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乡镇污水处理厂选址要求
污水处理厂厂址的选择,既要服从城市总体规划和远期发展规划,又要兼顾回考虑建厂条件、地答理和气候条件、城市布局、建设投资、社会影响、生态影响等各方面因素,做到合理布局;同时还应考虑到与配套管线的近、远期结合,以便于实施。厂址确定应满足如下原则:
(1)与所采用的污水处理工艺相适应;
(2)少拆迁,少占农田,有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
(3)厂址位于集中给水水源下游,且应设在城镇、工厂厂区及生活区的下游和夏季主风向的下风向;
(4)处理后的污水或污泥用于农业、工业或市政时,厂址应考虑与用户靠近,以便于运输。当处理水排放时,则应与受纳水体靠近;
(5)要充分利用地形,如有条件可选择有适当坡度的地区,以满足污水处理构筑物高程布置的需要,减少工程土方量;
(6)有良好的工程地质条件及方便的交通、运输、水电条件;
(7)厂址不应设在雨季易受水淹的低洼处,靠近水体的处理厂,要考虑不受洪水威胁,厂址应尽量设在地形条件好的地方;
(8)厂址的选择应考虑远期发展的可能性,有扩建的余地。
关于城镇建设的有关资料,你可以去前瞻产业研究院区查询,里面的资料应该能帮到你。
㈡ 集镇污水处理厂 建设规模怎么计算
根据水量计算,理论上来说如果当地政府污水管网齐全,根据当地人口和人口十年规划,取200L/人*天来计算,结果乘上0.7,就是污水厂的水量标准。
㈢ 污水处理厂初步验收的规范、标准有哪些
答: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的初步验收的规范、标准如下:
标准号 标准名称
S1 全国通用给排水图集
S2 全国通用给排水图集
S3 全国能用给排水图集
CTT-90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141-90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02-83 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10-64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
GBJ50204-9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300-88 建筑安装工程检验评定标准
GBJ232-8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93-86 工业自动化仪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36-82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43-8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4-87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J13-86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TJ231-75、78 设备安装工程及验收规范
YS1411-89 防腐蚀工程操作规范
GB1232-8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93-86 工业自动化仪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36-82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35-82 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43-8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TJ231-75、78设备安装工程及验收规范
GBJ14-87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J13-86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对于引进设备除参照国内标准外,必要时应参照国标标准和其它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㈣ 在污水处理厂周边有什么建筑规范
没有建筑规范(只要不打地下水自备井的话),仅有环评要求。环境影响评价里要求版:权
1)通常是你在在他们的上风向。如果不是,你就小心投诉吧。
2)而且间距不小于200米。如果不足比较麻烦,你不会选址有问题吧?有个别墅小区挨着我们公司管理的一个污水处理厂(人工快渗工艺,没空气污染情况),仅仅一墙之隔,不符合环评。结果那个小区开发商(和记黄埔)给我们投资了200多万元,硬是把污水处理厂做了防臭除臭设施,而且种植了大量植物、树木,好好地装修绿化了一番,美其名曰“环保公园”,把污水处理厂的性质稍作修改为“水质净化厂”,而且把我们处理完的水引到他们小区做景观水中水用(免费使用),还打出了生态环保的招牌,不仅揽了生意,还靠着中水收费,减免了污水排污费。
不得不佩服开发商的创意。
只要环评不犯法,你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尽量利用污水处理厂的优势和环保概念。
唯一要在意的就是污水处理厂会不会对地下水有水位上的影响,虽然通常不会有影响,但是不排除个别使用土地处理法的厂不错池底防渗,而用原土做底(国外常见)。你挖基坑降水时可能要多花些钱了。
㈤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相关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排放和污泥处置(控制)的污染物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排放和污泥处置(控制)的管理。
居民小区和工业企业内独立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也按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中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即成为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
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4284 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234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HJ/T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最新版本。
3、术语和定义
3.1城镇污水(municipalwastewater)指城镇居民生活污水,机关、学校、医院、商业服务机构及各种公共设施排水,以及允许排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工业废水和初期雨水等。
3.2城镇污水处理厂()指对进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污水进行净化处理的污水处理厂。
3.3一级强化处理(enhancedprimarytreatment)在常规一级处理(重力沉降)基础上,增加化学混凝处理、机械过滤或不完全生物处理等,以提高一级处理效果的处理工艺。
4、技术内容
4.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4.1.1控制项目及分类
4.1.1.1根据污染物的来源及性质,将污染物控制项目分为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控制项目两类。基本控制项目主要包括影响水环境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一般处理工艺可以去除的常规污染物,以及部分一类污染物,共19项。选择控制项目包括对环境有较长期影响或毒性较大的污染物,共计43项。
4.1.1.2基本控制项目必须执行。选择控制项目,由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污水处理厂接纳的工业污染物的类别和水环境质量要求选择控制。
4.1.2标准分级
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排入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以及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将基本控制项目的常规污染物标准值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一级标准分为A标准和B标准。部分一类污染物和选择控制项目不分级。
4.1.2.1一级标准的A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当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
4.1.2.2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Ⅲ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
、GB3097海水二类功能水域和湖、库等封闭或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准。
4.1.2.3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Ⅳ、Ⅴ类功能水域或GB3097海水三、四类功能海域,执行二级标准。
4.1.2.4非重点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时,执行三级标准。但必须预留二级处理设施的位置,分期达到二级标准。
4.1.3标准值
4.1.3.1
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基本控制项目,执行表1和表2的规定。
4.1.3.2选择控制项目按表3的规定执行。
4.1.4取样与监测
4.1.4.1水质取样在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末端排放口。在排放口应设污水水量自动计量装置、自动比例采样装置,PH、水温、COD等主要水质指标应安装在线监测装置。
4.1.4.2取样频率为至少每两小时一次,取24h混合样,以日均值计。
4.1.4.3监测分析方法按表4或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认定的替代方法、等效方法执行。
4.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4.2.1标准分级
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所在地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要求和大气污染物治理技术和设施条件,将标准分为三级。
4.2.1.1位于GB3095一类区的所有(包括现有和新建、改建、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一级标准。
表1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单位:mg/L 序
号 基本控制项目 一级标准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A标准B标准1化学需氧量(COD)50601001202生化需氧量(BOD5)102030603悬浮物(SS)102030504动植物油135205石油类135156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51257总氮(以N计)1520————8氨氮(以N计)5(8)8(15)25(30)——9总磷(
以P计) 05年12月31日前建设的11.53506年1月1日起建设的0.513510色度(稀释倍数)3030405011PH值6~912粪大肠菌群数/(个/L)103104104——注:①下列情况下按去除率指标执行:当进水COD大于350mg/L时,去除率应大于60%;BOD
大于160mg/L时,去除率应大于50%。
②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表
2
部分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单位:
mg/L
表
3
选择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单位:
mg/L
4.2.1.2
位于
GB3095
二类区和三类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
分别执行二级标准和三级标准。
其
中
2003
年
6
月
30
日之前建设
(包括改、
扩建)
的城镇污水处理厂,
实施标准的时间为
2006
年
1
月
1
日;
2003
年
7
月
1
日起新建(包括改、扩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自本标准实施
之日起开始执行。
4.2.1.3
新建(包括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周围应建设绿化带,并设有一定的防护距离,
防护距离的大小由环境影响评价确定。
4.2.2
标准值
城镇污水处理厂废气的排放标准值按表
5
的规定执行。
4.2.3
取样与监测
4.2.3.1
氨、
硫化氢、
臭气浓度监测点设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厂界或防护带边缘的浓度最高点;
甲烷监测点设于区内浓度最高点。
4.2.3.2
监测点的布置方法与采样方法按
GB16297
中附录
C
和
HJ/T55
的有关规定执行。
4.2.3.3
采样频率,每两小时采样一次,共采集
4
次,取其最大测定值。
4.2.3.4
监测分析方法按表
6
执行。
4.3
污泥控制标准
4.3.1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处理,稳定化处理后应达到表
7
的规定。
㈥ 污水处理厂需要什么建筑施工规范和图集
没有建筑规范(只要不打地下水自备井的话),仅有环评要求。环境影响内评价里要求:容
1)通常是你在在他们的上风向。如果不是,你就小心投诉吧。
2)而且间距不小于200米。如果不足比较麻烦,你不会选址有问题吧?有个别墅小区挨着我们公司管理的一个污水处理厂(人工快渗工艺,没空气污染情况),仅仅一墙之隔,不符合环评。结果那个小区开发商(和记黄埔)给我们投资了200多万元,硬是把污水处理厂做了防臭除臭设施,而且种植了大量植物、树木,好好地装修绿化了一番,美其名曰“环保公园”,把污水处理厂的性质稍作修改为“水质净化厂”,而且把我们处理完的水引到他们小区做景观水中水用(免费使用),还打出了生态环保的招牌,不仅揽了生意,还靠着中水收费,减免了污水排污费。
不得不佩服开发商的创意。
只要环评不犯法,你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尽量利用污水处理厂的优势和环保概念。
唯一要在意的就是污水处理厂会不会对地下水有水位上的影响,虽然通常不会有影响,但是不排除个别使用土地处理法的厂不错池底防渗,而用原土做底(国外常见)。你挖基坑降水时可能要多花些钱了。
㈦ 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原则是什么
实用性。以解抄决现实问题为主,坚持为领导决策服务,又为经营管理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
先进性。采用成熟的技术,兼顾未来的发展趋势,及量力而行,又适当超前,留有发展余地。
可扩展性。系统便于扩展,以保护前期投资的有效性和后续投资的连续性。
经济性。以节约成本为基本出发点,建立一个运行可靠、满足公司实际需求的监控系统。
易用性。系统操作简便、直观,以利于各个层次的人员使用。
可靠性。确保系统可靠运行,在关键部分应有安全和容错措施。
可管理性。系统从设计、器件、设备等的选型都必须考虑到系统的可管理性和可维护性。
开放性。采用符合国际标准的产品,保证系统具有开放性特点。
㈧ 急求: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标准~
关于严格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
关于严格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
环发〔2005〕1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近年来,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程逐步加快。但是,一些地方的污水处理厂没有严格执行我局2002年颁布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以下简称《标准》)。有的地方甚至人为降低处理等级致使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不善,部分生活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为进一步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积极改善城镇水环境质量,现就执行《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水,应按《标准》中的相关规定实施分类管理
北方缺水地区应实行中水回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执行《标准》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其他地区若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或将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市景观用水,也应执行此标准。为防止水域发生富营养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流域及湖泊、水库等封闭式、半封闭水域时,应执行《标准》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其他地区可执行《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并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逐步提高污水排放控制要求。现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应限期达标。
二、加强污泥和恶臭污染物的治理,配套建设污泥和恶臭污染治理设施
必须按《标准》要求将污泥进行稳定化处理后妥善处置;若作为农用,必须达到《标准》规定的污泥农用污染物控制要求。含恶臭污染物的气体也必须达标排放。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应按《标准》规定配套建设恶臭处理和污泥处理设施。
三、生活污水处理厂应按《标准》要求对主要水质指标进行监测,各级环保部门应确实加强监管。
四、新建和现有生活污水处理厂均应按照《标准》要求,安装污水水量自动计量装置及主要水质指标在线监测装置。
二○○五年十月十一日
㈨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是什么
一级B标准见下图内容:
(9)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规范扩展阅读: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控制项目及分类 :
根据污染物的来源及性质,将污染物控制项目分为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控制项目两类。基本控制项目主要包括影响水环境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一般处理工艺可以去除的常规污染物,以及部分一类污染物,共 19 项。选择控制项目包括对环境有较长期影响或毒性较大的污染物,共计 43 项。
基本控制项目必须执行。选择控制项目,由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污水处理厂接纳的工业污染物的类别和水环境质量要求选择控制。
2、标准分级 :
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排入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以及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
将基本控制项目的常规污染物标准值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一级标准分为 A
标准和 B 标准。一类重金属污染物和选择控制项目不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