帷幕。以修身养性、崇廉尚俭为主要内容,推进廉政文化进家庭。
在春节前的公司廉内助团拜会上,公司领导干部家属向全体干部家庭发出“家庭助廉倡议书”。夫妻间签订了《家庭助廉公约》。公司定期组织干部家属观看廉政电教片。
举办“廉政文化进家庭”专题报告会,向每个干部家庭赠送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等书籍。
编辑制作包含格言警句、理论文章、诗词书画作品欣赏、廉政歌曲等内容的《廉政文化进家庭学习资料》,引导干部家属当好反腐倡廉的宣传员、廉洁自律的守门员、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员。夫妻间常吹廉政“枕边风”,争做“贤内助”、“廉内助”,推动良好家风的形成。
廉政文化建设的开展,创新了宣传教育的方式,为廉政建设提供了广阔的教育平台。廉政文化建设作用于党风政风,影响和带动着社会风气。廉政文化是润泽心灵的春雨、是醒脑提神的清风。
“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在市纪委指导下,在市建委党委重视和支持下,建委系统廉政文化建设必将进一步创新载体、丰富内容、拓展阵地,为推进反腐倡廉作出应有的贡献。
㈣ 廉政征文《绿色事业如何劲吹清风》
30多年的风风雨雨,环保事业走过了光辉的历程。这个高尚而神圣的事业,在地位提升,权力凸显,资金增多的新时代,面临着日益严峻的反腐形势。一向清水衙门的环保队伍,在改革和发展的大潮中,廉政风险增多,违纪违法现象叠现。如何在新时期保障绿色事业的纯洁性值得我们深思。 一、当前环保部门廉政建设的薄弱点 这几年来,环保部门出现的腐败问题逐渐增多,笔者认为主要有四个方面原因。一是业务工作繁忙,党风廉政建设流于形式。现在基层环保部门普遍出现人手少,任务重的现象,基层环保工作压力越来越大。一方面,各地环保部门忙于各类创建活动。在当地政府的压力下,承担着创建的主要角色,奔波于创建工作一线。另一方面,高发的环境信访、刚性的污染减排、上级的频繁检查等使得基层环保人员疲于应付工作。在这样繁忙的工作氛围中,基层环保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往往就不得不让让路,走走形式,难以有足够的时间保证环保人员廉政建设的入心入脑。二是管理事务增多,廉政监督制度未能跟上。环保部门管理权限增多意味着更多的廉政风险。有些基层环保部门在基层政府的压力下承揽了创建工作的主体建设工作。一向不参与工程建设的环保部门,却承担起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厂等建设。为了达到创建目的,有些基层环保部门就违反相关原则,为企业修改各类资料。在项目审批、项目验收、固废管理、行政处罚等行政许可审批中,基层环保部门廉政监督制度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三是思想认识不深,执法行为尚未得到规范。当前,基层环保队伍生源层次不齐。懂业务的少,新手比较多。对一些环保执法工作,基层环保部门中出现失职、渎职的信号还没有高度重视。一些业务工作沿袭着以前的工作模式,一代代的模仿,没有逐渐消除失职渎职的风险。有些基层环保人员地方保护主义等现象还有存在,增强了违纪违法的可能性。三是队伍保障不足,导致个别人员心态偏差。当前,基层环保部门中,机关公务员编制人员较少,大部分是事业单位人员。由于事业与公务员福利待遇相差较大,使得监察大队、监测站等事业编制的人员难以安心工作。有的地方甚至出现环保人员联名上访现象。由于环保系统没有实行条线管理,福利待遇相差太大,与其他税务等条线管理的单位有天壤之别。在这个复杂而充满诱惑的社会中,这些不稳定因素,使得一些环保人员心态失衡,在金钱的诱惑下堕落到不归之门。 二、如何加强环保部门的廉政建设 十七大把环境保护工作推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今天的环境保护工作已经真正进入了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干线、主战场、大舞台,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同时也面临着空前的廉政风险。在这个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中,我们要下大力气抓紧抓好环保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让环保事业在清风护航下创造辉煌业绩。 1、增强环保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清风凉自林谷出,廉洁源从自律来”。环保人员要把廉洁自律作为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奉为执政必备的职业道德,当成防微杜渐、拒腐防变的有力武器,看作是履职尽责、成就事业的根本保证。一是加强红色教育。党纪国法以及环保职业道德准则是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红线”,更是确保廉洁的“护身符”。环保人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和道德准则学习,确保理想、信念不出问题。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来认识和对待。要全体环保人员学习有时间、有内容、有考核,对不能参加学习的进行补课,不断提高自身廉洁从政的文化素质,为勤廉履职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加强警示教育。经常性邀请纪委和监察局领导专家上廉政党课,组织环保人员参观廉政谈话点、看守所、腐败案件旁听等,加强“以案说法”教育,用鲜活的事例感动环保人员,达到心灵的促动,思想的震撼。三是加强针对性教育。结合环保人员的思想实际,对症下药,专题性开展针对性教育。利用自动化办公载体,制作电脑廉政屏保,节日前定期发送廉政短信,经常算算廉政帐,利用思廉日等开展廉政教育的渗透,在环保系统中营造廉洁从政的氛围。 2、创新环保岗位廉政监督制度。针对环保重要岗位的廉政风险,要进一步加大廉政监督制度建设,真正让环保依法行政在阳光下运行。一是要加大内部监督制度建设。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入到环保业务工作中,只有了解了业务工作的流程和关键环节,才能制订出廉政有效的监督制度。要围绕行政审批权、行政评审权、行政执法权和环保项目资金分配权、物资设备采购权、干部人事权“六项权力”,制订环环紧扣,相互监督,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把纪检监察置于业务工作之外的监督是无效的监督,要切实建立纪检监察重要岗位全程跟踪的监督制度。要针对当前尚未完善的各类制度,系统性制订适应形势的根本制度、专项制度和基础制度,切实使得环保业务工作受到有效监督。要建立环保人员廉政档案。对家庭情况,房屋情况,重大事项等登记在案,使得环保干部的廉政建设有据可查,受到监督。要建立环保重点岗位干部轮岗制度,凡在同一岗位满三年的中层干部,必须调离本岗位,减少廉政风险。要建立环保人员廉政考核制度,凡年度廉政建设出现问题的,评优评先一票否决,并实施组织和经济处理。二是要加大外部监督制度建设。聘请环保行风监督员加大社会监督。邀请有责任心的行风监督员,及时报告环保人员在社会上的言行举止等反映,对了解到的一些信息,及时谈话和纠正。要加大家属廉政监督。尤其是针对中层以上干部家属,要经常召开助廉座谈会,签订《家庭督廉公约》,把廉政教育延伸到家庭、延伸到八小时之外。定期向家属报告中层以上干部在环保局廉政建设动态,及时向中层以上干部家属了解八小时以外的情况,构建八小时以外监督网络。 3、加大环保业务工作廉政稽查。要开展环保业务工作的廉政风险查找,及时弥补工作中可能出现失职、渎职的漏洞。一要规范执法。教育环保人员在执法行动中必须按照环保法律法规依法行政,规范办事。尤其对一些比较粗糙的业务工作,要逐步走上规范,切实做到环保工作的公正透明。要经常性排查工作中的失职、渎职隐患,尤其在项目审批、固废管理、环境监察等重点岗位上,加大工作人员廉政教育,减少廉政风险。二要加大督查。环保纪检监察组织要定期对环保重点岗位工作开展稽查,重点稽查工作中是否有违法规定的行为,是否有执法不严、徇私舞弊的行为。对明显违背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制止和纠正,及早保护环保人员。 4、创造安稳的环保工作环境。针对基层环保队伍的实际,要加大基层环保队伍建设。一是环境监察队伍必须纳入公务员管理。环境监察是执法部门,纳入公务员管理有利于培养环保执法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上级环保部门要切实关心基层环保人员,要以强硬措施确保各地政府落实到位。二是环保部门要纳入条线管理。一方面,条线管理有利于环保独立执法,减少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涉。另一方面,条线管理能有利于环保整个系统的协调统一,做到步调一致。三是环保队伍建设要上台阶。基层环保人员经常与化学品打交道,经常忙碌与基层一线。要加大基层环保人员的工资津贴,做到“中薪养廉”,让环保人员懂得目前的收入来之不易,不能轻易失去,减少环保人员违纪违法的机率。(海门市环保局 顾春铵)
㈤ 晋安区这几年附近环境有什么变化
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及上级环保部门的指导下,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环保服务发展、主要污染物减排、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等方面开展工作。强化环境监管,提升环保能力和队伍廉政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不受侵害。认真按照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要求,贯彻落实各项环保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今年2月份,我局与区发改局一同通过精心筹备,我区顺利通过环保部组织的国家生态区验收工作。4月份,根据上级的工作要求,按时完成相关材料的录入工作,并通过省环保厅审核后报环保部审定。同时, 积极参加环保部开展的《生态文明示范区、市》(讨论稿)指标讨论工作,及时掌握指标确定情况,为下一阶段我区生态文明示范区规划编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在今年福州国家生态市创建任务重,晋安作为福州生态市建设的重要一环,我局积极配合福州市开展国家生态市迎检工作,10月15日福州市顺利通过国家生态市技术评估。
二、强化环保服务意识,提高业务水平
(一)规范环评审批和竣工验收工作。认真执行省市关于规范环评和竣工验收审批工作会议精神,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重大项目报局务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项目提前介入,做好服务。不属于我区审批的,须由上级审批的项目,做好沟通协调服务。同时,做好审批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国家环保部2013年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规定,我局在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时,在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作出审批决定三个环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在受理、拟作出验收意见、作出验收决定三个环节公开。今年,我局共审批35家,其中报告书2项,报告表22项,登记表 11项,竣工验收28家。
(二)规范《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我局环境监察人员本着诚信、便民、公开、高效的原则,深入基层、认真耐心的为企业进行详细的说明和讲解,把法定20日办证时间缩短至即办。同时,在不影响企业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严把审批关、发证关。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材料不全、数据与现状不符的,要求企业进一步完善相关手续,补齐相关材料后才予发证;对未执行“三同时”项目的企业不予发证。通过这种方式,督促企业加快整治进度,进一步规范企业达标排放污染物,使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真正成为促进企业节能减排、环境守法的有力武器。
因我局把核发《排污许可证》时限缩短为即办制,今年8月起该项工作下放到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办理, 2015年共核发排污许可证38家。
三、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落实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
(一)在加强污染减排方面。认真完成市里下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总量控制目标。2015年度晋安区的污染物总量减排具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下降0%,氨氮下降0%,二氧化硫下降1.7%,氮氧化物不考核。本年度属于列入我市减排的重点项目总量减排的单位共5家:工业源企业共2家,分别为福州市晋安区西园铝型材厂和福建省新兴达饲料开发有限公司;农业源企业共2家,分别为刘拥春养猪场和晋安后景生态农场;污水处理站一家,为寿山村污水处理站。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二)在工业危险废物管理方面。 根据福州市环保局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督促企业及时与有资的单位签订收购合同或协议,今年来,工业企业、第三产业共签订各类合同协议19家,批准转移185吨,实际转移数量48.615吨,转移联单及时归档,医疗废物转移393家,约71吨。
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提升辖区空气质量
(一)落实市、区提升空气质量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关于提升空气质量工作要求,推进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配合协调存在的问题,上下沟通,严格按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安区2015年提升空气质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晋政综〔2015〕98号)文件要求,落实责任到人,建立了针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拆旧扬尘污染控制、道路扬尘污染控制、餐饮业油烟治理、大排档和烧烤摊整治、垃圾和秸秆焚烧整治、无绿标车限行、加强交通疏导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月报制度,做好相关牵头工作。
(二)燃煤锅炉节能提升方面。严格按照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州市环境保护局、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福州市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或改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榕市场监管特<2015>41号)文件要求,组织我区建成区燃煤锅炉使用单位负责人参加市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或改燃专项治理行动部署会,着力在有限时间节点内推进我区建成区内燃煤、重油、渣油、木屑等高污染染料锅炉淘汰或改燃工作。目前我区27台燃煤锅炉已全面完成淘汰或改燃工作。
(三)提前淘汰“黄标车”方面。根据市政府下达的“黄标车”淘汰工作任务要求,我区已成立由区商务、环保、交警、财政等部门组成的淘汰“黄标车”补贴联合窗口,并于2015年7月15日正式开始受理提前淘汰报废“黄标车”补贴事务。下一阶段,我局将继续与区行政服务中心、交警大队、商务局、财政局、运管所等“黄标车”淘汰工作联席会议成员部门配合,贯彻落实市、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着力推进我区“黄标车”的淘汰工作。
五、开展环保大检查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国家、省、市环保大检查工作要求,我区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金昌钦同志任组长,区直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晋安区环保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区环保局。7月27日我区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了《关于晋安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榕晋政办﹝2015﹞104号)文件,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按照大检查方案,抓紧时间开展工作。同时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下拨22万元专项经费,保障环保大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人员资金
根据我区环保大检查方案,各乡镇(街道)、福兴投资区管委会和金城投资区管委会指定的一位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现上述人员已到位。
区环保局目前已聘用了5名临时人员,租赁3辆执法车辆用于充实大检查工作队伍。
(三)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开展工业企业全面排查。
根据日常环境网格化管理方式分成3组,每组4人:1名包片监察人员、1名乡镇(街道)或园区工作人员、2名临聘人员。同时向各乡镇(街道)、园区调用企业清单,结合我局在册企业名单,对所有工业污染源填写《工业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表》。对已审批并验收企业完善“一企一档”工作,对久试不验企业责令限期补办,逾期未办理的予以立案处罚,同时完善“一企一档”工作,对未批先建项目进行登记造册并上报。截止目前,已调查填写《工业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表》75家,收集整理“一企一档”52家。
二是“未批先建”建设项目专项整治工作。
我局组织执法人员会同镇(街)人员,结合日常排污收费工作和环境信访投诉件,开展“未批先建”建设项目摸牌工作。共检查企业142家次,排查“未批先建”建设项目65家。先后对南昌铁路局福州劳动服务总公司、福州大千洗浴有限公司、福州恒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违反环评制度等“未批先建”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三是对“久试不验”建设项目开展检查。
我局制订了《关于开展“久试不验”建设项目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针对此历史遗留问题,我们结合环保大检查专项行动,分批分期进行规范监管。通过采取下达限改通知、主动服务、分类管理等措施。检查晋安区目前已经审批尚未验收的68家企事业单位进行检查,对仍继续生产的28家企业全部下达了《关于限期办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通知》。逾期未完成的,将责令停止生产并立案处罚。
(四)对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重点案件开展检查。
对林庆锋废旧塑料加工场、福州大耳朵工贸有限公司、福建辉恒机械配件有限公司、福州玉龙建材有限公司、铁路农贸市场、福州恒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福州大千洗浴有限公司、新店镇鹅峰村横厝3号黄卫波家具加工场、福建景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新兴达饲料开发有限公司予以立案查处。
(五)开展“清水蓝天”环保专项行动。
根据《省环保厅、公安厅关于联合组织开展“清水蓝天”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闽环保总队[2015]74号)文件要求,我局与督查组紧密配合,依法对新店塑料破碎厂、阮为武塑料破碎场的相关设备实施了查封扣押;与晋安公安分局民警配合对福州会运金属表面前处理产品有限公司生产设备实施原地查封,直排的涉酸废水已送检;2015年10月11日,会同督查组、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共同查获了郑仕元电镀加工场,当场查封了电镀车间,直排的电镀废水已送检。
六、加快流域水环境整治,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一是在重点流域整治方面。根据省、市、区下达的敖江流域“河长制”实施方案,及时督促、指导有关乡镇开展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宦溪镇完成峨眉矿山1万平方覆绿工程整治工作;桂湖流域省控断面水质持续改善,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日溪乡污水处理厂检修工程正在实施;日溪乡生活垃圾整治项目也完成了方案的设计工作。同时,根据市环保局的要求,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调查工作。
二是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方面。一是下达市级专项资金29万余元,用于北峰三个乡镇开展农村连片整治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维护工作。二是全面完成宦溪镇、寿山乡、日溪乡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污水处理设施的GPS定位工作,全面完成设施损坏情况的排查工作,完成修复方案的编制工作。三是结合“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工作,配合日溪乡、寿山乡开展汶洋污水处理设施、九峰污水处理设施、前洋污水处理设施的现场指导工作,安排市级流域专项资金151.26万元用于补助项目建设,目前九峰污水处理设施、前洋污水处理设施均已开工建设,汶洋污水处理设施即将开工建设。
七、加强环境监管,提升我区环境质量。
(一)强化环境信访处理。今年来,我局共受理信访件1683件:上级批转件56件,媒体曝光件6件,“12345”转办件783件,“12369” 转办件565件,数字城管交办件113件,来信来电160件,全部在限时内予以处理,处理率达100%。针对我区环境信访量大、问题复杂、处理难度大这一特点,我们广泛动员、有效整合各方力量,打造区、街道(镇、乡)、社区(村)三级联动机制,把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办到实处。
(二)全面开展排污费征收工作。由于近年我区大面积旧城改造以及三环路、绕城高速修建,使晋安区众多企业外迁;福州市经济适用房、社会保障房和廉租房等多安置于我区等状况,使得我区排污费征收面急剧缩小。面对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监察部门实行网格化管理,分片加强了排污收费新系统的学习和使用,进一步规范申报和收费程序,同时对排污收费新办法存在的诸多问题多次进行集体研究,整理出一套切合我区实际的排污收费方案。2015年至今已缴纳排污费160万元。
(三)开展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管。中、高考期间,为确保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我局针对考生家长反映比较强烈的娱乐场所、餐饮、修车场等服务业噪声污染状况进行全面排查,集中力量抓好噪声整治工作。制订了《福州市晋安区2015年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管工作方案》榕晋环保〔2015〕29号,《2015年晋安区环保局高考考点噪声监管方案》。我局监察大队全体动员,出动人员235人(次),检查各类涉噪声污染单位96家(次),其中当场整改46家,限期整改9家。
(四)完成各项环境监测任务。
加大敖江流域水源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动态信息,加大城区企业在线监控力度,重点加强涉水企业监管,鼓励涉水企业改造污染治理设施,辖区地表水水质按环境功能区稳定达标,内河交界断面水质达到控制要求。根据福州市环保局下达的《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下达2015年福州市重点污染源监测任务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对辖区内28家市控、14家区控重点污染企业的污染排放情况进行了不定时跟踪监测。同时,依据我区燃煤锅炉改燃工作安排,开展燃煤锅炉改燃企业监督性监测工作,目前已完成2家。今年共完成水、气、声委托性监测171家次,其中噪声监测88家次、废水46家次、三苯废气16家次、烟尘12家次,竣工验收9家次,为我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科学有效的监测数据。
2016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和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新要求,积极探索环保新道路,努力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和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一、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全面推进生态建设工作,通过普及生态建设知识,宣传“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导群众参与生态建设工作。二是对照我区生态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排查整改工作。三是加大对城镇基础设施的资金扶持力度,完成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四是加强对我区现有省级生态村的扶持力度,力争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五是根据环保部关于省级以上生态乡镇三年一复查的精神,以更加严格的标准对我区省级以上生态乡镇开展指导工作,补缺补漏,确保通过上级环保部门组织的复核检查。
二、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
重点加强我区三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2公里范围内的环境监管力度,进一步严格各类工地管理、市容清扫清洗降尘、大排档和烧烤摊等污染整治。继续按照区政府《关于印发晋安区2015年提升空气质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整治行动。落实相关单位的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月报制度,做好有关牵头工作。
三、开展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摸排工作。
全面完成农村连片整治污水处理设施摸底排查工作,并绘制全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布图。督促指导汶洋村、九峰村完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四、认真实施《晋安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新《环保法》,继续对辖区内工业污染源填写《工业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表》;对已审批并验收企业继续完善“一企一档”工作;对久试不验企业逾期仍未办理的予以立案处罚;对未批先建项目进行排查核实、登记造册并上报;对检查出的各类环境问题及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予以立案查处;及时完成阶段性报表和总结材料,按期报送市环保局。
五、加强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
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环境法律法规执行和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后督察;依法处置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认真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进一步完善现场执法和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处理的责任,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强化办案质量,加强排污费稽查工作。
六、继续做好环境质量监测。
完成地表水、水源地、环境空气、区域噪声和交通噪声监测工作;加强污染源监督监测,及时掌握污染源的变化动态,促进排污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稳定达标排放。
㈥ 欧文龙的人生经历
1956年12月出生于澳门,在澳门接受教育。
1982年获台湾大学机械工程学士学位,还是澳门大学企业管理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
1987年加入澳门政府,先后任职于多个政府部门,曾在市政厅担任清洁部部长.。
1992年转至澳门焚化中心暨污水处理站办公室工作。
1998年8月任焚化中心暨污水处理站办公室主任。
1999年12月20日任澳门特别行政区运输工务司司长。
2004年12月4日再次被任命为澳门特别行政区运输工务司司长。
2006年12月7日,澳门特区廉政公署专员张裕宣布,经过严密调查发现,欧文龙涉嫌严重受贿,并进行非法金融操作活动。由于事态严重,澳门特区廉政公署已于12月6日晚上10时,依法拘留欧文龙司长 ,以作进一步调查。国务院2006年12月7日决定:免去欧文龙的运输工务司司长职务 。
2008年1月30日,澳门特区终审法院判决欧文龙入狱27年。2009年4月22日,欧文龙再审被判入狱28年6个月,罚款24万澳门元。
㈦ 2011国家政府工作报告的重点
三、2011年的工作
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0.3%,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3%,城镇新增就业1168万人,国际收支状况有所改善。这为做好今年的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国际收支状况继续改善。
总的考虑是,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造良好环境,引导各方面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上,放在增加就业、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上。
实现上述目标,要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提高针对性、灵活性、有效性,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更加注重稳定物价总水平,防止经济出现大的波动。
今年,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
当前,物价上涨较快,通胀预期增强,这个问题涉及民生、关系全局、影响稳定。要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充分发挥我国主要工业品总体供大于求、粮食库存充裕、外汇储备较多等有利条件,努力消除输入性、结构性通胀因素的不利影响,消化要素成本上涨压力,正确引导市场预期,坚决抑制价格上涨势头。
要以经济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全面加强价格调控和监管。一是有效管理市场流动性,控制物价过快上涨的货币条件。把握好政府管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调整时机、节奏和力度。
二是大力发展生产,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供应。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三是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农超对接”,畅通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和主要农产品临时收储制度,把握好国家储备吞吐调控时机,搞好进出口调节,增强市场调控能力。
四是加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特别要强化价格执法,严肃查处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
五是完善补贴制度,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绝不能让物价上涨影响低收入群众的正常生活。
(二)进一步扩大内需特别是居民消费需求
扩大内需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方针和基本立足点,也是促进经济均衡发展的根本途径和内在要求。
积极扩大消费需求。继续增加政府用于改善和扩大消费的支出,增加对城镇低收入居民和农民的补贴。继续实施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政策。
加强农村和中小城市商贸流通、文化体育、旅游、宽带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促进文化消费、旅游消费和养老消费。推动农村商业连锁经营和统一配送,优化城镇商业网点布局,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网络购物、地理信息等新型服务业态。
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项治理行动。
大力优化投资结构。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引导民间投资新36条,抓紧制定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和支持政策,切实放宽市场准入,真正破除各种有形和无形的壁垒,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重组联合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促进社会投资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
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结构调整的引导作用,优先保证重点在建、续建项目的资金需求,有序启动“十二五”规划重大项目建设。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严格执行投资项目用地、节能、环保、安全等准入标准,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
(三)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
坚持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
确保农产品供给,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要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首要目标,毫不放松地抓好农业生产。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支持优势产区生产棉花、油料、糖料等大宗产品。
大力发展畜牧业、渔业、林业。切实抓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大中城市郊区要有基本的菜地面积和生鲜食品供给能力。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发展壮大农作物种业,大规模开展高产创建。
继续实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每50公斤提高5到7元,水稻最低收购价每50公斤提高9到23元。大力发展农村非农产业,壮大县域经济,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业、创收能力,促进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提高扶贫标准,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大兴水利,全面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小型水库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以及山洪地质灾害防治。
完善排灌设施,发展节水灌溉,加固河流堤防,搞好清瘀疏浚,消除水库隐患,扩大防洪库容。通过几年努力,全面提高防汛抗旱、防灾减灾能力。
大力推进农村土地开发整理,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加快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加强农村水电路气房建设,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努力为农民建设美好家园。
加大“三农”投入,完善强农惠农政策。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用于农业农村的总量、增量均有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总量和比重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重点投向农业土地开发、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足额提取、定向使用。
今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投入拟安排9884.5亿元,比上年增加1304.8亿元。继续增加对农民的生产补贴,新增补贴重点向主产区、重点品种、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
增加中央财政对粮食、油料、生猪调出大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扩大奖励补助规模和范围。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涉农信贷投放,确保涉农贷款增量占比不低于上年。
加大政策性金融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建立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覆盖耕地、林地、草原等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
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全面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大幅增加奖补资金规模。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年底前,在全国普遍建立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
解决13亿中国人的吃饭问题始终是头等大事,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我们有信心也有能力办好这件大事。
(四)加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这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要推动经济尽快走上内生增长、创新驱动的轨道。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一是改造提升制造业。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重点增强新产品开发能力和品牌创建能力,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技术工艺系统集成水平,提高产品质量、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推动重点行业企业跨地区兼并重组。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
二是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建设高性能宽带信息网,加快实现“三网融合”,促进物联网示范应用。大力推动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发展。
要抓紧制定标准,完善政策,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作用,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发展,加快形成生产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三是大力发展服务业。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大力发展和提升软件产业。
着力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市场环境,加快完善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尽快实现鼓励类服务业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与工业基本同价。
四是加强现代能源产业和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积极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进传统能源清洁利用,加强智能电网建设,大力发展清洁能源。
统筹发展、加快构建便捷、安全、高效的综合运输体系。坚持陆海统筹,推进海洋经济发展。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全面落实各项区域发展规划。坚持把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放在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优先位置,认真落实西部大开发新十年的政策措施和促进西藏、新疆等地区跨越式发展的各项举措。
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继续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进一步发挥承东启西的区位优势。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在体制机制创新和发展方式转变上走在全国前列。
更好发挥深圳等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在改革开放中先行先试的作用。加大力度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发展,颁布实施2011-202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启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开发攻坚工程,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
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遵循城市发展规律,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坚持科学规划,严格管理。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有稳定劳动关系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转为城镇居民。对暂不具备落户条件的农民工,要解决好他们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赁、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要充分尊重农民在进城和留乡问题上的自主选择权,切实保护农民承包地、宅基地等合法权益。城镇化要同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相互促进,这是必须坚持的正确方向。
加强节能环保和生态建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继续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大力开展工业节能,推广节能技术,运用节能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投入,积极推进新建建筑节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低碳城市试点。加强适应气候变化特别是应对极端气候事件能力建设。
建立完善温室气体排放和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制度。加快城镇污水管网、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推广污水处理回用。启动燃煤电厂脱硝工作,深化颗粒物污染防治。加强海洋污染治理。
加快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地区重金属污染治理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控制农村面源污染。继续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管理,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巩固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等成果,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推进荒漠化、石漠化综合治理。
完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加快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应急等体制建设。
(五)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
科技、教育和人才是国家发展的基础和根本,必须始终放在重要的战略位置。
坚持优先发展教育。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人们提供更加多样、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2012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
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公办民办并举,增加学前教育资源,抓紧解决“入园难”问题。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公共资源配置重点向农村和城市薄弱学校倾斜。
以流入地政府和公办学校为主,切实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支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做好“双语”教学工作。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快教育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注重引导和培养孩子们独立思考、实践创新能力。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引导高中阶段学校和高等学校办出特色,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加快建设一批世界一流大学。
支持特殊教育发展。落实和完善国家助学制度,无论哪个教育阶段,都要确保每个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全面加强人才工作。以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加快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型科技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加大人才开发投入,推进重大人才工程。深化选人用人制度改革,努力营造平等公开、竞争择优的制度和社会环境,激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人尽其才的良好局面。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加快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提升重大集成创新能力。加强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增强原始创新能力。推动建立企业主导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鼓励企业共同出资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共担风险、共享成果,对符合国家战略方向的项目,政府要从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支持。
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促进科技资源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和开放共享。激励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广大科技人员以多种形式与企业合作。保持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率。坚定不移地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应用、保护、管理能力,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六)加强社会建设和保障改善民生
经济越发展,越要重视加强社会建设和保障改善民生。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今年中央财政拟投入423亿元,用于扶助和促进就业。要适应我国劳动力结构特点,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小型微型企业和创新型科技企业,努力满足不同层次的就业需求。
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做好重点人群就业工作。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鼓励自主创业。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快就业信息网络建设,实现全国互联互通。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这既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当前的紧迫工作。今年重点采取三方面措施:一是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众的基本收入。
稳步提高职工最低工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
二是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合理调整税率结构,切实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
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加强对收入过高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管理。
三是大力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坚决取缔非法收入。加快建立收入分配监测系统。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尽快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努力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多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加快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40%的县。推进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解决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障的历史遗留问题,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积极推进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完善城乡低保制度。继续多渠道增加社会保障基金。将孤儿养育、教育和残疾孤儿康复等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继续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社会保障管理信息化。发挥商业保险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大力发展慈善事业。
坚定不移地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长效机制,重点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切实稳定房地产市场价格,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
一是进一步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今年要再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共1000万套,改造农村危房150万户。
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中央财政预算拟安排补助资金1030亿元,比上年增加265亿元。各级政府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大幅度增加投入。
抓紧建立保障性住房使用、运营、退出等管理制度,提高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保证符合条件的家庭受益。
二是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
重点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调整完善房地产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有效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和市场行为监管,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人民政府负直接责任。有关部门要加快完善巡查、考评、约谈和问责制度,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从而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地方,要追究责任。(掌声)
推进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今年是医改三年实施方案的攻坚年,要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在基层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完善基本药物保障供应体系,加强药品监管,确保用药安全,切实降低药价。
二是抓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鼓励各地在医院管理体制、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和监管机制等方面大胆探索。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改善医患关系。
三是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稳定提高城镇职工、居民医保参保率和新农合参合率。今年要把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200元。
四是完成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任务。今年全国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25元。加强重大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的预防控制和规范管理。加强妇幼保健工作,继续推进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和救治保障试点。认真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大力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落实各项扶持政策。
五是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放宽社会资本和外资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完善和推进医生多点执业制度,鼓励医生在各类医疗机构之间合理流动和在基层开设诊所,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全面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加强出生缺陷干预,进一步扩大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做好孕产妇和婴幼儿保健工作。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实施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切实保护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加快建立健全老年人社会服务体系,加强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广泛动员和组织群众依法参与社会管理,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完善社会管理格局。以城乡社区为载体,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整合人口、就业、社保、民政、卫生、文化等社会管理职能和服务资源,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以城乡社区为载体,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整合人口、就业、社保、民政、卫生、文化等社会管理职能和服务资源,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加快建立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和纠错机制,加强信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切实解决乱占耕地、违法拆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加强和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体制,提高全社会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加强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完善信息网络管理。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密防范、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健全法制,严格标准,完善监测评估、检验检测体系,强化地方政府监管责任,加强监管执法,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各级政府一定要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七)大力发展文化建设
文化对民族和国家的影响更深刻、更久远。要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文化需求,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
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在全社会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信念,加快构建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和行为规范。
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增强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和服务能力,重点加强中西部地区和城乡基层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传承。进一步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档案事业。
加强对互联网的利用和管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加强对外文化体育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让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再展辉煌。
(八)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继续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健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完善国有金融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体制,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监管。
继续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清理和归并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在一些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推行增值税改革试点,推进资源税改革。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继续深化金融企业改革,加快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加快培育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继续大力发展金融市场,鼓励金融创新。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扩大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推进人民币资本项下可兑换工作。加强和改善金融监管,建立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预警体系和处置机制。
完善成品油、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和各类电价定价机制。推进水价改革。研究制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的指导意见。价格改革要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众的承受能力。
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九)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要积极发展互利互惠的多双边经贸关系,不断拓展新的开放领域和空间。继续推动多哈回合谈判,反对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促进国际经济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共赢的方向发展。
切实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在大力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益的基础上,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无论是一般贸易还是加工贸易出口,都要继续发挥劳动力资源优势,都要减少能源资源消耗,都要向产业链高端延伸,都要提高质量、档次和附加值。
积极扩大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不断提高服务贸易的比重。坚持进口和出口并重,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原材料进口,促进从最不发达国家和主要顺差来源国增加进口,逐步改善贸易不平衡状况,妥善处理贸易摩擦。
推动对外投资和利用外资协调发展。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完善相关支持政策,简化审批手续,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到境外投资提供便利。鼓励企业积极有序开展跨国经营。
坚持积极有效利用外资的方针,注重引进先进技术和人才、智力资源,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中心,切实提高利用外资的总体水平和综合效益。抓紧修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鼓励外资投向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和中西部地区。
(十)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建设廉洁的政府是一项持久而又紧迫的任务,是人民的殷切期望。要加快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把查办大案要案作为反腐败的重要举措,同时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一是认真治理政府工作人员以权谋私和渎职侵权问题。针对工程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和矿产资源开发、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处腐败分子。(掌声)
二是切实加强廉洁自律,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落实领导干部收入、房产、投资以及配偶子女从业、移居国(境)外等情况定期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审计和监察工作。加大对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的监督力度。
三是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形式主义。要精简会议、文件,清理和规范各种达标、评比、表彰以及论坛、庆典等活动,从经费上严加控制。
规范公务用车配备管理并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快实行财政预算公开,让人民知道政府花了多少钱,办了什么事。各级政府都要努力为人民办事;每一个公务员都要真正成为人民的公仆。
㈧ 求一篇关于环保工作的论文或总结
战略性新兴产业之节能环保:再造绿色神州
一节能
在2010年10月18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中,节能环保在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中高居第一。根据规划,到2020年节能环保将成为中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发改委随后在对有关决定解读时指出,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适应产业绿色发展的国际趋势,结合我国面临的资源环境巨大压力,节能环保产业将以先进适用技术集成应用为重点,大力发展新型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和装备,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和再制造产业等环保产业新业态。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则初步确定,“十二五”期间中国环保投资将达3.1万亿元,较“十一五”期间1.54万亿元的投资额大增121%。由此看来,节能环保紧连着国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其涉及范围之广,牵动的产业领域之多是其他产业难以比拟的,将成为中国经济转型的关键。
“十二五”能耗目标
单位GDP能耗再降17.3%
我国于2006年3月发布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2006年至2008年单位GDP能耗降低率分别为-2.74%,-5.04%,-5.20%。到2009年,全国单位GDP能耗为1.077吨标准煤/万元,比2008年降低3.61%。2010年第一季度,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油化工、化工等6大高耗能行业加快增长,导致全国单位GDP能耗上升3.2%,上半年单位GDP能耗同比上升0.09%,离20%目标的实现有一定差距。
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单位GDP能耗将下降17.3%,煤炭占一次能源的比重将从70%下降到62%左右。“十三五”期间将下降16.6%,2020年要实现单位GDP能耗比2010年降低31%,达到该目标除了进行能源结构调整外,节能方面也具有很大潜力。
2010年5月公布的《国务院关于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通知》提出我国将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中央安排833亿元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等建设,
合同能源管理
直接受益于国家补贴政策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广泛应用于工商业节能领域,据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统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从2008年的116.7亿元增长到2009年的195.32亿元,同比增速为67.37%。合同能源管理及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有望解决节能产业发展的瓶颈。
根据《2009年中国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报告》,我国节能服务产业总产值由2008年的417.3亿元增至2009年的587.68亿元,同比增长40.83%;综合节能投资从2008年的253.2亿元增至2009年的360.37亿元,同比增长42.23%。我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从2008年的116.7亿元增至2009年的195.32亿元,同比增长67.37%。据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估算,中国2010年节能服务产业产值有望达到800亿元,增速保持在30%~40%,未来行业市场容量高达4000亿元。
目前我国不断加大对合同能源管理的支持力度,除了在《节约能源法》中已明确鼓励发展外,2010年还分别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预计未来合同能源管理将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工业节能
节能技术市场前景大
目前我国工业能源消费约占全部能源消费的70%,工业节能减排意义重大。目前我国淘汰落后产能是工业节能的重要方式,但是可以预计未来将越来越依靠节能技术的推广。2006年3月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其中包括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点联产,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等。
(1)高效电机:将受益于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和停用低能效电机的政策
2010年6月我国发布的《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实施细则》规定了推广高效电机的财政补贴具体标准。2010年8月我国又公布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第一批)。此外,我国规定2011年7月1日以后能效等级为3或更低的电机将禁止销售。
我们认为由于高效电机成本高于传统电机,因此财政补贴后将减少两者之间的差距,因此会大大提高高效电机的市场份额。此外,根据Research in China的数据,2008年我国能效等级为3或更低电机的比重约为79 8%,因此我国低效能电机停用政策将为高效电机带来巨大市场前景。
(2)余热锅炉:受益于钢铁企业技术推广政策
近些年我国余热锅炉产业发展迅速。2000年到2008年按产量计算行业的平均增速为26.1%,而2008和09年增速则接近60%。根据Research in China预测,未来5年钢铁行业是最主要的余热锅炉使用者,其比重为22.9%,但目前我国大型钢铁企业使用余热技术比例较低,仅为30%~50%,其他行业则更低。
2009年12月我国发布了《钢铁企业烧结余热发电技术推广实施方案》,提出用3年时间在重点大中型钢铁企业中有针对性地推广烧结余热发电技术,预期在钢铁行业推广比例达到20%,形成157.5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并计划实施烧结余热发电技术的烧结机82台,预计总投资51.9亿元。2010年6月,我国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大力推广高温高压干熄焦、干法除尘、煤气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烧结烟气脱硫等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余热利用技术的推广政策将进一步推动余热锅炉行业的景气,在未来几年继续保持较高增长。
建筑节能
节能标准不断提高带来巨大市场
2010年5月公布的《国务院关于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通知》提出:到2010年底,全国城镇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达到95%以上。国外推行绿色建筑(不仅包括节能,还包括节水、节材、节地等),我国将同时推行强制性节能标准和绿色节能标准,节能建筑是事先按标准强制推行,绿色建筑是事后监测评价发证。
据估算,目前我国既有建筑面积约460亿平方米。截至2009年底,全国城镇累计建成节能建筑面积40.8亿平方米,节能建筑占城镇建筑面积的比例为21.7%。另一方面,近年来国家提高了建筑节能标准,2005~2010年全面启动建筑节能和推广绿色建筑,平均节能率达到50%:2010~2020年,将进一步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平均节能率要达到65%。建筑节能市场潜力巨大,节能玻璃、保温墙体材料、石膏板、节能幕墙等节能材料将因此受益。
二、环保
“十一五”期间我国环保产业可望保持年均15%-17%的增长速度。到2010年我国环保产业年产值预计将达8800亿元。我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占GDP比重逐年提高,从2000年的1.02%提高到2008年的1.49%。在水污染方面,“十五”期间投资规模为2700亿元,“十一五”期间为6400亿元,增长137%。大气污染方面,“十五”期间投资规模为2800亿元,“十一五”期间为6000亿元,增长114%。固废处理方面。“十五”期间投资规模仅为900亿元,“十一五”期间达到2100亿元,增长133%,年均增速为18.5%。
“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将在总量控制、质量--改善和环境风险防范上着力。“十二五”期间,环保工作将以污染防治为主。燃煤电厂和工业炉窑脱硫脱硝、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中小城镇污水处理,重金属污染防治、污水污泥处置、土壤修复,农村环境保护,颗粒物等大气复合污染防治等作为重点。
污水处理
提标、资源化成趋势,催生MBR等细分行业
污水处理包括工业废水,市政污水,农业废水等。据估计,“十二五”期间我国工业污水处理厂、市政污水处理厂、农业等领域会有超过1万亿元的投资空间。
城市污水处理产能仍有较大发展空间。据统计,2009年底投运的城镇污水产能达1.06亿立方米/日,在建0.52亿立方米/日,二者之和接近2008年底污水排放总量1.57亿立方米/日(包括工业),其中城市污水处理率达73%。“十二五”期间预计年均投产污水产能1000~1500万吨/日。城市产能建设增速将放缓并外扩,未来5年城市新建规模与县城相当,单厂规模减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中,预计地级市,县级市、县城污水厂,配套管网及城市,县城改建污水厂分别为260亿元、960亿元、280亿元,773亿元、168亿元和32亿元。
污水排放标准不断提高,资源化成趋势。2006年原国家环保总局规定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流域及湖泊、水库等封闭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A标准。“十二五”规划氨氮排放将纳入约束指标,同时规划2015年城市污水处理再生利用率提高1.5个百分点至10%。这将推动MBR等新技术工艺发展,催生细分行业。
大气污染治理
除尘迎来结构调整,脱硫稳定增长,脱硝市场将启动
“十一五”期间,我国将COD、二氧化硫列入总量控制目标(分别下降10%),目前均超额完成。除尘年均市场规模约200亿元,“十二五”除尘市场增长趋于平稳,但是烟尘排放标准有可能从150mg/m3提高至30mg/m3,超过一半需要改造或者更换、袋式除尘由于具有较好的除尘效果,将迎来较快增长。脱硫市场预计年均投资规模可达100亿元。我国目前火电装机6.6亿千瓦,2009年脱硫装机达4.7亿千瓦。占71%。“十二五”期间仍有2亿千瓦机组需要改造,同时每年还需新建3000万~5000万机组,而已建部分每年10%需要更新。此外,钢铁烧结机脱硫将成为新增长点。
随着环保标准不断提高,氮氧化物也逐步列入控制目标。2008年我国氮氧化物排放量达到2000万吨,成为世界第一排放国,若无控制,氮氧化物排放量在2020年将达到3000万吨,给我国大气环境带来巨大威胁。2010年1月,国家颁布《火电厂氮氧化物防治技术政策》,规定低氮燃烧技术应作为燃煤电厂氮氧化物控制的首选技术 当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达标或不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时,应建设烟气脱硝设施。“十二五”期间,氮氧化物将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总量控制范畴,目前脱硝加价政策正在研究当中。一旦出台将催化产生脱硝子行业,但预计规模相对脱硫要小一些。
固体废弃物处理
“十二五”期间增速最快的环保一级子行业
固体废弃物包括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弃物处理、医疗废弃物处理等领域。其中生活垃圾处理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行业起步稍晚于污水处理,但目前发展差距较大,产能建设高峰期仍未到来,其中垃圾处理费征收不全是重要制约因素。2002年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以来,到2007年底约有380多个城市开征垃圾处理费,开征比例约60%,而收缴率不到50%,导致地方政府缺乏垃圾处理项目资金。
2009年我国城市垃圾清运量1.56亿吨,无害化处理率72%,存在近30%处理能力缺口,累积堆存量达70亿吨,此外清运量每年还有3%~5%自然增长。现有处理产能中填埋占80%以上主导地位,超过1/3未达卫生填埋标准(2006),即使达标也始终避免不了潜在的二次污染。更关键的是第一批集中建设的填埋场因城镇化进程加快而使用年限缩短,未来几年内面临封场,将造成处理能力大幅下降。
垃圾焚烧产生的“二恶英”问题引发了很大争议,行业发展速度有所放缓,争议过后,垃圾填埋比例将加速下降,焚烧和综合处理共同发展。 目前垃圾处理收费机制正在试点,预计“十二五”初期将得到有效解决,从而加快行业发展。据相关信息,“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将投入超过5000亿元用于固废处理,其中1000亿元用于生活垃圾处理,1000亿元用于自来水厂污泥处理,3000亿元用于流域污泥治理。“十二五”期间垃圾处理行业年均复合增速在20%以上。在设备领域,垃圾焚烧设备投资占到总投资50%,工程设备商首先受益,而专业运营厂商也将迎来较大发展机遇
㈨ 龙江镇的概况
龙江镇位于顺德区西部,毗邻广州、深圳与港澳,地理位置优越,是珠江三角洲西部重要的交通枢纽之一,G325国道、S121省道、佛开高速、珠二环高速、顺番路、乐龙路贯穿而过,西江、北江流经辖区。辖区面积73.8平方公里,下辖10个居委会,13个村委会,常住人口23万,其中户籍人口9.8万,是国家重点镇、广东省中心镇,荣获“中国家具制造重镇”、“中国家具材料之都”、“中国塑料建材产业之都”、“国家卫生镇”、“广东省技术创新专业镇”、“广东省历史文化名镇”等称号。龙江经济基础扎实。明朝出现“四方商贸之地,六合堂奥之区”的繁荣景象。改革开放以来,龙江迅速成为广东省专业镇、顺德区经济重镇,主要有家具、塑料、家电、啤酒、饮料、纺织、服装、有色金属加工等行业。家具和塑料建材为支柱产业,有家具制造企业2000多家,材料交易市场7个,塑料建材企业220家,龙头企业联塑为上市公司。电子商务、汽车配件、LED等新兴产业迅速发展。
龙江发展环境优越。立足当下,龙江改革创新,推进产业转型,促进城市升级,优化民生服务,改善生态环境,逐步形成产城互动发展、政社协商共治、全民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碧桂园、保利等著名房企进驻,华美达等星级酒店兴建,亚洲国际中央商务区、顺德家具国际采购中心、盈信广场二期等一批项目落实,龙江宜居宜商环境更加美好。
2014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镇委的正确领导下,龙江镇围绕“城市升级引领转型发展,共建共享幸福龙江”的战略目标,同心协力,奋发进取,扎实推进龙江经济社会民生各项事业发展,较好地完成了镇十六届人大第四、第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城市建设亮点突出。规划出新成果,完成龙洲路以北、乐龙路以东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协助东头村、官田村完成留用地规划编制,着手编制中心区北片区、朝阳开发区一期和旧城区道路综合整治规划。推进工业大道、里海路、官田南路、丰华北路4条道路以及旧区道路“五位一体”沿街景观整治,其中丰华北路完成改造,被列为区城市升级示范工程,东华路(城区小学至高滘村路段)、北华路预计春节前完成主路面改造。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和电力配套工程,建成集北、东华路、丰华南路3座人行天桥,天湖体育公园即将开放,110kV开源站建成投产。“三旧”改造认定项目增至31个,总面积852亩。生态修复成效初显。全面铺开“美城行动”,龙江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观。完成珠二环龙江出入口匝道、沿线两侧绿化和广湛高速公路龙江段生态景观林带建设一期、二期,启动顺番路、乐龙路、龙洲路龙江段绿化景观方案设计。启动西溪世埠涌截污和活化水资源工程,建成横滘涌节制闸、左滩生活污水处理站,启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业有机废水回收处理厂建设。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整治三联、南坑慈云、河柏以及东头吴涌4个村级工业区,关停不符合环保标准企业40间。启动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安装在线监控设备62套,治理VOCs排放企业31间,完成全镇空气环境监控系统升级。综合整治农村环境,完成仙塘农场污染治理。城市管理实效提升。数字城管系统覆盖面积17平方公里,处理率98.9%,城市管理更加精细化。投入1亿多元推进环卫综合保洁,实现全镇立体化大保洁。制定了道路行业规划,实行沿路以及住宅区商业街行业准入制度。严厉打击违建行为,拆除违法用地建设共74宗,面积4.6万平方米。优化公共交通服务,增设公交站亭45座、公共自行车站点11个。
升级步伐更实。颁发实施《龙江镇家具行业五年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成功与阿里巴巴签约启动龙江网上产业带平台建设。编制家具材料标准丛书,建立国家级水性木器涂装实训基地,推进家具专利快速调处中心落地。成立龙江镇家居设计师协会,“龙江设计”作品走进上海、成都等大型展会。新办家具销售、电子商务贸易等配套行业企业560多户,同比增长100%,显示龙江家具行业转型步伐明显,产业布局趋向多元化。推动联塑集团扩能增产,优化发展战略,参与多领域投资。后劲更足。亚洲国际、顺德家具国际采购中心、碧桂园凤凰酒店、盈信二期、龙江购物中心、华美达、乐龙国际、广域龙城、陈涌宝盈商业广场等重点工商项目推进顺利,部分项目开始招商;酒店业群兴起,4家连锁酒店进驻,新增朗廷、奥斯汀柏丽、盈信万怡等多家三星级以上酒店,逐步形成第三产业发展雏形。电子商务初成集群,“龙家具电商港”拓展到五大园区,聚集600多家电商企业,年交易额超30亿元,其中龙头家具电子商务港、广东车翼凤城产业园、亚洲国际家具材料交易中心和融美大厦被认定为区第一批电子商务特色产业园。务平台更好。建成知识产权、技术创新、工业设计、企业融资、产业专业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引进创科检测、126人才网等13家科技服务机构。启动公共场所免费wifi服务,首期项目覆盖龙江医院、交通中心、文化广场以及行政服务中心、市监分局、派出所服务大厅6个区域。纳入省、市级重点项目6个,认定“龙腾企业”28家、“星光企业”113家。顺德家具研究院获授“顺德科普教育基地”称号,其检测中心获认可标准从原来的128项扩大到181项。新增驰名商标1件、省著名商标6件、一般注册商标822件以及省名牌产品2个。累计申请专利1637件,获得专利授权1581件。引导镇内企业资本化运营,协助托维亮化、亿龙电器、卡迪家具、爱米高家具等有意向上市的企业对接服务机构。
平安建设成果显著。投入3778万元推进平安建设,整合群防群治队伍,新建120支视频监控、4个社区民警中队监控室和3个高清治安卡口。创新综治信访模式,综治工作站受理案件496件,办结率100%;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纠纷471件,履行争议标的额958万元,调处成功率超99%。全镇共接报刑事治安警情同比下降14.3%,交通事故宗数下降7.5%,直接经济损失下降17.1%,辖区治安、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共查处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安全生产、无证照经营等各类案件439宗,罚没金额近170万元,办理消费投诉1196宗,办结率100%;升级改造农贸市场7个,创建食品安全示范点10家、省餐饮服务A级单位10家、“阳光厨房”50家;龙江职业技术学校获评“省级示范学校食堂”,联塑机器制造有限公司获评“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新增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132家,强化生产安全防范能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保障扩面增量。民生事业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63%。举办各类招聘会11场次,提供就业岗位1.4万个,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94.7%,全镇城镇登记失业率2.61%。举办各类培训班27场次,培训转移技能劳动力1205人。创建三星级标准仲裁庭,处理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55宗,涉及金额2005.1万元,其中处理欠薪逃匿案件21宗,为工人追讨工资617.9万元。接受各类救助申请317宗,发放救助款494万元,发放各类供养费572万元。新增公租房80套。落实农村养老保险待遇、被征地农民参保补贴。提高居家养老资助范围和标准,资助对象从12类扩展至20类,全额资助每月由440元增至534元;556名老人享受到平安钟服务,比往年增加3倍。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11430人共155万元。慈善氛围更加浓厚,“一对一关怀行动”成功帮扶694户家庭,其中25户成功脱贫;443人获慈善助学金超100万元,仁泽基金捐助善款超100万元;新增“慈善映夕阳助老”、“联塑助医”等项目,“一元捐”项目不断扩展范围,排沙社区沙中村成立龙江首个以村小组名义冠名的爱心基金。镇慈善会全年募集善款695万元,发放善款613万元。服务增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教育,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资助教育的良好氛围。完成3所学校运动场改造,提升改造一批中小学功能场室、教学装备,新增民办幼儿园2所。加强学校内涵建设,中小学全面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启动北山社区卫生服务站异地重建,创建“佛山市健康村(社区)”3个,扎实做好H7N9禽流感、登革热等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落实“单独两孩”政策,发出同意再生育一胎子女决定书187份。积极传播龙江正能量,17个村(社区)出版50期村(居)报,区级以上媒体报道超过350篇。成功举办首届镇运会、残疾人运动会和第五届全国五人龙舟赛等重大文体赛事,以及第四届“龙江好人”之星评选活动。搭建了高层次的中西文化交流平台。创建“广东曲艺青少儿传承基地”。创文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实地测评总成绩居全区第一。东海村获评顺德区第五批“文化示范村”和第六批“全民健身示范村(社区)”。合力持续加强。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活跃,成立镇职工服务中心、家庭教育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义务工作者联合会、妇女事业促进会、首批家庭亲子志愿服务队、外来务工党员服务中心以及4个村(居)社工服务站,开展多元化社区活动,“爱在社区”系列活动遍布23个村(社区)。完成村(居)委会、股份社换届选举,增强基层凝聚力。公共决策咨询迈向制度化、常态化,侨务、优抚、统计、信访、武装、档案、对口扶贫等工作取得新进步。改革持续深化。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6个村(居)成立议事监事会。推进政府人事制度改革,完善轮岗、出国(境)审批、公务考察学习、聘员考试录用、年休假管理、行政服务站聘员管理等制度。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持续激发市场活力,新登记市场主体2736户,同比增长21%;推进并联审批,实现“一窗收件、一表登记、三证同发”。实行网上年报备案制度,共11130户企业和个体户通过网上备案。完成“个转企”206户,完成数量名列全区第一。绩效持续提升。作风建设成效显著,全镇压缩“三公”经费及会议费46.8%,精简会议11%,减少发文18%,压缩评比达标表彰活动17%,立、废、改的制度合计32项。破解一批困扰群众的难题,解决17个村(居)共18个股份社征地留用地指标887亩。实施重大项目监督、正向激励导向绩效考核等管理办法,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形成为民清廉、务实干事的良好氛围。
㈩ 高速公路施工质量目标责任书、环保、效益、廉政目标责任书
工程质量责任书
为保证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现将本项目部(项目经理)质量责任明确如下:
1. 本工程项目经理为:___________、技术负责人为:___________、施工管理负责人为:__________。
2. 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在施工时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 项目部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配件、设备和商品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 必须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5. 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6. 建立、建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 工程竣工后,其工程质量必须满足合同要求,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项目部应当代表公司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公 司: 项 目 部:
总经理: 项目经理:
年月日 年月日
环保目标责任书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服务和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六条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的规定,制定2006-2010年福州市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
到2010年,基本形成现代化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效果,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城乡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省建设取得新进展,福州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全省总体水平。
一、责任目标
(一)环境质量目标
1.福州、福清、长乐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每年达90%以上。
2.闽江、敖江(福州段)水质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90%以上,龙江水质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70%以上,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50%以上。
3.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95%以上,福州市区内河水质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60%以上,西湖水质达到地表水Ⅴ类水质标准。
(二)污染控制目标
1.完成省下达的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总量控制目标。
2.2006年底,依法拆除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污染、破坏水源的设施,完成建制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
3.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全部规范处理;工业企业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完成年度清洁生产审核计划;主要工业企业普遍实行清洁生产,按规划推进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工业园区、福州青口汽车城生态工业园区及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的建设工作,完成闽清陶瓷企业污染治理达标工作。
4.福州市污水处理率达8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以上。所有县(市)都要建成1座以上污水处理厂和1座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都分别达到60%以上,其中福清、长乐城市污水处理率达7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并做到达标排放。
5.2008年底,福州市区燃用柴油的公交车达标排放;2010年底,所有机动车达标排放。
6.巩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果并通过复查。
(三)生态保护目标
1.2006年底,完成市、县(区)生态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并经市、县(区)政府或人大批准实施。
2.2006年底,完成畜禽养殖发展规划、污染治理规划的编制工作,全面拆除禁建区划定后禁建区内建设的畜禽养殖场,以及划定前建设的治理未达标的畜禽养殖场;2008年底,完成禁建区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治理达标工作。
3.2006年底,编制完成敖江流域乡镇垃圾整治规划;2007年6月前,编制完成县(市)域垃圾处理专项规划和生活垃圾治理行动方案。2010年底,完成“十一五”期间“家园清洁行动”垃圾治理任务。
4.福州建成区内60%的社区通过绿色社区验收,完成13个省级以上环境优美乡镇的创建工作。
(四)环境监管能力目标
1.按要求落实国家、省挂牌督办污染单位的查处工作;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或者干扰执法、执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
2.各级政府及环保部门均制定实施环境应急预案,完善环境应急车载流动实验室(环境应急监测车)的监测仪器设备,及时上报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信息,未发生重大环境事件。
3.全市环保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济增长速度,“211环境保护”支出科目体系得到落实。
4.列入污染源自动监控计划的排污单位均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设备,福清、长乐、闽侯、罗源建成环境自动监测监控分中心。
5.2008年底,各级环保部门的环境监测站通过省级以上资质认定(含计量认证),福州市级和福清、长乐的环境监察机构通过省级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2010年底,所有各县(区)环境监察机构通过省级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长乐、闽清、闽侯、连江、罗源、马尾环境监测站通过省级标准化验收。
二、目标考核
(一)市政府要围绕责任书制定年度计划,报省环保局备案,并对年度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自查;
(二)省环保局负责组织对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省环保局、省监察厅牵头组织对责任书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建设工程施工廉政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廉政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廉政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廉政合同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工程名称工程名称工程名称:::: 根据建设部《在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中推行廉正责任书的通知》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确保项目工程质量,杜绝不廉洁行为的发生,避免在项目施工建设期间发生有损甲、乙双方权益的行为,甲、乙双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