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国家对农村乡镇污水处理的政策
请看以下报道:
污水处理向乡镇延伸/农村污水处理费政策存在空白
日期:2010-1-20
污水处理向乡镇延伸
记者发现,随着各地对环保要求越来越高,一些地方乡镇要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尤其是随着节能减排任务压力不断增加,采取在大中城市兴建污水处理设施,减少COD的空间将缩小,乡镇一级的污水处理将成为一些地方减少COD的新领域。
乡镇一级的污水处理厂基本依靠政府资金建设。在湖北省已建或在建的10多座乡镇污水处理厂,都是依靠国家和省补助才得以实施的。荆州市建委介绍,为了配合湖北省荆州市四湖地区的流域治理,通过省级补助方式,今年在湖泊周边建设10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对日处理每吨污水能力补贴1300元;管网建设也是按照地方每投资100万元,省市补贴50万元的标准进行。
但记者发现,环保高要求与经济低水平矛盾也在乡镇污水处理中显现,即使有上级政府补贴,一些乡镇一级的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仍困难不少,走上市场化运行轨道更是希望渺茫。
一方面,我国绝大多数乡镇经济实力薄弱,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后续资金不足。为配合湖泊治理,湖北监利县新沟镇正在建一个日处理污水4000吨的乡镇污水处理厂,省级财政补贴了520万元。镇党委副书记熊耀平说,当地还有管网建设费800万元,即使上级财政补贴一半,仍然有400万元的缺口压得当地政府喘不过气来。他说,新沟镇是监利县经济状况最好的乡镇,每年能够用于公共建设的资金也只有150多万元。
因此,湖北省四湖地区流域不少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在去年11月签订了有关投资开工协议后,至今无实质性进展。
另一方面,乡镇经济落后,导致城镇化的供水体系不健全,农村自来水收费率低,与自来水费捆绑的污水处理费也难以收齐。监利县新沟镇虽然也在向上级政府打报告,收取污水处理费,但当地自来水的收取率才40%,自来水厂已负债100多万元。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自来水供水管网本身跑冒滴漏,农村贫困户、无人户大量存在。
农村污水处理费政策存在空白
记者发现,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上看,污水处理费只有县级以上才可以征收。乡镇一级的污水处理费收取是空白。
由于乡镇污水处理费收取无政策保障,即使开征污水处理费,中部乡镇普遍经济水平低,群众生活水平不高,难以负担高成本的污水处理费。一个日处理能力只有4000吨的污水处理厂,要保本运行,污水处理费要远远超过1元/吨。一般的农村群众无法负担。湖北监利县福田寺镇每天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四湖流域。在省里投资310万元后,这个集镇人口只有8600人的乡镇在今年9月份基本建成了一个日处理污水2000吨的处理厂。副镇长杨小波说,保障污水处理厂商业化运行的污水处理费收取根本没有纳入政府的计划。当地1.5元/吨的供水价格也是政府不敢轻易再收取污水处理费的主要原因。
另外,人才不足、管理不规范也是当前一些乡镇污水处理中面临的挑战。杨小波介绍,目前污水处理厂还是镇政府在先行管理。可只有2000吨日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厂根本就没有企业感兴趣,当地政府已计划将污水处理厂先期交给镇自来水厂来管理。这个自来水厂已承包给了社会人员,造成了污水治理监管上“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情况,镇污水处理厂后期持续稳定运行前景不容乐观。
强化补贴手段 堵塞政策漏洞
以上一系列问题的存在,加上乡镇污水处理厂规模过小,一般企业根本无法正常进入这个市场,乡镇污水处理距离市场化还有非常大的距离。不少基层干部和专家建议,要在坚持推进市场化的基础上,逐步加强对乡镇污水处理行业的扶持。
首先,对已运行或在建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国家和上级政府应进行一定的固定补贴政策。目前,我国对乡镇污水处理还没有专门的补贴政策,只有一些特定区域和项目上才有补贴,而且这些补贴缺乏持续性,忽视了乡镇污水处理中的一些实际难题。湖北省宜昌市建委副主任陆锋介绍,宜昌沿长江建有6个乡镇污水处理厂。为确保三峡水库水质,国家对这些乡镇的污水处理厂都采取逐年递减的补贴方式确保正常运转。按照各地污水水量,国家在2006年补0.80元/吨,2008年为0.40元/吨,2009年为0.30元/吨,2010年为0.20元/吨,之后国家不再补贴。
刘立伟说,除补贴建设资金外,国家应在补贴上考虑乡镇经济落后现状,强化对污水处理费的补贴。他说,乡镇污水处理规模小,污水主要以生活污水为主,进行初级处理就能够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因此主要成本还是集中在电费和人力成本上,只要能够有效解决这两个问题,就能确保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其次,补齐乡镇污水处理费收取上的政策空白,防止因此加重农民负担。专家认为,我国中西部农村地区经济落后,农民收入低下,对一些地方收取乡镇污水处理费必须慎重,国家要有一个明确的政策标准,不能通过加污水处理费增加农村群众负担。
第三,要坚持市场化原则,供水与污水治理必须分开管理。为避免一些地方出现污水处理设施闲置或者拿了国家补贴不处理污水等问题,国家所有的补贴行为,必须是以推动污水处理向市场化转变为原则,运行体制上坚持企业参与,政府补贴,走市场化道路;应将污水处理设施的经营权和所有权分开,将经营权向市场拍卖;企业不能在同一个地区既供水,又参与污水治理。
B. 我国小城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应采取的措施。
农村生活污水分散性很强,如果采用挨家挨户处理 肯定不实际。基本上都是用管道将各住户污水统一收集,统一处理。几个村一块或者乡镇集合修建一个污水处理站。
C. “水十条”下 乡镇污水处理面临怎样困局
4月16日,国务院正式下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又称“水十条”),明确提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
研讨会上,专家、学者和官员们提出政府购买服务、BOT、PPP等模式建管乡镇污水处理厂。然而,在环保企业和基层行政主管部门看来,实施起来远没有理论上那么简单。
乐山案例
乡镇污水处理厂年需开支3000万元以上
让马节犯难的,是乡镇污水处理厂面临的运管困局。
乐山市规划,2013—2016年间斥资2.5亿元,建成14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超过4万吨,基本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全域覆盖。眼下,已经建成50个,剩下98个争取在年内完成主体工程。“没钱。”乐山市小城镇建设办公室主任童涛说,目前已经进入运行状态的污水处理厂,亏损额度惊人。按照0.4元/立方米的处理成本计算,50座处理厂每天可以处理污水1.2万吨,基本开支就要4800元,外加人工、设备维修等费用,每天开支就在4万元左右。如果148个处理厂全部投入使用,以日处理规模4万吨来算,每天基本开支是16000元,外加其他费用,每年支出在3000万元以上。
这笔钱本该由县乡两级财政解决,但县乡实在无此财力。童涛和马节给市政府提交了一个方案:市级财政负担20%的经费,用于污水处理厂基本运行管理支出;剩下的费用,则向排污企业、住户收取。
乐山曾尝试引入第三方参与处理厂运营。童涛说,如果有企业参与,20%的财政补贴就直接发放给他们,但并无企业接招。马节记得,曾有环保企业来乐山考察,但看了一圈就走了,“人家算了下,就是财政资金都给企业,也不可能有盈利。”
“乡村污水不处理肯定不得行,‘水十条’已经落地,以后对于这一块的考核会更严格。”四川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负责人表示。
D. 乡镇污水处理站算是公共污水收集管网吗
随着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步伐不断加快,农村经济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各类工厂投入建设及养殖项目产业化的发展,使农村的生态环境遭到了破坏,让我国乡镇生活污水排放量及处理难度呈现逐年上升趋势,水资源缺乏和水环境恶化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因此受到了人们的关注。
一、乡镇生活污水特点
1.水量、水质特征
工业化水平较低,厨房炊事用水、沐浴、洗涤和冲洗厕所排放水,这些水的分散排放及公共卫生服务设施的污水排放是废水污水的主要组成部分,且乡镇人口居住分散,水量相对较少,相应产生的生活污水量也较小。居民生活规律相近,水量不稳定,昼夜变化大,早晚比白天大,夜间排水量小,呈不连续状态。水质具有易生化处理,总水量小,水中基本不含有毒有害物质和重金属的特点。
2.污水收集
乡镇居民环保意识薄弱,且受到区域的限制,很多生活污水废水的排放没有任何收集的设施,任由其随地表流入河流、湖沼、沟渠、池塘、水库等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二、乡镇污水处理模式
乡镇污水处理模式可分两种:(1)利用土壤过滤、植物吸收和微生物分解的原理,又称为生态处理系统,常用有人工湿地处理系统。(2)集中式建设模式,即通过在村内铺设污水管网,将污水收集到污水处理站后集中处理,(3)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是将目前较为成熟的生化处理技术组合在一起并埋在地下以进行污水综合处理的设备,其具有噪音低、投资省、占地面积小等很多的优点,该技术可分为人工快渗系统、A/O法、A2/O法等在乡镇地区的应用前景很好。以下我们可以进行简单的探讨。
1.人工湿地处理系统的优缺点
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技术是一种基于自然生态原理,使污水处理达到工程化、实用化的新技术。主要由铺设于构筑物底部的填料与具有良好污水处理效果、成活率高、生长周期长的水生植物组成,将污水有控制地投配到土壤经常处于饱和状态、生长有芦苇、等沼泽植物的土地上,利用植物根系的吸收和微生物的作用,实现物理、化学、生物协同作用对污水的净化处理,将污水净化的天然与人工处理相结合。
人工湿地处理系统的净化机理是多方面的,包括:物理过滤、物理吸附与沉积、植物吸附吸收、微生物代谢、有机物的生物降解等,其中填料一般由土壤、细沙、砾石、灰渣等构成,为植物和微生物提供生长介质。人工湿地系统具有基建投资费用低、运行能耗低、出水水质稳定、兼顾环境效应与经济效应。
然而,该工艺也很多不足之处。如人工湿地管理技术不完善,不同环境条件下的人工湿地系统管理方法不尽相同。由于目前我国的人工湿地大都采取托付当地有关部门管理的方式,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较低,因此,不可能有良好的工程管理。同时,人工湿地的建设存在需要土地面积大,开挖量大,易产生淤积、卫生问题,建设时随意性较大,对恶劣气候条件抵御能力弱,净化效果受作物生长情况影响大等不足之处。
2.集中式建设模式的优缺点
集中式污水处理方式有很多优点,它的占地面积极小、运行既安全又可靠、出水的水质稳定、抗冲击能力强。适用于村庄布局相对密集、地势平缓、规模大、处于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水处理。能对水厂或污水处理厂进行可靠且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既有利于用户,也有利于环境保护。
但它也有很多不足,需要较大的工程费用来建立复杂的排水收集管网,同时集中式建设通常需要长远规划,设计的处理水量通常为远期规划水量,近期内的污水排放量可能大大低于设计水量,从而形成“大牛拉小车”的状况,造成资源浪费。
3.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的优缺点
3.1人工快渗系统
人工快渗系统有很多优点:一是该系统操作简单,建设投资成本和运行费用低,易于管理和维护;二是不产生活性污泥,节约处置费用,不会引起二次污染;三是CRI系统停止运行较长时间后,经3~5天的翻晒保养即可迅速恢复正常运行;四是出水效果优于传统活性污泥法,一般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一级A或B标。
同时人工快渗系统也存在一些缺点:在实际运行时因考虑基建成本,往往在设计时大多偏向使用手动阀门控制污水进入快渗池,由于该系统需要干湿交替地运行,造成手动阀门频繁使用,不仅加大了工作量,也减少阀门寿命以及后续的维修费用。其次微生物在填料中的生长情况,无法定性衡量。再者快渗池长草迅速,需频繁翻晒,会加大劳动力的投入。
3.2A/O工艺
现场人员曝气操控不好,会造成填料损失,活性污泥流失,若无污泥回流系统,曝气池中污泥减少,会导致生化系统出现异常。由于无法达到同时脱氮除磷,可能导致出水不能满足新排放标准。
3.3A2/O工艺
A2/O工艺的主要特点有:(1)在同时脱氧除磷、去除有机物的工艺中,该工艺流程最为简单,水力停留时间也少于同类其他工艺。(2)在厌氧—缺氧—好氧交替运行下,丝状菌不会大量繁殖,不会发生污泥膨胀。污泥中磷含量高,一般在2.5%以上。
但不足的是,A2/O反应池容积比A/O脱氮工艺还要大;污泥内回流量大,能耗较高;用于小型污水处理厂费用偏高;沼气回收利用经济效益差;污泥渗出液需要化学除磷。脱氮效果受混合液回流比例影响,脱氮除磷效率不会很高。(3)污染物去除效率高,运行稳定,有较好的耐冲击负荷的能力,污泥沉降性能好。(4)厌氧、缺氧、好氧三种不同的环境条件和不同种类微生物菌群的有机配合,能同时具有去除有机物、脱氮除磷的功能。
E. 农村生活污水一般采用哪些污水处理工艺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包括化粪池、污水净化沼气池、普通曝气池、序批式生物反应器、氧化沟、生物接触氧化池、人工湿地、土地处理和生态塘等。可根据现场水质情况,设备放置要求,排放要求等来确认最终的处理方案
F. 乡镇建立污水处理厂需要资金多少
可以参考郑州碧泉水处理,建立污水处理厂看你需要多大的规模,排污量有多少,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G. 乡镇污水处理厂审批流程
1、由市规划建设局制定该污水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作为审批建设项目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法定附件;
2、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同意项目的用地预审;
3、当地政府管委会向市发展和改革局请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立项,确定业主建设单位取得中标通知书后才能投资启动项目;
4、开展环保设施的建设,项目竣工;
5、向市环保局(办公室文秘)提交试运转申请,具体材料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防治污染设施设计方案、竣工工艺流程图、治理合同及治理技术方案已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案(或审查)的证明材料。
6、经环保局审核材料、组织现场检查,同意项目试运转,期限为90天。特殊工程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可适当延期,但最长不得超过150天。试运转的最后30天为验收临测报告期;
7、试运转期满后,提交竣工验收申请。试运转成功的项目,应在试运转期结束后的20天内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3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临测报告、污染治理工作总结(应包含工程设计、投资、施工、试运转情况及以及运行费用等内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防治污染设施操作规程;
8、由环保局组织现场检查、验收。现场检查内容有:防治法治设施现场运行情况、防治污染设施试运转运行记录、是否装有排污计量装置,具备临测采样条件,排污口设置专门标志、是否有不合理短路排污口、周围环境的生态恢复情况、其它防治污染措施的落实情况;
9、取得环保合格验收。其条件有:建设工程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手续齐备、污染
防治设施委托有资质的环保治理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并进行方案评估,技
术资料齐全、施工过程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
报告和环保审批意见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治污染设施稳定、正
常运行,符合交付使用的条件、外排污染物达到规定的环境标准、有规范化
排污口、建设过程受到破坏并可恢复的环境已经得到恢复。
10、再出具验收意见,发放排污许可证。其内容有:对验收合格的环境保护设施,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验收意见,与其相对应的建设项目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并发放排污许可证;
11、对验收不合格的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单位须按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申请验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受理申请后30天内组织现场再次检查验收后出具验收意见,发放排污许可证。
H. 乡镇污水处理具体措施有哪些
大量未经复处理或处理不达标制的污水如果直排各种受纳水体直接威胁饮用水的安全,而且所造成的水质性缺水会进一步加剧我国水资源的紧缺局势,因而科学合理地处理好各种污水是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国家对污水处理厂的出水进一步严格要求,因此,污水厂的运行状况是否良好成为制约出水品质的重要因素。影响二级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运行设备和运行工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