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考核。
第三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务厅(局)、市政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内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
第四条 考核采取日常监管、现场核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 考核指标主要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污水处理率、处理设施利用效率、污染物削减效率以及监督管理指标。
第六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每年5月前,对上一年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于每年3月前完成上一年度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自查报告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查内容除考核指标外,还应包括城镇污水处理规划编制和执行、城镇污水处理监管制度和落实、污水处理收费、污水处理水质监测、重大安全事故等情况。 第七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制定考核评分细则,具体评分细则参见附件。考核结果采用百分制记分,分为优(≥85分)、良(<85分,≥70分)、中(<70分,≥60分)、差(<60分)四个等级。对考核结果为优的将给予表彰,对考核结果为差的,认定为未通过年度考核,并给予通报。
未通过年度考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在30天内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做出书面报告,并提出限期整改措施。
第八条 对在考核工作中瞒报、谎报和造假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要严肃处理。
第九条 本办法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1、省、自治区、直辖市城镇污水处理考核评分细则 2、36个大中城市污水处理考核评分细则
一、考核总分计算
考核指标包括:设施覆盖率、城镇污水处理率、处理设施利用效率、主要污染物削减效率和监督管理指标。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总分为各项考核指标分值之和。
二、考核指标分值计算
(一)设施覆盖率(25分)
设施覆盖率分值按所辖设市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建成率加权计算。计算公式如下:(略)
所辖市县设施建设情况依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
(二)城镇污水处理率(20分)
城镇污水处理率分值计算公式如下:(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依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本年度数据;其它
设施污水处理量和污水排放总量依据《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上一年度数据。考虑到污水处理率统计的复杂性,可根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率的实际情况,对污水处理率最高得分作适当调整。
(三)处理设施利用效率(20分)
处理设施利用效率分值按不同运行负荷率对应的实际处理水量加权计算。计算公式如下:(略)
运行负荷率依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
(四)主要污染物削减效率(20分)
污染物削减效率分值按不同的污染物削减效率的削减总量加权计算。计算公式如下:(略)
主要污染物削减量依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
(五)监督管理指标(15分)
监督管理指标分值按“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上报分值和水质化验管理分值加和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监督管理分值=数据上报管理分值+水质化验管理分值
1、数据上报管理分值(9分)
数据上报管理分值=在建项目分值+运行项目分值(略)
其中,上报率依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
2、水质化验管理分值(6分)
水质化验管理分值计算公式如下:(略)
其中,上报率依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取各指标项实报期数与应报期数之比。
3、在专项检查、抽查中,发现上报数据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每一项扣3分,直至将总分15分全部扣净。
请参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Ⅱ 《城镇污水处理运行管理绩效考核标准》自评报告
工标网全部的资料
Ⅲ 求工业园管委会单位年度考核细则(绩效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与要求
得分
事故目标控制
(20分)
1、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每死亡一人扣5分;每重伤一人扣2分,扣完为止;
2、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宣传教育培训
(10分)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2、上报安全生产工作信息。
工作部署安排
(20分)
1、年初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责任落实。
2、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部署、督促、检查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3、迅速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文件精神、工作部署,并结合本单位、本行业的实际进行落实。
隐患排查治理
(40分)
1、坚持事故隐患一月一排查,部门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检查不少于四次,有记录、有台帐,并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
2、根据具体情况或按照上级部署,及时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及大检查活动,有部署、有落实、有总结,建立健全检查档案、事故隐患台账,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督促落实整改的,并按时上报。
3、对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全国两会及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并及时向安委办报送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全国“两会”等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计划、小结)。
事故救援处置
(10分)
1、制定本行业、本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按规定上报事故信息,并及时赶赴事故现场,抢救伤员,妥善处置善后事宜,协助事故调查。
工作亮点
某项重点工作有特色,成效显著,其经验做法成为国家、省、市、县学习推广的好典型,分别视不同情况,给予2-5分的加分
备注:总得分=实得分÷(100-缺项分)×100
序号
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依据及标准
得分
1
加
强
领
导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要求,完善内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把安全生产列入绩效考核奖惩制度。积极配合市、县安委会(办)的工作。
1、安全生产工作(年度工作目标、工作措施)未列入企业年度工作要点(查看企业年度工作计划)扣3分;
2、企业内设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的安全管理人员,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的要求,扣3分;
3、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委托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的专题研究安全生产的领导班子成员会议(以企业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为准)全年少于四次,每少一次扣2分;
4、未将安全生产列入企业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查看企业制订的年度绩效考核办法)扣5分。
5、企业未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扣5分;未安排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专项奖励资金扣3分;
6、未建立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例会制度(查工作制度或会议记录)扣3分;
7、不参加县政府或园区管委会主持召开(组织)的有关会议(活动),每次扣2分;
8、不向园区安委办报送半年、全年工作总结,每次扣2分;不按时报送安全生产工作隐患排查报表扣2分;
2
加
大
投
入
认真落实安全费用提取制度,确保企业安全投入。及时足额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9、企业未按肥安监管[2008]17号文件规定提取安全费用的,扣3分;
10、企业未按肥政办[2008]154号文件有关规定,向县风险抵押金专户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扣3分;
11、企业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或者参保人数占应保人数不足80%的,扣5分。
3
强
化
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性的的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严格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
12、企业未层层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发现一个扣1分;
13、企业未组织开展“两会、五一、十一、两节”全面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年四次,以检查通知、检查情况通报为准),每次扣2分;
1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明确领导和专门机构,制订工作方案,建立隐患台账,投入整改资金,每缺一项扣2分;
序号
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依据及标准
得分
3
管
理
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管。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严格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15、应纳入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的新、扩、改项目,未按有关规定报安全监管部门审查或验收,每个项目扣5分;
16、企业未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督办制度(查企业有关安全管理文件)扣5分;
17、发生安全事故,对事故责任人未按事故处理决定处理到位的,发现一人 扣2分;
4
夯
实
基
础
重视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全面建立危险源台帐,强化监控措施;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认真执行事故信息报送制度。
18、企业年内未安排安全文化建设专项经费扣2分;全年未组织开展一次以上安全宣传活动扣3分;
19、不参加县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扣2分;
20、企业无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扣2分;未组织开展两次以上安全培训活动扣3分;
21、企业未建立重大危险源或重大事故隐患台帐扣2分;
22、企业内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无预案扣3分(查预案);
23、瞒报一般事故,扣2分;瞒报较大事故,每起扣5分;瞒报重大以上事故,每起扣10分。
5
严
控
事
故
严控死亡事故,杜绝重大和特大重大事故,实现市安委会下达的年度控制目标。
24、全年事故死亡人数达到1人扣10分,不得评为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25、发生较大及其以上安全事故为年度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
备注:
1、考核细则中的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规定的标准确定。
2、企业考核得分计算:100分(标准分)减去该企业合计扣分。
Ⅳ 河南省城镇污水处理运行绩效考核需准备哪些资料
考核组一行根据《河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绩效考核现场检查对照表》的要求,污水厂运营管理情况、运行工艺、设备运行情况、相关资料台账、职工技术岗位培训方面、污水处理经费、污水处理量、污水处理运行成本、污泥处置情况等考核内容进行了考核评比。