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是向上级报告;
联系救援;
是现场状态控制,如紧急疏散人群;
善后处置回;
发生突发事件之后,在答解决了受灾群众的基本温饱之后,将转入恢复重建工作。恢复重建工作可能涉及到广泛的领域:建设永久性住房、修复永久性道路、恢复生产设施和生产环境等。初期的恢复重建工作可能需要一部分外地支援;
后期的恢复重建工作主要依靠本地自力更生。
拓展资料:
“应急”的简明含义:应对突然发生的需要紧急处理的事件。其中包含两层含义:客观上,事件是突然发生的;主观上,需要紧急处理这种事件。国外钱伯斯词典把应急(Emergency)定义为:突然发生并要求立即处理的事件。
突然发生的需要紧急处理的事件通常被人们简称为“紧急事件”,或者“突发事件”。但是,如此简称未必确切,“紧急”是人的主观感受,对于一个“紧急事件”,你认为紧急,我未必认为紧急;
“突发”是事件发生过程的客观描述,但是“突发事件”未必都是坏事,因而未必需要应急处理。因为人们的习惯性默认或习惯性“缺省”常常是无可厚非的,但是,由于国家文件使用的是“突发事件”一词,因此还是尽量采用“突发事件”这一术语。
应急—网络
㈡ 一旦发生紧急突发情况,你如何开展应急处置和逃生工作
比如发生地震时,我们都不应该急。应该举起头顶,用硬的东西顶在头上。蹲在一个角落等地震过后,迅速向出口点出去。
㈢ 怎样处理应急突发事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十八条
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
具体规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和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措施等内容。
第十九条
城乡规划应当符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
第二十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组织进行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本法规定登记的危险源、危险区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一条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调解处理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
第二十二条
所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掌握并及时处理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对生产经营场所、有危险物品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发生突发事件。
第二十四条
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
应急处置与救援
第四十八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针对其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
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依照本章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第四十九条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2)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3)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4)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5)启用本级人民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6)组织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
事后恢复与重建
第五十八条
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停止执行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同时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发社会安全事件。
第五十九条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组织受影响地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工作和社会秩序,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和协调公安、交通、铁路、民航、邮电、建设等有关部门恢复社会治安秩序,尽快修复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
第六十条
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人民政府开展恢复重建工作需要上一级人民政府支持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请求。
上一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受影响地区遭受的损失和实际情况,提供资金、物资支持和技术指导,组织其他地区提供资金、物资和人力支援。
第六十一条
国务院根据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遭受损失的情况,制定扶持该地区有关行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遭受损失的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或者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其在本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伤亡的人员依法给予抚恤。
(3)表扬漏水处理应急突发状况扩展阅读:
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成4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等。 按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_网络
㈣ 如何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应做到以下几点:
制定预案是基础。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科学制定、适时演练、及时修订、不断完善各种应急预案,形成一个“相互衔接、配套协调、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是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的基础环节。
加强储备是保障。加强应急物资、资金、人员的储备,是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的有力保障。
一是物资储备,主要包括大型机械设备、运输工具、通讯设备、能源、砂石料、钢材、粮食、药品等。
二是资金准备,建立应急资金专账,以备急需。
三是人员准备,重点是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主要包括公安、武警、消防、卫生、基干民兵、技术专家等应急分队准备。
及时报告是关键。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是处置的黄金时间。
科学处置是核心。现场科学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减少损失,是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的核心。
一是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迅速出动具备相应处置能力的应急队伍,在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
二是结合应急预案和现场事态情况,果断科学决策,采取得力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局面。
三是坚持“优先救人,救物次之”的原则。
四是超出处置能力的,迅速请求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支援。
善后处理。事后恢复与重建,以及善后处理是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的重点。
㈤ 主持人常见突发状况的应急处理
1、主持人身来上会有两个话筒,一自个是胸麦,一个是手里拿的,其中一个出问题,另一个就可以救场。(在不出问题时,两个话筒是为了保证有更好的声音效果)
2、如果是有经验的主持人是不会顾忌那些起哄的人的,会继续把节目主持好。3、问题有好多,比如:忘词、鞋卡在舞台上、在台上摔倒、嗓子不舒服... ...不过如果主持人很有经验,一切问题都可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